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daniel 0 2024-02-24

《生育制度》读后感篇1

在王老师的推荐下,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一书,颇有感触。但未能在图书馆借到书而感到遗憾。只得在网上下载了电子版。但始终还是觉得看书会更有感觉,不过留点小小的遗憾也不失为一种满足。

品尝了书之后,颇有感触,书的上半部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让我感受到了一股厚重的乡土气息,通过他多年的考察及学术思考,结合了儒家经典,将隐含于乡土社会中的一种独具特色的体系抽象出来,娓娓而谈,而并非只是对乡土社会生活的简单素描,而是一个有众多颜色堆砌的一幅水彩,以另一种没呈现在我们面前。

印象最深的是费老先生的这句话“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

也许像绝大多数城市人所认为的以“乡土“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村落社会满是一身土气,一个灶头再加一把锄头,还有破旧的土屋,但可见的是以传统为代言的乡土社会却日渐分崩离析,即使是陶渊明笔下的“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也变成了一道夕阳下的挽歌,哪里还可以再见田园,有的也只剩下一些老人、抱着孩子的妇女,伫立在田头,默默地遥望。遗憾的是没有多少人能回过身来,即使只是再次看看。更多的却是打着历史的金字招牌兜售来兜售去。难道不是么,看,现在兴起的一个个农家乐,还有一个个古村落的开发,都是打着乡土的旗号,最终,游客的身份其实对应着的恰是村落“游乐场”化或者“动物园化”的尴尬。

“乡土”,“乡土”,即由“乡”和“土”共同构成。“乡”即乡村、村落,“土”即泥土。纵观全书,其基本脉络为:先有土,后产生乡,而后有各种习俗规范。即人们先有土地,然后在其上耕作,然后形成村落聚居,而后形成了诸如差序格局、长老统治等具有乡土特点的意识形态的道德规范、行为模式等。

所谓乡土:从生产力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土”,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农民依赖着土地,耕作、收入、成家立业,脚下的黄土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从社会关系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乡”,在传统的社会形态当中,谁也不能够离开群体而独立存在、独立生活,哪怕是实现了生产消费上的自给自足(还会有自然、政治、安全问题上的制约),而这群体往往是固定存在而长久不变的。

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国式的传统社会。不要忘了,今天,在中国超过80%的土地上,还生活着少说8亿的农民。那绝不仅是历史而已,巨大的现实性让我们每一个人无从回避与忽视!

正是因为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种种不可忽略的差异与矛盾,在与现代文明的接触与碰撞中,乡土文化常常会遭到其边缘化的排挤。在经济全球化、城市生活水平日益飙升的今天,乡土文化试图融入现代社会则更是难上加难!这同样可以反映到现实生活中部分人群的身上,举个例子:大学可算是一个多元文化的聚集地,然而大城市才是大学相对集中的区域,每年有众多的高中毕业生从农村来到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读大学,而事实上这些同学恰恰是最容易遭受到边缘化排挤的人。他们仿佛就像是乡土社会的一些符号,对于现代化的城市文明非常敏感,在遭受排挤和冲击之后,甚至会表现出排斥和反感。

《乡土中国》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独到之处,在于研究者深刻的体验到了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本质不同,从而使用了本土化的研究手法和研究眼光,在各个层面用不同学科的认知手段解析传统的中国社会。为读者呈现出了一个全方位立体的社会图景。费老先生正是发挥了自己这种多学科交叉的思想,让《乡土中国》带有了更多的学术内涵和意义,赋予这本著作更多的文化情结。

书的下半部分《生育制度》中费老先生认为“生育制度是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的一套社会活动的体系”。这样说来,生育制度包括了求偶、结婚、抚育三个方面,既然费孝通先生将其视为一套社会活动的体系,那么它一定会涉及到很多方面,其功能也是不言而喻的。但其实生育并不只是用来满足人的生物性的需要,也不是为了使人们生物性的需要可以得到更加便利的满足而出现的,它确实是人们所需求的,但却不仅只限于是生物性方面。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为维持个体生计,必须要通过一种社会性的手段来保障种族绵续的保障,而这时生育制度就呼之欲出了。

