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精选2篇)
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为保证救灾资金能够顺利分配完成,需要单位提前制定相关方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篇1
根据《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住房、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结合辛街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情况
按照《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1〕2号)文件要求,辛街乡2020-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总资金为20万元(其中:民房保险10.678万元),《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2号)剩余资金220.00元,可分配的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为9.344万元。
二、资金分配办法
依据2020年各村受灾上报情况,将救灾资金分配至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具体金额如下:
(略)
三、工作要求
(一)杜绝搞平均主义,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召开村组民主评议会议,结合因灾受灾至困程度、受灾群众自救能力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救助,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
(二)认真填写《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款(物)发放花名册》张榜公示,并保留痕迹材料(表格、照片等)。
(三)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各村(社区)务必于2月3日前,将村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张榜公示照片、《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款(物)发放花名册》纸质版(签字按手印、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等材料上交辛街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站),资金由隆阳区辛街乡财政所统一代发。
(四)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篇2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下拨各村(居)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合计10万元,主要用于今年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集中转移安置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集中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
救灾补助标准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原则上按照农田受灾户每人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主房倒塌、严重损坏每户不得高于3000元。
请各村(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或预留资金,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报镇纪委,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