个人税后工资计算公式介绍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不含税收入金额 - 起征点 - 速算扣除数)/(1 - 税率)
注意: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不含税级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意: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税前工资计算个税方法一致。
税前工资 = 应纳税所得额 + 起征点 + 各项社会保险金
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对照个税税率表时,不要以当前月工资收入所得来比照,要先计算出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 再用此应纳税所得额与上表比照,方能得到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综合所得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5000元(外籍5000元)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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