生育制度中包含了生和育两部分,而社会性的抚育对于孩子的成长,新的社会分子的培养,以及种族绵续的保障和生理性的抚育,有着同样的重要性。成为一个社会人是非常重要的。

《生育制度》一书中所提到的生育和死亡问题也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生育是一个生命的开始而死亡则意味着一个生命的终结。然而生育与死亡并不仅仅意味着生命的开始与死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他们都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与功能。

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因为抚育作用不仅是给与孩子心理上的需要,还有社会上的需要,所以一个完整的抚育集合是包含两性双方的抚育,这样孩子得到抚育的过程才会更加的健全。所以生理上的父母与社会上的父母有时可能是两个概念,如果生育我们的父母并没有给我们进行社会上的抚育和教养,那么他们就只能是我们生理上的父母,他们只给与了我们的生命,并没有教会我们一套可以在社会上生活下去的行为方式,使我们成为一个优秀的社会人。所以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子体的抚育在人类里如何由单系的生理给养转变成双系的社会教养”成了我们研究人类生育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总之关于生育制度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中所贯穿的一个重要的体系他在书中从功能主义的角度说明了生育是种族绵续的保障是满足人类生物基础性的需要是社会新陈代谢的继替过程继而证明它的重要性。

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名益友,在《生育制度》这本书中,我学到的可能不仅仅是生育制度的功能性,还有家庭、婚姻本身存在的意义,社会结构的内部有机性与环环相扣的紧密联系,这都是我们值得深思并为之探讨的问题。《生育制度》是一个开始,从这里,我们将要面对的,是人口与生育研究与探讨的漫漫长路,也希望在这求索中,我们都能不枉此行,有所收获。

以上是《生育制度》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另外,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了,想要了解更多的朋友可以多多关注本站。

《生育制度》读后感篇2

少年的我们,是热烈而坚持的,那是一种光芒,引人入胜最近有幸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深感受益匪浅。最初开始的时候,因为社会学基础薄弱,所以一些比较专业的术语读起来就比较费劲。经过后来的深入学习,逐渐开始知道一些平时生活中看似平常但却没有真正了解的事物合理的解释。

《生育制度》一共分十六章,费老从为什么要有生育制度开始引出人为什么出生,到人成长以后面对的各种社会关系,再到繁衍后代。如此反复循环深入浅出的解释了生育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关系。因为老师之前讲过前面几章的内容的缘故,我对前面几章的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是我对于这几章内容的感受。

第一章,种族绵续的保障

作者从生育制度的作用入手,说明种族需要绵续是发生生育制度的基础,但是种族的绵续不是种族有这个要求,而是人类需要种族绵续。

每个物种都会长大然后成熟,人类也一样,人类成长到一定阶段,就会产生性爱的冲动,但是如果我们以为是性的需要产生了绵续后代的需要也是不对的,因为避孕的知识人类很早就知道,那么究竟是为什么是人类产生了绵续后代的需求,费老从社会结构功能论出发告诉我们结果:种族绵续本质上不是人类的本能,因为生殖本来就是损人利己的,不可能用人得本能去解释种族绵续,就像书里说的,彻底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就得设法避免生殖。这样看起来,人的性欲根本没有产生绵续后代的愿望,但是造物主还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人类社会需要一个完整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工才能生存,这个社会结构是要有人去填充的,但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所以,就必须有另外的人去继续他们的工作,这样就必须有种族绵续。当然社会成员个人生活并不是依靠任何别的个人,而是社会成员的相互合作分工体系。

第二章,双系抚育

本章接续上一章个人生活的健全必须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但是人的死亡又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所以人类必须为后面的工作做准备,即生育中的“育”。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的抚育都是由父母双方进行的,于是,我们自然而然的认为,抚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如果没有法律道德做限制,那也是本能。

