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6篇)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篇1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对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的重要内容,以其灵活、便捷的贷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市场空白,满足了广大农户、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随着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其可持续发展问题也日益引起关注。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小额、分散”为经营原则,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经营方向。2005年12月,全国首批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在山西省平遥县开展。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开展了小额贷款金融组织试点,参与设立了7家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短短4年多时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无论在机构数量,还是整体实力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629家,较上年同期增加1838家,增幅为48%;贷款余额5330亿元(已相当于一个中型股份制银行的贷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1971亿元,增幅为59%;实收资本46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33亿元,增幅为65%;从业人数60000人,较上年同期增加近20000人,增幅为50%。从以上数字我们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这一方面与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推动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与庞大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产业资本积极寻求转型息息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尽管目前发展态势良好,但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不清晰
国家鼓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是为了规范民间金融发展,解决小微企业和农户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事实上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在成立初期就背离了这一原则。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将大额贷款、过桥贷款及招投标保证金等作为业务重点。有些小额贷款公司甚至将一个客户通过分散成多笔借款人的方式来规避单户不能超资本净额5%比例的规定。这些做法显然与国家政策意图是相背离的。
(二)内控机制不完善
首先,较多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这类制度大多流于形式,实质性内容不多,可操作性不强。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们的初始动机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有些股东想规范经营,有些想通过打球、甚至违规经营来获取利益等,这样难以在公司内部形成规范管理的合力。再次,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运作时间不长,风险意识比较薄弱,容易因追求贷款规模的扩张和市场份额的增长而忽视风险管控。
(三)经营模式过于单一
从客户来源上讲,目前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仅做关系型客户,这些客户要么是公司股东的熟人,要么是股东所经营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有些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违规给股东发放贷款。这种做法没有达到《指导意见》所提出的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的要求。在信贷分析技术方面,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也是简单复制大银行的放贷模式,没有结合小额贷款的特点,探索一套适用于小额贷款的专业分析技术,过多地关注抵押和担保手段。
(四)融资渠道狭窄
在资金来源方面,按现有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一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二是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银行获得融入资金的额度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杠杆最高只有1.5,而商业银行的杠杆率至少为12.5,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被严格限制在低水平上。同时,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由于资金来源的渠道被过多限制,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及时获得后续资金,制约了经营规模的扩大。
(五)税收负担较重
小额贷款公司尽管从事着发放贷款这一金融业务,但在现行政策下却被当做普通的工商企业来对待,无法享受国家给予农村金融机构在运营中享受的优惠待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赋按一般工商企业来缴纳,税项包括5.56%的营业税及附加、25%的所得税、还有印花税及其他税,税额合计超过利息收入30%,税收负担相对于农村金融机构偏重。
(六)监管效率薄弱
在法律定位上,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属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范畴。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构主要为地方金融办,金融办属于政府部门,其人员构成,监管方法、手段和力度等,远达不到对经营货币这种特殊行业监管要求。有些地区尤其是一些县和乡镇区域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对其日常监管措施严重不足。
三、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若干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稳健发展,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多方面的紧密配合,共同营造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一)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内控制度和管理
1.明确市场定位,专注目标市场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要牢牢把市场定位于“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贷款投放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坚持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同的差异化竞争之路,摒弃“垒大户”,追求短快钱的行为。其次,小额贷款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地缘、人缘、信息优势以及股东本身作为企业经营者对经营运作各环节熟悉的优势,积极开发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小微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切实满足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在目标市场上精耕细作,做出自身特色和品牌,做大市场份额。
2.创新业务营销模式,挖掘优质客户群体
小额贷款公司尽管资本规模少,可用于放贷的资金有限,不能充分满足市场融资需求,但还是要摈弃坐等客户上门的营销方式,积极主动营销,上门服务。因为真正好的、优质客户是需要业务人员在市场中去寻找、挖掘和培育。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当地商会、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通过商会、行业协会的推荐或举办座谈等方式来寻找客户;另一方面,可以组织业务人员主动走进市场、社区和农户家中,宣传公司产品、信贷政策,了解客户潜在需求。
3.突破传统评估手段,提高专业信贷分析水平
对农户、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谈不上有规范管理,无法提供财务报表,也难以拿出有效资产作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按照银行传统做法,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主,进行信用分析和评估是不行的。这就需要业务人员深入实际,多渠道了解借款人真实经营指标(如用电量、定货量、物流运输量、库存量、纳税额及银行对账单等)、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通过所掌握的信息,业务人员自己编制报表,核算借款人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并结合借款人的信用情况,来分析贷款是否可行,决定贷款金额和期限。
4.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小额贷款是高风险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只有重视风险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现在一般小额贷款公司在贷前调查时都能坚持双人调查,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行“鱼咬尾”制度,即对每一笔贷款,客户经理A监督B,B监督C,C监督A,顺次监督,而不再局限于A与B或C与D两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客户经理既发放贷款,又监督别人,最大限度降低调查不实或与客户串通合谋情况发生,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实行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对于专职审查人员可以直接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对于需上公司贷款评审委员会的项目,审贷委员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加强内部制衡监督,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二)加强监管部门外部监管和指导
