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离任审计报告(收集5篇)

666作文网 0 2026-06-01

会计离任审计报告篇1

一、影响审计结果利用率的主要表现(一)审计的实效性不强。主要在一些地方,大多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后的审计,一些领导已在新部门任职,审计部门按照纪委、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例行审计。由于一部分领导干部已升迁或者平调,不仅领导干部本人不重视,而且被审计单位处于消极应付状态,尤其是对已升迁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不愿意提供真实情况,文过饰非,并粉饰其成绩。对于平调和已退休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配合不主动、不积极,审计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审计质量不高。地方党委、政府希望通过审计后能提供利用价值较高的审计信息。但由于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没有从传统的审计方式分离出来,主要表现在审计的基本情况不清,或者单纯的罗列数据,具体体现在“三多三少”,即审计出来的问题以反映单位的问题多,而涉及个人的问题较少,责任不清;审计评价反映经济活动的决策、监管、执行的情况较少,而反映工作成绩的较多;审计情况定性的反映多,而定量的较少。因而使各级党政部门无法利用或利用的较少。

(三)信息渠道不畅。审计信息不畅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审计部门自身没有开通审计渠道,实行“封闭”审计。二是只审计调查了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情况,而没有向纪检、司法、财政等综合部门审计调查有关情况,同时也没有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放弃了一些可能掌握的审计信息源,从而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浮出水面,审计出来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三是审计调查和座谈的方法落后,审计调查座谈面窄、选择的时机不当,询问的方式、指标设计不科学等。同时,由于审计和审计调查不深入,审查不全面,对履职者不感弘扬和肯定,对腐败者不敢揭露,审计评价观点莫棱两可,态度暧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计职能的发挥。

(四)与其他部门配合不够。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查证中,主要是由审计部门独立完成。由于审计职能的限制,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仅靠审计手段难以查证。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外调的难度加大。在县域经济国有企业基本退出后,而目前主要的是民运经济和个体经济,审计外调中一些单位和个人以不属于审计监督对象为由拒绝,或不提供真实情况。二是对已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就事论事,对一些审计调查事项需要纪检、司法部门及时介入的没有抓住有利时机,使一些案件线索放弃。同时,对一些案件线索没有及时移交,争取各部门的支持配合的力度不够,使审计出来的问题平平,导致审计结果难以利用。

二、原因分析(一)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等同,观念陈旧。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实行人格化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要弄清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情况,因此,它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在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和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而在审计中对问题只注重表面现象,责任不清、原因不明,对已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深挖细查。特别是没有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审计工作,审计评价随意拔高或将没有审计的事项进行评价,主观臆断。

(二)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适应。一是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主要表现具有较强的财务专业知识,而缺乏工程预决算审计知识,对工程项目必须借助工程专业审计人员的力量才能完成,否则对工程项目绩效难于评价;二是一些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不高,审计中以审谋私或权权交易,导致审计的重大问题不能揭示和反映。

(三)审计评价标准不易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建立规范的审计评价标准,实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特别是对收入、支出的合理、合法性必须通过定量指标来说明,有关部门才能利用。如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对人均经费支出,办公经费、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由于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不能考核其支出的合法、效益性。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利用效果。

三、提高审计结果利用率的途径(一)强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科学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或组织部门将每一年度需审计的对象年初将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审计部门,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又有利用审计关口的前移。在具体方式上⑴实行“先审计、再任免”方式。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程序,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原则和手段,它能非常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⑵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提高其权威性;⑶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任中审计、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纳入经济责任范围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定期审计,对任期期间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单位实现年度定期审计,并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确保领导干部有计划的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二)拓展审计内容,全面开通审计信息渠道。一是必须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纳入审计范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共归纳了禁止和不准违的行为50种,这就为领导干部是否为官清廉提供了审计评价依据;二是全面开通审计信息渠道。要通过审前新闻、政府、被审计单位审计公示、开通电子信箱、采用联合座谈制、个别座谈、外部延伸制、审计结果公示等方式保证审计信息畅通。三是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组在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时,将审计的情况在被审计单位公告,进一步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根据其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形成正式的审计结果报告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或者对社会公众公告,在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产生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会对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达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及时迅速进行整改,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转贴于

