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例(12篇)
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1
关键词:中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比较
1关于课程与内容的定义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所谓事物的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灌输必然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为基础,实施育人过程。但是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展开,也离不开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以依托。因此,课程与内容的是一个相互贯通相互作用的概念。本文首先提出两个概念的比较,以便于更好的分析中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避免产生歧义。
2中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思想教育是先导,政治教育是核心,道德教育是重点,心理教育是基础,法制纪律教育是保证”。思想教育主要包括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及方法论教育,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观念,引导人们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理解,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根本价值理念支撑。政治教育是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一定阶级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规范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以帮助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信念等,实质上是为培养社会成员的政治信仰。道德教育涵盖较广的范围包括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主要目的是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意识,树立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等。心理健康教育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有关于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性教育,目的是为了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受教育者健康水平,帮组他们全面和谐发展。
2004年中共中央以16号文件的形式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根据中央16号文件的精神,和教育部于同年12月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05年1月批准了这个《意见》。《意见》将“两课”即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更名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对具体的课程内容作了新的调整,确定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具体课程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当代世界经济和政治”、“形势与政策”。
此次调整后,本科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变为四门。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整合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原“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整合为“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则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调整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增开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主要讲授中国近代以来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反动统治、实现人民解放的历史。
3美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美国的政治教育主要包括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教育。美国将《独立宣言》作为价值观念教育的理论依据,而价值观念的教育时刻浸透着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灵魂就是个人主义因此美国公民承认个人主义就是个人前途。美国非常重视历史观教育,在大学里每个学生都必须要修一门历史课,如美国政治制度史、美国外交发展史等等,历史观教育的普及也是为了树立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民族自豪感。公民教育是从18世纪末建国之初开始,一直在美国备受重视,从建国时期公民教育的内容是以《独立宣言》为根据,将《独立宣言》中的三大原则,即“一切人生而平等”,“政府的权利由被统治者而来”“人民有权重新建立政府”作为这一时期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到统一扩张时期公民教育内容的改变,可以看出美国的公民教育史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3]。
美国高等院校道德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文科学课中的道德教育和社会科学中的道德教育,美国高等学校的道德教育,从课程内容来看,强调一体化核心课程。心理教育一直都是美国思想政治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现实意义上,心里健康教育教育起源于美国,在美国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高校在招收新生时,也把心理因素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美国高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大学生健康、快乐的生活、追求幸福与美好,提升大学生的生活质量。美国高校注重宗教教育,但是宗教教育是作为美国,并不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的主要内容,在美国只有部分高校开设比较宗教课程。
4中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同点
1、两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都涉及到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内容;2、两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都是要求受教育者的政治观念和道德品质符合统治者的要求,培养有益于社会的人;3、两国高校都把政治教育放在首位,重视爱国主义教育;4、两国都重视道德教育,培养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风气。
5中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不同点
1、中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坚持高度统一,由政府颁布标准,由教育部编辑教材;2、美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具有多样性的特征,美国一直以来就没有统一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教材由各州制定,内容多样化;3、美国注重宗教教育,美国的宗教教育作为一种受宪法保障的教育形式,在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4、相比于中国,美国更加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在美国每所大学里都设有心里咨询机构,有固定的编制和经费。但在中国高校更加注重大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而较为忽视心理健康教育。
六、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首先,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具有高度统一性,这就导致了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吸引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的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将纯理论和教条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灌输给学生。为了使学生能够适应自身和社会的需要,尽量保持教材的“紧密度”,时刻与学生需要相联系,使学生能够真正的接收政治理论知识。
其次,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永不动摇,基本内容要始终坚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这是毋庸置疑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道德问题不断出现,其内容还会逐渐增多,在稳定基本内容的同时,我们应当学习借鉴别国的经验,反省过去突出政治而简单否定传统文化的做法,将思想政治教育植根于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之中,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
再次,注重形式丰富化,途径多样化。课程教学虽然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但不宜过分依赖,不必过分强调单独增设思想政治教育课,要注意在其他课程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轻松活泼、自由灵活的开放性是发达国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大特点,而相比而言,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则显自我封闭,排斥性强,保守倾向明显,应建立开放型的模式,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宽松的环境中陶冶情操、形成品质。
最后,借鉴美国的心理健康教育经验,首先要对心理咨询师加强考核标准,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普及方面,我们应借鉴美国哈佛等一流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不断拓展服务渠道,组织培训活动、开展团体研讨、建立心理健康图书馆等。使学生在面临心理困惑时,自己能够找到问题的依据和解决的办法,从而有效进行自我保健,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骆郁廷.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及其优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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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2
随着历史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有不同的提法和解读。现沿着历史的脉络理清其具体的演变过程。最早在1847年,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时,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宣传工作”这个概念。1934年,斯大林在联共十七大报告中相继提出“思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这两个概念。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最初使用“政治工作”的提法,后来随着时局的变化又有所改变。1951年,刘少奇提出“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概念以服务于当时的宣传工作。而到1960年时,中国共产党提出“政治思想工作”以取代其他提法。到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工作重心的转移,我党正式采用“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以上不同的称谓是思想政治教育在不同时期的体现,这些概念相互关联又有所差别,现对其中几个概念做些简单的辨析:
“思想工作”是某些群体或组织通过一定的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实施影响,使人们对事物的认知观念发生变化,以更符合自己的既定目的。思想工作的目的不同,内容就会千差万别。但根据是否具有政治性目的,总的来说可分为政治性和非政治性这两类。“政治思想工作”较“思想工作”政治性更强,它是一定的阶级或政党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纲领而进行的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虽然带有政治倾向性,但它更注重对人的思想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而尽量避免单刀直入的政治灌输,所以较之“政治思想工作”,它的痕迹更加隐蔽。而“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十分接近,但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别。“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性更强,它广泛运用于人们的生产活动中,而“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的目的性更强,它是指一定的群体用社会中已有的思想政治观念和道德规范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其成员施加影响,使其思想品德更符合一定阶段在实践中的需要。
2.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是对人们传播一定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的教育。思想教育是教育者根据相关的哲学原理及方法论对受教育者实施影响,使受教育者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与其要求相一致。在我国,思想教育主要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及方法论的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教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体现了无产阶级对世界的根本看法与观点。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探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更能使人们的人生价值得到升华。而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倡导,能帮助人们正确看待得失,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及国家的关系。
(2)政治教育,实质上是帮助受教育者树立政治信仰的教育。政治教育是教育者依据一定阶级或社会的政治思想和规范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以帮助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有一定的政治立场和明确的政治态度。在我国,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人们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只有通过这样的政治教育,才能使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克服当前困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3)道德教育,是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素养的教育。道德教育是教育者依据一定社会业已形成的道德规范对受教育者实施影响,使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心中的道德认知观念,并外化为具体的道德行为。社会主义道德是马克思主义伦理道德与当前的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我国传统道德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具体体现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方面,以提高全社会的道德风尚。
3.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对象
(1)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规律。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践,它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内容这三个基本要素组成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是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起着发动和组织教育活动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是教育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教育的接受者和受动者。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桥梁。
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3
关键词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思想政治理论课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ki.kjdkz.2016.09.032
PathandStrategyofCultivatingCollegeStudents'SocialistCoreValues
――BasedontheTeachingofIdeologicalandPoliticalTheoryCourse
ZHANGCaihong
(IdeologicalandPoliticalDepartment,JiangsuAgri-animalHusbandryVocationalCollege,Taizhou,Jiangsu225300)
