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市场总监岗位职责(精选6篇)
第3篇1
私募基金公司规章制度
【篇1: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立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综合管理部。
第八条投资立项委员会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组成,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立项评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灵活掌握。
第九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由3人组成,项目立项由立项审核委员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人1票。每次参加投资立项会议的委员为3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2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2票为未通过。立项审核委员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并简要说明原因,不允许投弃权票。因故无法参加立项评审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产生。每次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4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因故无法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制订、修改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
(二)审核立项申请文件(提交的文件),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小组会议,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并客观、公正地行使投票权;
(三)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
第十三条综合管理部是投资立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运作的后台支持部门。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的职责为:
(一)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立项会及投资决策会;
(二)管理项目资料和会议文件;(三)其他与项目投资管理相关协调支持工作。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立项管理、审慎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的起草和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第十七条立项管理
立项是审慎调查前的一项工作。对具有进行审慎调查价值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填写《立项申请报告表》,连同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等有关资料,报公司立项会审批。
投资经理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立项委员会委员进行汇报,评审委员应对立项会所评审的项目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经委员一致认可的项目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委员对项目最终持否定意见,则该项目终止。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应将资料交由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十八条审慎调查
对经立项会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审慎调查的项目,由执行董事组织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审慎调查与评估。在完成项目现场的审慎调查后,项目组应制作完成《项目审慎调查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议书》。
第十九条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方式,全体委员均须表决。自所有投资委员接到全套评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项目在通过决策之后的后续入资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遇到与投资决策会议表决之时发生预设条件的重大变化,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表决。
第二十条合同的起草与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项目投资决议后,由项目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以及公司律师起草的投资合同标准文本与拟投资企业及其原股东进行合同条款的磋商,洽谈投资协议。
在起草完项目合同后,投资经理需填写《合同审批表》,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一并逐级上报审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审批表》应列明: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违约责任条款、管理约束等项目投资的保护性条款的简要内容。投资合同签署生效后,由投资经理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跟踪管理
公司对所投资项目原则上通过委派产权代表进入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监事会,并由投资经理配合进行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
产权代表及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责为:
(一)依照《投资合同》的规定,负责监管投资资金到位;
(二)督促被投资企业及时出具有效的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
(三)监督被投资企业章程的修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办理;
(四)监督被投资企业融资资金的使用,如与资金使用计划有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定期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呈报公司,并向公司书面汇报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填写《企业季度情况报告表》;
(六)代表公司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不得缺席,并按照经批准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七)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八)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保障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内利益的工作。第二十二条投资退出
投资经理提交《投资退出方案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组织实施,项目退出后完成《项目总结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2: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xxx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
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
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
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产品、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财产、公司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
果,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六)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
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授权控制、员工素质控制、业务内部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八条授权控制。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岗位职责和权限,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九条员工素质控制。公司应当制定连贯、可行的制度和操作
流程,涵盖于员工招聘、培训、轮岗、考核、晋升、淘汰等环节。(一)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成长以及激励机制,为
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以保证重要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后续人员能迅速补上。
(二)加强对员工的守法意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员工必须根据
