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精选5篇)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篇1
根据全县创建文明县城的精神,按照《测评操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手册》的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提高残联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
三、创建内容
1、创建廉洁高效的办公环境。
2、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3、创建洁净优雅的公共环境。
4、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措施
(一)、组建机构,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钟友明理事长
副组长:俞小平副理事长
组员:袁德奇刘光辉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严格按照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考评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的考核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每月开展一次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3、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整体推进。我会将从工作机制、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工作,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2、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窗口”行业规范化。在各个岗位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讲求职业道德,服务工作标准明确,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4、加强无障碍服务场所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县的城市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5加强公共卫生管理,针对本单位目前环境卫生状况不理想、环境卫生设施相对落后、人们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自本月开始将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这一目标,从根本上治理本单位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本单位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6、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总结表彰先进,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测评验收工作。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篇2
为加大我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此次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金
副组长:谢明
成员:校委会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活动目的和意义
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全校师生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三、活动主题
本次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主题为:
关注饮水卫生,
共享健康生活”。
四、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2014年12月为准备阶段;2015年1月为重点阶段;2015年2-3月为推广普及阶段。
五、宣传内容
(一)法律法规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常识
六、宣传形式
(一)广泛开展宣传。学校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情况,并对广大师生及周边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广大师生及周边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学校组织饮用水卫生宣传小组深入学校及周边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广泛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
(三)开展学校控管水人员教育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活动。对学校控管水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提高学校控管水人员责任意识和控管水能力。对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
训,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反映师生及周边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及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收集广大师生及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篇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通知》(陕政函〔〕114号)要求,现就我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以下简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准入程序,改进审批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流程,依托全省统一使用的并联审批系统,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规范统一。全市使用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规范。
3.依法互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鼓励创新。妥善解决新旧制度衔接产生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方向的改革措施积极予以支持和推广。鼓励各县(区)在多证合一、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出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新工作模式。
二、改革内容
(一)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依托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按照“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家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数据共享、并联审批,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
(二)分步组织实施
x年7月1日前,在市级、市高新区、扶风县先行开展“三证合一”改革;x年年9月1日前,市、县(区)两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落实到位;x年底前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合并为社会信用代码,实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仅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一企一码”营业执照。
(三)设立综合窗口
市级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各县(区)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录入,统一发照。
(四)实现“一表式”申请
申请人只需在综合窗口领取并填写递交一张包含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相关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个别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五)优化审查环节
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综合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做出核准决定后,当日内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综合窗口将四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当日内将不予核准理由通过审批系统推送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通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
三、职责分工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全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区)工商部门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市工商局做好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维护工作;指导各县(区)质监、税务部门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信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指导协调全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展。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协作配合,保证新的登记制度顺利运行。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实行“三证合一”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本县(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措施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制定我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措施,明确“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制定配套的管理措施。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为便利企业,对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在宝鸡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各类活动,确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由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凭其提交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与营业执照记载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相一致的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三)落实经费保障
市、县(区)政府在推进“三证合一”工作过程中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强化技术支撑
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的系统建设和功能开发。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并联审批平台网络运行环境维护和计算机、扫描仪等技术设备保障。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篇4
为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全民饮用水安全,按照秭卫监函【2013】1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我乡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
科学认识饮用水,健康惠及千万家”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饮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张贴关于饮用水宣传的活动标语,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促进各界重视和公众参与,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利用网络等媒介,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本地饮用水卫生工作情况。
(三)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社区和学校举办一次咨询活动,内容为: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并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生活饮用水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周活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好宣传活动。
(二)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辖区内饮用水卫生现状及监管工作情况,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在网络上刊登有关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营造政府重视、群众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宣传氛围。
(四)宣传周活动结束后,2013年6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统计报表、图片资料)等报秭归县卫生监督局办公室
秭归县XX卫生院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篇5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一般规定
(一)水源工程及取水构筑物监理。对打井过程巡回监理。对于下井管和滤料,引地表水的取水工程,水厂泵房、清水池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要旁站监理,并做好有关照片和记录备查。
(二)机电设备的安装监理。机电设备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名称、产地进行认定和记录,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对于消毒设备,必须具有卫生部门认证证书;设备安装要求实行旁站监理。
(三)管道施工及入户工程监理。管材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进行核查记录,禁止不符合卫生标准、未经认证的产品进入饮水工程。管道施工安装实行巡回监理,同时做好监理日记、月报工作。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具体规定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远离污染源,管理设施必须单独成院。单村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生产室、体息室三间;联村规模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室、消毒室、化验室、体息室六间。
(二)管理院内绿化占地面积不小于管理院总面积的20%。
(三)管理院内、外墙面全部用水泥沙浆或灰粉沙浆粉涮后,用外墙漆进行涂涮美化,不能出现裸砖墙,墙立面距地面1米内应以蓝色为主色调,1米以上以白色为主色调;外墙面要求喷涂宣传标语(红色)、“水利”标识(蓝色)、供水服务(或维修)热线电话等内容。管理房外墙要统一粘贴瓷片美化,内墙要用白色外墙漆或涂料粉刷。一个项目县(市)区工程的外观形象标准要统一。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井出现水浑、出沙等问题不能投入使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水源井保质年限不低于15年)。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应统一使用高密度pe管及其以上符合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的管材。
(六)管沟开挖深度应达到60cm-80cm,回填土的压实系数应不小于90%,不允许直接将输水管铺设在排水沟内。
三、监理人员工作规定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包括下列行为:监理人员不到工程现场,检查人员询问时答不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按要求做监理资料,对工程存在的问题不提出整改意见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监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2次后仍不改正的,将记入黑名单,取消其从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监理资格。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有2人次被记入黑名单,则取消该监理单位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资格。
非专业监理人员不得顶岗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省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四、建设单位工作规定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工作,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监理工作条件(合同中约定的食、宿、交通工具、工程地点或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并不得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按要求提出工程质量问题时,项目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纠正问题,否则,监理人员应不予签字认可,并及时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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