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精选2篇)

daniel 0 2023-12-09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篇1

摘要:作为保障环境法治体系良好运行的倒逼机制,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随着环境立法的不断更新而逐步发展,虽然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一直没有中断,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存在着缺乏龙头法、缺乏公众参与、制度合力若、智库分配不均等问题。为走出当前困境,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应从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三个方面进行优化,以此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一、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的理论研究

广义上说,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一直没有中断过。国内研究的基本发展趋势,一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理论界目前将生态环境看作一个整体并上升到人类文明的高度,其研究重点是对生态文明全方位建设的研究,而不仅仅是研究环境保护这个单一的层面。二是高度认同应摒弃以点源化、末端化和碎片化调整机制为特征的传统生态法治布局,由点到面,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系统化、法治化、科学化的生态环境建设机制。三是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正在逐步开展。但客观上说,目前,还没有对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完整体系进行系统研究,无法查漏补缺,因而会影响到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整体推进。

第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还须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经济转型等既是环保法得以实现的结果,也是其顺利推进的原因。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需要更宽广的视野、更坚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找出更明确的症结,开出更有效的药方。当前的研究还存在局部和碎片化的特征,规范的应然逻辑还有待进一步关注。

第二,具体环保法律制度的研究有待深化、细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及水环境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绿色发展评估制度等,都是环保法实现的重要环节或重要方面。这些具体制度的研究目前还略为粗糙,特别是结合地方实际和具体实践的研究,还表现得较为薄弱。

第三,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的地方化研究有待强化。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传统的环境问题(如环境污染与经济问题、环境污染的整体性与经济效益的局部性等)与新问题(如公益诉讼、技术评估意见、环境修复费用的计算及其使用、监督问题等)还须要在法治的框架内予以准确应对。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龙头法,机械复制与宏观宣示的地方立法较多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被废止后,生态环境具体立法群龙无首,整个法律体系出现了紊乱状态。同时,江苏现有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制度也大多偏向原则性的宏观宣示,缺乏细致规范与深入落实。设区的市在立法结构片面追求高大上的情况较为严重,各种生态环境地方立法片面追求结构的完整性,许多能够通过决定等立法形式解决的事项却在立法时追求条例等结构完整的立法形式,造成立法的机械复制、重复立法。

(二)公众参与不足

江苏在生态环境立法中已经高度重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性意见,在立法过程中也将他们积极吸纳进来。但是,江苏在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这种不足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公众参与渠道的不足;二是公众参与能力的不足。

(三)在形成更为强大的制度合力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

制度合力,有别于传统将制度设计与制度执行分割,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分割,将各环节内部各要素分割,而是应该将各个部分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合力,在这种合力中,行政权无疑处于核心地位,围绕行政权形成与其他权力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更好地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然而,江苏在形成更为强大的制度合力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就目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尚未完全形成制度设计与制度执行的合力;二是尚未完全形成法律执行之间的合力。法律执行之间的合力主要指执法与司法之间的合力,即通过完善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形成执法与司法的相互配合与制约。反之,则两者自然不能形成合力。主要表现为:行政应诉能力不够;尚未完全形成行政执法与全民守法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之间的合力。

(四)智库资源分布不均衡

江苏作为科教文化大省,省内具有丰富的专业的高端人才资源,这些人才资源可以作为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智库的储备资源,以为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提供人力与智力支持。但是这种资源在省内分布极不均衡,如南京、苏州等地区高校、研究机构林立,必然可以为所在地的生态环境立法提供巨大帮助;反观苏北地区高校、研究机构稀少,人才短缺,这些都将制约苏北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的发展与进步。

三、促进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

(一)生态环境规划

促进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须在立法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包括总体目标、指标体系、重点领域及重点工程、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和措施等)的编制、批准、效力及其实施,及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并据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制度。

(二)生态环境保护

首先,生态环境保护应规定生产生活中的一般性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除此之外,还应含纳其他方面,以较为全面的保护措施进行生态文明的建设。

其次,生态环境保护还应就其特殊性保护对象作出规范。以江苏为例,从对象上看,江苏生态环境治理的地理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一江、一海、两河、两湖。一江、一海、两河构成一个巨大的井字,与两湖共同组成江苏省主要的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因此,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立法应针对地方生态环境治理的特殊地理作出回应,在此基础上,还应该提升其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建设,这是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同时,立法应对地方的特殊保护对象,如生态保护特区、生态保护引领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国家级新区、自贸区以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作出立法回应,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强有力的生态保护。

最后,生态环境保护还应就其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作出规范。生態环境重大决策、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其执行情况、生态功能区范围及规范要求、生态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及绩效考核结果、财政资金保障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及实施情况、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和内容等都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举报。

(三)生态环境治理

首先,生态环境治理应就其行政保护这一最基本的手段进行规范,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处罚;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许可;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征收、征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收费;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强制;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指导;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约谈;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磋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其他执法手段。

其次,生态环境治理应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及其司法治理等作出规范,主要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生态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等,通过多制度联动,来推进区域水污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最后,生态环境治理可以引入一些新的治理手段,如生态环境行政裁决。生态环境纠纷自身的特点为行政裁决提供了现实需要。需要强调的是,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回归与嵌入需要进行全面的体系性重构。

参考文献

[1][英]约翰斯通著,郝方昉译.恢复性司法:理念价值与争议[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树义主编.环境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3]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4]信春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习读本[M].北京:中国民主法出版社,2014.