自身的工作岗位,提交自律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员工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员工的守法情况和职业道德将作为录用和提升的重要标准。
第十条业务内部控制。业务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应当针对产品设计、客户开发、业务受理、投资运作、资金清算、财务核算等环节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受托资金来源的要求,认真
审查每一笔客户资金的合规性,并在合同中要求客户承诺其委托资金来源的合规和合法性。
(三)不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第十一条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
括:
(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
则》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计划财务内控组织体系以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为基本依
托,以各会计岗位为基本风险控制点。
(三)公司应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档
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司法部门认可的部门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同查阅,需要复制时,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并做登记。
(四)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实行分开管理,在管理、使用和
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客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划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及与银行对账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第十二条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离岗人员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
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同时其负责的信息系统的口令必须立即更换。
(三)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配置经国家认可的计
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内部管理控制。人力资源内部管理控制的主
要内容:
(一)公司应重视聘用人员的诚信记录,确保其具有与业务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公司要求聘用人员以恰当形式进行诚信承诺。
(二)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建立健全员工持续教育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法规及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及时获得充分的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和行为规范的最新文件和资料。
(三)加强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上岗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资
格管理的规定。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严谨、公开、合理的人事选拔制度,任免程序中应明确规定任免决定权的归属。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的主要内容:
(一)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二)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稽核工作,对
打击、报复、陷害稽核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
【篇3:私募基金风控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和监督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董事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测量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或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其中,对以上市为退出方式的项目,证券市场整体下行的系统性风险是难以控制的。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一节合规风险的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和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节市场风险的控制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1篇2
岗位说明书系列
编号:FS-ZD-04017
私募基金销售岗位职责
PrivateEquitySales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私募基金销售职责描述:
1、负责对公司基金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和销售;
2、开发新客户,维护并转化好老客户;
3、定期做客户回访,做好老客户维护和再开发;
4、向公司提供市场资讯及整理客户信息,为公司提供合理的建议;
5、通过持续跟进与服务,借助于团队提供的帮助,拓宽专业知识,为客户不断提供多元化专业的理财咨询与服务。
任职要求:
1、金融/财务/经济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2、精通日常办公软件;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DesignCo.,Ltd
第1页/共1页
第4篇3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现在没有硬性要求。
最少有两名正式员工,一名负责投资管理,一名负责合规风控(注:在公司公司注册和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时还有发型第一只产品时不强制要求基金管理人有证券从业资格,但是从发行第二只产品起投资管理人和合规风控负责任必须有证券从业资格);
发起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私募基金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不可以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家”、“国际”字词。
要求私募基金公司不得经营业务: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为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承诺投资收益;通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申请人准备的材料有:股东的身份证件;股东的出资比例;注册资金;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住所(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公司章程;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所有证件准备完毕后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注册流程:第1步:核定公司名称;第2步:入资;第3步:验资;第5步:刻制印章;第6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最后一步: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注册办法: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刻制印章:刻章时需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备案手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非法人办理的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最后办理税务登记:带齐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股东身份证、公司章程、租凭合同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第2篇4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11、带领渠道融资团队在全国范围内联系各类金融及代理公司,负责洽谈代理募集基金事宜及签定相关条约,建立投资基金产品销售代理渠道,利用渠道销售基金
2、带领融资团队开拓基金直接融资业务,完成基金募集任务。3、为基金产品部提供及时的理财投资市场信息,以便设计出更符合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
4、协助融资经理为大客户提供及办理相关服务,并维护好长久良好关系。
5、组织及开展基金产品募集说明会或讲座。
