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的前提(6篇)

daniel 0 2025-10-31

商品经济的前提篇1

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工商分局

名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的信誉和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而且是一个城市、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的象征。**区作为**市中心城区,要牢牢抓住名牌战略这个牛鼻子,鼓励、扶持不同所有制企业,通过培育市场,开拓发展名优产品和名牌商标,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鲁中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

一、从振兴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争创知名商标,实施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

今年**区委工作会议提出了“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为**区企业描绘了高速度发展的美好蓝图。这一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区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和企业集团,带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带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提高我区产品的竞争力。一个地区如果拥有自己的名牌企业或者名牌产品,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常处于有利地位。而名牌的背后是质量,质量兴业、质量兴牌。在适应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狠抓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设计创新,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步。争创名牌产品要与科技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当今世界名牌无不是高科技与现代管理相结合的产物,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是确保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名牌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

(二)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群众消费信心,带动国内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假冒伪劣使人民群众缺乏购物的安全感,我们要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告诉广大消费者,哪些产品是好产品,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提高群众的消费信心,带动国内的需求,拉动经济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达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按牌购物、认牌消费在整个消费行为中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在这一发展趋势面前,任何一家企业如果想引导消费潮流,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都必须进一步树立起品牌意识,以大力发展争创驰名商标这一最具代表性的创建名牌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三)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名目繁多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评选活动,增加了企业负担,于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实施名牌战略,开展名牌产品评价活动,开正门、堵邪门,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将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负担,规范社会评价活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

(四)争创驰名商标,实施名牌战略是发展壮大民族工业,适应国际竞争的客观需要。名牌是民族产业精华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和地方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没有名牌的经济,很难说是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具有很强竞争力的经济。没有足够的名牌,就很难自立于市场经济之林。通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创造出一批能够经受激烈商战考验,有实力与国外品牌竞争,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名牌产品,是提高地区的综合实力,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目前我区品牌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我区商标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截至目前,累计注册商标700多件,并拥有2件驰名商标和12件**省著名商标,虽然在全市范围居领先地位,但同全国经济发达地区比起来还有待提高。企业有品无牌,有牌不响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注册商标总数和驰名商标数量少。**区注册商标总数和注册商标增长速度,都大大落后于沿海、南方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有些企业投产几年了,其产品既无牌子,更谈不上注册;还有些企业长期使用未注册商标,许多企业还停留在靠产品开发市场,而不注重以商标(名牌)去拓展市场。

(二)企业商标权流失现象严重。不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和注册事项变更,都可能造成商标权的丧失。企业改制中的商标权丧失现象是比较严重的。有些企业主管部门不将商标这一无形资产作价与有形资产一同改制,在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允许改制后的企业无偿使用原商标,导致商标权的实际丧失和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

(三)企业商标自我保护能力薄弱。商标一经注册,即受到法律保护。但目前为数不少的企业面对商标被他人假冒或是盲然不知,或是听之任之,或是防范无方。如中山区的一个企业的产品被假冒后,该厂却无动于衷,结果在工商局主动找上门来,才协助调查。

(四)创名牌信心不足。我们通常讲的商标战略、名牌战略、说到底就是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有的企业自己有商标,但不精心培养,甚至长期搁置不用,却热衷于使用他人商标。有偿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弊端是很多的,被许可人无论怎样精心培育商标信誉,到头来只能为他人做嫁衣裳。企业商标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商标知识缺乏,商标法律观念不强。

三、认清形势,树立强烈的争创意识,进一步加大名牌战略实施力度

名牌战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名牌的创造、宣传、保护和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名牌创造,企业是主体,广大民营企业家首先要树立强烈的名牌意识,树立让自身产品和企业响遍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雄心壮志,坚强决心和自信心。

(一)从实际出发,制定明确的战略规划。企业是实施名牌战略的主体,是名牌产品的设计者、生产者和推广者。实施名牌战略,是企业整个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产品特点、市场状况和竞争对象等特点,制定一个适合本企业发展的切实可行的商标战略。对一般企业来讲,在搞好商标注册的基础上,首先要确定争创著名商标的发展战略,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相应的商标运用策略。而已经创立出著名商标的企业则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争创驰名商标的发展战略,并为此而努力奋斗。要善于引进外来智力,加强与策划公司、专家的交流合作,找准定位,科学策划,扩大宣传,打造强势品牌。

(二)精心组织,通过资本运作和规模经营,实现名牌的低成本扩张。规模经营是名牌长盛不衰的要素之一,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实施名牌扩张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需。一是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核心和龙头,以资产为纽带,采取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吸纳一批相关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壮大名牌产品企业实力。二是大力实施股份制改造,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壮大自己。三是发挥名牌企业的品牌、技术管理优势,利用无形资产实施重组扩张。四是实行强强联合,把规模相对较小,生产同类名优产品的企业联合起来,选择其中品牌实力最强,发展潜力最大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培育和发展。创出大产品,大名牌。五是把老牌发展成名牌。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外资嫁接壮大自身创名牌,也可将老牌交由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的企业经营,让老牌重现辉煌。六是利用外资创名牌。途径各异而目的相同,都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塑造并保持自己的强势品牌。

(三)加大宣传攻势,树立长远目标,不断增加广告投入。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是推进名牌战略实施的两翼,缺一不可。商品品牌知名度并非与生俱来,虽然上乘的商品质量是品牌信誉与名气的基础,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再好的商品,若不进行广告宣传,或宣传力度不够,将难以吸引消费者,更难以成为有口皆碑的名牌。因此,企业应树立长远发展目标,增加广告投放,正确运用广告手段开拓市场,扩大影响,以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四)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推动。实施名牌战略是政府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名牌产品特别是名牌产品群体的形成,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二是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三是加大投入,搞好配套。设立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名牌企业。四是加大能源、交通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为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发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大力引导扶持各类广告会展业,为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搭建充分展示自身的社会舞台。

四、充分发挥商标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努力为企业争创名牌商标创造良好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的商标主管机关,加强商标管理,努力为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是责无旁贷、义无反顾的光荣责任。工商部门要以红盾帮扶工程为契机,与企业密切合作,大力推进企业品牌战略工程。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商标法制宣传普及工作。通过与新闻界、企业界的联系,广泛开展以实施名牌战略,争创驰名商标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和企业争创意识,为我区名牌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在商标发展战略上,要避实就虚,发挥拳头产品的优势,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争创驰名商标的路子。总结2家龙头企业创立驰名商标的成功经验,下一步在全面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再选择3至5个信誉高、产品市场份额大,在全国同行业中有明显优势和较高影响力的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力争在新的一年中,我区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上有新的突破。

(三)继续加强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过程中的商标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紧紧围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从扶持引导,规范培育的角度,着力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攻坚阶段商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企业改革、发展排忧解难。要深入企业,对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提前介入、动态跟踪、事后补救等措施,帮助企业提高商标资产效益,避免企业在改制、重组、合并、破产过程中出现无形资产的闲置和流失。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商标的违法活动,维护商标使用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对市场的监督检查,重视企业投诉,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非法印制销售商标标识的行为,都要及时立案,依照《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严加查处。对假冒侵权严重的地区和市场,要集中力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假冒商标的猖獗势头。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努力提高打假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和企业联合办案的力度,充分发挥知名商品保护网络功能,进一步加强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密切协作,充分运用商标办案协作网络和商标保护网络的优势,拓宽对我区驰名、著名商标保护的力度,促进我区名牌产品在全国各地市场的流通。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体制优势,建立健全的工商管理内部商标办案目标责任制,提高办案的质量和结案率。要密切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配合,对触犯刑律的,积极争取他们提前介入,快速侦破假冒违法案件。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宣传媒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力。

商品经济的前提篇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大陆,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但是要探索中国改革开放路径的选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建立的渊源,不能不回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所经历的曲折道路,以及其间对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探索的历史。

