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道路建设(6篇)
村组道路建设篇1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推进村级公路路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在已有村级公路的基础上,确保年内全面完成连村道路和农村道路改造工程任务,推进全区农村公路由树状路网向网状路网转变。
目标任务
2012年,全区计划实施12个乡镇65个行政村62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一)连村道路项目。共涉及35个村33条道路,总里程29.16公里,计划投资1159.63万元。其中,丰南镇涉及3个村3条路,里程2.2公里,计划投资87.14万元;黄各庄镇涉及2个村1条路,里程1.3公里,计划投资52.07万元;小集镇涉及2个村1条路,里程0.35公里,计划投资13.92万元;钱营镇涉及2个村2条路,里程1.1公里,计划投资43.75万元;大新庄镇涉及6个村6条路,里程5.64公里,计划投资224.13万元;稻地镇涉及3个村4条路,里程4.6公里,计划投资182.96万元;唐坊镇涉及3个村3条路,里程1.33公里,计划投资52.9万元;王兰庄镇涉及4个村3条路,里程3.65公里,计划投资144.98万元;大齐各庄镇涉及3个村3条路,里程2.3公里,计划投资91.49万元;东田庄乡涉及3个村3条路,里程2.2公里,计划投资87.31万元;南孙庄乡涉及5个村5条路,里程4.5公里,计划投资178.98万元。
(二)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涉及30个村30条道路,总里程32.84公里,计划投资1040.97万元。其中,黄各庄镇涉及4个村4条路,里程2.9公里,计划投资89.32万元;小集镇涉及4个村4条路,里程4.2公里,计划投资155.42万元;钱营镇涉及5个村5条路,里程3.3公里,计划投资101.78万元;大新庄镇涉及11个村11条路,里程14.14公里,计划投资378.98万元;稻地镇涉及1个村1条路,里程0.8公里,计划投资24.82万元;王兰庄镇涉及1个村1条路,里程2.2公里,计划投资75.38万元;东田庄乡涉及2个村2条路,里程2.3公里,计划投资92.77万元;尖字沽乡涉及2个村2条路,里程3公里,计划投资122.5万元。
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4月15日前)。有关乡镇、村迅速召开相关会议,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形式,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区交通运输局。同时,要在区财政补贴政策和上级财政对农民“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各村任务量以及自有资金等实际情况,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筹措资金,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审批立项(4月15至4月30日)。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乡镇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乡镇要按照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实施指导手册》要求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招投标手续。
(三)工程建设(5月1日至9月30日)。有关乡镇组织任务村严格按照农村公路质量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跟踪检查指导,确保将农村公路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工程验收(10月1日至10月31日)。工程完工后,乡镇政府向区交通运输局提交工程验收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具有工程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和村民质量监督小组共同委托社会专业检测机构对工程中水泥材料、混凝土产品检测合格的质量报告。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建设标准,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区长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审计局、质监局和有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农村公路连村道路和农村道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协调,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有关乡镇政府也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配齐工作人员,并将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15日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实施指导手册》要求,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建设“七公开”制度、质量要求落实不力和工程进展缓慢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村组道路建设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三、四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特殊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三级公路路基8—10米,路面6.5—7米。四级公路路基5—7米,路面3.5—6米。
沥青路面结构为:15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砂石路)或20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土路)+下封油层+不低于3.5cm沥青贯入式油层。
水泥路面结构为:20cm、12%石灰土或不低于10cm级配碎石+18cm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建设的工程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规划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PS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对拟审批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PS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等报县交通局。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县道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乡道、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项目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困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询价招标程序和内容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询价招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三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询价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询价招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询价招标);招标(询价招标)后,应将招标(询价招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询价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招投标(询价招标)项目对中标候选单位考察过程中要求其出具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投入机械的发动机或原始编号,以确保人员和机械到位,防止出现工程转包等行为的产生,在定标后项目法人应严格对中标单位施工过程的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沥青(水泥)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与施工。
第二十五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报县交通局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八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要依法纳税,所征收的税费作为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使用。
第三十一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专户,由财政局会交通局、项目法人共同监督,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
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二条项目法人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不得瞒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由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公路部门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负责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八章责任追究与考核奖励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地方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即开放交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一条对在农村公路建设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以赠匾、颁发证书、立功德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纳入县年度综合考评范围,较好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村组道路建设篇3
