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6篇)
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篇1
关键词:公共空间;规划;生态化;城市景观文化
城市公共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断变化,是一个复杂多样的研究和设计实践对象。城市居民作为城市环境的主要元素,是城市公共空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居民与城市空间相互作用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城市文化框架内研究城市空间的环境文化、景观文化、人与环境互动文化,合理规划城市公共空间,有助于打造城市居民与城市景观和谐共生的城市生态系统。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中,将城市公共空间呈现为记录城市文化变化的空间,也是城市数字化、智慧化、生态化发展的要求。
1城市公共空间标志性符号彰显了城市的整体文化
1.1城市公共空间聚合了城市文化
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城市居民共同生活休闲的场所,既是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居民福祉的反映,在城市整体文化结构的形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既是一项物理活动,也是一项文化艺术活动。一个城市的公共空间不仅要考虑空间环境的物理参数———公共空间的布局、构成、发展规模、自然与人造环境之间的关系,还要考虑城市空间对城市居民教育的作用,如特定的空间艺术形象,让城市居民能沉浸在某种特定的文化氛围中。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中,语境、营造情绪、唤起情感、设置格式行为并成为城市场景的一部分[1]。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是一个城市的历史时代、聚落发展的各个阶段的反映,带有聚落的自然、历史和文化特性,构成了城市的文化代码。在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中,嵌入这种文化代码,符合城市居民对居住环境的心理感知要求,有助于形成共同的生态价值理念。
1.2通过公共空间标志性符号展现城市文化
人们对一个城市文化的认知很大程度是通过视觉获得的。在微旅游成为旅游热点的时代,城市居民和游客正是通过对城市开放的公共空间环境多样化感知认识城市。因为对居民和游客来说,城市的视觉形象是不同的。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特殊的文化代码———标志性符号,人们可通过标志性符号了解城市的人文地理。通过标志性符号可表达城市空间环境所荷载的文化,其所有元素无一例外地都具有这个特征。目前,打造舒适的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已成为全球城市规划的发展趋势。在城市公共空间环境中,标志性符号被赋予了特殊意义,城市的标志性符号生态化方向有助于解开城市的文化基因密码,人们能通过它了解和认识一个城市的文化。这样的标志性符号是城市居民在社会历史和文化条件下,与城市物质环境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创造的[2]。在城市中,不仅建筑环境、活动空间,还有地域的自然特征———城市中的河流、山脉、森林以及各种可见的现象等,都是人们理解和认识城市的信息载体。
1.3城市标志性符号凝结了城市居民的共同价值
现代城市公共空间的历史发展及其动态变化,体现了城市空间的特殊性目的性———城市居民的文化需要。城市系统的形成和运作取决于其居民的社会活动。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定的客体感知文化,包括刻板印象、原型、某些价值观、符号和神话[3]。在城市空间结构形式中,城市居民扮演多种角色,如行人、乘客和司机等,并且每个人对每个角色的看法都不同。一个人对城市的感知受其接收到的视觉信息量、运动速度和感官图像的解释的影响。城市空间标志性符号不仅由建筑师创造,而且是在与城市居民的直接对话中产生的,其展现的空间形象表现在其个性和主观性上。如今的现代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标志性符号,常常需要视觉导航作为人与城市环境之间的互动。创造城市公共空间的标志性符号,使其成为文化交流的标志,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从视觉符号中获得关于城市的各种信息,是城市规划设计的重点。在城市规划中,公共空间的标志性符号展现的活跃颜色和形状与城市居民相互作用,并产生积极的影响,城市文化元素反映在城市公共空间中,成为城市空间规划的基本出发点。
2城市空间规划要尊重历史景观和文化传统
2.1城市空间规划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现代文明的根基体现在城市的历史文化环境中,良好的城市空间规划体现了文化的价值优势。在一定时期,规划结构影响了城市的空间形象,形成特定的城市风格。城市空间内的形式通常不是由单一风格统一起来的,城市的视觉形象揭示了某种主体空间环境的特征。依规进行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时,要突出地域历史文化特色,充分利用民间装饰和几何形式的元素,构建公共空间的城市视觉和象征体系,纳入社会和谐的价值观。
2.2城市空间规划要尊重城市的历史文化
城市开放公共空间的历史部分,是在不同时代重要的城市规划限制影响下形成的,是连续的历史过程。城市历史环境的脉络不仅直接影响公共空间建筑和艺术外观,而且对功能内容也有直接影响。城市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建筑古迹、建筑群、景点的保护是城市空间规划活动的领域之一,是城市的独特文化资源和城市标志性符号,需要在规划时加以保护。保护城市公共空间文化资源的一项特殊任务,是在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公共空间内建立城市规划调节发展的机制。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时,需要弄清楚关于建筑和城市规划环境的价值、城市历史面貌的完整性及历史地点边界定义的必要信息。在城市空间规划活动的各个阶段都要求显示文化遗产对象的区域边界,并把它们融入城市规划活动本身的过程中,使城市公共空间具有地区历史和文化发展的潜力,成为城市的财富。具有特殊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意义的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城市外观、绿地、街道和广场等,存储有关历史事件和现象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人们了解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很有价值。独特的城市标志性符号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结构、视觉外观乃至文化传统方面,决定了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特征。对于城市而言,注重保护公共空间标志性景观特征,应使其绿地与其他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升到同等水平。城市公共空间标志性符号的审美特征,包括主要景观组成部分,提供了视觉联系的空间领土的表现力和可见性,也是休闲娱乐价值评估的基础。也正是这种自然的标志性符号景观才有助于城市居民认同自身与居住区,形成城市社会文化系统。
3公共空间规划要体现绿色主义文化要求
3.1绿色主义文化是城市生态化的要求
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中,实现城市绿色化是现代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主流,是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市文化的标志。当前流行的“绿色城市主义”就其表征来说就是一种城市生态文化。绿色城市主义旨在形成零排放和零废物的城市设计,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促进紧凑、节能的城市发展,寻求改变现有的城市设计原则。其主要思想是创造生态一体化和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在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提供和改善环境效益。绿色城市主义是这个时代的流行概念,其目的是改造现有城市,注重调节城市与自然关系的原则。未来,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审视自然、城市和人类社会的关系,探索绿色城镇化的制度框架和规划战略,完善人居环境的建设[4]。由于交通技术的发展,使一个完全不同的、分散的绿色城市规划系统成为可能。现代城市交通体系和绿色城市主义概念的结合,为增加全新生态城市设计原则提供了可能性。从全球视野看,城市的生态化趋向对应对气候变化和自然资源消耗的挑战,具有重要深远的影响。着眼于这种新的变化理念,从生态导向的角度重新思考现有城市公共空间及其基础设施系统,使绿色理念融入城市空间发展中,把城市公共空间打造成为紧凑的、多功能的公共空间,是目前国际城市规划的发展趋势。
