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精选12篇)
第10篇1
海石湾煤矿2014-2016年摆脱困境提升效益“一企一策”实施方案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2014-2016年摆脱困境提升效益实施方案下发后,结合海矿实际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要摆脱困境困难重重,2014-2016年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经济效益度过难关,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矿成立摆脱困境提升效益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矿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部、通风灭火部、机电运输部、安全管理部、调度信息中心、职工培训中心、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煤质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纪委、工会、生活服务部、保卫部、驻矿财务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摆脱困境提升效益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量化分解工作目标、监督落实、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业务主管部室监督考核。
二、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煤炭生产,努力做到增产增收。要超前谋划,合理安排,努力提高综采单产水平和回采率。一要狠抓工作面技术规范管理,加强综采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更换损坏设备配件,确保正规循环作业,充分发挥大采高综采设备效能和优势,力争原煤产量突破计划指标,实现增量提效。二要从技术上进一步优化回采工艺、技术参数和设备选型,严格落实两道超前松动预裂爆破措施,加大顶煤回收,提高资源利用率。三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面安装、回撤,改进工作面搬家倒面中存在的不足,以严密的组织、周到的考虑、超前的安排、到位的落实,使6223二系统工作面、612
2-2
-1一系统工作面安安全全、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安装回撤任务。四要加强调度指挥,扎实开好生产协调例会,加大调度指令的落实,积极做好工作协调。五要严格落实超奖欠罚制度,严肃追查处理各类非伤亡事故影响,通过激励机制,把任务完成和职工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提高工作意识,推动生产任务完成。
2、理顺矿井采掘接续,提高掘进单进。一要坚持每月一次的生产专业例会制度,详细编制采掘接续计划,严格落实计划任务,逐月考核奖惩。二要以6113后期、6114工作面的圈定为重点,组织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大力推广“掘进施工一步到位”工作法,避免二次维修,降低成本,减少工序,提高效率。三要大力开展掘进会战,从掘进工艺、支护工器具、支护工效、管好用好综掘设备上着手,切实提高综合单进水平。四要超前做好地质勘探、防治水探测、地质预测预报和采煤岩移观测等工作,有效指导矿井生产和采掘设计。五要认真抓好二采区三条开拓上山的施工进度,专题研究部署,对施工情况及时进行盘点和分析,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形象工程进度。六要想方设法加快抽放钻孔的施工进度,尤其是前探孔施工,必须保证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为掘进任务完成赢得时间。
3、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机运先行”的理念,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以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保障生产任务完成。一要强化主(副)立井提升、小材上提升、平硐运输管理,提高井下供车和运输效率,为提高单进水平创造条件。二要以运煤线路的设备管理为重点,加强运输设备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抓好皮带滚筒定期加油和皮带接头的安全检查。三要强化供电和主通风设备系统的管理,对供电系统和主通风系统要勤检查、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要加强井辅区队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障功能,全力做好运料、远距离提升运输、轨道铺设、风水管路安装回收、冲尘洗巷、风筒吊挂等辅助工程。五要加强设备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类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全力降低非伤亡事故发生率。六要落实“谁检修、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加大待修设备的检修力度,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入井设备的完好率。
4、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打赢安全翻身仗,向安全要效益。一是更加注重安全工作理念树立。全矿上下要正视矿井复杂的地质条件,时刻认清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对安全的高度警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安全工作“零起点、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的理念,把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现场。要正确对待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向安全要效益,以安全保效益”的理念,以平稳的安全发展态势,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确保职工切实利益。二是更加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执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倒追制度,建立矿领导抓全面、部室抓系统、区队抓范围、班组抓现场、个人抓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操作流程,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严格执行隐患治理闭环式管理机制,定期由分管领导组织对采掘、机运、一通三防、技改项目等专业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必须按照“排查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验收---销号闭合”的方式实行分级闭环管理,要深入开展班组班前查、区队日查、部门周查、专业旬查的周而复始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空当,问题处理不留死角。下达给各级管理人员的反“三违”指标,必须在严格考核、严格兑现上出实招,每月完成情况必须与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的工资、安全奖、安全风险抵押金、重奖重罚兑现挂钩,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三是更加注重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培训夯实基础。一要树立“学习创造价值和人才强盛企业”的新理念,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学习,主动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由人力成本到人才资本的战略转变。二要深入推进培训形式向多样化、个性化延伸,培训课堂向实物化、现场化延伸,培训重点向关键岗位、特殊工种、管理人员和不放心人员延伸,努力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增强安全培训效果。
5、严格控制成本,努力实现降耗节支、挖潜增效目标。一要切实转变“等靠要”观念,努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矿的优良作风,树立“节约一分钱,就增一分利”的经营管理理念,把企业效益与干部职工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经营管理能力。二要严格落实《海石湾煤矿挖潜增效、提质降耗抵押金管理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级人员节支减耗的积极性。三要加强材料、配件管理,不断完善材料、配件的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格按作业计划指标进行审批、发放和考核,每月与工资挂钩严格考核,节奖超罚,努力降低材料成本。要严格执行《海石湾煤矿材料配件管理奖罚办法》,坚持“能用旧的不领新的,能修复的绝不废弃,能修理的不自制加工新的,能自制加工的不外委”的原则,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在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中给各队下达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及自制加工指标,严格执行《海石湾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加强废旧材料的回收、复用和验收工作,制定切实措施,必须确保完成下达的指标,月底纳入工资考核。四要进一步规范材料配件的发放程序,严格执行材料配件消耗定额,全面控制材料配件投入,对各区队清理出的暂时不使用或淘汰的物资,及时与供应公司协商,进行调配、串换。五要在全矿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活动,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等现象,对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费用计入承包单位,当月考核,当月兑现。
7、提高煤炭质量,实现以质提效。一要切实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理念,严格落实煤质管理办法,强力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完善保障煤质和提高块煤率的有效措施,推进品质、品种、品牌建设。二要严格落实《煤质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按照年初下达的煤质指标,每月对含矸量、水分、灰分、发热量严格进行考核,落实奖罚措施,对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坚决采取不计量措施,并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全员、全过程、全范围的煤质管理体系。三要把采掘工作面防治水作为提高煤质的重点工作来抓,杜绝跑浆漏浆、生产用水流入煤仓,切实做好煤水分离工作。四要加强运煤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三拣四不上”、满煤仓交接、分装分运、强化筛选等制度,切实提高煤炭质量和块煤率,生产适销对路的合格产品。
8、进一步加强劳动定额管理,提高全员效率。要严格控制工资总额,加强工资、奖金管理,严格按集团公司考核审批结果发放。加强在册职工管理,认真搞好定岗定员,尽量减少返聘人员,清理不在岗人员,按《职工奖罚暂行办法》及时处理长期旷工、长期泡病假人员;进一步扩大计件工资覆盖范围,对有量可计的工种尽可能实行计件考核;建立完善劳动定额,强化定额定员管理,推进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减少用工,督促协调处理好各区队保勤工作,努力提高全员工效。
9、严肃考核兑现,实现节支创效。一要建立月度从严考核和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责任检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海石湾煤矿2014年安全生产、经营和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各单位考核指标,变定性考核为定量考核、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对超指标的单位,坚决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不搞下不为例,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二要坚持每季度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研究分析阶段性经济活动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三要实行严格的劳动定额管理,认真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实行以效率定人,以岗位定人,以工作量定人,提高劳动效率。四要严格各单位工资总额与经济指标挂钩考核,严格工资审批发放,严格控制加班工资,完善计件工资管理制度,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不断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五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水电费等费用,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建设节约型企业。六要形成部室考核区队、区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的层层考核机制,真正实现量化到岗,考核到人。
海石湾煤矿
2014-2016年摆脱困境提升企业效益
“一企一策”实施方案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第2篇2
**乡“一林一策”实施方案
为深化林长制改革,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优化全乡人居环境,提升农民幸福指数,加强我乡生态环境美化工程,提高我乡农村绿化美化水平,创造适宜的森林景观效果,优化村庄生态环境,根据林长制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在“五绿”中下功夫,将区域功能合理布局,抓好“护绿”“管绿”,辅以“增绿”,以“活绿”带动“用绿”,达到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歙县南端,南与浙江省相邻,县内毗连绍濂、璜田、小川、森村和石门林场,全乡总面积11.73万亩,辖5个行政村,总人口1.4万。全乡现有林地面积10.36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5.063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2.56﹪,是一个靠山吃山的林业重点乡镇,茶叶、雷笋干、山芋枣、木材、箬叶和外出务工是我乡农民收入来源。
**乡将依托土地资源、文化资源优势,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文章,巩固石门坑、**油茶产业基地;做强箬叶深加工包装产业;打造韶坑谷丰红豆杉群、黄牛台景点及木莲戏旅游产业。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建,破解交通瓶颈吸引外出人员返乡投资创业,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二、方案制定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一是强调政府主导作用,二是突出农民在规划中的主体地位,本着农民自愿和尊重民意的原则,增加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2.整体协调,分类指导。按照建立和完善以林木为主体的生态保护体系的要求,一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讲究布局合理、系统完整、总体协调。二是立足实际,科学确定绿化发展目标,一步规划到位,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3.生态优先,兼顾经济。坚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优先考虑绿化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把绿化美化与发展林业经济有机结合,提高绿化的经济效益。
三、建设重点
结合乡情实际合理布局,在“五绿”中下功夫,抓好“护绿”“管绿”,辅以“增绿”,以“活绿”带动“用绿”,达到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目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分类经营的特点,突出经营措施的侧重点。公益林突出管护,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商品林突出利用,在合理经营的基础上,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2.持之以恒的做好森林管护。在管绿、护绿上下功夫,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特别是松材线虫防控,保护现有绿色松林资源安全;抓好森林防火,确保绿色资源的延续;抓好林地、野生动植物等的管理和保护,保障生物多样化和自然景观的自然性。