1.加强检查监督和业务引导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成本高,利润水平低,难以满足一些股东的收益预期,容易引发高利率贷款的事件。监管部门要把严格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率发放贷款作为工作重点,并且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初期运营情况的检查,保证所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带病”营业,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必须把严防暴力收贷纳入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范畴,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借助法律手段保全资产,切实防范社会暴力事件的发生。对于查实从事高利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实行严惩。
2.建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评级体系
随着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日益增多,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标准和政策导向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鼓励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将不合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淘汰出局。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战略定位、资产规模、贷款额度、行业占比、利率期限、社会效应等制定评级标准,进行分类评级,以甑别每家公司的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对于一些评级较高的、做得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更多的支持。比如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不同评级给予不同的政策倾斜,A级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获得其资本净额200%-300%的银行融资额度,准许跨区域经营;B级的小额贷款公司最高可以获得资本净额100%融资比例;而C级最高只能获得50%的融资比例等。
3.规范行业自律,做好管理服务
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作用,使其成为加强行业管理、落实行业自律的一个重要平台。目前大多数省份都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作为规范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的组织。协会要及时研究和传递国家有关政策信息,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组织本行业先进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品牌建设与自主创新工作等。同时,协会要注意树立行业标杆和典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三)强化政府政策扶持和服务
1.制定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衷是政府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更好地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虽然是商业性运营,但其服务对象及目标的政策性较强。因此,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府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是非常必要的。现在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已经在这方面有了实质性的推动。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里明确,自2012年起,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并开展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目前所得税税率在9%的水平。同时,对大力支持“三农”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政府每年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2.出台其他扶持政策
第一,放宽融资渠道的限制。在融入资金方面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多个银行融资,并且在银行融资比例也可以适当提高,至少在政策方面不要限制过死,毕竟银行作为贷款主体有相应的贷款条件和审查要求。第二,简化发起设立程序,适当放宽经营范围。比如广西区政府对经营管理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报监管部门核准后,可开展保险等新业务试点工作。第三,政府牵头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基金。基金可以考虑从政府、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多方筹集,发展基金可以对一些经营业绩较好、风险可控、资金需求迫切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低息贷款。第四,政府应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3.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尽管目前处于一个发展初期,无论在业务拓展、风险控制,还是资本定价等方面都处于一个探索阶段。随着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发展,政府应当根据现实情况,借鉴当前国际经验,逐步建立起可供小额贷款公司选择的多元化发展模式。目前较多小额贷款公司对转制为村镇银行期待很高,但还没有一家转制成功,包括正进行金融改革试点的温州地区。较多学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下一步发展方向,包括坚持贷款公司定位不变,转制为村镇银行,联合组建社区银行,改制为金融公司等。不管哪一种模式,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指引,给那些确实做得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多种发展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1]胡秋灵,何显婷.小额贷款公司的问题及出路[J].上海管理科学,2010(04).
[2]刘居照,杨文锐,郭胜锋.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路径探讨――基于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现状调查[J].银行家,2012(05).
[3]武晓东.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模式与创新路径研究[J].经济导刊,2011(04).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篇2
住房贷款政策的调整范同从商业贷款扩大至公积金贷款。11月3日,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i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以上海为例,从11月8日为分界点对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进行调整,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2010年11月8日(含)以后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按新规利率执行;11月8日前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其贷款利率则按调整前利率执行。
事实上,今年以来,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进行了多次调整。其中包括公积金装修贷款的叫停、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下调、利率的上升以及最近的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比例和适用利率的上调。
最高可贷额度下调
按照2009年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相关要求,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上海购房人来说,可以使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110万元。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80万元。此外,贷款人还可以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标准为最高1000元/平方米,最高额度则可以达到30万元。
但是,今年以来上海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除叫停公积金装修贷款外,每户家庭的最高公积金可贷额度也降至了60万元。
其中,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此外,对于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按照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第二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不过,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下调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城市并不多。如在北京,单个家庭购买住房时可申请的单笔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仍为80万元。据了解.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方法是:首先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此基础上,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指通过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之和)留足40%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等额本息还款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就是最高可贷款额。目前北京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也没有进行差异化区分,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则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上升