(一)改革开放以前

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经济理论上,就是以“苏联范式”为基础。这种经济理论的生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逐步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它只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忽视了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分析和设想作为惟一的理论来源,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排斥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经济范畴、机制和规律。其三,它排斥和否定社会经济运动的一般性,把一些本来是现代市场经济共有的东西归结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割断了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对近现代经济史研究有直接影响。其四,它从生产关系出发研究生产关系,使研究概念化和抽象化。在理论体系上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推论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且引伸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而这些推论和引伸,都是为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这个宗旨服务的。这样,在客观上,它就难以对社会生产实践产生有益的和有效的指导作用。(注: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光明日报》1999年10月1日)。)

在改革开放以前,关于商品流通与市场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一种商品经济?对此,理论界曾进行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56年党的前后在“以苏为鉴”的思想指导下展开的;第二次是1959年在总结“”历史教训的背景下,围绕对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再次展开的。在粉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讨论。

前两次讨论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大致有三种:

1.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

虽然当时学术界一致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但由于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交换关系,学术界在认识上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商品形式说。如王思华认为:“调拨物资是国营企业内部的产品分配,它们是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它们既不改变所有者,又不是自由买卖的对象,……但是为了估价,为了进行经济核算,它们还不能不保存着价值形式,也就是不能不保存着商品形式。如果把这种新的产品分配关系,仍然看作是旧的商品关系,那就是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不是从本质上看问题”(注:王思华:《我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的几个问题的一些看法》,《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2)产品交换说。如骆耕漠认为:“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这个非商品交换称为‘产品交换’,这就是社会产品可以不再特殊地作为商品来交换,而只作为单纯的产品(回到本来面目)来交换。这种产品交换是不同于商品交换的更高一级的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在劳动直接社会化的基础上,直接遵照按劳分配和按劳换算的关系,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的”(注: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3)内部周转说。有学者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生产条件的交换,是属于生产内部周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既不是两个各自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在进行交换,而且也根本不发生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实质上不是商品交换关系(注: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4)统一支配说。如雍文远说:“有一些人,力图使国营企业有权转让或出卖这些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否认物质技术计划供应的任何必要性,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供应统统纳入一般商业轨道,以便让他们自由买卖。如果这种意图得逞,那么,不仅统一的生产计划,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计划供应的相应保证,而必然要受到破坏,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将因此而失去生产资料的统一支配权,为资本主义的复辟活动打开大门”(注:雍文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

2.社会主义经济是从商品向非商品过渡的经济。如张翼飞说:“商品量的方面的发展过程是和商品质的方面的消亡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商品的质将随着每一步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变,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化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地改变着。“到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时,商品也就最后趋于消亡了。”(注:张翼飞:《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的发展和消亡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薛暮桥也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和逐步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在数量上仍将继续增长,但这时候,在质量上则正从商品过渡到非商品,商品所包含内容正在逐步消失。”(注:薛暮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红旗》1959年第10期。)

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已故经济学家卓炯和顾准,是中国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重要代表。卓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初创于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期,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57至1964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他在1961年11月18日写道:“商品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经济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从市场的大小和规模,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我觉得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改变成为有计划的市场。”(注: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页。)在此期间,他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注:李炳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9~41页。)。顾准早在1956年就已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进行了研究,1957年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注:《经济研究》1957年第3期。),同时孙冶方也发表了著名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的转移,……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注: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樊弘也认为:“物质的鼓励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仍不失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为了贯彻鼓励,……在国营企业内部的物质调拨的关系上也要继续保存商品的关系。”(注:《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418~419页。)

在高层决策圈内,历史上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最富创造性的思路,是陈云1956年在党的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

尽管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的观点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以来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逐步解放,对传统理论的认识,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从1979年到80年代前半期为第一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趋于活跃。在这个时期,经济学界先后开展了有关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出现了改革国家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主张。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还占统治地位,经济理论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这一阶段的大讨论的观点包括:(1)计划经济说。如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是两个不同的命题。(注: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光明日报》1981年12月26日。)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注:姚耐:《也谈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光明日报》1982年7月18日。)。(2)商品经济子虚乌有说。张理智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什么商品经济。他说,“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产品不同的商品。而产品,并且唯有产品,才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在我国现阶段,所谓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其本意不过是指: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分工来大力发展用于各行业之间相互交换的各种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张理智:《“商品”和“商品学”质疑》,《天府新论》1988年第8期。)(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商品”经济的统一体。如80年代初期,张仁德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应当是“产品—商品”,而不是商品或产品。“产品—商品”范畴可以把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和商品性两个方面的属性都包容进来,从而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般特性。他认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权的统一性,利益的一致性,使劳动产品具有了‘产品性’,而生产资料归企业占有的分散性,利益的差别性,则又使它具有了‘商品性’。这二种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由同一经济条件,同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产生的。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结成不可分离的伴侣。(注:张仁德:《现论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方法论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袁恩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因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能够直接地表现出来,而不需要通过商品的媒介;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产品经济,因为商品生产还存在。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通过物的媒介才能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非商品经济、既是产品经济又是非产品经济的“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注:袁恩桢:《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学术月刊》1982年第11期。)。

从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就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大。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伴有反复。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理论的“苏联范式”开始了反思和批判;2.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这样“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3.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4.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经济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以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宣告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3.随着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学术界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开始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来研究市场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注: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光明日报》1999年10月1日)。)

理论上的突破为中国经济的实证研究开辟了道路,也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理论演变,与此直接相关的是对经济运行的理论认识和发展,即流通理论的演变。

(一)市场流通概念

首先,学术界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到前苏联和新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历程,探讨了什么是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流通以及如何实践等问题。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精辟阐述。一般认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社会,因而不存在商品流通,只有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活资料的按需分配,分配过程就是流通过程。而杨承训、余大章在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认为,新经济政策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列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标志着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折,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史上的重大转折”(注:杨承训、余大章:《新经济政策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不过,列宁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仅看作是暂时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然性,但只承认商品市场,而否认要素市场的存在,将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解释为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营经济之间的物资调拨,集体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及消费者同国营商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基础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至多存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把交换等同于流通。苏联的经济理论对新中国商品流通关系和商业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很大影响。

新中国商业的计划管理和计划体制的初建是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的,1953年以后逐步确立。夏春玉等认为,新中国的流通理论和商业体制基本上是以《苏维埃贸易经济》一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50年代根据苏联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编写的《贸易经济学讲义》、《商业政策》等书,基本上是政策解释学,颠倒了理论和政策的关系,这种学术传统在改革后的很长时间里还在产生影响,阻碍了我国流通理论研究的更快发展(注:夏春玉:《流通经济学的贫困与构建设想》,《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1期。)。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1984年、1985年连续二年召开了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会上就马克思的流通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如张卓元指出,长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片面认识,由于自然经济论、“无流通论”和产品经济论的深重影响,致使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这块园地,显得既荒芜又贫乏,即使有一些研究成果,也把它的范围局限在狭义的商业部门的活动和商品流通方面。他提出应当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出发来考察流通过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范围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市场,也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外汇市场等。(注:《财贸经济》编辑部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前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董辅réng@①在为高涤陈等著的《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流通问题,在几年以前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因为那时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一种自然经济,整个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80年代后期关于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研究增多,但这些研究还受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

