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案(精选6篇)
奖励方案18篇
奖励方案篇1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趋势,为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机制,规范营销人员薪酬标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活力、发挥团队协作精神,进而有效提升营销部门销售业绩,为公司整体营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拟本方案。
一、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激励奖金
二、基本工资:
1、营销人员按其销售本事及业绩分为一星、二星、三星营销员。
单月个人达成3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3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三星
单月个人达成2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2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二星
单月个人达成有效业绩(10000人以上合同)为一星
全月无业绩为不享受星级待遇
2、营销按其星级不一样设定不一样基本工资:
三星营销员基本工资:5000元
二星营销员基本工资:4000元
一星营销员基本工资:3000元
无星级营销员基本工资:2500元
连续2个月(含)无业绩,按其基本工资80%发放。
三、销售提成:
三星营销员提成标准:3.0%
二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5%
一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0%
四、业务应酬费用:
公司正式编制营销员可于业务开拓过程中申报相关业务应酬费用;非正式编制不享受此待遇。
所申报业务应酬费从本人销售提成中按所实际报销金额扣除
申报业务应酬费未达成实际销售业绩,次月不得再申报业务应酬费
五、团队业绩:
由2人协同开发业务视为团队业绩
主要开发者享受80%业绩(如:10000人合同计为8000人合同);协助开发者享受20%
主要开发者按其星级所对应标准80%享受提成(如:三星为3%*80%=2.4%);协助开发者享受20%
六、业绩认定与提成发放:
每月1日为计算上月业绩截止日
以业主方签定书面合同为业绩最终达成标准
财务部门于发薪日计算并发放销售提成
七、激励奖金:
每季度末个人业绩排行首位者按该季度个人业绩总额0.5%发放
年终个人业绩排行首者按该年度个人业绩总额0.1发放
奖励方案篇2
一、目的.
为了使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有效缩短招聘时间,提高招聘效率,公司拟打算拓宽及强化管理内部介绍招聘渠道,从而激发内部介绍的进取性,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员工内部介绍之奖励(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除外)。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内部介绍信息地记录与统计整理,按本方案对贴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介绍办理奖金的领取手续。
2、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3、各部门负责人向属下人员宣导本奖励方案,激励下属踊跃向公司推荐适用的人才。
四、原则
1、内部介绍人员必须贴合岗位要求。任何员工不得借内部介绍之名,行走关系之实,将不贴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介绍给公司。
2、管理人员内部介绍的员工,被录用后原则上不得安排在与介绍人同一个部门。
五、资料
1、奖励办法
1.1介绍人事先到人事行政部作推荐备案,介绍所推荐人员情景,经面试合格后办理手续,同时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内部介绍记录表》中作好记录。推荐备案必须在被介绍人面试前进行,否则所录用员工不视为是内部介绍。
1.2被介绍人满3个月并且未出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介绍人可享受100元奖励;被介绍人工作满6个月并且未出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介绍人可再享受100元奖励。
1.3年度内部介绍评比:员工每介绍1人入职工作满1个月,给予介绍人1分的积分;满3个月,给予介绍人1。5分的积分;工作满6个月,给予介绍人2分的积分。员工全年度总积分到达6分,即有资格参加年度内部介绍评比。总积分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若出现并列名次时,以介绍人所介绍员工的总工作时长进行取舍。
2、奖励程序
2.1被介绍人工作到达规定的时间,介绍人即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奖励。招聘专员按照本奖励方案的规定,协助办理奖金领取相关财务手续,并要求介绍人领取奖金时在《员工内部介绍记录表》中作好签名。
2.2年度内部介绍评比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事行政部按照评分原则,统计各介绍人所介绍的员工人数及工作时间,进行评比,确定名次,发放相应奖金并张榜公布。
3、本方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六、相关表单(见附表1)
奖励方案篇3
一、月度优秀员工的分类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二、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二)、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比同岗位人员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岗位娴熟的岗位技能为先决条件(详见“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三、名额分配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四、评选办法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二)、员工在进行各项工作活动时,应当做好各种基础数据留存工作,以便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时作为数据依据;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贴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五、优秀员工的奖励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贴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经过评选程序后当选。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贴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职责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故意或同一原因再次被罚)等;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奖励方案篇4
为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推动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直接引进项目投建并投产的中介人。
二、奖励标准:
1、引进工业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1.5‰予以奖励。
2、引进商贸服务类项目税收当年区财政实得超过10万元的按区财政实得的5%予以奖励。
3、争取特殊专项资金奖励一事一议。
三、奖励方法:
奖励资金须在引进项目竣工投产后,由中介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认定材料,由区发改局及相关部门确认,经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兑现。
四、奖励资金的申报:
引进项目奖励申报时须向区发改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被引资项目法人代表对引资者的确认证明。
3、评估报告和有关证明,固定资产所有权证明,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及企业纳税证明。
4、以设备投资的,应提供设备原始发货票及企业收到设备入库证明。
5、应提供的其它证明。
五、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投资指引进资金用于土地、基建、设备投资。对有特殊贡献者及本办法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元宝区项目办负责解释。
奖励方案篇5
一、工资待遇执行办法
(一)业务人员执行工资及业务制度,月结月清;
(二)基本工资部分按公司已经公布及执行的标准执行;
(三)业务提成办法:
01,办公人员、业务销售、业务管理两部分工作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02,百分比提成的原则:
(01)办公人员提成办法:
A、独立完成谈判的;独立找到客户、由公司协助其谈判及完成的;受公司委托独立完成的;以上三种情景下,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0%提成;
B、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0%提成;
C、在公司内接单,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业务金额的10%。;
(02)业务销售的30%提成办法:
A、业务员经办业务时可享受业务提成,其余人员不享受;
B、根据广告单或合同的签字情景,由业务经理统计相关业务量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可享受30%的销售毛利(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提成;
(03)业务管理的10%提成办法:
A、业务部经理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利润享受10%的利润提成;
B、部门利润指当月部门实现的纯利润,纯利润等于部门毛利润减去部门费用成本;
(04)提成与每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
03,每月基本信息采编量600条,超出部分按照每条0.2元核发;
二、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描述:
(一)部门分工:
01,业务部:负责业务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市场开拓,巩固;
02,办公室:负责建立与巩固各类客户及总部的关系;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负责公司业务工作宏观管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下达业务指标、资源分配、资金分配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描述:
01,副总经理兼业务经理:具体负责公司业务的开拓、扩展及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同时负责业务一部的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周度任务指标负责。负责月度业务任务指标完成情景检查与考核;
02,总经理助理兼培训部经理:除负责完成公司分配的总经办工作外,同时负责公司业务部协助管理工作,公司业务队伍素质培训工作,负责统筹总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资料,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精神的上传下达,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与工作分配;
03,业务员: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业务任务和利润指标,建立客户档案及客户关系维护和产品销售服务工作;
三、绩效考核资料及办法:
01,每周办公室对各部门业务工作信息进行管理,统计。每月任务指标等结果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总结考核,直接计入当月工资及提成发放;
02,季度绩效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0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04,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有权撤换或辞退;
05,连续一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员,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辞退;
四、本办法自20xx年1月6日起执行。
附注:
一、每一份合同从联系业务至合同成功履行完毕,总计按合同金额的30%给予提成。一个提成人独立完成的,全部给该提成人。多个提成人共同完成的,各提成人在上述比例内分配。
二、提成支付一般以货币形式,特殊情景可由本公司与提成人另行约定。提成支付的时间一般为合同款到本公司银行帐户的一周内,对数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
三、明确公司义务:
01,提成在未转出前的名义所有权为本公司,实际所有权为提成人,公司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02,对提成的转出,不拖延、不截留、不设限,并供给便利和合理避税(费)咨询。
03,根据提成人的要求对提成人的有关情景保密,不向未经提成人同意的其他人员扩散。
04,对提成在未转出前负有保管职责,但遇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确定提成人义务
01,提成领取照章纳税,不有意造成公司承担被政府各部门处罚的风险。
02,及时领取提成不拖延,超过一年未领的可由公司另行处置。
03,合同款未到本公司帐户时,不向公司提出或变相提出任何提成要求。
04,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业务未联系成或合同未最终履行的经济损失。
五、签定提成协议:
根据合同签字人,提成,合同一式三份。
(02):要么高底薪,低提成;要么低底薪,高提成业务员:一般的业务员都是底薪+业务提成的报酬方法;很多业务员底薪500月,提成一般为5%--15%不等,也有底薪1000的,底薪越高,业务提成的比例越低,业务难度越小;底薪越低,甚至无底薪,业务提成越高,到达20%,30%也不奇怪,当然这样的业务难度肯定很大;比如跑医疗器械的业务员,一单随便几十万元,成百万元,随便提个2%,3%,提成就是好几万块,当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印刷厂等业务员很多都是吃差价的,很多拿过万月收入也不必须,很多都不要底薪和福利,其实就是合作关系。
奖励方案篇6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艺特色教育的发展,激励进入我校的体育特招生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根据我校办学的宗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4周岁以下,并获得广东省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佛山市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3、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顺德区级田径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4、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体育特招生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每分按1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我校**年1月1日后招收的体育特招生均适用本办法。非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不适用本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