除了在可贷额度上进行调整,全国各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统一调整。今年以来,利率调整分作了两个步骤。
一是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5年期以上从3_87%调整为4.05%。
第二步调整则是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来说.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适用的贷款利率为3.85%。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上,适用的贷款利率为4.46%。如在上海,就是以11月8日作为分界点,在2010年11月8日(含)以后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按新规利率执行;11月8日前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其贷款利率则按调整前利率执行。
因此,除了新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存量的公积金贷款将从明年1月份起进行利率的调整,如对于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适用的利率将由原来的3.87%上调至4.05%o我们以80万元3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在利率调整前,月供3759.61元,利息总额为55.3459万元。利率调整后,月供3842.42元,比调整前每月多支付82.81元,利息总额为58.3271元.比调整前总共多支付近3万元。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标准出台
尽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进行了上调,但是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较,其利率仍然具备一定的优势。如央行目前五年期以上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为6.14%,以85折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来计算为5.219%。而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同期限利率分别为4.05%和4.46%。
但是,由于公积金贷款也开始实行差异化管理,贷款的对象仅限于首套房和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此范围之外一律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因此,购房人必须对照相应的要求,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可贷范围。
按照最新政策。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作为依据。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篇3
关键词:体系公积金保障体制框架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探索改革旧的城镇住房制度,其目的:一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二是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确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并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缴存比例不规范、缴存额差距大,分配不公
一是缴存基数差异大。
二是缴存比例差距大。
三是成为“合理避税”的渠道。
四是使用上存在不公。
(二)使用率不高,资金沉淀率高
一是资金的安全性要求高,使用渠道单一;二是贷款手续繁琐、限制多,门槛高;三是支取条件严格,提取数受到限制;四是政策障碍,有些人无法享受;五是部分地区房价绝对水平较低,消费者还不习惯负债消费,一般都通过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造成这部分地区公积金只存不用,使用效率偏低;六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市场推广力度较弱,开发企业更愿意选择与商业贷款合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银行的“优质品种”,很多商业银行在发放开发贷款时,要求开发企业从本行发放个人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公积金贷款市场份额;七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优势不明显,表现在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差距较小,又受到贷款额度的限制,很多消费者需要办理组合贷款,额外多支出很多相关费用,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
(三)覆盖面窄,受惠人数少
事实上,和“三险”一样,住房公积金也是一种强制性社会福利,但未能享受到这项福利的人并不在少数,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等目前尚未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群体。
二、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缺陷
(一)“房委会决策”流于形式。虽然各地成立了住房资金管理委员会,也制定了住房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的规定,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但委员会形同虚设。
(二)财政、银行监督形同虚设。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不仅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要求,而且明确规定,财政部门有“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
(三)自律意识不强,内控制度不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能真正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运行,个别地方资金管理分散,有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现象;公积金管理中心缺乏严格的内控制度,通过内部调账、补签合同、修改合同等方式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比比皆是。
(四)住房资金和公积金混同使用和挪用,企业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各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因此在政府职能部门干预下,住房资金和公积金混同使用和挪用的情况相当严重。二是一些中央直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行归集和管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存在很大隐患。
(五)手续繁琐、限制条件多。来自建设部的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末,全国公积金运用率仅58%,其沉淀资金达1656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叫好不叫座”,全国将近一半住房公积金在银行里“睡觉”,并产生负收益。
(六)区域间不可流通,是住房公积金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造成一些地区公积金供不应求,需要严格控制贷款额度,另一些地区又大量闲置,使用效率不高。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在制度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应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制度,加强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应切实履行起职责,尽快按照要求,规范缴存基数,坚决杜绝擅自扩大缴存基数、超比例缴存公积金问题,避免公积金中心成为缴存单位工资外发放薪金补贴及避税的渠道。
(二)提高贷款限额,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
一是提高贷款限额。各个地方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贷款限额。
二是放宽贷款条件。可参照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发放条件,适当降低个人购房的首期付款金额,放宽一手房屋的竣工年限。
三是降低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带有保障性质,因此应适当拉大与商业贷款利率差距,减少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支付负担,或实行差别利率,对于购买自住、小户型低收入家庭,应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确实起到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
(三)更新观念、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一是要转变观念,切实改进贷款服务。克服只求管住、不求用好和怕麻烦的消极思想,认真解决贷款条件过高、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个环节的联合办公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提高贷款工作效率,方便职工贷款。
三是要努力降低个人贷款的担保、评估、公证、保险、抵押登记等各种费用,减轻职工负担,真正发挥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优势。
(四)创新贷款品种,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目前由于政策原因,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许多条件限制,其中最主要的两条是:只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篇4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
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性,即如何保证小额信贷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的经营来实现生存与发展,其最本质的要求是保证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保证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要求小额信贷机构自身有一种内生机制,能够保证其在小额信贷过程中实现收入大于成本,从而小额信贷机构能够存在和发展,而不是依靠机构的外部力量,如政府的补贴、捐助者的资金注入,来维持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可以说,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盈利性是小额信贷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或基础。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现状分析
