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整理5篇)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篇1
2018年以来,按照市、区两委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安排及部署,我象耳镇继续有效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根据醴泉河实际,推进醴泉河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建立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现将2018年度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流域概况
醴泉河汇流段流经象耳镇农林村、君乐村2个村至松江镇鲜滩大桥止,共长8780米,其中农林村3组段990米,农林村1组段3280米,农林村8组段1480米,君乐村2组段1500米,君乐村1组段1530米,已设立2个市级河长公示牌,4个区级河长公示牌,6个镇级河长公示牌。
(二)组织体系建设
1.象耳镇成立河长办作为工作阵地,每条流域设立2名河长,全面负责河长工作,同时,成立醴泉河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醴泉河象耳段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河长:袁恒、罗东恩
片长:
段长:伍旭平、邓荣华、刘英、吴强、彭艳华、胡文伟以及河流涉及的防疫员2名、巡河员4名、保洁员12名。
2.为有效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街道共召开10次河长制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相关工作,同时,街道河长每旬至少巡河1次,共计巡河79次,村级河段长每星期巡河不少于1次,共计巡河240余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四项行动
多次对醴泉河主河道及其支流、渠、堰集中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共投入61.17万元、挖掘机2台170小时、挖沙船2只674小时、1748人次参与,清理河道11.89余公里,清理打捞各类垃圾1109余吨、清理淤泥1282余吨。
(二)污染源排查
经过多次摸排,醴泉河象耳段畜禽养殖治理4家,关闭3家,无反弹、无新增;流域沿岸共涉及37家工业企业,其中:已整改企业:17家;已关闭企业:18家;已搬离企业:2家。
(三)清四乱行动
按照市、区清四乱工作安排,对辖区醴泉河流域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未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散乱污企业:象耳镇至环保督查以来,已经关闭取缔18家企业,其中包含2家直排醴泉河的纸厂和1家塑料加工企业,等待搬迁企业通亚化工亦于2017年12月停产,等待搬迁。2018年7月,云光纺织自建污水管网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余下小微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后进行农田灌溉处理。海银工贸(纸厂)目前正在进行技改,将废水回用,力争达到零排放。
(二)畜禽养殖:象耳镇畜牧兽医站对辖区内醴泉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源进行认真排查,我镇辖区内醴泉河流域畜禽养殖户共7家,其中关闭3家,治理4家.经认真排查,畜禽养殖户严格执行养殖业+沼气+绿色种植的模式,全部做到了粪污无害化处理,实现零排放。
(三)农业面源污染:多数村民在种植过程中,保持传统的施肥习惯,不适应当前科学施肥方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好日常与定期清河、巡河工作,提高巡河保洁员的工作质量,及时打捞误入河内的零星秸秆和其它杂物。确保醴泉河象耳段不增加河流污染,最大程度改善醴泉河水质。
(二)目前我镇正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调集中处理事项,计划将小微企业生活污水集中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彻底杜绝偷排漏排问题发生。
(三)持续跟进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对畜禽养殖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在养的畜禽养殖户,再查是否严格遵守种养循环的原则;对已关闭的畜禽养殖户,再查是否有复养迹象。同时加强农户生活生产污水直排监督,落实沿岸禁养区内不得新增养殖场所的要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在各村设立集中宣传点,做到河长制工作家喻户晓。
(五)进一步加强沿岸农户农药化肥使用监督,鼓励农户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篇2
要重点关注水源地和水功能区,加强问题摸底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快重要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
要加强县镇河道治理,推行农村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
要瞄准空间全面净化、水质全面提升、管护全面到位,保持水域面积基本稳定,着力提升二类水体,扩大三类水体,稳定四类水体,消减五类水体,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全面建立河湖保洁长效机制。
要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工程管护,完善提升南水北调东线和江水北调徐州段工程体系,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进一步开展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高度重视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推进智慧河湖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们还要做到
一是加强落实河湖长制。2017年以来,四川省先后印发了《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总河长。在此要求下,目前20位省领导任10条主干河流省级河长,先后巡查河湖30次,召开调研现场会30余次,全面落实河湖治理任务;基本确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共计10万余个岗位,全部深入河湖管护第一线。同时,积极推动河道保洁员、网格员、基层河长三支队伍融合:保洁员当前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网格员当触角,查找原因及时报告;村(社区)及街道河长负总责,协调落实并兜底解决各类问题。通过网格化管理,基本实现了各类水域河湖长之间的有效衔接,全省各级河湖长年度巡查河湖44万余次,发现河湖问题46万余个,其中40万余个河湖问题已得到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建立健全河湖治理工作机制,划分河湖长制管理范围。2020年3月,四川省印发《2020年四川省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把大型的自然湿地、水库、渠道等水域纳入管理范围,统一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入开展;指导各地继续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基本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无人区除外)划界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划界成果,利用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河湖遥感本底数据库,推进划界成果上图,并对流域内河湖划界成果进行抽查检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探索近十年的河长制从原来的应急之策上升为国家意志。《意见》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理顺水管理体制,完善水治理体系,理清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协同高效治水的良好格局。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察苏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察苏镇河流基本情况
察苏河发源于昆仑山支脉-都龙山,流域面积4434km,多年平均流量4.435m/s,多年平均径流量1.3986亿立方米。沿河居住人口23000人,耕地41000亩。察苏河段自察苏大桥至夏日哈镇沙珠玉村,河道长度26公里。。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镇范围内1条主要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察苏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察苏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村也相应的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总河长,所经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河长,镇、村二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长制度。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
为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爱护河道的意识,察苏镇结合6.5世界环境宣传日、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全国两会精神宣讲、乡村风、精准扶贫、环境卫生整治、党员志愿服务日等活动,通过横幅、展板等宣传保护河道、保护水源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源、爱护河道。每年年初、年中分别召开一次镇级河长会议。镇河长制办公室围绕全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开会研讨,提出问题、总结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我镇实施方案在全镇中各村开展定期检查。
(三)合理布局,精准管护。