90年代以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流通理论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80年代改革初期提出的只是解决“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问题,到90年代前期提出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概念。“大商业”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动产等,“大流通”包括商流、物流、劳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大市场”包括国内城乡市场、国际市场等。人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今我们应当比马克思对工业化初期的生产和流通的认识更进一步。如说:“无论从马克思流通的理论,还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出发,都迫切需要重新评价流通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流通作为一项产业,像重视抓生产那样重视抓流通。”(注:《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柳随年提出:“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对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某个阶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注:《人民日报》1992年4月13日。)刘国光提出:“要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注:刘国光:《推进流通改革,加快流通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与流通的地位作用密切相关的是流通与生产的关系。传统的商品流通理论在流通与生产的关系方面是重生产轻流通。指出,其重要原因,“是不少同志认为流通不创造价值”(注:《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80年代后期关于生产和流通关系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在1986年召开的全国首届中青年流通经济理论讨论会上提出了“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生产流通相互转化论”、“生产流通并重论”、“流通中心论”等不同看法。当时多数人持生产决定流通的传统观点,但也有人提出了“流通决定论”(注:参见会议综述,《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如冒天启认为,流通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说法含混不清,就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来说,“流通决定论”也没有什么错误(注:冒天启:《经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探讨》,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年。)。陈学工提出了“流通决定生产论”(注:《商业经济文荟》1989年第1期。)。吴承明的《试论交换经济史》则从经济发展史的视角,论述了交换对生产的促进和决定作用。他指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里,常是重生产而轻交换,或把交换从属于生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社会职能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规律,但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流通方面的问题,使人们感到,以往对恩格斯的见解研究不够,还应当扩大视野,不仅研究商品交换,还应研究劳动交换、“智能”交换,及其相互关系,即从广义上来研究交换这个“坐标”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史的实际,找到一两个交换的“自己的特殊的规律”。(注:吴承明:《试论交换经济史》,《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得到充实,并进一步提出了把流通业从末端行业转向先导行业的观点。蔡宁林提出:“流通对生产、分配、消费不仅起被动的‘联结作用’,更重要的是起能动的‘调节作用’”,“需要把流通作为一个先导性、主导性、支柱性的产业,并需要使流通产业超前发展。”(注:《经济日报》1992年5月26日。)贾履让等指出,随着“市场开始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主要手段,流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显示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注:贾履让等:《中国流通产业及其运行》,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刘国光提出,目前我国商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还不到10%,商业劳动力份额在整体劳动力中只占7%左右,这些指标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流通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一个窗口,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不断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位的一个助推器”,“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将会转化为周而复始的经济增长的新起点。……商品流通业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末端行业,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注: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

近年来我国引入了“物流”概念,主要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储运、保管、处置等许多环节的相关活动所形成的集成的、一体化的系统。“物流”的组织状况影响流通费用,对于生产的作用表现在它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盈利,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利润的“第三源泉”。近年来建立物流产业已被列入日程。(注:有关研究如王之泰《构筑中国的物流平台》(《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月26日)。)

传统流通理论使以往经济史研究不敢强调流通的决定作用,对其重要作用总是要加上“在一定条件下”的帽子。流通经济理论的发展与突破为研究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和基础。

2001年出版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一卷,不仅引用了陈云关于城乡交流,“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的论述,而且以大量篇幅实证阐述了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以扩大市场流通为先导,以流通作为推动生产、活跃经济的关键的经历。

(三)流通在经济体制转换中的作用

吴承明《在“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讨论会上的发言》(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中指出:马克思是十分强调生产的。但在传统社会向近代化的转变上,人类受个人能力和环境的限制,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经济上的增益。亚当·斯密的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增进社会生产力的观点,至今有效。古典学派却是强调生产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深入人心。新古典学派马歇尔首创需求论,但他认为短期内是需求起作用,长期间仍是生产决定市场。直到凯恩斯主义,需求变成第一位了,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也就是有效需求的大小。那是始于16世纪“商人阶级”的出现,然后经过二百多年社会、阶级的演变,最后导致大机器工业的建立。因此,吴承明认为,要重视商品流通在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的作用。

三、资料整理的进展(注: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及其地位的上升,使得现代经济史中的商品、市场问题的研究迅速加强。首先,作为研究基础的资料整理工作逐渐受到重视,一批历史档案资料被陆续整理出版。其中主要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其中1949至1952年共12卷;1953至1957年共9卷;总计约2000万字,绝大部分资料为首次公开发表。这些资料涉及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体制、投资、流通、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对研究中国的商品经济与市场流通提供了翔实系统的资料。还有《当代中国商业》编辑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大事记》三卷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1990年);商业部编各年《物价文件汇编》,专题组编《新中国若干物价专题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年),《中国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与发展概况(1949-1985)》(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商业部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1981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国家统计局编纂出版的《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商业贸易的各种年鉴等等。

对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探讨已有诸多成果。但从经济史的角度进行专门的研究相对较少,许多是在讨论当前改革问题时回溯历史,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就专题史的研究看,1980年以来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中国财经出版社,1984年),赵玉芝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苏志平主编《中国商业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7年)万典武主编《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价格方面的研究著述较多,如严瑞珍等著《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李子超等著《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商业出版社,1990年),叶善蓬编著《新中国价格简史(1949-1978)》(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年),成致平主编《中国物价50年》(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农村供销社史有迟孝先著《中国供销合作社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年),杨德寿主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此外还有当代中国丛书中的《当代中国的商业》、《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当代中国的物价》、《当代中国的供销合作事业》、《当代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等各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1988-1997)。近年来出版了数种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其中都有关于商业的考察。有关商业和市场史的专题论文更加丰富。上述著述中有一些看来属于商业工作史或教科书体裁。总体上看,专就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显薄弱,有待研究进一步拓展深入。

四、若干专题研究进展情况

(一)关于新中国商品流通的体制演变(注: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在关于新中国商业史的著作中都较为详细地叙述了新中国初期商业体制的建立及其逐渐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管理的过程。一般认为,改革前新中国的商品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仿照前苏联商业模式,在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流通体制的特点是包括国营和集体两种形式的单一公有制,商业机构按照行政系统层层设置,将市场人为按部门、地区分割,价格受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经营按一、二、三级批发加零售的固定的纵向进销渠道,按计划层层分配调拨,财政“统收统支”等。这种流通体制既影响商业工作效率,也违反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

近两年有人考察了我国20世纪后半叶商品流通体制演变历程。李家祥等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及其背景变化角度将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分为四个阶段:1949至1977年为旧流通体制形成中的探索阶段;1978至1984年为新流通体制的产生阶段;1984年末至1991年为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1992年至今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注:《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关于对改革前商品流通体制的评价问题,以往多是在承认其缺点问题的同时,也给予一定肯定。肯定意见从建国初期以致后来的物资匮乏角度,认为这种计划供应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建立有其必然性,保证了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充实,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是相适应的。

近年来对改革前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基本评价没有更大的变化,但对以往较为模糊或涉及不深的一些问题开始提出了不同看法。关于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以后的单一公有制问题,万典武认为,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是错误的开始,违背了历史的阶段性和经济规律。他认为,说“一五”时期是中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期之一是正确的,但全面评价“一五”时期商业政策的历史功过,应同时说两句话:这是中国商业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一些“左”的重大政策的开端。(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

国有商业的地位作用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重要问题之一。对于新中国国营商业的建立及其在建国初期稳定市场、保证商品供应方面的作用,学术界一般持肯定的评价。谢洁萍考察了1953至1997年间国有商业的效益问题,以1980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标志,把它分为两个阶段:1953至1979年,国有商业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7%以上,纯销售增长,劳动效率提高,流通费用下降,但利润率呈下降趋势;1980至1997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利润率大幅下降,亏损增加,国有商业企业总体效益下降的原因主要在于体制问题(注:《关于国有商业45年经济效益的基本评价》,《经济与管理研究》1998年第3期。)。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理论界经历了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关于是否坚持“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争论一直延续到90年代,直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问题形成了新的理论和政策思路,商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商品流通体制的总体改革也正在深化。(注:参见《国有商业深化改革的途径研讨会观点综述》(《商业经济研究》1998年第12期);《1998年中国商业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财贸经济》1999年第4期);《“羊城杯”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观点综述》(《财金贸易》1999年第7期)。)