目前,为我国农村地区提供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有银行类和非银行类的两种,银行类小额贷款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类村镇银行;非银行类的机构有:小额贷款公司、政策类的小额贷款。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我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定义的小额贷款公司为: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小额信贷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传统银行类金融机构作用有限
虽然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大力倡导大中型银行应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各银行也在积极应对,但是服务中小企业的深度仍然不够。以浙江为例,浙江有银行曾推出“信贷工厂”模式,银行对于中小企业平均的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左右,仍然是对中小企业中的中型企业支持的多,而贷款在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或100万元以内的微小型企业支持的相对较少。2007年《银行家》研究中心课题组的调研结果也显示,在农村微小企业信贷市场,农村信用社是主要供给者,但其信贷供给方式与农户信贷需求产生的各种要素不配套,农村信用社业务仍有进一步创新的空间,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作用是政策性金融组织,开展小额信贷的时间并不长,各方面经验和力度还不够,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主要是在吸收存款,再通过网点和机构将存款转移出去,在农村地区进行贷款的额度和规模很小。这些都说明,现有正规金融机构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二)新型小额信贷机构面临重重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试点推出的新型小额信贷机构。三类机构中,各方面发展最好的是小额贷款公司,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资金来源非常少,因为银监会和央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其资源来源主要是自资本,险些以外的运营资金很少,随着业务的开展,资金需求量增加,后续资金保障不足,影响业务的拓展;另一方面是利率受限。由于小额信贷额度小,而在农村地区进行信贷行为其成本和风险较高,增加了经营成本,所以要采取较高的利率,但目前政策规定其贷款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自主定价能力和盈利水平受到限制。并且,由于业务开展有不允许跨区经营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小的区域内扩展,其发展壮大受到影响。近几年村镇银行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可持续发展受到约束,银监会和央行规定的存贷比的上限是75%并且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创新能力有限,这些都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同样村镇银行虽然可以吸收存款,但是吸储能力有限,其他的筹资渠道又受政策制约,比如不能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这些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的限制影响到这个新型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阻碍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因素分析
影响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性的因素从大类上划分,可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从外部因素看,主要包括:机构和运营的合法地位;政府政策的宽紧程度和支持程度,如利率政策、规范要求、报告制度、监管制度等;获取信贷或其他资金的难易;当地政府对项目的态度和行为;当地其他项目对本项目的影响;通货膨胀率的影响。影响机构可持续性的内部冈素,主要有利率、规模、还贷率(贷款质量)、管理效率、清偿力(现金流动能力)等,其中实行商业利率原则是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经营收入能覆盖运营成本)的最基本的要求。影响收入的因素很多,而利率水平的升降与收入水平变化的相关度最高。
(一)在政策方面,监管责任不明确削弱执行力,对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来说,谁来监管意味着监管的缺位,监管的缺位限制了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上的拓展和可持续发展。小额信贷行业法律和制度建设的空白反映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区域、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上,并直接导致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境;利率管制造成效率低下,利率控制使大部分小额信贷经营机构收取的利率不能补偿操作费用,从而不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多年的实践也证明不少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实施的利率高于或远高于银行基准利率,而这过高的市场利率并没有减弱民众对小额信贷的旺盛需求;资金来源的持续性无法保证,不仅仅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经营农户小额信贷上面临资金实力问题,正规金融机构即使能够吸收存款也面临这个问题。
(二)在经营方面,业务拓展与管理之间存在矛盾,基层网点信贷人员普遍紧缺,极易使贷前和调查贷后管理形同虚设,信贷人员凭主观想法或经验来决定信贷情况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样一来,致使农村地区信贷资金不能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真正需要小额信贷款项的农户有可能得不到这项服务;农村信用环境缺失,有些农户信用观念淡薄,赖债、甩债、逃债等失信行为还比较严重。
(三)在操作方面,小额信贷具体操作上,由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的民间组织都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致使小额信贷供给机构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而我国现行的制度下,对农村小额信贷各个经营机构的市场定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容易造成抢夺客户资源的无序竞争。各个小额信贷经营机构也缺乏相关的约束制度来防止经营的重复性,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每个机构都派出相关信贷人员做相应的贷前调查,也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
国际上成功小额信贷的经验证明,大的银行是可以发放小额信贷的,比如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印尼人民银行等。因此,在我国除了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小额信贷供应机构外,也应该从更好地利用现有的金融机构入手。一方面,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在制度上通过设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部,使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变为常规化,在操作中通过灵活授权、重视一线信贷员的作用、适当的员激励等,改变原有的大企业贷款模式。另一方面,大中型银行可多方面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机构的合作,银行为这些机构提供资金,这些机构为银行推荐小额贷款优质客户,既可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不足问题。又保证了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客户质量和来源,银行也还可向这些客户营销银行卡、网上银行等产品,拓宽金融产品营销渠道。
(二)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
小额信贷的发展。离小开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政府财政资金的运用要做到用在“刀刃”上,落到实处,既要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又要避免鼓励道德风险。建议:一是对涉及小额信贷的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制定考核标准对其“支农支小”行为进行奖励,提高其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机构,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降低其运营成本,以维持稳定经营;三是针对农村地区的农业灾害和农产品市场风险等集中风险,建立小额信贷集体风险缓冲基金,以应对可能产生的大面积偿债危机;四是要实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的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完善农户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信用档案。
根据农户以往借贷记录、家庭收入、借贷项目的规模等方面,对农村居民的信用进行评级,建立信用档案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居民,可以给予相对较好的信贷政策,如增加贷款的额度,延长还款的期限,而对信用较差的农村居民,则要谨慎对待,要减少贷款的额度和规模,必要时取消信贷资格,为农村地区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以市场为导向,满足农户需求。
不同农村居民,其信贷的需求会有所不同,有农业生产、养殖、购买机械等多样化的需求,小额信贷面对这种情况,要进行灵活的制度设计,满足农户不同的信贷需要。同时实现利率市场化,这一方面可以吸收农村居民的闲置资金,增加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以使小额信贷利率与市场一致,降低信贷用户的利息压力。
参考文献:
[1]三农政策与规划部.2009年“三农”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2010年发展展望.[R].三农政策与规划部.
