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内容(精选5篇)

daniel 0 2024-03-09

锅炉节能管理制度篇1

1、员工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空调等设备。

7、举止文明,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

8、衣冠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休息室。

9、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工程部维修。

10、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锅炉节能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1、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建筑业,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2、节能减排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

3、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4、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6、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7、鼓励各地区开展绿色施工的政策与技术研究,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推行应用示范工程。

8、为了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着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项目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要求;

3、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三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靖边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所辖范围。

四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项目部节能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项目部持续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益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2、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3、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4、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五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节能减排教育计划、培训及宣传工作,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与策划;

3、工程部负责所管辖区内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与落实,统计报送安全环保部;

5、物机部负责辖区内设备和材料的日常管理,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的管理工作;逐渐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设备及材料。

6、财务部负责各项费用的预算及节能的统计、分析,并落实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7、安质部负责项辖区内文明施工及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同时汇总分析,及时编制报告上报。

六管理原则

(一)严格施工措施节能减排审核

1、编制施工方案时充分考虑节能减排措施,选用高效、低能耗的方案;

2、施工时尽量使用清洁能源,充分利用电网供电,减少现场发电及耗油设备的使用;

3、科学组织施工,减低成本,提高效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减少运距,减少废料排放。

4、对渣料进行研究、比对,进行二次利用;

5、施工辅助设施尽量选用环保、可重复利用的材料;

6、废料合理进行二次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联系地方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统一处理;

7、审核施工方案时将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因数。

(二)用电管理

1、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息工后,切断电源,停止设备运行,禁止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2、倡导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并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应关闭好门窗。

3、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得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时,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4、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

5、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6、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或者自制取暖器。

(三)设备管理

1、在采购设备时,应优先选择应用新工艺、新技术、低能耗的设备投入生产。

2、对使用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说明书执行,着力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并节约润滑材料等。

3、投入生产的设备,落实责任制,并派专人负责,拒绝设备长时间处于空载状态。

4、在设备维护、保养活动中,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5、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检查验收设备是否有损坏部件或丢失部件,防止增加成本。

(四)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避免长时间的流水,做到不用时立即关闭水笼头。

2、项目员工每天集中供应开水,办公室供应桶装水,下班时关闭饮水机电源,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尽量降低各类会议提供的瓶装矿泉水。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4、在生产、生活用水时,注重提高水资源的使用率,设计时,尽量采取从循环系统角度处理。

(五)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及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简报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打印及印刷。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提高通讯设备的利用率,防止过度消耗,造成浪费。

6、对用于记录日常管理资料的记录,禁止采取单面记录,用完后方能再次领取。

(六)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使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距离较近的,尽量不要动用车辆,或私自动车,以及合理安排车辆。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七)会务费管理

1、实行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

2、对确实需要举办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住宿标准,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坚持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严格审批。

4、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七奖罚原则

(一)责任部门每季度应对辖区内节能减排情况及时反馈,在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反馈到安全环保部。

(二)针对管理部门未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致使节能减排目标未能达成的,将给予相应部门50~200元/次处罚,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较好部门及单位,给予100~400元/次奖励。

(三)若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年终考核,视为不符合处置;情节严重者,对责任人和个人给予行政或经济

处罚:

1、未完成核定的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2、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4、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5、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给项目部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项目部进行年度评选节能减排先进班组及个人,同时给予表彰。

(五)节能减排工作只做年度考核,并与部门综合考核挂钩,详见附表。

八附则

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项目部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锅炉节能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对华鲁运行分场节能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水平,降低发电成本。

2、组织:

建立健全节能网,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节能要求。每季度向公司上报节能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原因分析、改进建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及下季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

3、节能管理人员的职责:

(a)负责华鲁运行分场节能管理日常工作;

(b)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针对能源消耗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c)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运行人员的节能意识。组织实施节能培训,对节能相关工作进行指导;d)提出节能奖励分配方案。

3.3节能日常管理

4.指标管理

运行分场应定期对以下指标进行检测,同设计值、历史最好水平及国内外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整,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加以改进,保证指标的全面完成:

(a)综合指标:发电量、供热量、供电标准煤耗率、厂用电率等;注:上报的煤耗应真实。具备条件的火电厂的供电标准煤耗率应按正平衡法计算,反平衡校验,盘煤校核。

(b)锅炉:效率、过热蒸汽汽温、汽压、炉烟含氧量、锅炉漏风率、排烟温度、飞灰和灰渣可燃物、风机单耗、点火用油等;

