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起小学审核入学资料!年湖北咸宁赤壁市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4篇)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读条件、辖区范围、报名时间及方式等,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划分片区范围,大限度地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对学位紧张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对进城务工经商、投亲靠友等子女进行调剂入学。
(三)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对残疾儿童入学实行“零拒绝”。
(四)坚持消减大班额的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均不得超过55人,对非起始年级还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要强化内部挖潜、多措并举、科学谋划,全力消减大班额。
(五)坚持教联体共享共建原则。秋季全市全面推进教联体建设,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以大带小、因校制宜,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城区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招生方案。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并将招生方案于8月22日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含民办学校)。各校要加大对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力度,公示招生方案,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入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校开学报名前要对参与招生入学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熟悉学校招生范围,明确政策规定,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审核不严或擅自招收的非片区学生,由接收学校清退到应就读学校就读,并负责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三)规范招生方式和范围。全市公民办小学、初中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笔试;严禁委托或变相委托第三方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笔试;严禁违反招生范围跨区域招生;严禁违反招生时间安排提前录取。
(四)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以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分班过程、分班结果,班主任随机抽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水平大体相当,要主动邀请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
(五)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严格控制择校,严格控制学生秋季转学,凡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必须先办理转学手续再进学校,不得先接收后补办手续。
1、外省、外地及本市要求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七年级新生,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登记,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2、要求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提供与新生入学条件等同的资料(按要求提供近三个月或六个月的水电气发票);二是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属正常转学的原学校校长在学籍基本信息表上签字并盖公章;三是申请转入学校的相应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对符合条件申请转入的学生,学校先进行审核登记,如属本片区范围,在学籍信息表上校长签字并盖公章,再由教育局统一审核盖章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拒收。为了巩固大班额化解成果,促进城区学校办学规模逐步均衡,今年秋季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外国语学校、第一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五所学校插班生由基教股负责审核并安排到校。
3、原则上本市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各校每学年中途不得接收本市转学插班生。
4、未在乡镇初中读满三年,不得享受中考农村学校优录政策。
(六)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和转学插班工作,对未经审核通过、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和转学申请审核。
(七)强化责任追究。教育局将对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城区初中七年级均衡分班情况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对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外校一年级招生预录情况组织专班进行抽查复核,对违规宣传、突破招生规模、擅自招收片区外学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违规设立重点班、招生乱收费、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一)公办小学
1、实验小学、蒲圻二小教联体:城西一巷以东,西湖路以东,原市印刷厂和原体委起东段;原外贸村衫厂以南、西湖休闲广场(含)以南;车站路从原林业局与木材公司起北段;沿河大道从鲫鱼桥路口至市供水公司起北段;陆水湖大道以西,以民政局为界(不含)以南的适龄儿童。
2、第二实验小学:沿河北大道,周画路以东,东风路以西,荷蒲路以西,107国道以南,陆水湖大道两边以民政局(包括民政局)及对面山水酒店以北和博园以北的适龄儿童。
3、实验外国语学校:体育馆路以东,107国道以北的适龄儿童。
4、青泉学校:陆水湖大道以东的东洲小区、和谐家园、东洲廉租房小区以及东洲大道以南青泉社区、郡都、万泰华府、碧桂园翡翠湾、润园等小区及周边的陆水湖尖峰三组的适龄儿童。
5、蒲圻三小:从原外贸村衫厂以南起沿公园路、三国商业城以西;再从城西一巷起至一桥河边以西,107国道市一中转盘以东和宝塔路晨鸣纸业以南范围的适龄儿童。
6、第四小学:金鸡山路从原市印刷厂和原体委起西段至107国道;北至107国道市一中转盘的适龄儿童。
7、实验小学车站校区:车站路从原林业局与木材公司起南段,沿河大道市供水公司和鲫鱼桥巷南段的适龄儿童。
8、赤马港学校:荷蒲路以东,107国道以南,赤马港办事处辖区范围,东洲渡槽以东的适龄儿童。
9、营里小学:陆水一桥、陆水二桥以北、107国道南边周画路以西及107国道北边赤马港变电站以西的适龄儿童。
10、第二实验小学周画校区:赤马港变电站以东,体育馆路以西,107国道以北的适龄儿童。
11、华舟学校小学部:从107国道凤凰小区起以东,至四中转盘,107国道以西的适龄儿童。
12、第四小学、斋公岭小学教联体斋公岭校区:斋公岭村、望山村、金潭村的适龄儿童。
13、第四小学、凤凰山学校教联体凤凰山校区:从107国道凤凰小区以西,东至麻土坡的适龄儿童。
(二)公办初中
1、实验中学:
①陆水湖大道民政局(不含民政局)及对面山水时尚酒店起,南至碧水云谷(陆水主坝)止,东至景峰尚城以南的小学毕业生。
②陆水河以南,城西一巷至原蓝岛超市以西,宝城路晨鸣纸业以南,107国道四中转盘以东,原碳素厂凤凰城(不含凤凰城)及对面原玻璃钢厂以东,包括斋公岭村、金潭村、望山村的小学毕业生。
③德和医院起以南沿河大道周边,发展大道周边,车站路周边的小学毕业生。
2、第一初级中学(新区):107国道以南,东风路以东,景峰尚城(含)以东的小学毕业生。
3、第一初级中学(老区):城西一巷经大众餐馆至原蓝岛超市十字路口以东至陆水河的小学毕业生。
4、第五初级中学:陆水河以北,龙翔路以西,赤马路以西,民政局至山水酒店以北(含民政局)的小学毕业生。
5、实验外国语学校:赤马路以东,龙翔路以东,子敬路以北,107国道以北的小学毕业生。
6、华舟学校初中部:凤凰城(含凤凰城)及对面原玻璃钢厂起以南,东至麻土坡,北至107国道市一中转盘及华舟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解释权
此前文件公告内容与本文政策不同的,以本文为准。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赤壁市教育局。
附:2023年赤壁市义务教育片区高清图(扫描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