6、为公司提供基金产品营销建议以便更好的开拓业务,为公司招聘及推荐优秀的融资经理。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21、有效贯彻公司产品策略及其他政策,组织执行公司宣传、活动策划和媒体采访安排;2、协助制定公司品牌战略,负责公司品牌推广规划和执行;3、与相关媒体保持良好关系,负责媒体文章的撰写、发稿及相关事宜;4、根据公司策略和市场目标完成策划宣传推广和软文撰写;5、提出市场推广、品牌、公关、活动等方面的具体方向和实施方案。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3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向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产品;2.根据业务需求,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相关客户群的信息资料;3.根据客户的理财需求,帮助客户制定资产配置方案并提供专业的理财建议咨询与服务;4.及时收集并处理客户的反馈意见,维护客户关系;5.完成上级领导制定的销售目标,且按时保质的完成销售报告;6.根据业务要求,定期做好客户的回访、维护和再开发,主动、积极地为客户提供各类理财产品。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41、负责公司销售任务,协调各方资源,完成公司任务;2、维护投资者关系,持续发掘客户需求;3、负责公司产品发行等相关内容;4、协助总经理完成部门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建议和措施;5、完成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5篇5
公平交易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的各类投资者和委托人享受到平等的资产管理服务,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1]18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平交易制度。
第二条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至少包括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公司的研究分析、投资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公平交易制度属于公司内控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章程》的整体目标要求,属于公司层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平交易原则
第五条公平对待原则:公司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执行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第六条相互独立原则:公司管理的不同资产独立建账,在不同资产组合之间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互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七条公平交易贯穿始终的原则: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贯穿相关投资的全过程,从事前的投资决策阶段、事中的交易执行阶段,到事后的行为监控阶段,进行全程的公平交易控制。
第三章公平交易的内控环境建设
第八条公司从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公司文化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公平交易的内控环境。
第九条公司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在各层面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把公平交易的内容体现在相应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中,保障实现公平交易。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包括公平交易在内的内控防线:要求各岗位职责明确,并承担相应的内控责任;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监事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对私募基金投资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之间实行必要的投资信息隔离。
第十二条公司在内部建立公平交易的工作氛围,强化员工公平交易意识,确保相关内控机制的有效执行。
第四章研究分析阶段的公平交易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筹备建立统一的内部研报系统,作为公司支持投资的研究平台,该研究平台公平地向公司所有私募基金投资部门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门开放。由公司研究部门负责维护,统一发布研究信息,保证投资组合经理获取的研究支持的机会均等;公司禁止在该研究平台以外发布有关研究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筹备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以下简称公司备选库);在公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第五章投资决策、授权阶段的公平交易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筹备成立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独立地就私募基金投资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进行投资决策和资产配置指导,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分别根据上述两个投决会的要求,分别独立地构建各自的投资组合。
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分级授权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三级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部门总监-投资组合经理)体系,投资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
1、常规授权:指投资组合经理是否获得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正式授权,在未取得正式授权之前,禁止为投资组合经理开通投资权限。
2、临时授权:指在投资组合经理出差、休假等不能正常下达投资指令期间,投资组合经理应按照投资授权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合规授权审批。对于未按规定流程进行授权审批的投资指令,集中交易部应拒绝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有关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投资授权制度:
1、不得授权不符合投资组合经理任职条件的人员实际履行投资组合经理的职责。
2、严禁私募基金经理与专户投资经理间的相互授权,即禁止私募基金经理向专户投资经理、专户投资经理助理授权以及禁止专户投资经理向私募基金经理、私募基金经理助理授权。
3、严禁投资组合经理(及助理)之间长期授权的情况,对于投资授权期限超过30天的情况及时向监管机关报告,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公司对投资交易系统实行权限控制手段,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间的相关持仓和交易等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第十九条当出现同一投资组合经理管理多个投资组合的情况时,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平交易的规定,注意对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等因素对公平交易造成的影响。集中交易部门和监事须对此情况进行重点监控。
第六章交易执行阶段的公平交易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和交易执行部门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在交易过程中实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公司私募基金和特定资产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第二十一条公司将私募基金投资部门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门设在不同的办公区域,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向投资组合经理公平提供有关独立的投资交易系统终端和权限;投资组合经理各自独立地通过恒生交易系统投资终端进行投资操作,相互间投资信息实行隔离。
第二十二条集中交易部总监负责审核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指令,并将其分别分配给私募基金交易员和专户独立交易员执行;私募基金交易员与专户独立交易员在各自投资交易系统中下单操作,相互之间保持各自投资信息的隔离。
第二十三条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程序:
(一)“同时同价”下的公平交易:如果集中交易部判断当前市场成交数量、价格不能同时满足本公司多个投资组合同时下达的相同价格的投资指令时,启动恒生交易系统的“公平交易”功能,根据各组合委托数量的比例,对不同投资组合进行成交量的公平分配。
(二)“同时不同价”下的公平交易:如果投资组合经理在同一时间以不同的价格提交委托交易指令,恒生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
(三)如果公司有同一投资组合经理管理多个投资组合,该投资组合经理对多个组合进行同一证券的交易时,集中交易部必须高度关注其投资指令的公平性,如果有明显的价格偏差,须及时对该投资组合经理提出电话警示,并在交易日志中做好记录。
