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精选6篇)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篇1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现实状况分析
(1)我国社保基金的组成。2001年12月13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2)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模式。2000年8月,我国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是:首先,权利分层上,它直接对国务院负责。其次,在资金分层上,它的日常工作资金来源于中央政府直接划拨资金,不动用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完整、安全。再次,社保基金理事会依据相关规定管理社保基金,保证基金的缴存、投资、发放三个环节都有相关制度的约束,形成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的关系。最后,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有选择恰当的基金投资机构进行社保基金投资的权利与义务。在监管方面,政策、制度层面上,由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管理;在资金投资层面上,由证监会、银监会、中央银行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直接投资型;二是部分委托投资型;三是全部委托投资型。我国现阶段采用的是部分委托型。部分委托型,通俗的说就是投资者自己处理可以获得稳定收益的那部分的投资,委托专门的基金投资公司替自己进行包含风险的那部分投资。(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一,我国社保基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基金来源不稳定。二是投资领域单一。虽然可选择的投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显然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不是风险偏好性的投资者,它反而更追求基金投资的稳妥性。因而,在风险系数小的国债和银行存款部分投资最高,在风险系数大,同时收益指数高的债券、股票领域投资较少。三是收益率不高。第二,问题的原因。首先,社会保障基金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基金运营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其次,发展不健全的资本市场影响了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在这样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不但投资方式少而且缺少发展完善的规避系统风险的工具,因而无法通过投资组合的配置来分散市场风险。
二、基于内控视角的我国社保基金运营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现实意义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作为一种基金、证券类的投资业务,其运营管理主要面临两种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多为外部风险,不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在这里不再赘述。我们主要讨论管理风险――由于机构组织结构不健全,内部管理有缺失所引起的风险。因而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制,防范和分散风险。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保基金运营的内部控制更具现实意义。首先,社会保障基金的数额巨大,不但关系到个人的福利待遇问题,还能影响集体乃至国家、社会的发展。其次,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社保基金沦为了某些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被肆意使用的工具。因而,必须健全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督导机制,建立权利分散化的公共治理结构。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第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和政策也随之不断完善,但与其配套的管理制度却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第二,就现状而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心仍放在业务层面,忽视了对管理层的监督。第三,内控手段滞后。目前内部控制关注的重点业务差错转为运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但现行的手段和措施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2)内部组织控制松懈。目前各级社保机构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加上人员严重不足,往往可能造成从事大量社保基金运营业务时,无论在管理环节还是经办环节,忙于应付,虽然重视了办事的效率,却忽视了基金安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3)内部审计重视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内部审计工作由稽核部门负责,但由于该部门责任多,人员少,从而对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必要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
(三)创建良好的管理环境,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运行
从理论上讲,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机构中掌握大量信息的人员极易依据信息优势,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做出与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相背离的选择,造成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给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的安全性造成危害。加强组织结构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内部风险,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健康运转。(1)健全组织结构,加强组织制约。(2)注意机构设置上的相互制约。(3)就是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实行责任制和岗位交流制度。所说的责任制是指个人依据各自职务的不同对机构负不同的责任。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社保基金,全面发展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实行岗位交流工作,使员工熟悉不同部门的工作,提高个人素质。
(四)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的主要制度措施
(1)审批环节:宏观上看,应建立科学的审批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机制,避免出现个人的独断专行。进行重大决策时,应该邀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增强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在决策时也应端正态度,认真、严谨、杜绝决策的主观随意性和侥幸心理。(2)授权环节:应建立一套规范的内部分级授权制度。从微观的单个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内部看授权环节。同时,从宏观的整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系统中看,可以讲上下级间的授权视为是内部控制中的授权制度。(3)检查环节:检查业务在审批阶段是否合理合法,手续齐全,环节完整;检查在人员安置方面是否出现职位的空缺或一人多职;检查一项业务在、缴费、投资、分配等环节是否依据社会保障的有关制度进行;社保基金的档案资料是否保存齐全;监督机制是否运营正常,没有漏洞。(4)核实环节:核实某项决策是否经过审批,而不是自行决定;核实某个机构是否具有进行某项活动的权限;业务资料、档案是否真实、有效。(5)业绩审查环节:审查业绩是否合法应该确认,业绩的取得不是通过非法手段或不正当途径得到,不存在暗箱操作环节。(6)资料保护环节:要明确资料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健全社保基金档案资料的收集、建立、审核、保存、查阅、销毁等制度,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有序、合理地保管好,方便查阅和审核。
(五)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
从积极方面看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尝试合同制雇员的用人制度,增强人员对工作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工作的热情;上文所述的岗位交流制度;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从消极方面看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作为投资管理人的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其不但具有运营社保基金的权利、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而且具有信赖义务。这就要求社保基金经办机构要将增强职工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操守和遵规守纪意识放在重要的地位。
(六)加强对社保基金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
