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选6篇)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篇1
(一)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驾驶员业绩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项目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驾驶员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客观
第四条考核组织
综合办和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每月组织考核一次。
(二)考核办法
第五条考核时间
考核以一季度为考核范畴,采取月度考核为主,日常监督检查为辅的考核方式。
第六条考核内容
1、出勤率
2、车辆油耗
3、车辆卫生
4、维修保养
5、行驶里程
6、工作表现
第七条评分标准和评分结果
评分标准:绩效考核每月度考核,总分为100分。
评分结果:
分为:优秀(95分以上);良好(80分-94分);中等(65分-79分);及格(60分-64分):差(60分以下)五个档次。
第八条考核流程
1、驾驶员由综合办和具体使用部门以不少于两人的方式组织考核。其中综合办占60%的考核比重,具体使用部门占40%的考核比重。
2、考核评分最终结果由考核小组审定,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绩效奖金
1、绩效奖金标准为100元/天。分别为:差(90元/天),及格(100元/天),中等(120元/天),良好(130元-140元/天),优秀(150元/天)。
2、驾驶员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差的,项目直接辞退。
第十条请假管理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签字后交综合办留存。
2、请假时间3天以内(含3天)由综合办批准;超过3天由项目经理审批,并要及时通知车辆使用部门和使用人。
3、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当月绩效考核一律为差。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综合办负责解释。附件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篇2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有监督、协调和仲裁职能。人事部门为具体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对应考核得分如下: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称职71-80分;基本称职60-70分;不称职59分(含59分)。
第五条员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分配,将各岗位的日常工作构成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部门主管根据各岗位职责,对所述工作确定权重分值。根据公司特点,除岗位职责的日常工作外,员工还有例外工作,董事长和总经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门主管对下属员工安排的工作),视为职责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绩效考核最多不超过四项。
第六条对于部门正副经理级别员工在考核时除日常工作外,还包括其计划、协作、督导和培训指导四个方面的潜力进行考核。
第七条每周的部门周工作总结计划应细化,各部门需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工作完成的结果和及时性作为其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的周工作总结计划表需在每周一报送行政部,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条在月未考核时,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该项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时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项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项扣分,未及时完成按1分/项扣分。
第九条根据公司制度的规定,每违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项,扣0.5分/次。个性地,对于上班时间玩游戏、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网站者,每违反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条考核流程:
(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人事部将各职位的《员工月度考核表》发放到各部门经理处,部门经理分发给员工。
(2)员工对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状况进行自评,并填写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工作体会及对公司部门的要求与推荐。员工应在每月2前将《员工月度考核表》报送直接部门主管处。
(3)直接主管依据员工岗位职现,并结合员工实际工作状况,根据《员工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于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员工的业绩考核状况,将考核状况于每月8日前汇总报总经理核批。
(5)人事部将经总经理核批的考核结果于10日前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负责人应透过面谈的形式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员工,并与员工共同针对不足进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为员工实施绩效改善计划带给帮忙,并跟踪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结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会上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员工只有在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临时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评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现时方可评为优秀,评为优秀时考评人员应列出具体事例。对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考核人务必进行说明,并经该部门的经理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公司绩效工资结合岗位工资发放,计算办法为:
岗位绩效工资=[(最终绩效评分-80)/80+1]+岗位工资
第十三条如员工表现个性优秀,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除评为“优秀”外,公司还将另行奖励。如员工犯严重错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除扣除全部工资外,将视损失大小追究其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员工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重大疑义,能够向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如考核结果调整,本月仍将按原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在下月发放工资时再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员工自评和部门经理在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对照其工作计划的完成状况,认真客观地评分,不得敷衍应付。如敷衍应付的,扣除其当月绩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条人事部于每年1月份综合全体员工上一年度各月绩效考核结果,协同考核小组对员工上年度之工作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第十八条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对贴合以下条件者,给予“考核辞退”处理:
