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观后感 观《河边的错误》心得体会(精选5篇)
《河边的错误》观后感篇1
一个村落,一条河,一群鹅,一圈人,一把柴刀,一地鲜血,三个头颅——串联出了一个完整的案件。
老邮政弄的幺四婆婆死在了河边。死相惨烈,鲜血满地,头与躯干分离。她的躯干被埋在一个粗制滥造由新土做成的坟中,头则被放在坟顶。案子由刑警队长马哲接手——准确来说是某个从河边回来发现人头的孩子到处散播消息,却没人把他当回事儿,只有马哲信他。接踵而至的便是奇怪诡异却又显得理所当然的一系列事情——一个女孩认领丢失在河边红卡子,一个年轻人因被孩子指认常去河边而翻脸如翻书,一个常去河边钓鱼男人两次自杀,三十五岁男人和那个孩子的死——与幺四婆婆案件近乎重合的作案手段。一切的一切都源于一个疯子——那个被幺四婆婆收养、视如己出的疯子。他总在与案件重合的时间段中被目睹拿着一把裹着湿衣服的镰刀出现在河边。最终,种种证据都指向疯子——那个疯子就是闹的人心惶惶、痛下三次杀手的凶手!
就在这时,我们的刑警队长马哲做出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他来到河边,一枪打死了正在水中玩衣服的疯子。警察局长十分惊讶,问他为何要这样做,他只说:“法律对他无可奈何。”“可法律对你是有力的!”局长几乎叫了起来。之后马哲便迎来了精神病诊断医生的四次“诊断”,每次都是同样的问题。前三次马哲总是认真回答,妻子与局长都是失望又气愤。直到医生第四次到来,兴许是马哲知道无法逃脱这一结局,他选择“装疯卖傻”,通俗点就是回答医生的问题回答地驴头不对马嘴。本以为这样可以帮助马哲逃脱法律制裁的妻子与局长,在听到医生让马哲入院的那一刻震惊了。马哲则是大笑了几声。
这大笑中包括了什么?
是的,在那个年代,法律对一个疯子确实显得无可奈何。但惩治杀人疯子的马哲却不得不在法律的漏洞中疯癫。这究竟是对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的嘲讽,还是对人生难堪的无奈?
河边,在这篇短篇小说中兴许象征了某些东西——诱惑。大家都像着了魔似的,一次又一次地去了河边。爱钓鱼的男人许亮说:“本来我发誓再也不去河边,但我今天下午又去了。”丢卡子的女孩去了河边,看见了幺四婆婆的头;那个孩子去了河边,发现了幺四婆婆的头,后来也死在了河边;许亮则更加离谱,恰好在疯子两次作案后或前都去了河边。河边兴许就是生活中某些不良诱惑的象征——它就在那儿,它不动,你却主动往那儿走。
结尾处,马哲开枪打死了疯子,成为法律层次上的杀人犯,伦理上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这时他却被迫利用他杀死的是个疯子,他自己也要装疯逃脱制裁的缝隙——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于是局长逼迫他装疯。马哲不愿这样做。但在局长与妻子的重重逼迫下,他似乎成为了真正的疯子。结尾处的大笑,也许是他已经疯了,但也不乏是他对荒诞人间与人性的嘲笑的可能性。
现实生活中,这样装疯来逃避法律责任的事件也可谓层出不穷。明朝,监察御史袁凯就通过装疯卖傻逃了死罪。如今,这种事依然常发生。甚至打开百度,输入装疯卖傻几个字,搜索框第一条居然就是“装疯卖傻能否逃避刑事责任”。难以想知,有多少滑头的人在利用法律的缝隙做违法犯罪之事?
现代法制社会中,我们必然不希望、更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给心里有鬼的人一丝逃避的可能性。作为青少年,我们应满腔热忱,奋勇拼搏,为法制社会的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但令人欣慰的是,现代法制社会,法律高度健全,令犯罪分子插翅难逃。装疯卖傻,即使再天衣无缝,健全的精神检测也能将鱼目混珠的通通揪出来。
《河边的错误》是余华同名小说集《河边的错误》中的第一篇。在我看来,这本书中也写尽了人生百态,使我受益,也让我更加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使我坚信,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更光明、更美好!