费老在这里,为我们纠正了这个看法,抚育存在单系性,因为子体从开始被孕育就是在母亲的体内,所以说,双性抚育是不能用两性关系来解释。费老从不同的视角下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问题,整个社会因为性别不同而分工,在男女分工体系中,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必须包括两性的合作,两性分工和抚育作用加起来才发生长期性的男女结合、配成夫妇、组成家庭。一个孩子之所以需要男女分工合作才能被抚育长大,是因为孩子所依赖父母的,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全部。所以双系抚育必须要有一男一女分工合作完成。

第三章婚姻的确立

男女相约共同抚育他们所生的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费老简单明了的说明了婚姻的定义,并且费老还说婚姻里结成的夫妇关系是从亲子关系发生的。这也就说明了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孩子才会被承认应该受到社会最小团体即夫妇的共同抚育。

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费老提到了生物性的父母和社会性的父母,也说明了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观点的是费老认为婚姻的目的是在确定社会性的父亲,对于生物性父亲的确定倒还属于次要。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人类的双系抚育并不是直接从两性生殖上直接演化的结果。在这样的关系中,婚姻似乎也并不是一件私事了。婚姻是用社会力量造成的。单靠性的冲动和儿女的私情是并不足以建立长久合作抚育子女的关系来的。由此而建立的一种所谓的婚姻买卖性质:把个人的婚姻关系,扩大成由很多人负责的事,同时使婚姻关系从个人间的感情的爱好扩大为各种复杂的社会联系。在描述婚姻的意义的时候,费老提到了婚姻具有宗教的意义。这点在家庭的功能中出现类似的表述。婚姻获得宗教的意义主要是指:“社会立下法律来防止越出规范的行为,同时将其他经济关系扥渗入婚姻关系中,并且扩大向婚姻关系负责的团体,这样使夫妻的联系加强。”

第四章内婚和外婚

抚育孩子不是一件可以随意取舍的事情,而是有关社会生存和安全的事情,因此夫妻关系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全面亲密的共同合作的生活。但在事实上,这种关系并不容易达到,因为家庭不像社会团体,只需要片面的、多元化的合作就可以,家庭需要全面的合作,全面地了解,这种高度契合不易凭空来的,只有在相近的教育和生活经验中获得,由此引出了近亲结婚,但同时说明,近亲是被禁止的,外婚由此提出,它的意思不是生物上的无关,而是像原来没有社会关系,或者本来不属于密切合作关系的生活团体的人中去建立两性和夫妇关系,这样既可以满足新的需要,又不用破坏原有的结构,并且还因为不同的小社会团体的文化交流而有利于整个大的社会团体的发展。研究婚姻和家庭问题,一般人往往容易从生物、生理、性本能和心理因素去立论,费则一反以上方法,从社会出发去探讨婚姻形式和家庭的作用,一再强调研究工作要从现实社会出发去具体研究具体问题

第五章是“夫妇的配合”

为抚育作用的效率着想,近亲的婚姻是一个理想的方式,可是这种方式却威胁着社会结构的条理和完整。夫妇关系的片面化的方式各地各时可以不同,最主要的是两种,一是把事务上的合作减少,使夫妇间偏重感情调协、趣味和兴会的相投,一是把感情方面的要求撇开一下,偏重于经济上的、事业上的合作。这就是在“相敬如宾”一节中的描述,但是当前的社会条件下生活程度不高,各种设施不足以减轻他们抚育的责任和经济上的劳作时,他们的情感之间的协调成为了一个重要话题。在“变相的内婚”一节中,从偏重社会安排的婚姻入手,为了使婚姻比较美满,人为地给他们创造一个在婚姻前尝试的机会,有如前段时间一直在热烈讨论的试婚制。在费老的书中,列举了广西花篮瑶的打工男丁以及汉族地区的童养媳,都是这样的一种形式。

