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精选8篇)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1
**电气有限公司分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完善分公司费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气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的所有分公司。
第二章借款审批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裁决
出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事先在<出差裁决申请单>(附件二)上填写出差事项、出差时间、交通工具、所需费用等,先经分公司部门经理(主管)核实,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出差裁决申请单>作为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第四条出差、招待等因公借款
出差人员(分公司总经理除外)借款,应先到分公司财务部领取<请款单>(附件一),填写后,先经分公司部门主管审核,分公司财务部复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还未报销的,不得再借款。预支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如有特殊情况超出限额,必须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书面(如传真、扫描件)批准。
分公司总经理预支金额10000元(含)以内的,经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口头批准,分公司财务部代为审核后,方予预支;单次预支金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累计预支金额达到10000元以上的,须由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书面(如传真、扫描件)批准,分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方予预支。预支总额不得超过30000元,如有特殊情况超出限额必须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书面(如传真、扫描件)批准。
第五条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严禁各分公司借款给外单位。
分公司员工因私借款,5000元以内(含5000元),在填写<请款单>后,经分公司财务部审核,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借款;累计超过5000元,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财务部
复核,报总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方予借款。凡因私借款的员工,在原借款未结清前,不得再借。
分公司总经理不得在分公司因私借款。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借款
试用期员工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未发放*总额的60%,特殊情况需超额预支的,由分公司总经理酌情批准,但要注意风险控制。
第七条报销时限
借款出差人员回分公司后,应在三天内按规定到分公司财务部报销,报销后结清借款。如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分公司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中扣回。
第三章因公出差开支报销审批程序
第八条开支标准
1、车船费,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核准后,给予报销;乘坐飞机,需事先裁决,否则,只能按机票的一半报销。
2、住宿标准,分公司总经理住宿费用报销上限为400元/天,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经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可给予报销;其他人员250元/天,超出部分个人与公司各承担一半,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给予报销。
3、出差补助,按出差起讫日期每天补助:分公司所处地级市以外省内30元/天,省外50元/天。
4、其他相关出差费用具体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控制,凭实际发生的有效单据报销。第九条报销审批流程
分公司出差人员事先整理好报销单据,经分公司部门主管审核,由分公司财务部复核后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出差裁决申请单>作为报销的依据,随报销单据一起交到分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编制、审核、审批、发放的程序
第十条分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及非*福利的唯一合法机构,分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及非**福利。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分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签批的*表及请款单发放*。
第十一条每月终,有关部门要及时统计考勤记录、计件产量和单价等资料上报相关人
员编制*表,编制*表的可以是财务部会计、生产部门文员或人力资源部文员,具体由分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条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发放。
第五章业务招待费用审批支付程序
第十三条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具体指标由各分公司总经理控制。
第十四条凡属计划指标内的,一次报销金额5000元(含)以内,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后附正规费用*,由分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一次报销超过5000元以及超过计划指标的业务招待费,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批准,方能报销。
第六章货款支付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货款具体是指和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物品(原材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配件等)款项。
第十六条货款支付程序:分公司采购部主管填写<请款单>(<请款单>后附上分公司入库单及正规*),经过分公司财务部复核签字,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财务部负责安排货款支付。
第七章固定资产购置及审批、报销程序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审批、报销程序参考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其他有关费用审批程序及规定
第*条除以上各章规定以外的费用,按项目预算,金额在2000元(含)以内,由分公司总经理决定开支,报销时经分公司部门经理签字,分公司财务部审核后,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销;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内的,须填写<一般裁决申请>(附件三),在费用支出前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5000元以上的,填写<一般裁决申请>,在费用支出前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公司规划发展部审核(可以传真、邮件等形式),经过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批准。<一般裁决申请>作为费用支出的重要报销附件。
费用报销时,应凭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有<一般裁决申请>或入库单的,必须作为附件。
第十九条分公司总经理发生的各种费用,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内的,分公司财务部会计可自行代为审核,但必须向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报告;金额超过5000元(含),必须经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核批准方能报销。