(三)加大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完善联合审计制度。一是实行直接联合审计方式。对领导干部群众意见反映大的,有明显反映领导干部有以权谋私或收受回扣的被审计者,可实行审计、纪检或司法部门联合审计的方式,通过联合审计,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执法手段不足的矛盾。二是实行审计部门先行审计,对审计出的有嫌疑的案件线索应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气,提请司法、纪检等部门提前介入;三是建立案件互移制。即纪检、司法部门对涉及到领导干部有举报线索或需审计部门鉴定的事项应及时移交到审计部门,逐步建立起双向联合审计制。三是建立审计报告的规范文本,来促进审计结果利用率的提高。对审计报告发出后,应征求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组织、纪检等部门的意见,通过反馈的意见来不断完善审计报告,确定优秀审计报告,并以优秀审计报告模式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建立审计评价体系,促进审计评价的科学化。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这就要求审计评价具有规范性和指标的统一性。一是应按行业制订不同的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可利用财政绩效评价标准的有关指标进行考核。依据2005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和考虑企业发展后劲及生态环境效益的需要,考核其10个经济指标,资本保值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资产负债率、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指标等,从而实行定量与定性指标的结合。二是在一个地方,审计部门应明确经济责任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如对乡镇和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中统一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的主要经济指标等,确保评价内容的一致性,提高利用率。

会计离任审计报告篇2

一、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计划性与临时性的矛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直接影响了审计部门的计划性,审计力量的协调成为突出问题。由于审计任务的临时性、没有计划性,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样一来经济责任审计就流于形式,起不到监督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效果。

(二)审计风险与审计质量的矛盾。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化,人事变动频繁,离任审计对象较多,如领导换届,一次性的离任审计委托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几个(有的时间跨度较长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审计结果报告),而审计部门力量较少,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还多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方法上,审计资料的连贯利用也较差,往往使离任审计工作“人疲乏”效率不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很难保证,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与评价标准的的矛盾。审计评价也是一个较难的问题,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是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的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

(四)审计结果与公开透明的矛盾。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政府,抄送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不利于审计人员在群众监督下,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应采取的对策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选调和配备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以尽快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多方面给审计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必要的支持,为尽快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联动。成立一个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地方党委、政府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模;干部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单,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提交党委、政府批准,纳入审计机关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部门严格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任、不重用,参考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将“离任审计”的观念转变为“任职审计”的观念上来,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

会计离任审计报告篇3

从上世纪末到目前近十年的实践证明,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监督干部、考察了解干部、教育保护干部的重要手段,是纯洁干部队伍、规范干部经济行为的主要途径,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减少决策失误,规避损失浪费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在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权力制约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其他监督方式所无法替代的,其重要意义可概括为“四个有利于”。

(一)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目前,有的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及突出自己的政绩,时常采取支出不入帐,做假帐、报假数字等方式,造成诸如国民收入,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严重失真。还有的领导干部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和法律的明文规定,搞乱设基金、乱集资、乱摊派、大量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等。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个人是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及时发现和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促使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所在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有利于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为干部提拔使用提供详实的依据。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考察囊括了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而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科学决策、有效决策等方面的检查,为评价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提供具体的、客观的、有说服力的数据,从财务角度透视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所取得的业绩,为组织部门科学地考察干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监督手段的延伸。

(三)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在于查处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尤其是任中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几年度的经济责任情况,往往能够发现年度财政、财务收支中隐藏较深、不易发现的问题,进而查出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可以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信任,同时,也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有利于继任者在决策过程中加以借鉴,使以后的决策更加科学。对任期内或离任的领导干部来说,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在决策中存在的一些失误,为干部以后的工作包括到新岗位后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指明了方向,起到了“敲警钟”、“亮黄牌”的作用,最终确保决策程序规范科学。同时,对继任者来说,一来摸清了家底,为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有了可借鉴的参照,不至于再重蹈前任的覆辙,更有利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发展。

二、现行机制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不尽完善,从工作机制上看,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比例较小,对离任的领导干部先离后审的居多,从实施审计的主体看,存在着消极应付、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审计过程简单化,审计手段程序化,审计结论概念化,信度不高,参考价值不大,这些从一定程度上都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效力。综合分析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审表不审里,使任中审计变成搞形式,走过场。目前的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往往局限于财务收支情况,有的审计不查领导干部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的国家财产损失浪费,不查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不查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国有资产和报销个人费用情况,不将一个单位的违纪问题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落实到领导者个人,而是以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形式来掩盖领导干部个人的决策责任和经济责任,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能从审计的结论中总结教训,致使任中审计变成一项即兴师动众,又形式化的工作。