3.2城市公共空间生态化设计要与自然环境相匹配
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的生态化已成为国内外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主流。国外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实践经验研究表明,景观生态规划的方法论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方面越来越多的应用,而且在该地区的自然地貌特征方面进行结构化,立法确定定居点的自然框架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在城市聚落边界内,分配景观规划区不仅可确定自然和城市化领土的比例、规范经济活动,还可保护城市文化无形价值的形象。一般而言,城市聚落或其部分的景观规划是在社区或地区景观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其中包含分析地质系统初始空间结构,以此作为某些功能区定位的基础。分析生态环境(森林、田野、湿区、湖泊和河流景观)的状态,厘清受保护领土和个别自然物体的环境联系,能增进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关爱态度,积淀成为社会深厚的文化传统。
3.3城市公共空间生态化设计要遵循绿色主义原则
建造城市公共空间内的自然景观,对其进行功能重组,创建公共绿地,利用位置的特殊性增加社会和改造区域的投资吸引力,使城市成为宜居之城,成为人人享有幸福的城市,这是城市公共空间设计者努力追求的目标。城市绿色化基于在城市空间每个发展阶段,尽量减少使用能源、水和材料,有效减少碳排放,使用生态导向技术设计公共空间建筑物和结构,以天然材料为主,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处理各种废物以获得额外能源。为了使城市更具弹性,在设计城市公共空间时,必须以系统、渐进的方式理解和应用绿色城市主义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各种城市空间项目的背景和规模情况下都有效。应针对城市不同的公共空间情况制定特定方法,使原则适应特定的气候条件、场地环境、技术可用性、社会条件、项目规模、不同的组织、利益相关者等。只有多方位理解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方法优化过程和对公共空间更广泛的发展背景,才能实现有效的公共空间设计效果。为了城市居民的利益,需要采用整体方法实施这些原则,并使用可用的现代技术。有些原则一开始可能很难实施,但却很重要,具有节约资源、改善生活条件和增进居民之间社会交往机会的潜力。这些原则为实现可持续城市协调增长和资源利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步骤。
4规划要重视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形成方式的规定
4.1城市公共空间规划需要法规来指导
在城市规划实践中,城市历史文化名胜整治法规文件是公共空间规划的基本遵循[6]。法规对采用科学、合理的规划措施保护和维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起到良好的促进发展作用。然而,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仍然存在困难[7]。目前,需要更详细和全面的方法制定相关法规,同时,考虑区域文化和聚居地的独特性。以法规为依托,在现代城市规划实践中,一些历史街区综合改造项目要考虑文化遗产对象边界内的所有空间,必须根据对象的历史和文化特性形成保护方案。同时,在开放公共项目的设计中,形成利用历史环境的具体保护机制。
4.2城市规划法规的制定要考虑城市的人文特点
目前,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方法论、指南和规定,主要基于国家标准、实践规范、卫生规范、规范的典型建筑解决方案,很少考虑城市居民对现代生活理解的特点。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中,对建筑物的形态、社会结构、景观领土发展的生态和文化基础的配置,都需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环境城市规划法规。改善与城市其他部分空间连通性,修复城市的历史环境,建筑遗产对象及对现代社会需求的适应,正在成为城市规划的主要优先事项。在可持续城市发展的背景下,采用全面系统的方法改造开放公共空间,需要制定地方法规或标准,管理和重建个人居住区的开放公共空间,在规定的框架内,保持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原创性的要求。建筑和城市规划法规不仅可具有通用性,考虑到城市建筑环境、建筑物形态、自然和社会的价值及文化特色,还可具有灵活的独特部分。每个城市聚居地在其结构、发展历史、地理和开放公共空间类型方面都独一无二,需要以个性化的方式制定建筑和规划法规,允许对每个公共空间采取实质性的方法保护和保持历史和文化环境的特性。分析城市开放公共空间的现代方法,使其在城市规划法规中制定具有普遍的城市现代公共空间发展趋势成为可能。在规划中,通过开放公共空间环境景观形成文化和体现历史传统,已成为城市规划的基本共识。
5结语
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篇2
论文关键词:历史街区,中国一汽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街区是一个城市的重要构成要素。作为一个城市,不仅要拥有现代化的设施和高科技含量的服务体系,而且需要有城市文化寄托的且保存完好的历史街区。因为,历史街区是一个城市历史发展中存留下来的连片的建筑群体,它保存着这座城市发展过程的基本历史信息,能反映出城市的特色风貌。[1]所以,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尤其是对于一座完整的历史文化城镇来说,拥有能反映城市特色的历史街区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步伐加快,历史街区的保护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吴良镛教授指出,城市是一个有机体,对它的改造应顺应原有的城市肌理,千万不可粗暴地大拆大改,否则城市失去了史迹,犹如人类失去了记忆,肯定会对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发展造成重大损失[2]。因此,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应提上日程。本文将在阐述历史街区内涵和保护性规划模式的基础上,以中国一汽历史街区为例,试图找出历史街区保护性与规划的一些具体策略。
一、历史街区内涵
历史街区又称历史文化地段。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学会在雅典通过的《雅典宪章》上最早提出了历史街区”的概念: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我国正式的历史街区”的概念是在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部级历史文化名城时提出的:历史街区是指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存的文物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随着内涵的不断深化,历史街区的概念也逐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中明确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称为历史文化街区”。[3]
综合来看,历史街区的概念上一般有以下几个要点。第一,历史街区有较为完整的历史风貌,具有区别于一般的独立的文化保护单位的整体性和规模度,是一个地区(方)历史的见证;第二,历史街区内部所包含的文化要素中国一汽历史街区,不仅包括有形的,如民居建筑、商铺楼市、道路桥梁等,而且还包含许多重要的无形文化,如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社会关系、民俗习尚等;第三,有一定比例的真实历史遗存,携带真实的历史信息;第四,历史街区应在城市(镇)生活中仍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新陈代谢生生不息的具有活力的地段[4]。