现代社会越来越追求自主选择,对于择偶也不例外。社会事业的兴起是很多本来需要家庭来负担的经济活动搬出了家庭。所以在对家庭的要求上相对于以前社会是简单化了。费老在这一节中还指出“理想的夫妇关系是要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是能胜任社会所交给他们抚育孩子的事务,一方面是两人能享受友谊爱好的感情生活。”传统文化中为了让婚姻理想化而通过中表婚姻,童养媳等安排,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相配的人文化程度相当,另一方面是父辈根据可靠的经验。此外理想的夫妇关系还要关注身体的健康,调适婚姻双方个人原来的很多社会关系,还包括两个人的性格,夫妇之间能否相处,是决定于两个方面:他们以往的历史是否具有相互能了解的底子,和他们既有共同生活是否有相互融合的意愿,而前者要考社会的安排,后者则要两人的爱好。

费老不从一般社会认知出发,逻辑严密的为我们解释了整个生育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这不仅让我在知识方面受益匪浅,更让我学到了费老的严谨学术精神。

《生育制度》读后感篇3

一、前言

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是一本关于家庭社会学的著作,书中主要论述了家庭所担负的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但本书所论述的不止是生育,凡是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套活动体系都讨论到了。其中包括:配偶的选择、婚姻关系、家庭组织、双系抚育、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的扩展等等。从书中我可以读到一个家族的成员间相互的影响与关系,看到了世代的延续和扶持。我的这篇读后感将从家族中连续的两代人出发,结合人口学课程学到的知识,来分析两代人间的延续,发掘书中所述与人口学知识的契合点。

二、从书中看两代人的延续

从《生育制度》中我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生命轨迹:婚姻的确立→双系抚育→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社会性的断乳→社会继替,之后又进入一个循环。可能有的人一生不会按照这个轨迹来行走(比如无后的人),但这是一个社会普遍的循环,在这循环中,紧邻的两代人关系尤为密切,延续性也更强。

(一)婚姻的确立

婚姻的缔结不得不与性扯上关系,婚姻前后的性在传统看来是不一样的,婚后的性更具有道德意义上的正当性,同时也更加约束婚姻双方在性上的忠诚。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婚姻并不完完全全是一件私事,它是一个向社会宣告两人关系的社会文化产物。因此,婚姻并不止是生物的交配,也是文化的交流。

在婚姻确定之前,择偶已经已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择偶过程中,交往双方通过人格的交流,达到精神上的接触,以至于混化。择偶在历史的发展中已由过去的他人为转为当今的自主,这为更多婚姻的成功奠定了基础,也为生育的发展埋下了种子。

(二)双系抚育

种族的绵续是指这个世界上继续不断地有该种生物存在,婚姻后的生育就可以保证这一绵续的存在。生殖只是新生命的造成,而抚育是生活的供养,后者往往比前者要艰辛一些。孩子的出生为夫妇两人创造了一个共同的工作,一个共同的希望,一片共同的前途。孩子不但是夫妻生物上的结合,同时也是夫妇性格上结合的媒介,从孩子在夫妇关系上的创造性,使我们对“三角形的完成是孩子的出生”这一句话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稳定夫妻关系的是亲子关系。

抚育的内容包括儿女的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即父母要给予孩子实物食粮和精神食粮,将自己的所知所学传递给儿女,为子女铺就未来的路,也为父母在生死之间架起一道保障。父母需要去征服孩子不符于社会的本性,为孩子打磨掉身上不利于他们向前滚动的棱角。在双系抚育下,父母双方需要合作与分工,也需要承担起应有的角色。为了更好的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

(三)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

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只是父母与子女之间所构成的极具稳定性的社会关系,它常常以家庭的形式呈现出来。尽管有些人会质疑说多子、多妻、多夫的现象会导致三角关系的难以构建,但是在《生育制度》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指出婚姻是个人间的契约而不是集合性的契约,即使是有所受质疑情况的存在,我们可以观察到在人类社会,人们潜移默化地将这三角关系内化于心。比如古代中国皇室中皇帝一夫多妻,但是不管是哪一妻生的孩子,在认母时以皇后为准。