(二)干部先离后审,使离任审计变成临阵操刀,仓促应战。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操作过程,不仅需要充裕的时间,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领导干部免、审、任的时间差较小,或免、任同步,先离后审使离任审计变成仓促应战,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在审计的过程中,重有形资产审计轻无形资产审计,重债权审计轻债务审计,重收入审计轻支出审计,有的审计对离任干部的经济决策缺乏理性研究,对亏盈原因缺乏深层次分析,对经济责任的认定态度暧昧,结论模糊,仓促的离任审计使被审计的干部纵有万千决策上的失误和严重的经济责任,也能够轻松离职或在新的岗位上轻装上阵。

(三)审计者投鼠忌器,审计结论无关痛痒,皆大欢喜。在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庸俗的社会风气面前,有的审计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把个人的情感和利益带入审计过程,屈于人情世故,淡忘了职业道德。从被审计对象的身份看,多是有一定实权的人物。有的干部虽然暂时离任,但“虎威”不减,有的干部卸了旧任又换新职,更添几多“威风”。审计人员虽不能说对其望而生畏,但也心存顾虑,怕因审计而结怨,断了自己的退路,明知道被审计对象有问题,却捂着、盖着,审明不审暗,为离任干部找台阶、开绿灯,导致审计结论文不副实,良莠不辨。还有的审计者存在“借花献佛”的心理,组织部门要结论,被审计的干部要名声,为了满足二者的要求,有的审计干部放弃原则,搞“微笑审计”,以求皆大欢喜。然而,在这皆大欢喜的背后,审计的权威被弱化,群众的信任度下降,党和政府的形象被损害。

(四)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失真,导致审计质量不高。一些单位的领导、财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以及为了本单位利益等原因,会计信息质量仍存在许多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普遍,编造假帐目、假会议记录的现象屡有发生。如果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虚假会计资料上进行审计,审计质量会受到严重影响。加之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已由帐面转移到帐外,违法违纪问题变得更加隐蔽,单靠一般的审计方法,很难发现问题,使得不少违法违纪问题在审计检查中漏网。

三、关于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意见

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高层次的监督工作,其审计结果是组织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用和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审计结果是否真实,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并直接影响着干部的任免升降等问题,而且也关系到审计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必要的保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强化约束,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成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手段。

(一)任中审计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经常性审计和集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既成事实的事后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后再审计存在诸多弊端,所以应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为达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加强日常审计,因为经常性审计属始终审计,可以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工作、经济管理及决策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避免经济损失和更大的失误。同时,经常性审计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定期反映和评价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并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和得出全面、正确的审计结果提供依据和保证。

二是财务收支审计和工作实绩的效益审计相结合。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解决了经济决策和财务收支情况真实性的问题,但不能体现因经济决策、财政投入所涉及的工作实绩和效益的情况。目前,有的干部在任期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搞形式主义等浪费成本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很多浪费现象不太容易被发现,再如一些重复建设、盲目上项目、为一时的政绩损害长远的发展做出错误决策的干部,造成的损失既不容忽视又无从查处。所以,把财务收支审计和工作实绩的效益审计结合起来,就容易把那些典型的损失浪费问题和影响发展大局的问题揭露出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干部犯更大的错误。开展工作实绩的效益审计也要有创新思维,不能单凭领导干部的一份述职报告轻易定论,应把工作实绩的效益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探讨,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

三是帐目审计和帐外调查相结合。目前,有的单位存在着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还有一些如涉及专项资金的转移使用等问题比较复杂,一时很难分清个人应负的责任,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问题,只审查公开的会计资料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尽可能查处未上帐的资金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中来,以求正确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因此,在审计的同时或之前应实施帐外调查,适当安排一些审计调查项目,通过调查核实取证,以求在客观上把握一些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得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

四是定量审计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经济指标,应当采用定量审计,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责任人在任期内经济指标的量化结果。对不能量化的经济决策行为、经济管理活动可采用定性评价的办法,由于目前的审计办法往往主要是审计与被审计干部有关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被审计者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决策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尚不能通过审计给予有效的反映,这就需要定性的分析和评价,对领导干部的定性评价,首先要依据组织部门在对干部的宏观管理过程中对被审计者的综合评价意见,同时,还要与被审计者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搞好配合,进一步了解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有无严重违纪事项,群众举报、查处结果等情况,从而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价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任期内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

(二)离任审计应完善“四种机制”