[2]丁璨,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23):212-213.
[3]杜晓山,孙同全,张群,公益性及商业性小额信贷社会纯净管理比较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1(23):42-47.
[4]黄心田,易法海.小额信贷的制度核心、类型及启示[J].我国软科学,1999(04).
[5]杜晓山,刘文璞等.小额信贷原理及运作[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23-24.
[6]何广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制度绩效、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2(11).
[7]李辉.实现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5).
[8]孙若梅.小额信贷在农村信贷市场中作用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6(08).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篇5
2009年河南省颁布了《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老办法),试点工作开始启动。截至2012年11月末,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86家,注册资本123.86亿元,自2009年以来累计贷款46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就业,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该行业仅快速成长了两年多的时间,就开始经历自2011年以来从鄂尔多斯到温州、再蔓延到郑州等国内多个城市的民间借贷风波,各级政府加大对担保行业治理整顿。从2012年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部门为防范风险,促使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健康发展,放缓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审批速度,2012年7月新颁布的管理办法(下文简称新办法)显示行业准入门槛有了很大的提高。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三条,一是注册资本金的门槛由老办法的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笔者在2013年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培训会上获悉,下一步在省内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如郑州市等城市,计划将门槛提高至1亿元。二是必须有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净资产必须在1亿元以上,入股前连续三年盈利,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股权占比由老办法的大股东(即主发起人)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变为最高不得超过50%,最低不得低于30%。其他股东股权占比不得超过10%,不得低于1%变为不得超过20%,不得低于5%。三是新办法规定公司成立三年,大股东股权允许转让;成立两年,其余股东股权允许转让。从这三条中可以看出政府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向集中化和实力化方向发展,试图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和合规经营的良苦用心,但这也导致这个行业的重新洗牌,那些按老办法已设立的公司不得不面临引入实力强的大股东和增资,而无力增资的股东想退出又因不够经营年限,却不能退出的局面,使得这些在正常经营中的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股权和股东的改变,产生经营理念和经营政策动荡的现象。
因此,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怎样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监督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自身建设,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促使经济发展血脉畅通,是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大税收扶持政策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政策扶持,成本高、税负重。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直接转为村镇银行的政策没有明确,这就意味着在没有转为村镇银行前,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事传统的金融放贷业务,但不能够享受银行业金融机构优惠政策,例如无法获得同业拆借利率的资金补充,只能以工商企业身份从银行借入高成本资金。税收政策完全参照一般服务业,缴纳25%所得税和5.6%营业税及附加,以及股东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30%,纳税负担较重,也没有政府财政补贴支持。但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3年内可以享受其贷款余额2%的财政补助,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经地方政府批准的非金融企业,所以不在补助之列,无法享受银行业的税收政策,从而降低了小额贷款公司向三农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导致利率较低而风险较大的“三农”贷款占比减少。而在其他省份,如湖北省在《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财政补贴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程序上报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后,可给予减免税照顾。
河南省属于农业大省,是全国的粮仓,更应该借鉴其他省份的相关经验,出台符合河南省实际的财税扶持政策,使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金向农业倾斜,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
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以政府为主导的河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培训和服务”作用。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研究出台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及时维护协会网站,加强行业引导,提高服务水平。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去外省市进行同行业交流,开拓视野。
解决人行登记系统对接问题。以协会为组织,建立信息化平台,挑选适合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信贷和财务软件,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中进行推广,履行对系统进行维护更新的职责,并以总部的性质与人民银行进行信贷系统对接,每个小额贷款公司以分支机构的形式在系统中录入和上报数据,从而实现业务与人行征信系统无缝对接。它的作用一是提高借款人融资业务的信用透明度,防范风险,也便于同业了解借款人信息,避免过度融资。二是可以帮助监管机构随时查阅各公司相关信息,防范于未然,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三是可以降低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成本,以总部的身份与相关机构谈判,获取较低的接入费用,再分摊到各小额贷款公司中,充分发挥协会的力量。
三、明确法律身份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是货币,只能发放贷款和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做的是银行核心的资产业务,但是却不能享受银行的“待遇”,这是亟待解决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大问题。身份问题必须尽快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颁发金融机构许可证,否则将会严重制约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解决抵质押权问题。尽管在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管、土地、工商、车管所等部门应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办理抵质押登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地市的房管局、土地局、车管所不承认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身份,认为自己分别隶属于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这些政府机构并不是新办法的制定者和联合会成员,也未收到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应通知和文件,所以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相关政府机构,落实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抵质押权人的合法地位,从而使其降低风险。