3.利用现有的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茶叶、油茶、竹园等经济资源,在用绿上下功夫,打造品牌,同时,做好增绿文章,营造观光性多彩经济林和观赏林,抓好森林观光旅游、采摘游,提高附加效益。
4.积极鼓励大户流转山场,在活绿上下功夫,以活绿带动用绿。以农村三资的“三变”要求,成立合作社将农户的山场土地入股,盘活林业、农业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创建示范点,然后以点带面,促进全村资源整合,把“用绿”做好,达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目的。
第7篇3
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编制方案评审会议
主持词
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我们都知道,为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想要彻底解决河湖问题,改善生活环境,还需要根据河湖的具体情况,立足实际,统筹安排,科学施策。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编制出具体方案,才能实现河湖功能的永续利用。
针对荥阳市的6条河流和13座中小型水库,我们委托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编制了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方案。该方案是否有足够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我们今天召开会议对方案进行评审,今天的会议我们有幸邀请到省市多位知名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各位专家:原河南省水利厅原总工程师赵南松、原水利厅宣教中心主任王延荣、原水利厅建设管理处处长谭兴华、省河长办闫长位处长;郑州市水务局总工袁运河、郑州市河长办工作处处长岳克宏;荥阳市水务局总工马永军;参加会议的还有荥阳市副总河长、副市长海鸥,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张振海,政府信息调研科科长朱秋平;河长办、环保局、公安局、农委、畜牧局、国土局、城管局、崔庙镇、乔楼镇、高山镇、汜水镇相关人员。今天的会议共有六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海鸥市长致辞,大家欢迎!
感谢海市长的一番话,坚定了我们切实编制好一河一策的决心,希望通过专家的评审,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为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荥阳打下坚实基础,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推选出专家评审组组长。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有请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汇报方案编制情况。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有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
感谢专家组发表的意见,河流治理需要立足不同地区不同实际,符合市情河情,广泛吸收各方意见,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有请各参会单位发表意见和建议。
相信听取专家组以及各参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之后,设计院可以实事求是地加以吸纳,科学修改一河一策方案,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更符合实际、依据更充分、目标更明确,措施更可行,现在进行第六项议程,请设计院人员做出汇总报告。
今天的会议议程全部进行完毕,感谢各位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编制单位尽快修改、完善方案,力促方案尽快实施,早日实现生态目标。相信方案将对于改善水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清洁水源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组的到来,本次会议圆满结束,谢谢!
第4篇4
新建区幸福水库河长制一河一策
(2017年-2020年)
实施方案
新建区河长办公室
南昌市乌沙河新建区段河长办公室南昌新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
目录
前言----------------1第一章
河流概况21.1水库基本情况-21.2水库流域情况1.3水库水文气象--------------------------3--------------------------4
1.4水库存在问题-51.4水库水质环保监测数据
--------------5
第二章水库污染情况治理原则与目标--102.1指导思想10
2.2下一步计划112.3基本原则112.3.3坚持远近结合、注重实效--------------------------------122.3.4坚持事权明晰、措施落地----12第三章
幸福水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123.1设立河长及河长办3.2制定管理制度
-------------------12
--------------------------12
3.2.1河长会议制度------------------133.2.2信息报送制度--------------------133.2.3工作督查制度--------------------153.2.4考核问责制度--------------------163.2.5激励机制--------------------------173.3加强水污染防治----------------------------17
3.3.1排查入河污染源----------------173.3.2对幸福水库水排污口采取措施---------------------------183.4推进水生态修复----------------------------19
3.4.1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193.4.2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19
3.5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20
-------------203.6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有序管控
第四章
保障措施214.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21
4.2健全工作机制214.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4.4推广生态养殖模式4.5加强考核问责
------------------21-------------------22
--------------------------22
4.6加强社会监督.--------------------------2
前言
“一河一策”是河长制精准施策关键,为了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河流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布置,以“河长制”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落实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要求,针对各地河湖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各级河湖及河段治理保护与管控的行动路线图。
第一章水库概况
1.1水库基本情况
幸福水库位于新建区望城镇幸福村,坐落在干将直流铜源河,距新建城区15km,距南昌市20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30.2km²,水库总库容2069×10m³,水库正常蓄水位55m(黄海高程,下同),水库设计灌溉面积5.0×1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幸福水库始建于1958年8月,1959年基本建成,后经197
3、1985等多年对大坝进行了加固。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均质土坝、溢洪道、东、西坝下涵管。
大坝为均质土坝,现有坝顶高程58.2~58.6m,顶宽5.5~6m,最大坝高19.8m,坝顶长667m。大坝上游坝坡为块石护坡,坝坡为1:3左右,下游坝坡为草皮护坡,在高程约50m处设有一级5.0m宽马道,马道以上坝坡为1:2.5左右,以下坝坡为1:3.0左右。西游坝脚处设有500m长的排水棱体,棱体顶高程为42.5~43.0m,距棱体下游5m处设有340m长的排渗减压沟。
溢洪道布置在距大坝左侧200m处,为宽顶堰型,全长468m,由进水渠,陡槽段和消能防冲设施组成。进水渠长155m,底板高程53.0m,宽70-50m,陡槽Ⅰ段长65m,底坡i=0.125,宽度由50m渐变为33m,一级消力池长25m,池深2.1m,采用厚1.0m的100#砼掺30%的块石砼衬砌;陡槽Ⅱ段长153m,4
4宽33m,底坡i=0.02;二级消力池目前已冲毁。陡槽及消力池段两侧采用浆砌块石挡墙,墙高1.6~6.5m。溢洪道进水渠段设有拦鱼栅。
东涵管位于大坝左端坝体内,为钢筋混凝土圆管,内径0.7m。壁厚0.25m,全长139.0m,进口底板高程42.0m,出口底板高程41.7m,进口处设有竖井,平板钢闸门控制。
西涵管位于大坝有段坝体内,钢筋混凝土方涵,断面尺寸为1.2×1.2m,壁厚0.25m,全长93.0m,进口底板高程46.0m,出口底板高程45.8m,进口处设有竖井,平板钢闸门控制。
1.2水库流域概况
幸福水库位于新建区望城镇幸福村境内,距新建区15.0km,距南昌市20.0km,坝址坐落在赣江西支支流铜源港上游。
铜源港是赣江西支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新建区西南,西山山脉中部牛头岭山麓,由西北向东流经青城、招贤、望城、长堎等地,在双港汇入赣江西支。流域面积176km²,主河长29km,主河道平均比降5.86‰。
铜源港流域属低山丘陵区,流域窄长,在水库坝址上游河道比降较大,属山丘性河流,坝址下游河槽逐渐扩大,河道坡降平缓,属平原性河流,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森林稠密,草木丛生,植被良好,无水利工程,人类社会活动较小,水
土流失较轻。
幸福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0.2km²,原设计正常蓄水位55m,相应库容1555万m³,设计洪水位56.46m(即百年一遇),相应库容1947万m³,校核洪水位57.14m(千年一遇),总库容2069万m³,有效库容1533.4万m³。汛末蓄水1140万m³,主河长11.3km,主河道平均比降41.4‰。幸福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设计灌溉农田面积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2.2万亩。
1.3水库水文气象
幸福水库坝址流域内无气象观测资料,采用位于水库东面且距坝址15.0km的新建区城长堎站作为铜源港流域降水量统计分析代表站,经统计分析:本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1578.7mm,降水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汛期4-6月降水量占全年的48.3%,枯水期10月至次年1月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3.8%,最大年降水量2212.5mm是最小年降水量1060.8mm的2.09倍;本区域的多年平均气温17.6℃,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6%,多年平均风速3.3m/s,最大风速34m/s,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1893h,多年平均无霜期226d。1.4水库存在问题
1、望城镇铜源村、幸福村尚有三户养殖户仍在养猪,建筑面积约5500m2,粪便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库区。
2、上游湾里区招贤镇猪栏拆迁尚未启动。
3、夏季游泳人员较多,平均每天400-500人次,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影响水库水质。1.5水库水质环保监测数据
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昌监测站,监测数据分析得出2016年幸福水库水质除总氮超标外,其他项目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第二章水库污染情况治理原则与目标
2.1指导思想
(一)明确方向。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二)把握原则
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基本理念,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以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机制革新为基本动力,协同推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努力使我区成为全省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资源节约、绿色崛起的新标杆。
(三)切实责任
切实担当历史责任,我省正在全区域,全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建作为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加快建成“实力新建,人文新建、绿色新建、活力新建、幸福新建”,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的发展进程中,面临的机遇难得,肩负的使命重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当其时,恰逢其时”,应抢占发展升级制高点,努力探索具有新建特殊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2.2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把水库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水库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健全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针对剩余的几户养殖户,积极配合区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对水库污染源进行联合执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拆除,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发挥異论监督作用,构建良好的执法氛围。2.3基本原则
2.3.1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从水库自身特点、现状、问题出发,抓住水库管护的主要矛盾,重点解决严重影响水库健康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水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水库休养生息、维护水库生态功能。
2.3.2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协调。
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利
用已有规划和治理方案成果,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统筹六大任务要求。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3.3坚持远近结合、注重实效。
按照轻重缓急,以近期为重点,兼顾远期目标,对于提升河湖健康水平最为显著的措施,应重点部署、优先安排。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2.3.4坚持事权明晰、措施落地。
明确属地责任,按照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要求,落实河段责任、部门责任,明晰责任人与责任单位,做到可监测、可监督、可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第三章幸福水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3.1设立河长及河长办
建立了市、区、镇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分别由市政协副主席熊小武、区长陈吉炜、镇长邹平勇任河长,设立了河长公示牌及投诉电话,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水库的整治目标;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负责库区日常巡査,巡查员:邬文革、肖秉腾负责铜源村库区周边,肖润贵、戴小将负责幸福村库区周边。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清理,配合市区环保