一要凝聚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审计部门是专门履行审计责任的国家机关,审计人员是肩负监督责任的“经济警察”,这一角色定位决定了审计部门和审计工作者必须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组织部门作为离任审计的牵头单位,应提前向审计部门提供审计对象名单,合理安排免、审、任的时间差,为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组织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既要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排出干扰,扫清障碍,又要防止审计人员的渎职行为,使离任审计始终保持较高的信度和特有的威严。

二要落实离任审计责任制。离任审计能否板起面孔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认真态度和负责精神,因此,必须把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要教育审计人员正确处理对国家和集体负责与对领导干部个人负责的关系,走出人际关系的怪圈,摆脱市侩作风的羁伴,按章办事、从严治审,使每一份审计结论都能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检验。要落实离任审计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首审负责制和误审追究制。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监督,对有争议的审计结论要认真组织复审。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审计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工作中不负责任,以审谋私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积极营造谁渎职谁负责,谁违规谁受罚的监督环境。

三要强化离任审计的“阳光操作”。在干部离任审计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和个别走访等形式,扩大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广泛发动群众,拓宽取证渠道,加强民主监督;要充分运用内审的成果和民主理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有关资料,帮助审计;要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公示制,还群众一个明白;要认真对待群众的质疑,对群众提出的疑点,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辨析真伪,不留疑点,不留空白点。

四要完善离任审计的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搞好以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体的民主监督,注意发挥内审、联审和会审的作用,把审计的基础工作做在平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经济活动定期通报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和重点干部,要试行异地交流审计的制度,使审计摆脱地方保护和人情干扰,维护离任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净化审计环境,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三)写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在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后,在对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做出审计决定的基础上,专门向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提交的关于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在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应承担责任的报告,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撰写,应着重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会计离任审计报告篇4

根据笔者多年从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体会,深感搞好内部二级核算部门(单位)的经理离任审计,不但需要企业领导的有力支持和各方面的密切配合,而且更需内审人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循审计程序,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领导重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是搞好离任审计的关键。

过去,部门经理岗位变动时,通常是任、免决定在同一文件、同一时刻宣布,虽也对离任者作过审计,但多数是查查帐帐、帐贷相符,肯定成绩,说些好话,走走过场而已。这几年,我公司领导深刻认识到认真搞好离任审计工作,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从1997年起,将审计工作从原来的综合管理部门——企管科独立出来,专门组建了审计督查室,定为一级部室,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审、督、查,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公开选拔思想好、作风正、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还明确宣布:凡离任者,先调离原部门,暂不明确职务,在从事营业现场管理的督导台边工作,边接受审计,边配合做好任期内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待审计作出结论、遗留问题解决得有眉目后,再安排到新的岗位。由于对内审机构定位明确、授权到位,对离任者实行离任即审,审后再定职,这样做,增强了内审人员不辱使命的责任感,强化了离任者积极配合审计、争取过好“审计关”的紧迫感,促使接任者尽快进入角色、弄清家底,也使其他在任的经理从中受到强化责任意识的启发和鞭策,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针对内部离任审计的特点,把把好审计工作的在京,是搞好离任审计的前提。

我们在开展离任审计的实践中,将工作重点定为:

l、验证、评价离任者任期内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审核、验证部门掌管的资产状况;揭示并处理不实资产和不良资产,夯实家底。

3.对购销业务活动中涉及尚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商品转移、财务收支、资产损溢、债权债务等遗留的利或有的事项,作好衔接或处理。

4.验证和评价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5、对离任者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必要的奖励或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

三、遵循审计规范,精心组组实施,是提高离任审计质量的基础。

L、成立审计小组、分工。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以审计督查室成员为主,必要时抽调财务、业务人员参加。组成审计小组,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长一般由一名副总经理兼任,或由审计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审计方案的制定和人员分工,检查审计人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审计证据,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负责把好审计质量关。

2.按照审计程序;认真实施审计。具体步骤是:

(l)、发出《审计通知书》。

(2)作好审前调查。听取离、接任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召开柜组长、营业员代表座谈会,进一步了解被审计部门情况,通报审计程序,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提出配合审计的要求。

(3)、调阅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和柜组管理台帐及其他相关资料。

(4)、对柜组进行现场盘点,在盘点过程中检查商品质量和存贷管理状况。

(5)、集中精力,弄清以下情况;

a:有无虚报、瞒报利润情况。

B:向当事人或责任人调查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各债务单位经营情况及资信程度,逐笔审议债权的可靠性,债务的真实性,逐笔明确帐款清理、清收的时限和责任人,列表备案。对其中帐龄较长、债务人已发生变化、收回无望的,确认经济损失,对可能会形成呆坏帐损失的,在《审计报告》中作说明。