四、充分发挥融资杠杆作用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杠杆率只有1.5倍,应逐步扩大到2~3倍,并取消不超过向两家银行融资的限制,进行市场化竞争。充分发挥融资杠杆作用,避免小额贷款公司因后续运营资金不足,发生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等现象。
适度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融入渠道。一是将超出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规模的信贷资产转让给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在贷款到期前进行回购。二是学习重庆金交所的经验,建立交易平台,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挂牌交易,发行小贷资产收益权凭证,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小贷资产证券化,收益权凭证到期时,小额贷款公司回购信贷资产,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三是对那些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健全,净资产连续三年大幅增长,资产质量良好,盈利水平较高,坏账损失准备金计提充足的小额贷款公司培养上市和发行融资券。
五、加强行业监管
(一)加强监管人才力量
目前,河南省小额贷款行业监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滞后,这就需要不断充实人员,需要向河南省财政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平台,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建议将小额贷款公司由银监会负责业务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信贷业务,在政府机构上,只有银监会最具能力进行监管。银监会拥有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许多具有丰富监管经验的专业人才、健全的监管制度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由其监管,一是可以更好地发挥它的金融监管能力,减少财政人力成本支出,减少机构,提高效率。二是可以实现银监会掌握全国的整个金融信贷体系的运营情况。三是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管理,指导其业务发展方向,顺应国家的行业信贷政策。四是可以随时查阅小额贷款公司的银行账务,避免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促使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引入中介机构和合作银行
中国目前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财务数字虚假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引入实力较强的、经过检验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进行审验,避免串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真实性,便于行业监管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六、有条件的放开经营区域
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有条件的放开经营区域,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化发展,实现优胜劣汰。如陕西省对于注册资本金达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净资产收益率大于5%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可在注册地以外的市、县开设分支机构。
七、政策引导信贷投放方向
银监发[2008]23号文件规定:“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投放方向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行业,但是当小额贷款注册资本金大到一定规模时,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投放目标就会发生一定的改变。比如2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单笔单户可以贷款1000万元,这显然违背了“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因此,政府应因地制宜地制定贷款单笔单户最大限额,以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投放方向,降低经营风险。如浙江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将70%的资金发放给50万元以下的借款人;四川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单户单笔放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于超过20万元的贷款,须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报批;广东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最高贷款限额为50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篇6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供需;风险;灵活性;公平性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2月5日
近几年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运而生,不仅拓宽了住房金融业的业务渠道,也凭借它特有的低利息而灵活的贷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不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新兴金融工具,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从2008年末至2009年金融危机及危机后的一系列救市政策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一度紧张,到2012年实施限购政策后的又一轮市场井喷,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再度紧张。在2013年“国五条”出台前后,市场的又一次井喷导致一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压很多贷款业务受理量而无法放贷,最严重的时候,不仅引发了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而且还出现贷款轮候的现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管是作为一种融通资本的金融工具,还是实现政策需要的“购房救济粮”,在当下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方面来说,公积金贷款是近年来银行推出的一种创新性贷款品种。通过研究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发放对象、利率等,可以分析公积金贷款对贷款市场资金流动的影响,为进一步发展房地产金融和实施相关调控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方面来说,在我国,自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以来,伴随着“炒房热”的高温,有大部分中薪阶层因此沦为“房奴”。研究公积金贷款现状及探究“福利陷阱”背后的原因,有利于认识和解决我国中低收入者“贷款难”的问题,并进一步改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的不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平衡。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市场定位,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满足大部分中低阶层买房的需求,不过实际操作中,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以及公积金贷款机制的疏漏,使得公积金贷款在具体发放和使用中受限,并没有达到良好的政策效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的地区差异性很大。一方面在东西部和南北部经济发展的差距下,各地区的工薪水平也有很大的差异;另一方面由于各地环境、社会文化的不同,也影响了各地的公积金中心政策的执行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机制具有很大的不适用性,大大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模糊。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住房储金,相关条例中规定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和大修自住住房,然而,“自住住房”的定义却很模糊。地区、文化、收入不同的人们对这种模棱两可的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像这样的制度缺陷,很容易造成一些投机的人“免费占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两性”失衡。在一定程度上是“共有基金”,即所有缴存人共同出资建立的,故在考虑差别性的基础上,还应顾及到互的要求。这也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和规模不断扩大下的必然要求。现阶段,二者的失衡也从一定意义上阻碍了一部分中低薪阶层利用公积金贷款的渠道。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现状根源分析