(一)合理制定目标。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全县交通现状令人堪忧:没有铁路、水运严重萎缩,唯一的出境公路仅一条双车道的__3国道,县乡道路总里程不足*00公里,实现硬化的不足*00公里,很大一部分是极为粗糙的毛坯路,由于缺少必要的养护,晴天尘土飞扬,雨天烂泥汤汤,群众怨声载道,道路交通的落后状况已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考虑我县财力的基础上,决定采取"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社会捐助、村民自治、群众管理、典型示范"的建设模式,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场全民修路的高潮。并明确了"全面加强乡村烂路整治,确保全县3*0个村晴雨通车;每个乡镇至少硬化一条机耕道;重点抓好*7条(34段)*80.94*公里县乡道路硬化(其中二级4.07公里、三级*3.*7公里、四级__6.648公里、等外6.9__公里);力争奋战*年,实现县内主干道基本硬化"的建设目标。
(二)广泛宣传发动。去年8月,我县召开了从县级领导到村支书、村主任等*00余人参加的农村公路建设动员会,并进行了现场直播;会后,各乡镇又层层召开公路建设动员大会,把县委、县政府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精神传达到村组,动员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发动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带头对农村公路建设献计献策、捐资捐物;积极引导企业家和广大私营个体工商户"富而思源、富而思进",捐资修路,造福一方;主动争取##籍在外人士对公路建设的关心、支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面、宽领域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县上下形成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交通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强大舆论声势,把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思想统一到了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截至目前,村民自治议决硬化机耕道38条__3公里、碎石路40条*8*公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已收到社会各界捐款*000余万元。
(三)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县上成立了以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为顾问,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四大班子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30个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级领导包片、联系乡镇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工作组,分别细化了工作职责,明确了目标任务。各乡镇也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今年初,县政府又把修建__*公里通乡公路作为为民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在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求各联系乡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施工一线,切实为农村公路建设排忧解难;项目所在乡镇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搞好协调服务,切实解决好公路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为施工单位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解决发现的问题。
(四)制定相应政策。我县根据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客观需要,由县委、县政府集体讨论研究后出台了6条政策。一是对实行村民自治和业主捐资自行修建的公路,免交公路建设建安营业税;二是企业自愿赞助、捐赠的修路费用,可计入企业成本;三是对实行村民自治硬化的机耕道和主干道,经县交通、农机、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别由县财政每公里补助*万元、*万元。四是公路建设所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县上所得部分全部免收。五是公路建设所需砂石,由水利部门在国有河滩地中划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六是公路建设中拆迁的杆线、管道等基础设施,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拆迁费用自行解决。这样,有力确保了农村公路建设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规范、有序地展开,在严格标准、降低成本的指导思想下科学推进。
(五)规范工程管理。我县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捐赠资金(财物)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来规范公路建设工程管理。一是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一路一策"的原则,工程发包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和无底价竞标。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建立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使用及时向群众通报,绝不允许挪作他用。三是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把好设计、施工、原材料、监理、验收五道关口;项目主管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工程法人代表及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所负责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交通、农机部门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标准,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所有工程质量达标。
二、几点体会
(一)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农村经济要发展,关键在交通。##>文秘站:
(二)根据县情财力量力而行是加快公路建设的根本。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投入大,涉及面广,在县财政十分紧张和广大农民并不富裕的情况,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县财政和广大村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按照"科学规划,一路一策"的总体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巨大推动作用的,县上采取了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大力支持;对群众积极性高,但财力不足的暂缓建设;对受益群众少、施工难度大、投入多的,暂不修。
村组道路建设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面规划、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农业生态环境的实际编制,与国道、省道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农村公路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农村公路规划。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乡道、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农村公路渡口以及客运站场设施应当与农村公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同步建设。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和扩建。县道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村道建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和其他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明确项目法人,并依法进行招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并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筹资筹劳的村道建设项目,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不进行招标。
县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办理。
第十二条村道建设项目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相关工程设计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县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州)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实施。乡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实施。村道建设项目的施工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第十五条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监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聘请技术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应当设立质量责任公告牌,公告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主要质量控制指标和质量举报电话。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依据职责,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加强安全与质量管理。