(二)关于市场与市场化问题

近年来,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市场问题的研究也引人注目,有的是研究一个阶段的市场状况问题,有的则贯穿至今。研究主要考察了市场与市场管理的变化过程。龚建文针对90年代初的市场疲软问题,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迅速制止通货膨胀后出现的市场疲软及其解决措施(注:《1950年市场疲软的历史回顾与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陈廷煊考察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物资交流、物价政策与市场管理等情况(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商品市场与物价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董志凯的《论“一五”工业建设中市场的作用》认为,“一五”时期国家既有抑制市场作用的方面,也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求,稳定物价的方面,那种认为这一时期形成了既没有市场也没有企业的社会的认识是对历史的误解(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赵学军考察了建国初期的金融市场,他的《建国初期的投资公司初探》一文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建国初期投资公司的兴办过程、经营情况、停办原因,总结了历史经验(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对于50年代市场衰落的趋势,赵凌云认为1949至1956年间是市场因素消亡、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时期,他提出市场消亡的根本原因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将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注:《1949-1956年间中国经济体制中市场因素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与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武力的《论50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和后果》一文通过分析当时中国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为50年代由计划与市场并重转向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与其说是推行苏联理论模式的结果,不如说是当时中国经济基础、发展要求和国际环境造成的,其后果是快速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高积累下社会基本稳定,但经济运行成本增加(注:《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1期。)。

市场中介组织是沟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也是测度市场化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代商会与商人团体是时下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现代经济史这方面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初步的研究有:徐建青对建国初期的商业组织与城乡交流进行了研究(注:郑成林:《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董志凯对1978年以来我国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研究(注:董志凯:《1978年以来中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成长》,《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在现代经济史中的位置也会显著起来。

(三)关于粮食流通体制问题(注: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在农产品流通问题中以粮食流通体制的讨论最为集中,所论涉及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等方面。一些研究从实证分析出发提出了新的观点和决策建议。崔晓黎对以往的看法提出质疑:不同意那种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是为工业化初期积累资金所采取的必要手段的看法,认为中国的统购统销政策不同于苏联的义务交售制,不存在以牺牲农业保工业的决策意图,在1953至1984年间从农业积累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绝大部分又返还到农村,真正从农业积累并用于工业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注:《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新中国城乡关系的经济基础与城市化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1997年第4期。)。郑有贵等深入研究了1949年以来南北两个区域粮食流向流量的变化,分析了从南粮北调向北粮南运演变的阶段划分、历史成因、转变特点和启示、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与绩效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粮食区域间流动对策建议(注:《当代中国农业变革与发展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

(四)关于工农业产品价格问题

近年来价格理论和价格改革是研究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新中国物价史的研究也论著众多。其中对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的研究讨论时间最长。近年的争论涉及剪刀差概念、问题的由来、剪刀差的变动趋势、剪刀差政策的后果、剪刀差的消灭等问题。

关于剪刀差概念,历来有比价剪刀差、比值剪刀差、价格与价值背离形成剪刀差的几种认识,这一争论一直在延续。至于剪刀差形成的原因,一种看法认为,剪刀差的形成是人为的,是长期主观失误的结果,剪刀差不是促进工业化的最合乎理性的手段(注:胡逢祥:《剪刀差理论与价格改革》,《中国农村经济》1991年第5期。)。持相同看法的还认为,剪刀差源于“超额税”,是苏联政府通过行政强制压低或抬高工农产品价格而产生的,目的是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我国的剪刀差问题存在于1953至1985年期间,解放前及1949至1952年间不存在剪刀差问题(注:王忠海:《走出“剪刀差”的误区》,《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另一种看法认为,无论何时何地,剪刀差总是一个价格现象,不能脱离工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其比价关系去认识剪刀差,不存在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因而剪刀差不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陪葬品(注:张西营等:《新时期的剪刀差及剪刀差研究的新时期》,《经济研究》1993年第5期。)。

关于我国1949年以后的剪刀差及其变动趋势问题。李子超等认为,新中国的剪刀差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是历史上的三大差别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上的表现形式,建国初期为了迅速恢复工业生产,适当保留剪刀差是必要的,剪刀差是农民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种形式,这个问题需要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逐步解决;从比价关系看,“一五”时期剪刀差是在缩小(前述《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关于新中国剪刀差的变动趋势,李炳坤从价格价值关系方面分析1952至1977年的剪刀差变动情况,认为从这一时期价格变动关系看剪刀差是缩小了,从价值变动关系看则扩大了,剪刀差扩大的结果是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造成不利影响(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农业出版社,1981年。)。严瑞珍等从剪刀差的概念及形成、计算方法、1952至1986年间的动态变化、国外发达国家剪刀差的变动情况等方面较为系统地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剪刀差问题的对策;该研究认为剪刀差现象存在于工农业产品交换的一定阶段,从历史上看,是在大工业产生以后逐渐形成的,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逐渐趋于消灭;1952至1985年间,1979年以前从工农产品综合比价比值指数看,剪刀差是在逐年扩大(其中“一五”时期仅是比价剪刀差缩小,比值剪刀差实际扩大),1979年以后在逐步缩小;从理论与实践的总结上看,剪刀差政策直接损害农业,间接损害工业,不是上策(前述《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刘素阁研究了1949至1956年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认为这一时期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呈总的缩小趋势,其存在是为了从农业提取工业化的建设资金,其结果对农业造成不利影响(注:《过渡时期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与历史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前述《中国物价50年》一书认为,新中国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剪刀差实际从恢复时期已经开始,“一五”时期显著改善,以后到1978年前又多有反复,1978以后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到1998年,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已接近市场水平,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的提高大大低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幅度,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有很大缩小(注:有关研究还有梁无瑕《评新剪刀差论》(《财政研究》1982年第3期);黄道霞:《论剪刀差》(《中州学刊》1988年第5期)。)。看来,由于对剪刀差概念本身的不同认识,导致在剪刀差变动趋势认识上的差异。武力在综述各家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剪刀差”是统制或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农产品价格比在短期内的扩大是正常的,不必人为地改变它。建国以来工农产品价格比的波动,如果说有剪刀差的存在,也是从1953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到90年代初完全放开工业品价格和农产品购销价格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那里拿走的农业剩余也没有许多人估计的那样多。此外,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收入增长过慢和收入水平太低,主要原因不是剪刀差,而是国家限制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自和发展非农产业。(注:武力:《1949——1978年中国“剪刀差”差额辨正》,《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

关于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商业和市场问题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但是跨阶段的研究、系统深入的研究有些刚刚起步,有些还在酝酿之中。总的来说,研究还有待于深入。中国50年的经济发展是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道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历程,贯穿始终的是实践摸索与理论探索相辅相成,是螺旋式上升的进程。尽管我[!]国学习和借鉴了苏联的理论和经济模式,但并不是完全照搬和采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计划与市场并存到计划经济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个探索和尝试过程将长期持续下去。中国经济学的创新立足于中国经济体制的创新与中国经济的发展,立足于对中国经济史的科学研究。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商品经济的前提篇3

关键词:交换理论;《资本论》;体系;内在逻辑

能否正确理解交换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战略意义的现实问题。纵观整个经济学发展史,唯一对流通问题作出全面系统分析的,当属马克思。马克思把流通环节提到了很高的地位,并作为其经济学巨著《资本论》的主线之一。但是,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理论和实践排斥交换和流通,忽视、误解了交换和生产的关系以及交换的基础性地位,造成了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入攻坚阶段、适应加入WTO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还原马克思交换理论的本来地位,并联系实际加以发展和创新,对于全面提升本世纪中国经济竞争能力至关重要。

交换关系是马克思所强调的研究对象。《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序言中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资本论》体系的展开来看,交换是马克思经济理论分析的基础、重要内容和贯穿始终的线索。笔者尝试以交换角度切入,按照历史和逻辑的顺序,从交换和简单商品经济、交换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以及交换的国际拓展三方面对马克思经济学体系进行总结:

一、交换与简单商品经济

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范畴:商品、价值、货币等都是交换发展的产物。

1.商品的使用价值——交换的前提条件

交换的直接动机是需要,使用价值是商品能满足人们需要的属性。交换产生的前提条件就是商品首先有使用价值,有用处。生产者首先要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商品。

2.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

“同商品体的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用说,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某种商品可以和不同商品按比例交换,这就说明:同一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而交换价值不过是这个等同的东西的表现形式。这个东西不能是使用价值,因为当做使用价值的两个商品首先是异质的;而作为交换价值,两个商品却是同质而异量的,因此“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括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最后,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了,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所以,隐藏在商品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的共同物,就是商品的价值,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作为价值实体和计量价值量大小的就只能是一般人类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了。在这里,马克思从商品和交换关系入手,发现了隐藏其后的价值本质、价值实体并考察了价值量、价值形式等一系列问题,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3.交换过程使货币从商品世界中游离出来

马克思作了“资产阶级经济学从来没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就是说,探讨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怎样从最简单的最不显眼的样子一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与商品的二因素及其矛盾相适应,交换过程也具有二重性并包含着矛盾。交换过程是个人过程和一般的社会过程的统一:一方面是个人过程(为了得到个人需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又是一般社会的过程(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管自己的商品对别人有没有使用价值)。商品交换要完成,必须是两个商品所有者彼此需要对方的商品并且二种使用价值包含的劳动量又相等时才能达到。在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极其偶然的。每个商品所有者都想把自己的商品当做一般等价物,所以实际上就没有一种商品是一般等价物,这就是物物直接交换的矛盾。随着进入交换的商品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多,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出现一个独立的价值形态的必要性也随之增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手段同时产生”,交换中出现了第三种商品(一般等价物)。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起初是很不固定的,但随着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商品价值也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天然适合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贵金属上。马克思历史地考察了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同时也就说明了货币的产生。

4.私人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

简单商品经济中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都根源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由于私有制的存在,生产商品的劳动直接是作为私人劳动表现出来的;但由于社会分工,各种私人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所以各种私人劳动本质上又是社会劳动。不过,商品生产者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发生社会联系,所以,其私人劳动的独特社会性质在生产领域不能直接表现出来,只有在交换中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发生价值关系时,才能表现出来。这时他们的私人劳动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并在事实上证明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而要实现交换,私人劳动必须取得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私人劳动必须对社会有用,能满足社会一定的需要,即具有社会有用性;另一方面私人劳动还必须具有社会等同性即必须把各种具体劳动还原为无差别的抽象劳动,各种商品才能相互比较。简单说,就是商品必须在质(使用价值)、(价值)量两方面满足社会需要。交换的实现意味着矛盾的解决。

5.货币职能随着交换的发展逐渐完备

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分析了作为货币本质具体表现的货币职能,阐明货币职能的完备反映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内在矛盾的发展。

货币的产生一方面使商品交换的矛盾得到了实际的解决: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超越了直接的产品交换,克服了直接产品交换的困难,实现了买卖分离,打破了直接产品交换的个人和地方的限制,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另一方面,货币又发展了商品交换的矛盾:买卖在时间和空间的分离以及支付手段的出现孕育着经济危机的可能。

交换的发展使货币的职能逐渐完备。货币作为商品流通的媒介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商品和货币在流通中不断交换位置,商品流通也表现为货币流通。货币当做支付手段也是商品流通发展的结果;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变成了一种债务关系。货币的支付手段的职能直接产生出信用货币,并逐渐占据了大规模交易领域,而金银被赶到小额买卖领域。当商品经济发展到相当的水平和规模后,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就越出商品流通领域在非商品关系的地租、赋税等方面发挥作用。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货币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充当一般等价物,成为世界货币。货币制度作为最古老的金融制度,为交换提供便利,节约交易费用,促进了流通和分工的发展,银行信用制度为流通的发展筹措资金,加速流通领域的资本积累,使流通的扩张与整个经济的增长相适应。

二、交换理论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1.货币转化为资本,简单商品生产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

“交换不会只限于在形式上设定交换价值,它必然会进一步使生产本身从属于交换价值。”从第四章起,马克思进入对资本的研究,揭开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研究的序幕。该章阐明了由货币到资本的质的飞跃,随着这个转化过程的完成,商品和货币的对立就转化为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对立,也就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由此得出结论,资本主义的矛盾正是从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中发展起来的。

首先,流通和来自流通的交换价值(货币)是资本的前提(最初表现)。“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货币转化为资本,是生产的起点。

其次,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不同于商品范畴(产品变为商品只需要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已经完成就足够了)和货币范畴(它是商品交换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它的各种职能表示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但是根据经验,不很发达的商品流通,就足以使这些职能出现。)有了商品流通或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自由工人在市场上出现的时候,资本才会产生。“货币作为可能性上的资本,它可以交换的使用价值,只能是生成、生产和增殖交换价值本身的那种使用价值。而这种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就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才普遍化了。

2.生产过程中商业资本的独立化及其作用

商业资本是产业资本循环中商品资本的独立化形态。商业资本参与产业资本的循环,以其专门化的服务缩短了流通时间,节约了流通费用,提高了经济效益,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马克思分析商业资本的作用,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商业资本的活动加速了产业资本的周转。因为在商业资本代行产业资本出售商品的职能的情况下,产品一旦转入商业资本手中,对产业资本来说,商品出售过程即告结束,从而大大减少了产业资本的周转时间。另外,一个商业资本可以为不同产业部门的许多产业资本推销商品,这样不仅能缩短单个产业资本的周转时间,而且能缩短一个产业部门以至整个社会资本的周转时间。况且,商人专门从事商品买卖活动,比产业资本家更熟悉市场状况,能更快完成买卖。第二,商业资本的活动有助于增加生产资本和扩大再生产规模。商业资本集中专业的从事商品买卖活动,比由产业资本各自单独兼营商业事务来说更经济,能节省大量用于商品销售方面的资本,也就相应增加了单个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中用于生产领域的资本,有利于扩大再生产的规模。第三,商业资本活动于各生产部门和生产企业之间,对他们之间的分工起媒介作用,有助于社会分工的发展。总之,商业资本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和提高利润率。但是商业资本的积极作用是以它的数量不超过社会必要的比例为条件的。过度臃肿、重叠的商业机构和环节会增加纯粹流通费用,减缓资本周转速度,破坏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商业资本的活动既掩盖又加深了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商业资本的反常运作、流通中商品储备的人为垄断和炒作都会造成市场的虚假供求并加深这一矛盾。

3.交换与资本运行

资本论第二卷分析了资本的流通(广义)过程:单个(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以及社会资本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第二卷的第一、第二篇,马克思不仅总结了循环连续进行的条件,而且进一步概括出资本的循环运动和价值独立性的本质关系:既然资本循环的主体是价值,目的是价值增殖,则加入循环的商品与“作为它们来源的生产过程的性质如何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商品来源的全面性,市场作为世界市场而存在,是产业资本流通过程的特点。”“作为商人资本的职能的商业;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日益发展。”显然,价值规律是左右商品经济的客观内在规律,资本流通过程尤其是商业的发展突破了不同社会生产方式,使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成为必然趋势。

在论述社会总资本的运行即再生产理论时,马克思把商品资本作为分析的起点:从总产品各个组成部分(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的角度进行考察;分析了再生产中三个方面的交换关系和过程。分析表明,交换是社会再生产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内容,两大部类生产的平衡与否能够通过商品交换的情况直接反映出来。

4.发达的商品交换(流通)与生产价格

突破前人,马克思将劳动价值论和价值规律进一步深化发展,创造性的提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科学的解决了古典学派无法解决的理论难题。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同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相一致的。马克思说:“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

从历史上看,在简单商品经济阶段,小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自己的劳动产品,交换大体按价值进行。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阶段,资本主义生产和统一的商品市场还不够发达,竞争也尚未充分展开,因而还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平均利润率,价值也不可能转化为生产价格。只有到了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时期,信用关系广泛深入发展,不存在人为及自然垄断,从而为资本自由转移提供物质、技术、经济条件,平均利润率才形成,利润才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才转化为生产价格。