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模式
(一)静态保护模式
静态保护模式是指在城市特定地段划分出一定的保护范围,由绝对保护范围和相对保护范围组成。绝对保护范围中要求严格保护,禁止对现状环境作出任何改变;而相对保护范围内的要求有所降低。[5]
静态保护规划是一种目标——操作”的线性规划模式(见图1),以强调对历史街区实行控制性的保护为核心,注重对时间维度中所积淀的历史物象的保护、保留。此模式有利于全面保护历史街区中的文物。但由于过分强调静止式”、停留式”的保护,往往将历史街区孤立起来,而忽视将其纳入整个城市总体发展的有机体中。从而导致历史街区成为孤岛”,使保护更多的时候流于形式。
图1历史街区静态保护规划模式
(二)动态保护模式
动态保护模式是相对于静态保护模式来说的。它是指根据历史街区的实际状况,以城市整体空间结构与形态为依据,按照历史街区内在的演变规律,顺应城市和街道肌理,使历史街区有机的保护与更新。所谓有机更新”,主要包含三个含义:即城市整体的有机性”、城市细胞(居住院落)和城市组织(街区)更新的有机性”、更新过程的有机性”。[6]在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改造过程中,遵循循序渐进、小规模改造的方法。
动态保护规划是对静态保护规划的继承和发展,它屏弃静态模式中的不合理因素,使规划更加合理、更具有可持续性。街区的历史文化保护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必将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7]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与之息息相关的环境也随之改变,环境变化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产生冲突与交融。这样的保护不是被动的去适应环境变化,而是前瞻性地洞悉这种变化,影响区域环境、乃至人们的生活(图2)。[5]
图2历史街区动态保护规划模式
三、中国一汽历史街区价值及问题诊断
(一)中国一汽历史街区价值
2009年,经长春市政府批准,确定向吉林省政府申报第一汽车制造厂街区、人民大街街区、新民大街街区、伪满皇宫街区、南广场街区等五个历史街区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010年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将第一汽车制造厂街区等批准为历史文化街区。
第一汽车制造厂街区是新中国工业发展的标志性见证,其中分布的建筑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空间布局完整、历史建筑风格统一,在我国城市现存历史街区中独具特色,对长春城市总体风貌的形成起到了导向的作用中国学术期刊网。
为能更科学评价中国一汽历史街区的价值,本文利用特尔菲法选取并构建了历史街区价值评价的5项一级指标和16项二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同时选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价指标权重(见表1)。再利用特尔菲法对中国一汽历史街区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精神价值、使用价值等5大价值进行定量评价。
表1历史街区价值评价指标及权重
总目标层
(A层)
评价项目层(B层)
评价因子层
(C层)
历史街区价值评价(A)
历史价值(B1)0.3
历史重要度(C1)
0.1
历史久远度(C2)
0.1
历史影响力(C3)
0.1
艺术价值(B2)0.25
材料质感(C4)
0.075
色彩搭配(C5)
0.075
造型布局(C6)
0.1
科学价值(B3)0.1
形式成就(C7)
0.05
内涵价值(C8)
0.05
精神价值(B4)0.15
宗教崇拜(C9)
0.0375
象征作用(C10)
0.0375
认同感(C11)
0.0375
惊奇感(C12)
0.0375
使用价值(B5)0.2
相容性(C13)
0.05
适应性(C14)
0.05
基础设施(C15)
0.05
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篇3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遗产,规划图则编制
1982年广州市被国务院首批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多年来,广州市始终致力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工作,保护规划的编制是其中关键的环节。广州市政府在保持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前提下,按照把广州建设成为现代化中心城市的要求,遵循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贝0,梳理了主要历史史迹,编制了相关的名城保护规划,制定了保护性的管理和建设规范,加强了政策调控力度,形成了广州的文化竞争优势与富有文化底蕴的城市生活。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在多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探讨的基础上,从保护规划的框架体系、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挖掘、规划的思路与方法等诸多方面都需要进行大量有益的探索,使其可以为新时期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纲领性指导文件。
1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框架体系
1.1市域范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在整个市域范围内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研究目前尚无先例,但是市域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城乡都有大量的历史遗迹,而且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因此,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确定在整个市域共7434km2范围内统筹编制保护规划。市域范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与单纯的研究城区是有所区别的,它涵盖的范围更广,涉及的保护因素也更加的分散,给现状调研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在地毯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对市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了整体保护,实现对山、城、田、海城市格局和山体水系自然环境的有效保护,实现对历史村镇、各级文物古迹的有效保护和利用,恢复历史村镇的传统文化和活力,不断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传承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和风俗习惯,以突显广州作为田园风光山水城、岭南中心文化城、革命策源英雄城、丝绸海路港口城、全国著名华侨城的城市特色,丰富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和外延,推动城市文化建设和社会综合发展。
1.2历史城区保护规划
历史城区保护规划在这里主要是指历史旧城区的范围,对于广州市而言,这是一个经历了两千多年发展历程的地方,经过各个时期的建设,遗留了大批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城区是最值得保护,也是最难保护的区域,这也就必然成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的核心内容。历史城区保护规划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历史城区保护框架研究(保护与发展战略研究),历史城区分区研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划定,旧城区传统城市空间形态研究,山体、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的特色研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特色建筑群的风貌与价值研究,对城市已编制完成的各层次、各个时期保护规划的分析和研究,城市传统文化及民俗活动分析,保护与利用的对策与政策建议,完善、调整广州历史城区的职能建议,历史城区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措施建议。