AbstractCorevaluesofsocialismisthesocialismcorevaluesystemthemostprofoundspiritualcore,strengthenthesocialistcorevaluetrainingconcept,forthevaluesofcollegestudentsinourcountrytheformationandestablishmenthasveryimportantpracticalsignificance.ThebasedontheperspectiveofIdeologicalandpoliticaltheorycourse,andputsforwardthecultivationofCollegeStudents'socialistcorevaluesmustadheretothreeprinciples,andputsforwardthepathofcultivationandstrategy,inordertotheeffectiveuseofthecarrierofIdeologicalandpoliticaltheorycourseandimprovethestudentsofthesocialistcorevalueconceptofidentityandconsciouslypractice.
Keywordscollegestudents;corevalues;cultivate;ideologicalandpoliticalcourse
2012年11月,党的十明确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也是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继承与发展。大学生正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关键时期,他们思维活跃,具有很强的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而且思想观念也逐渐成型,但他们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判断是非的能力还明显欠缺。因此,高校要充分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育人载体,夯实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积极培育并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1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原则
1.1坚持“情感激发”与“理论熏陶”相结合的原则
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遵循一个由“思想内化”到“思想外化”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大学生从“情感认同”到“行为认同”,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进行自我判断与选择。因此,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一方面要针对大学生经常遇到的多元价值判断与选择问题,通过设置现实情境,引导学生分析问题,从而激发学生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情感体验,提高大学生的价值认知、行为决策和判断与选择能力;另一方面,在大学生情感上接受、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注重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原理的讲授,让学生在“理论熏陶”下构建出“意义世界”,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2坚持“价值灌输”和“利益认同”相结合的原则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价值的灌输和教育,如果一味地进行“强制灌输”、空洞乏味的价值说教,只能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无法真正认同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在当前社会思潮和利益关系多样化的社会环境下,要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考虑其内心利益诉求和现实需要,惟其如此,才能使“三个倡导”成为大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进而“内生”为大学生主导价值观念。对于大学生来说,求知成长成才是他们最现实的利益需要。因此,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要适当考虑到大学生内在的利益需要,坚持“价值灌输”和“利益认同”“利益驱动”相结合的原则,把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大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发展需要有机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落地”,将其现实化,这样才能真正得到大学生的认同,并最后融入其行为中去践行。
1.3坚持“专题教育”与“整体渗透”相结合的原则
当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过程中,存在着为了追求思想政治理论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度,片面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拆分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现象,这种“碎片式”的知识结构,使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乏整体认识,不利于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渗透”和有效培育。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要做到“专题教育”与“整体渗透”相结合,以“整体渗透”为主旨,通过“专题教育”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学生从整体上学习、认识并认同;同时,要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各课程教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各环节,贯穿并渗透高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自我感悟、自我教育。
2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路径实践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各门课程既具有内在逻辑联系,又因其内容不同在培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显示各自独特的教育教学优势。因此,各门课程的教学既要相互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又要分工明确、突出重点和各自的教育优势,尤其是在教学内容方面,要突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强化相互呼应,以夯实培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
2.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教学实践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主要讲授中国近现代以来,抵御外国侵入、争取民族独立、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艰辛历史。教学中,要通过让学生了解历史、思考历史,认清中国近现代以来的国情、党史,加深对中国发展道路的认识,理解我国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正确性,进而强化学生对全面且深刻理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理想的构建元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基本要义,充分发挥《纲要》在培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的教学优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
2.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教学实践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原理”)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体,是学生认识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课程,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课程。因此,教学“原理”时,要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阐述,以“整体性”和“历史性”视域,加深学生对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正确的价值导向,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要理论联系实际,以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让学生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要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渗透到课程教学中,让学生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科学内涵的同时,自觉抵御不良社会思潮的侵蚀,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正是“原理”课的重点和优势所在。
2.3“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教学实践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是对大学生进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理解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中国发展中所提供的理论指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也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所在。因此,教学中,一要强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系统阐述,使学生认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从而理性地接受和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特别是在当前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之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有助于帮助学生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符合中国的发展需求。二要强化学生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认识,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三要突出“概论”课程的实践性特征,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精心设计课程实践教学项目,通过组织学生参观考察、社会调研等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是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教育的一门课程,课程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帮助学生在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因此,教学“基础”时,要着力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和社会层面,对学生进行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以“法治”为内容的法治观念教育,培养大学生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要结合现实生活,帮助学生解答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自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八荣八耻”为道德修养规范,引导自己的思想行为和具体行动。
3推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策略
3.1强化理论体系融教材、进课堂,注重价值观培育的系统性
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字精炼、简洁,内容丰富,蕴义深刻,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要实现教学体系、理论体系和教材体系的良性转化。首先,要把这一理论体系完整的融入到教材体系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本语言,科学、合理地转化为理论课教材的书面语言,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提供系统化的物质支撑;其次,教材体系的实现,应着力于向教学体系的科学转化。要推进理论体系进课堂,通过有效的教学设计、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和手段,促进教材内容体系向教学内容体系转化,使课堂教学成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途径。
3.2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价值观培育的实效性
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价值观培育的重要载体,其作用与功能的发挥,关键在于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一是要“情”、“理”相融。以“情”带动教学,通过感性的言语、感人的故事,激发并感染学生,让学生在情感体验中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理性的思考中让大学生的心灵产生共鸣。二是要注重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通过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精心设计课程实践教学项目,把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渗透其中,让大学生在活动参与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和教育,并外化于行动,达到知行统一的要求。三是要推进信息化教学,创新教学环境。信息化教学运用各种信息技术、即时通信平台(如飞信、QQ、微信、微博等),信息搜索工具、多媒体教学技术,直观生动地呈现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和探究的主动性,从而能够接受价值说教,并内化于心。
3.3加强课程网络资源建设,丰富价值观培育载体
根据学生热衷上网的特点,要充分利用网络所具有便捷、快速、覆盖广的优势,通过建立“专题”网站,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课堂,在网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资料,让学生们观看专题教育视频,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宣传;依托网络新技术平台,建立数(下转第86页)(上接第63页)字化学习交流平台,师生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交流探讨、答疑解惑,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构建多途径下的网络宣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课堂可以超越时空、随时随地开展工作的育人优势”,从而提高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有效性。
4结束语
教育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重要基石。高校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贯穿于教育教学与管理服务各环节;同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载体的优势,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网络课堂“三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渗透,努力提高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本文系江苏省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载体适用性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SJB83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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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4
在跨文化伦理研究的视域中,作为一种广义而言的政治伦理的朋友关系是特别值得重视的。初看起来,东西方思想家对朋友之道的表述有很多极其相似的地方,比如大家同样要求朋友之间要言而有信、真诚坦率、平等相待,同样将超功利性的志同道合看成是朋友关系最基本的纽带。甚至有人可能会觉得,像“所求乎朋友,先施之”(《中庸》)这样的教诲,与“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新约》)这样的金规则简直就是同一句话的两个译本而已。
然而,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用跨文化伦理研究所惯用的关注“同中之异”的眼光来看,东西方对朋友关系本身的理解一致,并不意味着二者在推导出这些原则时关注的是同样的问题,更不意味着朋友关系在双方各自的伦理体系中处于同样的地位。而相同的朋友之道所蕴含的不同前提,以及由此推导出的不同结论,则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东西。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在以先秦儒学为主要源头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还是在以古希腊哲学为滥觞的西方政治文化中,朋友关系都可以说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政治关系。一方面,通常所理解的“政治”关系(与广义的社会关系相区别)应该具有强制性,与一定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联系在一起,而真正的朋友之道显然是排斥这种功利诉求的;另一方面,以崇尚伦常纲礼为主要特征的先秦儒家政治思想又将朋友纳入“五伦”之中,将其视为所有现实政治关系的社会伦理基础之一,而在起源于城邦生活的古希腊政治伦理中,友爱也被看成是城邦公民之间的重要纽带。可见,朋友关系虽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关系,但同时却又在为各种政治关系提供合理性的说明,为狭义上的政治关系起到伦理支撑的作用。因此,我们既可以把朋友关系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广义上的政治关系,也可以将朋友之道理解为一种为现实的政治关系提供辩护和说明的、作为后者之基础和本原的政治伦理。