5.交换的完全形式——市场(经济)

马克思的市场有几方面含义:首先,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市场有一个外部的地理界限”;其次,市场是交换的组织。马克思有时也把“商人的店铺、栈房”叫做市场。第三,市场是供求关系总和。第四,“市场即流通领域”。马克思还分析了市场的类别。但是马克思并不确定市场在经济学中的地位。“市场的抽象范畴应该放在什么地方,以后将会知道。”马克思研究计划的中断令我们关于市场和交换关系的认识变得更加困难。现在看来,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交换行为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总和。随着产品(商品)、劳动、产权的社会化,集中、统一、开放的国内和国际市场及其运行机制逐渐形成,商品经济发展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就是通过各种交换活动来推动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并提高经济效率。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交换经济。市场本身就是商品交换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发达阶段。

三、交换发展为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

1.世界市场的基础:国际分工和交换

从最一般意义上说,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关系就是分工和交换的相互关系。没有分工,就没有交换,也就没有市场。交换的深度、广度及方式都取决于生产和分工的发展水平。同样,国际分工也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当社会分工从部门分工、地区分工发展到国际分工时,贸易关系和市场联系也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到国际间的贸易往来和市场关系。在国际商品交换的背后,是各国商品生产的分工,没有国际分工,就没有国际贸易。国际贸易随着分工的发展而发展,国际分工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国际贸易的规模、范围、方式和速度。国际贸易的格局也明显受到国际分工格局的制约。另一方面,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互为条件、互为促进。没有交换,商品价值就无法实现,分工和生产就无以为继。国际贸易引导、加快、创造着国际分工,使参与国能够直接分享到由于生产效率提高带来的利益。转贴于

2.商品、价值、货币的国际化发展

交换使商品、价值、货币等一切经济因素在世界市场上获得了自身性质的充分表现。“只有对外贸易,只有市场发展为世界市场,才使货币发展为世界货币,抽象劳动发展为社会劳动。”

首先,在世界市场中获得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将自然经济扫除干净,使产品普遍发展为商品;同时,在世界最大范围和各国劳动创造的无限产品中,商品普遍的展开自己的价值,发展为世界劳动所形成的国际价值,真正地成为一般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其次,货币转化为世界货币。“作为贮藏货币和一般支付手段,货币变为世界市场上的一般交换手段;……货币在执行铸币职能时获得的特殊民族形式,在它作为货币而存在时丧失了。货币本身是世界主义的。”

最后,国际价值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国际生产价格是由商品的国际平均成本和国际平均利润构成的市场价格,它是世界市场发展到较高阶段时商品交换的基础。

3.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和结果

首先,“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直接包含在资本的概念本身中”。

世界市场是适应资本扩张的需要,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生产基础上的发达的商品经济,它的经济要求是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的,为了追求剩余价值,资本不断膨胀、扩张,寻找更大的投资和销售场所。地理大发现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区域性的国际市场联合起来形成世界市场的雏形,原始积累和殖民掠夺促进了国际分工和贸易,工业革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当机器大生产取代了手工制造业以后,机器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的商品需要日益扩大的市场,而生产的扩大又引起对原材料的大量需要。资产阶级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生产联系,寻找廉价的原料和有利的产品销路。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其次,资本国际化从商品流通领域起步向生产领域发展,造成国际化过程的全面发展,形成统一的世界市场并将各国的经济连接为一个整体,形成世界市场总体。世界市场一旦形成,就使“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从而“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

商品经济的前提篇4

历史上任何一种商品经济,都是所有制性质一般和商品生产、交换方式一般的统一。反之,客观存在的每种商品经济,又都是一种具体的商品经济,即是一定的所有制性质和商品生产、交换方式的统一。所以,作为对特定社会阶段商品经济的研究,都必须侧重于本阶段中商品经济具体特性的分析。认识中国现实中的商品经济,也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它的现状属性。中国现实中的商品经济,在总体上应称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这个范畴区别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更不能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混为一谈。因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除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些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外,还有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存在。仅以这一点说,就既有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又有非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把现实中的商品经济,统称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显然是不恰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商品经济形式的统一概括,又意味了这多种商品经济形式间的对立和斗争。以现实来说,这种斗争是很复杂而激烈的。种种非公有制商品经济形式,虽然程度不同地都具有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一面,但另一面却都不断地形成着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侵蚀和瓦解。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身,多种经济形式间的竞争也是很厉害的。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总是处在这种不断的斗争和竞争中,又是在同各种商品经济形式彼此结合、相互渗透中实现的。表现在经济管理上,就是要兼顾公有制商品经济形式和非公有制商品经济形式这两个方面,并且通过这两方面间的相互作用及其转化,实现对二者比重关系的把握和全社会经济发展趋向的调节。所以,作为商品经济理论研究,就必须如实地反映这种现状,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然而过去的研究则不是这样看问题的。人们通常的看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里暂且不谈第二个等式能否成立,只就第一个等式说,它分明是对上述商品经济社会结构作了抹煞。其结果,不仅造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概念本身的不准确,而且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对各种商品经济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研究,在实践中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简言之,过去商品经济理论研究上的一大缺陷,是它脱离开现实中商品经济的复杂结构状态,孤立地研究所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此,作为对这一缺陷的补正,就是要回到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中商品经济总体状态的研究上来。在范畴上说,就要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这个大概念,明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其各自形式的区别。从而,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多种商品经济形式间的相互作用、渗透关系,并坚持在这种作用和渗透中,认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换句话说,我们就是要从只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纯粹形式,转变到对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商品经济形式结构中的社会它义商品经济和它的发展的如实研究。

(二)

过去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研究的第二个缺陷,是它忽视了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本身作为发展过程的研究。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样是一个发展过程。它具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属性有两种:第一是公有制经济;第二是采取商品生产和交换方式进行运行的经济。叮是,公有制有低级形式和高级形式的不同,可理解为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的过程;商品生产、交换方式也有不发达状态(小商品阶段)和发达状态之别,又可看作是由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的转变过程。所以,不能认为只要是公有制的商品经济,就是一样货色或一种状态;而必须懂得: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除了都具有作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一般性外,还分别具有着它作为本阶段发展状态的特殊性。因此,以经济理论研究说,不’司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都必须具有其相应的具体范畴和研究重点。既然如此,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出发,笔者以为有必要对以一「几二个研究对象作范畴上的区分:

(1)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它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切阶段、状态的总括;

(2)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即是现实中尚处在不发达状态的公有制商品经济;

(3)真正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就是通过长期的经济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成熟状态。

