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的安全教案,火灾的安全教案反思(整理4篇 )
火灾的安全教案(精)篇1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动火前“儿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并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洁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9)装修工程施工期问,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lo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车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车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标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料或消防部门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总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本。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楚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同意。
(5)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6)食堂内柴、煤等应堆放整齐,离明火应有足够距离。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旅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贸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退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储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定数量附肖防器材:
a、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
b、材料仓库:面积在50m’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c、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
d、塔吊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e、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f、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
g、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h、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没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6)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火灾的安全教案(精)篇2
根据xxx有限公司《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及整体工作部署,我单位立足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结合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了消防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同时,我们成立了以项目经理带头,以项目班子成员为骨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海河春意桥工程火灾隐患检查小组”,并与各施工队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我们本着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7月4日开始,“海河春意桥工程火灾隐患检查小组”对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各个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努力做到:
(一)突出重点,明确火灾检查的内容
1、设施方面:
重点检查我项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缺少、损坏及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
2、施工现场:
检查整治我项目施工现场灭火器的放置,乙炔瓶、氧气瓶的存放及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3、区域方面:
主要检查了我项目的仓库、木料加工区等易着火点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问题。
(一)严格检查,确保火灾检查不留死角
1.做到了目标明确。我们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火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情况,火灾电源管理、员工消防培训情况。针对资产财务,我们重点检查了库存物资存放的消防重点管理。针对值班室、员工宿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同时检查了消防器材的添置和更新,以及消防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强化教育,加大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检查、整改治标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有效载体,加大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并且项目部经常组织施工人员,对其进行讲解防火安全知识,使每个施工人员都具备了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整改如下:
1、6号围堰切割护筒时,乙炔、氧气瓶安全距离不够;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示、标语牌不足;
3、施工现场部门灭火器存在失效和数量不足现象;
4、施工人员宿舍内是木制地板,属易燃物,工人有在宿舍内抽烟现象,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
1、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瓶必须按照规范必须保持5米以上距离,与动火点保持10米距离,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2、项目部立即制定关于消防安全的标识、标语牌,对需要的部位进行张贴、放置;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3、项目部物资部立即购置大量灭火器,对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区、仓库、栈桥区域内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更换,对缺失部位进行补充;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4、要求各分包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对工人在宿舍内抽烟进行严厉管理,将宿舍火灾降到最低,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通过检查,全项目上下消防意识有明显的提高,各施工队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海河春意桥项目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火灾的安全教案(精)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提到“消防”二字,必定联想到“火灾”,“消防”因“火灾”而生;而对于“火灾”一词,我想先从构词的角度给大家来个全新的解释:“火灾”二字,由一大一小两个“火”字组成,而“灾”与“家”字只相差“穴”下面的部分,也就是说,火若一旦到了家门口,必定成灾,它所蔓延出的“小火”将直接冲入屋内,家中的一切,燃尽而止!
每个人都在祈求平安,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烈焰的包围之下,不少人将葬身火海,当然也有死里逃生,幸免于难者……
现在社会生活中,火灾已经成为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一种多发性灾害。据统计,全世界每天发生火灾10000起左右,造成直接损失达10亿多元。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同学们,朋友们,在你我朝夕相处的校园里,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同样上演着一幕幕这样的悲剧……
高校的火灾,60%至70%发生在学生宿舍等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的场所。宿舍是我们的家,反之,我们是宿舍的主人,预防宿舍火灾是我们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大学生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提高在校学子的消防安全意识,势在必行!那一个个清晰的事例早已给我们拉响警笛。
加强当代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充分了解相关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使其成为一种习惯;而对待消防工作,要从意识消防提升到意念消防。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消防”二字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案例的教训,有些可是用生命代价换来的一份责任。如果单单只是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放松放松、消遣消遣,而违反消防安全制度,且不泛泛而谈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社会!仅从切身而言,就是对自己和家人幸福的不负责任!要知道:一个小小烟头的表面温度达200—300℃,中心温度高达700—800℃,已经严重超过棉麻、纸张、家具等可燃物的燃点。若你一个不小心,很容易就引起燃烧,甚至酿成火灾。这可真不是闹着玩儿的!
当然,假若真的遇上火情,也不要慌乱。世界上“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保持冷静,机智的运用火场自救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甚至他人的生命和财产。比如:
情况一:在拨打119火警电话时,必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准确说出“三要素”——起火地点、燃烧对象、火势情况;
情况二:若火已及身,切勿惊跑!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当外衣着火时,应赶紧设法拖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记住: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必可免!
情况三:若被困楼层,必要时可采取跳楼求生措施。此时要尽量抱些棉被、枕头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跳楼不等于自杀,关键是要有方法!
红色是火的代言,也是生命的象征,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色彩!
同学们,朋友们,请不要让祖国的“吉祥色”成为你我生命中的“祭奠色”,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而努力!
谢谢!
火灾的安全教案(精)篇4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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