“政治”与“伦理”这两个概念,在中西方传统语境中各有其渊源。西方的“政治”(politics)概念从词源上说来自于古希腊语的“城邦”(πολιζ/Polis),“政治”(πολιτει'α/politeia)一词相应地也就是指有关城邦生活,尤其是城邦公民团体组织的事务、体制、方略或者学说,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都是以这个“politeia”为主题。而中国的“政治”概念来自于强调制度秩序的“政”和强调统治行为的“治”,“政治”连用是指一种国事整饬、井井有条的安定状态,比如《尚书•周书•毕命》中所说的“道洽政治,泽润生民”。
同样,“伦理”①概念在中西语境中也有不同的理解。西方人所说的“伦理”(ethics)源于古希腊文的“εθικóζ”(ethi-kos),其词根“εθοζ”(ethos)指的是“惯常的居所”,引申为风俗或习俗之意。而中文的“伦理”并称始见于《礼记•乐记》中的“乐者,通伦理者也”。郑玄为这句话作注时认为:“伦,犹类也;理,分也。”而且,特别指出这里的“伦”就是指人伦。所以,“伦理”的本意就是(人际关系中的)区别和分类,是一门将自然人分门别类归于各种社会关系范畴的学问。
由此我们可以说,同样是作为一种政治伦理的朋友之道,在西方政治文化的背景下侧重于朋友关系在约定俗成的城邦生活准则中的建构意义和基础地位,而在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的关注点则是朋友关系作为人伦之一种,在实现修齐治平的政治理想方面所提供的伦理依据以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二者既有共同的价值指向,也在某些细微之处表现出根本性的差别。
二、“友谊”与“友爱”:朋友之道在中西语境中的概念区别
“友谊”与“友爱”这两个往往可以通用的近义词,恰恰蕴含着中西政治文化中的朋友之道的深层次差异。严格说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朋友之道比较符合“友谊”的内涵,而西方人所理解的朋友之道则比较适用“友爱”这个概念。简言之,“谊”与“爱”这两个字眼,分别代表着中西方所理解的朋友关系的核心要义。“
谊”字在中华原典中与“义”相通,“周时作谊,汉时作义”(《说文》),其本义为“宜”,且兼有“理”(《玉篇》)与“善”(《广韻》)之意。而儒家将“义”与“仁”并称,认为“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中庸》第二十章:治国)。可见,如果说“仁”是一种以亲缘关系为中心、按照亲缘的远近和比附来处理人际关系的政治伦理准则,那么“谊(义)”就是在亲缘关系之外,以道德上的“贤”作为根本依据来区分等差,从而实现适宜得当的人际关系的伦理原则。可以说,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中,“谊(义)”与“仁”并立为两极,分别代表着“贤”与“亲”这两项基本的政治伦理原则。而以“谊(义)”作为朋友之道核心的“友谊”概念,最能说明朋友关系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的特殊定位,以及中国人交友以德的一贯传统。
反观“爱”字在先秦典籍中的用法,除了“兄爱弟敬”(《左传•隐公三年》)大体可以说引申为友爱之外②,要么是与仁惠并称,比如孔子将子产称为“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要么就是指男女之私和贪吝之情。可见,“友”与“爱”并没有自然的联系。如果勉强以“爱”来概括朋友之道,就难免有失朋友关系作为五伦之一的特殊性。一言以蔽之,中国传统的朋友之道是从“谊”出发,而不是从“爱”出发的。
与之相比,古希腊哲学家所理解的朋友之道虽然也强调德行在交友中的重要性,但朋友关系却并不是以“谊”、而是以“爱”作为核心的。“友爱”(φιλíα/Philia)在古希腊语境中首先是指一种最广泛意义上爱的行为或者倾向(philo),可以指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吸引关系,然后才是特指朋友之间的感情。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基于朋友之间相互欣赏的“友爱”与基于肉体吸引力的“欲爱”(″ερωζ/Eros)有着天然的联系,它们同样是被美的对象所激发,只是追求的对象有具体和普遍之别,与美德的吸引可以并行不悖,比如阿尔基比亚德(Alcibiades)所描述的他与苏格拉底那种发乎情止乎礼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又在总共十卷的《尼各马科伦理学》中用整整两卷的篇幅对友爱进行了专门的论述,将真正的友爱定义为“为了朋友的自身,而不是出于偶性”而产生的爱慕,而所谓因其自身的缘由,则被严格界定为恒常如一的德性③。这样一来,“Philia”这个外延极其宽泛的概念,就在内涵上被赋予了非常苛刻的限定。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无论亚里士多德是在用友爱这个概念来形容情侣之间、亲族之间还是朋友之间的关系④,其内涵都是一以贯之的,也就是两个人之间纯粹由于对方本身(德性)之故而产生的一种爱慕之情,这种情感超越一切现实的利益纠葛和等级关系⑤,从而有资格被看作是城邦生活的基本纽带。
因此我们可以说,虽然中西方朋友之道都具有尊崇德性的特征,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友”作为人伦之一种,关注的是如何以“谊(义)”为核心采取适宜的人际交际准则;而古希腊哲学所理解的“友”则是以“爱”作为出发点,强调的是因为对方本身的德性所产生的一种仰慕之情。因此,为了严格起见,我们可以分别用“友谊”和“友爱”来特指中西方政治文化中的朋友之道。
三、核心与边缘:朋友关系在中西政治伦理中的地位区别
无论是着眼于“分类”还是“习俗”,以规范和协调社会关系为要旨的政治伦理都必须具有体系性,必须要将种种社会关系纳入一定的等级序列;而朋友关系作为一种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社会关系,不管是以“谊”还是“爱”为核心,也都一定会在这个政治伦理序列中占据特定的地位。简要说来,中西政治文化都将朋友关系理解为一种非常特殊的政治伦理关系,只不过后者将其置于最为优先的地位,视为一切政治伦理关系的源起;而前者将其置于人伦之末,并且最终采取一种特殊的处理方式将其重新纳入以“亲亲为大”的家庭伦理关系之中。而这种地位的区别,也正是中西政治文化差异的关键所在。
还是回到“政治”定义这个源头上来。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希腊人看来,通常只有非王政的政体才可以用这个以“城邦”为词根的“πολιτει'α”或“politeia”来称呼,因此古希腊哲人所探讨的“政体”(politeia)从概念上就已经天然蕴含了以处理“公民”(polites)关系为核心这个意义。与同时期的其他古代文明相比,古希腊人的这种公民身份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公民之间既没有神权所规定的等级差别,也没有基于血缘或姻亲关系的远近亲疏,因此,同一个城邦的公民之间在形成具有强制力的契约关系和政治隶属关系之前,必须要有某种一致性的彼此认同作为前提。而这种认同感的来源,从外在的角度来看就是基于城邦共同的宗教文化、现实利益等因素,从内在的角度来看则是公民之间相互的友爱。可以说,虽然城邦生活的现实纽带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关系,但是在这种契约实际形成之前,友爱是一种更为基本的将城邦公民团结在一起的力量,这也正是为什么亚里士多德不仅将友爱视为城邦的纽带,更是将其重要性置于公正之上的原因①。总之,在平等的公民以契约关系组成的城邦共同体中,朋友关系是最为首要的社会关系,友爱是最为重要的社会情感。固然在现实的城邦政治中,朋友之道在很多情况下要让位于其他社会职责。然而,使得相互并没有隶属关系、也不以血缘亲疏为考虑因素的公民组成一个社会共同体的最初动力,正是他们之间对于共同的价值原则和道德标准的认同,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城邦里的公民最初都应该是朋友②,友谊是发生学意义上最基本的政治纽带。
值得注意的是,在论证友爱的重要性时,亚里士多德虽然也提到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但他却将“此种感情”泛化地理解为同类之间的天性(而且正如前面提到的,统一使用philia这个字眼),认定值得称赞的并不是父子天性这种特殊的人伦关系,而只是最一般意义上的“爱人”,只是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才说“生育者对被生育者,或者被生育者对生育者友爱是天性”③。而这种做法在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中是不可理喻的,后者习惯于将一切政治关系纳入自然亲缘关系的推演系统中,这也就决定了朋友关系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政治”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本义是指一种政事得以治理平定的状态,而政治之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研究如何通过自上而下的治理手段来实现这种理想,其核心议题也就是要证明统治权力的合法性,寻求统治方式的合理性,将其建立在一个可以接受的基础之上,而先秦儒学所确立的这个基础,就是基于自然属性的亲缘关系。可以想见,在由亲缘关系(父子、兄弟、夫妇)以及由亲缘关系推演出的等级隶属关系(君臣)所主导的社会生活中,友谊是最特殊,或者说最尴尬的一种社会关系,在五伦之中它也是唯一不能用长幼尊卑亲疏之别(“孝”或者“悌”)来加以界定的。借用杜维明的说法,如果说儒家所主张的社会关系是以自我为圆心,以自然的亲缘关系和类亲缘关系为半径形成的“个人社会国家”的“同心圆”,那么在无数个“开放的同心圆”所组成的和谐社会关系图景中,友谊既可以是一个起到串接这些同心圆的沟通因素,也可以是一种隐性的破坏因素。从前一个意义上说,这个从家庭伦理到社会伦理的推进过程,始终是以亲缘关系中的天然等差为依据来进行的,而只有友谊可以超越此局限,为那些既无亲缘关系,又无利益纠葛和等级差异,甚至是完全陌生的人群提供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社会机制,以一种普遍性的、无差别④的伦理准则将无数个“开放的同心圆”的圆心联系在一起。先秦儒家将“信”理解为朋友之道的核心准则,正是由于朋友关系中所蕴含的契约精神是其最重要的特征,也是其他四伦所不具备的。
从后一个意义上说,当自然血缘关系所推演造就的孝悌忠信等内在心性像投入水面的小石子一样荡起涟漪,由近及远渐次扩展到家国天下之大的时候,这个既不能被归入血缘关系,也没办法规定等级序列的友谊概念,恰似这个和谐波动过程中的干扰,用一种他者的视角把这个同心圆的体系搅得七零八落。五伦之中唯有“朋友”一伦是对“我”而言的完全的“他者”,既不能从“我”的存在中找到先天的生理以及社会依据,也不能由“我”的内在德性自然而然地推导出来。因此,对于一个崇尚自然之道、纲常等差秩序井然的政治伦理体系来说,既没有自然属性作为依据、也没有先天的等级区分的友谊,是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孟子在谈到交友之道时,将友谊的特殊性表述得非常清楚:“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孟子•万章下》)可见,友谊不但是没有长幼、贵贱、亲缘等判定高低上下的依据(也就是“挟”),而且进一步来说,交友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敬”的指向上下颠倒的情况,虽然“其义一也”,但总归是在这个层层递进的伦理序列中留下了隐患。对于崇尚差等与秩序的儒家思想来说,这无疑是个需要回应的难题。而
先秦儒学的解决之道,首先,是想办法把朋友也纳入这个发端于血缘亲情、扩展于平治天下的同心圆之中。所谓“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中庸》第二十章)。孟子也有类似说法,即“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孟子•离娄上》)。在这个“明善反身而诚顺亲信乎朋友获乎上治民”的链条里,朋友被当成是血缘关系(“亲”)于政治关系(“上”)之间的一个中介环节。对亲人的“顺”和亲人对自己的“悦”,可以转化为朋友之间的“信”,而朋友之间的“信”,又可以变成获取政治资源的保证。后一个转化比较容易理解,因为信誉在任何文化中都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前一个转化则有两个隐性的前提:其一,对亲人不好必定对朋友也不好,因为亲人永远重于朋友;其二,朋友之间的关系基本就是基于对彼此德性的欣赏,而缺失基本的孝亲之德的人必然也不会有人愿意与之为友,这两点在中国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
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
一、关于德育与道德教育内涵的探析
在研究道德教育之前,应该对“德”和“道德”、“德育”和“道德教育”的区别和关系进行探析,如果没有对它们进行相关论证或说明,就容易使理解产生混乱。
(一)从我国历史上“德”的内涵理解说起
“德”字的最初原形是“彳”加一个“直”字,主要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把“彳”解释成“行”的省文,是十字路口或道路,“直”是正直,二者合起来被解释为“道路上发生了一件正直的事。殷周奴隶主用绳索捆奴隶牵起来走,视之为‘最正直’和‘最道德’的行为”。应该说“德”字的原形表达的是正直,这是人们可以接受的。第二种是说在十字路口眼睛向前看。在西周初期的金文是在“直”下面加上了一个“心”字。这个“心”字意味着德的行为既要发自内心又要正直。总之,无论“德”字是在殷代形成的,还是在周代形成的,它都有一个从“彳”加“直”到加“心”的过程,它的结构是一样的,这个事实是不容质疑的,也是学者们能够认同的事实。[4]从以上“德”的文字发展史看,德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概念。主要有三层涵义:一是指能力。作政治概念,它的原初意义为“占有”。德表现为对奴隶和财富的占有,是占有奴隶的象征。从上面的商代甲骨文和人们对“德”的解释中可以看出,“德”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统治意识。它的潜在含义是能够统治别人或占有奴隶和财富就是德。二是指德的方法,即如何才能获得奴隶和财富的方法。获得奴隶和财富要有一个正当的方法和途径。一方面是统治者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稳定,因而要考虑获得奴隶和财富的方法的正当性,另一方面也对德进行了抽象的思考,即德的正当性问题。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在文字上相对应的是“德”字下又加了“心”字。三是治国方略。周的统治者讨论如何获得奴隶和财富问题的目的,是要稳定自己的统治。只有获得财富和奴隶的方法正当,才是有德,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才能达到稳固自己的统治目的。德的具体内容就是敬天保民,就是说,统治阶级统治内部团结和约束他们不要做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事。[4]
(二)近年来我国学者对“道德”内涵的理解
1.古代人们对“道德”内涵的理解
在中国,“道德”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开始时“道”与“德”是分开出现的。“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称之为“德”。在伦理学意义上,“道”指人们所共同遵守的普遍原则。“德”指合乎于道的行为和品德。“道”与“德”的连用最早出现于《管子》、《庄子》、《荀子》各书中。如荀子在《劝学篇》中说,“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这名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行为如能够按照礼的要求去做,就算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从荀子之后,道德的概念在广泛流传中使它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扩充。在西方,“道德(Moral)”一词源于拉丁语的“摩里斯(Mores)”,意为礼节、风俗和习惯。后来转化成为行为规范的意思,同中国古代对道德一词的解释大体相同。[5]
2.近年来我国学者对“道德”内涵的理解
基于上述“道德”概念的由来,人们通常都把“道德”的概念定义为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然而,这一定义并不科学,它既没有包含道德现象的全部内容,也未能揭示道德的本质特征。那么到底怎样理解道德这一概念呢?确切地讲,道德是根源于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之中,以一定善恶观念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通过人际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自我人格完善的包括心理意识、行为活动和行为规范在内的特殊社会精神价值现象。这一定义揭示了道德的特殊社会本质,指明了道德产生的社会根源。[5]
(三)“德”与“道德”是两个不同属性的概念
从以上对“德”和“道德”的内涵和来源及其所包容的范围的理解看,“德”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绝不只是单词和复合词的区别。“德”来自于统治者的要求,它由统治者对自己提出的要求,进而成为对普通百姓提出的要求;德是用来调整国家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准则。西周王朝在总结殷纣失败的教训时,懂得了统治者要想维持和巩固自己的统治,一个重要的条件是自身的德性,它表现为敬天、保民,表现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对老百姓的爱护。统治者把自己的要求变成一种标准,通过教化的手段让百姓认同接受。与德不同,道德来自于社会和世俗,是用来调节个人和个人以及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它是伴随着人的意识完善由不明确到逐渐明确的过程。原始的人类,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和自身能力的低下,不得不以群体活动的方式来谋取物质生活资料,也不得不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生活资料以维持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简单的社会关系。这种简单的人际关系逐渐形成道德的原形——风俗习惯,它是以维护大家共同利益为目标的。[4]显然,德并不仅仅是道德,它包括政治思想法纪和道德品质,道德只是德的一部分。
二、关于德育与道德教育是否等同的探析
(一)“德育”一词的由来
早在18世纪70、80年代,德国哲学家康德就把遵从道德法则、培养自由人的教育称为“moralischeEriehung(道德教育,简称为‘德育’)”或“practischeErziehung(实践教育)”。西方社会18世纪后半叶已经形成“德育”这一概念。英国学者斯宾塞在《教育论》一书中,把教育明确划分为“智育(intellec-tualeducation)”、“德育(moraleducation)”、“体育(physicaleducation)”。从此,“德育”逐渐成为教育世界中一个基本概念和常用术语。该词于20世纪初传入我国。1904年,王国维将“德育”与“知育”、“美育(知育)”合称“心育”,与“体育”相提并论。在蔡元培“五育”并举思想影响下,国民政府颁布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教育”的教育宗旨,标志着“德育”一词已成为我国教育界通用的术语。[6]
(二)举例说明我国不同学者对道德教育研究中的不同观点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道德教育的研究,对待“道德教育”概念上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避开对“德育”与“道德教育”的论证,却多次提到“德育”和“道德教育”两个概念
