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6篇)

daniel 0 2024-06-01

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篇1

关键词:国际视野;生态安全;政府层面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7-0031-02

生态安全问题是个全球性问题,只能依靠国际社会全体成员通力合作才能达到此目的。保护生态安全是每一个国家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由于全球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全球生态保护义务的公平分担,要求国际社会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国际合作机制。推动我国与国际间的生态安全合作,政府部门在这其中必须发挥更大的功效并提升其管理绩效。

一、国际视野下生态安全政府层面合作机制

根据生态安全的内涵。国际视野下生态安全政府层面合作机制必须建立在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基础之上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借鉴在世界范围内以强制性手段和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的合作机制。

1.生态安全利益协调机制

利益协调机制主要是协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协调与生态安全相关的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利益协调机制,要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中的有关规定为宗旨,在各种国际环境条约和协定中兼顾各国的利益,同时保证对发展中国家的额外财政援助,照顾到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权利和利益。在生态安全相关责任分配方面。要平等落实到各个国家或地区,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有区别责任。

2.生态安全资源共享机制

资源是生态安全中最为宝贵的财富,各国除了位于本国领土(包括领陆、内水、领海、领空)之外,还有主要分布于海洋、南极洲和外层空间的共同的自然资源。这些资源必须赋予其“人类共同遗产”或“人类共同财富”的地位,要求通过承认各国对它们享有权利的前提下,通过国际合作对他们进行保护,这也是对生态安全加以保护的重要内容。例如,在海洋资源方面,联合国于1969年2月设立了联合国和平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委员会(简称联合国海底委员会),1982年底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3.国际环境责任承担与争端解决机制

在国际生态责任承担方面,坚持损害环境者付费原则和预防原则,并对国家赋予一定的保护环境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则要承担一定的国际法律责任,如停止不法行为、赔偿、恢复原状、补偿、赔礼道歉、保证不重犯等,甚至可以把保护环境的义务与经济贸易权利相挂钩,采取贸易制裁等经济惩罚措施;在环境争端解决方面,应该在坚持和平解决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除了谈判、协商、调停和调解,还必须重视国际仲裁、国际环境诉讼等司法解决方法。

4.国际区域环境合作机制

在共同的全球利益之下,较为成熟的区域性组织可以说在环保利益上更具可协调性和自身的向心性。并已成为国际环境合作的一种途径。例如,我们可以借鉴欧盟的理论和实践创新,1992年末由欧共体委员会制定的《第五个环境政策及行动纲领》反映了环境保护政策一体化已经提到了欧洲联盟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纲领》立足于“促进发展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旨在探索改变有害环境的倾向和行为。“以使后代免受环境之害”。

二、国际视野下生态安全政府层面合作机制建设面临的问题

中国生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经济发展等内部因素,又有复杂的国际因素。在这里主要分析下国际视野下生态安全政府层面合作机制建设面临的问题。

1.国际社会缺乏统一的事务组织协调政府合作

国际社会缺乏统一的事务组织使得中国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压力,也使得国际社会无法执行统一的环境政策。目前,中国还面临着发展甚至生存危机。它高度关注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关注的力度不够,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片面追求GDP发展。中国需要获得来至国际社会的更多支持和帮助。由于在国家之上不存在任何中央权威。任何国家都只能根据该国的自身利益来制定环境政策,无法由统一权威或统一的事务组织来执行统一的环境政策。因此对于全球生态环境问题,虽然世界各国都认识到有共同的利益。但是生态环境保护在各国的国家利益中的重要性不一样,导致了各国的环境政策不尽相同。难以统一执行政策,难以落实。《全球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例子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2.发达国家政府对生态污染转嫁控制不严

从第三次科技革命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迅猛发展,其产业结构迅速升级,能耗小、污染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获得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发达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环境标准,使得很多企业利润下降。为了维持其利润最大化。这些企业产生了采取以邻为壑的政策,将一些对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强烈动机。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落后,或者尚未出现比较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对其认识不足,环境立法缺乏,或者制定的环境标准很宽松,为了发展经济,它们也迫切希望得到它们所稀缺而发达国家比较充足的资本。这样,主观的动机与有利的客观环境相结合。使发达国家很容易将一些污染严重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造成这些国家严重的环境问题。在这其中,跨国公司起了急先锋的作用,因为“跨国公司的活动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

3.传统国际法的局限削弱了政府对生态安全合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国际法层面,生态安全受到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传统国际法理论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问题一直制约着生态安全的国际保护,不健全的国家责任制度使得对生态安全的保护很不周全。一方面。由西方大国支配的国际经济组织以“让渡”的名义对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的干涉越来越常见。另一方面,“保护”、拒绝干涉又常常成为阻碍各国为环境合作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源的理由。其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关系的紧张导致国际环境合作阻碍重重。在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等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各自的国家利益展开激烈斗争。

三、国际视野下生态安全政府层面合作机制建设的对策思路

在全球化的时代,各国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利益,这就为国际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政府在国际生态安全政府层面合作机制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应积极推行和平与发展的环境外交政策

双边环境外交应成为中国环境外交的重点。截至2006年,中国先后与4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或

谅解备忘录,初步建立起覆盖五大洲的双边环境合作框架。我国的双边环境外交以周边邻国为重点,同时与发达国家保持密切的环境合作。

大力开展了区域性和多边环境外交。区域性环境外交已构成中国环境外交中重要的一环。中国重要的多边环境外交活动包括:围绕参加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中国政府积极参加了全部四次实质性筹备会议,提出设立“绿色基金”第一系列建议,并派出大型政府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2.政府应积极参加有关生态安全的谈判与活动

环境外交中维护国家权益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立法。我国应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加强生态立法和督促执行生态立法的行动。通过参与国际环境法规则的制定,使其最大限度地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政策。

出于对全球生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中国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和切实履行国际环境立法和相关决议的制定。截至2005年,中国已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50多项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并积极履行这些条约规定的义务。同时应充分利用我们所参与制定的相关法律和决议,根据《联合国》和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环境问题的决议,以及《世界大自然》、《里约宣言》等现行的环境保护公约,在坚持“可持续发展”、“尊重国家”、“不损害他国环境”、“共同但有区别”以及“损害预防”等国际环境法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现在和将来有关环境问题的讨论、谈判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制定。

在维护自身环境利益的同时,我们充分发挥中国在周际组织中的影响力,推动环境工作发展。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等国际会议,并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重要国际环境公约的起草和通过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中,我国鲜明的提出“这是无视发达国家的排放”是“奢侈性排放”,而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是“生存性排放”的基本事实,是“不公平、不现实的”,从而在《公约》中明确了南北双方的责任是“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

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篇2

关键词:区域景观生态格局;可持续发展;黄帝文化园

中图分类号:P9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7-0049-04

1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概念

1.1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从狭义上指自然与一般自然的生态系统的安全关系,同时也指生态系统上的完整性与健康水平的完整表示;广义上则是表示的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基本权利、生活安全、生活的保障来源、必要社会资源、经济与社会生态安全,从而形成一个人工复合型的生态安全系统。生态安全所阐述的是国家或者是区域范围内的:水、气候、空气、土壤等环境因子和生态系统上的健康系统状况,同时也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状况大小。景观生态安全研究基于对生态风险的评价与管理。原来早期的生态风险研究是从个体和种群水平的生态毒理学,当前的生态安全则是开始注重生态系统及其以上的要求,试图通过以宏观上的生态学理论进来考量,讲述单一或者小区域范围内的生态风险问题相互联系,进行生态风险的评估,同时也从生态系统内的服务功能和健康作评价,注重过程的安全性和整w性,着重以功能过程上的生态系统管理方式。