(一)市场均衡。由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的供求情况可知,现阶段,该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由于短期内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不会大幅度增加(供给方),而中低薪阶层对住房以及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会大规模地增加,故从定性上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供给弹性要小于需求弹性。如图1所示,目前市场状况如点O1,公积金贷款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一个差额,要达到市场的供求均衡(O2点),理论上来说,应不断增加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或是调整贷款方式使得整体需求下降。在实际情况中,造成市场不均衡的原因很复杂,且各个因素相互影响,现具体分析如图1所示。(图1)
1、在需求方面,目前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是刚性需求,即需求收入弹性较大而价格弹性较小。短时间内,中低薪阶层的收入不可能快速提高,因而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完全满足自身的住房需求。然而,在进行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公积金的缴存与工资挂钩,这样收入较低的中低薪阶层无法享受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的好处。这种“低存低贷”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一些人过度借贷,“夺取”了真正需要住房贷款的低收入者的贷款资金,反过来又影响收入分配,引发社会不公平等问题的发生。
2、在供给方面,应尽可能地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然而,由于管理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的融资渠道很窄,利用金融工具进行保值增值的方式受限;另外,公积金贷款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其流动性较差,不能及时将贷款资金变现,资金利用率低。
3、在其他方面,如政策性因素也是影响公积金贷款市场均衡的原因之一。根据有关条例规定,目前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必须为职工本人申请,金额是50万,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贷款的金额是70万,这个数字远低于现在按市价算出的购房资金差额,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职工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按鞔款,从而减少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场份额。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风险。据调查,近年来全国平均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稳步上升,已经达到并超过了商业银行存贷比为75%的临界点,这意味着资金流向开始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可能面临着较大的支付风险。因而,控制和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风险是很有其现实性和必要性的。目前,我国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分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制度风险和稽核风险、抵押物风险等。
1、信用风险。据有关研究,贷款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对违约风险有着一定的影响。即在还款期内,贷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越高,购房者的还款压力越大,违约概率也随之提高;若所贷款项期限长、额度大,则当借款人的收入或其家庭状况包括离婚、重大疾病等发生变化时,贷款偿还压力增大,相应地,其违约的几率也会增大;借款人采取各种手段故意欺诈,伪造个人信用资料骗取贷款等。
2、操作风险。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由于贷款管理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认真审核保证人的资格及借款人的收入、信用和贷款用途,也忽略了对借款人、保证人身份证明的仔细核对;贷款后期管理的跟进,对借款人归还贷款情况的掌握以及对逾期贷款的及时催收与否,都会影响贷款风险。
3、制度风险和稽核风险。造成制度风险和稽核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理、内部衔接监控不到位、人情贷款的发放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
4、抵押物风险。抵押风险主要是由抵押物的市场价格变化所带来的风险。贷款房价比是衡量抵押风险的一个比率。当社会经济不景气、房地产市场萧条,抵押房屋的市场价格就会下跌,故此时贷款市场价值大于房屋抵押市场价值,贷款房价比大于1,在这种情况下,若忽略交易成本和其他因素,借款人倾向于违约的可能性增大。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福利陷阱问题。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这样一个怪像:一方面大量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而另一方面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中低薪阶层却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无法享受低利率贷款的政策优惠。这便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福利陷阱”。
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住房公积金的难提取导致它有一个很流行的别名――养老金。这是“低存低贷”的作用效果。由于上述现行公积金条例规定的限制,很难取得公积金贷款,使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闲置资金,只能等退休后领取成为养老金。而另一方面,尽管不能获取公积金贷款买房,却还要强制性地每月缴纳一些款项,造成大多数中低收入者变相为少数中高收入者购房提供补贴的局面。此外,这些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的款项远比同期存在银行里的资金要大大缩水。这无疑对中低收入者是雪上加霜的打击。
三、相关政策与建议
(一)在政策和制度方面
1、切实注重社会公平。从这一角度出发修改相关条例;改革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取消单方面与工资挂钩的贷款条件,解决“福利陷阱”的问题,并简化和完善贷款程序,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障性。
2、灵活利用住房公积金。可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信托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也可向专业的SPV公司转让住房公积金贷款债权,增强贷款资金的流动性,也从一定程度化解了由非专业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将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到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上来,在有关监管的同时,防止住房公积金的过度贬值。
(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方面
