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范文(精选8篇)

daniel 0 2024-02-08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1

为正确规范和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调查和处理,有效提高我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能力,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于20xx年4月1日中午,举行了“常宁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处理演练活动。

在演练过程中,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领导小组能够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和联络,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调查处置工作,演练取得预期效果。在演练结束后,参演人员认真进行了回顾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整个演练的过程来看,整体表现良好,如人员的参与及应急反应均有不错的表现等,并能按时圆满完成演练任务。但从整个体系分析,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演练方案和预案学习不够,有部分人员理解不深,给演练过程带来混乱;

2.组织不到位,参演人员不够严肃认真,给演练效果带来负面影响;

3.演练拍摄工作不到位,未能很好的对外宣传;通过以上分析,以后还要加强预案和演练方案的培训及人员组织,并加大预案的宣传力度,保证学校应急体系得到有效的运转。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2

迅速查明原因,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

本预案适用于镇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卫生科长及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

3依靠科学。积极开展食物中毒的病原学检测,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重视与上级各级疾控机构间资源共享,积极合作,有效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四、食物中毒时间的分级

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及以上。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

未出现死亡比例。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由分管镇长任组长,食物中毒处理小组。卫生科长、卫生院院长任组长。

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疾病控制和卫生检验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和指令。

2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承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卫生检验组、流行病学调查组、卫生消杀组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

2.1卫生检验组

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病因学检测,建立食物中毒常规检测实验室。并将检测结果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2.2流行病学调查组

负责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指导下。迅速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能够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建立和培训能够胜任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和人员。

提高社会各部门和公众防范食物中毒的意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

对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上报。按有关规定。

2.3卫生消杀组

负责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消杀、疫源地及污染源处理等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处理小组领导指导下。

五、报告

1报告时限

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与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教育机构)等报告后,任何接到有关单位。立即报告处理小组;处理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机构。

2报告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实验室检测结果。

3报告方式

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和终止

1食物中毒时间的应急响应

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检测致病原因,同时按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若为相关传染病,按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如怀疑是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机关。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食物中毒处理小组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决定是否终止。

七、食物中毒处理

1病理学调查组应迅速采集食物中毒样品。以便该机构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食物中毒处理小组报告。

2若为相关传染病。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配合疾病预防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消杀。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食物中毒处理小组。

(1)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应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

(5)确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指导其进行蒸煮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的还可加消毒剂杀菌后排放。

(6)确定为化学性、动植物性、真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严禁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动物饲料使用。

(7)根据不同的中毒因素。必要时应予以销毁。

八、总结与资料整理

卫生院要进行处理的评估、总结。将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建立食物中毒事件档案。

九、责任追究

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过程中。

十、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改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食物中毒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

2物资保障

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特效药物、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师幼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园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近日,XX区XX幼儿园开展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演练活动。

中午12点20分,演习开始。该园多名幼儿进餐后相继出现了呕吐、头痛、全身乏力等症状,班主任老师迅速电话通知幼儿园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和保健医生立刻奔赴现场,对幼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后,及时向园长汇报了幼儿情况,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第一时间组织紧急救护小组,并拨打了120医疗报警,告知幼儿“病情”,让抢救中心做好必须品的供应,把患儿送往人名医院(附近的医院),教师与中毒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安全员同时封锁食堂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做好食物留样、食堂用具的封存,班级教师配合安全员对残留食物、容器及可疑食品留样封存,并保存好患儿的呕吐等,并且对其他幼儿进行观察和安抚工作。

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演练过程运行规范、有条不紊,对突发事件进行了快捷有效的处理,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此次演练,提高了幼儿园教师处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4

1总则

1.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2.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3全区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2.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11号文件)、《食物中毒处理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总体情况

1.4.1基本概况

区流通和消费领域现有食品经营户9499户,其中餐饮业2151户、各类学校食堂96户、企事业机关食堂281户、建筑工地食堂278户、农产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45户、销售5941户、现制现售225户、食品经营管理459户、储运17户、盒饭生产企业5户、保健品生产企业1户。

1.4.2工作目标

切实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发生,保障人民饮食安全、身体健康,为“十一五”期间,初步形成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提供服务。