1.2景观安全

景观安全性如不完善,景观是不能够存在与健康稳定发展的,从而无法达到景观安全的需求,更无法称之为健康良好的生态景观。景观安全含义不光是表述景观的安全,更是作为一个系统性的景观,人为的因素在整个综合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人在整体景观内安全感的获取,首要的感受就是对景观安全的判断。

景观安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一是景观带给人的安全感,二是人为因素能否保障景观系统的持续安全发展,从而达到生态景观的和谐发展。

1.3区域生态安全

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中尤为重要,生态系统结构和过程完整性的保持,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与保护,都是对区域景观生态安全问题的有力控制,并同时能够有效的持续完善区域空间的格局。

(1)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需要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进行有效合理的综合性考量。同时面对生态系统的退化,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恢复,社会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共同都是对解决区域性生态问题的系统性回答。确保将不同尺度上的生态修复措施相互联系,合并添加不同的方式方法,在解决宏观生态问题能够保持有整体性与系统性相结合。

(2)研究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通常上需要具有针对性与特定性,结合生态学理论,加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生态系统修复为基准。用于目前最为重要的生态、社会、经济等问题的解决,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方法与措施,将这些方法应用于区域空间地域上,完善景观生态安全。

(3)考虑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多由于大范围内的人类不合理的使用与干扰,应该重视小区域内的问题,并延伸发展到大区域大尺度的全球性问题上,重视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的修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都是目前生态保护的发展趋势。

(4)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相处与发展,才能达到区域生态安全的要求,合理的人为措施有益于生态系统的恢复和解决人类社会所面临的生态问题。

2区域景观生态安全的理论基础

2.1景观生态学

景观生态学是基于生态学为基本框架,并加入地理学与系统科学的结合的科学。系统论、等级理论、经济地理理论、斑块―廊道―基质理论共同构成了景观生态学。

生态安全格局的体现,是需要通过优化景观环境来得以实现。景观生态的优化,需要对景观格局与生态过程都有一定了解,并分析不同的过程,排除对不利于生态环境的生态过程,修复对生态过程有利的。这样才能达到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要求。优化景观格局的方式方法是对景观的再建与恢复,主要是指人类对生态系统的破环,以迎进新的景观单元组,重新修复受损的空间结构,调整景观格局。

2.2保护生物学

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对其他生物生存的干预也逐渐增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问题是当今全球关注的重点。保护生物学是对保护物种及其生存环境的科学,在区域景观生态安全研究中地位日益凸显,景观规划上应提出多种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方法,建立国家性综合公园、生态自然保护区,建立核心保护栖息地,同时建立缓冲区以减弱人类活动对其的影响。可见,面对区域景观生态环境问题,优化格局,从大尺度上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维持稳定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性的完整,最终才能达到区域生态景观安全。

2.3生态经济学

生态经济学是研究经济活动与环境发展之间的关系,讨论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之间的关系,用最小的投入产出最大的利益。当前社会某一种观念是追求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总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格局理念不符合。针对当前区域生态环境中的问题,应改变经济发展模式,运用科学的方法与对策。

2.4恢复生态学

为确保生态系统内服务功能正常有序进行,首先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生态系统健康是整个生态圈内的生态系统可持续性,也是自身能够合理的自我调节,应对危险自我恢复的能力。研究区域景观生态安全目的是解决人类对资源使用与自身生存环境质量安全的问题,保证生态系统能够安全健康地发展进行。

恢复生态学不仅仅是对生态系统的讨论,同时也是多层次的研究,如生物因素的恢复技术、非生物要素的恢复技术、整体生态系统的规划设计,还有人类的心理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所组成的结构与功能过程的恢复。

3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规划

3.1景观生态安全格局规划原则

(1)异质性原则。如何保证生态异质性的可持续问题,需要对异质性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分析不同的生态状况,因地制宜地对生态破坏进行分类,确定区域景观生态安全建设的层次,有序准确地进行设计与规划。

(2)针对性原则。深刻了解区域生态环境出现的问题,确定干扰源。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内的结构和功能,运用合理精确的规划和设计思路。

(3)综合性原则。需要对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的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进行考虑,使得能够对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产生有利的影响。这需要进行合理的综合规划,通过合理的生态规划法则与技术,达到生态安全标准和格局的相互融合。

3.2干扰分析原则规划

干扰分析能够对生态问题中的过程与原因进行详细的解读。生态问题的解决更加直观。

(1)对干扰程度进行分类,分为改变过程的、直接影响目标的、间接影响目标的和环境产生压力的类型,这需要在空间上进行定位并分析。

(2)以监测、评价和排除过程作为规划的主要目的,同时分析干扰的层次,以及组成景观层次、群落层次、生态系统层次等。确定干扰性尺度范围,进行相应的规划设计。

(3)把社会经济文化的因素加入干扰分析中,这样更加有针对性。

(4)自然干扰与人为干扰性结合,保持景观生态的异质性,把不利于景观生态发展的排除,使得景观恢复中人类干扰能与安全格局相互发展。

干_分析的规划是将社会经济文化与自然景观生态系统的理论在实践中进行体现,因对生态系统及其影响的因素分析,是个极其复杂而且困难的过程,而用干扰分析生态学,对影响生态安全因子的产生、经过、结果的分析变得简单清晰,所以能对区域安全格局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3格局优化原则规划

景观生态规划有完整和系统的框架,如下。

(1)背景分析。综合考虑区域当中的生态作用、景观生态格局空间关系、人文与自然过程的特点和相应的影响。

(2)整体布局。通过分散与集中的原则,形成一个高度稳定的总体布局模式,用以满足生态规划的要求。

(3)关键地段识别。是在景观生态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和价值的部分予以重视,其中包括,生态中的关键点裂点、生物种群的生活环境类型、影响景观发展的重要单元。

(4)空间属性规划。通过生态的角度,对现实存在的景观问题和特点,用整体的布局与目标来对景观进行优化。

(5)空间属性规划。空间属性有如大小、形态、边缘宽度、长度等复杂的边缘属性;廊道的连通性、水文过程的多层网格格、河流通道的缓冲区、空隙的大小位置、道路廊道与缓冲带的位置为主的网络属性。景观格局优化是对环境生态问题,用景观的手段来解决的生态学途径。

3.4预案研究

预案主要是针对未知的可能性进行某种探索,并且加以实现的方式途径,以系统科学的方式方法帮助决策者顺利解决问题。生态规划上主要以“由上至下”或者是“由下至上”两种不同的方法。预案方法是通过格局优化与干扰分析的规划来实现的,相互影响促进,格局优化作为“由下至上”因子提出各种不同的预案的可能性;干扰优化则是把影响生态安全水平的干扰因子作为“由上至下”因子,提出能适合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的设计需要。这两种因子同时对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规划的完美体现,从而能得到一个良好的结果,发挥出二者之间融合的特点与优势。