C:弄清各柜组帐货是否相符、库存中有哪些有问题商品、代销商品有无退货或付款过头现象、柜组帐存总额中有帐无货的“往来库存”(包括来货短少待查、退调货未达帐、商品赊销、批发应收款未达帐)等问题,查明原因,逐一落实责任人。

凡排查出来的冷背呆滞、质次价高、残损失效、销小存大等有问题商品,在了解其形成时间及原因的基础上,组织离。接任双方和财务、业务等部门负责人,现场逐一鉴定,按当前市场行情评估可变现的处理价,确定资产损失额,使这些潜亏因素浮出水面,待《审计报告》获得认可后,按程序进行报批,调整损溢。

D:对各柜组进销差价和进销差率进行检查验证,发现低于正常水平的,进行差价核实,调整损溢。

E:抽查柜组物价台帐、代销台帐、合同台帐和平时的盘点表等,查证内部管理有无失控现象。

(6)、分类汇总,撰写《审计报告》。将审计证据及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召开审计小组成员会议,对照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任期内的经营指标,对被审计部门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集体讨论、评价;研究《审计报告》提纲和审计“建议”,做到对离任者和接任者负责,使离任者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让继任者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发送给离、接任者,再根据双方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和修改。

四、耐心细致地处理也离、接任双方的意见和要求,是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要求,是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在审计过程中,多数接任者希望对有问题商品和有问题资金能一次性处理到位,尽快清仓、平帐;轻装上阵;而离任者则往往认为商品削价损失幅度过大,对其经营业绩和评价有,双方互有争议。如何准确判断有问题商品和有问题资金。合理认定任期内的各种损失,明确划分离任者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审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我们在验证、取证过程中,凡发现利润不实、费用开支不当。债权不够可靠、债务有出入等问题,都及时向离任者反馈,在认真听取其陈述的同时,明确指出离任者的责任,要求其边工作,边清理、清收,争取少遗留或不遗留给继任者;在认定有问题商品削价、报废损失和有问题资金的坏帐时,离任者有时提出各种理由进行辩解,甚至不肯签字,我们坚持耐心细致地听取离、接任双方意见,反复组织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对离任者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遗留问题,由离任者负责落.实责任人,交由接任者今后继续催办、落实,总之,通过审计,使离任者移交得清清楚楚,接任者接收得实实在在,对前任未尽事宜明明白白,做到双方责任明确无疑。

五、落实《审计意见书》,延伸和深化审计成果,是离任审计工作价值的提升。

离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是多种审计形式的复合体。为了充分拓展这种综合审计的综合效应,在审计小组的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后,还开展以下四项活动:

1、董事长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听取审计小组汇报,离、接任者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审定《审计报告》;根据离任者或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经济责任奖赔金额,签发《审计意见书》。

2.董事长召开全司干部大会或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审计情况(必要时由离任者作任期或反思发言),并对在接受审计期间,能认真配合审计,积极清收帐款,推销处理有商品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而后明确新的岗位。这样做,收到了每次离任审计,全体干部都得到一次和提高的效果。

会计离任审计报告篇5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其要素的内涵界定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涵界定

目前,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的研究如火如荼,就其名称来说,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离任环保审计、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以及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等提法。这些提法虽然不同,但都研究审计机关如何对承担受托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领导干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因此,在本文的分析中,为与国家有关文件保持一致,统一称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鉴于目前国家审计尚无公认的统一定义,我们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定义为审计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受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将审计结果传达给预期使用者的系统化过程。这一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它包括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

2.审计客体,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他们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因此也称责任方,主要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3.预期使用者,是指各级人大、党政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4.审计对象,即领导干部受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它主要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治理责任履行情况,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责任履行情况,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责任履行情况。

5.审计标准,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考核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等。

6.审计证据,指审计人员用来确定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与既定标准相一致的资料。获取和评价证据是审计的中心环节,客观地获取和评价证据要求对审计客体(责任方)所作申明的基础加以查核,并对结果加以公正地评估,不因支持或反对作此申明的个人或单位而有所偏差或带有任何偏见。

7.审计结果,是经过对证据的收集与评价而得出的对审计对象信息与审计标准一致程度的评价。审计结果的具体形式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审计处理决定等。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素的厘定

审计要素是指审计活动中最基本的单元或元素。在一般审计活动中,通过对审计要素的理解,至少可以推断出下列内容:(1)可以推断出该项审计谁来审计、审计谁、审计结果报告给谁等基本问题;(2)可以推断出该项审计审计什么、依据什么审计、如何审计以及审计结果如何体现等问题。