1.4.3本区食品安全事故的现状和趋势

1.4.3.1本区食品安全事故现状

根据分析研究,地区食品安全事故主要由细菌、有毒动植物、化学物质、真菌毒素等引起(见下表)

1.4.3.2本区食品安全事故趋势

“十一五”期间,随着东海大桥的开通、洋山深水港码头的使用,临港新城的建成、的常住人口将从目前的95万人上升到145万人加之桃花节、滴水湖等节庆、旅游景点的发展和开发带来流动人口的增加;集体单位的用餐方式发生改变,多数实行外购盒饭以及数量较多的农村办酒户等,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集体性供(用)餐单位的监管,做到充分认识,防范在前。

1.5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传染病)急性、亚急性疾病。

1.5.1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食用加工不当或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引起的感染型食物中毒和毒素型食物中毒。

1.5.2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食用河豚鱼、毒蕈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1.5.3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食用含亚硝酸盐、有机磷、瘦肉精等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

1.5.4真菌毒素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霉变的甘薯、玉米等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

1.6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区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府的部署,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党组统一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是本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和责任主管部门并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业务指导。

2.1.2领导机构。根据区委、区府的决定,区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为区食品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分别为区农委、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等。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预案;

(2)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依法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区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6)负责对疑似刑事案件的确定、移送。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是区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食品流通领域和食品消费环节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置、报告、处罚;

(2)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急救人员、实施抢救工作,并根据《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病原学检验技术规范》开展检验;完成应急处理预案程序中所涉及的工作。

(3)工商部门:负责阻止对污染动植物及可疑食品的市场销售(流通领域);

(4)农业部门: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量超标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由区农委牵头负责源头调查取证追踪、报告等工作。并负责阻止对污染动植物及水产品的上市供应;

(5)质量技监部门:由区质监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查处,并负责阻止对可疑食品及添加剂的生产、加工;

(6)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持,如发生人员死亡或疑为投毒的,开展相关的侦查工作;

(7)相关单位:配合应急救援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2.1.3办事机构。设立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简称分局应急办),是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综合协调本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对预防、控制、救援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的常务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分局办公室主任为常务副主任。

分局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办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向区应急办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7)承担24小时应急值班;

(8)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4工作机构。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组长:赶赴事故现场的区最高行政领导。

现场指挥部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和区卫生局主要领导。

组员:事故相关单位。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工作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组、机动预备组。

2.1.4.1专业工作组其职责是及时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调查,采集有关样品,提出临时控制措施,收集违法证据,实施行政处罚。

组长: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分管所长。

组员: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督员。

如遇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和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区CDC在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力到现场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2.1.4.2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并组织落实。

2.1.4.3后勤保障组。其职责是:车辆保障,相关单位接报后第一时间保证车辆出发;物资保障,相关单位接报后及时提供工作需要的仪器、药品、试剂。

2.1.4.4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其职责是: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2.1.4.5机动预备组。其职责是:随时待命,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调动和使用。

2.2组织体系框架

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专业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建立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业(畜牧水产)部门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3.2预警机制与支持

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装、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及时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3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

3.3.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接受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治疗的单位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法定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以下简称食监所)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停止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按有关规定如实提供证据、样品,采取相关的各项控制措施。区疾病控制机构(以下简称CDC)在对食源性肠道传染病进行现场调查时怀疑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向区食监所报告。

3.3.2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紧急报告时限

3.3.2.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区食监所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同时,区食监所在完成现场调查处理后2小时内向区CDC提交网络直报表,由区CDC实施网络直报。

3.3.2.2分局接报后,及时核实情况,半小时口头报告有关部门如区应急办、区联动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小时内书面报告以上单位并及时通知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主体职能部门在完成现场调查处理后2小时内作出初步书面报告。

3.3.2.3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应当同时报告公安分局。

3.3.3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件发生地点、时间等事件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以下部门:

3.3.3.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3.3.3.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3.3.3.3区应急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1、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

事故危害特别严重,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

事故危害严重,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有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三级)

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4.2应急响应

一级食品安全事故为一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挥应急处理工作;二级食品安全事故为二级响应,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指挥应急处理工作;三级食品安全事故为三级响应,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和通报情况。