《河边的错误》观后感篇2
《河边的错误》曾一度被认为是余华对中国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和拆解,或是余华式暴力美学的展示和人性深处“恶”的证明。小说讲了一个被河溪环绕的江南小镇上发生了凶杀案,一个老婆婆被砍掉脑袋埋在河边,刑警队长马哲前往侦破,经过重重波折,发现杀人犯就是老婆婆悉心收留照顾的疯子。因为在法律上无法将疯子绳之以法,疯子逍遥法外且又犯下连环惨案,忍无可忍的马哲开枪打死疯子,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迫于妻子和局长的哀求下竟承认自己是疯子,进了精神病院。
初看这似乎就是一个结尾荒诞的罪案故事,但细看之下全文中到处都是让人迷惑不解甚至细思恐极的细节。越是深入地看下去,你越是会感觉到这个故事存在多种解读性,就像经过切割的钻石,每个面都能映照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小编看完后脑洞大开,从中挖掘出个7个细思恐极的细节,告诉你隐藏在文本中真正的杀人凶手是谁。
细节1:诡异奇特的案发现场
马哲他们走到近旁,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刚刚用土堆成的坟堆。坟堆上有一颗人头。因为天未亮,那人头看上去十分模糊,像是一块毛糙的石头。
第一个死者是老邮政弄的幺四婆婆,人头被砍下来,端正地摆在坟堆上,尸体则被被埋在石堆下。如果按照疯子是凶手来推测,为什么疯子杀人后会在现场营造出一个诡异的具有仪式感的现场,这也是小编在初读小说时一直否认疯子是凶手的一个疑点。因为通常这样具有仪式感的杀人现场都承载着杀人者的某种意图,杀人者可能是疯狂或者变态的,但不应该是毫无理智的疯子。有没有可能疯子只是个替罪者,真凶另有其人。就像故事中的警察小李曾给出的推测:一个正常人和一个疯子共同制造了这桩凶杀案。
或者就是一个看似正常的变态杀手发泄心中杀人欲望,并嫁祸给疯子的杀人迷局。
细节2:罪犯是用柴刀突然劈向受害者颈后部。从创口看,罪犯将受害者劈倒在地后,又用柴刀劈了三十来下,才将死者的头劈下来。
杀人者是疯狂且强壮的,因为斩颈这种杀人方式是非常考验杀人者力量,人的脊椎骨十分坚硬,故事中法医说杀人者用柴刀劈了三十来下,整个杀人分尸时间一个小时,需要高度集中的专注力和充沛的体力。一个精神状态不稳定的疯子显然无法达成。别说一个疯子,就是一个正常人都未必能胜任。从这段细节可以推断:①杀人者年轻力壮;②杀人者神志正常;③杀人者十分凶残。
细节:3:疯子杀人原因
幺四婆婆牵着疯子的手去买菜的情节,尽管已经时隔两年,可镇上的人都记忆犹新。
幺四婆婆收养疯子已经两年,如果疯子真是杀人凶手,那为什么疯子两年后才展现出杀人的倾向,究竟有什么事情促使疯子开始杀人,原著中作者借邻人之口讲出幺四婆婆和疯子之间的奇怪关系——施虐与受虐。难道真的是因为对幺四婆婆的暴力引出疯子心中杀人的冲动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另外一个疑点是早在幺四婆婆被杀一个月前柴刀就丢了,而这之间镇里居民并没有看到疯子拿过柴刀。有没有可能是真正的凶手拿走了柴刀,在案发当日杀死了幺四婆婆,并将柴刀交给疯子呢?
细节4:幺四婆婆的钱
据说她把钱藏在胸口,从不离身。这是去年她去镇政府要求不要再给她生活费时才让人知道的。为了让他们相信她,她从胸口掏出了一叠钱来。
小李在走访镇民时有人说了上面的一番话,幺四婆婆养了很多年的鹅,积攒了一大笔钱,且这些钱都放在身上,因为曾有人看到她从胸口掏出一叠钱来。疯子的杀人动机不会是因为钱,所以小李一直推测杀人者是为了谋幺四婆婆的钱,虽然在后面发现钱被幺四婆婆编进麻绳里,但这也不能洗脱谋财害命的可能,毕竟按照镇民的说法很多人看到她从胸口掏出一沓钱,杀人者极有可能是为了钱才去杀的人。而犯罪嫌疑人极可能就是当时在场的人或者听说过这件事的人。换句话说在那样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中,凶手可能是镇上的每一个人。
细节5:许亮的精神问题
许亮点点头,他说:“我知道你们要来找我的,我知道自己随便怎样也逃脱不掉了。上次你们放过我,这次你们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所以我就准备……”他暂停说话,吃力地喘了几口气。“这一天迟早都要到来的,我想了很久,想到与其让一颗子弹打掉半个脑壳,还不如吃安眠酮睡过去永远不醒。”
许亮是故事中最莫名其妙的人物,是整个案件中的迷惑者,他的嫌疑最大,甚至直到最后也并未被洗清。他看起来正常,其实介于疯子和正常人之间。
三次凶杀似乎都和他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第一次他就在河边,第二次他又“巧合”地去了河边,甚至因为觉得自己嫌疑最大而服药自杀(未遂),而第三次,他根本没去河边,却以为自己又去河边,最后精神崩溃自杀。从故事中既有的信息我们能推测出许亮的精神不正常,而且有严重的臆想症。他的朋友说他经常把别人做的事儿想象成自己做的,“他总把别人的事想成自己的事。常常是我钓上来的鱼,可他却总说是他钓上来的。”那有没有可能他听说或看见了真正的杀人者行凶杀人,然后想象成人是自己杀的,如果真是这样,真正的杀人者是谁?