4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设计

生态安全格局设计方法是整合了格局优化、干扰分析与预案分析等方法,分为4个步骤进行。

4.1景观生态问题的分析与评价

运用GIS、RS技术,对区域景观格局分析、功能分析,干扰源、频率、强度等特点与风险状况,区分区域生态景观问题与格局状况的关系,以及经济社会与生物物种多样性,对生态系统中所存在的功能问题的分析,生态系统中健康状况。都是对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设计中,需要仔细研究。

4.2安全层次设计与总体规划目标

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中所得出相应结果,对生态安全的现实问题与状况进行合理评估,把先前的预案作对比,得出相应的规划设计的整体目标。区域生态安全规划的种类也各有不同,如以人类活动发展居住为主的区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区域,农业活动发展区域等,都有各自相应的安全指数。

4.3预案设计

需要把干扰控制对策,社会经济文化对策,对生态功能修复对策相互结合,对将来不同情况下的干扰变化做出准确的预测。保证在有利的干扰和不利干扰的变化中能够进行设计预案。研究中应采用预测模型,空间模拟等方法,对不同状况下所导致的生态安全问题进行对比参照,同时也应当对生态文化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等处在不同生态安全方面的预案结果。

4.4适应性管理

主要是针对区域环境问题的多样性,采取不断完善的理念,对区域内的生态安全格局的方案,进行适应性管理。第一步,应当对方案实施的效果展开分析调查,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其中包含有对动植物的评价、景观生态的评价、社会文化经济的评价、生态系统的评价,也需要对过程中的作用与之前的目标之间的不同做出评价,从中得出的研究成果需要及时反应到设计之中,区域景观生态安全的新问题,区域内的生态文化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区域生态规划中的设计规划的新发展等,都将经过监测和评估,在新的生态安全格局设计方案中体现。所以适应性管理是一个在不断变化、整合的过程,是区域生态安全设计的重要基础。

5建立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步骤

5.1“源”的选取

考虑搭配生态安全格局中“源”的确定,主要方式是把需要进行保护的对象或者区域看作“源”。在对现状调查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是单一的物种作为目标,也可以是某个需要被保护发展的区域,都是可以被认为是“源”。

5.2阻力面的建立

人类活动对空间环境的利用,是被认为是对空间的掌控与覆盖的过程,然而要进行控制需要对克服当中所存在的阻力。阻力面就是反应人类对空间作用所产生影响的趋势。最小阻力面为模型,公式为:

其中f为未知的正函数,反映空间中任意一点的最小阻力与其到所有源距离和景观基面正相关关系[2]。Dij的是物种从源j到空间某一点所穿越的某景观的基面i的空间距离;Ri是景观i对某物种运动的阻力[3]。尽管f是未知量,但是(Dij×Ri)之累积值可以被认为是物种从源到空间某一点的某一路径的相对易达性的衡量[5]。最小累积阻力模型目前已应用到景观生态战略点的判别。

5.3由阻力面来判别景观空间

根据阻力面的理论,对生态安全格局中发生的景观过程,这些过程包括人类活动、自然活动、生物物种活动等过程,对这些过程进行分析研究,来判断过程中对哪些是景观生态安全有利的与哪些不利的,包含缓冲区、源间连接、射道和战略点等,划定各级的生态安全格局水平等级。

6结语

区域景观安全生态格局的研究,不仅是对该区域自身生态系统上的安全性研究,也是考虑人类活动不断扩张与大自然之间的矛盾的研究。在区域景观生态安全等级的理论上,进行对不同级别区域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对策与思路,多层次的安全格局是对生态系统安全的多重保证。同时,随着自然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的研究也会有所变化与进步,管理思路也在不断适应新要求。这也是区域景观生态安全理论,现阶段不够完善,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造升华。区域景观生态安全格局不是一成不变的标准,人类对于生态的需求是在不断变化的,生态管理的政策也在不断改变。当今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区域景观生态安全的研究是对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王云才.景观生态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官紫玲.福州城市景观生态安全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8.

[3]肖科.GIS技术在城市景观生态规划中的应用[J].新材料新装饰,2013(7).

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篇3

土地资源具有生态性。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也是土地财产价值的基础。一块风景优美的土地的财产价值明显要大于同样面积但被污染的土地的财产价值,甚至后者根本就不具有任何财产价值,而仅仅是一项需要投入巨资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负担。土地权利的保障事项不应仅仅局限于土地上的财产利益,而将生态环境利益分割出去———这在伦理和技术上都是行不通的。土地资源的生态性表明:土地的财产利益依附于土地的生态环境利益,维持土地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符合土地权利人的自身利益,也是一项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因为人类繁衍依赖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土地权利从一开始就负载了维持土地生态环境利益之目的。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这对依赖其生存和发展的人类来说的确是个不幸的事实。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表明:任何人都有获得土地资源的权利,它既属于实在法上某个(些)具体的主体,也“属于”尚未载入实在法权利主体清单的当代人和后代人;任何人都无权对土地资源进行绝对的、垄断性的控制———这与他的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无关。说某人拥有土地权利,其全部意义仅仅在于某人在某个时段对某个具体地块拥有有限的利益。土地权利本身含有为他人管理土地资源的公共目的,保护生态环境只是其众多公共目的中的一项。土地资源的上述两项基本属性表明,土地权利应当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目的。西方某些工业化国家自20世纪以来逐渐认识到私有权利的个人目标与公共目标协调的重要性。“私人产权应同时满足个人与公共目的”。“20世纪以来,英美法私人财产关系越来越多地注入了公共利益目标……维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以及保护环境和生态政策目标”。美国私有财产权利自20世纪以来越来越重视所有人拥有广泛的自治权与公共利益的平衡。“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把财产法视为调和个体所有人与整个社会的各自不同的目标的手段。社会对于土地的自由转让、土地产权的稳定性、有效利用以及其他相关政策问题的关注,有时重于所有人的个人愿望”。我国土地权利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西方土地权利相比更加注重土地上的公共利益。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规定,“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总则部分第八条规定了“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义务。我国《草原法》、《森林法》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行政立法中也设置了类似的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物权法》立法过程中,学界对民法生态化、物权“绿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物权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界的上述思想。如《物权法》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有学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在制定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予以了高度重视,在制度设计中融入了环境保护的先进理念和指导思想,使这部法律适应了法律发展的现代趋势,而且充分反映了我国国情实际的要求。总结上述立法,有以下特点:(1)从法律性质来看,有关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是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中较少涉及生态环境保护;(2)从法律规范的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来看,最主要的义务主体是政府而较少涉及土地权利人;(3)从民事立法范围来看,有限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则主要针对的是耕地的开发利用活动,未对所有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系统设计;(4)从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土地权利类型来看,主要见于土地用益物权而较少涉及土地所有权;(5)从立法设计的物权人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性质来看,主要是消极性规范,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规范设计。上述特点说明:我国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存在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义务配置,重利用权限制轻所有权规范,重农村土地权利规范轻城市土地权利规范,重土地权利行使限制轻土地权利生态化构造。概言之,“生态环境保护”尚未上升为我国土地权利的一项基本目的。土地生态环境是当代人和后代人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当代,人们对权利“不损害他人”的基本内涵有了新的认识,生态环境损害也被视为损害他人。土地权利应当与时俱进增设生态环境保护目的。

