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精选3篇)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篇1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xx]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xx]17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xx]199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xx]20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xx]263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xx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xx]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xx]147号文件通知,20xx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xx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xx]24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xx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xx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xx]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xx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xx年全年和20xx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的水资源费和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篇2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建[200947]号)和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本次专项治理是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各县(市、区)及有关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收看国家、省、市等各级组织召开的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并将会议内容、精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局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
(二)精心安排,做好机构组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嘉市水利[20xx]151号),明确由徐关明局长任组长、陆佳荣副局长
1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地。各县(市、区)也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周密计划,做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根据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目前,我局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主要对全市20xx年以来扩大内需及省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进行自查和调查摸底。
二、20xx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主要项目
(一)扩大内需项目
我局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和“快、重、准、实”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措施和安排,积极争取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资金,200
8、20xx年全市共申请中央资金的水利项目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总投资186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75万元。
嘉兴市第一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嘉善县干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两个。
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08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33万元;
嘉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9万元,地方配套3305万元。干窑镇、天凝镇饮水安全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7月开工建设,合计建设管网573公里,工程发挥效益后实际新增供水能力4.04万吨/年,受益人口3.32万人。
嘉兴市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为: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嘉善县魏塘镇饮水安全工程及南湖区凤桥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三个。
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由其境内长山、澉浦、武原等三段海塘的加高加固工程组成,设计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xx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xx]191号),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加固海塘7.07公里,项目总投资为7263万元,20xx年度下达加固标准海塘2.5公里,计划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
魏塘镇(南片)饮水安全项目,解决枫南、网埭港、亭桥、马家桥、三里桥、长秀等6个村1.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管网总长度DN150以上球墨管23公里,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1140万元;
南湖区凤桥镇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30公里,工程实施后凤桥镇全镇受益,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8万人,总投资为158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2万元,地方配套1290万元。
嘉兴市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及嘉善县大云镇饮用水工程等三个。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96万元,解决4.5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239.7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万人,总投资为11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4万元,地方配套866万元。
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计划新建管网16.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875万元。
嘉善县大云镇计划新建管网234.36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955万元。
(二)重点政府投资项目
一是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该工程的建设目的是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和航运条件等综合功能。工程由独山排涝闸及其上游排涝干河等组
成。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独山排涝应急工程于20xx年12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开应急段2.9公里独山干河、净宽39米(3孔×13米)排涝闸一座、干河两侧7座节制闸及堤防护岸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3.86亿元,其中省补1.3亿元,其余由嘉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配套。
二是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建设目的是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市区河道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第一期主要是太平桥港、真合里港、竹桥港、陆家桥港和明月河等5条河道,工程量包括房屋拆迁1.26万平方米、护岸建设1.28公里、河道清淤除障4.51万立方米、造绿美景2.3万平方米,以及墙面和围墙改造41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491.48万元。
三、自查情况
根据《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分解及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其中涉及我局的责任任务主要为: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规划审批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虚假合同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环境评价、开工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
五是查办案件力度方面。着重自查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五方面专项治理重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组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对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梳理,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检查:一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踏看现场,查阅台账,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三是分析问题存在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的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四是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治理检查组分别于11月26、27日及12月16、17、18日对上述项目进行检查。全市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从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招标投标、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等,总体情况较好。8个项目均按各自行业的具体要求进行了项目审批工作,并按规定进入政府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配套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到位,同时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工程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方面,除第三批平湖当湖街道农饮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他项目都基本符合上级要求。
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是省级重点项目,检查情况总体较好。在项目建设依据方面,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及《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项目立项、工可、初设、施工等完全按规定程序操作;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按规定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四制”管理。另外,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项目代建制,项目建设程序履行较好。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篇3
一、基本情况
20xx年3月开始,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通过整理查看内业资料和深入工程现场检查,对20xx年以来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梳理,重点检查政策和制度执行、工作流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逐项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整理规范档案资料。自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是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年度为20xx-20xx年。《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及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xx〕357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拔付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批复》(财农〔20xx〕1212号)文件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29.73万元。项目区位于吴家店镇,涉及古堂、松子关和吴家店三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32.5km2,1.37万人,耕地10080亩。项目建设计划整修塘坝111座,新建引水堰44座/611m,农渠8.3km/25条,排水沟8.2km/15条,斗农门4座,节制闸4座;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新建项目标志牌1处。《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三、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xx〕218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农〔20xx〕2292号)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05万元。项目规划在白塔畈镇的楼冲、街道、光慈、刘冲4个行政村实施。规划治理面积1.3万亩,新建配套整治塘坝81座,拦水堰10座,配套改造斗渠14.0km、农渠17.1km,配套渠系建筑物215座,配套改造排水沟7km,新建泵站2座,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喷灌70亩,标志牌1处。概算项目总投资为2105万元。《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修订已完成并上报省水利厅。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资金660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清淤整治220口,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23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699万元,共计922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156口、沟河堤防整治15处、堰渠15处。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1248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300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482.4万元,共计20xx.4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340口、沟河清淤及堤防整治28处、堰渠维修57处、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处365千瓦、建设水利站1个、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创新改革试点3处。