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农村公路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建设单位预留施工合同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缺陷或者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工、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县道、乡道的竣工验收,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施工许可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村道的竣工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进行。
除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及大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外,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
建成的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
第三章养护和管理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做到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并逐步实行以专业养护为主。
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逐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养护困难的农村公路,可以委托国道、省道养护单位养护,也可以采取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等方式进行养护。
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采取群众性养护组织或者其他养护组织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安全警示标志。县道、乡道因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告;村道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当报告村民委员会并告知村民。
第二十三条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必要时可以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当地群众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第二十四条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绿化规划和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农村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公路绿化。属村民委员会集体种植的公路树木归集体所有,其收益主要用于村道养护。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二十五条村道两侧边缘起向外延伸不少于1米的范围为公路用地;村道两侧边缘起向外延伸不少于3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村道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挖砂、采石、取土、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者从事种植农作物、打场晒粮、倾倒垃圾、排放污物等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不得损毁、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志或者擅自设置其他标志。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村道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第二十六条超过农村公路限定荷载标准的车辆不得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第四章资金筹集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农村村组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筹集机制。
第二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对列入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相应安排配套补助资金,并与省安排的定额补助资金同步到位。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县(市)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按照每年每公里一定数额的标准,安排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筹集村道建设、养护资金,应当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
第三十一条鼓励社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表彰。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
未完工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当年节余的养护和管理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农村公路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未按时到位的;
(二)侵占、挪用和截留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
(三)农村公路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四)在农村公路建设中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个人集资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发生质量违法行为的,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污染村道或者影响村道安全畅通的,或者损毁、擅自移动、涂改村道标志、擅自设置其他标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村道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有关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过限定的荷载标准擅自在村道上行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等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村组道路建设篇5
关键词:农机化道路建设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3(a)-0094-02
2014年达州市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有效整合项目资金,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呈现出“资金投入大幅增加,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技术服务更加到位,建管机制不断创新”为显著特点的创新模式。
1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的创新模式
该市2014年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的创新模式如下。
1.1资金投入大幅增加
2014年度,全市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总投入3366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6%,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717万元、土地整理资金2641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574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资金2180万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资金365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395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924万元、扶贫开发资金355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851万元、其他项目资金156万元、省财政投入983万元(含其他渠道投入)、市财政投入620万元、县(市、区)财政投入1446万元、群众自筹13422万元、社会捐资457万元,群众投工16.52万个,新建农机化生产道路2832.6公里,其中村组道路886.1公里、田间机耕道1133.2公里、入户便民道813.3公里,农机化生产道路新建里程为省农业厅下达目标任务的113.3%。市财政局以达市财农240号、231号、216号、189号、138号、130号等文共安排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资金62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2.3%,新建农机化生产道路15条29公里,改建9条19公里。渠县财政投入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的资金达75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6%,主要用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产业基地生产道路建设,新建农机化生产道路23条31公里,改建14条16公里。