二、土地权利正当性危机根源之价值观缺陷

土地权利价值观应当符合时代要求。“财产权利服务于人类的价值,因符合这一价值而得到承认,并受这一价值的限制”①。我国正处于生态环境问题集中爆发时期,土地权利价值观显现出时代局限性。

1.土地权利公平价值观的局限性公平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往往把公平看作是法律制度的同义词”。迄今为止,我国已经通过《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土地权利公平价值观。然而,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视角来看,土地权利尚存在环境公平价值观的缺失问题。环境公平一般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和种际公平。土地是一种处于时空结构中的自然资源。从时间上看,土地是人类的遗产,人类世世代代依赖土地生存和发展,任何土地生态环境破坏必然会损害后代人的基本权利。从空间上看,土地与其他自然资源嵌合在一起共同构成生态系统,土地生态环境破坏必然会殃及整个生态系统。在任何时候,每一代既是受后代委托而保管地球的保管人或受托人,也是这种行为结果的受益人。这就赋予我们保护地球的责任,以及某种利用地球的权利。因此,代际公平要求我们至少应该这样理解土地权利的公平价值:任何人拥有土地权利,不仅意味着享有土地上的利益,还应承担土地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兼顾未来权利人的利益。种际公平则将传统公平从人类拓展到人与自然,其基本内涵是人类应当尊重大自然。把生命和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与“人”一样公正、公平对待的“主体”,同自然平等相处,崇尚简朴的生活和有节制的物质消费,人类的需求不能超越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种际公平要求土地权利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尊重土地的自然规律,不得对土地权利进行过度利用,更不应造成土地生态环境破坏。

2.土地权利生态安全价值观的缺失安全是土地权利的重要价值,其本质上是指土地权利的财产安全。土地权利安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的生态安全,土地权利实现时造成了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耕地面积锐减、土壤污染等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当今社会,立法逐渐将生态安全思想置入传统土地安全价值观。“土地资源安全可理解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部土地资源对其实现可持续发展所具有稳定的供给状态和良好的保障能力”。2002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第一条将“生态安全”界定为“使自然和人类重要切身利益免受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自然的和生产性的紧急状况及其这些活动和状况的后果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防护状态”。2000年国务院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将生态环境安全确立为环境保护的目标,2001年颁布的我国《防沙治沙法》首次将“生态安全”作为立法目的。其后,我国立法中以“可持续利用”、“永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生态安全”、“合理利用”等语词表达了对生态安全价值的关注。从我国《物权法》内容来看,生态安全也有所体现,如《物权法》第九十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但正如前文所述,这些规定主要见于自然资源管理行政立法,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设定政府行政管理目标,而不是确立土地权利的生态安全价值观。我国《物权法》仍然固守人类中心主义,其制度设计体现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安全价值观,其关于生态安全的内容局限于具体制度而未上升到法的价值层面。因此,我国土地权利安全价值观仍然缺乏生态安全观念注塑,不利于土地生态环境保护。

3.土地权利效率价值观的困境效率是土地权利制度的重要价值目标。土地权利生态环境友好型要求土地权利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我国《物权法》第一条确立了效率价值。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依然严重。耕地抛荒、宅基地闲置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现实问题。土地资源浪费会增加土地的投入,加重土地生态环境的负担,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问题原因复杂。从土地权利视角来看,有三方面原因值得关注:一是我国土地权利未确立生态效率价值理念。“传统法学中的效率(效益)主要是指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很少考虑环境(生态)效率和环境(生态)效益”。土地资源利用应当追求最少土地投入、最低生态环境负载下的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我国土地权利的公平价值对土地权利效率价值的约束。我国实行城乡土地二元制,农村土地资源分配考虑了地域和身份关系。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持有土地的农民已经出现了分化,土地对农民的意义也发生了分化。部分农民不再依靠土地谋生而外出务工甚至在城市定居,因而造成农村耕地、宅基地大量抛荒、闲置,造成极度稀缺的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土地权利应当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放开土地权利配置的地域和身份限制,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土地权利过度自由也会造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学界一般认为,土地权利越自由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实际却是过犹不及。根据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农村土地的利用权利属于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广泛的土地资源利用自由;然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能会滥用法律赋予的土地利用自由而弃耕,这就是今天中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中突出的资源浪费问题。因此,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土地权利的自由应受到限制。

三、土地权利正当性危机根源之生态保护义务残缺

有学者认为,物权法应对环境问题挑战,有两种方案,即以公权限制私权的外部方案和将公法义务纳入私权的内部方案。相比之下,内部方案功能效用显著。我国《物权法》采用的方案可归入外部限制。如前列举,《物权法》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条文设计较为抽象,不能独立发挥作用,需要依托自然资源行政管理立法。结合前文分析可见,我国土地权利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存在两大偏好:一是偏好土地权利外部限制,将土地权利人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主要规定于行政立法而不是民事立法;二是偏好土地权利消极义务设计,未能合理设置土地权利人的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义务,弱化了土地权利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一个偏好使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回到行政干预。为了生态环境保护,政府通常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干预。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干预的实效建立在政府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经验证明,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政府因为信息不对称、环保监管能力不足等原因而无法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第二个偏好使土地权利人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处于消极地位,是政府生态环境的管理对象。他们为了使经济利益最大化往往铤而走险损害生态环境。《物权法》未能引导土地权利人从经济人向生态人的转变,不能调动土地权利人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土地权利上仅有的一点“绿”也无法独立发挥作用。人为土地生态环境问题的土地权利根源表明,预防生态环境问题应当以化解土地权利的正当性危机为逻辑起点,立足土地权利的生态环境友好型再造。为此,应当相信土地权利人并为其设置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义务,使其从土地生态环境破坏者演变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者。如此,土地权利可在生态时代重获正当性。

四、生态时代土地权利正当性危机的自我救赎路径

本世纪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所有权向生态环境友好型转变的重要意义,在民法生态化、物权绿化等主张方面提出了所有权的生态环境保护目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如果不能在物权法中得到贯彻,无异于纸上谈兵”。“如何有效率地利用资源,并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已经成为直接调整、规范物的归属和利用的物权法的重要使命”。这为化解我国土地权利的正当性危机提供了理论条件。今天,我们已经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中共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十报告以独立篇章系统提出了今后5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并提出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生态文明的目标是环境正义与公平,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区域公平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种际公平”。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为化解我国土地权利的正当性危机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社会条件。

1.赋予土地权利生态环境保护目的为保护生态环境,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土地权利中加入了生态环境保护目的,并设计了具体制度。日本1947年修订的民法典在其第一条增设了“私权应服从公共福利”,其第二百七十一条还规定,永佃权人,不得对土地施加可致永久损害的变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如果土地的使用严重违反土地立法规定合理使用土地的规则,其中包括不按土地的专项用途使用土地或土地的使用导致严重降低农用土地的肥力或使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则可以没收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2010年修正公布的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在用益物权部分增设了农育权,以回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之时代要求,其第八百五十条之六规定,“农育权人应依设定之目的及定之方法,为土地之使用收益;未约定使用方法者,应依土地性质为之,并均应保持其生产力或得永续利用”。台湾地区“法务部”在其修正理由中申明,“土地是人类生存之重要自然资源,农育权本即以土地之农业生产或土地保育为其内容,故一方面应物尽其用,他方面应维护土地之本质,保持其生产力,俾得永续利用,为谋两者间之平衡,爰增订第一项”[23](P1358)。我国土地权利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具有公益保护目的。生态时代土地权利应当顺应时代要求,以“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协调”为指导思想,在土地权利的公共利益目的中加入生态环境保护目的,并将其贯穿于土地权利的价值、基本制度,协调土地权利的财产利益与生态环境利益的冲突,使土地权利真正变成绿油油的权利。