目前,全镇共有镇级河长1人,村级河长9人。按照两级河长的职责,镇级河长与察苏段村级河长分别签订《察汗乌苏镇河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定人定责,将巡查常态化。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巡查制度,坚持河道巡查,并形成记录本作为痕迹化管理重点内容;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创新工作模式,除实行村级河长每天开展巡河,镇级河长每周巡河外,将巡河时间延伸至全天24小时,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查,便于实时掌控河段情况,及时查找倾倒垃圾源头及时采取措施遏制垃圾扩散并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非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反馈到上级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四)公开信息,动态跟踪。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察苏镇积极向社会公告镇、村两级河长名单,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并加强各村级河长制信息报送,动态跟踪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河湖整治、管理、监督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河道汛期变化的实际情况整理完善我镇河长制的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四张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完善好工作台账。
进一步提高境内垃圾清运能力,从每周一次清运,调整到每周两次清运,清运范围覆盖全镇。
将各村年轻党员和有意愿为察苏地区发展做贡献的年轻人纳入察苏镇巡河志愿队,加大宣传,形成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巡河、护河、爱河氛围。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篇4
河长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环境行政管理权力的集中统一,较好解决了水环境治理过程管理多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难题。但是由于河长制建立时间不长,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业务不熟。部分河长巡河不到位,掌握情况不清,有些甚至不了解河湖基本状况、排污口设置情况;
二是宣传不力,职责不清。镇、村级河长宣传不到位,渠库河长基本上只是挂名。有的河段流域较长,跨区域管理不便,相互之间协调不力,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民间河长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城市污水处理、工矿企业排污和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点。
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河湖库治理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政府部门要提高认识,围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六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进一步配齐配强镇、村两级河长,加大民间河长普及率,实现河湖库全覆盖;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工作职责,构建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抓住关键,进一步加快重点工作。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各级河长要督促有关部门深度谋划、积极申报项目,各职能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要牢牢把项目抓在手上,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加强协调调度,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实施。二是加大治理力度。要按照制定的一河一策方案和排污口整治方案,统筹调度,加快推进,确保排污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销号,确保河湖库水质达标。三是破解突出问题。各级河长要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对河湖库堤防岸线进行清杂清障管护,禁止农户在堤防内开垦种植,及时拆除河道内阻碍泄洪的渔网、清理水面垃圾和漂浮物。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所管辖河段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河湖库管护常态化。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各部门要坚持统一领导、自觉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协作、主动承担任务;各级河长要加强指导调度,科学调配力量,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切实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要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大城乡水资源保护和项目资金投入,逐步建立长效、畅通、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责。
四、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方面,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水法、环境保护法等宣传,大力宣传河湖库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关注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要因势利导,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力量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形成保护河湖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风尚。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河长作用,并在媒体上对各级河长上一年度的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篇5
河长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环境行政权力的集中统一,更好地解决了水环境治理过程管理多头、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等问题。但由于河长制建立时间不长,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业务不熟悉。有的河长巡河不到位,掌握情况不清,有的甚至不了解河湖基本情况和污水出口设置情况;
二是宣传不力,职责不明。镇、村级河长宣传不到位,渠库河长基本只挂名。部分河段流域长跨区域管理不便,协调不力,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第三,群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民间河长尚未真正发挥作用,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工矿企业污水排放、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控制等。
为此,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河湖库治理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政府部门要提高认识,重点落实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恢复、执法监督六项任务。要进一步配备强镇、村两级河长,提高民间河长普及率,实现河湖库全覆盖;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职责,构建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形成一级、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住重点,进一步加快重点工作。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各级河流负责人应督促有关部门深入规划,积极申报项目。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要牢牢把握项目,制定详细的推广计划,加强协调调度,有效解决项目推广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的尽快实施。二是加强治理。根据制定的一河一政策计划和污水出口改造计划,统筹调度,加快推进,确保污水出口按时间节点完成销售号,确保湖水库水质达标。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河流负责人应加强对河流和水域岸线的管理,清理湖水库堤防岸线
,禁止农民在堤防内开垦种植
及时拆除河道内阻碍泄洪的渔网、清理水面垃圾和漂浮物。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所管辖河段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河湖库管护常态化。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各部门要坚持统一领导、自觉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协作、主动承担任务;各级河长要加强指导调度,科学调配力量,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切实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要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大城乡水资源保护和项目资金投入,逐步建立长效、畅通、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责。
四、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方面,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水法、环境保护法等宣传,大力宣传河湖库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关注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要因势利导,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力量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形成保护河湖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风尚。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河长作用,并在媒体上对各级河长上一年度的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