理论界直接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素的研究并不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素应该包括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方法及审计结果与应用五要素。该观点强调了审计活动中谁审计、审计什么以及如何审计、审计结果如何体现与利用等基本问题。但是,他们将审计目标包括在审计要素中,缺乏系统性,毕竟两者属于不同层次,审计要素是为审计目标提供服务的。另一种观点在研究政府环境责任审计要素时,认为应包括审计主体、审计客体以及审计内容三要素。该理论仅强调由谁审、审什么等问题,没有囊括构成该审计活动并维持其运动的所有基本问题,缺乏完整性。审计要素研究至少要解决谁来审计、审计谁、审计结果报告给谁、审计什么、依据什么审计、如何审计以及审计结果如何体现等基本问题。

既然审计要素是审计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那么探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素就应该能解决该项审计活动中上述的基本问题。我们认为将审计主体、审计客体、预期使用者、审计对象、审计标准、审计证据以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本要素是切合实际的选择。

从理论上讲,这七个要素包含了审计活动中所有重要组成部分。对审计主体的分析,可以理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活动由谁审计的问题;对审计客体的分析,可以理解该项审计活动审计谁的问题;而对预期使用者的分析,可以解释该项审计活动结果最终报告给谁的问题;审计对象的确定,可以解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到底是对什么进行审计的问题;审计标准揭示在该项审计活动中,如何根据审计内容确定主要的审计标准;对审计证据要素的分析,解释了审计师如何审计的基本问题;审计结果要素能解决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如何体现审计结果的问题。从实务角度分析,这七个要素解释的问题,涉及我国当前开展审计实践活动面临的主要困难,厘清这七个要素,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活动的发展和完善。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9日出台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中,也特别强调要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责任界定以及审计结果运用。

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必须厘清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主体、审计客体、预期使用者、审计对象、审计标准、审计证据以及审计结果这七个要素。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体确定

审计主体是探讨审计由谁审计这一问题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师究竟由谁来担任?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审计师只能是国家审计机关,我们将这种观点称为一元论也有学者主张多元论,认为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及内部审计都应参与其中。持一元论者认为:从自然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来看,我国自然资源资产具有公有性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全体人民的受托人,负有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等责任;从各审计主体的职责权限来看,具有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的机关只有国家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结果事关全局,社会审计等审计组织无力承担。持多元论者,如陈献东等认为: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责任主体来说,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凡是跟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相关的主体都属于这个范围,因此审计主体也应是多元的;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均可通过不同的方式成为审计主体。

除此之外,还有的学者提出一元为主、多元参与的观点,如蔡春、毕铭悦、彭巨水。我们认为,审计主体的确定需要考虑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委托人的授权。在法定审计下,审计师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而在委托审计下,审计活动由委托人授权的审计师实施。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来说,它属于国家法定审计。依据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中央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审计。可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当然,在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利用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专家(如环境保护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林业部等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但因为最终出具报告、得出审计意见、做出处理决定并对审计结果负责的是国家审计机关,因此,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活动的审计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宪法》,国家审计机关包括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客体辨析

审计客体探讨审计活动中审计谁这一问题,是指对审计对象或审计对象信息负责的主体,即责任方。责任方的界定关系到审计业务性质的确定。从理论上来说,针对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审计业务可以分为直接报告业务和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两种。在直接报告业务中,责任方是对审计业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在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中,责任方是对审计对象信息负责并可能同时对审计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来说,存在以下两种观点。黄溶冰、赵谦等学者认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审计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一部分,可以单独开展。因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不同自然资源增加、减少的特有方式及其变动情况,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证据。单独针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审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其审计客体就是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的组织或人员。陈波、卜璠琦等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定位为直接报告业务,其主要责任方是承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责任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及其负责人,可能包括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资源性国有企业负责人等。他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质就是对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履职行为进行审计,其中也包括对相关信息(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审计。我们认为,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定位于直接报告业务是合适的,其审计客体,即责任方为承担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相关领导干部。

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种制度安排的根本目的来看,其根本目的在于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需要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借鉴美国联邦政府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相关资料[17],我们认为对于具有不同属性的自然资源资产,有着不同的信息管理方法,比如可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也可以附注的形式披露,还可以采用管理报告的形式。因此,我国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仅仅只依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一信息载体。