等相关部门进行水位的监测,水库水质长年保持在III类以上。
3.2制定管理制度
为推动“河长制”工作进程,完善“河长制”实施体制,幸福水库拟起草相关制度方案。
3.2.1河长会议制度
“河长”会议由“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河流所经有关的乡镇村“河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等。
会议原则上每年三月下旬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级“总河湖长”或“副总河湖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会议按程序报请镇级“河长”确定,由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水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由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级“河长”承办。
3.2.2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相关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第二条建立信息专报制度。
(一)专报信息报送方式。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专报信息处理。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责任人或联络人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区河长制办公室对上报信息进行校对及审核。
(三)专报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总河长”、“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区委、区政府的政务信息。主要事项: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2.区级“总河长”、“河长”批办事项;3.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4.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
3.2.3工作督查制度
(一)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河长制”工作镇级督办。
(三)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办工作。
(四)督办主体及对象。督办分为责任单位督办、河长制办公室督办、“河长”督办。
1)责任单位督办。镇级责任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需要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对口下级责任单位。2)河长制办公室督办。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河长”批办事项,涉及责任单位、乡镇需要督办的事项,或责任单位不能有效督办的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镇级责任单位、下级河长制办公室。
3)“河长”督办。“河长”对河长制办公室不能有效督办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
(四)督办分类
1)日常督办。“河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办的事项,主要采取“定期询查”、“工作通报”等形式督办。
2)专项督办。“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督办落实的重大事项,或者县级“总河长”、“河长”批办事项,采取有关县级责任单位抽调专门力量专项督办。
3)重点督办。对河湖保护管理中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主要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重点督办。
3.2.4考核问责制度
为推动单位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协调性原则。“河长制”考核与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
(二)动态性原则。按照“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
(三)权责相应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涉及“河长制”工作综合考核,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考核。
二、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上级河长会议研究
确定。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表彰奖励等。
(二)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方案,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开展考核。
(三)公布考核结果。计算单个指标的分值和综合得分,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分工
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布考核结果。考评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河长制”工作考核,开展“群众满意度”等有关指标统计调查。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方案承担相应工作考核。
3.2.5激励机制
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3.3加强水污染防治
3.3.1排查入河污染源
开展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源调查,摸清入河、入湖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污染,以河道断面整治为抓手,倒逼流域内各地截污控源、促进污染减排,倒逼沿岸企业提高排污标准,倒逼各地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3.3.2对幸福水库水排污口采取措施
幸福水库周边主要为养殖业污染,沿河排污口规模小、范围广,排查整治工作难度大。对于排污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巡查员对幸福水库周边定期进行实地排查,对流入水库内的沟渠进行观察,发现有污水排入河流的沟渠进行登记,且排查其污水源头。
2、调查了解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排放污水需达到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乙级标准B级,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需要进行搬迁、关闭或转产。
3、制定长期有效的监管措施、稳定高效的治理方案、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经济处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行政约谈等手段,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环保意识;增加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处理设施,有效避免生活垃圾污染扩散;减少生活污水直排,设置集中净化设施。3.4推进水生态修复
3.4.1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
(一)以水环境治理“2211”试点工作为重点,深入推
进农村水生态修复。对幸福水库自然村庄、养殖场以及休闲农业企业的污水进行集中治理,配套相关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集中整治污染源、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周边农村水环境治理达标。
(二)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开展以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以新农村、特色小镇和“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为依托,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户用沼气推广力度,切实做到水环境治理工程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3.4.2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工作,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要按照厂网配套,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最高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加强住宅小区排水直接排入雨水管,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健全管护责任
开展疏浚清淤,每2年为一周期,保持水库“三个不减”即:水域面积不减、蓄水能力不减、排涝功能不减。建立和健全水库环境管护责任机制。日常堤岸(至背水坡坡脚止)养护、水面保洁、堤顶公路管护、清除违章搭建及违章开垦等,由区城市防洪管理局负责;河岸(水面以上)两侧绿化
及景观设施等管护由区城管委负责。加强河流污染监管。建立健全环保日常巡查机制,加强区域分界段面的水质监测。
(三)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对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建立水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快速反应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水库水体清洁无黑臭、无蓝藻暴发。
3.5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一是要着力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是加强稻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要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
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从源头上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促进带动全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的实施。
3.6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有序管控
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建立健全城乡垃圾日常收集机制,采取科学方法,切实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城乡(尤其是沿河小区、村庄)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排放。对城乡(尤其是沿河小区、村庄)生活污水排放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第四章保障措施4.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市、区、镇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设立了河长公示牌及投诉电话,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水库的整治目标;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负责库区日常巡査,巡查员,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清理,配合市区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水位的监测,水库水质长年保持在III类以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4.2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水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水库管理保护情况,对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4.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持续的开展水库保护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禁养区,限养区,适度养殖区划定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4.4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大力推广农牧结合、果牧结合、渔牧结合、林牧结合生
态养殖模式,重点扶持发展畜禽粪便加工利用企业,鼓励畜禽粪便加工成生物有机肥还田和沼气发电。4.5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6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水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水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水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水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第3篇5
关于印发《何田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做好何田溪水域管理及生态保护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何田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何田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何田溪为马金溪的一级支流,何田溪总长34.069km,其中何田溪何田段长度23.893km,起点为田畈际岭脚,终点为何田长征自然村和马金横岭底自然村交界处,流经何田乡田畈、陆联、卫枫、丘畈、禾丰、晴村、长池7个行政村。主要支流为池坑溪,黄土窟,柴家溪,连坑底,高升溪,丰坑溪,盘坑,龙坑,黄柿坑(大源头),存坑(方家),鲍坑等。为进一步加大何田溪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改善流域水质,根据《关于做好“河长制”、“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的通知》(开生态办[2014]4号)精神,结合流域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以治水为突破口,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环境为核心,以深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和乡村“八个一”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深化“河长制”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城乡大河小溪治理,重点整治何田溪流域农业污染、生活污染,不断改善沿河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共建生态家园打造国家公园夯实基础。
二、污染现状
(一)工业污染
何田乡境内没有工业,所以不存在工业污染。
(二)生活污染
何田溪流经何田乡7个行政村,目前存在少量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是何田溪流域的主要污染源;经过2014年的努力,目前村庄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入河现象明显改善,但因少数村民垃圾分类等意识淡薄,仍存在零星生活垃圾,生活废水入河的现象。
(三)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
主要来自流域内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农药也给何田溪带来了污染。
三、工作目标
——春节前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3月底前流域河道垃圾治理初见成效;
——7月底前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启动;