1、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
2、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又无适合的空缺岗位可调配或不服从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
3、每个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成绩排序,除上述2项产生“考核辞退”的条件外,对排序处于尾端的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的“尾端辞退”;年度的考核辞退率(包括尾端辞退)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公司同时与被考核辞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篇3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信贷人员处以罚金,并签订限期清收责任书,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的办法实行责任清收。
第八条绩效挂钩。
(一)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以信贷资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和人均利润为核心进行考核,信贷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担负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挂钩。
(二)信贷人员绩效薪酬冀奖励:
1、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管理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率达到任务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收回比例以后,联社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绩效工资。收回率达到100%的,除全额返还本人的绩效工资,并提高绩效的工资档次,给予鼓励,连续两年既能超额完成任务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评为优秀信贷员,享受提高0.2系数绩效工资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还本人全额绩效工资,但未收回部分要实行责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于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并实行未收回部分的责任清收。
2、根据信贷人员完成“四包”任务的情况确定对信贷人员个人专项奖励。对超额完成县级联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务的,按照客户资源、利润等其对信用社的贡献度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项奖励。如信贷人员所发放的贷款产生不良后又在时限内清收回的,可视清收情况适当降低奖励比例。信贷人员专项奖励基本同清非压户专项奖励、揽储专项奖励基本一样,由县级联社从工资总额中统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兑付。
3、对没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务的信贷人员,根据县级联社制定的办法给予处罚或调离信贷人员队伍。
第九条免责贷款。对“四包一挂”贷款出现以下情形的,经信贷人员申请、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认定、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核准后,不予追究责任:
(一)有充足理由证明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
(二)责任人已经调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或已经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联社规定的免责情况,且经上一级责任认定机构认可的。
(四)各联社对信贷人员形成的免责贷款要逐笔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资料上报办事处。信贷人员按规定免除责任追究后,仍对“四包一挂”贷款负有清收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联社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按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市办事处备案。
第十一条本意见由河北省联社__办事处负责解4释和修订。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篇4
一、目的
1、加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
2、调动员工积极性,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使员工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部门;
2、公司除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员工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核周期
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体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取该年12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则
1、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是可以达到的。
4、绩效改进与提升原则。通过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帮助员工全面客观地了解自身不足和优势,促进其绩效得到改进、提升。
5、监督和控制原则。对绩效考核过程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进行监督和控制。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挂钩,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
2、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发放、薪资增减、职级升降、评选先进的依据。
六、考核的组织与职责
1、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职责:一是负责对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负责对争议、申诉问题的裁定。
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每月对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公司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审核以及日常工作、临时工作的抽查、评分;负责月度考核结果的公示、报批。
七、考核对象
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八、部门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年度、月度计划工作;