2.土地权利价值的生态环境友好型注塑土地权利价值应当与时俱进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纳入其中,这是土地权利回应生态时代土地生态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美国财产法的目的,在现代美国财产法理念的变迁过程中,已充分认识到,环保价值和传统财产权利的适应协调是最重要的”。生态时代土地权利价值演变的首要任务是使土地权利人从“生态环境损害者”变成“生态环境的保护者”,使土地权利具有生态环境友好型。从公平价值来看,土地权利应将公平观念从当代人向后代人和大地延伸,构建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和种际公平三位一体的公平价值体系。我国土地权利立法应明确规定,土地权利人应当尊重土地的自然规律,维持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在土地上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得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从安全价值来看,我国土地权利应当在传统的财产安全价值中增加生态安全观念。我国土地权利安全价值应当吸收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用养结合和可持续利用的理念,明确土地权利人管理土地的责任,将“维持土地生态环境”作为土地权利人最低限度的生态义务。从效率价值来看,我国土地权利应当在“物尽其用”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高效利用理念,并引入生态效率理念。针对我国农村土地抛荒、低效利用等违反效率价值的现实问题,我国应尽快建立农民土地退出制度,健全土地消极利用的法律责任,建立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激励和扶持制度。城市土地使用权取得时应当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权人高效利用土地的具体要求和违约责任,使高效利用土地成为土地权利人的一项基本民事义务。

3.健全土地权利人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为维持人与土地资源的平衡关系,“需要建立生态主义的民法理论,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界定为所有权本身的义务”。(1)改变过度倚重行政立法从外部限制土地权利的做法,增加民事立法中土地权利人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借助“所有权负有义务”理论,通过对“义务”的扩大解释,将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纳入其中。(2)对土地权利所负之“义务”做出符合生态时代环境保护要求的注解,修复土地权利的边界;增设土地所有人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如对土地利用人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义务,对土地利用人破坏生态环境的制止义务,对严重破坏、浪费土地的收回义务等,弥补我国公有制下土地所有权人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缺失的问题。(3)在土地权利人消极和积极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权利人分担生态环境的管理责任,矫正土地权利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义务缺失问题,提高土地权利人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没有人会否认政府是生态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主体,也没有人会承认政府是生态环境保护唯一的主体。学界公认,生态环境问题是市场失灵的结果,但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表现也不能让人满意,在政府之外寻找出路的努力早就开始了。美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管制由于其无效、无能与不民主而遭遇四面楚歌”。“在环境与卫生安全管制领域,以合意为基础的决定以及‘合作管制’实验似乎越来越普遍”。自1982年到1997年,“美国行政机关发起了67项协商制定规则活动,做出了35项规则,其中美国环保署就制定了12项协商性规则”。土地权利人能否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变成生态环境保护中政府的合作者呢?传统理论认为,土地权利自利之外的社会和生态环境利益不能通过私权制度来解决,应通过政府干预来实现。“在一个重要的问题上,即通过个人的自利行动来增进公益,经济学家们对这种可能性显得非常悲观”。传统理论对权利的自利性作了过度解释,忽视了权利的互惠和合作精神。

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篇4

关键词:旅游风景区;生态安全建设;高校教育支持

目前,我国旅游风景区的生态破坏尽管与自身的生态环境脆弱有关,但是生态环境的恶化更多的是人为的破

坏造成的,而在人为因素中,既有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人们缺乏必要的生态道德意识和生态道德责任感所致。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旅游生态安全建设不仅需要经济、管理、技术和伦理道德的支持,尤其需要教育,特别是旅游生态伦理教育这种维持人类文明延续和发展的最基本途径的直接支撑。

一、教育在支撑旅游生态安全建设战略中的作用

(一)培养生态意识是形成生态安全观念的重要途径

生态意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进行生态安全建设不仅要有掌握生态科学的专门人才,同时也有全社会公众生态意识的觉醒。如果忽视内在自觉,即使注重法令处罚,一些工厂或公众也会阳奉阴违,伺机钻法律漏洞,因此必须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准,促使每一个人都以良好的生态安全道德实践去维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

(二)科学的生态安全目标的建立需要教育的支持和保障

现在先进国家除了以经济指标表示国民物质生活品质,同时也重视文化指标、生态健康指标,以表示国民精神生活品质。其中文化教育指标包括扫盲率、大学生比例、人均年购书经费、音乐人口比重、日均进出图书馆、音乐厅、戏剧院、博物馆的人数等等。生态建设指标包括人均绿地面积、生态认知水平、环保知识多寡、病态率、死亡率、受害率、土壤侵蚀率、空气与水污染率以及大众对自然和动物的态度等等。景区开发方面由于错误套用城市、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开发的模式,导致风景名胜区出现“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的现象,使景区的生态环境和原始风貌遭到严重破坏。目前不少旅游景区在开发过程中所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首先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景区无序建设和盲目开发的不协调,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而施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方式,造成景区山体、水体、土壤、空气和景观的严重破坏和污染。其次是丰富、独特的风景名胜资源与景区“三化”现象的不协调。一些风景名胜区违反资源真实性、完整性保护的基本原则,错误套用城市、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开发的模式,把城市道路、草坪、豪华宾馆、宽马路等搬到风景名胜区进行错位式开发,导致风景名胜区出现“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的现象,使景区的生态环境和原始风貌遭到了严重破坏。

(三)发展教育可以促使生态安全建设向法制化方向发展

伦理道德、法规制度和科学方法是生态安全建设的3大核心,缺一不可。生态安全建设必需有科学做后盾、以良好的道德品质作辅助,如果所有工厂企业投资者均能在生产之前,已充分考虑到防止公害、去除污染,则比起事后才弥补,显然要有效得多。事实上,并非每一位企业家都有此自觉,因而法治力量也不可或缺。而正确的法制观念不可能自发产生,只有通过不断的教育才能潜移默化,逐渐转化为自觉行为。

二、旅游生态安全教育的时代内涵

旅游生态安全建设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管理、文化、伦理道德等众多领域,因此,旅游生态安全教育的内涵不应局限于单一的生态环境教育或生态旅游教育,而应在学习生态环境和生态旅游专业技术的同时,要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融人文、道德等为一体,接受更多的旅游生态安全教育。

(一)旅游人文教育

当前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科学主义教育价值观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旅游人文教育则受到削弱,以致旅游职能技术教育已成为追求欲望的工具。从旅游专业教育这条规范有序的流水线出来的,往往是失却了人生的价值取向,只拥有知识和技艺、被工具理性所操纵着的单面人,甚至恶性循环似的引起工具理性之异化,诸如旅游高科技的滥用造成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旅游资源枯竭等一系列区域性灾害,直接威胁到我国旅游产业旺盛的物质基础。因此,如要挽回旅游旅游发展基础的倾颓之势,如要保持我国旅游产业和谐、全面、健康的持续发展,就应当重新拾回被纯科学主义教育思潮所淹没的旅游人文教育,使两者得到有机的整合。