如果说,第一个研究对象,即称之表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商品经济一般特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许不会有多少异议的话,那末,如何看待后两个对象的区分和其范畴的确定,则尚且是有待探讨的课题。这里首先涉及到对所谓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历史位置的理解问题。如前所述,在现在通行的认识中,社会主义有汁划的商品经济,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划等号的。然而仔细推敲,这个等式同样是不成立的。其一,从逻辑形式看,“有计划商品经济”是侧重于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属性特征进行概括的范畴,而不是对其实体概括的范畴。这就是说,它实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某一阶段的特征或某一方面的特征,不能当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般意义的表达。其二,从既定(尤其是十共大报告的规定)的意义看,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它的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听要达到的日标,自然不能以社一会主义商品经济一般意义去理解的,更不能当成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本身。其三,从范畴内涵规定看,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形成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运行机制,而这种“内在统一”机制,只有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和计划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之后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它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高级形态的特征所以。所谓社会仁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应是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达阶段或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形态的范畴。那么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范畴又应是如何呢?笔者认为可称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划分,是与我国的特定国情直接相关的。我国是未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因而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仍无法越过“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阶段。反过来,以商品经济本身看,它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能不具有这个“特定阶段”的性质。这也就是说,我国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只是一种很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尚处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再以实际看,被划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商品经济和集体所有制商品经济两种形式。就公有制本身讲,它们都还处在比较低级的状态,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其次,以商品生产和交换方式看,其更具有着草创性。同时,从全社会说,一方面计划方式,尚没有从传统的直接控制中解脱出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计划机制仅处在发育之中;另一方面,市场体系还很不健全,市场调节很不得力,市场机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还无法得到表现。所以,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经济运行机制还远远不能形成,整个经济的运行依然不得不靠计划和市场两种形式、手段的同时作用(“板块结合,’),以至时而强调这个多一点,时而强调那个多一点,借以达到二者的互相补充。加之商品经济发展所需其他条件和素质上的缺陷,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事实上只处在它自身发展的初期。事实是,过去由于未能把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它的运行机制,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及其运行机制作范畴上的区分,因而造成了许多原则性的差错。比如,我们一方面把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它的体制确定为改革的目标,另一方面又往往认为我国现实的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同一东西,既作为改革的终点站,又当成起点站,不仅在逻辑关系上讲不通,而且造成在设置改革方案时,以理想代替现实,把改革后方能出现的东西(“内在统一”的运行机制),当成现实中存在的东西。很难设想,这种连起点站和终点站都说不清楚的旅行,会不是一次十分混乱的旅行。因此,作为对过去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又一补正,我们即要克服原先忽视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研究之缺陷,准确地划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正确地说明阶段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范畴界限,从而真正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看作一个发展过程。不错,过去也没有谁否认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发展着的,然而作为理论研究,说商品经济发展,就一定要通过能够表现发展过程不同阶段范畴的含义区别,和对这些范畴之间关系的分析,具体地体现出这种发展关系,说明商品经济的历史运动。

(三)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研究,核心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及其发展过程问题。从总体上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发展中的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包括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和发展、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计划与市场关系和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间计划与市场的融合或相互作用等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计划与市场关系和发展问题。而从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计划与市场关系和发展的研究说,笔煮以为急需树立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所谓计划与市场“板终结合”和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以及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其他一些模式①,虽然它们在作为改革目标的选择上是相矛盾的,而在商品经济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却是密切相关的。“板块结合”和“内在统一”,都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发展中的特定模式,后者是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模式,亦即未来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成熟形态的运行机制,前者则是向改革目标模式过渡中的模式,或现实中尚处在不发达状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所以,如果说中国改革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上,将会经历这样一个全过程:“产品经济”弓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那末它所对应的运行机制的转变过程必将是:计划与市场对立分计划与市场独立存在而配合使用(“板块结合,’)今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从理论研究本身讲,这里的关键是要对以下两点进行重新确认或新的说明。第一,作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主张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无疑是正确的。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时,着重明确了三个基本观念:

(l)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制不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利用市场调节决不等于搞资本主义。

(2)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

(3)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这三点,是对所谓“内在统一”的具体解释。无庸置疑,中国改革所要实现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的“商品经济”,即是指同现代社会化生产相联系的发达的商品经济。而发达商品经济是以企业作为商品生产或经营者的独立性和市场调节机制功能的完整性为基本特征的。因为离开这两条,企业就会失去在商品生产中的竞争活力,整个经济就不能成为真正发达的商品经济。所以,要建成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必须放手促使市场机制的发育和成熟,并把它看作是能够覆盖全社会的调节机制,必须使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钡律的基础上,从而最终地实现向以间接管理经济为主的轨道上转变。虽然作为全社会经济计划目标的统一,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虽然保留某些行政的直接控制手段干预经济,到什么时候或许都是必要的,但以全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整体性能来说,它无论如何都必须完成向间接管理为主的转变。这正象生产管理者对他的生产流水线,可以规定生产多少产品、生产什么样规格的产品,也可以对其组合形式作必要的调整,却决不能破坏流水线内在的规律性,改变其正常运行机制一样。否则,流水线的功能就不能很好地发挥,或者它不是原来意义的流水线了。发达的商品经济也就不成其为发达商品经济本身了。国内、国外,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还表明,把计划和市场作为两种各自独立而“板块结合”在一起的手段调节经济,脚踏两只船,置企业于异向目的(来自计划的目的性和产生于市场的目的性)的冲击之中,常常是:一方面宏观上的计划与市场间的配合无法形成恰到好处,另一方面,微观中的企业又不得不处于左右为难、无所适从的情况中,这样是不能造成一种系统完整的经济运行机制,以确保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这也从反面证明了把“内在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结合目标模式的合理性。十三大报告在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模式后,紧接着讲到:“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这就告诉我们,所谓“国家分市场分企业”的模式,实质是说,国家对经济的调节,应主要地放在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上,然后放手企业在宏观计划指导下,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开展平等竟争,从而实现国家计划、市场功能和企业行为三者间的良性联动。第二,必须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实际发展过程,同理论上开展对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目标的认识区别开来,更不能用后者否认或取代前者。作为对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的认识,其确切的答案只能有一个。所以,仅就对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目标的研究说,肯定了“内在统一论”,就是对“板块论”等其他模式的否定。而且,在理论上由认为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发展目标是“板块结合”,到“内在统一”,实现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作为改革发展目标经济形态,同其目标运行机制的一致性认识,确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以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实际发展过程说,它自然地包括了向目标模式转化中的各种模式的存在。这些模式虽然都与目标模式有一定联系,却又都不能同目标模式完全一致,因而说“内在统一”是目标模式,并不等于说它是存在于实际发展过程始终的模式或唯一模式,也无法否认“板块结合”等模式在向目标模式实际过渡中的合理性。事实是,随着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将使市场体系得到建立和完善,发达商品经济的市场机制趋向成熟,逐步承担起了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效调节;另一方面,计划的水平相应地得到提高,变为主要地在遵循商品经济法则的前提下,实现对经济发展的间接控制和宏观方面的指导,基本上脱离开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涉。这样,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才会由两种各自独立的调节手段“板块”式结合,转变为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内在统一”式的结合。这将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发展过程。离开这个发展过程而空谈所谓“内在统一”,甚至把它说成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本身的特征,显然是错误的。可见,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看,采取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板块结合”,不仅具有它一定的合理性,而且是达到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目标运行机制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我们不但不应该把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的目标模式,同向这个目标模式过渡中的模式混为一谈,或简单地对立起来,而且还必须是通过对这两者间联系的恰当认识,说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实际发展。综上所述,作为对过去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研究的又一补正,就在于要明确: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生成发展相一致,在计划与市场的结合上,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这里的关键是应把理论上对经济运行机制目标模式的认识,同经济机制的实际发展区别开来,既肯定“内在统一”目标模式是正确的,又承认“板块结合”在现实发展中是不可避免的,从而变过去对经济运行机制目标模式合理性的空洞论证,为实事求是地开展向这个合理模式实践过程的具体研究。

商品经济的前提篇5

关键词:消费者;零售企业;营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F71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一、现阶段我国消费者行为的几大改变

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变和消费者个人消费行为的改变,致使我国当前的商品销售渠道和方式随之也发生了明显改变。概括起来,我国商品零售业的消费者有以下显著特点:

首先,全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消费者观念的变化,人们的消费需求不再集中在过去单一的商品消费的层面,而是向着更高层次、更加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基于收入、教育和职业差别形成的两极分化加重,消费者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在休闲、旅游、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解决温饱问题不再是人们的普遍追求。

其次,我国居民的经济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人员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随之而来的是人们购物习惯的变化,传统式的商品生产方式和消费理念已经不再受到人们的亲睐。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人们在精神娱乐和养生保健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再者,“体验经济”在消费领域的比重越来越大,人们不仅对商品的质量有着高要求,同时,也更加注重消费过程中的心理体验和精神上的愉悦感,因此,百货零售商店要顺应这种变化,深入分析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营销策略,让消费者充分实现主动性、创造性的自我价值。