4.2.1一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分局应急办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提出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由总指挥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要迅速到位,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分局应急办应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指导和帮助。

4.2.2二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提出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副总指挥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要迅速到位,指导、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分局应急办应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的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指导和帮助。

4.2.3三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明确应急处理小组;由分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迅速落实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分局应急办应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的工作进展情况。

4.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升级

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达到更高级别的水平时,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自动升级,按升级后的程序处理。

4.4信息和新闻。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信息归口、统一的原则,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分局新闻应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一致。

4.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终止。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公布应急响应终止。分局应急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分局应急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置

5.1调查和总结

5.1.1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部门及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总结。

5.1.2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术平台,由分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6.2人员保障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分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所需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6.3物质保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传培训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2演练

食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8监督检查与奖惩

8.1奖励

8.1.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8.1.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8.1.3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8.2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1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

8.2.2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8.2.3对事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8.2.4违抗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8.2.5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期间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9附则

9.1预案的制定、解释与修善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制定,预案制定以后须报区政府批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及时修订。

9.2预案实施时间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5

进一步增强全园师幼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家长对幼儿膳食的关心支持及对幼儿园食堂工作的参与管理,近日,XX区实验幼儿园开展“健康膳食伴我行”食品安全系列活动。

一是营造食安宣传氛围。幼儿园利用国旗下讲话,各班利用家园桥报、微信班级群向家长发放《关于幼儿食品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正确的饮食观念及食品安全知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宣传网络。

二是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各班通过健康、安全教学活动等时机向幼儿说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讲解“病从口入”的道理,指导幼儿认识“三无食品”,拒绝食用“变质食品”,告知幼儿误食不安全食品后,立即向老师或家长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学会自我保护。

三是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膳食委员会成员召开“健康膳食伴我行”专题会议。会上,园长潘冬就加强全园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了强调,食堂主管陈红梅向家长汇报了该园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渠道、索证取证、加工程序及饭菜质量等工作。最后家长家长对当日的幼儿午餐进行了品尝点评,并对幼儿园膳食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本次活动,不仅促进了该园膳食工作的规范开展,而且提高了全园幼儿、家长和教师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达成了“食品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同创建”的教育共识,为幼儿的健康安全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6

为正确规范和指导营养餐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调查和处理,有效提高我校应对营养餐安全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能力,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营养餐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于20**年**月**日中午,举行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处理演练活动。

为达到预期演练目的,我校专门制定了以陈追军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演练方式采取以假设学生在校就餐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以高度模拟实战的方式,限时应急处置小组完成营养餐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检查、询问调查、采样检验以及报告、控制、处置等一系列工作。

本次演练我校制定两个具体目标: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营养餐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制度,抓基础,强内功,及时处置好营养餐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在第一时间得到信息、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作出判断、第一时间做出处置、第一时间报告信息;二是要通过演练,锻炼学校的安全队伍,积累应对经验,提高应急能力,确保学校安全队伍随时拉得出,打得赢,做到面对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慌、不乱,处置正确、及时、有效。

在演练过程中,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领导小组能够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和联络,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调查处置工作,演练取得预期效果。在演练结束后,参演人员认真进行了回顾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从整个演练的过程来看,整体表现良好,如人员的参与及应急反应均有不错的表现等,并能按时圆满完成演练任务。

演练以后,学校召开了本次演练小结会,对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所采取的救治措施、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等进行了认真分析。学校要求紧抓教育契机,在各班开展食品安全和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食品安全和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等疾病的传播途径及预防方法,教育学生不吃或少吃生冷食品,主动拒绝校外摊点的“三无”食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7

