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精选2篇)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篇1
为促进我镇金融环境健康发展,按照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开展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河间市《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制定了《xx桥镇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动员大会,对排查清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清理,做好监测预防工作
按要求,我镇本次排查重点领域包括全镇范围内以广播、宣传、以及户外广告、传单、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涉及金融、农业、房地产等诸多行业。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我镇未发现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造林、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等一系列内容。同时,我镇从预防入手,要求各行政村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均建立了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非处非舆论氛围
我镇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一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在学校为学生讲述法律及典型案例,采取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镇将继续把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维护我镇金融市场稳定。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处非办发〔xxxx〕x号)和《关于开展xx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商局发〔xxxx〕xxx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于xxxx年x月x日至xx日,在全县商务领域开展非法集资专项宣传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对象
重点宣传全县单用途预付卡、直销、电子商务平台、批发零售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领域及群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编制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彩页,包括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辨识手段、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印制xxx份并在县内街道派发至群众,向全县普通民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信息,着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理念,切实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二是制定《xxxx年x县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相关企业。县内xx家大型商超、x家餐饮企业及多家电子商务企业门头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
(二)重点宣传,防范关键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
通过走访、微信宣传做好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企业和内部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一是向批发零售、直销等企业宣传,严禁产生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离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活个人借款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等非法集资风险蔓延。
二是向电子商务企业宣传,严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违规进行融资或开展网络借贷业务,及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发行投资理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向单用途预付卡发放企业宣传,严禁针对不特定对象以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回报消费者和以货币、实物、预付价值等形式回报消费者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发卡行为。
(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利用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商务服务办公室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多种信息收集方式,逐步形成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