1.3历史文化保护区控制性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虽然是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属于宏观层次的规划,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宏观层面,很难具体指导保护规划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宏观层面也不可能对所有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编制控制性的保护规划,因此,在研究中,我们就选择一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作为范例编制控制性保护规划,然后逐步推进其他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控制性保护规划的重点是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城市紫线、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在有必要的时候划定),其中城市紫线对应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分别编制保护范围图则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则,具体指导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开发。对于保护范围内的每一栋建筑和每一处环境要素,要具体编制建筑保护图则和环境要素保护图则,而对建设控制地带内,仅对需要保护的建筑和环境要素编制保护图则即可。
1.4文物保护单位(含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重点在于划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界线,并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及周边一定范围为保持文物保护单位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其整体范围较小,界线也相对比较明确。但对于建设控制地带则不同,是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风貌协调的地区,范围比较灵活。历史建筑在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保护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对历史建筑采用与文物保护单位类似的保护方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城市特色内涵上的拓展
2.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类似,应重点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关系。对于广州这样一个南方城市,既要保护具有岭南特色的传统文化,又要发扬岭南文化兼容并包的特点,融入现代文化的因素,不断传承和发扬岭南文化应保存的历史记忆,保护其空间载体和社会基础,加强整理其结构性关联,不断寻求其对于当代社会的积极意义。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制定一系列政策,加强管理和实施力度,切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和建设博物馆、展览馆、演出场地、文化广场等场地和设施,扶植民间文艺团体和文艺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扬提供软硬件条件;结合商业、饮食业、制药业和旅游业等对老字号进行重新定位和包装,重塑老字号风采,发扬老字号品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本土风俗文化的认知及兴趣,进而开设专门课程,建立完善的教育制度,为传承手工艺、民间技艺和表演艺术培养后备人才;继续挖掘文化遗产的内涵,提升人们对岭南文化的认同度,为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社会基础。
2.2地下埋藏文物的保护
考虑到地下埋藏文物勘探、挖掘的现实状况及其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建议采取程序性控制保护的方法。即由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法律、规定,保证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将地下文物勘探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必备程序之一。
3保护规划与实施管理的衔接
传统的历史文化名城及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大都进行了详细的现状凋研、深入的规划研究,提出了保护模式与改造措施,但其层次都较为宏观,控制信息不够深入、清晰。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这些规划缺少明确的、具有实操性的、可以方便用于管理的技术文件。因此,我们在对规划编制的范围、城市特色的内涵进行拓展研究的同时,深入探讨了保护规划编制的层次与深度,在传统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将保护区保护规划的深度定位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城市设计的深度,提出了与城市规划管理密切结合成果表达形式——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图则编制。
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篇4
关键字:城市规划;遗址保护;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
目前,很多城市都在寻求快速地发展。为了使城市各方面的发展都能顺应国家甚至世界的发展潮流,城市规划者对城市进行了各种规划。但是很多规划中最注重的是方便城市经济的发展,却忽视了对城市环境和城市文化的保护。城市规划师在对某城市进行规划时,必须要结合促进城市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保护遗址这三个目标,这样才能算是对城市有利的规划。一个城市有了良好的规划,有利于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也能很好地保护遗址和城市文化。评价城市发展的标准并不是城市经济的发展,而是各方面发展的综合。
一.遗址保护的重要性
无论是改造城市还是新建城市,最重要是尊重人和城市的和谐,立足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城市的迷人之处并不仅限于城市经济的发达或城市建筑的外在美观,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的历史遗址文化。遗址是城市文化最具代表性的特征,它充分地凸显城市独有的历史文化气息。只有充分保护了城市遗址,才能保证完好地保存城市的历史文化,这些都体现了城市规划中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二.城市规划中遗址保护存在的问题
1.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强
随着全球经济地快速发展,社会竞争力也逐渐在提升。为了很好地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不被世界经济的潮流所淘汰,政府把城市的经济发展摆在第一位。以牺牲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为代价实现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模式并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文化的保留。城市的遗址代表着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程度,现如今,城市规划师在对城市作出规划时,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强,从而使得城市遗址逐渐遭到破坏,城市文化也渐渐被遗忘。