细节6:被杀中年男人的皮鞋
一只死者的黑色皮鞋被扔在坑边,皮鞋上也有血迹,皮鞋倒躺在那里,皮鞋与马哲脚上穿的皮鞋一模一样。
难道真的只是恰巧两个人穿了一模一样的皮鞋吗?
不,这是连环杀手的挑衅。
挑衅什么?
挑衅警察,挑衅法律。
马哲是刑警队长,代表法律。杀手为什么选择杀掉这个中年男人,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男人穿了和马哲一样的皮鞋。他显然是在通过中年男人来挑衅马哲。只是马哲根本没有从这个细节上看出他的含义。
细节7:许亮朋友的异常表现
“现在说出来也无所谓了,反正他不想活了。他想自杀,尽管没有成功,可他已经不想活了。你们可以把他抓起来,在这个地方。”他用手指着太阳穴。“给他一枪,一枪就成全他了。”
通过前面四个细节我们能够大致排除疯子和许亮的杀人嫌疑,那么凶手究竟是谁?
作者在全文的三分之二初,才把最有嫌疑的人抛出来——许亮的钓友!
这个人在故事中无名无姓,余华用1318个字来描写他是多么的怪异。
首先他是许亮的朋友,而且认识时间至少两年以上,经常走动,两人还有共同的爱好——钓鱼!这几项条件决定两人的关系起码应该好朋友,但在整个问询过程中,许亮的这个朋友表现的暴躁、不耐烦,行文中多次出现“不耐烦”“很不高兴”“火了”“非常恼火”“终于发火了”,甚至巴不得许亮死掉。
通过描述我们知道这个人二十多岁,性格暴躁,冷漠、缺乏同情心,容易愤怒(和第二条细节温和)。
而在美国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斯坦顿·萨梅洛的《犯罪心理分析》中,归纳出心理扭曲的连环杀手,通常具有6种精神上的共通特征:
①冷漠、缺乏同情心、对身边的事情麻木。
②非常缺乏责任心,漠视一切社会准则、规定和风俗,即使法律也没有任何作用,常理对他来说没任何意思。
③没有能力维持一段持久的关系,包括亲人、爱情和朋友的关系,很难与人产生感情。
④EQ低,对沮丧挫折的事只得很低的容忍度,容易愤怒,而且充满攻击性,动怒后动手不动口。
⑤从来不会感到内疚,也不知甚么是内疚,失去理性,对任何刑罚也不怕。
⑥非常喜欢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经常为自己所做的行为找借口,理性化自己。
对照这6点来看,许亮这个朋友非常具有变态连环杀手的潜质。
因为常去钓鱼,这人显然对河边环境很了解,也显然认识常去河边放鹅的幺四婆婆及疯子,并且知道幺四婆婆身怀巨款。他完全可能成为凶手,并通过许亮迷惑警察,通过疯子洗脱嫌疑。所有的一切都按照他预定的进行,疯子被当成凶手用绳子捆着抓走了,他成功地逃脱了惩罚。结果没多久后疯子又放出来了,他忽然发现替罪羊又回来了,于是他再次按捺不住杀人犯案,为什么选择这个中年男人,我在细节5里面已经说过,他是在挑衅负责查案的警察马哲。第三个死者是开篇到处说看到死人的小孩子,之所以隔了很久才杀死这个孩子,可能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凶手觉得孩子看到了他(事实上孩子可能并未看到,或者并未注意),所以孩子并未告诉马哲,这也是凶手放过孩子的原因,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孩子可能慢慢回想起了当时的细节(自凶案后孩子父亲禁止孩子去河边),于是再第二件凶案后,孩子又去了河边,而事实上凶手并未对孩子放心,因为他知道孩子始终是个不稳定因素,所以当孩子时隔多年后又去河边的时候,他终于知道孩子想起了什么,于是他杀了孩子。并再次嫁祸给重新出现的疯子。
最终,马哲杀了他认为的杀人凶手——疯子,而真正的杀人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河边的错误》观后感篇3
读多了余华的书你会发现,他真的是一位擅长用“血腥美”来为小说创作提供营养的作家。我记得之前读过一本余华写的《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在这本随笔和杂记里,余华回应了广大读者的众多疑问,其中就包括写作风格,创作灵感,“暴力美学”等等…
《河边的错误》收录了余华的四部中篇小说。包括《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偶然事件》、《一九八六年》。可以说,这是一本“暴力、血腥”的中篇小说合本,也是出版社和发行商有意整合而成。
余华本身是一名普通的牙科医生,由于不甘命运,向往自由,安逸的生活,于是弃医从文,提笔创作。也是继大文豪鲁迅先生后又一名弃医从文的文学巨匠。其笔锋犀利,语言通俗易懂…尽管如此,我们依然能从他的文章中找到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
四部经典的中篇小说也充分体现了余华的创作风格与个性——“暴力美学”。实际上,我们也很容易从其作品中读出他所想传递的中心思想——“时代悲剧与普通人的悲惨命运”…《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不也是如此吗?