——9月底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到位;
——10月底前完成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2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015年底,“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何田溪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鱼欢、人和”的总体要求。
四、工作内容
1、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清理非法围网养殖;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
2、按照“治旧控新”的原则,对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河道采砂等进行重点整治。到2015年底,完成何田溪主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其它农村集中(独立)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沿溪河两侧500米以内的所有生猪养殖(有能繁母猪或存栏生猪3头及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关停转迁任务;
3、完成何田溪主河道沿岸重点村庄及集镇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实行全境全年禁渔制度,各村制定禁渔村规民约,将禁渔制度执行到位。到2015年底,区域内山塘水库生态洁水养殖比例达到100%。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
4、到2015年底,完成何田溪集雨范围内其它禁养区的养殖场(户)关停转迁任务和限养区范围内养殖整治提升工作,推进规模养殖“出村移栏上山”;完成何田溪主河道沿岸其它村庄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村庄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双治工作任务和渔业养殖整治任务;完成何田溪流域内所有垃圾河整治;确保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2月)。
按照“乡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沿河各行政村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内容,集中组织力量特别是社会公众力量,对辖区何田溪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调查的内容是何田溪集雨范围内所有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及河道采砂、渔业养殖和垃圾入河等情况。
乡镇应于2014年12月底前将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报县生态办,要细化行动目标,提出工作措施,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月~12月)。
启动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治理方案,认真组织、真抓实干,2015年3月底前河道垃圾治理初见成效,7月底前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启动,9月底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到位,10月底前完成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12月底前完成沿河机制砂企业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5年底,“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何田溪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鱼欢、人和”的总体要求
1、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以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村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其中河道十天一清理,河岸边无垃圾、堆积物和明显的违章建筑物,河岸两侧树木无附着物,保持河道生态、自然、清洁,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
牵头单位:县农办,责任单位:何田乡
2、开展河道绿化彩化行动
利用今冬明春和3月绿化月对何田溪和沿河行政村绕村河道、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的河道水岸实施绿化彩化,计划绿化美化彩化河道。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绿化委
3、开展“大河小溪”大清洗行动
组织各村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清理非法采制砂;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结合防汛大检查开展河道设障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河道设障专项清理行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4、开展“五禁”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五禁”制度(禁养、禁渔、禁采、禁倒、禁排),全县河道禁止采砂、4月底完善机制砂场布局方案,6月底完成拆除;何田乡全年禁渔,根据县采砂制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关停拆除相应砂场,全流域禁止垃圾入河,全流域禁止污水直排。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5、农村水电责任包干区专项行动
对何田溪上6座电站开展农村水电卫生责任包干区专项行动,要求各电站应保持引水坝上下、前池的水面清洁,打捞起的垃圾(包括本电站可能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临时存放在专门地点,进行适当的方式处理或转运至政府规定的地点,决不允许将垃圾重新排入河道,造成下游电站的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6、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两年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的基本目标要求,2015年计划在何田溪沿河实施1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工程全部完成,主要针对农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杂排水,包括厕所水、厨房炊事水、沐浴水、洗涤水、畜禽养殖水等五大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工程建设基本按照“生态敏感区为先、重点风景区周边村为先、主河道沿线村为先、污染排放重点村为先、治理积极性高的村为先”的时序,兼顾面上平衡,有序推进。要将农户三格式化粪池改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家乐污水排放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重中之重进行实施,同时对厨房炊事水、沐浴水、洗涤水造成的污染要进行规范有效地治理,确保绝大多数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要强化农药化肥使用、病死畜禽等污染的监控和管理,减少面源污染产生。
牵头单位:县农办,责任单位:何田乡
7、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以“双清”、“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为载体,以《开化县畜禽禁养区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依据,对在禁养区内未经审批的生猪养殖生产设施用房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对农民利用自有合法住宅养殖生猪的,要求以户为单位,将生猪存栏数量削减到2头以下,且不饲养能繁母猪,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8、开展何田溪综合治理大巡查行动
以何田溪为主线,每周开展高密度、全覆盖巡查,对督查情况、现场图片、相关河长、联系部门在县水利网上通报,接受公众监督。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何田乡
12、开展整改情况督查行动
实施“临时突击查、一季一督查”、“每季算小账、年底算大帐”的督查考评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查出的综合治理动作不快、问题不改的利用电视台、新闻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在全县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
13、抓示范、样板工程
对何田溪综合治理活动开展示范、样板评选,每村至少排出一条样板河道,对“清三河”工作开展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何田乡
(三)督查考核阶段(2015年1月)。
1、自查自评阶段。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情况组织自查自评,将整治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乡“河长制”办公室。
2、考核验收阶段。乡“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制订整治考核方案,组织现场验收,作为新农村建设、五水共治等相关工作考核依据,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村两级要高度重视,把何田溪综合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治理资金,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治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何田溪综合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涉及广、难度大。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张贴横幅、发送短信和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河道整治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保护清洁河道的意识。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何田溪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河道整治的重大举措和先进典型,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不积极进行污染整治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在全乡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河道整治各项工作的完成。
(三)密切配合,强化考核。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同步推进各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要牵头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条线督查工作,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
(四)长效管理,确保实效。何田溪综合治理后的长效管理是巩固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自查,建立工作台账,要完善和强化“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换水调水方案、排污口出水水质动态监测、水生动植物定期打捞、河岸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管理到位。
第9篇6
园区内河“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6年5月26日
一、河道概况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四、整治措施
五、整治工作计划
六、整治保障措施
七、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道概况
园区内河,起点位于灵溪镇后蔡村,终点为灵溪镇河头,河道总长4.62公里,工业园区范围内经过后蔡村、前蔡村、塘下村、横支村、华山村和塔里村。为镇级河道。
县工业园区副主任、镇级河长:施成义,联络员:林世埕。
河道警长:温怀进。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河长团队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1、荷花浮萍较多。因正值水生物生长旺季,保洁公司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产生浮萍大量繁殖蔓延。
2、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沿线居住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时有发生。
3、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
4、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全覆盖。工业园区现在正处于大建设的阶段,目前河流所在村还没有完全建设到位,局部村落拆迁政策没有处理完全,使得本该拆迁建设的区域发展滞后。
5、存在畜禽养殖场。塘北路和内河交叉口处有一处住户,存在散养猪鸭的迹象。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五水共治”行动和“清三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灵溪镇“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完成排摸调查阶段,5月份对调查的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对策研究。2016年底力争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及焚烧、堆放点。
2.全面推进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16年底整治到位.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整治措施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清三河”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河道沿岸10m范围内)。
(三)全面推进沿河治理建设。加快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2016年底前完成800米的河道清淤。
五、整治工作计划
1.垃圾清理:2016.6.10~2016.6.302.河岸违章拆除:2016.6.30~2016.8.313.800米河道清淤:2016.6.30~2016.8.314.畜禽养殖场整治:2016.6.30~2016.9.30
六、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中平桥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环保、两违、农办、水利、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为成员单位。社区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书记、主任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落实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驻村干部进行约谈。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通过县政府补助,镇政府出资,沿河村集资等形式,为整治直宜河筹集资金。镇纪委、镇财政局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农业、等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七、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建筑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筑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建筑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建筑的执法力度,加大违法建筑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建筑行为。深入推进涉河拆违控违工作,健全违法建设防控长效机制,探索实践行之有效的控违拆违措施。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为管网顺利建设创造条件,保证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第11篇7