2.实施规划中对遗址的损害
政府在对城市进行规划时,不能很好地避开遗址的位置,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不能准确有效地在保护遗址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在城市新建建筑时,没有考虑到城市遗址的保护,对城市遗址保护的意识很差,给城市的遗址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在城市改造的过程中,也没有充分意识到可能给周围遗址带来的损害。
3.政府管理方式欠佳
城市的规划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是相当重要的,它觉得城市是否能正常有序地发展,是否能促进城市和人之间的和谐,是否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规划是否合理,政府应该加强管理。很多城市的规划最终不能给城市的发展带来推动作用,正是由于城府管理方式的不妥。政府管理方式上的欠佳也使得城市历史文化和城市遗址被损坏。
三.保护遗址的有效措施
城市的良好发展与其独有的历史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正确处理城市的规划问题,保护城市的遗址和历史文化,是促进城市发展的一剂良药。
1.加强城市管理者对城市遗址保护的意识
城市管理者在对城市的建设进行规划是,不应该盲目地追求城市物质的发展,更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加速城市的发展。不能让属于城市的特征文化和遗址被经济物质所掩盖,不能片面的发展城市。一味地追求城市的规模和经济,只会导致城市规划中缺乏文化内涵,使得城市丧失了属于自己的个性和特色,没有了历史文化底蕴。城市管理者在对城市进行规划时,应该加强城市规划师和建筑师等相关人员对城市遗址保护的意识。加强人们对城市遗址的保护意识,让他们懂得城市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达到保护城市遗址和城市历史文化的目的。
2.对城市遗址实施积极和整体保护
在城市建筑人员实施城市规划的时候,往往没有将城市遗址列入保护对象中,这是一种错误的规划理念。不应该盲目地实施建筑工程而忽视对城市遗址的保护,城市遗址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象征,城市规划必须要以保护城市遗址为前提,这样才能寻求彼此间的和谐。城市建筑人员应该不断提高对城市规划的设计质量,对城市遗址实施积极且整体的保护。既能促进城市整体环境的改造或新建,又能充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在保留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风貌的同时,积极发展经济,是城市的文化和经济同时进步,成为了更具特色的新型城市。
3.政府改变对城市遗址的管理方式
城市遗址的价值对整个城市形象而言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政府应该正确和积极地认识到对城市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往的管理方式使得城市遗址渐渐丧失,为了更好更完整地保护城市遗址,政府应该向社会广纳能保护城市遗址的人才。在参与和制定城市规划的工作中,也应该积极吸纳相关人才。让他们自身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感为城市的规划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具有这样素质的人才对城市遗址的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四.总结
城市规划不仅仅是为了发展城市的经济,更应该成为一中保护城市遗址和城市文化的手段。城市遗址对一个城市的形象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是城市的精神支柱,是城市文化风貌的象征。因此,对城市遗址的保护工作是不可忽视,也是不容刻缓的。城市规划应该抛弃一味追求经济物质的设计理念,注意城市和人、文化和物质、人和环境的相互和谐统一,以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对城市进行规划,充分认识到城市遗址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郑德高;城市规划运行过程中的控权论和程序正义[J];城市规划;2000年10期
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篇5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144(2010)01-04(6)
作者简介:仇保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工学博士
一、近年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回顾
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以及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的地方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评选,建立和完善了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体系。
1982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0座,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四批共25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达529个,基本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体系。为加强各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交流与合作,建设部先后在山西碛口和安徽黟县召开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研讨会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联谊会,起草了《碛口宣言》、《黟县宣言》,强调了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的理念。
(二)制订和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
继2002年《文物保护法》颁布后,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一直致力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政策和法规的完善工作。在2003年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基础上,2007年正式出台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为名镇(村)申报评选和实施动态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并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时得到了实际应用。为了加强对历史建筑比较集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建设部于2004年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主要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的划定、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等进行了规定。针对一些城市在旧城改建中拆毁名人故居及老字号等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情况,建设部于2004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划定和颁布、规划编制、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等提出了要求,同时,2005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内容与方法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建设部陆续启动了一系列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课题,开展了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办法研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的研究,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台后的配套规章,进一步细化和指导各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及时发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中的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各地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为。