进一步地,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下,从中央人民政府到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从国务院相关部、委、行、署到市县的职能局、办,都承担相应的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此外,我国还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由部长、主任负责;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这样,这些领导干部作为承担受托保护自然资源责任的人格化核心主体,顺理成章成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的具体责任方。

因此,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条规定,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客体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它主要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预期使用者分析

预期使用者,即预期使用审计结论和报告的所有组织或人员。其范围广泛,可以是全体公民、各级人大、党政机关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一,从理论上讲,既然全体公民共同享有自然资源资产,那么全体公民就是广义上的预期使用者;第二,各地公民直接与当地的自然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状况息息相关,是地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最直接的预期使用者。但是,全体公民这一抽象实体是以各级人大行使其权力的,因此,各级人大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预期使用者。

此外,该项审计预期使用者的确定还需要考虑审计开展的重要政策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用制度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其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重要举措。首先,对于审计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改进和完善。那么,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的责任方是审计结果的预期使用者。其次,对于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需要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责任的,审计机关还要将其移送上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因此,这些对领导干部负有管理监督的组织和人员也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预期使用者。最后,审计结果还可以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那么,上级党政机关也是审计结果的预期使用者。可见,各级党政机关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预期使用者。总之,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预期使用者包括各级人大、党政机关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剖析

在研究中,审计对象与审计客体往往容易混淆,这也导致相关研究结论的差异。目前,存在的主要差异有审计对象、审计对象范围、审计对象信息三个方面。

(一)审计对象:对人审计还是对事审计

审计对象是审计对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是内涵的审计内容,而审计客体是外延上的审计实体。如在财务审计中,审计客体是被审计单位,而审计对象是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对象信息则是反映被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载体财务报表。现有研究中,学界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的表述尚不统一,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观点1: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即对人审计。其理由如下。

从我国的政治制度、行政体制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角度来看,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为了责任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十三第、第十四条指出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是对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

观点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是受托行为人履责情况,即直接针对特定责任主体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进行的审计。其理由如下。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深度融合的一种审计方式,旨在认定受托行为人应承担的任期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或既定要求,证实和评价自然资源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

我们认为,基于审计对象的内涵,观点1将审计对象与审计客体相混淆,而观点2则更为合理。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的来看,主要是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那么该审计重点在于监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权力行使的过程和结果,集中体现为其自然资源管理责任履职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责任履行情况。比如,我们不能将财务报告审计中的审计对象,由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说成是被审计单位一样。

(二)审计对象范围:是否将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审计范围

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范围来说,学者们的观点差异较大,主要存在自然资源观和资源环境观两种观点。

持自然资源观的学者认为:考虑到生态环境对象特殊,审计的程序和方法不成熟,特别是存在对生态环境的责任界定的难题,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范围仅局限于自然资源比较合理;既然实施的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那么审计的重点应偏重领导干部承担的自然资源资产的责任履行情况。

持资源环境观的学者认为:我国全体公民作为广义上的预期使用者,不仅关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履行情况,而且关注与之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如空气质量),他们认为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环境是各地领导干部的责任,因此,应当对其审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本身是难以割舍的,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然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们认为,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范围,要综合考虑预期使用者的需求和审计人员的供给能力。

从预期使用者角度来看,生态环境的好与坏,是与其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如大气污染问题,因此预期使用者不仅会关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履行情况,而且会关注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

从责任方的角度来看,领导干部负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责任,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的责任履行不当,就会造成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包含生态环境的监督,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责任的履行。

从审计师的角度来看,审计人员必须适应社会需求,如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这个行业也将失去存在的基础。况且无论是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履行,还是审计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的履行,都是全新的领域,需要审计师的不断探索。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观只强调了审计人员的供给能力,忽视了使用者的需求,因而,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应该纳入生态环境问题。具体地,它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治理责任履行情况;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责任履行情况;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责任履行情况。

(三)审计对象信息

审计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审计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那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信息包含哪些呢?直接探讨这方面的研究很少。本文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信息为反映其履责情况的报表和指标。

具体来说,第一,它包括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是该审计的重要基础;第二,它反映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相关指标,具体包括反映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自然资源资产过程中,负有的方针、规划、业绩、程序、正直及合法受托责任的指标等。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标准探析

审计标准是用来评价或计量审计对象的基准。如果缺乏科学合理的审计标准,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绳,就不能有效监督与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履责情况以及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责。那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标准应该包括哪些?就相关文献来看,学者们大多认可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审计标准,如权威国际组织的相关文件、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性法规及各种计划、指标、预算、定额等指标。

