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范本(整理4篇 )

daniel 0 2023-10-19

关于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篇1

为贯彻办事处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平安谯城”创建活动,不断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分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社会,依据办事处有关精神,特制定20xx年度城郊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

按照区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实施“打防调教”一体化的社会系统工程,切实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网,群众群防群治网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要认真做好影响社会治安因素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真实情况,分析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二、加大纠纷排查力度,确保矛盾化解基层

要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村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落实矛盾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控讨新形势下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新举措。进一步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认真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发挥调委会和信息员的作用,要认真做好“四先四早”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工作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纠纷激化引发集体越级上访或引发民转刑案件或自杀性案件的发生。

三、全面加强重点和特殊群体的教育、防范与管理。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衔接、帮教和防范工作,协助司法所积极探索对重点对象实施防范控制的措施和办法,促进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落实“五级网络”责任制,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本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治工作方针,以创“平安村”为突破口,为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稳定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的工作水平,努力维护好我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四、抓好“五普”提高法制意识

按照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全民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促进依法行政,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房屋租凭机制

流动人口管理是直接关系到我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大事,因此必须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三级流动人口管理网络,配齐配强流动人口协管员,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认真做好流出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建档工作。

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谯城”活动

按照“平安谯城”创建活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并以此为载体,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把创建引入深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创建责任,明确创建任务,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七、巩固综治组织建设,落实责任负责制

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把综治工作纳入我村议事日程,在明确专人负责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八、全面加强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1、进一步规范、充实街道、村的综治工作基础档案材料。

2、随着综治任务的加重,要求标准的提高,工作难度加大,要确保我地区刑事案件稳中有降,我们要不断完善村治安巡逻志愿者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村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建设。

3、继续加强对村综治干部和巡逻队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进各村工作经验交流的形式,使各村综治工作共勉共进。

九、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综治合力。

关于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客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馆、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洗浴场所、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

第三条国家依法征收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所占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六条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自律规范,指导和规范旅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厂(库)的间距符合国家规定;

(二)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的旅馆,通风、照明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有两个以上宽敞、通畅的出入口。

第八条开办旅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三)已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材料;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还要提供已安装由公安部颁发销售许可证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相关材料;

(四)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

(五)旅馆方位图及标明内部房间号、服务台、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平面图;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九条建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旅馆,建筑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客房数在20间以上50间以下或床位数在3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其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应当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前款规模以下的该类旅馆,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取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第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旅馆经营场所迁移的,应当在15日内重新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歇业的,应当在15日内向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

旅馆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停业的,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治安管理

第十二条旅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旅馆的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建立健全验证登记、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情况报告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旅馆接待住宿,应当逐一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旅客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以及入住、退房时间,并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接待外国人、港澳居民、中国台湾居民或华侨住宿,应当查验旅客的护照、签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境外人员入境的相关规定登记住宿信息并传报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旅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保障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旅馆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客房区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第十八条旅馆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一)旅客使用过期、伪造、涂改的身份证件;

(二)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三)旅客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

(四)旅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发生前款第(二)、(四)项情形,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四)除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的外,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术防范监控资料。

第二十一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评定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和星级乡村酒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旅馆治安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旅客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配合旅馆登记相关信息;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

(三)不得将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四)不得实施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旅馆治安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旅馆治安管理信息档案;

(二)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旅馆对前台登记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等开展安全业务培训;

(四)及时查处侵犯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知悉的旅馆旅客信息和图像

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不得侵犯旅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向旅馆、旅客收取费用或增加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旅馆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对经营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三)未建立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等制度的。

旅馆未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处罚。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住宿人员信息,或者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按本办法规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篇3

我校综治安全工作在主管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下,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做如下总结:

一、主要工作

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定稳定为中心,学校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工作全员参与、全员担当。学校成立了平安先行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创建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贯彻“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对学生实行在校时间的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利用公开信、电话、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等形式,把采取的措施和要求及时向家长通报,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落实日常管理工作。每天组织好放学路队、弯道口执勤、佩戴校卡,炎热、暴雨天气做好预防溺水工作。遇到寒冷天气,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值班行政、生指、教师增加夜间值班、夜间点名、巡查等管理工作。在规范学生请假手续、特别路段护送、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安全专项教育活动等方面老师们做了大量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四项工作有了新的变化:

1、新搭建了一个平台:搭建一个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平台。校园门口新建平安校园文化宣传长廊,结合学校“和”文化建设,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平安校园知识。并以此为依托,推动平安校园主题班会、安全知识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开展。新建设了两支队伍:在乡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大力配合下组建校园内部安保队伍、社会巡防群治队伍,分别负责校园内、校园外安全巡查及安全保卫工作。