(二)进展情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xx年项目已按计划完工,共修塘坝103座,新建引水堰47座/615m,农渠7.5km/23条,排水沟7.8km/14条;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完成投资2130.73万元。目前已通过县级自验,工程审计已完成,积极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20xx年项目于20xx年10月下旬开工,工程施工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5%,计划4月底全面完工。20xx年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20xx年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xx年4月底前所有项目均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xx年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已基本完工,正在组织县级验收,计划4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三)主要成效
1、经济效益。20xx年以来,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全县农田排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累计改善灌溉面积9.6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2万亩,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灌溉节水技术和措施,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手段,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劳动用工,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体现党和国家重视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现了水利、财政部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更加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3、生态效益。通过实施塘堰坝渠及喷灌、滴灌节水灌溉工程,采用了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节约了水资源,降低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少水体面源污染和土壤有毒物质的积聚,减少地土壤养分流失,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改善,从而达到稳产、高产和优质。同时,在项目实施中,注重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农村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力求达到水清、岸绿、河(沟)畅、景美,发挥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立了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和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指挥部和规划委组成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合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整合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和手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建设模式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机制。组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规划、审报、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业主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鉴定合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合同的方式将建设管理目标与责任关系分解并延伸到施工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形成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对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对国家负责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我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方式进行建设,对集中连片、相对集中的项目,由乡镇或村实行打捆招标。
(三)质量监控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针对重点县项目单项工程规模小、施工分散等特点,县水利局编制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和群众监督质量管理体制执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在组织实施中,派代表常驻工地。监理单位成立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部,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对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并对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协调管理。施工单位成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部,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队伍五大员,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派代表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施工,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施工设计。县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质量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对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过程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由乡镇和水利站进行逐个工程现场设计,核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建设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或打捆招标等方式进行建设,水利站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同时,每村选派3-5名村民代表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跟踪监管,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使用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每年均能足额及时到位,县级配套资金每年年初列入财政预算配套到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农民投劳筹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到位。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至20xx年我县农田水利财政奖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县级报账制,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经县水利部门经办股室、领导分别签字后,方可到县财政部门报账,没有通过验收、资料不齐的,不予报账,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五)工程验收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我县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工作细则》和《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验收程序,严把验收关。单元、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单位工程由业主组织验收,县级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组织;三年总验收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共同组织。目前,我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通过县级初验,正在准备竣工验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严把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关。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申请县水利、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县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填报工程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到位进行整改落实,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三、建后管护情况
近年来,我县不断探索和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推行建前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签订工程管护协议,并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监管监督,起到了良好效果。积极稳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20xx年全县成立水利灌溉服务合作社3家,今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
四、实际运行情况
从自查情况看,近年来所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部分都落实了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工程能够正常运行,发挥了较好的工程效益,群众满意程度较高。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从自查情况看,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项目监管服务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点多面广线长,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在质量监管、技术指导服务上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的现象。
2、项目建设群众自筹资金难以筹措到位。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相当一部分资金需要受益群众自筹。但由于我县经济欠发达,群众收入整体不高,项目建设自筹资金难以全额自筹到位,部分工程未能按照设计实施到位,影响到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
3、项目档案资料需进一步完善。从自查情况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项目存在资料不全现象,特别是要求的工程建前、建中、建后照片不够齐全,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针对以上自查出来的问题,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1、充实技术力量,切实加强项目监管。针对我县水利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的现实情况,从20xx年起,先后两批招录11名水利专业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水利站,同时局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原先从基层水利站借调到局机关的9名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今年初全部返回水利站上班,基层水利技术力量得到极大加强。在农田水利项目监管服务上,对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跟踪监管服务。从20xx年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看,质量监管、技术服务明显加强,工程进度、质量明显好于往年。
2、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杠杆作用。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全部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了群众投资投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20xx年以来,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往年有较大提升。
3、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在项目实施中,严把“四关”。一是严把规划关。年初,根据上级下达我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各地水利工程现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组织乡镇和水利站深入现场规划,编制花名册,由乡镇报县水利局汇总,编制全县年度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年度方案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经市水利局评审,报省水利厅备案。二是严把实施关。省、市、县奖补资金计划下达后,由乡镇和水利站进行逐个工程现场设计,核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建设方式,采取群众自建或打捆招标等方式进行建设,水利站技术人员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三是严把验收关。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申请县水利、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县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填报工程验收单。四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县级报账制,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经县水利部门经办股室、领导分别签字后,方可到县财政部门报账,没有通过验收、资料不齐的,不予报账,不予兑现奖补资金。通过严把“四关”,促使全县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更加健全完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更加透明,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从而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六、意见和建议
1、中央、省级农水奖补资金要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著名的革命老区,县域经济欠发达,农田水利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革命老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快革命老区水利改革发展。
2、减少贫困地区农田水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比例。建议对贫困地区提高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的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减少县级配套资金比例,或者取消县级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