福州的三坊七巷是福州市现存明清建筑集中的地区之一,是福州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上世纪90年代,福州市曾经准备将三坊七巷交给开发商进行改造,拆除历史建筑修建高层建筑。在专家的呼吁下,建设部及时约谈福建省和福州市的有关领导,要求立即制止拆除行为,强调在三坊七巷的保护中要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方式。福州市后来改变了原来的决定,使得三坊七巷得以保留。在福州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三坊七巷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建设部均委派专家进行了专业指导。几年前,专家反映成都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宽窄巷子正进行拆除。接到来信后,建设部领导立即与有关专家赶赴成都,向成都市指出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及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市政府听取了建设部的意见,停止了拆除活动,抢救了部分真实的历史遗存,使宽窄巷子成为成都市仅存的历史文化街区。近年来,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先后对南京、天津、洛阳、开封等历史文化名城破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挽救了一批濒危的历史文化遗存。
(四)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从2003年开始,建设部先后投入近200万元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在加大部内资金投入的同时,还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共补助历史文化名城7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了近40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地方政府积极进行了资金配套和保护项目的建设实施,既明显改善了街区内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周围环境,又提高了地方政府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在抢救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十一五”期间,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编制了《全国“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共投入资金9.8亿元,专项用于178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已受到普遍重视,成为各地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提出要“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予以保护”,不少地方政府开始加强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命名和保护工作,如江苏省的周庄、同里,浙江省的南浔、乌镇,重庆市的双江、涞滩,上海市的朱家角,云南省的凤羽等镇分别被公布为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在命名的同时,各地相继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江苏省人大于2001年出台了《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加强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法规建设;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意见》,提出了名镇(村)保护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山西、河北、福建、北京等省市开展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普查工作,通过摸清家底,抢救性地保护地方的优秀乡土建筑。
(六)建立健全了派驻基层的规划督察员制度,及时纠正了部分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做法。
建设部积极推进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建立,从2006年开始先后向51个城市派驻了四批城乡规划督察员。目前,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都有建设部派驻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城乡规划督察员在支持、帮助和监督地方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城市规划和推进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驻西安的督察员及时发现和制止了在西安清真大寺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违规建设办公大楼的行为;驻昆明督察员针对昆明官渡古镇、晋城古镇没有划定紫线,导致违法建设出现的情况,及时提出督察意见,昆明市正认真整改;驻桂林督察员及时制止了某开发商拟调整处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地块控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驻广州督察员及时向市政府发出督察建议,使得即将被拆除的广州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2栋保护建筑得以保留。通过事前、事中的监督,派驻各地的督察员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发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有效地遏止了许多处于萌芽状态的违法违规行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颁布以后各地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薄弱。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缺乏认识,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对立起来,在工作中重建设,轻保护,没能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二是依法行政力度不够。一些地方不严格执行保护规划,随意修改保护要求,结果导致部分古城的历史格局被破坏;历史文化街区被挤占,有些名城内甚至已无一处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周围的历史环境被破坏:一些地方在建设中拆毁了部分尚未列入保护等级的历史遗迹。