2、与公司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3、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工作制度、标准以及重要的会议决议;
5、部门工作职责。
(二)考核内容
1、对项目部的考核内容。项目部综合收费(含水、电费)指标考核按照《项目部提成工资计提分配办法》执行,部门管理业绩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考核。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公司核定的项目部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服务指标(3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按照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对项目部进行抽查、评分。
(3)管理指标(2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从公司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基础管理指标、学习改进指标四方面进行考核。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提供。
以上对项目部考核内容详见《项目部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
2、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内容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将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日常各项工作列成各项量化指标,每月对其进行抽查、评分。
(3)临时工作(10分)
当月公司领导或公司突发事件临时安排给部门的重要工作,如当月部门无临时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范围。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提供。
以上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内容详见《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额计算
1、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兑现的计算系数
绩效成绩区间对应绩效工资系数
分数>971.1
93≤分数≤971
90≤分数<930.95
87≤分数<900.9
84≤分数<870.85
81≤分数<840.8
78≤分数<810.75
75≤分数<780.7
72≤分数<750.65
69≤分数<72
分数<69
级名称0.60.5对应绩效分数区间对应绩效工资系数优秀
良好
达标
待改进
不合格分数>9585≤分数≤9575≤分数<8560≤分数<75分数<601.110.9按实际分数对应系数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篇5
1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
2考核内容:
2.1考核人:各部门内部考核;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成员进行考核;总经理对总工程师、各部部长、项目经理进行考核;总经理核准。
2.2考核年度:每年年中、年末考核各一次。
2.3考核时问:每年6月30日、l2月31日。
2.4考核面谈:由考核人组织被考核人面谈,确定考核的分数,并通过交流,使员工发扬成绩,认识不足,纠正错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过去,满怀信心的对待未来,努力工作。
2.5面谈内容:
在这段时间工作中遇到过何种麻烦、困难。
表明一下自已希望掌握的工作业务知识、能力,并且希望上级给予何种指导,希望参加何种训练。
在继续从事现有的工作方面,有何希望和建议。
现有的’职务,有何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正在做些什么努力,具体说明。
2.6考核资料到由人力资源整理归档,档案室保存,无总经理批示不得外借,考核结果于次月公布。
3考核原则:
办理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否则罚款200元/次。
4考核情况:
4.1全年两次考核排名末位,不予考虑加薪、晋升。
4.2全年两次考核排名首位,将予以考虑加薪或晋升。
4.3若有奖金,将以考核成绩作标准按比例下发。
5考核用表:
5.1《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表》–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考核使用。
5.2《专业人员考核表》–项目部及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
6评定结果如下:
6.1有实力,适合于晋升。
6.2符合职务要求,可以重点培养。
6.3符合职务要求,可以胜任本职工作。
6.4经过续继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可以任本职工作。
6.5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篇6
(机关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务员法》、《xxx机关效能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对象包括:全体机关干部(含领导班子成员、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全体约束对象)。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积分制管理,每人每年1月1日初始积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则积分,当年12月31日前进行年终核算,积分结果作为年终行政事业单位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作为年终绩效奖金兑现的唯一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管理由行政办负责管理运行,每月第一天公示上月积分情况及加减分原因,对加减分有异议的可填写机关效能申诉表申诉,公示期为3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诉,行政办不能解决有争议的事项提请机关工委班子研究确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考勤管理。机关日常所有考勤管理全部通
第六条扣分标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到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超过两个小时的、值班期间脱岗的、未经同意自行离岗的一律视为旷到)。病假不扣分(但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病假证明)。事假每天扣1分。国家有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范围内不扣分。事假全年累计达到15天(次)的、有旷到行为的取消评优资格。累计旷到15天(次)的当年考核定等为不称职。全年全勤的机关干部,年底一次性加10分。
第七条假期审批。机关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书记批准。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必须经过书记批准,并报分管常委批准。凡因病因事请假的,需提前一天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审批,未按程序报批缺勤的,一律视为旷到。
第三章办文办会
第八条办文时效。机关所有来文必须报行政办处理,严禁自收自办。行政办必须在收到来文后一小时内呈报领导阅办。有办结时限要求的来文,领导阅批后当天必须转至承办人办理。没有办理时限的来文,每周周五必须办结退回。密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转办理,严格控制涉密范围。因办文不及时导致工作延误的,必须进行责任倒查,相关责任人按照绩效严肃处理。