(四)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系统公平交易程序的投资指令,需经投资组合经理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向集中交易部提出申请,集中交易部审核后下单,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十四条对于非集中竞价的交易,公司通过以下措施保证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一)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公平交易措施: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加强对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的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1、针对银行间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询价交易的,原则上应以提出交易需求的时机采用时间优先的原则,并结合交易对手在交易数量、债券品种、抵押债券的品种等要素的匹配情况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2、各投资组合经理应提供书面的《交易需求计划表》,原则上应按比例分配,但由于和交易对手的成交条件不匹配,造成不能按比例分配的的情况,应注明原因;
3、集中交易部需对银行间债券交易价格和公允价的偏离度进行一线监控;
4、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填制《银行间交易价格公允性审查表》;
5、针对正回购原则上应将总融资额度按融资计划,按比例分配给不同资产组合。监事对当天融资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查。
(二)对交易所大宗交易的公平交易措施:
1、设立大宗交易需求意向表,确保各投资组合在有大宗交易意向的前提下享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大宗交易的价格申报和数量申报;
2、大宗交易需求意向表提交至集中交易部,由集中交易部统一以公司名义和对手方商定大宗交易的价格及数量;
3、据公司取得的大宗交易的总数量,按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分发给各投资组合。
第二十五条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公平交易监控措施:
1、根据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公告和合同,各投资组合经理事前独立确定各自组合的申购价格和数量,公司在专门申购需求表格中明确反映各组合的相关报价,包括确定的交易价格、数量、申购方案等,如有异常的,各投资组合经理需报告和解释;
2、公司由集中交易部以公司名义统一负责有关申购事宜;
3、发行结束后,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给公司的总申购额度、发行价格,按照各投资组合提交的申购需求表对各组合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公平分配。
第二十六条对交易执行阶段的实时监控: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实时监控当日公司所有投资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可能违反公平交易的投资指令及时进行警示;对明显非公平交易的投资指令可暂停执行,在获得投资组合经理合理解释并报请其部门总监同意后,方可重新执行交易。监事负责监控私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日常交易,重点关注相同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同一投资组合经理管理多个组合时的公平交易、非集中竞价、银行间市场的公平交易。
第七章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的监控、分析与评估
第二十七条为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保障各投资组合得到合规运用,避免异常交易行为对投资组合造成损失,公司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对各类交易行为进行识别与监控,建立有效的对非公平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
第二十八条对非集中竞价的公平交易情况的监控: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行监控:事前由相关行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提交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的研究报告,并同时提供给各个投资组合经理;各个投资组合经理基于公平的研究支持,就是否参与申购签署意见并独立提交申购方案;事中由指定专人跟踪有关申购流程,并填制有关申购需求表;各投资组合经理无论是否参与申购,均需签字确认意见;公司投资管理部、专户投资部负责人监控申购及分配全过程;监事作为申购过程中一环,并监控申购全流程。
第二十九条对银行间市场交易公允价格的监控:公司集中交易部指定专门交易员跟踪第三方提供的公允信息,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进行公允性审查。如果交易价格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公允收益率25bp以上(一年以上偏离公允收益率45bp以上),公司集中交易部将向投资经理出示价格偏离的警示单,要求其对该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书面解释,并转交监事;日常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公允价,由集中交易部当日注明后备查。
第三十条对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监事批准后执行,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但是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
第三十一条对不同组合之间同日同向交易的监控分析:公司定期根据筛选出来的同向交易数据记录,采用统计检验的方法,分析是否存在明显的价差趋势,比如:某类资产的成交均价是否总是优于或次于其他资产类别;通过筛选交易数据,观察和分析是否总是存在某一类资产组合先买(卖),其他资产后卖(买)的规律,每季度出具分析报告提供给相关投资部门和监事。
第三十二条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间的交易时间和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监事,并每季度出具分析报告;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事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交易价格出现明显差异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公司还必须在定期的公平交易分析报告中,重点关注同一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间是否存在同向交易价差,并对其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进行绩效分析。
第八章公平交易行为的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十四条公司投资部门、集中交易部、监事等相关部门或专人,如果发现有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须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如警示、要求解释、暂停交易、暂停授权等控制措施。
第三十五条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监事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不断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措施,并在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第三十六条监事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须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
第三十七条在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公司须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在其年度对公司的《内控评价报告》中,对公司的公平交易情况作出评价,相关报告提交给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制度或细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进行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均含本数;“以下”、“过”、“于”等均不含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及本制度规定与法律、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6篇6
私募基金公司及其产品
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下面以久银控股的产品为例进行进一步说明。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久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久银基金”)整体改制而来。是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准成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久银控股的产品有久银基础设施产业基金、久银证券基金、久银并购基金、久银成长基金、久银创业投资基金等。但是,由于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所以这需要结合个人的风险接受程度。
私募基金公司岗位职责
私募基金公司有什么岗位职责
私募基金经理岗位职责
私募基金自查报告模版
私募基金公司年度工作计划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