(二)旅游生态教育

旅游生态教育是指使受教育者了解旅游生态系统的性质及规律,重新认识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认识生态安全在旅游开发中的地位,克服对旅游生态环境冷漠无知的态度,确立旅游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观念的教育活动。一是强化生态文明意识。放弃沿袭下来的“征服欲”和“主宰欲”,而应对自然怀着深深的感恩之情、爱护之意和敬畏之心。二是加强生态忧患意识。随着旅游科技的渐趋发达和旅游生产力水平的高度现代化,导致旅游生态平衡的“失重”,造成资源危机、水和大气污染等。而令人类当需彻底反省和自审,并把这种旅游生态忧患意识深植在未来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心中。三是加强对生态旅游知识的培训。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旅游经营人员对生态旅游知识了解不多,而在生态旅游中,大多数游客都希望同从业人员进行直接交流,了解一些生态旅游方面的基本情况。对生态旅游知识缺乏和不足,势必影响游客对生态旅游的整体感受。增强旅游知识培训,也有利于生态旅游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当前旅游业发展的形势和趋势,进一步抓好日常管理和经营。四是强化服务规范的培训。生态旅游虽然要形成自身的个性和风格,以特色来吸引人,但这种特色是建立在规范服务的基础之上的。没有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服务,特色就不可能存在。做好规范服务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生态旅游在服务上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现象,各地要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加强这方面的培训,以规范的服务来引导和促进生态旅游发展。

(三)旅游道德教育

旅游生态安全建设蕴藏着丰富的伦理要求,这就需要我们重新认识道德教育的功能和内涵,注重旅游经济道德和环境道德建设。其目的在于为旅游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持。其基本内容包括:教育公众透彻认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平与效率这3对辩证关系;培养他们迎接全球挑战所必备的旅游意识、旅游思维和旅游品格;培养他们在认识上完成从“自然之王”到“自然之友”的历史转变,即引导他们以审美的眼光去关照大自然之外形和神韵,在对崇高、壮观、优美的情愫之陶醉和自享中,自然积淀起尊重环境、热爱天地的道德素养,实现珍惜旅游资源之使用和开发的目标;培养他们敬重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生命权利,用人类特有的博怀关怀它们的生命权和发展权,从它们的生活习性出发赋予其自主发展的广阔时空。

三、旅游生态安全建设意义上的教育支持举措

(一)构建旅游企业生态安全建设应有的素养

一是公平竞争,不仅企业与企业之间应公平竞争,企业对万物也应该表现公平性平等性。旅游企业在生态安全建设上,不仅不能垄断旅游资源,更不能具有凌驾万物的心态。二是每个企业都能尊重客观的规定,而不能有任何自我膨胀,如造成旅游环境污染就需要赔偿,有关各方均应该共同遵守规则,不能任由制造污染的一方狡赖,也不容受害一方私自报复。唯有大家共同尊重客观规则,谋求积极补救之道,才能真正落实旅游生态保护。三是每个企业均应尊重裁判决定,不能以主观成见自以为是,破坏公益权力。环境污染是否已达处罚标准或者公害补偿应该理赔多少,这些均需要通过客观评监过程,必要时则应由司法决定。当前,盲目开发景区有几种力量:一是投机取巧的开发商,把房地产项目搞到景区来,名曰回归自然,其结果是少数人回归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被侵占了;二是各行各业乱建培训中心、招待所、宾馆。许多有钱有势的行业纷纷要求在景区最漂亮的地方、最靠近核心景区的地方,修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

(二)教育惩戒并重,强化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社会发展史表明人类进化与生态环境变化密切相关,生态危机正成为21世纪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为了防止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生态系统被破坏,避免生态环境危机加深,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人类必须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和道德的约束来保护自身的生态安全,从生态经济观念中寻找经济发展的空间。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建设事关社会的公共利益,树立全民环保国策观念首要的是增强公众的生态道德意识,让生态道德观念成为公民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改变过去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绝非一朝一夕,必须教育与惩戒并重,运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多种手段方能奏效。一是广泛宣传“生态中国”的发展战略和生态经济观念。以大型宣传教育造成声势,推动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确立环保国策观,明确生态经济建设的法律义务和经济义务。同时鼓励民间社团和群众参与,不断壮大环保和生态经济建设的社会力量。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依法行政,严把项目审批关和验收关,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以“大环保”、“大生态”观念深化环境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文化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新风尚。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环境问题,防止出现流域性污染以及由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社会群体性恶性事件。

(三)加强旅游生态安全教育立法

“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基本方向,随着生态旅游教育的发展,生态旅游教育立法受到重视。要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步伐,必须进一步推进旅游业法制化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旅游地方法规、规章。要适应WTO有关规则,对我国现有旅游法规、规章进行修订完善。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虽然对生态旅游安全教育已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但尚缺乏单独的全国性的生态旅游安全教育法律性文件,因此,必须根据发展需要制定新的旅游生态教育管理办法和教育质量监督方法,从法律上保证生态旅游安全教育的贯彻落实,建立面向大众的、终身教育的生态旅游安全教育体系,通过生态旅游安全教育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维观念和意识,树立旅游生态安全价值观。二是加大旅游执法力度。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旅游教育管理法律、法规,完善旅游教育管理机制,加大旅游生态教育综合管理力度,解决旅游教育行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整治规范旅游教育秩序。近年来,我国对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中重开发、轻保护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许多著名的旅游景区都针对景点开发中“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现象日渐严重的问题进行了依法整治,加大景区拆迁力度,使景区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

(四)促进旅游生态教育的全民化

现代旅游生态教育是一种面向大众的、全面的终身教育,是一种跨学科的教育措施。针对其特点,旅游生态教育应是一种面向全社会包括各个层次的所有年龄的人的教育体系。只有采取一种综合的、统一协调的教育方法,才使人们理解当旅游生态安全建设这一主题,加强旅游生态文明观,增强“生态中国”国情和忧患意识。从目前来看,生态旅游在突出特色上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在生态旅游开发建设上脱离了朴素、自然、协调这些基本原则,贪大求洋,追求豪华,建设上大兴土木,建筑物富丽堂皇,不断与生态旅游内涵相脱离,而且还破坏了当地资源和环境。二是生搬硬套,不切实际。一些地方为了突出生态旅游特色,不是对本地农村资源优势和风土人情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研究,而是采取“拿来主义”,不切实际,生搬硬套,结果效果并不理想。说到底,这些都是特色意识不强和对生态旅游特色理解不够,认识不深的表现,这样开发建设出来的生态旅游产品必然不会受到市场的欢迎。各地在开发建设生态旅游项目时,一定要结合实际,研究特色、挖掘特色、突出特色,树立起本地生态旅游的良好形象。如在一些湖泊较多、水域较广的地区,可开展“水乡农家乐”旅游活动,吸引游客前来欣赏水生植物、野营、野餐和四季垂钓等。此外,温泉、花木、瓜果,甚至农村的一山一水,一村一街等都是开展生态旅游的有效资源和载体,只要肯挖掘,生态旅游就一定能在特色和创新上取得更大成绩。生态旅游很重要的一条还在于当地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因此在进行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各级旅游部门要反复帮助当地农民认识、理解生态旅游有别于传统大众旅游,追求的不是豪华舒适的饭店设施,而是彻底融入当地居民的生活,让居民树立起“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就是资源”的思想观念,在生态旅游文化内涵挖掘上狠下功夫,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系列。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关于湖南“农家乐”旅游发展的思考[EB/OL].中国经济网,2004-09-20.