第九条行文规范。在行文过程中出现失误的,正式下发文件或会议材料,错一处扣2分。
第十条畅通对外联络。建立来文渠道负责制,对相关上级来文、通知等进行实时掌握,及时报行政办进入文件流转程序,如有疏忽大意耽误工作的,一次扣除2分。
第十一条办会。办公室负责所有上级会议的通知和组织参会,负责本工委所有会议的管理。上级会议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并督促应参会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参会。
第十二条公章管理。
1.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未签批的各类公文、材料、报表等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2.未签字、内容不明确的材料及空白条,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3.公章不准带离办公室,遇特殊情况需带离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专人携带使用。
第四章日常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凡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责任人一次扣除2分
1.未能按照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结果的;
2.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十四条凡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责任人一次扣除4分。
1.因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或造成机关工委被通报批评的;
2.工作中,对来访办事人员态度生硬,恶言恶语,被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实的;
3.因工作不力,被分管副书记约谈的。
第十五条凡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责任人扣除8分。
1.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机关工委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各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含大会点名口头批评);
2.由于不尽责尽力,工作出现失误,对机关工委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工作不力,被机关工委书记约谈的;
4.不服从管理,拒绝执行工作安排的。
第十六条由于不尽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机关工委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各扣除16分,分管副书记需在工委会议作出检查,并调整相应分工。责任人是科室负责人的,就地免职。责任人是聘用人员的,立即辞退。责任人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经工委会研究,提交纪检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第十七条机关干部发生内部打架斗殴、在外酗酒寻衅滋事、酒驾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参与者每人24分。被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
第十八条因个人工作失职,导致被上级机关和各有考核赋分权限的领导小组扣除单位绩效总分的,扣1分以下的,责任人一次性扣除10分。扣除1分以上的,扣除责任人10倍绩效分值。当年未明确扣分点,次年明确以后,从责任人次年绩效分中一次性扣除。
第十九条由于个人工作失职,造成机关工委被县党委、人民政府通报问责,对机关工委全年考核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导致下拉绩效考核严重,形成事实上一票否决的,相应分管领导、责任人各扣除48分。分管副书记、责任人年终考核均定等为不称职(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维稳值班及群众工作
第二十条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完成值班任务,值班期间发生脱岗、睡岗等违规行为被督导通报的,一次扣除12分并扣除当月维稳津贴。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外出及借调人员不能按要求参加维稳值班,提前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照每天200元支付外聘保安费用,由财务人员提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两个全覆盖”工作是机关工委首要的群众工作,所有机关干部严格按照县委相关规定和单位统一安排时间节点完成住亲、住户包联工作,服从所在村组、社区工作队、村组干部管理。每轮住亲工作结束后3日内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并上交《“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两个全覆盖”活动工作台账》,完成“民族团结一家亲”微信平台录入。由分管领导审签,发现未及时填写的一次扣除2分。
第二十二条严禁弄虚作假不落实群众工作要求。在各级督导中被发现有作假行为的,每次扣除8分。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阶段性工作或单项工作被县级各业务领导小组、临设机构等相关部门点名通报表扬的责任人,一次加4分(普惠制的表扬不计)。
第二十四条工作被区、州、县委、政府通报表扬(或主要领导在会议上口头表扬)的责任人,每次加8分。
第七章公共物品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办公室所配发的物品(包括上级部门配发的),行政办应详细登记品牌、型号、编码并造册,由本人签字确认。每年年初由行政办核查确认一次。丢失或因私损坏的照价赔偿,如因公损坏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行政办处理。有工作调动的要及时移交物品,移交不清者将拒绝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共部分公用物品,由行政办管理。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因公损坏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行政办处理。
第八章规范各类学习
第二十七条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位学习、党支部学习、全体干部学习,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每次学习单位、个人有记录、学习形式多样化。工委会议、学习记录本由李渊琪负责,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学习记录本由裴瑶负责,全体干部会议记录本、财经会议记录由裴瑶负责,结亲和两个全覆盖工作会议记录本由耿新忠负责;各类记录本每月由分管领导审签一次,机关干部学习记录本由分管领导按月审签。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一次扣除2分。
第二十八条加强“学习强国”APP学习,每天学习积分必须达到规定分值,按月统计计算。每月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一次扣除2分。
第二十九条读书浸润心灵。鼓励干部多读书、读好书,每名干部每月读一本书并通过会议时间与全体机关干部分享,未完成的扣除1分。每多看一本书并完成分享的加1分。
第九章积分结果运用
第三十条总分高于85分(含85分)具有评优资格,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核定等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为不称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