(c)汽轮机:热耗、真空度、凝汽器端差、给水温度、给水泵耗电率、循环水泵耗电率、高压加热器投入率等;

(d)热网:供热回水率;

(e)燃料:配煤合格率入炉燃料量及低位发热量等;

(f)化学:自用水率、补充水率;

(g)热工:热工仪表、热工保护和热工自动的投入率和动作正确率。

5运行管理

5.1要按公司要求,确定机组运行方式,进行电、热负荷的合理分配,组织运行分场的经济运行,使各项运行参数达到额定值。

5.2由于燃烧非单一煤种的火电厂,根据不同煤种及锅炉设备特性,研究确定掺烧方式和掺烧配比,并组织有关岗位认真执行。

5.3锅炉司炉应掌握入炉煤的变化,根据煤种煤质分析报告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调整燃烧,经常检查各项参数与额定值是否符合,如有偏差应分析原因,及时解决。凡影响燃烧调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消除。应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做好锅炉的工作,保证锅炉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5.4改善操作技术,节约点火用油,实施燃烧优化调整,制定耗油定额,加强管理。

5.5应保持高压加热器的投入率在一定比例以上。应规定和控制高压加热器启停中的温度变化速率,防止温度急剧变化。维持正常运行水位,保持高压加热器旁路阀门的严密性,使给水温度达到相应值。应注意各级加热器的端差和相应抽汽的充分利用,使回热系统处于最经济的运行方式。

5.6加强化学监督,做好水处理工作。应严格执行锅炉定期排污制度,防止锅炉、凝汽器、加热器等的受热面以及汽轮机通流部分发生腐蚀、结垢和积盐。

5.7应按规定做好冷水塔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结合检修进行彻底清理和整修。

5.8应加强对各种运行仪表的’管理,做到装设齐全,准确可靠。有DCS装置的自动仪表投入率应达到95%,没有DCS装置的自动仪表投入率应达到85%

5.9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以小指标保证大指标的完成。监视分析机组的主要经济指标,及时进行调整,不断降低机组热耗。

5.10及时发现并联系检修人员消除设备缺陷,使设备保持最佳状态。结合设备检修,定期对锅炉受热面、汽轮机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热器等设备进行彻底清洗,以提高热效率。

5.11通过检修消除八漏(漏汽、漏气、漏水、漏油、漏风、漏灰、漏煤、漏粉),建立查漏堵漏制度。

5.12加强热力试验工作,应进行机炉检修后的热效率试验及各种特殊项目的试验,作为设备改进和检修的依据和评价

5.13定期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能量平衡测试时,单元制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应同时进行测试,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内容包括燃料、汽水、电量、热量平衡等,并进行煤耗率、厂用电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5.14锅炉应进行优化燃烧调整试验,制定出针对常用炉前煤种在各种负荷下的优化运行方案。

6水管理

6.1加强用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用水

6.2应减少各种汽、水损失,合理降低排污率。做好机、炉等热力设备的疏水、排污及启、停时的排汽和放水回收工作。严格控制非生产用汽和做好凝结水回收措施。

锅炉节能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地开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能源”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电、煤、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第四条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司《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规定》、《节水管理办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规定及办法;

(三)公司目前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领导工作。

(一)人员设置

组长:总裁

副组长: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成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职责

1.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

2.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规划与资产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一)人员设置

主任: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副主任:节能减排主管部门总经理

成员:公司能源管理人员、各所属单位及机关各部室总经理及专/兼职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2.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主要分工如下:

(1)规划与资产部为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公司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

(2)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减排方面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

(4)财务部负责研究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5)科技发展部负责节能减排科研、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经营管理部负责节能减排定额的制订;

(7)生产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减排管理;

(8)技术中心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究、储备;

(9)服务公司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范围内)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

第七条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设定节能减排专职岗位,机关各部室设置节能减排兼职岗位,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总公司及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

2.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

3.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4.负责建设本单位能源计量网络,并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况;

5.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况及数据的采集、分析以及本单位节能减排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6.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主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

7.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8.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9.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

10.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

11.完成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节能减排方面任务。

第三章基础管理

第八条公司对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对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所属单位总经理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九条各所属单位应设置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制定计量、统计、考核、奖惩等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减排管理体系。