(1)定期检查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运行,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形成风险管理报告,提交管理层,为其决策提供依据。当然要保证报告的科学、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结论不偏不倚。检查时既要重点检查业务部门,也不能忽视对管理层的审查,要统筹兼顾。(2)对于工作出色的稽核部门人员给予奖励,对于瞒报、漏报,上报虚假情况或者检查不力的人,追究其相应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市人社局将筑牢监管防线,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纳入20-年十大攻坚战,为了持续推进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把牢底线、筑牢防线,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挪用等问题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我局决定开展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标
通过开展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摸清各社保经办机构基金收支、划转及管理情况,巩固推进三个全面取消和社保费专项清理工作,促进基金风险防控措施贯彻落实,逐步实现基金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检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20-年5月8日至20-年6月8日
(二)检查对象: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检查内容
1、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流程、岗位设置、授权管理情况,常态化内控检查开展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2、业务经办服务。经办规程完善情况,待遇资格认证、发放待遇核验资格情况,社保关系转移等高风险业务审核情况,取消业务手工办理、社银人工报盘、现金业务情况。
3、基金财务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财务记账情况,基金收支分级授权审核情况,财务与业务、财政、银行、税务等对账情况,基金不合理支出、现金管理情况,票据印章密钥等会计基础管理情况。
4、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支撑、权限控制情况,业务监测、重点业务监控情况,数据共享、信息比对情况,数据管理维护情况。
5、政策制度完善。政策风险评估情况,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社保待遇重复领取的处理等政策完善情况。
6、组织实施情况。研究部署《意见》落实情况,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及问责机制建立情况;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等部门风险防控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经办机构自查。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附表)的要求,逐项对本单位的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自查,如实填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查。
(二)重点检查。社保基金监督股成立检查小组对五个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检查。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座谈交流等方法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要以流程控制、财务控制、系统控制为重点,突出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业务手工经办和现金业务,突出关键信息修改、一次性补缴、关系转移、大额待遇支付等高风险业务,全面排查基金管理风险。检查时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提供:单位基本情况(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职责范围等)、内控制度、业务流程、20-年以来财务会计报表、账簿、银行账户及有关政策制度等纸质、电子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主动查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隐患,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检查实效。严禁检查走形式、走过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做到不隐瞒、不回避,如实反映,并针对性的查找分析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确保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篇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违规人数、违规金额数目之大触目惊心。因此,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社会保险基金存在的风险
(一)冒领养老金现象严重
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去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由于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损失。以2012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一名已死亡退休人员被冒领的养老金一年为20652元,五年为103260元,十年为206520元。由此可见,冒领养老金的人数越多,冒领的时间越长,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也就越大。
(二)违规提前退休现象突出
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参保人员,尤其是效益不好的企业人员或自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出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在自身条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还是想方设法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违规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养老保险基金。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减少了缴费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提前领取养老金,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以特殊工种比正常退休提前五年和以2012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一名违规提前退休人员五年时间就可多领养老金达103260元(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以广西2012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614元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一年就减少10531.92元(缴费比例28%),五年时间减少收入52659.60元(假设五年缴费基数不变),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也会相应减少。由此可见,违规提前退休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
(三)重复享受待遇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参保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由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无法互通,参保人员出现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办理退休,当两个统筹地区的参保缴费时间均达到15年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是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同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仍无法互通,同样存在享受双份待遇问题;再有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同样存在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双份待遇问题,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四)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医疗机构单方或者与参保人员合谋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编造、涂改病历等医疗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入院把关不严,无需住院的患者却入院治疗;违反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重复检查,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延长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额收费;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虚开上下联不符的票据;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诊疗,或参保人员冒其他参保人员之名就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化验检查、不合理治疗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药店与参保人员合谋,通过用医疗保险卡购买不属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保健食品、生活用品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五)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存在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失业人员培训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但存在一些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外勾结,采取虚报增加失业人员培训人数、增加培训课时、增加培训项目等手段套取失业保险金。