班华教授在《创造性的培养与现代德育》一文中并没有论证“德育”与“道德教育”之间的关系,但却在第一部分“培养创造性是现代德育应追求的目标”的最后两句话这样提到:“创造活动作为价值性活动,理应是道德教育关心的课题,培养创造性不能没有德育的参与”。此外,文中共出现3次“道德教育”这个概念。吴慧芳在《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研究》一文也没有对两者进行论证或说明,却在文章的第二部分用到“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此外,文中共13次使用到“德育”概念,9次用到“道德教育”概念,这容易使读者理解产生混乱。黄海在《论儒家德育思想的当代意蕴》一文中,也没有对两者进行论证或相关说明,却在文章的第三部分标题用到“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即“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道德教育实践中的价值定位”;文中分别用到“德育”和“道德教育”的频率都很高,分别是26次和16次,这样频繁地交替使用,容易给人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宋晔在《社会转型期学校德育的生态性建构》一文中,也在没有对“德育”与“道德教育”进行论证或相关说明的情况下,频繁使用“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分别为102次和4次。从所阅读的大量文献得知,大部分文章都没有对“德育”与“道德教育”进行论证或相关说明,但却在文中频繁使用“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三个:其一,作者在引用他人的文章或书稿时,未注意到他人文章或书稿的说明,因此造成他人观点和自己观点不一致的情况。其二,文章作者在潜意识认为“德育”和“道德教育”等同,觉得这是大家都认同的常识,没有必要在文中作论证或相关说明。其三,作者本身对“德育”和“道德教育”两个概念未明确区分,有意避开。
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6
1
(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的)主要分歧在于对民主进程作用的不同理解。“自由主义”认为,民主进程的作用在于根据社会的不同利益来安排国家,其中,国家是公共管理机器,社会是私人及其社会劳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交换的系统。这里,公民政治意志形成意义上的政治,其作用在于联合和贯彻私人的社会利益,用以对抗国家,因为国家追求的是用行政手段行使政治权力,以实现集体目标。
“共和主义”则认为,政治的功能不仅仅在于管理;相反,政治是整个社会化进程的构成因素。政治是一种道德生活关系的反思形式。政治是一种媒介,有了政治,自发的团结共同体的成员就可以意识到他们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就可以作为公民把已有的相互承认的关系有意识、有意志地发展和塑造成为一个自由和平等的法人联合体。自由主义关于国家和社会的建筑术因此而有了重大的改变。除了国家主权机关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和分散的市场管理机制之外,也就是说,除了行政权力和私人利益之外,还有第三种社会一体化的源泉,这就是团结(Solidaritaet)。
这是一种平面上的沟通或交往,由此而建立起来的政治意志,无论从发生或规范的角度,都应当享有优先性。公民的自决实践有了新的社会基础,不再受公共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私人交往的约束。有了这个基础,政治交往就可以避免被国家机器所消耗,以及与市场结构相同化。在共和主义概念当中,政治公共领域以及作为其基础的公民社会获得了一种策略意义。两者都必须确保公民的沟通实践具有整合力和自主性「1。政治交往与经济社会的分离,符合行政权力与交往权力之间的结合,而交往权力来源于政治意见和意志的形成过程。
上述两种相互冲突的命题导致了不同的结论:
a)首先,公民概念各不相同。自由主义认为,公民的地位是由主体权利确定的,而主体权利是公民面对国家和其他公民所固有的。作为主体权利的承担者,公民受国家的保护,只要他们在法律范围内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就不受国家的非法干预。主体权利是消极权利(negativeRechte),它们确保法人在一定的活动范围内不会受到外部的强制。政治权利具有相同的结构:它们能使公民的私人利益得到充分的满足,以致于这些私人利益最终经过选举、议会以及政府的形成与其他私人利益融合成为一种政治意志,并对行政权力产生影响。这样,公民就可以断定国家在行使暴力过程中是否代表了公民的利益「2。
共和主义认为,公民的地位不能按照消极自由(negativeFreiheiten)的模式来确定,因为消极自由是私人所享有的。公民权主要是政治参与权和政治交往权,因而更多的是积极自由(posotiveFreiheiten)。它们不仅确保公民不受外在的强制,还确保公民能参与共同的实践,而只有通过共同的实践,公民才能让自己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角色,即成为一个自由和平等的政治共同体中具有责任感的主体「3。因此,政治过程的目的不仅是要让公民来限制国家的行为-但这些公民必须在行使私人权利和享有前政治自由的时候,已经获得稳定的自主性。同样,政治过程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发挥的也不主要是一种粘合的作用,因为民主的国家暴力并不是原始意义上的暴力。这种暴力更多的是来源于公民在自决实践中通过交往而行使的权力,其合法性基础在于:通过公共自由的制度化,来保护公民的这种自决实践「4。国家的存在,原本不是要保护平等的主体权利,而是要保障意见和意志形成过程中的包容性。在此过程中,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会就大家共同关心的目的和规范达成共识。这样,共和主义理解的公民就远不是唯自己的利益是从了。
b)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围绕着古典法人(作为主体权利的承担者)所展开的争论,暴露出了它们在法律概念本身上的冲突。自由主义认为,法律秩序的意义在于明确具体情况下一定主体所具有的实际权利;共和主义则认为,这些主体权利应归功于一种客观的法律秩序,它促使并确保公民在平等、自主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共同生活,并达成一致。在前者看来,法律秩序建立在主体权利基础上;而在后者看来,主体权利的客观内涵更重要一些。
当然,上述两种截然对立的法律概念并没有涉及到法律的主体间性内涵,有了这些内涵,对权利和义务的相互遵守才会在对等的承认关系中成为可能。共和主义说到底还是不能接受这样一种法律概念:即个人的同一性及其主体权利与共同体的同一性同等重要,只有在共同体当中,个人才有可能同时作为个体和集体成员而相互承认。这种法律概念把法律的正当性与法律形成的民主程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并由此而在民众的自决实践和法律的公正宰制之间建立起一种内在联系:
“对共和主义者来说,权利说到底不过是主要政治意志的抉择,而对自由主义者来说,权利则是超政治理性或启示的‘更高法则’。……共和主义认为,共同体的对象,共同的善,在于其政治成功地确定、建立、实现和坚持了一系列的权利,而且十分合乎共同体的语境和习俗;而自由主义则不然,他们主张,更高的法律权利为权力要求提供了先验结构和先验条件,以便使对不同利益的多元追求尽可能地获得允许”「5。
被认为是积极自由的选举权之所以会成为权利的范式,不仅是由于它对政治自决实践具有构成意义,而且也是因为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同等权利的个体在共同体中的包容性与他们所捍卫的自主性以及所坚持的立场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
“要求在于,我们都很关心我们自己的利益,因为(1)我们是在相互合作与相互隔离之间进行选择;(2)相互合作依靠的是彼此保证充分承认各自所具有的利益;(3)在高度多元化的当代美国社会里,这样的保证之所以是可能的,仅仅是由于它起码维护了一种伪装的政治,即每个人都允许发出自己的声音”「6。
这种从政治参与权和政治交往权中体现出来的结构,经过由权利构成的立法过程而渗透到了一切法律当中。即便私法在允许私人自由追求自身目的的同时,也有义务对所有人都认可的策略行为加以限制。
c)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关于公民角色和法律的不同概念表明,他们对政治过程本质的理解还充满着根深蒂固的分歧。自由主义认为,政治就其本质而言是围绕着行政权力而展开的不同立场之间的斗争。政治意见和政治意志在公共领域和议会中的形成过程,受到策略行为者的集体干预,而策略行为者的目的是为了捍卫或争取一定的权力。结果则是用选民对于个人和纲领的赞成来加以衡量。选民在投票过程中表达了自己的倾向性。他们的选择和作为目的行为者的市场参与者的选择行为在结构上是相同的。各个政党为了权力而你争我夺,他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但谁最终能获得权力,则要由选民来决定。选票的投入和权力的产出,同样都是策略行为。
共和主义认为,政治意见和政治意志在公共领域和议会中的形成过程所依循的,不是市场的结构,而是一种独特的公共交往结构,其目的是为了达成沟通。公民自决实践意义上的政治范式不是市场(Markt),而是对话(Dialog)。由此看来,交往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有着结构上的不同,前者来自政治交往,表现为建立在话语基础上的多数意见;后者则为国家机器所掌握。即便是角逐国家权力的政党,也必须依靠带有对话性质的政治话语:
“话语指的是对待社会协作的一种态度,一种开放的态度,它允许经过论证接受他者和自己的要求。话语中介是平等交换观点-包括参与者提交他们自己对于他们所尊重的利益的看法……,在此过程中,只要作出选择,就表明赞同一种判断”「7。
因此,政治舞台上上演的意见冲突所具有的就不仅仅是一种允许掌权的合法化力量,反复进行的政治话语对于政治统治的方式也有着制约作用。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具备政治基础,并且不能越出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的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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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两种民主模式的比较,当前,这两种民主模式是美国所谓“共同体主义”与“自由主义”争论的焦点。共和主义民主模式既有其优点,也有其不足。优点在于,坚持通过交往把公民联合起来,并坚持社会自我组织的激进民主意义,而且不把集体目标完全还原为不同私人利益之间的“调和”。不足则是过于理想化,并让民主过程依附于公民的道德趋向(Tugend)。因为政治的核心不仅仅在于,或者说主要并不在于道德的自我理解问题。用道德来约束政治话语,是大错特错的。
当然,自我理解的话语可以让公民清楚地认识到他们之所以会是一个民族、一个社群或一个国家的成员,他们之所以会居住在一定的地区,他们属于什么样的传统,他们相互之间如何相处,又该如何对待少数民族和边缘群体,他们理想的社会究竟是什么一个样子。这种自我理解的话语是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多元文化社会里,在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目的背后,一般都隐藏着一些利益和价值取向,它们对于共同体的认同,也就是说,对于主体间共有的生活方式,没有任何构成意义。这些利益和价值取向在共同体内部相互冲突,不会有什么达成共识的可能,因此需要加以均衡,而这是道德话语所无法完成的,即便这种不再具有话语性质的均衡结果受到了如下限制,即不允许危及到一种文化的基本价值。利益均衡表现为不同政党之间的妥协,而这些政党都具有一定的权力基础和认可基础。当然,这样一种协商把合作意愿当作前提,也就是说,把这样一种意志当作前提,即在尊重游戏规则的前提下获得所有各方都能接受的结论,而不管各自是出于什么理由。但是,妥协过程并不表现为一种合理的话语形式,它把权力中立化,并且排斥策略行为。无论如何,妥协是否公平,关键要看前提和程序,而前提和程序本身又需要从公正的角度来加以合理论证和规范论证。与道德问题不同,公正问题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涉及到某个集体。政治权利要想具有合法性,至少必须与道德的基本原则一致起来,而道德的基本原则要求超越一定的法律共同体,具有普遍有效性。
只有当我们充分注意到交往形式的多样性的时候,话语政治概念才能与经验之间建立起关联;而在这些交往形式中,共同意志的形成基础不仅包括道德的自我理解,也包括利益的均衡与妥协、目的理性的手段选择、道德论证以及法律关系的验证等等。这里,米歇尔曼作为理想型提出来的两种政治类型,通过合理的方式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只要相应的交往形式得到充分的制度化,对话性政治和工具性政治就可以在话语中介中融合起来。也就是说,关键在于交往前提和程序,它们赋予了制度化的意见和意志形式以合法化的力量。我想提出第三种民主模式,它正是建立在一些交往前提之上,有了这些交往前提,政治过程就可以预测到它会带来的理性后果,因为它在一种广泛的意义上表现为话语样式。
共和主义认为,国家是一个道德共同体;自由主义则认为,国家是经济社会的守卫者。如果把话语政治的程序概念提升为民主理论的核心内涵,就可以看到,它与共和主义的国家概念以及自由主义的国家概念之间都存在着诸多差别。接下来我将从政治的角度对上述三种民主模式进行比较。政治是我们迄今为止的讨论中心,所谓政治,实际上就是民主的意见和意志形式,它是普选和代议的结果。
自由主义认为,民主的意见和意志形成过程仅仅表现为不同利益之间的妥协。在此过程中,妥协的原则得到了自由主义基本原理的证明,它们应当通过普选权、代议制及其运作程序来确保结果的公平。相反,共和主义认为,民主的意见和意志形成过程应当表现为一种道德的自我理解;话语在内涵上依靠的是公民的文化共识,这种共识在对共和国奠基仪式的回忆过程中反复出现。话语理论吸收了两方面的因素,用一种理想的商谈和决策程序把它们融合了起来。这种民主程序在协商(Verhandlung)、自我理解的话语(Selbstverstaendigungsdiskurse)以及公正话语(Gerechtigkeitsdiskurse)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有机的联系,并证明了这样一种假设,即在这些前提下,合理乃至公正的结果是可以取得的。这样,实践理性就从普遍主义的人权或一定共同体的道德当中抽身出来,还原成为话语原则和论证形式,它们从交往行为的有效性基础,说到底,就是从语言交往结构当中获得了其规范内涵「8。
通过对民主程序的结构描述,我们也为国家和社会的概念规范化明确了方向。但前提必须是一种公共行政,这种公共行政在现代早期与欧洲的政治系统一同形成,并与资本主义经济系统之间有着功能上的互动。共和主义认为,公民的政治意见和意志的形成构成了社会作为政治总体性的中介。社会的核心是国家;因为在公民的政治自决实践过程中,共同体对自己有了清楚的意识,并通过公民的集体意志对自身施加影响。民主与社会的政治自我组织是同等重要的。由此形成了一种政治观念,并对国家机器提出疑问。我们可以从阿伦特(HannahArendt)的政治著作中找到共和主义的论证思路:即必须充分激活政治公共领域,用以反对非政治民众的公民私人主义(Privatismus)和政党国家化所带来的合法性,从而使得到恢复的公民资格具有非中心化的自我管理模式,并(重新)掌握官僚化的国家权力。
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机器与社会之间的分离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用民主程序来加以衔接。一定的权力和利益均衡具有微弱的规范意义,这种规范意义无论如何都离不开法治国家的补充。关注自身利益的公民必须具备起码的民主意志,而这种民主意志是宪法中的一个因素,它通过强制性的规范,比如基本法、权力分配以及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等,对国家权力加以规训,并通过不同党派以及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冲突,来促使国家权力充分关注到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价值取向。这种以国家为中心的政治理解,肯定会放弃从实在论的角度认为公民具有集体行为能力的观点。它所看重的不是对合理政治意志形式的投入,而是国家行为均衡效果的产出。自由主义的矛头所针对的是国家权力对于私人自主的社会交往的阻力。自由主义模式的核心不是话语公民的民主自决,而是法治国家对于经济社会的规范化;按照自由主义的理解,经济社会应当通过满足私人的幸福期待,积极地为公民提供非政治的公共福利。
话语理论与民主程序之间的联系,比自由主义要更加具有规范色彩,但与共和主义比较起来则又要逊色一些。话语理论从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那里各吸收了一些因素,并把它们重新组合起来。话语理论同意共和主义的看法,认为应当把政治意见和意志的形成过程放到核心地位,但又不能把法治国家的宪法看作是次要的东西;相反,话语理论把法治国家的基本权利和原则看作是对如下问题的必要回应:即民主程序所具有的充满种种要求的交往前提如何才能得到制度化。话语理论并不认为,话语政治的现实必须依赖于具有集体行为能力的全体公民,而是认为,话语政治必须依靠相应程序的制度化。话语理论的核心已不再是把国家当作中心的社会总体性概念,这种社会被认为是具有一定目的的庞大行为主体。同样,话语理论也不把总体性落实到宪法的规范系统当中,因为宪法规范在不经意之间按照市场交换模式对权力和利益加以均衡。话语理论彻底告别了意识哲学的思维模式,意识哲学认为,公民的自决实践属于一切社会主体,或者说,法律的匿名统治与个别主体之间的冲突是联系在一起的。一方认为,公民是一个集体行为者,他代表整体,也服务于整体;而另一方则认为,每一个行为者在权力过程中都是相互依赖的变量,权力过程是盲目的,因为在个体的选择行为之外,不可能有明确的集体抉择(除非是在纯粹比喻意义上来说)。
相反,话语理论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出了一种关于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它一方面表现为议会中的商谈制度形式,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治公共领域交往系统中的商谈制度形式。这些无主体的交往,无论是在作出决策的政治实体之外或之内,都构成了一个舞台,好让关于整个社会重大议题和需要管理的内容的意见和意志能够形成,并且多少具有合理性。非正式的意见形式贯彻在制度化的选举抉择和行政决策当中,通过它们,交往权力转换成了行政权力。自由主义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限;而公民社会,作为自主的公共领域的社会基础,与经济行为系统以及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区别同样也在于此。根据这种民主概念,在规范意义上,要求把重心从金钱、行政权力转移到团结头上,而金钱、行政权力和团结这三种资源共同满足了现代社会的一体化要求和控制要求。这里的规范意义是很明确的:团结作为一种社会一体化的力量,不再是仅仅来源于交往行为,它必须通过自主的公共领域以及民主意见和意志在法治国家制度中的形成程序进一步释放出来,并且在面对其他两种资源(金钱和行政权力)的时候能够捍卫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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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7
论文摘要:罗尔斯认为,对“政治正义”达成“重叠共识”,应该是多元民主社会实现正义、稳定与统一的最佳途径。“重叠共识”的本质内涵,即以政治正义为核心、自由平等公民为主体、多元民主和秩序良好社会为现实与理想、公共理性为实现途径。分析“重叠共识”与宽容原则、交往和信仰之间的关系,可以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有更深的认识与理解。
一、“重叠共识”的本质内涵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13(p1)、“政治自由主义寻求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我们希望这一观念在它所规导的社会中能够获得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重叠共识的支持。”c23(plo)是罗尔斯政治哲学的核心主题。对“政治正义”达成“重叠共识”,一方面为合理解释现代民主社会文化价值的理性多元、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公平找到了新途径;另一方面,也肯定了运用宽容原则对待公民在非公共领域的合理性选择与信仰的自由权利。
这种“重叠共识”既不是源于任何一种完备性的综合学说,也不是凌驾于各种学说之上并支配其他多元存在的一种抽象的形而上存在。也就是说,在立宪民主政体中,人们可以自由地认可各种合乎理性的学说,并由此出发来共同指向对政治正义的“重叠共识”性的认可。这样一来,“重叠”作为合理性的存在,便具备了三层特殊含义:一是肯定现代民主政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合理性多元共存;二是各种不相容却合理的多元化完备性学说肯定政治正义存在的必要;三是自由而平等的政治公民需要合理自律与充分自律的统一。“共识”作为理性的存在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治正义规导着秩序良好社会的存在;二是正义原则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政治要求。“重叠”与“共识”的结合意味着这样一种逻辑构建图式:
