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精选6篇)

daniel 0 2024-04-03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1

**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实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滥用权力,遏制了腐败现象发生。

一、拓展监督范围,扎实开展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一是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加强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同时,把对一把手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监督放在首位来抓,使其带头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一把手对重大事项决策运作过程的监督、对财物支配权运作过程的监督、对建筑工程项目经营运作过程的监督、对人事任用过程的监督,通过完善《**区区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议事规则》,使其权力始终在设定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定了两圈考察制度、禁止领导干部参与实施方案和十个坚决禁止,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督促一把手及其配偶子女过好社交关、生活关。

二、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网络。一是形成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一把手除了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搞好事前监督,以增强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形成以司法机关为主体的法律监督。司法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不廉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决不姑息养奸,保证领导干部依法行使领导工作、管理社会事务。三是形成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为主体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民意调查制度、信访举报受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等,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以贯之地支持干事者,鼓励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揭露腐败者。

三、健全监督制度,牢固地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防线。一是坚持实行一把手定期述廉述职制度。一把手要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专题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考核和群众的公开议评。二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执行报告和申报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报告和报告不属实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坚持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按照逢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岗位上各项指标决策、完成情况、个人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来,发出12份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已完成4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坚持实行一把手推荐任用干部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规定了选拔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明确了选任过程中推荐、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一把手推荐干部失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对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任期达到法定或规定年限的一把手实行轮岗交流,对资金批拨、项目审批等热点岗位和执法执纪部门的一把手,也要适时轮换岗位,以及时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六是出台了《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明确了17种情况为不称职,2种情况为不胜任现职,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今年就有一名处级干部因考核不胜任现职作为副调研员安排。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3

一、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结合不同时期的特点,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近年来党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一)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够。从监督过程看,目前施行的干部监督制度,对事后监督,抓惩诫的规定多;从监督的渠道上看,主要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都缺乏有效的制度,上级监督、同级监督效果成效不明显。

(二)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区在现有的干部监督制度中,有不少制度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在具体如何发扬民主,怎样实行集中,缺乏必要的程序和操作规范。

(三)刚性和权威性不足。首先,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准绳和依据不是十分充分,有的具体措施实施起来难以保障。其次,具体制度刚性不足,在实践中做了可以,不做也可以,或违反了没有办法进行惩处。

(四)制度成效显现不明显。现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没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是当前区干部监督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现有制度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措施和手段,也就是缺乏确保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有力监督制度。实际执行中,有的制度成效一般。

二、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力量集聚效应发挥不到位。近年来,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甚至是声色俱厉,但是在实践中,对干部重选用轻监督、重教育轻监督、重事后惩处轻事前事中监督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主体客体的监督意识不强。从干部监督的主体来说,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要正确行使权力,主要靠自觉、自律,监督不监督无所谓;有的认为监督会束缚领导干部的手脚,影响改革发展等,造成干部监督主体监督意识不强。另外,由于现在权力运作的封闭性,一般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不知情、不了解,难以监督。有的人认为对班子或领导干部行为不了解,不知情,感到无法监督。从监督客体来说,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性不够,有的领导干部虽然张口闭口讲加强监督,但实际上是叶公好龙,可以监督别人,但别人不能监督他自己,在主观上存在着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与自己不合作、党员群众监督是对自己不支持的思想。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力过于集中。长期以来区在干部监督过程中过分强调集中,从而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仍然沿用过去的一些做法,不能适应执政党建设的要求,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致使权力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直接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干部手中。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一把手负总责,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强调班子团结时,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对那些敢于提意见的副职和一般干部视为不配合工作、不团结他人,致使班子内部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所削弱。

三、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针对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快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进程,我们必须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要在四个干部监督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把这些措施制度化,使各监督主体权责一致,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方法和工作程序,逐步推进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使监督主体、客体把遵照、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行为。

(一)要在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集聚配合机制上下功夫

1、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组织部门是干部专职管理部门,是出生产力的部门,是干部监督的核心主体。在干部监督上,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但是在干部监督上,光靠组织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如对触犯了党纪政纪的干部进行查处就属于纪检部门的职权范围,而对违纪干部查处情况如何又反过来影响对干部的监督效果。因此,组织部门应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力求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参与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具体地说,应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合,以便于更全面地把握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面监督;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与合作,支持人大对政府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政府、司法部门的监督;加强与司法、宣传、审计部门的联系,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加强新闻单位对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

