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收集7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1
要说我们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书,可能是童话书吧!因为他不管怎么样?他的结局终究是很美好的。我喜欢里边的美好的结局,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和公主,未来爱情奋不顾身的故事。我更喜欢那些坚持不懈的精神。
每次看童话书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看着那些王子和公主的离别,我的眼眶会不由自主的湿润,看着那些巫婆或者女巫的恶毒,我会情不自主的讨厌他们,想把他们从这个美好的童话里排除。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是主角,一个人是配角。所以主角不能丢,配角不能忘。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她当时真的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大概可能已经看它七八遍了吧。可是每次看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总会多出一些新样的感受。我喜欢里边的公主,因为它不仅有优越的生活,还有一个爱她的人,并且有爱自己的父皇和母亲。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可是里边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女巫,或者一个皇后。他每次都陷害公主,每次都非常的恶毒。我到现在还记得白雪公主里边的故事,就是那个皇后,一次一次的要把白雪公主置于死地,可是他每次都没有成功,因为白雪公主身边有七个小矮人,因为白雪公主是善良的,所以老天派了七个小矮人来保护她。
安徒生童话,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甚至可以说,他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青春。因为每天睡觉前,如果妈妈回来的晚的话,我都会把这本书再看一遍,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会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希望我可以在睡梦中梦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公主梦呢?也常常想自己当一个美丽的公主,想让一个白马王子来骑着白马来迎接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3
我喜欢看书,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书里的内容可精彩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劳拉一家人不愿意在大森林里待下去,于是举家离开位于大森林里的老家,抱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乘着有蓬马车,穿过几个州,又渡过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最终迁移到西部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盖屋,挖井,播种,与几户邻居相互帮扶,跟印第安人交往,最后又不得不离开大草原的经历。他们的沉着、冷静、坚强、乐观、勇敢、勤劳、努力进取、独立谋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
在书中,小女孩劳拉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观察着,思考着,探求着。大自然都有哪些秘密,大草原究竟有哪些动物,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子?读完这本书,谜底就会揭开。书中始终洋溢着的浓浓的亲情、简陋的物质条件下精神世界的富足、艰苦环境下总是发现自然的美丽及人性的美丽的乐观态度、总是充满着希望并且总是努力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理想的主人公们,这些可以促使我们重新认识自己与亲人、大自然的关系,让我们在这个人际关系疏远的现代社会中,找回简朴、勇敢、坚韧和爱!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书中的故事虽然讲述的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经历,但它不仅仅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读完它,我们知道,在这种艰难困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健康、自信、快乐,对人充满友爱,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读完它,我们便会懂得生活的考验可以把人磨炼得更加有智慧,也更加懂得珍惜和感激;读完它,我们还知道,今天的我们所遇到的人生难题,劳拉当年也遇到了,她的抉择、她的应对之策,都给今天的我们提供了答案,那就是——从容、快乐、坚韧、宽容、勇敢、乐观。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每当我读这本书时,觉得眼前的烦恼变得微不足道,心中洋溢着妙不可言的快乐和感动。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4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5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杨苏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书,那就会变得灰暗无比。
在众多书中,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凯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为海伦女士感到怜惜。这本书出自马克。吐温的笔下。在海伦年幼的时候就拥有不同寻常的本领,她在出生以后几个月,就学会了站立,在一两岁就发出“茶、茶、茶”的声音,在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时候,但还有一个“水”字令她记忆犹新,想想这些一定会让你感叹万千。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好日子里,年幼的海伦女士突然高烧不退。家里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最后医生诊断后宣布没救了,她感到万分沮丧,一个灰暗漫长的夜晚终于过了,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早晨缓缓来到我们身边,海伦女士的高烧竟然奇迹般的复原了,这件不知来龙去脉的离奇事件,让海伦家人欣喜若狂,可这已经夺走了海伦的双目、双耳。
在这以后的日子,海伦。凯勒只能坎坎坷坷过完这一生,大家想想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吗?能过好吗?这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沉痛的打击。最后海伦女士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拥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女士不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所以第一个目标是看人,从容貌看出他们善良、淳朴,看出他们的友谊,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国的美好景色,人类的飞速进步的奇观,看那变化万端的万古千年;而这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经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了海伦女士的目标。海伦女士只想拥有三天光明,而我们呢?每天都成长在阳光下,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么坚强。纯粹是身残志坚。而我们呢?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虚度每一寸光阴,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只要花到海伦女士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能成为栋梁之才,大家千万不要虚度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7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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