东一井办发﹝2016﹞3号
关于印发《东一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
《东一井煤矿环境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工作方案》已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现印发煤矿各部门,请认真贯彻落实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2016年5月20日
主题词:环境综合整治分工机构方案通知
报送:盘县淤泥乡环保站
报送:公司领导、公司办公室。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2016年5月20日印发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环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淤泥乡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淤泥乡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整治“一矿(厂)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淤府通【2016】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煤矿环境整治“一矿一策”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手段解决煤矿环境。强化法制环境,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煤矿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近期目标(2016年5月—2016年11月):按照“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从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管理入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矿一策”管理措施,以矿区“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建设工作为重点,全面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子平副组长:刘志豪(分管)
成员:李所根
瞿州青
苏乐
瞿春宇
刘时旺
张文明
余志友
王维进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刘志豪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煤矿环境整治管理、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三)
1、组织制定煤矿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工作任务;
2、指导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考核、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执行情况;
5、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整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协调各成员按照计划,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3、定期检查和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履职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煤矿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煤矿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年度整治计划,安排专项整治经费,依法有序开展煤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认真完成各级领导下发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矿区道路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
1、煤矿尽快完成道路硬化建设。组织专人随时对矿区道路上的浮煤、泥煤、矸石、垃圾、砂石等进行清扫、洒水降尘,确保矿区道路周边环境得以有效改善。
2、加强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车身及轮胎冲洗,未覆盖等破坏环境等行为的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煤矿矿级公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
1、确保2015年底新建的300立方/小时的井下水处理系统与120立方/小时的生活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24小时专人值班作业,常态化检修维护,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两套系统运行可靠。
2、加强储煤场的管理。
3、2016年11月30前,由综治办牵头,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对储煤场、防尘、喷淋等环保设施进行整改完善。煤矿必须按照《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规定,按照绿化部门要求自行绿化,争取煤矿生活区、办公区绿化率达35%以上。
(三)严格落实矿区范围内环境治理工作
1、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矿区环境管理,严格按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划分,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计划,做好矿区“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规划和建设,同时,严格要求落实“三废(废气、废水、废渣)”处理规定,对不达标的采取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改等措施,促进煤矿达到清洁文明生产的要求。
2、煤矿应将文明生产和地面环境建设作为质量标准化达标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抓好落实。
四、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安排
(一)安排动员阶段(2016年5月20日—5月22日)。组建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具体要求: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业主了解和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力支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煤矿必须成立整治机构、建章立制、资金保障等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后实施。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0日—2016年11月30日)
1、清理煤矸石堆放场(点)、储煤场(点)。5月25日前煤矿对储煤场、煤矸石堆放场进行清理、规整、绿化。
(1)资金:5.0万元(2)现场负责人:王子平(3)项目负责人:刘志豪
(4)整改期限:2016年5月——2016年6月8日前
2、煤矿现已安装洗车设备,5月20日开始,凡来煤矿拉煤车辆进出必须进行冲洗干净后再出煤矿。6月18日新建进出车辆自动洗车槽,竣工后所有出入车辆一律经过洗车槽,煤矿门口警务室必须严格检查,对不冲洗的车辆,不准开运出煤矿。(1)资金:10.0万元(2)现场负责人:瞿州青(3)项目负责人:刘志豪
(4)整改期限:2016年6月——2016年5月28日前
3、按环保要求新建一座100m3/h新井口场地水收集池。(1)资金:10.0万元(2)现场负责人:刘时旺(3)项目负责人:刘志豪
(4)整改期限:2016年6月——2016年7月1日前
4、矿建储煤场大棚施工。按开采方案设计对原煤场封闭式煤仓待新的补充方案由贵州省煤炭主管部门批复后按设计进行正规施工。
(1)资金:500.0万元(2)现场负责人:待定(3)项目负责人:待定
(4)计划建设期限:2017年3月21日——2017年11月
5、开挖煤矿矿路截污沟1条,截污沟施工完成后,可有效控制出矿车辆携带污泥积水。
(1)资金:2.0万元(2)现场负责人:王维进(3)项目负责人:刘志豪
(4)整改期限:2016年6月1日——7月10日前
8、矿区大门口、风井绞车房局部段路面硬化,按要求对净收集池周边局部段进行硬化,矿路硬化后,从矿区大门口至岩博公路交叉按县领导与环保局要求在公路边上加高10公分混凝土挡水墙,防止公路水流入苏座小河。
(1)资金:2.0万元(2)现场负责人:王维进(3)项目负责人:刘志豪
(4)整改期限:2016年6月20日——7月10日前
9、雨污分离,按实际要求,对雨水、污水进行分离,计划安装Ø50mm排水管700m,三台地面排污泵3.7KW/H两台、2.2KW/H一台且有备用水泵。该工程完工后,可有效控制雨污水流入苏座小河。
(1)资金:15.0万元(2)现场负责人:刘时旺(3)项目负责人:刘志豪
(4)整改期限:2016年6月20日——7月22日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20日—2016年11月30日)
煤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煤矿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资料建档,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综合整治工作验收要求
(一)煤矿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指派工作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落到实处。
(二)煤矸石场、储煤场清理,必须按标准、乡政府要求进行,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制定日常监管制度,把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充分利用条幅、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意义,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四)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必须把环境保护做为煤矿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各类破坏环境事故的行为。
(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与煤矿各单位、科室签订环境保护责任制,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科室或个人进行奖励,反之将进行处罚和通报。
六、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1、针对此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煤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煤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落实上扎实、措施上得力。
2、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根据淤府通【2016】65号)文件要求,煤矿对照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检查认真落实、不留死角。
3、狠抓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本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在日常工作中由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科室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各单位把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建章建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5、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煤矿特别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坚持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现场管理监督到位,真正消除各类隐患、杜绝各种违章。
6、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煤矿对各级干部、各部门单位,严格按所制定环境综合整治责任追究和查处制度进行。凡是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敷衍推诿出现失职、渎职的行为,造成环境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我矿环境整治方案的有序执行,全面改观矿区文明卫生面貌。
第1篇8
某市“一河一策”方案
近日已经完成“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这将打破过去行政区划治理的模式,对河湖进行全流域系统治理。
跨界河流污染一直是制约水环境治理的瓶颈问题。推行河长制有利于这个难点问题的解决,河长制考核中也明确,跨界河流出问题,两边都要受到处罚,问题双向考核,责任双向落实。
现在通过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将对每条河流明确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推进河湖治理的时间阶段、方法措施等。下一阶段,将结合每条河流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流域性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发生上游污染影响下游治理成果的问题。
当前,影响本市水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向河道内偷倒垃圾渣土以及违法建设等问题,且多发生在行政区划交界处。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1号总河长令签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清河行动”,7月中旬至11月底是清河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将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建设及非法入河排污口治理等危害水生态问题。
针对行政区划河湖治理中的难点问题,本市还实施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在全市境内区与区交界处河段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当断面水污染物超过考核标准时,上游区政府应缴纳补偿金。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根据水质达标情况,核算跨界断面补偿金。上游区政府缴纳的补偿金将用于下游区政府和全市的水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已跨区整合资金约32亿元。
此外,今年本市计划安排8000万元奖补资金,按照考核得分情况,采取加权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各区河长制工作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将专款用于各区开展河长制工作,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
第8篇9
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编制方案评审会议讲话稿
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众所周知,为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了河长制,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而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是推行河长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做到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流水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才能彻底解决环境问题,恢复自然生态。
