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一本全(精选8篇)

daniel 0 2024-03-03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1

1、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般不可以同时主张,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因此,从实质意义上讲,这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2、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3、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要求法院调整吗?

可以。

4、卖方无权处分标的物导致买方无法获得标的物,那合同有效吗?

仍然有效,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买卖双方没有约定货物的检验期,如何确定货物的检验期?

除非对标的物有约定质量保证期,否则货物的检验期限最长为二年,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算。

6、对于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如何确定?

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以卖方确定为准。实践中,卖方可以发函告知买方试用期限以及货物价格等事项,如试用期限届满,且买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7、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未作约定,如何处理?

未作约定的,卖方无权主张使用费。

8、未付电费,供电人可以马上断电吗?

不可以。用电人不付电费,供电人应给与催告并给予一段合理期限。逾期仍不缴纳电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中止供电。

9、赠与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10、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如何确定保证的方式?

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2

《法律常识一本全》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成功运用法律这一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3

常见的违法招聘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4

1、请求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不适用。

2、可以在合同约定一方放弃诉讼时效利益吗?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3、预告登记有什么用?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4、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务有约束吗?

有的。但是,该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5、关于寻找遗失物的悬赏广告承诺有效吗?

有效,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6、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发包人能否收回承包地?

不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土地经营权能否向他人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8、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首先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10、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出租给他人?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出租给他人。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5

合同法

1、表见代理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移动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移动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移动客服,宣称不是移动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移动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移动。

2、不当得利

参见我前面答过的问:甲因银行疏忽,其银行卡内多一万元,然后甲用一万元去炒股,获利五千。后银行发现。问甲应该返还多少钱给银行,为什么?答:甲使用不当得利1万元炒股所得的5000元,不属于不当得利的孳息,而是营利所得。依法,应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予以收缴。不当得利之1万元,返还银行。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民通意见》131条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3、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例: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

4、加害给付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例: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5、风险合同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例: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房产证还没办,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你仍需承担房款。

6、赠与之任意撤销权

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例: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7、借款合同之实践性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8、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9、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除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6

《法律常识一本全》解答了各种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疑惑,案例+法律条款,结合解析,让你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为生活带来安全便捷的保障。

身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需要具备哪些法律常识呢?我们如何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侵犯?我们如何做才能不犯法?我们遇到的那些不平事又如何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从出生到死亡,从家庭到社会,深入剖析每个人都在关注的166个真实经典案例。用法律讲生活,解开让你心塞困惑。一部贯穿于终生的法律智慧书籍;一套日常生活难题的解决指南;读起来轻松、用起来方便。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投资理财、企业经营、人身权益等涵盖生活方方面面,案例鲜活真实的,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指路书。文字通俗易懂,语言妙趣横生,思维细腻慎密。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7

大学校园安全常识

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大学校园的管理和建设。那我们究竟怎么做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保障自身安全呢?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些简单地大学校园安全常识:

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大学生财产安全意识薄弱、轻信他人、财物保护观念差的现象,更要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安全涉及到每个人的学习及日常生活,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安全、生活安全、交通安全等等。

1.防盗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代大学生手中的零用钱越来越多,手机、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一应俱全。这就使社会上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住高校,有的抢劫、盗窃团伙专“吃”高校。一些师生又不按规定保管公、私财物,使犯罪分子作案易于得手。预防和打击校园盗窃是每个在校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增强防盗意识,了解校园内盗窃犯罪的基本情况、规律和特点,掌握防盗的基本常识,是做好防盗、保证安全的基础。

大学校园中发生的盗窃方式有哪几种?

(1)顺手牵羊:作案分子趁无人或同学不备将放在桌、床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占为已有。

(2)窗外钓鱼:作案人用竹竿等工具在窗外将室内他人的物品钩走。

(3)翻窗入室:作案人翻越没有牢固防范设施的窗户、气窗等入室行窃。

(4)以推销物品的形式踩点,然后进行偷窃。

(5)以认老乡形式或困难求助为名窃去银行卡或饭卡密码,取走银行的存款或饭卡的钱。

基本的防盗方法有哪几种?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饭卡要随身携带,不要存太多的钱,丢失后要立即挂失。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能怕麻烦。

(5)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必要时可打电话给校保卫科。

(6)晚上休息或假期不在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

2.防骗篇

一些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高,但因踏入社会较晚,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从而导致一些案件的发生。据统计表明:发生在大学生中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的75%以上。而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大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财物保管不当,轻信他人,交友不慎等发生的案件,有些造成学生的财产损失,有些甚至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针对大学生有哪些常见骗术?

(1)通过上网聊天交友,取得信任后,编造谎言进行诈骗;

(2)假称自己发生意外,利用同学的同情心理伺机进行诈骗;

(3)以恋爱为名进行诈骗;

(4)编造学生在学校受到意外伤害,对学生家长及亲属实施诈骗;

(5)冒充学校工作人员诈骗学生;

(6)利用手机发短信息中奖诈骗。

预防诈骗的措施有哪些?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这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2)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3)交友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

(4)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一旦上当受骗后,无法查处。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这也是安全的需要。

3.综合篇

市内交通应注意哪些问题?

市内乘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貌,带好现金,谨防扒手,避免与人发生纠纷。

步行、骑自行车时,一定要养成朝两边看的习惯,千万不可贸然横冲,需穿过公路时要走斑马线,走天桥,不要图省时而横穿马路。

预防网络问题的措施有哪些?

(1)自觉遵守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规定,不沉溺网络游戏、不浏览色情、暴力等不法信息。

(2)在网上慎交朋友,不要将个人资料外泄,更不要随便答应“网友”外出,不给违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3)加强体育运动,要合理安排时间,讲究科学用脑。电脑不能代替的是人的情感交流,多在现实生活中与同学和朋友直接交往、聊天。

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园社会化现象日趋明显,大学生活作为大学生进入社会开始独立人生的第一站,大学生活对于每一位学子来说都是一段美好又难忘的时光。而这一切开始的时候,不易被同学们重视的往往是安全问题。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一个大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保证,是每一位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而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是保障自身安全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希望广大同学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让自己和他人的大学生活更加安宁,更加美好。

法律常识一本全篇8

1、租赁合同需要书面订立吗?

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2、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年?

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需要证明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会造成租赁物损失才可以。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但是举证可能会比较困难,因为承租人可能会以合作形式扩大承租人主体范围。

5、没有约定租金何时支付,该如何处理?

如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期届满时支付;如租期为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6、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无法行使其对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当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近亲属时。

7、承租人对房屋有优先承租权吗?

有的。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8、承揽合同下,定作人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定作人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应赔偿承揽人损失。

9、委托合同下,委托人有任何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委托合同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10、业主可以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吗?

不可以。

总之,《法律常识一本全》是一本非常实用的书,它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学习本书,读者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自信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那么这本书绝对是您不可或缺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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