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日审核登记!年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意见公布(整理3篇)
负责解释
本方案由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7-8738890。
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划片招生政策宣传,设立咨询窗口,做好政策解释。同时,要做好招生维稳工作,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划片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区教育科技局要督促指导各学校严格划片区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要督促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分班,在开学一月内办理新生学籍;要督促各公办学校在划片招生中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收取费用,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适龄少年监护人提供虚假证明申请入学的,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公安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2023年8月12日至13日,由区公安分局选派一名熟悉户籍管理的警官、区自然资源局要选派一名熟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办理的工作人员到区教育科技局协助审核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
(五)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地点:区教育科技局1号楼108室学生信息中心)和政策宣传展板,由市东街道、市西街道、麻园街道、洪山街道、碧阳街道、观音桥街道、三板桥街道、德溪街道、鸭池镇中心校各选派一名45岁以下、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中层以上干部到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参与本次划片招生工作(2023年8月1日到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报到),具体负责矛盾调处、资料审核、报名登记、业务协调等工作。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入学条件
(一)年龄条件:2017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七星关主城区划片入学条件:以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商铺除外)作为划片依据参与划片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的,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需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且约定交房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不动产证)的,或购房合同未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提供:
(1)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产权归属证明。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
(三)符合七星关主城区下列统筹入学条件之一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在七星关区主城区(市东街道、市西街道、麻园街道、洪山街道、碧阳街道、德溪街道)有户籍的,需提供:
(1)户口本(2023年1月1日后打印的)。
(2)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2.随迁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或其父母个人在七星关区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区人社局出具缴纳近一年内半年以上的)。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3.随迁适龄儿童父母是主城区工商户的,需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在半年以上)。
(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3)近半年纳税证明(属于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
(4)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5)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4.区外到七星关主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核实发放,逾期无效)。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5.拆迁(货币补偿除外)至今在主城区无住房户子女,需提供:
(1)房屋征收合同和补偿协议。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现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和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6.特殊群体适龄儿童,提供相应印证材料,由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1)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军人子女,参战(核)老兵直系亲属、援鄂(沪)医疗队成员子女,见义勇为、道德模范人员子女,孤儿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优才卡”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提供印证材料;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的“投资服务优惠”规定提供印证材料办理入学。
(3)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统筹到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4)毕节高新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资料交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①用工合同、近半年工资册(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②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