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月度小结汇报材料范文(精选6篇)
社区矫正月度小结汇报篇1
我市xx开发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区矫正月度小结汇报篇2
20xx年上半年,新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围绕提高矫正工作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矫正安帮工作质量为核心,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呈现出了更为快速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
一、人员激增,情况复杂,工作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人员在数量上呈激增态势,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截止到六月底,我区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已达到112人,其中管制26人,缓刑72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压力也剧增,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迎来新的.挑战。
二、强化职能,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一)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二节、二会期间监管教育和安全教育。一是做好矫正人员的排查工作。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在二节、二会前必须与社区矫正人员见面;二是强化对矫正安帮人员的管控措施,严格按规定办理外出请假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责任。
(二)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对二节、二会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进行分析研究,事先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通讯联系要保持24小时畅通,遇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报送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动态。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把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作为帮教的重要任务,通过以帮促教的方式,确保社矫人员管得住,控得牢。同时,把有脱漏管现象、有重新犯罪倾向和平时表现差、有违规现象的矫正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检查频率,强化针对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与检察机关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刑罚变更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主动引入检察监督,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大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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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月度小结汇报篇3
社区矫正这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由于其独特的教育康复性,越来越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为更好地了解掌握黑龙江省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笔者到司法所进行调研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收集整理了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发展现状和主要的经验做法,并对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完善措施。
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半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很多学习会议,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许多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社区矫正月度小结汇报篇4
20xx年上半年,吴城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及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以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各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为指导,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中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半年总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档立制
镇矫正办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二、规范”接收”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矫正办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司法所所长、矫正工作者、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
三、集中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二是采取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村落实。三是对一些有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通过心理疏导,使他们摆脱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针对我镇这上半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得的成绩与教训,我们将进行深刻的总结,同时对20xx年下半年工作的开展提出全新的要求:
第一、提高工作责任心,有条不紊开展工作。要坚持有条不紊的按照市、区司法局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要时刻铭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各项应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避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第二、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动态。日常管理工作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要继续做到一丝不苟的开展和执行,促使矫正对象养成定期汇报的习惯,同时,在组织各项活动时,绝对不能马虎了事,要细致的观察矫正对象的各项表现,及时分析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矫正措施,避免因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重新犯罪。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移动信息平台操作,加强档案管理。
社区矫正月度小结汇报篇5
社区矫正人员是在社区矫正机关的领导下,为社区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日常生活、思想改造等方面的服务,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主流。每个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是一个重要考核指标。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社区矫正人员月汇报的相关内容。
一、日常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人员首要任务是对服刑人员的日常生活进行管理和指导。在月汇报中,社区矫正人员应该汇报以下内容:
1.完成的日常巡查任务,包括巡视服刑人员的住宿环境、生活卫生等;
2.对服刑人员进行的行为规范教育以及问题协商;
3.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职业技能培训、遵纪守法教育等;
二、思想教育汇报
社区矫正人员还需对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以帮助他们积极认识自己、重塑良好心态,更好的融入社会。在月汇报中,社区矫正人员应该汇报以下内容:
1.对服刑人员思想状态、心理状况的评估,以及未来的个人计划和出狱后的规划;
2.服刑人员参与的思想教育活动和课程;
3.对服刑人员的矛盾化解和危机干预情况。
三、犯罪嫌疑人、罪犯管理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还需对服刑人员进行管理,以确保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在月汇报中,社区矫正人员应该汇报以下内容:
1.对服刑人员的身份核实和评估情况,以及对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登记、整理和管理;
2.对服刑人员社会情况的了解,包括工作、生活和家庭环境等;
3.对服刑人员进行的纪律处分、表扬等情况。
四、其他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人员还需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如安排定期体检、维护社区矫正相关设施等。在月汇报中,社区矫正人员应该汇报以下内容:
1.定期体检安排的情况,包括体检次数、结果等;
2.对社区矫正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包括场所及设备的使用情况;
3.其他相关汇报事宜。
总之,社区矫正人员的月汇报主要涉及到矫正人员的日常生活、思想教育、罪犯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社区矫正人员需要按照规定提交报告,每月做出总结和汇报,并及时检查和调整工作计划,提高服务质量,帮助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月度小结汇报篇6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00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
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