三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滞后。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于经费所限,没有及时编制保护规划,在保护整治和建设发展中缺少必要的依据。在保护中往往只注重“点”的保护,而忽视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导致整体风貌被破坏。
四是保护资金不足,对历史建筑缺乏定期的维护。名城中历史文化街区内人口密度过大,基础设施落后,建筑年久失修,居民居住条件差。由于保护专项资金配套不足,这类地区的建筑或处于消极保护的状况,或交给开发商进行建设改造,由于商业利益的驱使,其结果往往毁坏了有价值的历史遗存。
五是“旅游开发性破坏”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部分历史建筑逐渐丧失其历史原真性,建造了一批毫无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某个地方,为了拍电视剧,竟然把原来单独的历史建筑全部打通串起来作为拍功夫片“飞檐走壁”的道具背景。这些做法,实际是将十分脆弱的文化遗产作为普通的旅游资源开发,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毁坏了真实的历史遗存,造成了“开发性破坏”。
六是历史文化资源信息档案亟待建立。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对自身拥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底数不清,对资源的种类、数量、年代、工艺、材料等基本信息没有建立档案,导致在保护管理中缺乏科学的安排,影响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讲问题比讲成绩更重要,这有助于我们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贯彻和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紧迫性和积极性。
二、充分认识《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依法保护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管理。
《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历史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确立了法定地位,《保护条例》的及时出台,则分别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措施等多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名城名镇名村的基本条件,解决了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等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正处在城镇化进程中名城名镇的保护和新农村建设中名村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二)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传承延续。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取得了巨大发展,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缩小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地方绵延久远的历史文脉正在被无情割裂,一些古老的城市、村镇不同程度地受到现代化建设的侵袭,传统风貌和历史格局受到一定程度地破坏等问题。《保护条例》强调了对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以及名城名镇名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延续。
(三)有利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遗留和保存下来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是城乡社会发展、民族地域文化融合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真实载体和历史见证,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重要精神纽带。《保护条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传承历史文脉、发展先进文化,而且对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各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充分发扬和展示我国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人民群众世世代代生活的场所,但由于形成年代久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落后,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现代生活的需求。因此,在保护历史遗存的同时,逐步改善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原居民的人居环境,这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下一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主要任务措施
针对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面临的问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结合各地保护实际,探索出适合地方特色的思路和措施。总的要求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为先、合理利用、加强监管,努力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我国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延续。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自觉性。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建的建筑占世界新建建筑总量的40%以上。大规模建设将不可避免地给原有城市和村镇历史风貌、历史空间格局保护带来巨大的挑战,如果在这个时候不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护好先人们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一些地方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在“三年一大变”的强烈诱惑下盲目建设,对城市的历史风貌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许多人对字画瓷瓶等古董十分珍惜,而对历史建筑、千年古镇以及几百年的村庄被破坏甚至毁灭熟视无睹。这样做实际是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毁坏了宝贵的历史遗存。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要多做一些实事,少喊空口号。哪里有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行为发生,就应当坚决制止。许多老专家不顾自己年老体弱,还在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奔走疾呼。我们每个人都要向老专家们学习,要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尽责尽力。
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篇6
关键词:烟台市;历史文化核心地段;文脉传承;活力营造;创新发展
1.项目概述
1.1项目缘起
烟台市历史文化悠久,“山、海、岛、城”城市空间特色明显,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空间的扩张,城市肌理被逐步破坏,特有的城市风貌正在逐渐丧失。为了维护和延续烟台城市特有风貌,规划对历史遗存丰厚的烟台山至塔山区域进行历史文化核心地段城市设计,以期传承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激发老城活力。