政治正义观念是“重叠共识”的焦点与核心。政治正义观念是罗尔斯为现代立宪民主社会基本结构而创造出来的一个道德观念。这种正义观念不但能为社会制度的合法性提供一种公共基础,而且也有助于确保其稳定性,使其长治久安。“政治正义”独立于各种广泛理论而被全体公民所认可,不以任何一种广泛理论作为自己唯一的基础。政治的正义观念表达了人们共享的和公共的政治理性。正如罗尔斯所说:“它不提供任何超出该政治观念本身所蕴含的特殊形上学说或认识论学说。……公民本身在实践其思想自由和良心自由、并审视其完备性学说的范围内,便把政治观念看作是从它们的价值中推导出来的,或是与它们的价值相吻合的,或者至少不与它们的价值相冲突。”
自由而平等的政治公民是“重叠共识”的主体在公平合作系统的社会理念中,公共认可的规则取代了中心权威;互惠性的合作项目保证了彼此间的平等。同时,合理性的善观念肯定了公民的理性自由,合理自律与充分自律的统一实现了政治公民自由平等的理想。合理自律更多地体现出人为的而非政治的特点。它是理性的与合理的统一,一种决定性善观念对于实现个人的较高利益是根本性的,赋予并肯定各派充分具体的特殊目的,以便让他们通过合理的慎思产生明确的结果。充分自律更多地体现出政治的而非伦理的特点,意味着公民只有按正义原则行动,公民的充分自律才会实现。公平正义肯定适用于所有人的政治自律,而把个体性的伦理自律留给各种完备性学说去决定,留给决定性善观念去支配。
多元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与秩序良好社会构成了“重叠共识”的现实与理想。罗尔斯运用“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保证自由平等公民选择出最好的正义原则。但问题是,回到现实多元民主社会后,正义原则能否仍被接受与认可。所以,“重叠共识”就成为解决稳定性问题的关键,并面对如下挑战:
1.高度理想化的秩序良好社会。这种社会中公民的共知、共信与共行体现着对正义观念的一种共享。但这只是一种可能层面的逻辑假设,一旦我们从理论回到实践、从理想回到现实,秩序良好社会假设的各种追求在面对形而上理想和形而下利益时,都将使政治社会的稳定性获得动摇。原因是:人类既不能没有形而上理想,也不会信仰相同的形而上理想,不同的理想和利益必然对人们选择何种社会政治制度产生重大影响,从而难以达成共识。
2.民主社会的理性多元事实。这种政治文化的普遍事实主要是:①民主社会要想保持长治久安,必须获得绝大多数公民的实质性支持;②相对稳定的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包含的一些直观观念适用于民主立宪政治l③“判断的负担”[2)(p58)使遵循理性与原则的个体由于立场不同而得到不同的结论;④现代社会出现了许多不相容的宗教、哲学以及道德理论,这是人类理性面对自由制度的长期性结果;⑤对于相同的宗教、哲学及道德理论达成完全共识愈加艰难,所以,实现民主社会的稳定与统一应该更多地依靠交叉共识而不是正义原则的普遍有效。
3.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它们通常源于各自思想体系的传统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所以,在没有理性充足根据的情况下,不应被视为非理性的而受到拒斥,而且,理性的个人并不都接受相同的完备性学说。所以,政治自由主义将许多被人们熟悉的和系统的学说看作是合乎理性的,并不以统一的标准将其作为非理性学说而质疑或拒斥它们的正确性或真理性,并且认为利用政治权力去限制并非非理性的完备性观点的做法是不合乎理性的。
“公共理性”是“重叠共识”的实现途径。“公共理性”是民主制度下公民的基本特征,其目标是公共的善。(即政治的善,是人们社会生活必须拥有的权力、自由、集会、职位、收入和财富等,而且是任何正义的社会都必须加以设法满足的)公共理性强调:首先对全体公民和社会的根本政治问题要具有某种强制性;其次不限制个人的理性和各类社群对社会政治问题的思考和言论,而将这些非公共的市民社会的理性看作是民主社会建立公共理性必需的条件和资源。相对于理性自由个人的价值追求,政治公民讨论基本政治问题要满足公共理性的要求并最终对基本政治正义规导立宪民主社会等政治问题达成“重叠共识”。由此,“重叠共识”则意味着一种政治合法性,不相容的综合性学说对政治正义观念的认可,而民众对正义原则的认可和支持是一切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二、“重叠共识”概念的相关思考
罗尔斯将其政治哲学集中在政治正义观念这一现代民主社会的根本性政治问题上,提出了保持多元社会长治久安的可能性解释。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罗尔斯思想发展的一种明显性倾向,就是对多元民主社会的合理性、宽容性和公域、私域等问题的关注。
“重叠共识”基于对合理性做脱离真理性的界定,倡导一种宽容精神。罗尔斯认为,政治正义无须包含真理概念。因为按照真理观念,无论如何都要决定出一种学说的是与非,而政治自由主义所考虑的是各种对立的、不相容的综合性学说如何共存于一个社会的现实政治问题,所以仅仅坚持一种中立的立场来断言这种真理性的判断是从某个综合性的道德学说的观点出发,并通过“重叠共识”而共同指向政治正义就足以。这种脱离真理性的合理性概念是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由于现代民主社会的统一无法建立在完全相同价值观之上,所以,一个社会必须以宽容的精神容忍不同的价值观。虽然依靠这种互不相容的价值观难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统一,但是.我们可以寻求在有限政治领域内对政治正义原则的“重叠共识”。由此.民主社会.需要处理好学说之间、主体之间的关系,从一种“主体间性”的视角平衡各种合理性的存在,这也是现代自由主义内在要求
“重叠共识”体现了主体间自由而平等的新型交往关系。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虽未明确提出交往问题,但是.以“重叠共识”为核心的阐述却明显地体现出对平等主体间交往关系的关注。罗尔斯沿用康德的自律性概念.认为全体成员按照共同的理性形式,无需先验哲学的背景支持,通过“原初状态”、“无知之幕”就可以预设出被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认可的政治正义规则;鉴于多元民主事实的存在,在肯定自由平等公民所信奉的各种合理性综合学说的宽容精神下,通过公共理性而对政治正义观念达成“重叠共识”。这样.由政治的正义观念所规导的社会将是一个正义的社会;市民的道德自律与政治自律将是理解民主法制国家的本质和“组织良好的社会”制度的关键。对于罗尔斯来说.交往与共识的关系则间接体现在合理性学说间及与政治正义的关系中。
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8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269(2012)03-0090-04一、价值与诉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适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其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标志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自觉和文化自觉。从国际环境看,虽然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未变,但伴随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其本质是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较量,也是国家之间软实力的比拼。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为如何坚持与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从国内环境看,虽然国家总体局势运行平稳,但社会急遽转型面临诸多发展风险。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条件下,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社会失范、文化断裂、诚信缺失、道德衰微、娱乐至死、冲突频仍,“劣币驱逐良币”,主流价值受到严重挤压。这为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人们的思想、引导社会思潮、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世情、国情、党情之变内在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成员之间达成思想共识,形成强大凝聚力。2007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强调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并提出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的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它的逻辑要求就是科学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并将其渗透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转化为人民群众的价值自觉和行动。让群众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和实质,当务之急是如何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为学术界提出了重大责任担当。同时,中国的和平发展、软实力增强需要凝练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过比较集中的论述,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路。但是中央还未提出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核心价值观需要凝练和深化。
二、体系与观念
价值体系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各种价值观念的总和,而处于统领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和支配作用的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价值观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或者说,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评价的根本看法与态度。价值观可分为一般价值观(或非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一般价值观是指不居于主导地位、不起决定作用的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则是指居于主导地位并起统摄和决定作用的价值观。有的观点认为,核心价值观是由一定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以一种社会制度维系,并普遍遵守的基本价值理念,具有与其他文化相区别的本质属性。有的观点认为,核心价值观在人们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处于中心、主导、支配地位,其“核心”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处于中心地位;一是具有主导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包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体现社会主义根本价值导向的主导价值观念。
进而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如何。
张峰认为,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有四种观点:第一,不同论。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体系,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社会主义有很多价值,其中最基本、恒定的价值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二,等同论。有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就等于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观点实质是把价值等同于价值观,把核心价值体系等同于核心价值观。第三,包容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围大,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区别联系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核心价值体系是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核心价值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与最高抽象。韩震认为,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是框架与实质、结构与要素、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着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追求、价值理想、价值取向和价值规范。
大多数学者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联中理解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有不同的称谓和理解。有的认为,从学术研究角度看,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概括表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好。一种界定是:所谓价值理念是一定主体的价值观念中的理性化和理想化的内容,是一定主体的各种价值诉求的集中体现,而核心价值理念则可看作是价值理念的核心部分。它往往也是最高的价值理想、最重要的价值追求,而且能够统摄其他各种价值理念、能够调节它们彼此间在一定条件下出现的矛盾或冲突。另一种界定是:所谓核心价值理念,是在一个文化价值观念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或支配地位的观念,是标志一个文化价值观念体系性质的观念。价值理念有个人价值理念和国家或民族价值理念之分。作为国家或民族的核心价值理念是“理想化”和“理性化”的统一。学界所讨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核心价值理念)不是指个人核心价值观,而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概括,无论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并无实质区别。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重大体现。
有的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表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称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内核、核心、实质、精要、核心精神等。关于“凝练”之说也有细微差别,有的称“凝炼”,有的称“提炼”或“提练”,有的称之为“概括”或“总结”等。
三、方法与原则
(一)关于凝练的方法
韩庆祥提出了关于凝练的五条科学方法:一是定位要准确;二是覆盖面要广;三是内在逻辑要清晰;四是基本原则要遵守;五是凝练要达雅。
周玉清、王少安提出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有两个向度:其一,由简到繁。就是在现有认知水平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更加完整地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使其理论内涵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际,更加彰显理论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第一,遵循科学研究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学术精神;第二,对所涉相关概念做学理分析和界定,梳理概念之间的纵横关系,发现和解决概念之间的逻辑矛盾;第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理论研究延伸到社会主义亚文化领域。其二,由繁到简。就是在完整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科学内涵的基础上,把多方面、多层次理论规定性的价值观理论系统,简化为最能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实质、语言精练通俗、朗朗上口、易懂易记的若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语。
程恩富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思路有四:一是其内涵要与现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相衔接;二是要体现“世情为鉴、国情为据,马学(马克思主义学说)为体、西学(西方学说)为用、国学(中国古近代学说)为根,综合创新”的科学精神;三是简洁性与完整性相结合,体现唯物辩证法;四是凝练词的排列要有一定逻辑性。
张剑认为,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体对重大问题的价值共识;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
杨明认为,凝练核心价值观:一要着眼于国家的“安邦定国”,二要着眼于公民的“安身立命”。首先要厘清“谁的价值观”,可以从国家主导价值观和公民共同价值观两个层面界定。
(二)关于凝练的原则
张峰认为,其凝练原则包括:一是既要符合价值观的规范,又要侧重思想道德的要求;二是既要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还要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三是既要有传统根基,又要体现现代特点。
孙伟平认为,凝练的基本原则是:首先,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其次,在提炼过程中,既要继承前人的文化遗产,也要虚心学习世界先进文化;再次,在实践中“以我为主”,自主选择、消化、改造和创新;最后,坚持以“立”为本,以“向前看”为取向,以建设性的态度进行提炼。
张翔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该是包含理论、思想、道德、行为等在内的一系列既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又表达历史文化传承,还要包括时代的价值概括。这是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括和实践为基础,进一步研究、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韩震认为,我们应该遵照下述原则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核心价值观念必须是真正目标性、理念性的价值理念;必须是具有一定超越性或精神层面性的理念;必须是代表历史前进方向和具有世界意义的理念;必须是基本的、持久的价值理念。
黄蓉生、孙楚航认为:一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遵循逻辑与历史、理论与现实相统一的准则。二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借鉴外国价值观和我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第一,坚持洋为中用;第二,坚持古为今用。三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体现民族性和时代性基础上的大众化风格: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民族性;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时代性;再次,努力实现根植于民族性和时代性沃土之上的大众化。