稳定的三角构建了家人稳定的关系,以此为基连接了其他的三角,从而可以形成家族。社会力量的庞大、社会资本的丰厚可以使子女在这三角关系中成长得如鱼得水,这也为下一个三角关系的构建设立了模板。

(四)社会性的断乳

尽管我们称父母与子女间三角关系为稳定的三角,但是与其他生物一样,人在成熟之后是需要离开家庭去创造新的家庭的,这就决定了家庭是具有暂时性的特征。社会性的断乳督促子代要快速成长,要学会适应社会规则,要找到构建下一个三角的“合作者”。这样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家庭的暂时性。

年轻一代终要离开前辈的家庭,但是三角的团结决定了老三角在新三角的构建中会帮一大把忙,同时,子代也会在涉足新领域的挫折中表现出对老三角的温存的留恋。孩子们也会发现,他们心目中完全的保护者在他们长大之后也不是全能的,他们需要发展自我来保护自己、保护父母。在我看来,这次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来,而并不是像原始社会的离开即意味着永别,或是封建社会的离开即意味着隔离。

(五)社会继替

在多年的抚养与互动中,子女从上辈获取了很多的东西,这表现在物质与精神上。社会继替遵循着“就近原则”,同时也受到子辈人数多少的限制,即越是亲近的人越有可能从上辈获得其留下的遗产,同辈人数越多其分配到的遗产就越少。这里的“遗产”不是一般的财产概念,它囊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物质的遗留可以在生活中清晰可见,精神的遗留则像暗河经过岩石一样刻在人的内心深处。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两代人之间的延续过程。接下来我将把《生育制度》中的内容与人口学课程学到的内容结合起来看人口的发展。

三、从书中看人口学的知识

(一)生育制度

《生育制度》中说生育制度的功能是在维护社会结构的完整。生育制度包括生和育两个部分,供给新的社会分子是生育制度的任务。生育制度会受到文化的干涉与控制。而种族绵续上又有生物基层和物质基层的诸多考虑。在生育中不同的时代倡导不同的生育观念,社会的控制力量也会有所不同。

以上的描述与人口学课程中讲述的生育受生物因素、生育文化、社会经济力量和社会政治力量影响的生育制度分析不谋而合,这让我看到了人口学理论在笔者书中的中国社会的应用。

(二)人口转变

《生育制度》中提及“单系继承”、“以多继少”的概念,从而提出了人口控制的思想。书中以瑶族为例,阐释了人口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说明了为保持人地平衡人们需控制人口的道理。

书中的这一解释与人口学中的人口转变在某种程度上是契合的。人们因为意识到生活水平提升会因人口数量而受牵制,同时科技又不断发展,劳动力并不是很缺乏时,人口自然而然地就进行着自我革新。人们很明确地意识到“以多继少”只会让一代更比一代穷,所以会适当控制人口,让其后代保持在现有生活水平以上。这一点对于当代人口转变具有很大影响作用。

(三)人口迁移

《生育制度》中“居处的聚散”、“社会性的断乳”和“亲属扩散”体现了人口的迁移。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从生理上的断乳到社会性的断乳,母子的关系逐渐疏远,这种疏远很清楚地表现在他们空间距离的增大。社会性的断乳完成后,子代要寻求新的“三角结构”,同时因“三角结构”的重新构成而拥有了新的亲属,这些新的亲属为人口的迁移又搭建了一个平台。

《生育制度》读后感篇4

B·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一书中指出“社会制度是人类活动有组织的体系。任何社会制度都针对一种基本需要;在一合作的事务上和永久团聚着的一群人中,有它特具的一套规律和技术;任何社会制度都建筑在一套物质的基础上,包括环境的一部分及种种文化的设备”。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几个关键词:有组织的体系、团聚、需要、规律和技术、物质。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必须包含以上几个方面。