2、突出抓好三类重点:一是抓主动整治。整顿校园周边秩序。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校园周边场所每月集中清理整顿一次,营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秩序。整改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校园治安安全、校舍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并限时整改。整治涉校违法犯罪。围绕涉校警情、案情,定期分析研判,围绕校园斗殴、宿舍盗窃等治安问题,分阶段开展主动整治;二是抓主动防控。加强校园周边巡防。在上学、放学时段,辖区派出所全面落实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员的“三见”工作制,主动管控涉校重点人员。围绕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对社会不满人员以及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及管控责任人。主动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围绕涉校矛盾纠纷,强化民警与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形成公安、学校、家长三方协同的调处模式,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三是抓软硬件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意识防建设。加大投入,强化硬件建设。在校园周边新增9处震荡带(减速带),安装交通凸镜3个,改建通透式围墙200米,校门口前方和东面三岔路口各拓宽1米。校园内继续完善心理文化长廊建设,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突出校园“和”文化特色,以浓厚的“和”文化熏陶师生,推动师生安全意识的形成。校园内新添置24路探头。加大了灭火器配备力度和专业护理,添置一批保安器械和保安服饰,楼家小学配备了灭火器。校园内门、窗、讲台、课桌凳、学生床铺等完好整洁、美观。

3、进一步完善五项机制:一是完善联合整治机制。乡综治部门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实际,乡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与学校联手,适时开展联合检查整治;二是完善警校联防机制。整合乡巡防群治力量与校园内部安保力量,实行联勤联防,实现路面巡防、视频巡查与校园内部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的整体布防、互联互通;三是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涉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加强对师生思想动态的掌握了解;四是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制定应急处突预案,进行应对暴恐和突发事件演练,提升应对能力;五是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每周一上午、周五下午,学生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管控,维护学生出行安全。

4、学生安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生理心理发展特征和学校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行为养成训练。在交通方面,要教育学生靠路右边走,不在公路上玩耍戏闹,不随意横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况不良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在课间方面,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房时走楼梯,不推挤,不打闹,不追逐,不高声尖叫,不在楼梯扶手上滑行,不翻越窗户,不攀爬管道;在学生放学时,组织学生排成路队,值日教师弯道执勤等。在法纪方面,要教育学生不携带、不留存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物品,不打架斗殴,不向他人索要财物。在防火方面,要教育学生不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在宿舍内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私接电线,不点蜡烛,不使用明火,不在校内或野外玩火。在防溺水方面,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在课余方面,要教育学生不进入营业性游戏室、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通过开展学生安全行为教育,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践行安全行为,规范安全行为。

二、工作成效

一年来,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师生违法犯罪行为、无非正常死亡现象。过去的一年,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比如:六年级个别学生思想走极端,体育器材伤到学生,学生之间闹矛盾受伤,寄宿生物品被偷盗等等。

三、今后思路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预防在先,狠抓落实”的安全工作思路,防范为先、突出重点,实施“一岗三责”(安全是根,文明是眼,质量是魂)。各部门、年段、班级密切协作,管、查、改多措并举,始终把校园综治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确保校园师生平安和谐。

关于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篇4

作为街道社区的社区支部书记,今年上半年以来,本人紧紧围绕“发展、稳定”这个工作大局,以建设“和谐平安社区”为目标,以确保一方平方为己任,从抓防范措施入手,真抓实干,维护了全社区社会稳定,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我社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将本人20xx年上半年履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综治责任

为此,我社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社区支书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治保主任总负责,具体抓的综治委领导小组,做到对维护稳定逢会强调,经常分析研究,社区两委会议定期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及时作出决定、意见,将各种治安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制定了社区综治工作方案,把综治工作纳入到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抓好五项措施到位,推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及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我社区从宣传发动、落实经费、重点整治、化解矛盾、构建体系五个环节入手,扎实有效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汉理工作,为创建和谐平安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狠抓宣传发动。通过社区党员大会、居民大会、刷写固定标语、悬挂横幅、书写墙报、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综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使全社区营造出了创建和谐平安社区的浓厚氛围。二是认真落实经费。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社区每年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都拿出社区年总办公费的近五分之一用于综治工作,并实行了专款专用。三是强化重点整治。今年,我社区深化了同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斗争;加大了各居民组所在地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四是积极化解矛盾。我社区运用说服教育、多方疏导、依法调处的工作方法,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五使建防控体系。在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法治社区”活动中,加强了治安巡防队伍、治安信息员队伍、一组三员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

三、坚持“四个结合”突出综治效果

一是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强化了治安防范。我社区贯彻专群结合的原则,以加强治安防范管理为重点,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二是坚持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我社区开展的“x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三是坚持排查疏理问题与解决矛盾纠纷相结合。我社区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纠纷矛盾和治安问题,逐件明确主要责任人并限期解决,提高了各综治责任人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工作效率。四是坚持加强综治工作同开展创建“和谐山畈”相结合。我社区把创建和谐平安山畈作为综治工作的着力点和目标,通过加大综治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政治稳定。同时,通过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法治社区”活动来推动综治工作更上新台阶。

以上是本人上半年履行社会综治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情况,今后,本人将把握重点,真抓实干,切实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把我社区建设成为政治稳定、治安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和谐平安社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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