张剑认为,凝练应遵循以下原则:要遵循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主义价值追求的基本思想;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突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要反映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成果;要最大限度地表达社会共识;要便于传播和记忆。
石云霞认为,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坚持四条原则,即先进性、人民性、根本性和实践性。还有的观点认为,什么样的价值观才能成为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意味着:首先,这种观念具有统摄性;其次,这种观念要为全社会所认同;再次,这种观念要具有理想性;最后,这种观念反映特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此外,有学者探讨了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特点等方面。
由上可以看出,凝练方法与原则的区分具有相对性,本质上二者一致。
四、观点与争鸣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价值目标,确立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明确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成为学术界思考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前提与理论资源。
韩震把“民主、公正、和谐、进取”概括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共同构成辩证统一整体。这个核心价值观:首先,它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其次,它集中体现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中。
程恩富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可以细化为“自由集体观、民主集中观、文明进步观、和谐仁信观、富强和平观”,并可进一步浓缩为“自由、民主、文明、和谐、富强”五个词。
马俊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某个政党的价值理念,而是整个中国社会的价值理念,它立足于当代中国实际,它的主体是当代中国人民,因此这个核心价值理念是“富裕、民主、公正、和谐”。
阿斯哈尔·吐尔逊认为,包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可以凝练成十六个字,即“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和谐、民主法治”。简言之就是“四个一”:一个核心、一个基石、一个本质、一个保障。
周玉清等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要可以概括为:“实事求是、和谐富裕、崇尚真理、品德高尚”十六个字,它辐射到马克思主义一般价值理论、社会主义价值观、文化价值观、人生价值观这四个方面。
孙伟平认为,“人本、公正、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石云霞认为,“人本、民主、公正、和谐、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刘舸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概括为“民主、公平、和谐、进取”。
韩庆祥提出了三种凝练方案:第一,围绕“人在活动中发生的基本关系”来选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表述为“共处共存、共爱共享、共生共进、共创共富、共信共和”。第二,围绕“人的活动的完整结构”来选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表述为“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第三,围绕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根本特征和时代要求”来选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表述为“以人为本、自由平等、公正仁和”。
李建华、董海军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识中概括出十二个关键词,即“和谐、富强、平等、发展、民主、文化、自由、仁爱、互动、人本、正义、共享”。经调查,认同度最高的是“发展”、“富强”、“和谐”、“仁爱”。由此,他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归结为“发展、富强、和谐、仁爱”。
与上述凝练相类似的观点还有“富强、民主、和谐”、“人本、公正、民主、和谐”、“共同富裕、公正民主、科学文明、人本和谐”、“劳动优先、共同富裕、公平正义”、“民主、平等、公正、互助”、“公信仁和”等。上面的认知与表述基本一致,大同小异。
张碧涌认为,一些学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基本上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延举例,不过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和谐、文明、发展、创新”等词语的不同排列组合,按照这种思路很难在社会上达成共识。为此有必要开辟新思路,从内涵上挖掘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内涵在于“道德”和“幸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俗表达就是“德行天下,福满人间”。第一,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亦即人民的幸福;第二,民族精神基于优秀传统道德,时代精神指向人民的幸福;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也是人民的幸福;第四,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质上是当代中国的道德观。其中“德”和“福”是核心,“行”和“满”是状态,“天下”和“人间”是范围。
江畅认为,社会价值体系作为追求什么价值和怎样追求价值根据的内在系统,由目的、手段、规则和控制四个子系统构成,这四个子系统的基本原则构成了价值体系的核心理念。当代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理念是“幸福”,幸福是人的终极目标:首先,以幸福作为终极目标,符合人的本性;其次,以幸福作为终极目标,符合人的整体需要;再次,以幸福作为终极目标,符合人不断拓展和深化需要的必然趋势;最后,以幸福作为终极目标,符合社会的使命。
张翔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个词来高度概括就是“和”的理念。“和”理念从共和、和谐、和平中升华提炼,体现出“民主、自由,科学、大爱,自强、包容”的价值取向。
贺茂之认为,把诸如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公平正义、文明和谐,发展、进步、平等、改革、创新、文明、富强、和平、诚信、友爱、团结等归结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各有其道理,但却难以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全面内容,只有“崇高”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崇高”包括崇高目标、崇高理想、崇高道德三个方面。
五、未尽问题
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篇9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思政课微教学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6C-0041-0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意识的集中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凝魂聚气、固本强基工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实处,高校思政课教学责无旁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之中,应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等“三贴近”的原则,在“深”、“细”、“小”、“微”等方面下工夫。那么,如何在“深”、“细”、“小”、“微”等方面下工夫呢?基于问题导向的思政课微教学创新模式,可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微教学模式之中,从而不断增强当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以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学效果。
一、微教学创新模式的概念及其作用
基于问题导向的思政课微教学创新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实践教学模式,它既不同于传统的思政课教学模式,也不同于现当代的“微课”模式。“微课”是指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全过程。而“微教学”则特指思政课微教学,是指在调研和动态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的基础上突出的或聚焦的思想问题、在0.5-10学时范围内开展的思政课教学,是以大学生思想问题而开设、以解决大学生思想问题为导向的,用“小”、“微”课时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的思政课教学。它的形式可以包括嵌入式教学(嵌入思政课教学)、主题性教学(含报告、讲座、座谈、沙龙等)、微型选修课等。它的教学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种:一是0.5-2学时的微教学,这种教学一般是有选择性地将问题嵌入到相关的思政课教学之中;二是2.5-4学时的微教学,这种教学一般是以问题为导向或中心,有选择性地开展主题报告、讲座、座谈、沙龙等形式教学;三是4.5-10学时的微教学,这种教学比较灵活,即可以动态开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微型选修课或微型选修课群。基于问题导向的思政课微教学创新模式,强调通过实证的方法发现和掌握“大学生突出或聚焦的思想问题”,并以灵活的“微教学”形式解决问题,为高校思政课提供了增强适应教学环境和教学对象变化的时展需要,增强了思政课实效性的新的组织形式,体现了思政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同时,这种微教学模式能够引导思政课教师转变墨守成规的、不求探索的观念,使教师回归或进一步明确思政课的价值本位,增强教师关注、发现、研究和解决大学生思想问题的观念和自觉;能够引导思政课教师转变片面关注教材、教材内容体系、教材内容重点的观念,促使教师更多关注学生的思想变化、思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这种微教学创新模式,不仅实现了教学方法的创新,而且实现了教学观念的创新,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教学创新模式
(一)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及学时安排。一是教学内容。始终围绕“为何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问题进行教学。二是教学目标。在知识与能力培养方面,让学生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含义,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背景、内容及意义,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在过程与方法方面,通过材料展示,引导学生分析、比较、归纳、概括,合作学习,发现问题,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背景、过程、特点等相关教学,教会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新时期面临新形势情况下提出的科学命题,通过学习其科学内涵,有助于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在教学重难点方面,把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背景、内容及意义作为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其中,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含义及提出的背景是本节课的教学难点。四是课时安排,计划用1学时完成。
(二)微教学创新模式及结构。党的十以后,全国上下都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然而,根据我们的现场访谈和调查发现,许多大学生对“为何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感到疑惑。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在怎样的背景下提出的。其次,我们要弄清意识形态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何重要性。再次,我们要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涵是什么。最后,我们要认识如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实处。只有弄清这些问题以后,我们才会弄清为何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同时,党的十报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12个词。
1.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含义及其提出的背景。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在何种背景下提出的?首先是初步理解含义。通过多媒体展示党的十开幕式的几个盛况画面,显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词及相关内容,解释核心价值观的含义。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程来看,执政党的两件大事即“两个伟大”: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工程;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目标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事业。理论是对规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理论的重要性即把握规律的重要性,具体来说,就是党已经认识到什么是最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特点是什么。譬如,以为代表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总结了国内外正反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创立邓小平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国际国内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从而解决了发展的目的、发展的动力和发展依靠谁等问题,其中包括了发展的世界观、发展的人民观、发展的群众观和发展的幸福观等“四观”。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幸福的追求,对文明和谐的向往,为了实现党和人民的共同目标,以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认为,必须“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尽量把抽象的东西变成具体的、现实的、美好的可能,提出了“两个一百”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只有建立共同的价值目标,一个国家和民族才会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才会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甚至越是在危机困难的时候,越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必须注重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凡是不能够培养出真正受到良好教育的公民的国家,不能称其为泱泱大国;凡是不能把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传给下一代的国家,不能是一个好的国家。于此,党的十及相关重要会议都大力倡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做出相关要求或部署。
2.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从意识形态的功能来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本工程。意识形态工作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文化建设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是加强意识形态的工作。为何要搞好意识形态工作呢?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来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关系或两大矛盾,其中,上层建筑就是意识形态范畴。在人类社会的“五大建设”中,“文化建设”是其中一个主要方面,而文化建设是属于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意识形态并不一定是快速发展,甚至停滞不前,因此,先进的意识形态需要不断地培育或建设。如果缺乏先进的思想文化指导,世界将是一遍混乱或迷茫,革命也不会取得伟大胜利。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上都反复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要努力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我们从的多次讲话中可以看出:一是“一个定位”,即坚定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即意识形态是兴国之效、兴国之魂;二是“三个事关”: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一个最高要求”: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总之,意识形态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一个国家的精神力量,一个政党的精神追求,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现。换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追求,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体现。