生育制度是指男女两方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并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的一整套活动。即生育制度包括求偶、结婚、抚育三个方面。既然生育制度属于社会制度的一个具体方面,那么它的存在及存在的功能是值得讨论的。

人类生活的基本需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生物性的基本需要,第二类是合作性和技术性的需要,第三类是文化道德的需要。即人类的所有的需要是围绕这三个方面来进行的。

也许是受到“生育制度”表面意思的“误导”和马林诺夫斯基在《原始人的性生活》这本名著侧重从人类学的角度论述英属新几内亚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土著居民中求偶、婚姻和家庭生活的“暗示”,很多人都认为生育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性需要而设立的。换句话是说,生育制度的设立使人们之间的性生活更加便利化。其实关于生育制度和性的关系有两种说法:一是说生育制度是用来满足人类性的需要,一是说人类性的需要是在生育制度中得到满足。我们承认人类生物基本需要是须在社会结构中得到满足,而且也可以说一切社会组织都是为了要得到更大的和更可靠的生物上的满足。但不能因为某种行为和某种生物满足有关就说这种行为的目的是满足这种生物需求,因为他们二者存在相关而非因果关系。生育制度之于性的关系亦是如此:生育制度能使性合理化,但并不能说生育制度的设立仅仅只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性的需要。事实上,人类性欲的满足即使没有求偶、婚姻和家庭同样可以得到。也就是说,生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类的性生活的满足。

既然生育制度的存在从根本上说不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性的需要,那么它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呢?马林诺夫斯基说到“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需要延绵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物行为及生理作用而满足的,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这种生殖作用的文化体系是有各种制度组成的,如标准化的求偶活动,婚姻,亲子关系及氏族组织。”即种族延续是生育制度的基础。可是在这个之前我们必须要清楚地一个问题是:人类为什么要延续他们的种族?人类的性爱的满足是否和生殖存在必然相关性?

如果从生物机能方面来考虑的话,性爱、生殖和种族绵延之间的关系似乎非常水到渠成。因为一切生物一旦产生就会成熟,成熟了自然就要生殖,生殖的结果就是把种族延续了。在单细胞生物中,这一论断的确成立,但是两性生殖的生物就不能这样讲了。因为两性生殖的植物,生殖细胞的结合常要第三者来做媒介。性爱的满足并不在生殖细胞的结合上,而在两性接近的行为上。我们承认人和其他生物一样,生殖细胞成熟之后,对于异性会有一种要求接近、发生性行为的生物机能。即使我们承认性爱是普通人都有的生物机能,可是人类性爱的满足却并不一定要引起雌雄生殖细胞的结合。即性爱和生殖虽则相联,但却并非一事。也就是说性爱的产生并不是以生殖为前提的。不可否认的是,在世界上某些地方的居民仍然认为性爱和生殖存在必然相关的联系,可是生殖细胞从成熟到新个体的产生是否就能说是种族得到绵延?

种族绵延是指在这世界上继续不断地有该种生物存在。因而种族要绵延下去就必须不断地有新个体产生出来,所以种族延绵不得不靠生殖机能。可是生殖机能做到的仅仅是从就个体中产生新个体,新个体产生之后是否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能在未死之前再生新个体就都不是生殖机能分内之事。在新个体产生之后来支持其在世界上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抚育—-生理性的抚育和社会性的抚育。即生殖是新生命的造成,抚育是生活的供养。

在生物界中有不少物种,在子体得到生命之后,他们的生活还得靠母体来维持—-母体内抚育—-母体对子体还得承担一段时期生活的责任—-母体外抚育。人类就属于这种动物,即在断乳之后,生理上虽则可以说已经长成独立的个体,但是还要一个更长的时期去学习在社会中生活所需的一套行为方式。社会知识的传递对于个人的生活是及关重要的,因为人不能个别的向自然去争取生存,而得在人群里谋生活。一个没有学的这一套行为方式的人就没有能为人类种族绵延上尽力的机会。把这套行为方式传授给孩子们的工作可以称为社会性的抚育。生理性的抚育是生物机能的充分表现,那社会性的抚育是否也本能的反映呢?其实不然,因为世界上有太多的堕胎和杀婴行为,甚至在某些地方存在着这方面的文化。那么就说明人类的抚育并不是处于本能,它还存在着社会性质。更进一步说就是人类种族的绵延和性的需求是两回事。