第十条公司与各所属单位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各所属单位的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下发的节能指标,各所属单位要确定本单位的关键控制环节及测量方法,定期组织能源消耗的预测、跟踪、监测,如实书面上报公司能源消耗、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对未完成的节能指标进行原因分析。

第四章计量管理

第十二条各所属单位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xx)配备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和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各所属单位应按照相应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级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统计管理

第十四条各所属单位要按照《节能减排统计管理办法》制定统计细则,开展各项节能减排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各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各所属单位应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和项目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各所属单位应按时按要求上报节能减排统计数据,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

第六章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各所属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开展生产管理过程中施工方案的优化,以减少项目的能源消耗、降低成本。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组要对相应的所属单位负责的船舶、吊车等大型、关键耗能生产设备调度工作进行跟踪监控,生产管理部要综合考虑工期、进度、近邻项目资源配置等状况,做好项目组与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各设计项目组要将优化设计理念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做到选材合理、流程优化、库存材料合理利用,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并做到环保节能。

第二十一条各工程建设项目组应对取得良好效果或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措施及产生的效果进行记录、总结、汇报。

第七章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应编制项目节能篇(章),并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四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具体参照总公司企业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节能篇(章)编写通则》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等,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六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应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及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七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八章办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所属单位应从细节入手,全面开展办公节能节水工作。

第二十九条节约用水。各使用单位应协助办公楼宇管理单位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安装或更换节水型水龙头,张贴节水标志;减少和避免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条节约用电。培养员工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上班时间,要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通风,需使用空调时,温度调节至适宜温度即可(夏季≥26℃,冬季≤20℃);加班时,要自觉关闭无人员办公区域的照明灯;公用设备(包括打印机、水龙头等)应指定管理责任人,制定使用管理措施,确保不使用的设备下班后关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十一条节约办公耗材。控制打印、复印数量,杜绝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提倡双面打印和单面打印用纸再利用,提高纸张使用率。

第九章耗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所属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设备,不断实现工艺创新。

第三十三条在购置或建造设备时,应对设备的节能减排性能进行要求和限制;采购过程中应优先选择节能减排性能好的设备,禁止购买国家及各级政府命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用水器具。

第三十四条适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和改善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降低设备的能耗水平;应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及老旧设备能耗状况的监控,建立专门的耗能台帐,定期对能耗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章油品管理

第三十五条各用油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编制供油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成品油。

第三十六条各用油单位应统一管理成品油的供应、输送和仓储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减少耗损。

第三十七条成品油购进时,接收单位要对油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测、核对;外部单位供油的,接收单位应要求对方出具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并对计量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油类出库应准确计量,并建立用油台帐。

第三十九条各用油单位应及时对废油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一章宣传、培训

第四十条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报纸、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四十一条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二章技术节能

第四十二条各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四十三条各所属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布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各所属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由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优选和上报拟建节能减排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四十五条各所属单位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十三章考核、奖惩

第四十六条公司每年设节能减排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依据《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所属单位应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四十八条公司节能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资格。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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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节能管理制度篇5

为切实加强学校空调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空调使用的合理性,增强使用学校空调的规范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特对学校空调使用作如下规定:

1.实行专人负责。各场所空调管理负责人具体明确如下:教师办公室确定一人负责;行政办公室为所在人员;行政楼会客室、会议室、报告厅为活动主持人;微机教室为上课教师;教室为各班主任和上课教师;学生宿舍为当值宿管员;传达室为当值保安。

2.温度控制规定。按本市发布的当天天气报告和具体通知,夏季室外气温在摄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气温在摄氏2℃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空调使用时温度设置的规定:制冷最低不低于26℃,制热最高不高于20℃。教室空调和特定场所的空调使用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由学校政教处具体安排通知。

3.节约安全用电。办公室和教室无人时应及时关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与负责人共同承担。

4.遥控器领用保管。空调遥控器由负责人领用保管,当负责人搬离本办公室时,应及时办理空调遥控器移交手续。长期不使用空调时,应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5.做好空调维护。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6.加强巡视检查。总务处和值周值日教师加强巡视,如发现违规使用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违反空调温度控制规定的、无人情况下空调未关的等情况,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影响其学期考核。本条规定适用于学校其它所有用电设备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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