第二,从依法治国来看,搞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略,德治是治国的重要手段,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五个坚持”的主要内容之一。法治就是充分发挥法的规范作用,具有强大的权威性,即以法律为准绳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其重在突出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政治就是政权、治权即公共权力。德治就是发挥思想教化工作,说服劝说或导力,用思想道德引导或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的社会生活。德治的核心是大德,即人民的德、国家的德和社会的德;而法治是正如阳光普照,体现其强大的生命力或影响力,具有最高统治效力。
第三,从进行新的历史斗争来看,搞好意识形态工作可以引导多样化、打牢社会思想基础。党的十及相关的重要会议都明确指出,改革开放已经进入了深水期,社会面临“四大转变”: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传统思想转变为现代思想;从生产粗放型转变为生产集约型;从国家治理层面的“人治”转变为依法治国即“法治”。同时,社会上出现了许多错误思想或思潮,譬如,在我们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时,有人就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等问题,可以说,关于“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其目的是想消除党的领导地位。还有人意图用新自由主义解构深化改革,用西方民主否定依法治国,用西方普世价值削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否定或歪曲党史、国史和中国革命史。党的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12个词,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的统一,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平衡社会各阶层、各团体或各利益集团的最大公约数,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亲和力、感召力或吸引力,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最大粘合剂”。可以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塑造国家形象,培养中国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接续中华血脉,传承人类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3.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1篇10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现有高校辅导员基本素质理论的阐述,结合辅导员现状提出培养辅导员核心素质的必要性和现实性;详细提炼了核心素质的内容包括正确的政治方向、先进的政治理论,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时代性的创新能力;给出了只有培养和优化辅导员核心素质才能更好地开展辅导员工作的结论。
高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随着时代的发展,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也有了新的变化,这就对辅导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现状对辅导员能力素质特别是核心素质内容的研究就有其现实性和必要性。
一、高校辅导员基本素质理论阐述
要理解高校辅导员基本素质理论,首先要了解素质的定义。素质由两方面因素决定,先天性遗传条件与后天的个人经历、教育、环境等的影响。素质是人的一种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性及基本品质系统结构。素质是一种发展的品质,在特定环境下是可以培养起来的。[1](P.109-110)
就高校辅导员基本素质,国内相关论述很多,主要包括要素论和系统结构论两种。按照教育部的解释,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四个方面,思想道德素质是根本,文化素质是基础,业务素质是本领,身心素质是本钱。[2]有学者提出了六种素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知识素养、心理素质、能力素质。[3]也有学者提出五种素养:政治素养、思想素养、文化素养、能力素养、身体素养。[4]实证分析方面有将高校辅导员素质归结为三类:管理能力素质、专业知识素质和个人思想政治素质,由此构建高校辅导员素质的三维结构“MKI模型”。[5](P.90-94)以上论述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高校辅导员应该具备的相关素质,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未能将辅导员工作现状与国家对高校辅导员的要求较好地结合起来。
二、目前高校辅导员现状及培养核心素质的必要性
目前在全国各大高校中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年轻人很多,有些硕士甚至是博士学位的、来自不同地方的毕业生来投身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以及思想教育专业毕业的人不多,而他们的文化背景、能力素质也有很大差别。这些因素都可能会影响辅导员工作的成效,从而进一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这就要求辅导员必须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和培养其核心素质。
在现阶段国内高校中,辅导员往往被学生管理类事务所牵绊,而高校班主任制度的弱化也加剧了辅导员工作的多元化与复杂性。比如经常有来自学校各级行政部门的统计数据要求,每次报完后又因各部门协调的问题,导致数据不一致,造成了工作中不必要的重复性。这都使辅导员的工作重心不能集中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中心中去,这也使得高校辅导员需具备把思政工作与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相统一和协调的能力,最终转化为其核心素质。
要培养高校辅导员核心素质,就要深刻理解核心素质这一概念。国外专家最初将核心素质定义为组织成员个别的技能与组织所使用的技术之整合,为顾客提供特定的效用与价值。国内有学者认为核心素质是为了完成企业或组织的工作而需要具备的关键性素质,是组织成员所共同拥有的并且能够在完成工作之后为组织带来高绩效。[6]从上述概念中得出核心素质是基本素质的一部分,是所有辅导员共同的、关键性的素质,同时也是辅导员工作必须掌握的特有的素质。
三、高校辅导员核心素质的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是高校辅导员的核心素质,主要包括正确的政治方向、先进的政治理论,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时代性的创新能力。
(一)正确的政治方向、先进的政治理论
“打铁需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教育者必先受教育,高校辅导员就是要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行为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党的利益,维护人民的利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思想。做到方向正确、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自觉抵制各种思潮的干扰。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清醒地正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质,排除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
高校辅导员必须全面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先进政治理论,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成为学习、宣传、运用先进政治理论的模范与主力,用先进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开拓眼界,用科学的眼光和方法来分析对待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差距和当代中国的热点问题,为大学生解疑释惑。
(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优良的道德品质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的集合体。道德品质是辅导员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集体利益关系时外显的行为习惯,是一个人在一系列道德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一贯特征和倾向。[7]
辅导员从事的是正品德、塑灵魂、培育人的神圣工作。孔子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良好的师德是学生的学习榜样,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会起到潜移默化的感染熏陶作用。前苏联教育家申比廖夫说过:“没有教师对学生直接的人格影响,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教育工作。”因此,辅导员要用自身高尚的道德品质、职业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处世方式,积极的生活态度教育、影响和感染学生;应成为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楷模,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培养优秀的人才为使命,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为人正直,胸怀坦荡,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大学生。
(三)具有时代性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各个工作岗位都需要建立起的一种能力,尤其工作对象是高校大学生这个特别群体前提下的辅导员,更是需要这么一种能力使自己的工作紧跟时代的步伐。在21世纪,网络媒体的宣传铺天盖地般地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社会多元文化兼容并蓄,使高校辅导员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难度加大。尤其这两年,“90后”的孩子们——标准的新时代大学生伴随着社会流行文化走入高校,如果还以过时的工作方法进行教育管理,那么工作成效会产生问题,这就需要创新的思维方式和政治理论来更新自己的工作方式以适应当前的需要。
辅导员应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接受和树立新的观念,用新的观念去看待和评价新时期的人和事。在坚持传统教育的同时,尝试项目实践教育、情景教育、渗透教育、互动教育、网络教育等新教育方法的运用。对新时期、新任务、新问题要求有相应的新思想、新作风、新方法,创新教育内容、创新工作载体。要深入了解青年学生所思、所感、所盼,找准要说的和学生想听的结合点,变抽象为形象,变概念为具体,系统地对学生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科学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热情,引导学生将社会要求转化为自我要求,培养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使青年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渗透力,要调整心态,不能以一个上级领导者的身份与学生对话,不能以陈旧的管理思想约束新时代的大学生。时代在发展,观念在变革,辅导员必须学会做潮流前沿的人,与时俱进。比如辅导员在传达学校的文件精神时不仅可以通过开班会等方式,更可以利用网络平台使得信息传递变得更快捷有效。用飞信、QQ或MSN等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这些灵活方便的一对一的沟通交往方式,能够使得学生打消顾虑,敞开心扉,大胆地把问题和困难与辅导员交流沟通,不仅赢得了学生的理解和信任,辅导员也在第一时间掌握了学生思想心理上的问题和动向。据调查,目前高校中,中国移动飞信、腾讯QQ等是辅导员最常用的IM软件。再比如,根据本校近几年构建素质教育项目化实践新模式的经验,创建了大学生活动项目化运行中心,鼓励学生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主动创新立项、组建团队,形成了一批品牌项目,推行了“星光小论文”计划。
要培养辅导员的核心素质,把握好基本素质和核心素质的区别很重要,辅导员的基本素质可以各有优势,但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每一个辅导员必须具备的,而这其中关键又在于如何注重个体差异而有效地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就要求辅导员思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和增强时效性。只有努力培养这样的核心素质,才能使辅导员工作更好的开展,高质量地完成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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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陆庆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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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
【关键词】法治德治刑罚
一、法治与刑罚
法治这一概念,可以说是舶来品,因为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概念,而只有刑罚、刑律概念。“法治”一词,在英文中与之对应的是这样一些词:ruleoflaw,rulebylaw,governmentthroughlaw等,这些词可分别译为“法的统治”、“依法统治”、“通过法律治理”。由此,结合我们的理解,法治应是一种社会控制模式,是指人们通过或主要通过法律对国家的治理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
我们知道,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主要来源于西方法律文化(当然,其精神和传统可上溯至古希腊、罗马)根据西方法学家和一些权威工具书对法治一词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法治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点:(1)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产物;(2)法治与紧密相连,没有即没有法治;(3)法治的核心不只是国家通过法律控制社会,并且它本身也要为法律所支配;(4)法治的最基本原则是“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5)法治既是一种治国方式和社会控制模式,又是一套价值系统,目标是建立理想的社会生活方式。由此可见,西方的法治思想是西方文明的特定产物,尤其是法治与民主政治的缘生关系;法治与,法治与国家的互相联系,又相互制约关系,以及“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无不体现了西方文化的精神特质。
对比中国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自古以来(一直到清朝灭亡,两千余年的历史),从未有过严格意义上的法治。在中国古代社会,法即是刑罚的代称,这可以说是中国法律传统的核心,无论在制度抑或观念,法家抑或儒家,都是如此。就这个意义上而言,要说中国古代有法治的话,那也只是“刑治”。然而,由于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受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总是强调道德教化(即礼乐教化)相对于法的优位性,这便造成一个后果,即法在中国古代社会完全没有形式的独立性、合理性可言,其总是从属于道德的,可以说道德是刑罚的目的和根据,刑罚全然成为推行道德的工具。这样,道德便完全凌驾于法之上,法被彻底的异化了,其只不过是道德的附庸,毫无任何形式的合理性、独立性可言。事实上,中国这一文化传统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直到今天,我们仍能时而不时的在人们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观点主张中,发现这一影响的存在,如人们对于“法治”和“法制”这两者的界限模糊不清,总以为法制就是法治,而完全忽略了法治这一概念背后所包含的深层文化底蕴,即西方的民主政治传统和“法律至上原则”等背景,这显然是受中国古代人们对法的认识的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
二、德治的异化
德治与法治相应,也是一种社会控制模式,简单的说即是以德治国,或说道德的统治即人们借助或主要借助道德的作用对社会进行调节和控制而求理想的实现,德治的核心是德即道德,道德的根本特性是内在性即本己性、自律性,其首要条件是意志自由,他以应该的方式向人们发出道德指令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中国自孔子始(甚至可追溯到“三代”,这在《尚书》中可得到证明,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统治者德行的重要性),儒家思想在理想层面上始终以德治为目标,西方哲人自柏拉图始,也有对德治向往的思想,如其在《理想国》中所揭示的那样。但德治思想很快在现实中陷入了困境。在西方,我们可以发现,人们对此问题自觉和反省得比较早。由于有与中国迥异的人性论传统(即原罪说,性恶论),西方的哲人们更容易正视德治陷入困境的现实,进而能够给出更现实、更有效的解决方案。柏拉图最终放弃《理想国》的德治理想而转求于法律和秩序(见其《法律篇》的相关思想)便是很好的证明。事实上,柏拉图以后,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法治国”是人类最理想的国家这一思想便成为西方的传统。然而在中国,我们将发现完全不同的情况。为了搞清问题,我们有必要简要考察一下儒家的德治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的现实化过程。下面,就让我们从儒家的鼻祖,孔老夫子开始,看儒家德治理想的现实化情况究竟如何。
孔子可谓生不逢时,其成长活动的时间,主要在春秋末期。此时正是多事之秋:王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争霸,民不聊生。孔子怀着崇高的文化、历史的使命感,毅然挺身而出,创立了儒学,而此学说之中核即是“仁学”(即仁政、德治)。何谓“仁学”?简单的说(当然不是很恰当)即是将外在的道德律令、规范拉回到人的内心,使之成为人的内在心理欲求:“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这实质上即是要挺立人的道德主体性、自律性、自觉性,而这一思想运用到政治上,即是要求统治者行仁政、德治。关于仁政思想,其明确提出且有系统阐述者当为孟子。众所周知,孟子是继孔子之后,儒家的又一座高峰。孟子除了仁政、王道思想外,另一更重要的贡献其实在其性善论思想(即关于“四端之心”的学说,参见《孟子》一书)的提出,这实际上为儒家德治思想奠定了深层的哲理基础。然而,无论是孔子,抑或是孟子,尽管其关于仁政、德治的思想在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在当时(即春秋战国之际)却是边缘化的学说,其最终未能竞争过法家。这一点,可从秦帝国的建立得到证明。事实上,尽管自汉武帝以来,儒家被定于一尊,似乎其德治理想的现实化已经看到了黎明的曙光。然而,中国两千多年的铁的历史事实却告诉我们,所谓的“德治”,终究也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罢了。因为所谓的内圣外王,亦即“圣王”理想,总是被“王圣”的残酷现实所打破:德治蜕变为人治,甚而是刑治;以德治国异化为以理杀人……“儒表法里”的面具已经戴了两千余年。归根到底,儒家的德治理想之所以无法落实,除了现实层面的原因,即中国古代的宗法社会结构,自然经济基础,以及君主专制制度等等,这些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还有另外一个层面的原因,即“德治”理论自身的悖论问题。我们知道,道德在本质上是自律的、内在的、本己的,因此也具有自由、多元以及非强制性等特点;然而问题是,一旦我们讲德治,即以道德来进行政治统治,那就意味着以某种方式形成或确立一统化的道德模式,并以某种力量强制推行,这样一种道德的模式化、强制性便完全背离了道德的本性。由此可见,在道德与德治之间,本来即存在一悖论,而我们不讲德治则已,只要讲了,我们就必然会陷入这一悖论中。
