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通知模板(精选5篇)
员工通知篇1
全市各星级宾馆、社会宾馆:
20xx年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服务技能的交流与学习,展示行业从业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服务技能。共青团xx市委、xx市旅游局决定联合举办xx市首届酒店服务行业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树行业形象展青春风采
二、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由共青团xx市委、xx市旅游局主办。成立xx市首届酒店服务行业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监审组、保障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三、比赛项目
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厅服务(中餐宴会摆台)。
四、参赛单位
全市各星级宾馆、社会宾馆各选派1至2名优秀选手参赛,每个参赛单位只能选派1名优秀选手参加一个比赛项目。
五、参赛选手条件
各参赛选手应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
六、比赛内容
1、仪容仪表(占总成绩的10分):主要考察选手的仪容仪表、礼仪方面是否符合旅游行业的基本要求及岗位要求。
2、现场操作(占总成绩的70分):
(1)中式铺床(时间为3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
(2)中餐宴会摆台(时间为7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美观性。
3、现场答题(占总成绩的20分):主要考察选手在客房服务和餐厅服务中的礼仪规范,每名选手现场抽取1个题目应答。
七、时间安排
1、初赛阶段:以各星级宾馆、社会宾馆为单位各自开展初赛,初赛办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参赛单位经初赛选拔能代表本单位职业技能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的决赛。并于8月12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2、决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组织决赛,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1、单项奖。各个单项奖按选手得分高低均取前5名,获奖者由共青团xx市委、xx市旅游局颁发“全市旅游行业青年岗位能手”荣誉证书及奖品。
2、组织奖。大赛设组织奖若干名。组织奖根据各参赛单位组织发动范围、初赛情况、赛场纪律、文明礼貌等情况考核确定。
九、工作要求
各星级宾馆、社会宾馆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积极参与。要以举办技能大赛为契机,切实推动酒店行业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团市委、市旅游局将以各参赛单位的参赛情况作为20xx年度全市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评选依据之一。
各参赛队于x月xx日前将《全市酒店服务行业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1)报组委会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0xx年x月x日
员工通知篇2
各部门:
经核查水槽生产科张向明、蔡永会、蔡文展、秦忠华、祝丽芳、张有金、包太金、玉江艺、黄凤坤、唐仁高、冉长生、冉丙申、杨珍先、谢兴培等人请假到期,已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该十四名员工一切行为概与公司无关,由员工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中科联合厨卫有限公司
xx年八月三十一日
员工辞退通知
员工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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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员工通知模板集锦10篇
员工晋升通知模板
员工通知篇3
各部门、分公司:
20xx年第三季度集团公司在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鼓励先进,再创佳绩,经各部门推荐和各部门负责人集体评议,评定出第三季度优秀员工11名,特对优秀同事予以通报表彰。
优秀主管部门(分公司)姓名
希望受表彰的员工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鞭策自己,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也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以优秀员工为榜样,争创先进,为xx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告!
人力资源部
zxx(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
员工通知篇4
全体员工:
桃园镇定于20xx年7月10日—7月25日在全镇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慈善月”和认捐慈善专项基金活动。为了配合这次捐款活动,更好地推动我镇慈善事业的发展,希望大家能尽一份绵薄之力,主动奉献爱心,积极捐款。
一、捐款时间:20xx年7月22日—7月23日
二、捐款地点:请将捐款交到办公室,并做好登记
三、捐赠原则:坚持自愿,鼓励奉献,每人不少于**元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奉献自己的爱心。
办公室
20xx年*月*日
员工通知篇5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公司针对在职员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在10月份统一办理公积金提取,具体事宜如下:
1、资料收取时间:20xx年10月14日至20xx年10月21日(周末除外)
2、资料收取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2支路18号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提取对象: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已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公积金提取间隔满一年或未提取,同时必须有公积金卡且到银行办理了激活。
4、注意事项:本次资料收取为原件及复印件,因安全原因不提前或延后收取,请员工注意提交时间。
5、提取条件:
农村户口: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城镇户口:按照自身满足的提取条件提交资料(参考下列政策)
在职城镇户口员工使用提取条件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偿还商业贷款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一、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③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③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意:职工提取购房首付款,无法提供首付款发票,只能提供首付款收据的,应当提供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偿还商业贷款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一、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②购房合同(协议);③《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④首付款付款收据;⑤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含有计税价格的契税完税凭证。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②购房合同(协议);③《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④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意:职工提取首付款,如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且无计税金额(计税价格)的,还应当提供含有计税金额(计税价格)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档案查询章的契税完税凭证查询结果。职工提供的首付款收据上的付款金额应同全额不动产发票上的购房总金额或契税完税凭证上的计税金额(计税价格)与职工借款金额之差一致,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3)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本息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时,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
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
②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③租金缴纳证明;
④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2)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
②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3)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
②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租房合同;
③房租完税证明;
④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5.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