为有效应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检验和提高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11月21日,陇南成县红川小学、红川卫生院联合开展了一次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旨在通过演练提高食品监管部门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和应变能力,特别是提高食品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11月21日上午,红川小学四年级(2)班的张老师像往常一样督促着学生“营养加餐”时,突然,一名学生捂着肚子走到讲台旁:“老师,我有点想吐。”随后,另一名学生也捂着嘴巴走上来:“老师,我也想吐。”张老师摸摸学生的额头,一边了解他们的情况,一边让一名同学去请班主任祁老师过来。这时,表示不舒服的学生已经有五六个了,她连忙停止了学生的进餐,并将学生所有的食品摆放在自己的桌子上。她立刻拨通了校长的电话,随之,学校“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推测是学生“营养加餐”引起食物中毒,校长立即拨通了镇卫生院的求助电话,并广播:“所有班级立即停止加餐,各班若有学生发生恶心、呕吐,请班主任老师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将恶心、呕吐的学生带到前院”。卫生院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往学校,并对相应的学生采取救治。就在紧张的气氛写在每位师生的脸上时,校长通知:“这是一场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演练结束后,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召开了紧急会议。就此次演练,正面反应出张老师正确处理因食品中毒引发的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同时,也侧面反应了部分师生在遇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的慌张和手忙脚乱。接下来,还要继续加强对师生遇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指导与培训。也希望通过实际演习,来检验学校和有关部门应急联动和正确处理因食品中毒引发的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同时提高大家校关注园食品安全的意识。

幼儿园食物中毒演练总结精选范文篇8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环节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二、工作原则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积极处置,措施果断。发生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立即进行处置,并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向市局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依靠科学,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的教育培训,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有效预防和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

三、分级和管辖

(一)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依据《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的分级标准,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家卫生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

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且未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幼儿园及承办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的接待单位,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人及以上、30人以下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管辖

1、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主要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负责管辖。

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管辖,区局负责做好前期控制和处置配合工作。

3、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分别由省和国家有关部门响应和管辖。市局和区局配合做好前期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一)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件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通报、事件的重要信息的审核;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审议批准各工作组提交的应急处置建议和工作报告等。

(二)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作出初步调查结论;联系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疗救治、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涉及学校食堂的要及时联系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工作;汇总信息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抽调专家进行情况分析,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有关信息。

2、技术指导组。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参与制定、修订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调查处置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大队牵头负责,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对相关单位、食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的定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为事件处置提供车辆等后勤保障和政策法规支持。

五、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服务环节高风险食品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管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人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件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应急准备和预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及时进行分析,按照应急方案的程序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各工作组接到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二)报告

1、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事发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联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物中毒事件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经核实属实的,应当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并按照程序通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下列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件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事件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2小时内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事件涉及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1小时内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4)事件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单位或地区性、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1小时内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

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2)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餐饮服务单位;

(3)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它单位和个人。

3、责任报告人

(1)行使监管职责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响应。在接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接报人员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初步调查核实后,由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二)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应急方案指令后,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组织协调组:组建技术指导组,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提出落实意见,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处置进展的情况。联系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疗救治、检验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小组开展工作。

调查处置组: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中毒患者进行救治。

2、采取临时行政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食物中毒现场环境、设备、工具、餐饮具、可疑食品原料、剩余饭菜、从业人员及厨师的手等进行采样检验;

(4)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责令餐饮服务提供者停止经营并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3、对现场进行检查和调查。

(1)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设备、工具、食物及其加工经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或勘查,搜集食物中毒证据。

(2)调查食谱,筛查可疑中毒食品。制作可疑食物加工的工艺流程图,分析造成食物中毒的污染点及原因。

(3)如发生事故的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调查供餐范围,立即追踪其他供餐范围内有无病人。

(4)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包括对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加工人员、直接为消费者服务人员的询问调查,做好询问笔录。

(5)食品原料的来源和质量卫生状况。

(6)可疑中毒食品的配方、制作工艺,包括食品加工方式、烹调方法,加热温度、加热时间等。

(7)食品加工过程和现场环境卫生情况:加工条件、加工流程、洗刷消毒、食品分装及储存条件、温度及时间、剩余饭菜的保存和处理、是否留样等。

(8)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有无健康证、近来病史等;健康培训情况及个人卫生习惯。

4、根据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事件的结论性意见,对发生事故单位作出进一步处理。

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后勤保障,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通报稿件应经局领导、区政府批准。

(三)响应结束。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处置工作终结。组织协调组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检测评价确定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事件发生后,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对在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未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情形的,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其行政责任。

(三)实施约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的通知》要求和事故管辖分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参加约谈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总结报告。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问题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八、其他

(一)区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等,锻炼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根据《市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暂行)》方案制定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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