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转让合同(精选8篇)

daniel 0 2023-11-17

承包转让合同篇1

甲方:身份证编号:

乙方:身份证编号: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充分协商,就位于苏木(乡、镇、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林地承包

经营权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座落地点、林地面积、及四至

甲方自愿将属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证字()第号《林权证》内所登记苏木(乡、镇、办事处、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嘎查(村、林班、队)(小地名、小班)亩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资产转给乙方。

转让林木、林地的四至为: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林地使用权、林木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元。

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付清总转让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总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地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登记;

4、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使用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6、甲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采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7、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8、乙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代理甲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内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总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付甲方总转让费的10%违约金。承包期间,乙方如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有权在发现当日起任何时间内指定乙方限期恢复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内恢复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将无偿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时此林地地上林木归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所有。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科右前旗林业局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嘎查(村、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公章)

年月日

承包转让合同篇2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资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同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作为加盟费,以确保乙方获得该区域范围的百世汇通快递业务的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义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送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汇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百世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到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经营权的转让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而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百世汇通快递加盟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30日向甲方申报,待甲方审定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

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4、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百世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下是双方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承包转让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农、林、牧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牧业养殖形式,甲方将个体所有的牧民草场承包给乙方,用于牧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草原监理所批准,将位于三台镇红柳村草原承包给乙方,草场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经草原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批准转包手续后方可生效。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牧业、林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及牧业种植草场和养殖。

2.承包形式:企业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没有任何地上建筑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包期从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合计人民币元,从甲方办理转让合同后当天一次性付清该款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草原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新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由甲方代领归乙方所有。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草原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无权干涉。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已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在承包土地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转让金。如乙方逾期未支付转让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给乙方所投入资金的全部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委员会协商不成,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牧)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草原监督所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转让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_________万元,剩余_________万元由内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后附:

1、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转让合同篇5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张桂秋户将自家各下承包四类荒地一节,永久性一次出售给甲方,张鸿生名下公司,用于建设冷库项目。具体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点、面积:此地块位于大丽路95里桩处,四至:南至张鸿生,西至张鸿生,北至张鸿生,东至李友源,面积连埂子:总计一点七亩。

二、价格:价格按国土局征地价:每亩28000.00元/亩结算:计1.7亩:总计合计价格肆万柒仟陆佰元(¥:47600.00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付给乙方柒仟陆佰元(¥:7600.00元)其余肆万元二〇一三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平等互愿情况下达成协议,如其中某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本金的五倍赔付给另一方。

合同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将负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村公所存底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转让合同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单位注册地:_________

现单位办公地: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单位注册地:_________

现单位办公地:邮编:_________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__]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矿山名称: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开采矿种:_________,开采方式:_________,生产规模:_________,矿区面积:_________km2,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_________%,占股份%,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占股份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拐点号___________坐标y坐标

第四条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其它。

第二章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甲方将采矿权以方式于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合作: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重组改制: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等等)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1、本合同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其它。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

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

甲方账号: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以下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1、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2、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3、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4、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万_________元,年已缴纳万_________元,剩余价款_________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_________年缴纳_________万元,年缴纳_________万元,年缴纳_________万元。

5、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确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转让合同篇7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99.9%转让给的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

转让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转让费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2.甲方将股份99.9%转让给乙方,(甲方0.1%乙方99.9%)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3.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对转让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甲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务与纠纷在转让之日起跟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负责处理所有债务与纠纷。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日按转让费的‰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

2021年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范文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最新转让合同

简单转让合同

承包转让合同篇8

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甲方将其承包的部分荒地和通往荒地的道路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协议,双方愿共同信守执行,其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的英谷堆山上的部分荒地和通往荒地的道路使用权出让给乙方,面积近亩,乙方一次性给予甲方出让金元(大写:整)。协议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受让该荒地使用权后,有权在该荒地内种植、自主开发等。甲方不得进行干预。同时,甲方应保证村委和村民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侵害乙方一切合法权益。

三、荒地使用权出让时间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日止(与年5月1日,甲方与签定的“荒山承包协议书”时间同步),共计年。

四、协议期内,如遇政府征用荒地,附属物赔偿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经村委同意,并作见证人。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作为补充条款。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见证人:_____

20__年_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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