欲读懂其文,先了解其人,再去研究小说的时代背景。因为余华独特的写作风格和其作品鲜明的时代烙印实在太强烈了…
《河边的错误》观后感篇4
先读了余华的中篇《现实一种》,有感于小说中兄弟亲人之间血腥的杀戮,好几天都不想再拿起,但憋不住一本书里选了余华的三篇小说,隔了几天还是忍不住又读了第2篇《河边的错误》。
一
初读《河边的错误》,嗯,这是一篇侦探小说。三桩杀人案一件接着一件,层层迷雾在刑警队长马哲的不懈追踪下一点点被拨开,真相似乎就在不远的前方。
乍一看不像《现实一种》那么血腥。《现实一种》首先是小堂弟被堂哥皮皮误杀,然后是皮皮被叔叔山峰报复性踢死,再然后叔叔山峰被亲哥哥山岗折磨死,最后山峰的妻子报警,山岗被枪杀然后遗体献给国家。之所以让我心理上不能接受,大概因为是至亲之间因误杀而引起的连环仇杀,是兄弟妯娌夫妻之间的极端冷漠、暴力乃至对孩子的影响和老一辈的自私麻木,一切都令人不寒而栗。
二
合上书再捋一遍小说内容,感觉不对,刑警队长为什么要被送去精神病院?他疯了吗?
工人许亮为什么明明跟杀人案没有关系,为什么却疑神疑鬼一次次寻求自杀?许亮第一次自杀未遂,第二次自杀成功。许亮,在第2次自杀之前已经呈现疯癫状态:明明大家都看到他没在现场,但他自己非认定是他杀了人,精神错乱,到处找人陈述。
除了许亮,还有王宏,还有丢掉发卡的那个她。
细细一想,遇到类似极端事件,普通人反应是什么?——报警!但是,在小说中,第二个看到“人头”的“她”,那时候“落日已经西沉,但天色尚未灰暗。”那是初秋时节,晚上六七点钟光景,第三个目击者是孩子,他发现案发现场的时候天还没有黑,推测是七点左右。而马哲接到报案是在凌晨两点零六分,整整七个多小时过去了。为什么这么久?是信息不畅通吗?的确,在人手一部手机的时代,已经难以想象固定电话长什么样了,更何况八十年代的普通居民连固定电话都罕见呢?
特意再翻书,读到这样一句话:“下午局长打电话来询问时,马哲将上述情况做了汇报。”这句话可以说明,故事发生的小镇的派出所是可以通电话的。第一个或者第二个目击者如果报案的话,他们很快就可以跑到小镇的派出所,派出所可以迅速打电话向局里反映,而马哲也应该用不着到凌晨2:06才接到通知。
为什么?细思极恐。
因为冷漠?因为怕引火烧身?怕被怀疑?
为什么怕?我们现在都相信清者自清,可小说中的人物,明明是目击者,却千方百计要撇清自己,不仅不报案,还胆战心惊的,害怕警察找上门来,在天人交战中苦苦挣扎。
他们怎么了?还是当时的社会怎么了?
如此一想更觉惊悚,似乎小镇上的人都被一张无形大网罩住,有一个声音在他们耳边嘶吼,那声音穿透耳膜直达内心:因为你看见了,所以你就会被认定为凶手!
