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工作方案(9篇)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1
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八、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2
根据《黔西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预案》(黔府办函〔2022〕21号),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静默管控期间广大群众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心城区水西、杜鹃、莲城、文峰、锦绣5个街道范围内设置60家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药店(详见附件2),其余每个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确定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发放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车辆通行证和从业人员通行证。
二、各生活物资供应企业应保障物资充足,要重点保障粮、油、肉、蛋、蔬菜、面条、盐、基本药物等生活必需品,严禁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从业人员需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四、市民可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错峰出行方式购买基本生活物资,线上可通过区内重点超市、企业的.微信小程序、官方APP、网上商城等渠道下单订购(详见附件1),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各小区设立指定投放点,线下可通过区内设置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点采购。
五、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
六、目前我市粮油市场储备充足,蔬菜、肉类和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能够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恶意哄抬物价,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请广大市民朋友监督,监督热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3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做好20xx年春季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按照《xx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全面指导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具体事宜由XXX负责。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假期中全面排查
1.寒假期间,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部门应与本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掌握教职工行程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人员排查,收集教职工有无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误报,准确掌握人员动态信息。
2.全体教职工需于20xx年2月7日前返XX,返XX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返XX后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各部门要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与应急知识为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活动,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外地返XX者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自我隔离、登记并上报。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需在家自主隔离14日无症状后方可到校上班。
3.各教学部门应及时掌握教师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或在疫区、隔离等不能按时到岗,部门按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
(二)开学时全面检测
1.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为20xx年2月XX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正式开学前,部门做好留校和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了解返校教职工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尤其是对到过湖北和接触过湖北来XX人员的教职工到属地卫生服务中心登记报备的落实情况)。
2.教职工不要私自提前返校上班,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须通过所在部门报学校同意,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方可返校。
3.返校当天,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做好教职工开学到岗情统计。对体温超过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部门需安排其到校医务室进一步观察,或安排送医进一步检查,同时将患者情况及时报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上班时全程防控
1.做好每日日常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部门应加强考勤,关注本部门教职工健康情况,了解身体异常教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行踪等信息。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可回校上班。
3.教职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除外)。
4.教职工在校内突发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班汇报,并逐级上报,总值班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为避免病毒传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5.对被隔离治疗或在疫区等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合理调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教职工,确保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教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得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每位教职工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
(四)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通讯畅通,加强日常防范,做好科学自我防护,如多锻炼、少熬夜、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战。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户;2、低保户、特困人员;3、贫困残疾人;4、空巣老人;5、失独家庭;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二、保障标准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三、救助途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1、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摸排工作,设立临时救助热线,汇总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需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排工作,同时,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汇总工作。做好全办贫困残疾人和其他确需救助的残疾人摸排工作。做好面向贫困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捐助衔接和物资分配工作。简化低保审批和临时救助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由民政办牵头,便民大厅、农业组和各村委会配合,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摸排救助工作;
3、由计生办负责,做好全办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摸排工作,同时协助民政办做好全办困难群众和各类残疾人相关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4、由经发中心、土地办、食药所负责,做好辖区企业、工地和门店中外省市滞留人员统计和服务工作;
5、由计生办负责,协调卫生院和区卫健局,确保有就医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及时就医;
6、由便民大厅负责,各村配合,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摸排统计工作,同时协调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了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街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扛主责,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真正地把任务扛死,把担子压实。
3、各组办要立即行动,组织人力,迅速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摸排工作,要逐户通过电话联系,逐户了解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和生活需求,民政办要及时统计汇总,拿出具体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并协调财政所、党政办、计生办做好米面油菜和防护口罩、消杀物品等物资供给和分发工作。
4、要动员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包抓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迅速投入到包抓工作中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各组办要全力支持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包抓工作,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干扰和影响包抓工作。
5、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工作的所有党员干部要着眼疫情防控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自觉自愿服从办事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包抓任务,及时发放救助物资,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群体中去。同时要将手机号码告诉包抓的贫困群众,随时与包抓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保持联系,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上报保障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各村实地督促困难群众保障救助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督察参与包抓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党员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5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
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6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使用范围
1、库存不足的物资。
2、临床使用特殊物资。
3、应急状态下急用物资。
三、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位置。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管人员要勤检查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供货商、生产厂家等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7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炳如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东旭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洋洋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姚勇党组成员
程刚党组成员
成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2022)3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组长:姚勇,成员:王全、黄紫妍。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罗东旭,成员:王全、任长娟。负责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应急商品储备量和市场需求量,联系和组织货源,协调重点流通企业将应急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当生活必需品供求严重失衡,出现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和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并同时上报市商务局。
一是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各区域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定应急状态。
二是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队应各司其职,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积极对接相关应急企业,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区局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报告市商务局调动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8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余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舒寒冰发改委主任
傅景祥经信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牵头,粮储中心、交通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监牵头,农业农村、经信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牵头,交通、经信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经信、市监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牵头,宣传部、民政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市监、城管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牵头,交通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XX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监)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9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育才国际学校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董事长张鹏和校长张友斌担任组长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处置办公室。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分三个等级处置:
1.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2.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3.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学校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临时隔离点在学校西大门南端门卫室,备用隔离点在南教学楼一楼东端第一口教室)、防护用品(口罩现备1200只、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现备50千克),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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