既然人类在性爱、生殖、抚育和种族延绵之间并不存在生物机能的连环,那么种族延续是失去了自然保障的。若是种族绵延是人类个体生存所必需的条件,为维持个体生计,必得另外设法—社会性的手段—保障种族的绵延。于是就产生了不少文化手段来发挥这一功能,称之为生育制度。可是,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人类要延续他们的种族?

个人的基本需要是生存,而人类为了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而组成了社会。人类利用分工合作的原则大大降低了生活的难度。个人生活所倚靠的不是任何别的个人,而是各个人间互相配合别人行为的分工体系。这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和长久的配合。可是每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对他人情感和行为的长久性和稳固性的配合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所以,人类需要制定一套分工合作的体系,并使每个个体能根据自己在结构中所处的不同的位置来进行不同的工作以达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个体生存的稳定性,甚至生活质量的提高。可是社会分工结构的稳定和完整是靠着人来发生作用,当当下的社会结构中的某一部分出现问题而需要其他零件来修复或者完善的时候,就必须有其他的人员加入这个社会结构的体系中。也就是需要人类的生殖和种族的延续,这个时候生育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性的保障手段就有了它存在的必然性。

《生育制度》读后感篇5

我先以我对本书的理解来试着概括一下生育制度的含义,生育制度——即以维持社会的完整和新陈代谢为目,而人为制定出的夫妇,亲子,亲属在婚姻,家庭,氏族中所要表现出的一系列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规范。

费老的这本经典作,目前我也只看过一遍,翻开第一页时,以自己以前的阅读习惯拼命寻找生育制度的定义,但不知是我眼拙看漏了,还是作者在书中本就没有明确给出他对生育制度的界定,而只是在开篇时的用一句通俗得不能再通俗的话道明:“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但是如今细一品味,恍然明白原来这就是大师啊,能用最简单不过的话语带出复杂无比的概念,而我所给出的定义是由我脑海中对教材里的定义模式的嵌套。至此我又一次明白了,这许多年来,传统教育模式对我的毒害之深,试想过去十几年都是以一个方式来学习来思考,虽然看到了它的种种弊处,但现今要转变也不是一件能一步登天的事。对此我也很无奈,身边许多同学也是如此,也想换一个角度去看问题,也想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但挖空了所有心思,想破多少脑细胞,还是一无所获,得到的还是那些读来无味的话语,只能通过阅读大师们的作品来寻求一些慰藉。

《生育制度》的线索脉络大概是这样的:人类开始群居生活后,社会分工开始出现,单个的个人从原本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解脱出来,担任起社会分配给他的某一方面的工作,所有人的相互配合构成社会的完整,人们日常生活的相互依赖度空前提高。而为了维持个人生活和社会的完整,需要一定的人口,而人总是一个接一个的去世,所以需要新的生命去接替前人的工作,以至人类种族能得到绵续,新的人口如何产生呢?当然要靠两性的生殖,但是两性性交跟生殖其实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因为人类有种种避妊的方法,去躲开这些损己利人的生育,所以此时生育制度要人为的去保障这些新生命的诞生,供给新的社会分子是生育制度的任务。

在孩子出生后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抚育,包括生理性的抚育和社会性的抚育。而社会不可能亲自来担任这项工作,所以社会把它交给了父母,用各种文化的制度的规定来保证父母能对孩子承担起主要的抚育责任,保证孩子能健康的长成一名合格的社会分子,去完成社会新陈代谢的作用。而为什么抚育一定要父和母共同担任呢?只由父或母为什么不行?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社会分工的性别差异,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必须包括两性的长期合作,于是有了婚姻,使男女结合为夫妇,在社会公认之下,约定以永久共处的方式来共同担负抚育子女的责任。