我市根据《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相关规划,以6条河流和13座中小型水库为对象,由中标单位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承担编制实施工作,逐步开展荥阳市一河(库)一策工作。
编制单位要深入了解各个河流水库的管理保护现状和河流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水资源保护目标、水域岸线管护目标、水污染防治目标、水环境治理目标、水生态修复目标,结合相关规划,在各级河长的具体领导下,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明确各项措施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落实管理保护责任,作出具体保护措施。
希望我们的专家组秉承科学和严谨的态度,认真评审一河一策方案,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各参会单位也要积极地献言献策,结合自身实际,提出自己的看法,为完善一河一策方案添砖添瓦,希望编制单位认真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尽早修改和完善方案,尽早落实。最后,预祝荥阳市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方案评审会议圆满完成。
第12篇10
色卫字(2011)55号
2011年色河铺镇卫生院
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根据山阳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院决定从2011年5月起到12月,在全镇卫生系统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以下简称“三好一满意”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色河铺镇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合理安排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3、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4、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积极探索适合县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手术安全核对和分级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医疗质量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大力推行单病种付费,认真落实《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扎实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引导病人合理就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在全镇深入开展医务人员临床基本技能、院前急救技能、临床检验技能、医院感染控制技能培训,提高医疗队伍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基本技能。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管理。完善医德医风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大力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全面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务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2011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阶段(5至7月)。镇卫生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对全镇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查找问题阶段(8至10月)。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11至12月)。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单位管理水平,建立起促进卫生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推进一河一策工作汇报
一人一策工作汇报
一企一策讲话稿
一点一策活动方案(共9篇)
一户一策工作汇报材料部门
第6篇11
消除空壳村“一村一策”
实施方案
兴仁县第六中学消除空壳村“一村一策”实施方案
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结合我校帮扶的五峰村实施三年内消除“空壳村”,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一步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经校党支部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结合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特别是县委提出的同步小康工作要求,以支部是堡垒、党员是先锋、产业是支撑、富民是关键、小康是目标为行动指南,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从转变观念、广辟财源、加强管理、完善体制入手,充分调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提高村级党组织办实事的能力与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加强对现有两个村进行跟踪指导、管理,总结经验,对7个村进行摸底,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督促其抓紧落实,尝试以村支两委为带路人,辐射周边群众的集体经济模式,努力确保在2017年低,全面消除五峰村“空壳村”。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主要措施
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兴仁县第六中学安排派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第一支书深入各村,深入细致的做好前期摸排工作,帮助理清各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
由校支部牵头,采取村+合作社的模式,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监督小组,以帮扶资金为基本股金,入股本地的果蔬种植合作社。产生的效益用于帮助农户进行种植及其他公益事业。
四、强化监管,加强领导
1、高度重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来抓,认真分析本村实际情况,坚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一村一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调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2、搞好协调服务。各部门都要关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手续办理、审批等各个环节提供一切便利,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全力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搞好指导协调。校派驻村干部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多种方式帮助集体经济薄弱村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
3、强化督查考核。要求驻村工作组、第一支书,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强烈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在依靠帮扶资金的同时,要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和监督小组,成员不得交叉。每半年要对账务进行公开,并将相关情况报镇民生项目工作室备案。同时,进一步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以此作为衡量驻村工作组、村党组织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级考核体系,实行奖励制度。
第5篇12
宝兴县灯笼沟河一河一策管
理
保
护
方
案
编制单位:宝兴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方案编制背景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雅安市市委、市政府印发《雅安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宝兴县委、县政府印发《宝兴县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背景。编制范围、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编制范围
本方案编制范围:青衣江流域支流灯笼沟河范围。
2.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修复水生态为重点,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工作方案和推进实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2.3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4编制依据
2.4.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4)《清洁生产促进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8)《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9)《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4.2相关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92-2002)(5)《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6)《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8)《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232号)(9)《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711号)(10)《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技术指南》(环办〔2014〕111号)(11)《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4.3地方相关规划
(1)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2)雅安市委、市政府印发《雅安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3)宝兴县委、县政府印发《宝兴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4)宝兴县委、县政府印发《宝兴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5)《四川省水功能区划》
(6)《宝兴县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7)《宝兴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中)
(8)《宝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9)宝兴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10)宝兴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11)雅安市2015年水资源公报(12)宝兴县2016年统计年鉴(13)《宝兴县河流名录河长信息表》
(14)《宝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送审)(15)《全方位绿美宝兴规划(2016-2020年)》
(16)《宝兴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7年-2022年)》(送审)(17)《宝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送审)
(18)《宝兴县环境保护局宝兴河流域地表水监测(2014-2017年)》河流管理保护目标
3.1规划期
本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期4年,至2020年止。
3.2总体目标
以全面改善河湖水环境,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总目标。
3.2.1水资源保护
量化“三条红线指标”,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流域水质水量监测系统;完成灯笼沟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建设;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完善监督考核体系。
3.2.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启动灯笼沟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灯笼沟河管理范围划定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做好划界工作勘察、测绘等器具准备和标志界桩等物质准备工作,落实工作经费。规范采矿开采等行为,清理岸线垃圾,提高岸
线植被覆盖率,确保水域岸线河势稳定。加强宣传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预警应急预案。
3.2.3水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宝兴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青衣江流域支流灯笼沟河综合整治。科学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河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的环评管理和排污监管,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对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强化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监管,排放达到灯笼沟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2.4水环境治理
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每月定期发布灯笼沟河水环境质量及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并通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以流域为单位,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为支撑,加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流治理及良好水体保护;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每年2次,主要就水资源重要性、节约用水、保护植被、涵养水源、依法治水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3.2.5水生态修复
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水土保持建设:加大财政对水土保持防治投入力度,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河流生态保护: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涉鱼生态补偿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强化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
3.2.6执法监督
完善地方工作制度,健全河道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的人员、资金、装配。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严格的水环境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加强监督考核体系建设。
3.3具体指标
3.3.1水资源保护目标