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篇5

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资源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尽管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但总体而言,资源约束压力持续增大,环境污染仍在加重,生态系统退化依然严重,生态问题更加复杂,资源约束、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逆转[4];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相匹配,区域开发建设活动与生态用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已建保护区隶属不同部门管理,空间上存在交叉重叠,布局不够合理,生态保护效率不高;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面积大,分布广,关键生态区域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导致生态服务与调节功能仍在恶化,自然灾害多发,威胁人居环境安全[3];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建设落后于污染控制,政府的生态保护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部门,采取按生态和资源要素分工的部门管理模式,缺乏强统一的、有力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机制,难以落实‘‘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的要求[5-6]。综上所述,我国生态环境缺乏整体性保护,且严格性不足,尚未形成确保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杜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监管机制与体制。国家在此背景下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决策,旨在构建和强化国家生态安全格局,遏制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力促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杜会和生态效益相统_,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构成

概念与功能定位

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是以‘‘红线”为基础,在区域性生态规划、管理和科学研究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并得到多方面肯定,从而上升成为国家战略的。根据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背景与意义,兼顾资源、环境、生态三大领域重大问题与保护需求,将生态保护红线定义为: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杜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关键作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控制与数量限值,具体可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应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质量管理要求,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趋势,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必须一体遵行,通过实施最严格的管控制度实现如下保护目标:一是保护性质不改变,即红线保护的主要对象保持相对稳定,区位不可随意调整;二是主体功能不降低,即红线区域的主导功能应通过强化保护与监管逐步得到改善;三是管理要求不放宽,包括保护面积不减少,管理限值与管理措施宜严不宜宽。

基本特征

构筑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应遵循以下基本特征:

一是系统性。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与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环境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等多个领域,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有序实施。

二是协调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监管应立足我国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现状,与国家和区域重大区划或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环境管理制度与能力相适应,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三是差异性。基于我国资源环境稟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应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在生态空间保护、环境质量控制与资源利用管理等方面制定和执行与区域特点相适宜的政策制度,提出分类、分区及分级管理要求。

四是强制性。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的观念,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理措施,做到不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五是动态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并非一成不变,为不断优化和完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可进行适当调整,尤其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不断优化和增强,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

六是操作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遵循自然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红线本身科学合理;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应具有可操作性;划定的红线目标要充分考虑各有关因素,具备可实现性。

生态功能保障基线

生态功能保障基线是指对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持续稳定发挥,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的国土空间。生态服务保障基线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相关生态保护规划或区划要求,逼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确保基本生态系统服务供给。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的界定和执行是为了保护对人类持续繁衍发展及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自然生态系统,减缓与控制生态灾害,进一步优化我国生态安全格局。

为确保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应选取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已建各类禁止开发区等区域作为划定生态功能基线的空间范围,明确不同类型区域生态保护的目标重点、保护现状及主要生态问题,开展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和生态敏感性、脆弱性评价,在空间上识别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域[3],通过空间叠加与制图综合分析形成生态功能保障基线。最后,通过实地调查核实生态红线的实际分布界线,只有将红线落地,并制定严格的配套管护制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有效保护。

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是指为维护人居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基本需要,必须严格执行的最低环境管理限值。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应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质量管理要求,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趋势,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界定并执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粮食,维护人类的基本生存环境。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应以改善环境质量、减轻环境污染、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在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并予以严守。一是明确和完善环境质量达标红线。根据不同地区环境系统结构与功能差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以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和区域环境容量为依据,综合考虑与合理确定区域环境功能,将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与环境质量标准有机结合,形成该区域的环境质量达标红线,逐步建立环境质量安全评估体系及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区域总量控制红线。以环境质量达标为基本要求,结合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和各个区域的不同特性,根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输入响应关系,确定分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科学制定区域减排指标,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三是努力构筑环境风险防控红线。根据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目标和区域特征,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预警,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有效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和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的最高要求。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应符合经济转型发展的基本需求,与现阶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界定并执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和强化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目前,国家已在能源利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专项的规划,提出严格和明确的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坚持节约优先,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优化能源结构”的目标,到“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40亿吨标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2年)》提出要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务院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7]。此夕卜,国家林业局、地方海洋渔业局等部门也对森林、湿地、海洋等资源领域提出了红线保护要求。

为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和用途管制,应尽快推动完善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争取建立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制度,在调整和实施相关资源利用上线具体要求时进一步与区域生态功能保护和环境质量要求相结合,制定严格的能源矿产、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管理与利用强度限制要求,努力形成三者有机统_的、更加科学有效的国家环境质量保障和生态安全格局联动体制,促进自然资源科学、环保、可持续利用。

结语

生态保护红线对于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必须实行严格保护,不越雷池一步。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根本,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创新。在我国生态环境不断破坏与恶化的严峻形势下,迫切需要划定生态红线,制定专门管理办法,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态环境与人口经济相均衡,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_。但是,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刚刚起步,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当前,在国家层面亟需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协调生态红线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关系,尽快制定划分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技术方法与操作流程,出台适用于全国的技术指南与配套政策,为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监管奠定工作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10-17.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高吉喜,邹长新,杨兆平,等.划定生态红线,保障生态安全[N].中国环境报,2012-10-18(002).

[4]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任慧瑶.我国环境管理体制问题研究[J].北方经贸,2013,(01):12-13.

[6]何勇海.要给“生态红线”通上“高压电”[J].环境保护,2012,(11):63.

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篇6

关键词: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近年来,由于旅游业的发展所引发的旅游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制约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旅游地生态安全则是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旅游地生态安全是指用以表征旅游可持续发展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于一种不受威胁、没有风险的健康、平衡的状态和趋势。反过来说,旅游地旅游业的发展不会造成旅游生态系统不可逆的变化而导致其质量的降低,不存在退化和崩溃的危险。

一、我国旅游生态环境受到的威胁

目前出现的旅游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退化。

1.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问题集中表现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音污染、视觉污染和固体垃圾的堆积等。旅游地内游客大量集中以及旅游设施燃烧煤炭,释放有害气体,造成局部污染严重,大气污染还引来酸雨对旅游地文物建筑造成损害;固体垃圾污染也是目前我国旅游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旅游服务行业所产生的大量固体废弃物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便堆积、散布于景区之中,长此以往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2.生态破坏。旅游业的发展对生态的破坏体现在旅游活动对生态旅游资源质量的负面影响,总体上表现为对生态资源四大功能即调节功能、载体功能、信息功能和生产功能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例如,人类在生态系统内活动频繁,包括机动车辆的大量使用、景区燃煤、垃圾的堆积等引起大气、水源质量的改变,破坏了非生物环境。