生育制度后又制下了夫妇配合,外婚,父居或母居等各种手段来维持抚育。随着子女的长大成人,经过一个社会性断乳的过程,抚育任务已经完成了,由父母子女组成的这个三角结构家庭注定要破裂。子女要去经营自己独立的生活了,他们正准备进入社会结构,但是社会结构在一定的时期内是一定的,因此它所需要的人口也是一定的,一个新分子还得在原来的社会分工体系中获取他的地位,接替上一辈的工作,换句话说,他一定要等社会结构中有人出缺,才能填补进去。于是又发生了社会继替的问题。

抚育是双系的,而社会继替的原则采取亲属原则中的单系偏重,即采取父系偏重或母系偏重,父系偏重就是我们中国传统的传男不传女,传长不传幼,母系偏重则相反。但这种方法实际施行起来还是有悖于亲子间多年抚育中培养出的亲密感情,所以至多只能是朝某一方偏重,因为双系继替说起来能体现公平,但执行起来是不可能的。

因为婚姻、抚育。继替并不只是父母子的私事,它们多少还涉及一些母系或父系的亲属,而所谓亲属是如何来界定的呢,从父母子这个三角所延伸扩展出去的亲属又包括哪些呢?费老认为亲属分两个层次,第一层的亲属里是包括父母双系的,而第二层是扩展出去的单系亲属团体,也就是氏族。

本书共十六章,以第十一章为分界点,分为前后两部分,即抚育与继替。我自觉的我的这种概括还有很多不足及遗漏之处,但读书笔记也不需太过详细,如追求精细那直接去看原作吧。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出现频率堪比“生育制度”的词,就是马林诺夫斯基在《原始人的性生活》中所研究的一个人群——大洋洲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岛民,这就是我发现的此书的另一大特点,在很多关键的概念及阐释上引用了如马林诺夫斯基、弗思、洛伊等著名社会人类学家的经典论述,在配上作者自己的观点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使得《生育制度》这本书读起来并不晦涩,甚至有些诙谐有趣,如除了众所周知的父权社会和母权社会外,费老还提出舅权社会的说法,实在是耐人寻味。试想在六七十年以前,作者能在社会风气尚未开化的中国如此大胆的谈论生育、性爱等在如今也还是很敏感的话题,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别具一格。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也是费老一贯秉承的学风,他在书中的每一观点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来证明,其中有很多他自己田野实地调查的痕迹。要做学问始终不能只凭一笔一纸啊。

在阅读中有很多让我印象深刻发我深省的地方,如在当今世界都算是大热的生育节制问题,作者也有所谈及。依费老的观点,一个社会中所能容纳的人口是由当时当地的社会结构的需要而决定的。若一个社会结构里需要的人口很多,而它的物资又不够负担这些人口,那人们就只能过着一面生很多孩子,一面又不得饱食的日子;相反,如果一个社会结构只需少数人口就能维持,尽管它物资丰厚,人们也不会为了这些多余的物资去生很多孩子。所以不去改变社会结构,而又要求人们进行生育节制,未免太苛刻了,因为社会就是需要如此多的人口才能维持。中国人口太多,资源不足是事实,现在单单推广生育节制,并不见得能减少人口,因此中国迫切需要改革经济结构,减少体力劳动的需求,这样人口才有望减少。所以贫困的原因并不是人口众多,而是社会结构不够合理。

还有诸如现代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亲子关系畸形化等社会问题的解决都能从《生育制度》中得到一些启发。一本能称之作经典的书,不仅要能解决当下的问题,而且要能对往后的产生的新问题具有借鉴作用,本书就是如此,所以它是经典。

  • 下一篇:小学三年级作文我来编童话(6篇)
    上一篇:年小学学校办公室工作总结,小学办公室工作分工(整理3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