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督导简报(精选3篇)
中小学督导简报篇1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
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的的实现,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制度。教育督导是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行为,监督的对象是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教育督导的主要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他有关的教育工作。现阶段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
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教育督导人员实施。教育督导人员又称为督学,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
督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政治和业务条件,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督学证书。督导人员在进行督导活动时,可以列席被督导单位的会议和活动,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并汇报工作,还可以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督导任务完成以后,督导人员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以向社会公布。接受督导的普通中、小学校及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应当对督导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协助督学做好教育督导工作。
对于干扰教育督导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处分。
中小学督导简报篇2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各地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并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公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国家落实依法办学、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截至目前,全国所有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覆盖。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区域教育内涵发展,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评估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教育局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的督导情况,特制订我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的建议和问题整改要求的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陈守祥同志任组长,副校长戎二荣同志为副组长,其余领导组成员为组员。
二、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意见
1、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区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相关方面的档案材料,并接受督导小组的提问,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
2、学校工作每一个方面要求各相关负责领导及时整理材料,要存档,能够体现学校工作发展方面的情况。
3、建议督导能够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面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4、在督学在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所有领导小组成员不得请假,要及时将自己负责方面的学校工作进行梳理,为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
三、问题整改要求
1、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学校要召开领导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由校长牵头,将具体问题细化。
2、将细化后的.问题,责任到人,分包领导负责解决;对于疑难问题由领导组共同策划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3、对于学校安全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负责整改,对于党建和教师队伍方面的问题,由党政办负责整改;对于德育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德育处负责整改;对于后勤及食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负责整改;对于学校基础建设方面的问题,总务处负责整改;对于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由教学管理处负责整改。
教学督导情况简报(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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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与评估简报
教学督导检查简报(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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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督导简报篇3
教学督导工作是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更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检查、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和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从内涵上说,教学督导包含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教学督导是指对课堂教学进行督导,其重点是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进行检查评价,督促教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广义的教学督导是指对学校教学工作总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反馈、咨询与评价。
其重点是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效率,对教风、学风、校风建设进行检阅,为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笔者谈谈对教学督导工作的认识。
一、教学督导的定位和性质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类型的学校在教学基础、学科水平、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而对教学督导的定位也会有所不同。
各学校应根据本校的职业特点及现实情况而定位,必须明确教学督导的重点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上,不能把教学督导的工作范围定得过宽。教风、学风、教学水平、教学管理水平等都集中反映在课堂教学上,课堂教学质量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因此,必须认识到教学督导结构是相对独立于其他教学行政管理部门的专家咨询性组织,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非行政性的权威监督机构。它由主管教学的校长直接领导,发挥参谋和顾问作用,以体现它的权威性。
教学督导的范围和内容限于教学工作,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督导的职能和作用教学督导的作用是通过履行督导的职能来实现的。
笔者认为,教学督导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参谋作用教学督导组在教学工作的检查中必然会遇到较多的问题,他们对所获得的各类信息进行归纳、分析和总结后,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教学主管部门及校领导提供决策信息,并能帮助教学相关人员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
(二)信息收集和反馈作用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的渠道很多,但教学督导组收集和反馈信息的特点是及时、可靠。
因为教学督导员活跃在课堂和学生之间,他们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可以收集到较多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听课原始记录、常规检查原始记录等。教学督导员听课面广量大,在与教师和学生的接触中可以及时了解他们对教学管理部门及学校的意见,了解教师对学生学风方面的意见,了解学生对教师师德、教学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意见。
由于教学督导员都是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威信较高的教师组成,他们又不担任行政职务,教师和学生往往很愿意向他们反映情况,因此从教学督导组那里获得的信息比较及时和可靠。而且教学督导组又能将这些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学主管部门,使该部门能及时作出相应的整改。
(三)桥梁作用教学督导员是联系学校与各教学单位、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学,教学督导员经常深入到教学一线,深入到教师和学生中,了解到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听取师生意见。
广大师生对学校的教学、教改和发展等有关问题有切身的体会。他们最有发言权,有较多好的思路、办法和经验,也有较多的困难和苦衷,需要及时向教学督导员反映。
教学督导组的存在,使得学校领导和教师、学生之间架起了一座相互沟通的桥梁。(四)检查和督促作用教学督导听课、检查实践教学是随机进行的,以便及时掌握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上课纪律、教学组织能力、学生的课堂纪律及出勤等情况。
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督导组的听课和检查是十分重视的。因为教学督导组的听课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压力”,大家都希望在教学督导组听课时表现良好。
因此,教学督导组的听课和检查无形之中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有一定的督促作用。(五)指导作用教学督导组在教学工作的检查中,尤其是在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实践过程中,教学督导员也可从听课、评课的角度帮助其分析成败,帮助教师找出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并协助感到困惑并希望得到帮助的教师制定教学策略,从而使这些教师能尽量少走弯路,得到较快的进步而尽快成为教学骨干。
尤其是一些新办专业的教师和青年教师,由于教学经验不足,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时教学督导员的指导作用就显得非常必要。(六)诊断评价作用教学督导组在学校领导的授权下,可以对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及各个教学环节进行诊断和评价。
但这种工作可以是临时性的,也可以纳入学校常规的教学管理工作中。以上六个方面的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贯通融为一体的,最终的目的是要落实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上。
三、教学督导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教学督导组是校领导的咨询和参谋机构,不是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
因此,教学督导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明确自己的角色、地位和职能。
由于教学督导组本身的相对独立性以及非行政权威性,要取得良好的教学督导工作效果需要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