《现实一种》被悲剧阴影笼罩的是一个院子,而《河边的错误》被巨网笼罩的是一个镇子,甚至巨网笼罩的范围还向外辐射。
比之《现实一种》更可怕的是,疯子前前后后杀了三个人,还吓死了一个人,最后刑警队长也变成了“疯子”。小说没有刻画具体的凶杀过程,但比之赤裸裸的杀人的柴刀更加骇人的是空气中弥漫的无形的舆论压力。
三
第一个被杀的是幺四婆婆,从细节看幺四婆婆是个善良的人。六十四岁的她,主动去镇政府要求不要再给她生活费,自己养鹅养活自己,自力更生,这一点是令人敬佩的,她不贪婪。她像对待自己儿子似的对待一个疯子,做饭给疯子吃,帮他洗衣服,带他上街。但无疑幺四婆婆是有心理问题的,她受疯子虐待但并不逃避,甚至还拒绝好事者的试图帮忙。当然那段文字作者写得比较隐晦。或许疯子的疯狂杀人之举有幺四婆婆日常生活的诱因。
第2个被杀的是一个30多岁的结婚不久的男人,他妻子的思维也怪怪的,刑警队长去看望她,她不关心案情的进展,居然询问人家为什么没有参加她的婚礼,居然兴奋的回忆婚礼的细节……匪夷所思!让人不禁猜测,她丈夫的被杀真的是疯子的无意识之举吗?还是另有隐情?
第三个被杀的是活泼泼的孩子,是他把幺四婆婆被杀的事情广而告之并积极协助调查,在人人自危的小镇上,孩子是暂且保持本心的异数。
无法探究疯子的心理,因为他是疯子,他不正常。疯子杀人不能以常理论之。
但别人就正常吗?
大人不敢说真话,只愿意明哲保身,孩子敢说真话但是没有大人愿意搭理,只有孩子愿意信一回。这正常吗?小说中无论是出现姓名的人,还是没出现姓名的人,以及孩子的父亲及一起打麻将的人等等,好奇者众报案者寥寥,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现象,被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吓到要死更令人匪夷所思。
四
还有被“疯”的马哲。
可能马哲一辈子也没想到,他虽然还正常着,却要去精神病院了。不,不能说他正常,因为他“以暴制暴”。为了避免第四次惨剧的发生,他只能选择以暴制暴。
武松做到了“武都头”为什么选择手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因为衙门的路走不通!
马哲是刑警队长,他很清楚他的一枪下去,有可能要为一个三桩命案在身的疯子偿命,可他还是扣动了扳机。
马哲预见到后果,马哲也没有想逃避。马哲是有担当的。有担当的人有不愿意他枉送性命的人,比如他的领导,他的妻子。他们要救他,怎么救?让马哲成为“疯子”!医生认定即可。那么问题又来了,杀人的疯子他真的是疯子吗?还是被别人认为的疯子?如果马哲没有枪杀他,那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是桥上钓鱼的两个孩子吗?
五
扑朔迷离。
小说完笔于1987年,文革结束十年之后。文革结束了,人心就都变了吗?阴影都消失了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杯弓蛇影,正常人正常着?疯子继续疯着?
打上“精神病”的标记,就可以逍遥法外,这是不是神经病?
小说家以此荒诞的故事显然不仅仅就是讲一个故事。河边的错误错的也不仅仅是一次凶杀案的判断,潺潺流动的河水,在这里转了个弯的小河到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消失在过往的时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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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的错误》观后感篇5
尽管余华早已是中国最着名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被改编成影视的次数仍旧屈指可数。继《活着》《福贵》以及韩国版《许三观》之后,《河边的错误》是余华第四部被改编的小说。
关于《河边的错误》的改编版权,还有一件轶事。据说早在1992年,张艺谋导演最初找到余华的时候便是看中这篇《河边的错误》,想将它拍成电影。余华随即推荐自己另一本新书,张艺谋便欣然采纳,这才有了当年包揽戛纳评审团大奖和最佳男演员的《活着》。虽说张艺谋版的《河边的错误》未能成行,但也可从中看出这个故事天然的影像潜力。
悬疑探案的犯罪题材,赋予了影片清晰的类型定位。这是魏书钧导演迄今为止拍过的最有市场前景的一部作品,选用人气演员朱一龙担任影片的男主角马哲,也多少有出于商业化考量的意图。然而,他究竟能否完成从此前浓厚的个人趣味到大众审美的转变,或许要等到影片正式走进国内院线才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