(六)违规办理补缴
前几年,广西为了解决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参保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本来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但有个别市、县社保机构政策把关不严,存在将部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通过伪造工作经历等弄虚作假手段,或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内外勾结,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尤其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仅3万多元,马上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800元左右,领取养老金不到四年就能拿回一次性补缴的钱(不考虑养老金调整),四年以后养老金均由国家负担。由此可见,违规办理补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七)虚报缴费基数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少负担社会保险费,就编造各种理由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导致参保人员待遇降低,是对参保人员利益的严重侵害;另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2013年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12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7515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人数816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2亿元。由此可见,虚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是十分严重的。(八)企业欠费严重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由于缴费绝大部分由单位承担,目前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30%。从执行情况看,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欠费现象普遍。即便是加大执法力度,确因企业无能力缴费,也难以确保基金征缴到位。或者是效益好、有能力缴费的企业,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欠费严重。至于企业欠费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超过30%),企业负担过重,制约了企业缴费的积极性。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刚性的强制约束,对违规手段处罚乏力。企业欠费行为使社会保险基金确保正常支出受到影响,无疑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
(九)基金贬值风险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靠存款或债券利息保值增值。我国银行存款利率长期略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若银行存款以单利计息,而通货膨胀对货币的影响以复利计算,加大了通货膨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贬值力度,削弱了银行存款的保值能力,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二、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对策
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过程,还是从管理环节来看,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制度
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制度,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缴费基数审核、缴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基金支出、财务管理、稽核等经办管理行为,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严把业务经办和基金进出口关。二是建立完善职工退休公示、退休核准联审核查制度。企业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退休前,首先在本单位进行职工退休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退休公示附有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职工退休审批联审核查制度,尤其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成立专门的退休审批联审工作组,工作组抽调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职工退休审批联合审查,严把职工退休审批关,避免职工退休审批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和违规办理退休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采集离退休人员指纹、脸谱等信息,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养老金。四是建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核查制度,避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发生。五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协议管理和考核处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
(二)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人社、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独立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能。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等情况,促进基金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立协查机制,共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
一是建立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强大的合力和有机统一的监督体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二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户籍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公安户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签订户籍信息共享协议,通过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网络,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户籍注销等情况,防止死亡人员继续冒领养老金。三是社保经办机构与民政殡葬部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停发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避免基金损失。四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发生。五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联动机制,通过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行为。六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群众举报违规办理退休、冒领养老金、套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社保经办机构要组织调查核实,认证事实的要坚决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察、稽核,防止参保单位漏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和恶性拖欠社会保险费,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避免基金跑、漏。二是加大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使违法违规者主观上不敢作为,防止基金损失。
(五)积极探索高效安全的基金运营管理体制,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问题首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因此,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已成为我们必须探索和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必然要探索安全的、更好的投资渠道,让基金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不能光靠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也就是说放宽基金的投资管制。当然,在放宽基金投资管制的同时,还必须规范投资行为及其程序,只有健全的投资机制和透明的投资程序,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基金投资的理性和安全。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基金投资运营必须是国家主导的投资项目,才能保证基金安全和效益。为此,笔者建议,从国家层面成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统一集中运营全国的社会保险基金,这样基金汇集量大,由国家层面集中运营,可以更多地考虑与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基金投资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电站、铁路建设等,这种投资不仅是最安全的,也是最便捷、最高效的基金保值增值途径。
