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精选5篇)
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精选12篇),欢迎大家分享。
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篇1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分公司、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总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公司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总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1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2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3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总公司质安部备案。
第14条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5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电子版本可以到总公司质安部拷贝)。
第16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7条每月定期由总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8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9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20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21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22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23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24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5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第26条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27条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第28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第29条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第30条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第31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第32条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五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第33条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第34条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35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第36条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第37条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38条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第39条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第40条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第41条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第42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第43条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篇2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篇3
一、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安排。
二、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团队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业性秘密,违者按公司或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户服务团队每天定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及时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工作信息,保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思想统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
五、团队成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现问题应及时检讨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责,影响团队内部团结。
六、对客户投诉和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作出反应,积极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并总结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七、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篇4
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二)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三)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四)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一)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三)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开除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贪`污受`贿,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反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公司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1、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3、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
4、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
5、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委托合同》、《图纸》、《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6、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务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总经理制定合理的部门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宣传和装饰设计作品的推广。
3、负责业务联系及与业主沟通,洽谈,协调并签定合同、合约。
4、负责听取业主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反馈给总经理。
三、设计部
1、设计师应在设计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进行工程投标方案及装修工程设计及方案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充分了解设计师意图,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进行制图;
3、按时、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公司的工程进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5、设计方案时要考虑产品强度,工艺、装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一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主管上级和相关部门;
7、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设计总临及现场负责人);
8、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立面图);
9、认真核对测量底稿,客户签字图纸降低出错率;并根据自己所学知识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及设计;
10、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四、项目工程部
1、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及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填写施工人员安排表。
2、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及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3、组织设计师,各工种施工员对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材料分析实际材料用量统计表的编制及申请采购。
5、工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人员,场地设施,工具借用的审批,发放,材料进场安排,现场施工各班组的工期及质量的控制。
6、对装修前装修套房的物品检查,并接收。装修押金的退还。
7、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教育违章行为,并对临时设施及搭设脚手架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质量检查,对不负责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员。对质量意识不强,不能按设计要求的施工班组,可联络部门主管,确定更换新班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点入库。退库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11、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报告,移交手续等;
12、施工人员人工费汇总,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13、对施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形象损害负责;
14、负责审核《施工验收单》。
五、工程监理岗位
1、负责监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用料、工艺、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对所分管监理的每个工地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4、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施工管理的各项办法及奖罚条例,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纪事件执罚;
5、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监理情况,协助工程部经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6、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施工单位其他重大违纪现象,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或副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直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六、水电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
2、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施工前水电工组长须首先对原有下水管道和电气开关进行检查验收,对有问题的下水管和电气开关列出清单,报项目经理让客户签字确认;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水电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施工完毕,须交工程监理员及客户验收,并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7、验收合格后,须做好水电布置竣工图,交公司、客户、项目经理各一份;
8、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9、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10、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木工组长或施工队队长须在正式施工前,通读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并对须施工木制部份,参照图纸进行现场测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对有问题的图纸,报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待设计方案确定并经客户签字后,按图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进场后对所有的木制家私进行基本验收,对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细节修补,合格后方可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工种成品,爱护材料,文明施工,协调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关系;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忱地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篇5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