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起入学登记!年山西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发布(整理6篇)

daniel 0 2024-06-10

学区划分


(一)划分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小学)划分学区范围,并予公布。

(二)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区教育局可根据本地区2023年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对学区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三)划分办法。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得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四)征求意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小学召开小学学区划分调整征求意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公布。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小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其他工作


(一)均衡编班

2023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二)注册学籍

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小学校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

(三)随班就读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四)特殊教育

小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招生与本区其他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报名登记


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安排详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7号)。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认真研究制定各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编班,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坚决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应入尽入。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小店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招生结束后,对未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疑似辍学处理。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通过过程性记录有效遏制借读现象,切实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教育生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入学条件、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有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五)严格执纪问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9号)。加大属地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作用,派驻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派驻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管辖机关备案,严禁学校虚假宣传。区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全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23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5日前:出台小店区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7月8日:公布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四、7月15日—7月16日:整理小学入学网上登记数据。

五、7月17日—7月29日: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7月17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2.7月18日—7月19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7月20日—7月21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7月22日—7月29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六、8月5日:全市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8月26日:组织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附件2:2023年小店区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3: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工作体制


2023年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在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开始前,按照全市的统一时间和要求,区教育局通过“小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小学校在学校门口、社区通过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办法。各学校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附近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安排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二)入学登记

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8:00至7月14日18:00。具体办法详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7号)。

(三)入学审核

各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

(四)资格审查

入学审核期间,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人员,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小学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通知入学

各小学校要按照统一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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