1.2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2014年该市主要加快了以下4个方面的重点项目建设。
(1)加快农建综合示范区生产道路建设。
年初,该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市委办〔2014〕4号)文件,要求每个县(市、区)在当年要建设一个农建综合示范区,面积达到3万亩,全市合计达到21万亩,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产道路932.9公里。宣汉县明月农建综合示范区按照“三网配套、三力提升”的要求进行建设,实现了“田成方、土成形、渠相通、路相连、机能进、物能运、旱能灌、涝能排”目标。该县农机管理站充分发挥挂靠有乡村机耕道规划设计所暨质量监督站的优势,围绕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采取项目上主动切入、重职能发挥,建设上主体融入、重全程参与,管理上主导介入、重质量监管的建设机制,大力建设农机化生产道路。截至目前,明月农建综合示范区已建成11条宽3m的生产道2.8公里、30条宽1.2m的生产道1.58公里,初步形成了农机作业道路网络,极大地提升了示范区农机化水平。
(2)加快农机化示范区生产道路建设。
该市达川、宣汉、大竹、开江被列入全省农机化示范县培育县,近年来,四县重点建设了四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区。建设前,示范区内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道路建设严重滞后,农业机械无法下田作业,致使农业机械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成为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为切实改善道路条件和解决机具下田难问题,各培育县大力整合项目,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加快建设,2014年度在农机化示范区共建设生产道路80.5公里。大竹县农业局按照《大竹县“十二五”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规划》,立足三早,突出三细,创新三制,集中连片建设“月华―石河―二郎―双拱”农机化核心示范区。从2012年开始,连续三年整合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小农水、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4242.3万元、县财政投入45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1320万元,在月华乡余家村、石河镇玉子铺村、二郎乡二郎村、双拱镇双拱村等4个乡镇22个村,建设村组道路136条146.5公里,其中水泥路65.2公里、泥结碎石路81.3公里;硬化田间作业道525.9公里;硬化入户便民道136公里,实现了“社社通、院院连、田间成路网”,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购置农业机械从事粮油生产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大竹县农机化核心示范区内拥有大中型大型拖拉机15台684千瓦,耕整地机械2150台9575千瓦,联合收割机12台452千瓦,机电提灌机械392台2216千瓦,脱粒机械535台1755千瓦。
(3)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生产道路建设。
近年来,该局按照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良种化、机械化、品牌化“六化”要求,重点打造了通川区蒲家―魏兴花卉,达川区管村―九岭蔬菜、黄都―景市脆李,宣汉县南坝―天台水果、天生―七里大球盖菇,开江县宝泉莲藕,万源市固军富硒茶叶,大竹县团坝―城西茶叶、观音―周家蔬菜,渠县三板―岩峰柑桔、有庆―望江黄花等11个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为强化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三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着力建设了农机化生产道路。渠县围绕三板―岩峰柑桔、有庆―望江黄花特色农业产业带,科学规划,精心实施,整合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1100万元,县财政配套投入400万元,合力推进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新建生产道111.2公里,促进了耕地、施肥、植保、除草、采摘、运输、加工等机械作业,由此助推全县发展特色黄花10万亩、柑橘20万亩。开江县整合农业、财政、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580万元,在普安镇万亩莲藕基地建设农机化生产道路25.2公里,其中新建9.3公里,改建15.9公里。
(4)精心实施农机化推进示范工程项目。
2013年,省农业厅下达该市达川区农机化推进示范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建设农机作业便道7.9公里。达川区按照“五坚持、一强化”(坚持效益优先、坚持科学设计、坚持评审审计、坚持公开竞争、坚持民主管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农机化推进示范工程项目,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在建设期间,市、区农业部门对农机化推进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技术指导和全程监管,要求工程设计、施工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路面宽度、基层面层厚度等指标必须达到《农村机耕便民道通用技术条件(试行)》等技术标准;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工程竣工后,市农业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察看和测量了所有路段,审查了设计、预算、评审、审计等资料,认为无论从项目建设或是资金使用管理,都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较好。
1.3技术服务更加到位
目前,在全市7个县(市、区)中已有6个成立了农村机耕道路规划设计所和质量监督站,并购置了勘测设计仪器设备,充实、培训了专业技术人员。这些机构都能独立承担机耕道勘测、设计、制图、概预算、组织施工和质量监督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技术水平逐年提高,服务态度热情周到。达川、渠县、大竹、宣汉等县(区)运用公路设计软件,设计出的道路资料齐全完整,包揽了设计、预算说明、平面图、横纵断面图和施工图等详实资料。大竹县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设计人员深入项目区的田间地头,连片规划,不留死角,做到“一乡(镇)一大图、一村一小图”,既确保了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又保证了建设的连续性。宣汉县把解决群众出行难、运输难、农机下田难等作为规划的出发点,严格执行《农村机耕便民道通用技术条件(试行)》,严把统一规划关、统一设计关、统一质量监督关、统一竣工验收关”。实地勘测、优选线路,解决联网、突出实用、注重前瞻,确保了线路合理,线形优美。为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该县农机管理站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蹲点驻守,现场指导,同时与群众组建的质量监管小组一道,严把施工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
1.4建管机制不断创新
全市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和“尊重群众意愿,村组自行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原则,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再掀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热潮。大竹县金鸡乡红光村把硬化生产道路作为村民“一事一议”的重要内容,采取“五自主、一公开”的办法建设生产道路。自主筹资即根据硬化里程、质量等要求预算出所需资金,然后由受益群众按预算资金进行自筹;自主理财即由受益群众通过民主推选,组建道路建设理财小组,村、组干部不经手财务,只负责组织协调;自主采购即由民主推选的群众自主购买砂、石、水泥等原材料;自主监管即通过村民民主推选,自主成立监管小组,由有威望的村民代表任组长,由坚持原则的群众代表任质量监督员;自主施工即通过观看其他村组硬化道路的经验,并集思广益,逐渐掌握了砂、石、水泥的最佳比例和施工技能;一公开即施工结束后,把所用的原材料、施工费用以及群众自筹资金公布上墙,让筹资村民人人知晓,个个明白,群众满意,干部少操心。实行“五自主一公开”后,不仅工程建设质量好,而且每公里节约资金5万余元。全村现已硬化生产道路8.1公里,实现了组组通硬化路,田田通生产道。
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修建是基础,畅通是目的,养护是保障。近年来,农机化生产道路的养护管理逐步从“重建设,轻养护”的模式转变到“建养并重”和“村建村养村管”的新模式,养护管理责任得到强化,确保了道路建设一条、养护一条、畅通一条,确保了道路的完好使用。宣汉县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定了日常管护制度,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即移交当地乡镇及村社管护。重点养护好路沟、路面、边坡,清除杂草,清除淤泥,切实保障农机化生产道路通行能力,真正做到路有所修、路有所养、路有所管。大竹县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不断推进,进一步落实了农机化生产道路管护经费,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责任,道路管护工作迈入常态化,制度化。
2结语
该市在2014年度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中的采用了创新模式“资金投入大幅增加,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技术服务更加到位,建管机制不断创新”,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达州市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目标任务,为提高我市粮食生产能力、发展达州市现代农业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作出了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敏丽,白人朴.我国新型农业机械化道路的内涵与基本特征[J].农业机械化研究,2006(1).