3.资源退化。

目前由于旅游开发及其它原因所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使得我国旅游资源总体恶化,大量已开发旅游地的旅游资源呈现出退化的趋势。其表现为:天然林减少、生物多样性锐减和旅游地的城市化倾向。

二、旅游地生态安全系统构建的意义

旅游地生态安全是衡量旅游生态环境与旅游经济发展是否协调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条件,而旅游地生态安全的保障体系的构建则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这一终极目标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及保障机制的研究,可以了解旅游业发展与旅游生态环境可持续之间的关系,以便在进行重大旅游地发展决策时对生态安全问题给予充分考虑,确保旅游地生态环境健康,最终实现旅游地资源、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构建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机制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旅游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旅游地生态安全的保障机制的构建,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威胁旅游地生态环境健康状态的隐患,使旅游地生态环境处于无风险的健康、平衡状态。同时,要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关键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毋庸置疑,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应始终贯穿于生态安全问题的研究,也就是说,确保旅游地生态安全的过程也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的构成

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根据旅游景区生态安全评价结果制定的计划和策略,保障旅游地生态系统健康、持续地发展。当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的结果显示生态安全程度降低或未按预定目标发展时,分析影响旅游地生态安全的关键因素,若其并非完全不可抗力(如自然力),而是人为能够改善的,则旅游地相关部门必须通过调整、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向良性、健康方向发展,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机制应包括: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管理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资金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和旅游地生态安全教育保障。

1.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管理保障

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可以借鉴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全面式旅游地生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其最高管理者是景区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受其委托,管理者代表是景区生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承担者和环境工作与其它部门工作的总协调者,便于全面管理;管理者代表负责设立景区生态安全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机构及其职能分配;而且生态安全管理部门担负景区环境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及综合的责任;环境保护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合作处理景区环境问题,有利于把环境管理和业务管理有机协调起来;另外还需设立环境咨询机构,专门对生态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全面式生态安全组织机构的结构如下图所示:

全面式的生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示意图

2.旅游地生态安全资金保障

对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的投入资金,可以借鉴国外与国内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实行国家和地方财政相统筹,部门和社会相结合,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保障机制。针对我国目前旅游地的经费来源现状,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的资金可通过征收生态补偿费和建立生态安全专项基金获得。一是对旅游资源的所有者或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其目的是支持与鼓励旅游地更多承担保护旅游生态环境责任。旅游者活动分散,进行监测的可能性很低,而且旅游者与生态破坏并不存在固定的关系,也无法准确衡量旅游者带来的污染,因此,征收的重点应是旅游企业。二是建立生态安全专项基金,初期可用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植被、地貌、水源和生物的多样性保护等。

3.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

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是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的必然条件。能够从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的角度来规范和控制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业行为和旅游者的行为,有效地遏制生态不安全因素。其应包括宏观性的政策法规(全国性政策法规)和微观性政策法规(地方、行业性法规条例和企业、部门规章制度)两部分内容。具体到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的制定,应该包括制定旅游地旅游产品生产经营者产品绿色环保的监管制度,主要包括:旅游产品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EIA),旅游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评估制度,旅游区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旅游区排污权力法,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法规与实施规则等;制定违规惩罚制度也是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制定的重要考虑部分,主要是对旅游地旅游生产经营实体在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中造成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超过了环境质量标准加以制裁,包括排污超标罚款、景区物种多样性损害的补偿与罚款、景区地质地貌破坏的补偿与罚款、景观维护不当及损害的补偿与罚款等。

4.旅游地生态安全教育保障

防止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不能仅依赖经济和法律手段,还必须诉诸伦理信念,即从根本上改变游客、当地居民、旅游从业者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其具体途径是生态伦理为指导,对所有与旅游有关的人员进行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与行为准则教育,普及环境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念。一是对旅游者的生态伦理教育。对旅游者进行教育的核心是倡导旅游消费文明化,其主要涵义是尊重当地文明和文化。二是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生态伦理教育。对旅游活动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环境教育与培训,使他们具备旅游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是非常必要的。三是对当地居民的生态伦理教育。要让当地居民知道当地的环境和资源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从而激发他们自觉自愿地参加环境保护。其次,要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发令,使当地居民具有初步的环境法律、法规知识。

参考文献:

[1]缪红菊.盐城保护区生态旅游环境影响及管理对策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牛江.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3]王澍.保证我国生态安全的科技战略对策.中国科技论坛,2004,(1)

[4]俞孔坚.生物保护的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生态学报,1999,19(1)

[5]徐海根.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设计的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6]江伟钰.论依法架构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天中学刊,2003,18(3)

[7]罗文,陈国生.湖南风景区生态安全建设中的生态伦理问题研究.南华大学学报,2006,7(6)

[8]吕军.草原旅游发展的生态安全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2006

  • 下一篇:感动学校学生申请书,感动校园学生推荐理由(整理5篇 )
    上一篇:小学一年级暑假写话大全字(整理4篇)
    相关文章
    1. 大学生求职信范文(整理3篇)

      2023大学生求职信范文
      尊敬的领导:您好!首先,非常的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我的材料。当您翻开这一页的时候,您就为我打开了一扇成功与希望之门,希望这份材料的主人是..

      daniel 0 2024-06-01 14:28:00

    2. 新教师心得体会范文,教师心得体会范

      主题新教师心得体会范文篇1>尊敬的领导:您好!转眼间,在____小学工作快一年了,在这里,感谢赵校长和每一位关心过我、帮助过我和脉脉关注着我的领导、老师们。谢谢你们!下面就我..

      daniel 0 2024-06-01 13:13:39

    3. 七月份工作计划范文怎么写(整理7篇

      #工作计划##七月份工作计划范文怎么写#】工作计划只是给未来工作设定的一个大体框架,当然还是需要每个月、每一周、每一天的合理安排和具体实施,而它所起到的是督促、提示作..

      daniel 0 2024-06-01 12:13:08

    4. 教师培新心得体会范文,教师培训新得

      推荐教师培新心得体会范文篇1一、指导思想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帮助全体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着力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丰富其理论..

      daniel 0 2024-06-01 11:31:40

    5. 人力实习报告范文(精选2篇)

      人力实习报告范文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力实习报告5篇..

      daniel 0 2024-06-01 11:19:42

    6. 早会主持人开场词范文(整理4篇)

      早会主持人开场词范文
      亲爱的伙伴们:大家早上好!我是今日晨会主持人...,很高兴能为大家主持今日的晨会。有人说:欢乐是雨后初睛的彩霞,不管是晴天,雨天,阴天,笑口常开就是最美丽的..

      daniel 0 2024-06-01 10:43:08

    7. 态度诚恳的检讨书范文(精选4篇)

      态度诚恳的检讨书范文(通用9篇)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出现了过错后,往往被要求写检讨书来自我检讨,在写检讨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端正。怎样写检讨书才能做到语言准确呢?下..

      daniel 0 2024-06-01 10:21:25

    8. 生日晚会主持人开场白范文(整理4篇

      生日晚会主持人开场白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各位伙伴们:大家晚上好!我是XX。很高兴今天晚上能够站在这个舞台上,为大家主持这次生日宴会,并与在座的寿星朋友们一起分享..

      daniel 0 2024-06-01 09: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