2、实现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密切配合。一方面,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应明确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层层监督的目,逐步形成权力制衡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对专门监督机关充分授权,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真正成为使监督权的权威机构,强化其监督职能。

3、实现干部监督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在现代信息社会,监督主体之间应相互沟通情况,建立起统一的情报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监督整体功能的协调性,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效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重大案件相互通报制度,以进一步提供有益的线索,协同配合;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库,在保密条件下,监督主体互相调阅,对各自掌握的违法违纪案件互相通报,以便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建立疑难案件经验交流制度,在干部监督的实践中,监督部门如果碰到疑难案件,或者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定期进行探讨研究,提高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在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上下功夫

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应加强对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干部监督的根本目的。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就是把监督关口前移,在理念和实体监督上,实现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由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应强化的主要措施有:

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领导干部自身有关的重大事项,向组织如实报告,主动争取组织的监督,避免个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2、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制度。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决策行为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行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控,可以帮助领导干部防止很多错误行为的产生。凡属应由领导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专断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应追究责任。二是大额资金支配行为的监督。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资金的使用应由财务审批委员会集体审批,日常资金使用要按月定期进行通报,从而有效地制约财务行为,规范财务支配权的运作。三是用人权的监督。凡单位内部干部的提拔、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通过对领导权力行使全程监督,延伸和拓展对干部的监督空间。

3、坚持开展巡视工作。

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运行的监督,了解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了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是否落实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决策机制等;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是否有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有无滥用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的问题,是否管好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了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没有违反规定,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问题;了解领导干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是否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关注和解决他们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无违法乱纪、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问题。通过巡视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在建立干部日常考察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1、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监督

加强对干部教育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不可然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要达到的知识水平。组织部门对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2、加强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

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监督工作的质量的高低。因此,在实施对干部绩效监督时,应进行刚性考核,具体应把握这样几点: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即,不仅要监督干部平时的操行是否规范,更要注重监督干部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手段的灵活性。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标准,对在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主要看位次、看水平、看发展。

3、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针对干部工作的新情况,进一步拓宽考察渠道,既要监督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在方式上可采取公开考察、回访考察、审计考察、走访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通过对干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

(四)在建立干部监督机构奖惩机制上下功夫

有权应有责,权责要一致。对干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休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做到有职有责,奖惩分明,是推进干部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对有监督职权,因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造成的失职、过错行为,严肃追究其监督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敢于和善监督的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使监督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鼓励。逐步形成监督上级不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不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不怕孤立无援的工作局面,创造一种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4

党政一把手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原因,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有些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加上受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产生了家长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惟我独尊,居高临下,认为自己不需要别人监督;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对自己职权的削弱,对自己工作的干预,影响自己正常履行职责;有的对同级监督视为故意唱反调,找岔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有的认为下级的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

2.上级组织对党政一把手疏于监督。有些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选拔使用而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威信;有的对下级一把手的一些违规行为姑息迁就,不予提醒和追究;有的即使查出了问题,也往往在处理上心存侧隐,甚至出面为之说情解脱,难以体现组织监督的威严,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对策

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党和政府的领导处于各级领导小组和整体工作的核心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承担着全面的责任。因此,加强对党和政府领导的监督是加强领导小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严格治理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分析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些人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受封建观念的影响,产生父母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些人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但我是独立的,居高临下的,认为他们不需要监督;有些人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削弱自己的权力,干预自己的工作,影响其正常履行职责;有些人认为同级监督是故意反对、找错、冲突,不能与自己相处;有些人认为下级监督会让自己丢脸,失去威望,所以对监督持厌恶甚至拒绝的态度。

2.上级组织忽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一些党组织重新选拔和使用党政一把手,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领导在领导中的威望;有些人容忍下属领导的一些违规行为,不提醒和调查;有些人即使发现问题,也经常隐藏在处理中,甚至站出来解脱,难以反映组织监督的威严,不能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对策

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6

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近年来,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重要性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二、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三、存在问题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四、对策建议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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