[2]徐红.机耕道路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07(4).
村组道路建设篇6
一、*镇乡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情况
20*年末,*镇辖槟榔、红土、长街、法块、务龙、石洞、足法、额则、路撒9个村委会,64个村民小组,有9351户41581人。其中农业人口38897人,非农业人口2684人,占总人口的6.45%;少数民族2712人,占总人口的6.78%,其中,路撒村委会及槟榔村委会佐舍村、大乃邑村,石洞村委会*村,足法村委会白泥塘村,额则村委会路雄村、柒村均为少数民族村。全镇境内有砂石路面的县道公路两条计47公里,其中温窑线上29公里,连着足法、石洞、红土、槟榔、长街、路撒6个村委会;尚师线上18公里,连着石洞、额则、务龙、法块4个村委会。有砂石路面的乡镇公路7条计38公里;有在册的砂石路面的村道12条计18公里,不在册的通村公路20余公里,全镇累计有农村公路120余公里,*镇的农村公路“四通八达”,但由于养护资金严重不足,许多乡村道路年久失修,路况较差,存在晴通雨阻现象,路面等级较低,至今120余条公路的农村公路还全部是砂石路面或土路,交通现状明显滞后。
二、全镇少数民族杂居村的交通情况:
1、*公路全长6.8公里,路况一般。
2、*公路长2公里,路况一般。
3、*温窑线上,路况较好。
4、*公路3.6公里,路况较差。
5、长房子经新民村(二分厂),*(*)至佐舍公路全长5.6公里,至*路况较好,*至佐舍路况较差。
6、*至*公路长0.75公里,路况一般。
7、*经老*至*公路长3公里,路况较差。
8、*公路长5公里,路况较差。
9、*公路长3.2公里,路况一般。
10、*公路全长8.3公里,至*路况较好,*路况较差。
三、村村通公路建设实施措施
1、精心组织,相互配合,把村村通公路作为“爱民工程”实施。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全镇道路建设指挥部,加强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各站所和村委会也相应成立了村村通公路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一是重调研,强规划。为保证村村通道路建设的顺利开展,我镇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镇少数民族村道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规划,各村委会也初步制定了各村的具体详规,提出了具体的建设任务、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规划上既注重地方特色,又体现区域特点,既考虑各村的现实基础,又注重村村通道路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是重宣传,强舆论引导。群众是村村通道路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建设的主要参与者。结合阳光政府活动的启动,镇党委、政府及各村委会充分利用广播、群众会、标语、专栏、广场电影、印发倡仪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村村通道路建设的意义和目标任务。目前,全镇共召开群众会20余场(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10条,广播宣传200余次,印发倡仪书4万余份。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带头建设、带头捐资捐物,使村村通道路建设要求成为当地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了群众的主体意识,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工作激情,营造出了全党动手、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全镇上下形成了讲、盼、干的工作格局。
三是重示范建设,强典型引路。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我们选择了基础条件相对薄弱、少数民族群众相对最集中的路撒村委会作为示范村建设。为抓好重点村建设,镇党委政府专门组织路撒的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到外地先进村小组实地学习参观,进一步深化全村干部群众的认识,统一思想,激发了热情。
2、多法筹资,政策配套,把村村通公路作为“亲民工程”落实。20*年,在通乡公路建设中,镇党委政府果断决策,采取“城市支援农村,机关支援基层,干部支持农民”的方式。县直部门通过支援农村小康建设纷纷向驻点村伸出援助之手,缓解了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矛盾。于此同时,全镇各站所和村委会积极贯彻优惠政策,做好了涉及道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3、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把村村通公路作为“示范程”建设。一是大力推行“五个一”的工作方法,即实行一条通村村路一名联村领导或一名班子成员、一个工作专班、一名专业监理人员,做到建一条通村公路,在人民群众中树一座丰碑。二是加强道路质量监督管理。抽调工程技术人员派驻各施工段,对工程所用的材料,各工艺流程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同时镇交管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经常到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质量隐患,限期整改,不留后患。三是加强村村通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为保证村村通公路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实行单独建帐,专人管理,单独核算,同时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