(六)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全国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现状,有效杜绝一人跨统筹地区参加多份社会保险现象,避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养老金防冒领预警系统。在不断加强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退休人员年龄、身体状况为重要特征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同时对高龄、病弱退休人员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协查通报退休人员的健康情况,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定期将退休人员死亡信息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三是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反欺诈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四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功能,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与参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税收、职工的生存状况等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七)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保险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坏处,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自觉监督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对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让社会公众监督单位缴费,尤其是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可耻而且是犯罪行为,对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回冒领、骗取和侵占的基金,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企图冒领、骗取和侵占基金者起到警示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基金监管人才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监管人员具备业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多门知识。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加强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廉洁自律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干部队伍自警、自重、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坚强保护者。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篇4
社保基金投资是社保基金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社保基金投资将得到快速的发展。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保基金投资机制,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
一、社保基金投资机制
所谓社保基金投资机制是指社保基金投资活动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包括社保基金投资的内部组织结构、投资决策原则、风险控制方式等。社保基金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为了推进我国社保基金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正致力于社保基金投资环境的改善,丰富和发展社保基金投资工具,降低社保基金投资的限制。由于社保基金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社保基金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
二、社保基金投资模式
社保基金投资模式与社保基金投资组织结构是紧密联系的,也就是说,一定的社保基金投资模式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投资组织结构。社保基金投资的模式主要有三种:集权投资模式、分散投资模式、分权投资模式。
(一)集权投资模式
集权投资模式是与投资决策高度集中相对应的,即统一决策,集中交易。这种投资模式的特点在于投资主体单一,决策机制简单迅速,易于统一管理。但投资决策权的过度集中,使得决策风险增大。集权投资模式适用于投资品种较少,投资规模不大的市场。但当投资品种较多,资金规模大时,这种模式就不可能进行协同配合、规模投资。与集权投资模式相对应的组织结构是直线式的简单组织结构。
(二)分散投资模式
分散投资模式是集权投资模式相对立的一种模式,投资的决策权完全由各个职能部门负责行使,即各个职能部门根据市场的情况自行决定投资工具和投资数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避免决策权过度集中所带来的决策风险。与这种模式相对应的组织结构是扁平式的结构框架。
(三)分权投资模式
分权投资模式是一种介于集权投资模式和分散投资模式之间的一种投资方式。日常性的投资决策由各个职能部门行使。资金管理的总部负责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并仅对在一些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决策。与这种模式对应的组织结构为事业部或超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
三、投资模式的选择
投资模式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当前的状况和未来发展速度,采取适当超前的投资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分权投资模式应是一种重要选择。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我国社保基金业的发展决定了社保基金投资资金规模将会不断扩大。我国社保基金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保基金经济的不断壮大,我国社保基金业将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可以利用的资金将会越来越多。
其次,金融市场逐步完善,投资工具不断增加。我国证券市场、外汇市场、房地产市场正不断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虽说只有36种,但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开放式基金即将推出,定向募集资金也有可能成为社保基金投资的又一选择。这些都为社保基金投资提供了多层次的投资工具。同时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使社保基金投资的外部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另外,对社保基金投资的限制不断减少。加入WTO,我国金融市场的建设速度大大加快,为社保基金投资的大规模进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四、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控制。
(一)事前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就是避免事故或损失的发生,这种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一般有:建立防范风险的机制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1、建立防范风险事故发生的机制主要包括:一是组织控制。就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制衡。美国的组织控制一般设有:投资决策部门、交易执行部门、结算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监察稽核部门。我国的社保基金投资要在决策部门、交易部门、清算部门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监察稽核部门。二是操作控制。包括投资限额控制、操作标准化控制、业分隔离控制。三是报告制度。临时或定期向风险控制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四是违规行为的监察和控制。包括设立基金投资限制表、员工行为的监察等。五是建立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这是保证交易正确记录、会计信息真实、完全、及时的系统与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人为篡改或大意疏漏造成的记帐不实或定价不合理而导致的会计信息不准确。
2、风险的预警机制是发达资本市场上广泛使用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主要有VAR方法、SA方法等。
(二)事中风险控制
事中风险控制就是在事故或损失发生时,避免损失过一步扩大的一种机制。
(三)事后风险控制
事后风险控制就是在事故发生后的各种补救措施。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篇5