(1)量化“三条红线”。根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量化“三条红线指标”,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2)建立灯笼沟河两岸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到2017年末,完成灯笼沟河两岸入河入河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加强排污监督。
(3)加强水源地保护。协助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3.3.2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联合相关单位2020年底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确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河道岸线管理目标;完成河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建立流域基本信息数据库。
(2)确保流域常年无漂浮物;防洪建设进一步完善;岸线垃圾完成清理,岸线绿化率达80%以上;规范灯笼沟河岸线采砂等行为,确保水域岸线河势稳定。
(3)落实库区岸线防治责任主体,加强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预警应急预案。
3.3.3水污染防治
(1)落实水污染行动计划,实施严格污染河流综合整治。(2)工企业防治: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3)城镇生活防治: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4)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全覆盖化;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快农业高效节水体系建设,加强畜禽污染防治。
(5)环境监管能力: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落实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制定水质改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3.3.4加强水环境治理
(1)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每月定期发布灯笼沟河水环境质量及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并通报县河长制办公室。
(2)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以流域为单位,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为支撑,加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流治理及良好水体保护。
(3)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每年2次,主要就水资源重要性、节约用水、保护植被、涵养水源、依法治水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3.3.5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土保持建设,①加大财政对水土保持防治投入力度;②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④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河流生态保护。①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②涉鱼生态补偿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①强化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②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
3.3.6加强执法监督
2017年底,完善地方工作制度,健全河道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的人员、资金、装配。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常规联合执法每月至少1次。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加强监督考核体系建设。灯笼沟河现状调查评价及问题分析
4.1流域概况
4.1.1地理位置
灯笼沟河位于宝兴县永富乡中岗村,离县城46公里,河道总长约30多公里,流域面积约68.3平方公里,河口流量约2.53立方米/秒,宝康公路穿越此地,现情况良好,无黑臭现象,无污染直排现象,水质清澈见底。
4.2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按照“村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沿河各镇、村根据工作目标和内容,集中组织力量特别是社会公众力量,完成对辖区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调查的内容是集雨范围内所有工企业排污口、城市生活污染、农业畜禽养
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河道采砂、渔业养殖和垃圾入河、水域行洪障碍、堤岸损毁、河底淤积情况、河面垃圾、绿化破坏、沿岸违建、滩涂用占地情况、其它有关问题等情况。镇村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针对问题提出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四张清单”要根据本条河流实际问题编制,不能闭门造车。
灯笼沟河主要是流经明礼乡村民聚居区,河道功能主要是泄洪、发电、和解决人民群众生活。通过从灯笼沟河沿线的调查走访及查看资料,灯笼沟河的基本情况有:①河道生态流量不足,存在断流情况。河流管理保护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
5.1水资源保护措施
5.1.1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制度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谁最远管理制度的意见》(川府发【2014】31号)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监测预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2)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39号),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节水型城市建设考核,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加快推进工业节水。积极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在城区推广生活污水再生水。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3)完善水功能区划分,加强水功能水质监测,确定区域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水功能区划,依法划定水功能区,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实行分级分类,并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逐年提高监测覆盖率,开展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见,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4)按照《宝兴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虑办法》严格落实好水资源管理责任制,5.1.2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
(1)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依据。
(2)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
5.2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5.2.1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与防治
(1)明确打捞流域漂浮物责任主体,加大打捞力度。建立河段漂浮物管理制度,各乡镇分段负责,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定期打捞,还流域一片青山绿水。
(2)加强岸线防洪建设。根据《雅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拟建项目表》规划,针对锅巴岩段加强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锅巴岩段两岸防洪条件,严格涉河和临河项目规划审批,高效配置岸线资源。
(3)岸线垃圾种类多。全面清除岸线垃圾,加强岸线绿化建设和水土保持保持建设。
(4)严禁非法采砂、电鱼活动。开展河岸定期巡视,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5)落实河道干流已建码头、桥梁责任范围、责任主体,加强管理。(7)依法对侵占河道建筑物监督排查,对重点突出问题处进行依法拆除。
5.2.2加强库区岸线防治
落实库区岸线防治责任主体,加强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预警应急预案。
5.3加强水污染防治
本方案从梅里川段流域综合整治、工企业防治、水环境监管防治等方面进行水污染防治。
5.3.1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落实宝兴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梅里川流域综合整治。科学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河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的环评管理和排污监管,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对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
5.3.2工企业污染防治
(1)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完善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2018年底前工业企业完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工业企业建立污染源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排污状况。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釆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
(2)实施不达标企业“红黄牌”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企业守法承诺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实施环境信用红、黄牌分类管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2017年起,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达标率并逐年提高、落实到位。2020年底,工业固废处置与综合利用率达到95%。
(3)加快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依法予以关闭。
5.3.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完善镇环保机构能力建设,加强镇基层环保执法力量,逐步提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染源现场检查的技能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的能力。
(2)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结合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经济发展和污染排放状况,围绕区域排污限值确定、监管、效果评估等关键内容,开展和推进区域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核定区域排放限值,制定污染源减排方案。
(3)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
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提高环评等行政审批效率,严肃查处相关领域的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加强水环境治理
5.4.1加强水环境治理通报
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
5.4.2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强度
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确保河流良好水体保护。
5.4.3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每年2次,主要就水资源重要性、节约用水、保护植被、涵养水源、依法治水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5.5加强水生态修复
5.5.1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1)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违法行为和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坚决查处。
(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4)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5.5.2加强河流生态保护
(1)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开展河流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河流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实施河道绿化工程和河流滨岸生态拦截工程。
5.5.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
(1)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防护林,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河流森林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屏障。
5.5.4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
按照《雅安市水务局、雅安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雅水发[2017]88号)通知要求,完善水电站下泄流量措施和监督。
(1)采取工程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下泄
灯笼沟河流域上共有电站2个(不包括在建和废弃电站),开展了环评的水电站按照环评批复方案确定下泄生态流量,对于未开展环评的电站,因各电站取水方式不同,对各电站采取的工程措施有所差别。针对闸坝式取水电站,按不低于各电站河道多年平均流量10%下泄生态流量的标准计算孔口开度,并在闸门槽内按计算出的孔口开度加门槽垫块,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针对其他方式取水的电站,按不低于各电站河道多年平均流量10%下泄生态流量的标准,采取大坝开孔或降低沉砂池侧溢堰高度等型式,确保电站生态流量的下泄。
(2)完善整改措施确保生态流量接受监督
全乡所有电站除采取工程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下泄外,还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下泄实行规范化管理:
1、竖立标识标牌,公开电站取水信息
各电站在厂房内、取水口分别设立公示牌,对电站取用水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包括电站名称、取水来源、取水流量、装机规模、下泄生态流量数据、责任人、举报监督电话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完成生态流量下泄实时监控设备的安装
对已安装生态流量视频监控设备的电站加装水位仪或者流量仪,并连接到水务局监控平台。其余电站按照《雅安市水务局、雅安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雅水发[2017]88号文)要求,必须完善下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水位仪、流量计、视频监控选一)建设,按要求有效接入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控设施的长期可靠运行。对联网难度大,不能将监控资料上传的电站,必须自行保留监控资料一个月备查。