4、建管结合,大胆尝试,把村村通公路作为“长效工程”管理。一是采取“谁受益,谁养护”。乡村公路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地方,所以乡道由乡政府负责,村道由村委会负责,通过突击养护、日常养护、抓示范路等多种方法,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和广大农户养护的积极性。二是大力推行“农村公路民养化”。对农村公路实行分段招标,分村组、分户承包,以承包养护、委托养护形式,确保减少养护成本,增大社会效益。
四、村村通公路工程实施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镇农村公路路线表等级低,路况较差,对公路建设、管理及养护存在较大困难。
2、*镇总体地势平坦,公路沿线村子、农田、道口较多,大多数公路雨天排水不畅,沿线乱堆乱放较为突出,对公路的小毁和损毁较为严重。
3、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养护成本逐年大幅增长,对公路养护质量的提升造成较大困难。
4、交通管理所人员少,没有工作经费,也没有交通工具,难以正常开展工作。难以进行突击维修、保养及养护。
5、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不全,配套资金严重不足,上级部门依然存在重建轻管、轻养现象。
五、加快村村通公路建设的下步打算
为加快*镇全镇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尽早实现村村通目标,我们下步打算如下:
1、确保质量,加快进度。加强乡村道路建设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坚持以镇政府监督、村小组管理、群众监理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畅、洁、绿、美、安”的要求,确保建一条,成一条,受益一条,做到建成一条公路,美化一片乡村,带动一方经济。*镇村村通道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适时召开研究会,落实解决加快全镇少数民族村小组乡村道路建设中的普遍问题,为加快全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在不新增债务包袱的前提下,通过以下办法筹集通村村通道路建设资金。一是交通部门争取一点;二是财政部门补助一点;三是村委会、村小组自筹一点: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政策,用民主方法筹集资金;四是社会捐资一点;五是部门帮扶一点:利用县直扶贫对口单位、市直联系单位、新农村指导员驻点单位帮扶修建通村公路,解决部分通村公路建设资金。
-
学校社团工作计划范文(精选4篇)
学校社团工作计划范文学校社团工作计划范文(精选11篇)光阴如水,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何不好好地做个工作计划呢?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好的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
-
实用的诚信承诺书范文作文(精选3篇
诚信承诺书篇1本人家庭成员因下岗(失业、重残、重病、)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
-
年平面设计师个人计划,平面设计师个
平面设计师个人计划设计师个人发展计划篇1一年级共有学生16人,其中男生6人,女生10人,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学生对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知道该怎么读,怎么样才能读好,做到正确流利,并..
-
女儿十岁生日爸爸致辞范文简短,女儿
女儿十岁生日爸爸致辞范文简短篇11、或许我没有感人的语言,来表达诚挚的祝愿;或许我没有华美的诗篇,来抒发内心的情感,只有一颗真心,真诚祝愿十八岁生日快乐!2、在一个人的生命历..
-
中学秋季运动会通讯稿范文好作文推
中学秋季运动会通讯稿范文通用篇1最引人注目的是800米长跑。随着第一声枪响,七班的运动员已经开始了比赛。我班的十名运动员已经站在了起跑线上,他们有的在做热身运动,甩甩胳..
-
学生会学习部第一学期工作计划范文
学生会学习部第一学期工作计划范文
学生会学习部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篇11、根据实际情况播放英语广播通过各班班委配合调查考虑是否要在早晚自习时间播放英语广播。可以通过个.. -
小学生读书卡怎么做小学读书卡范文
精选小学生读书卡怎么做小学读书卡范文汇总篇1小学生流行写科幻作文现象崇善小学四年级(2)班,作文课上,肖老师叫同学们写一篇自由作文,文体不限,内容不限,写人、记事、写景、抒情..
-
小学生读书卡怎么做小学读书卡范文
推荐小学生读书卡怎么做小学读书卡范文范本篇11你是一个积极向上,有自信心的男孩。学习上有计划、有目标,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学习状态挺好;心态平和,关心、帮助同学,关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