第二十条原则上禁止一切与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支出,如遇特殊情况,由分公司总经理申请说明,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批准,方能报销。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如经费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事先由审批人签署授权文件指定代理人在期限内代为审批,并将授权文件交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进行审核事项,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应当拒绝;如发生与分公司总经理有不统一的事项,先予执行分公司总经理意见,但必须向总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反映情况,否则,一经查处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以上是有关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话题的全部内容。此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单位公用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形象,促进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2
1、成立学校学生免费营养午餐经费管理领导小组。
2、“学生营养午餐”专账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3、“学生营养午餐”台账分社,收支平衡。
4、食堂采购人员当天完成采购工作后,必须当日填写《学生营养餐采购清单》,交由主管人员审核签字,并存档。
5、执行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把此款挪作他用。有此情况者,应追究先关人员的责任,严重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6、学校财会人员(报账员)把转款交当日采购员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做到资金账目清楚,建立好“学生营养午餐”台账。
7、学生领取营养午餐后,应由学生亲自签名。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当日不在校时应做好登记、并空档不签字。
8、定期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公布学生营养午餐账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期末经学校全教职员工或教职工代表核算审理学生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项目,核算审理后的`账目档案须由核算审理的教师签名并存档。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3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准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不准以教师培训为由进行公款旅游、休闲、疗养等方面的开支;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2.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7.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1万元以上支出报区教育局审批,要进行立项、招标、审计;1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财务管理小组审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长审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行政校长审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主任审批。
8.学校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采用上墙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定期进行公用金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4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的综合*、有效*、严肃*和可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谢旭中
副组长:谢文华
成员:谢卫国谢彭袁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三、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科室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总务处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位综合财政收支预算方案,并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四、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
意*,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五、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采购条件的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支出的原始凭*,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5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6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xx〕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20xx年10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xx〕47号)同时废止。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7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条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
第四条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五条学校在年末要根据学校规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实际需求对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支出做好预算计划。按月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五条公用经费使用与标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教育局下达的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执行。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学校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
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
第七条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篇8
为节约学校的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分清责任,明确审批权限,确保学校经济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管理归口
1、学校办公室归口管理经费
(1)汽车燃修费:汽车修理费、燃油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等;
(2)招待费;
(3)电话、邮寄、网络费;
(4)评优评先等部门及个人综合奖励费
(5)报刊杂志,文印复印,宣传资料费;
(6)学校绩效工资(含课时津贴,考核奖,加班费,午餐补贴、职工福利费;子女保育费、职工困难补助费)
(7)社会保障费:离退休金、离休经费、退休经费、离退休其他支出、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
3、总务处归口管理经费
(1)教职工基本工资;
(2)基建费;
(3)财务软件升级、电汇手续费等日常财务费用;
(4)学校临时工、学校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公费医疗等相关费用
(5)设备购置费:专业设备、家具、用具购置费;
(6)低值工具及办公、维修、实习用材料的采购费;
(7)总务处小工劳务费、采购物资运输费,材料加工费;
(8)水电费。
4、教务处归口管理经费
(1)专业与课程建设费;
(2)教学改革专项费;
(3)外聘教师酬金;
(4)教师代课费;
(5)高中考及教师竞赛等专项奖励经费;
5、科科处归口管理经费
(1)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目竞赛费用及获奖人员费用;
(2)课题费;
(3)校本课程开发与课时费;
(4)论文奖励费。
7、督导室归口管理经费
(1)教研督导业务费;
(2)图书资料购置费;
(3)教材费、作业本费;
8、政教处归口管理经费
(1)班主任津贴及考核奖励费;
(2)招生费用;
(3)班级及学生奖励费;
(4)学生助学费。
9、团委归口管理经费
(1)团费;
(2)学报编辑费。
二、经费审批程序(增加相关程序说明)
由经办人签字,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核,归口部门分管副校长审批。后经学校分管财务校长、校长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