二、当前我国商品零售业的营销策略

就我国当前的销售环境来看,商品的零售商在营销方式上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商店的营业额、增加其销售利润,促进我国商品经济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文章在综合分析影响百货零售业消费者行为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建议对策。

1.丰富产品种类,改善服务条件,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个性化需求和服务在个人消费过程中体现的越来越明显,大一统的服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消费心理,在个性化与多元化的主导下,我国商品零售企业要从单纯商品销售的功能转变为多方面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功能。在店面的选址上,店内设施设备以及装饰上、货物的选购和陈设方面都要全面照顾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一些备受欢迎的娱乐项目,如咖啡厅、电影城、儿童乐园、美容院、餐厅、健身房等经营项目,使商店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另外,资金雄厚的商城还要注重购物氛围的营造,合理运用色彩搭配、背景音乐与现场气氛的搭配,尤其是在一些重大节日举办的促销活动上,要格外注重现场气氛满足消费者的情绪体验和享乐性需求。

2.细分消费者市场,满足不同顾客群的个性化需求。消费品市场的窄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的产物。前文已经叙述过,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和决策与其自身所处的社会地位和阶层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他们的收入、地位和文化程度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消费行为。对于收入高低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文化程度有差别的消费者,我国商品零售企业需要区别对待,在锁定目标客户之前,应先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明确来这里消费的人群的收入水平,将其作为主要的市场细分依据。

总的来说,商品零售业的消费市场可以分为三类:低档市场。这个市场中的消费者的收入和社会阶层相对较低,价格是影响他们购买决策最主要的因素。商品零售企业可以从中分割出“经济实惠型”购物区域,满足这些消费者的需求;第二类市场是中档市场。这个市场中消费者的收入和社会阶层处于中等水平,他们追求个性和品位、新潮和时尚,商品零售企业可划分出中档消费场地,为这类客户群体提供商品及服务;第三类是高档消费市场。这类市场的准客户购买力较强,各类商品零售企业城可专门打造一个“高品质型”商场,专注服务于追求名牌、讲究身份和地位的消费者。

3.重视心理因素在购物过程中的影响,优化商城形象。在日常购买活动中,消费者倾向于到与自己的生活方式相匹配的商店购物,我国商品零售企业除了要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外,还应通过优化商品组合,完善服务内容,树立自己独特的商店形象。具体来讲,商城和商店可通过物美价廉、物超所值、选择性强的商品组合和有限的服务树立低价实惠的商店形象;通过开发个性化强、代表消费时尚、具有前瞻性的商品,并提供包括订货、送货、咨询、金融、包装、形象设计的服务内容,向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和定制化服务,树立具有广泛市场知名度和提供最好服务、最高档商品及一流购物环境的商店形象。

4.在商品中渗透消费者的价值观念,增加商品的附加值。产品的附加值是凝结在产品中无形的价值,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价值能为百货零售商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创意经济的繁荣,使得商家和消费者双方更加看重商品的附加值,在一些产品大卖的背后,是思想、创意、灵感在驱动。我国商品零售企业可对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者进行归类,探清他们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念,再在面向不同阶层消费者的产品中渗透符合他们的价值观念,使商品赢得顾客的亲睐,增加百货零售商店的销售量,这种做法值得淮安中央新亚商城借鉴。

三、结语语

从文中可以看出,我国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朝着更加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他们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减少,对满足精神消费类产品的需求增加,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些变化的背后,有其共同的影响因素,即:消费者的需求与动机、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消费者的自我观念等。因此,要想促进商品零售企业的发展,就要结合以上原因,从增加产品的种类、改善商城的服务条件、进行消费者市场的细分、增加商品的附加值等方面入手。在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零售业始终是商品经济的重要一环,对商品零售企业来说,打好市场战是赢得顾客和创造利润的根本所在,紧紧抓住市场环节,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在经济收入这块大蛋糕中分得一杯羹,是所有企业家共同追逐的目标,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夏春玉.零售业态变迁理论及其新发现[J].当代经济科学,2002,7:18-20.

[2]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II[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46-108.

[3]吴小丁.商品流通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48-60.

商品经济的前提篇6

我国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管理是对社会主义农村生产总过程的经济活动的管理,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生产越发展,技术越先进,管理越重要。经营管理工作搞好了,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明确新任务,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1.1经济体制的变化

目前农村的经济体制由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合作化经济体制,替代了大锅饭式的集体化经济体制,农民已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们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经营方针、能够处理自己的产品和市场直接挂钩,为了发展生产,他们还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农村经济中生产关系的这一重大调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1.2产业结构的变化

目前农村产业结构已由单一的种植业格局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生产力的发展应运而生,蓬勃兴起,已将逐步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这样,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就成为面向多产业的服务了。

1.3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

目前农村生产中引入了市场调节机制,由过去的统购派购为导向转向面向市场,适应市场需求来引导生产发展的方向。生产经营方式的这一深刻变化,使农村经济管理的过程成为从生产到流通的再生产的全过程。

1.4农村和农民的本身条件的变化

作为农村经济管理主体的农民,目前正处在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大规模商品经济转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时期中,本身还存在着许多和商品生产不适应,需要我们在经济管理工作中注意和重视的问题:一是农民比较缺少商品生产知识,虽有了经营权,但缺少决策能力;二是农民科学文化技术水平较低,劳动专业化技能较差,虽有积极性,但缺少科学性;三是农村信息手段落后、传递慢,因而经济信息量少,虽有自主权,但应变能力差;四是农村交通运输条件差,严重影响商品流通,进而影响商品价值的实现,所以农村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源,但要变成全面的经济优势也并非容易,要针对目前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的这些新形势、新特点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课题。

2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任务和方法

我们要根据客观的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要求,科学地组织社会生产力,改革和完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目前,我们就是要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努力把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1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的经济管理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不能搞一刀切,允许各地根据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自行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式,存在多元型的经济结构;二是必须搞好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放手让企业真正独立自主地经营管理;三是在企业内部管理上要推行层层承包制和岗位经济责任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对经济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通过行政的、法律规定的、经济的等手段及时解决和正确引导,保证乡镇企业沿着社会主义的经济方向健康发展。

2.2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促进产销的良性循环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商品率日益提高。如何使农村的各经济成份之间、各产业之间、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之间保持平衡、协调发展,也是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为此,我们必须在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的同时,同步地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也就是说,要在经济规律的指导下,积极支持各类从事供销活动的组织,充分发挥有组织的市场的调节作用,并逐步在农村中形成一个以中心集镇专业市场与众多农村集市相连接的市场网络。农民可通过市场反馈的各种信息来确定自己的市场经营,产品生产和产品价格策略以及自己产品的营销方式。根据市场需求指导生产方向,改变生产结构,使生产和需求自发地调节。互相适应。

2.3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咨询,全面提高经济效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面前,生产者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努力改进生产,取得盈利。这既给农村经济一种巨大的推动力,也使每个生产者得冒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此,我们一定要搞好经营管理咨询工作,帮助每个独立经营者制定正确的经营方针、决策和计划;寻求最佳方案,搞好合同管理。同时,还要把国家计划指导的要求,对经济的客观要求的信息也传递给他们,这样就把局部的利益和全面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以实现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和流通获得统一,求得最佳的全面经济效益。

2.4加强经济联合,促进商品经济发展

不断改革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建立以横向经济联系为主,纵横交错的网络化经济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另一重要任务。在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时期,面对整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发展,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的激烈的竞争,每个商品生产者要求得发展并在竞争中取胜,必然要求联合。因为只有联合才能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使资源、资金、劳力、人才、技术等条件都各得其所,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力;联合可互相取长补短、拾遗补缺,把各方的优势集中起来形成更大的优势,以便产生系统效应,起到放大生产力的作用;联合容易抓住经济发展中的生长点和适应社会需求而组织生产,能获得高的经济效益;联合可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的局面,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观念,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布局,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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