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审计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考核制度等,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比如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针对某一特定审计对象制定的规则。适当的标准要具备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以及可理解性等特征。

(一)正式标准

正式标准一般由国家的法律、法规、准则等公开透明的形式公布。它可以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考核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可以是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出台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等;也可以是审计署的规定,如《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还可以是一些地方性法规,如《湖北省土地利用规划》等。当然,日后国家出台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相关准则,将是重要的审计标准,如美国关于环境负债的若干准则及技术指南。

(二)非正式标准

非正式标准一般是专门针对特定审计对象的。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考虑到自然资源资产自身禀赋特点以及领导干部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审计机关可能需要针对特定审计对象制定非正式标准。该标准可以是专门职能部门、主管部门或认可的统计数据以及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和反映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或活动绩效的指标等。总的来说,运用这些审计标准进行评价时,要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的行为或事项分类分级,并置于相关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具体来说,对于可以交易的自然资源,能够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明确加以确认、计量的,可以采用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会计准则、会计规定;对于不可以交易且没有交易市场的自然资源,如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就可以参照国家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的指标加以衡量。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证据研究

审计证据指审计人员用来确定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与既定标准相一致的资料。获取和评价证据是审计的中心环节,审计机关客观地获取和评价证据要求对审计客体(责任方)所作申明的基础加以查核,并对结果加以公正地评估,不因支持或反对作此申明的个人或单位而有所偏差或带有任何偏见。

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审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充分、适当地获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相关责任履行情况证据,以此作为提出结论的基础。

传统的审计证据有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实物证据和环境证据,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可作为审计证据的有哪些呢?本文查阅相关文献,并没有找到与之直接相关的内容。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证据应根据具体审计内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正如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指出,自然资源资产可以分为经营性和公益性资产。那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就不同,大致来说,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获取有关证据。

(一)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据

完成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制定的约束性指标、目标责任等,是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最低要求,因此,审计人员有必要收集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的指标,与国家的耕地保护、环境质量、森林资源等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目标责任制指标进行比较,以获取关于领导干部是否完成最低任务的证据。

(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证据

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国家发展政策,制定地区发展规划是其主要责任。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审核领导干部是否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禁止性、限制性、约束性政策要求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获取其执行效果的证据。

(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的证据

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审计人员要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相关事项审批、管理的情况,收集开发的合法性、管理的有序性、使用的有效性方面的证据;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审计人员要关注自然资源保护的措施及其效果,收集相关的证据。

(四)自然资源资产开发保护资金绩效审计证据

各地方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关注地方领导干部在使用这些资金方面的真实合法性及合理有效性,收集相关资金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的证据,特别是关注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五)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处理的证据

对于重大事件,审计机关一方面要做好处理,另一方面就要建立好相应的预警机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是否建立及执行,收集相关的证据。在确定审计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基础上,审计人员可以采取多种传统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如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方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传统审计不同,其关键在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取证的技术性更强,如需借助测绘遥感、自动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在原始凭证难以获取的情况下,审计师应该更多地执行分析性程序,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并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有关的指标量化分析,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我们也可以借鉴澳大利亚国家土地与水资源审计,通过对澳大利亚土地资源信息系统的网络数据审查,获取相关证据。

此外,审计师应当记录重大事项,以提供证据支持审计结果,并证明其已按照相关准则和规定执行业务。如果对某项事项难以进行判断,审计师还应当记录得出结论时已获悉的事实。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审计师没有获取所需要的证据,需考虑其出具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

八、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结果探讨

审计结果,是经过对证据的收集与评价而得出的对审计对象信息与审计标准一致程度的评价。审计结果的具体形式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审计处理决定等。

许萍等指出考虑到我国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不仅需要包含审计师就领导干部作为行为责任人对自然资源资产履责等内容发表的审计意见,而且需要就审计结论提出解决措施。

我们认为,审计结果是审计成果的载体,起着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评价、鉴证的作用,同时也是组织、人事和主管部门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其内容不仅应包括常规的标题、主送单位、导语、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审计发现及审计结果、审计评价部分,而且应包括审计建议部分。

对于审计中反映出的典型、普遍及具有倾向性的问题,审计机关应该提请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生态环境污染的情况,需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审计机关应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并按照规定移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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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关于给母校感谢信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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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写给母校的感谢信范文收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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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6作文网 4 2026-02-09

    9. 校园足球培训方案 校园足球培训

      篇一: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计划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抓好青少年足球,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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