3、按规定完善取水许可资料
2002年5月1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实施之前建设的水电站须填写《取水许可证登记表》进行登记。办法实施之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水电站应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通过审查。对于部分水电站存在“一证两站”的情况,须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做到“一证一站”。
(3)对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管理措施
1、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除拦河建筑物所在河段外,还造成了其它脱减水河段的电站,列入监管范围。
2、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各电站所在乡(镇)、村、组需指定监控人员,及时向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反应各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违规情况,以便于对违规电站及时进行查处。
3、进一步明确监控措施。由于监管技术条件的限制,根据水电站所在的河流、电站装机、取水方式和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结合取水河段重要性,各电站必须按照(雅水发[2017]88号文)要求拟定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取水口改造、视频监测设施安装、公示牌竖立),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书面报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取水口整改、视频监测设备的安装、取水资料的公示等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工作报告(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资料)报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
4、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由于河流管理的复杂性,在运用科技监管手段的同时,要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加强取水对象的取用水管理,检查各电站坝址处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发生异常变化。对生态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整改措施不力的水电站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电站,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6加强执法监督
5.6.1完善地方工作制度
完善地方工作制度,健全河道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的人员、资金、装配。
5.6.2健全监督执法机制
(1)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严格的水环境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常规联合执法每月至少1次
(2)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3)将河道管理目标纳入年终考核计划。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考核
6.1加强水资源保护
6.1.1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三条红线”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注: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同时承担牵头联络责任,下同)
(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核:(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文新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6.1.2入江排污口管理
(1)入江排污口信息台账建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沿河乡镇)
(2)排污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沿河乡镇)
6.1.3水源地保护
(1)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化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2)完善水源地名录表,加强在线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6.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6.2.1加强水域岸线划定工作
(1)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水土保持防治范围划定:(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6.2.2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与防治
(1)漂浮物清理:(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2)防洪减灾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3)岸线垃圾清理:(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4)非法采砂电鱼活动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5)河道干流已建码头、桥梁管理机构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6)侵占河道建筑物监督排查拆除:(责任单位:河长办、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沿河乡镇)。
6.2.3加强库区岸线防治
库区岸线防治:(责任单位:河长办、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沿河乡镇)
6.3加强水污染防治
本方案从河流综合整治、工企业防治、城镇生活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管防治五方面进行水污染防治。
6.3.1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严格污染河流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6.3.2工企业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实施不达标企业“红黄牌”管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3)加快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4)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期达标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6.3.4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1)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2)加强畜禽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6.3.5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1)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城管局、沿河乡镇)。
(3)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
(4)加大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城管局、沿河乡镇)。
6.4加强水环境治理
6.4.1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
(1)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6.4.2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
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
6.4.3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
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文新广局)
6.5加强水生态修复
6.5.1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1)财政投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2)预防监督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政府督查室、沿河乡镇)
(3)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4)水保宣传:(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
6.5.2加强河流生态保护
(1)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涉河乡镇)
(2)生态补偿:(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6.5.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
(1)强化涉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
(2)构建生态屏障:(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
6.6加强监督执法
6.6.1完善地方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委法规室、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河长制领导小组、总河长办、河长制办公室)
6.6.2健全监督执法机制
(1)联合执法:(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沿河乡镇)
(2)打击涉河违法:(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沿河乡镇)。
6.6.3监督考核
(1)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县政府目督办、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沿河乡镇)
(2)监督体系:(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沿河乡镇)保障措施
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出征”,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保护技术和管理规范体系;落实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健全多部门、常态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促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密切配合。
牵头单位:宝兴县河长制办公室;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城管局、宝兴县9个乡镇。
7.1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河长的领导体系,落实各级河长制工作机构、编制、人员。按照“先构建、后完善;先实施、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县、镇、村三级同步开展河长制各项推进工作,做到工作重心下沉、力量下移,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前沿作用,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
7.2建立工作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巡查督导督办制度、验收制度、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流管理情况。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7.3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多层次投入,广泛利用社会各界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灯笼沟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融资机制。县财政加大对灯笼沟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投入,按照灯笼沟河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表,安排地方自筹专项资金。农业、林业、水务、住建、卫生、环保等县级相关部门应及时跟踪研究国家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积极向国家、省、市申报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7.4加强项目监管
实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标责任制、招标制、审计核查制以及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督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是项目实施主体,确定业主负责制。严格项目招投标工作,保证施工质量,项目建成后及时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相关文件、资料和有效票据的管理。
健全水污染防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河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7.5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发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部门要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加强宣传引导;要抓好组织河流管理进学校、进课堂宣传教育活动。在灯笼沟河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水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栏、警示标语;开展环境保护知识进乡镇入住户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流域内乡镇居民和沿河村民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自觉保护环境、共同参与灯笼沟河流域治理的良好氛围。
7.6强化社会监督
为企业、公众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全程参与重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多渠道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限期办理、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建立举报人奖励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非政府组织参与河库管理保护。加强门户网站投诉信箱、环保投诉热线、阳光政务热线、来信来访等受理工作,认真办理群众对河库管理保护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生态文明志愿者、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适时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第三方评估。
7.7严格考核问责
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专项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规定,完善河长制问责机制,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