1、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机制,加强政策调整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控制市场风险的评估机制,根据市场风险及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从宏观调控方面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平稳运行,并使其效用最大化。当市场出现资金流动性紧张时,应迅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加资金来源渠道,缓解资金紧张;当市场出现资金流动冗余时,可以从宏观上适当调度部分资金用于投资,并请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完善住房公积金信贷程序。(1)实现“存贷挂钩”制度个人化。近年来,业内推行将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以存定贷”,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总量来决定发放的贷款总量。在此基础上,应该将“存贷挂钩”等方针具体到个人账户上,根据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和年限来决定其贷款额度,这种微观化的预算管理方式使得每个人会根据自身情况获得贷款,减少了公积金贷款的浪费,促进了社会公平;(2)将消费贷款压缩,部分转型为发债定向支持建设的贷款或增加其他的资金使用和增值渠道,形成渠道多样化、余度可调节化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金随市场“时紧时松”的流动性现状。
3、挖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从制度上增强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允许以一个家庭作为贷款单位,家庭成员可以共享公积金贷款,这样以组合的形式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整体的需求,有效整合公积金资源,促进公积金贷款市场的均衡。在设定贷款限额上,应充分考虑人们的需求,即除了买房贷款的需要,还要顾及到人们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由很多因素综合影响,其中房屋的市场价格和人们的收入占主导地位。因此,贷款限额应与市价和收入相适应。
(三)在控制公积金信贷风险方面。应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贷款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和制度化。做好“加强贷前调查,防范源头风险;加强贷中审查,严格控制风险;加强贷后管理,有效化解风险”的工作。其中,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
1、加强控制信用风险。(1)提高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能力。增加对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息的收集量,提升信息收集的质量,提高信息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严格把好个人贷款审核审批关,及时预防和控制贷款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2)完善对借款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审查机制。①在了解和掌握借款人收支状况、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基础上,结合借款人家庭的实际状况如家庭成员构成、从事的职业类型,来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贷款偿还能力和信用;②可以采取将月工资收入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相结合的办法,强制性地将借款人月还本息额控制在家庭月收入的50%以内,这样可以为借款人划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和年限;③加强对所了解的借款人信息核实的能力,对借款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的真实性向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及配偶是否有其他未还清的贷款或债务。(3)建立健全借款人资信管理动态系统。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变化情况来判断其个人工资收入情况并进行实时评估,及时预测借款人由于还款能力下降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2、防范操作风险。根据贷款的流程,分别从贷前、贷中和贷后等环节入手防范,检查和控制相关风险点,并制定具体的管理职责和实施细则,实行贷款审核、发放、管理、回收等各个环节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贷款首接责任制、贷款内部管理规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和贷款档案,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审贷程序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机制,保证贷款审核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和逾期贷款催收办法,实现动态管理,使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3、注意控制制度风险和稽核风险。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制度的规范性和约束性;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激励机制的完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其严守岗位,互相监督。另外,要注意加强业务人员尤其是稽核人员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实行竞争上岗,明确业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控制风险源。
主要参考文献:
[1]曹娜.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状及改进[B].黑龙江科技信息报,2010.
[2]侯红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持续性的几点思考[B].中国房地产报,2013.10.
[3]刘佳楠.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缺失的原因分析[B].新经济报,2014.1.15.
[4]李芳.浅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D].河北煤炭,2011.
[5]王洪敏.浅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防范对策[B].科技信息报,2014.1.
[6]任萍.浅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类型与防范对策[B].现代企业教育报,2012.
[7]耿杰中.破解住房公积金发展之困[B].北京观察报,2014.1.
-
感谢兄弟的款待范文好作文推荐,感谢
精选感谢兄弟的款待范文通用篇1尊敬的宣武医院领导:今天,我怀着感激的心情,向您们反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好医生——骨科主任医师刘利民和骨科病房主治医生王伟我叫张宏(笔..
-
感谢兄弟单位帮助材料范文,感谢兄弟
精选感谢兄弟单位帮助材料范文汇总篇1工会联合会领导人:大家好!首先,我要表达我诚挚的感谢,真诚的感激!衷心感谢您对我和我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无私帮助。原来我有一个幸福的三..
-
兄弟新婚见证人致辞范文范本,兄弟结
推荐兄弟新婚见证人致辞范文范本篇11、我用幸福做了蛋糕!我用快乐做了蜡烛!今天我用祝福为你点上你生日的烛光!希望你生活幸福!人生快乐!祝兄弟生日快乐!2、不给你太多的祝愿!也不..
-
盗窃车辆检讨书范文怎么写,盗窃的检
精选盗窃车辆检讨书范文怎么写篇1家庭财产盗窃险保险合同家庭财产盗窃险保险合同订立合同双方:保险方: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
-
员工盗窃检讨书范文,员工盗窃行为处
推荐员工盗窃检讨书范文汇总篇1为了更好的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使整体店面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故制定以下规定,望大家严格遵守考勤管理1、考勤时间:早晚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考勤,..
-
冰雪奇缘观后感优秀范文(精选8篇)
冰雪奇缘观后感篇1前几个星期,我看了冰雪奇缘。故事内容是:有一个国家,有这两个公主,大公主是艾莎,会魔法。小公主是安娜。她们是一对很好的姐妹,一次,安娜在晚上睡不着,就找姐姐艾..
-
优秀范文冰雪作文字(精选4篇)
冰雪作文400字篇1这一天,我把作业写完了,准备去玩玩具,可是一打开门,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竟然有一个冰公主在我的房间里,把我的整个房间都冻成了冰。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我就问..
-
学生春季学期心得体会如何写,学生春
推荐学生春季学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1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度过喜悦、祥和、幸福的寒假,踏着春天的脚步,带着新的目标我们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学期,开始求知生涯中的又一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