未雨绸缪,安排部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从4月1日开始,该局启动了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各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对照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的检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勇于揭短,扎实开展风险防控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自4月10日起,该局各社保经办机构对照自查自纠工作要求,逐条自查,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未落实或部分落实的项目,建立台账,逐一整改。
着眼将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该局掌握了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现状,找准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健全了监督机制,完善了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预警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摘要: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对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睢宁县人社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
关键词:养老;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控
2018年,睢宁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26万人,征缴养老保险金56500万元,支出养老金6489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5.17万人,基金收入2600万元,支出7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03万人,基金收入35729.9万元,基金支出27167.86万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社保基金安全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睢宁县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基本情况
1.冒领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2018年我们发现疑点待遇人2271个,核查确认问题人数2271人,其中死亡冒领361人,月停发养老金82467元,追回多发养老金73113元。2.违规提前退休。少数参保人员,在自身条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通过事后追补养老金达到连续缴费15年等,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3.重复享受待遇。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没有实现互通,导致参保人员可以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和不同的险种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或二个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如同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跨省重复领取待遇16人,已全部进行了核查确认,月停发待遇6141.4元。省内重复领取待遇774人,核实确认重复领取人数768人,其中,停发待遇729人,月停发待遇1070115元,追回待遇39人,追回待遇137610元。核实数据问题6人,已纠正6人。4.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一些培训机构虚报培训名单,获取培训补贴[1]。5.保险经办人员不能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没有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岗位没有严格分离、待遇支付没有严格按规程审核、审批和生存认证不及时不规范,导致不多领、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
二、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是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遏制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养老老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养老待遇核定科等保险经办科室工作职责,每年年初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职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优化经办管理,严格流程控制
加强对提前退休审批、认定工伤和鉴定伤残等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补贴、一次性补缴、增发养老金等高风险业务的审核,优化经办规程,细化量化标准,消除模糊条款。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强化业务系统授权、办理、审核权限人员的规范管理,科室内部做到初审、复审人员分离,权限分开,并在高风险业务设置二级复核。初审与复审、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实现不相容原则,相互监督制约。权限申请和变更履行审批手续;全面取消业务手工办理情况,实现缴费有系统记录、待遇由系统生成;信息系统对业务运行中异常数据和特殊业务实现实时监控等。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进行比对,所有险种取消和银行间人工报盘情况,实现社保系统和银行直接对接。信息系统后台数据的修改要有审批,留有追溯痕迹,实现基金管理风险智能监控情况。建立地区间核查机制,严格控制特殊、难点业务办理,实行集体会商审核机制。
(三)强化欺诈预防
一是每年上半年对全县领取基本养老金、遗属人员进行集中领取资格认证,对未按时认证的人员暂时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认证方式采取定点认证、上门认证、拍照认证、自助认证四种。其中拍照认证是认证人员手持近期报刊拍照上传;自助认证是通过徐州人社APP进行认证。二是各保险经办机构充分发挥稽核职能,对新增办理领取手续的一切人员,对其领取资格、个人账户规模、个人基本信息登进行实地稽核。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对辖区人员较熟悉的优势和民政部门死亡人员信息比对,对因不能到认证地点按时认证的人员实行上门认证,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停发养老金及生活补贴。
(四)加强风险廉政教育,严肃工作作风,提高规矩纪律意识
一是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把握好授权关、经办关、审核关,完善经办程序;二是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通过系统设置自动预警程序规避风险,杜绝人为因素,并以完善的制度作为程序的补充。三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保险经办有机融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让广大社保工作人员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释纪,集中接受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给人以心灵的震撼、精神的触动和情感的共鸣,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在本地区、本单位发生。有利于统筹推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全面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通过警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也为大家补补钙、醒醒脑,穿上防弹衣,在保护干部职工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夯实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管理风险向廉政风险转化[2]。
(五)强化部门联动
睢宁县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注重与工会、财政、银行、卫计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联动机制,并就防止欺诈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建立了齐抓共管、信息互通的有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线。全面启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现代治理体系信息系统,及时健全完善两制度一措施,即睢宁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经办制度》和《重点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和业务分级审批的流程管理。筑牢监督防线。切实履行基金监督责任,实行社保基金动态网上监管,利用数据比对统计分析,筛选出社保经办异常信息、违规领取社保基金预警信息和其他各类疑点信息进行现场核查。一季度对全县2732项社保经办业务进行核查处理,追回社保基金4477.38元。完善了政策制度,规范经办管理,有效化解基金风险,提高基金安全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营的操作来看,都潜伏着风险。基金规模越大,基金风险也越大。因此,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对基金实行严格的监管,以建立规避基金风险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保障了社会保障服务对象待遇的实现,维护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