通过上面的考察,我们不难做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关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上,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作为主要的社会控制模式,德治只是一种理想,现实中为法治所代替是必然的。这样,我们便进到了下一论题,即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之重新定位的问题。
三、法治与德治关系的重新定位
如前所述,我们所理解的法治,是现代意义上的,源于西方民主政治传统的法治,其区别于“法制”,亦不同于中国古代的“刑罚”或“刑律”。法治的构成有两个最基本的要件,即法的普遍性和法的优良性。所谓法的普遍性,在现代社会主要指人们平等一致地遵守且严格遵守已有的法律,实质上体现的是法律至上原则;而所谓法的优良性是指被遵守的法律含有民主、公平、自由、人权等最基本的人类价值观,体现的即是法的正义性。这两者可以说既是法治的优越之处,同时又使法治(法律)与道德的融通成为了可能。首先,法治的优长在于其有普遍性,即法律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和遵守,而这种普遍性之基础又在于法律本身具有形式的正当性、合理性。所谓法治的形式的正当性、合理性,实际上意指法律程序在形式上是公开、参与、客观、一致和平等的,而公平本身即是一种正当性。可以说,正是这种形式的正当性、合理性,使得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可被理解、把握性,可预期性,因此最终能保证其普遍性。其次,法的优良性(即正义性),也就是说法律不是与道德截然对立的,就如中国古代的刑罚只具惩治意义那样,而是本身即是对一定的道德价值,诸如民主、自由、人权、公平等的体现和保障。就此意义而言,法和道德拥有共同的价值,即尊重人,尊重人的自由和选择,把人作为最高目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到法治、法律兼容道德的可能性(当然,这里也应有一个限度的问题,否则便消弭了道德与法治、法律的根本界限:法治通过借助法律程序和形式而体现和保障的道德价值,只能是某些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这主要表现为法律化的社会公德,以此保障人们最基本的权利、自由;而道德本身的价值追求是无上限的)。
然而,尽管我们说法治可以兼容道德,但并不意味着道德可以上升为治国之方略,并且由此而把德治与法治在治国的层面相提并论。我们通过上文对中西历史实践的考察,已经得出了如下结论:德治本身不可能现实化,其只可能,并且永远只能是理想;此外,德治概念本身就蕴含着悖论。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尤其是在法治社会逐渐成为主流的大背景下,再讲什么“德治”、“以德治国”,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在我们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的同时,再提其他的“治式”很容易引起误会。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绝对是不能同时有两种主导的治国方略的。我们可以强调道德对法律的补益作用,但道德教化本身是等同,甚至上升为德治的。
总而言之,我们的主张只有一个:法治在现代社会中应是主流的社会控制模式,治国在制度层面上只能依法,道德通过转化参与了治国,但不能谓之德治,它的主要功能在育人,因此依法治国,以德育人,共创理想社会,才是法律与道德在现代社会中的合理分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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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核心概念范文1篇12
[关键词]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3)02—0063—02
在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同志提到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了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它用二十四个字分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我国的道德建设
十提出的此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以往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和提升,对我国的道德建设起着指引的作用。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本身就是道德的一部分,它为道德建设指引方向和规定任务、创设价值动力、提供精神源泉、奠定心理基础。
首先,理论来源和现实依据。从理论上来看,“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①道德作为社会的一种要求,必然要反映经济基础、为统治阶级服务,道德同时要紧跟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这样才能体现出社会对道德的要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核心基础的先进思想,反映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状况以及民众生活的实际情况。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石的道德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把全民族的力量凝聚起来,共同推进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反过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身也因为道德建设的深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两者互相促进,互为发展。此次十中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些表述本身也是巩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而且“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旦与传统的道德资源结合起来,必将能够更加凝聚人心,极大地发挥社会主义这种先进生产力的优越性,必将创造出比以往社会形态条件下更为发达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为迈向共产主义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也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属性,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最终为了促进人的道德全面发展。“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本身也是道德建设的核心要求、价值追求和根本准则。
从现实方面来考察,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和交锋日趋频繁。中国也进入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阶段,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这些都是我国道德建设所面临的新挑战和新形势。我们同资本主义的较量,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道德建设起着指明灯的作用,它对各种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起着辨析、批判和引导作用,有利于抵御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的渗透,切实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教育渠道,逐步根植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思想和生活之中,从而更进一步推动着道德的建设。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理论为基础的,它是对当今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命运前途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之后得出的,它的理论表述反映了人们的共同理想,起着凝聚人心的作用,它保证了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从十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述来看,面对道德的多样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却用3个“倡导”、12个关键词、以最大的包容性把一些传统的道德资源比如诚信、友善等纳入其体系,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财富寻得了归依的家园,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道德共识,激发了沉淀在人们心灵深处的集体性记忆,从而确保社会主义道德的广泛性要求得以体现,先进性要求获得认同,使得和谐社会的建设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对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和养成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现实基础。同时,十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结提炼科学准确、简明易懂,有利于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道德建设有着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又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精髓;既有精神层面的指导意义,又有落实在行动上的可行性,它应该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处于中心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它确保了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了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十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表述中提到“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既是我们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目标,也是我们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整个社会追求的共同准则,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潮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也是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国家与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本身也体现了千百年来不变的道德文化的内容和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来引起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普遍认同感,从而发扬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点,使得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保持一致性。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凸显我党理论建设的创新
党的十报告这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表述,字字千金,掷地有声。这次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表述是“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解放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产物。党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际情况总结出来的关于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的根本看法和总体观点,体现了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自信。
首先,党的理论建设上的创新。党的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表述,虽然只有短短十二个观念,但是却凝聚了党的具体智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它不仅仅揭示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规定性和共产主义的价值理想,而且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和世界文明的成果,与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观也有许多交集。比如,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敬业、诚信、友爱等与西方和欧美的核心价值观有了很大的公约数。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比如,、邓小平就多次提到民主的重要性,邓小平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①和也特别强调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则继承了中华民族文明的共同成果与价值共识和人类共同的价值理想追求,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就是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价值理念。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公正显然是超越了资本主义的民族自由人权的,它前者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而后者的阶级基础就决定了其狭隘和虚伪性。“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充分继承和发展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与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精神的接契和融合,使得两者都实现了双重更新,一方面使得马克思主义获得了再生和发展的旺盛生命力,另一方面,优秀的文化传统精神获得了方向保证和现代化价值。敬业、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建立的基石,成为了市场经济主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导向。同时,敬业和诚信巧妙的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紧密结合在一起,对他们做了精炼的概括,为各民族、各阶层和各个利益群体的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明确价值取向、做出道德选择、彰显公民人格等,提供了基本规范和标准,有利于在实际生活中促成公民自觉的道德认同。爱国是任何国家公民的应有义务,同时爱国也是对中华传统忠孝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我国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的集中表现,道德建设根植于有着这一深厚文化底蕴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丰厚沃土之上,才能获得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其次,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引领着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社会向前发展,综合国力得到巨大的提升。与之同时,社会的思想文化也在经历着一个从萌芽、生长到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根据目前阶段的综合情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了新部署和新要求,务必要深化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新认识,新看法。这一部署必将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实现国家昌盛、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尤其迫切成为了人们的共同希望,成为了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不懈动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长久历史目标,代表这人类历史前进的方向,也是党至死不渝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和国家奉行的核心价值理念。十七大至十以来,我们党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多次强调这一价值目标。可以说,我们党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治国,最终的目标都是服务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崇高理念。伴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和经济的飞速发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理念会变得越来越具有世界意义,反映着历史前进的方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公民道德行为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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