[5]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丛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6]王珊.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与我国生态制度建设研究[D].复旦大学,201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篇2

[摘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国土资源利用和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可以看到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也要看到在经济建设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等还存在很多的冲突或者矛盾,如何正确地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政府研究和关注的重点。文章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具体的对策看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916109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供给侧结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实现协调统一发展,成为当前政府积极推进和研究的重点,只有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国土资源丰富,但是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加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监管,有助于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1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具有一致的逻辑性

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无论是在生态文明顶层体制设计方面还是理念实施等层面,都强调和谐发展。国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了6大理念和8个体系制度,强调尊重、顺应、保护自然,注重发展和保护之间的有机协调,要求要从宏观角度和综合发展的视角来设计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设,强化资源总量管理,积极探索节约有效利用机制,在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及监管等方面都要注重强化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的市场约束和治理的灵活性,严格执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可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已经全面融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中。

2加强国土资源有效科学管理,是生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重要体现和保证

按照国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抓好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离任审计以及差异考核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在具体开展过程中,空间规划方面主要涉及基础主体功能区规划方面以及县级单元内部综合规划方面,通过开展空间规划,以期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科学化配置管理水平。在用途管制功能设计方面,主要是为了落实红线、加强改造质量、对配置秩序进行理顺等,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涉及红线交叉以及红线褪色两个方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红线全要素管理,针对红外线工程需要对类型、区域具体数量以及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统筹管理,加强对林地、更低、草地以及建设用地等全方位的综合监管,从统一设计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加强过程监管,设置更多的约束条件和监督规则,从而确保红线用地管理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在离任审计以及差异考核等方面主要是通过加强技术探索和规范化管理来确保资源环境等科学管理。在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方面,需要加强综合全面考核指标设计,既要注重发展速度方面的考核,又要注重质量、民生改善和生态可持续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考核,在考核手段方面,需要构建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识别、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更加简便、可操作性强、可视化的绿色发展评价机制。同时要加强资源资产负债核算分析工作,加强对重点数据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强化对领导行为的监督考核,加强责任追求落实,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切实提升管理层人员的综合素质。在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等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终身追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化管理水平和职业素养,更好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改善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

3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与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数据管理,切实提高双协同发展水平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国家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也引入了一些发展理念,但是想要将理念、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就需要结合实际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方案,且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加强数据综合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总结规律,找出存在的问题,提高整体建设质量。可以看到国土资源部分别在2009年和2014年分别向社会公布了全國耕地质量等别成果,这些年度监测评价成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可以通过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数据来分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通过开展两次的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成果评价,对全国耕地质量情况进行测评,对两轮次的等别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国家耕地质量等别基线向右方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国家整体耕地质量有所下降,同时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测算的耕地产能利用系数,通过对不同地区平均耕地产能利用系数进行横向纵向对比,与平均基线进行对比,从而掌握不同地区土地利用情况,找出哪些地区在产能利用方面存在不足或者过量等问题。通过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国家可以对相关的土地利用开发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进而为制定下一阶段土地开发利用政策等提供参考依据,这也是为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此外在国家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还有很多的其他基础数据可以进行参考,这些土地调查成果可以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进行应用,这也是更好地推动国土资源实现科学化管理的有效指导。各省份、地区对土地调查成果等方面的数据也非常重视,根据调查情况,在市级、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等方面进行调整,通过进行动态调整,可以重新确定基本农田平均等别和农田比率,这也是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有效落地的关联举措。除了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面可以借助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成果来进行政策调整,相关的数据还可以为政府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占补平衡考核等政策制定方面提供参考,从而为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科学化利用水平、节约土地资源、提高耕地整体开发和管理质量等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行动纲领。

此外,在国家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应当把握基本的原则和要求,国家土地资源从整体上可以分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两大框架,在具体实施层面需要考虑各地区的实际,对土地资源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划分,明确具体的职责、义务等,还要加强信息技术探索,构建完善的自然资源统计基础库,结合调查统计结果,适度调整相应的补偿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构建更加综合的自然资源管理调度体系。要建立完善的覆盖全国的土地调查监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连续监测、周期性监测和随机监测,对自然资源管理实施管用分开的原则,坚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体系,主动学习和借鉴国外相关的经验,加快开展土地整治、通过定位定量监测分析,将农田科学管理理念落到细处、实处。积极借助数字遥感技术、传感器技术等在耕地等级变化数据采集和共享等方面进行同步化管理,形成完善的动态评级机制,将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理念等落实到行动中,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参考文献:

[1]杨雪彩.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生态文明发展[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4(4).

[2]安翠娟,侯华丽,周璞,等.生态文明视角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例[J].生态经济,2015(11).

[3]郧文聚.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漫谈[J].中国土地,2016(2).

[4]姚震,周鑫.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与产业,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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