1.2项目特点
(1)项目位于城市中心区,是城市历史文化核心承载地
规划基地位于烟台城区的中心位置,东、西边界分别为解放路和胜利路,北起烟台山,南至塔山,总规划面积3.23平方公里。规划基地是城市历史文化积淀最为厚重的区域,区域内集中了2个部级历史街区,分别为烟台山-朝阳街历史街区和所称里历史街区。基地内历史文化遗存非常丰富,共有部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整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同时,基地周边也存在多处城市级文化设施,主要有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文化广场和科技广场等。
(2)是“山、海、城”景观地位显要的标志性地段
基地北端烟台山灯塔是城市地标,南端塔山三合塔是城市的制高点,项目基地是烟台“山、海、城”特色的集中体现区。同时,从城市发展脉络和空间演变来看,基地内形成了从城市起源到开埠通商一直到改革开放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城市风貌和空间格局。
1.3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历史街区保护力度不够,原有城市文脉割裂
总体来讲,规划范围内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力度不够。历史建筑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两个历史街区周边的城市开发,也没有很好的考虑在功能和空间上与两个历史街区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衔接。空间和功能上的割裂,使得城市文脉无法得到有效的传承和延续。
(2)片区活力不足,功能有待优化
项目区域位于城市中心区段,是城市历史文化核心承载地,现状旅游服务、特色商业和文化休闲功能缺乏,严重制约了历史街区和烟台滨海景区旅游业的发展,导致此区域整体缺乏活力。近现代住区现状公共设施、公共开放空间和绿地较为缺乏,难以满足居民日常游乐休闲的需要,导致住区日常生活活力不足。
(3)城市风貌有待进一步强化
基地内城市风貌特色正逐渐淡化,历史街区周边建筑风格、色彩、体量不协调,特色不够明显。特别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新建建筑正逐渐蚕食朝阳街历史街区的历史风貌,街区的风貌完整性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
1.4规划目标与重点
(1)改善和提升旧城区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
(2)明晰和凸显城市整体空间发展脉络,增强和扩大城市中心地区的城市承载力、吸引力及凝聚力;
(3)保护和传承烟台城市特有文脉,留住烟台城市的记忆;
(4)通过有机更新,创新发展,打造和培育“形象突出,特色鲜明,文化厚重,富有活力”的城市历史文化核心地段。
2.历史街区文脉保护和传承的设计策略
2.1强化历史街区保护
加强朝阳街、所城历史街区的保护,传承城市文脉、延续城市肌理;对待历史街区,不搞推倒重来的大拆大建,而是因地制宜,通过功能梳理、建筑质量评价,实施重点改造,整合资源,体现特色、注入功能、完善设施、改善环境;使保护与发展协调互动。
朝阳街历史街区以“全面保护街区历史风貌、再造海港开埠文化氛围”为目标,突出各历史时期的近代开埠建筑风貌特色和街巷广场格局特征。所城里历史街区以“全面保护古城风貌、传承胶东民俗文化、延续传统生活气息”为目标,突出奇山所城明代海防城堡的街巷格局和胶东传统民居的建筑风貌特征。
2.2打造富有特色的历史文化景观轴
(1)更新改造向善街街区,实现三个街区的融合衔接
规划分析借鉴了朝阳街历史街区、所城里历史街区特色空间组织模式,对向善街街区进行了更新改造,将其打造成为“院落式情景消费街区”和“以文化休闲为主题的新都市客厅”。规划通过小街区密路网、主题合院、折坡屋顶等规划设计手法的运用,在空间组织模式、路网组织模式、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建筑色彩等多个方面南北两端的历史街区进行了协调和衔接,充分体现城市了肌理的传承,历史文脉的延续,风貌特色的融合,并通过历史文化轴线的规划,将三个街区有机串联融为一体(图1-3)。
(2)形成延续的历史文化景观轴
规划历史文化景观轴线北起烟台山,空间上与烟台塔相对应;南至体育公园,空间上与塔山三合塔相呼应。作为历史文化核心地段的统领,整个历史文化景观轴南北串联创意商业街区、奇山所城历史街区、体育公园和军事文化教育设施,形成以文化、旅游、商业、娱乐、运动休闲功能为主,尺度宜人、空间开合有序的反应不同时期城市建设和建筑景观风貌的活力轴线。在历史文化景观轴的打造中,规划充分挖掘街区历史文化价值,恢复传统街区风貌,保留街区传统民俗风情和原生态生活方式,进行现状业态的调整和升级,并注入文化与商业有机结合的新功能。
2.3传承文脉,塑造“历史画卷、文化长廊”
从城市文脉传承的角度考虑,规划提出了打造“历史画卷、文化长廊”的整体构想,以实现和强化城市肌理的南北延续和城市文脉的古今传承。
(1)历史画卷
充分体现规划地段不同区段发展建设、土地使用、景观风貌的不同侧重,协调历史街区与城市更新区,历史建筑与现代建筑的关系,以奇山所城城市发源地为基点,南北展开,形成反映不同时期城市发展建设风貌特色的“历史画卷”。
(2)文化长廊
深入挖掘烟有的历史记忆,整合、延续城市的空间肌理和历史文脉,以人为本,加强地段内文化项目的策划,以文化为魂,贯穿整条发展带,使规划地段成为反映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发展,文化底蕴深厚的“文化长廊”。
3.街区活力激发和改善的设计策略
3.1完善功能设置,激发城市整体活力
针对街区整体活力不足的现状,本次规划从城市整体角度出发对该区域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梳理和界定,确定商业商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生活居住为该区域的主导功能。
规划强调更新区段与周边功能的充分衔接,合理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和不同功能用地的构成比例。通过对街区现有功能的置换、提升,特色服务、文化创意以及旅游休闲功能的植入等措施,增强了街区功能的多样性;设置混合用地,体现功能复合。街区功能的完善和多样复合设置,使得更新街区在传承历史文脉的同时能够保持活力以适应新的发展。
3.2加强项目策划,催生市场活力
为了确保城市更新项目适应市场需求,更好的沟通开发者与规划设计者、规划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可操作性以及对城市建设项目的操控能力,需要将项目策划的方法引入城市更新规划中,以满足城市更新规划复杂性、投资渠道多样化以及城市规划自身完善和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1]。
因此,项目重点加强了业态和项目策划的内容,以期在保证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质量的同时,能够最大程度的激发市场活力,更好的推进城市更新的健康推进。
3.3构建慢行绿地开放空间体系,承载日常活力
为激发和承载居民日常活力,规划结合整合改造,沿福来里街规划设置休闲绿道,串联体育公园、居住社区绿地、山体绿化;通过东西向绿化,增强与周边南山公园、文化广场等开敞空间的联系。结合绿地开放空间系统的营造,规划注重打造该区域的慢行交通系统,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需求。
4.创新发展的规划建议
4.1延续、创新住区组织模式
规划通过对现状住区空间组织模式的研究,在延续现有住区模式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了提升宜居性的住区空间模式创新建议[2]:
(1)在现有的干路网框架下深化城市支路网,形成大开放、小封闭的住区结构;
(2)有效衔接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构筑开放道路网络,缓解交通拥堵;
(3)公共服务设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沿支路形成生活次街,加强与城市互动;
(4)形成点、线、面协调布置的绿地开放空间系统,注重院落绿地开放空间和活动场地的营造,形成确保住区安全的“监视网络”。
4.2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城市更新设计导则
规划将城市设计导则与法定控规图则有机结合、衔接一致,对各地块进行二维量化控制、三维设计引导和公共空间设计控制,既突出了城市设计的重点和特点,又做实了控规的内容,增强了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3构建时序控制的规划建设引导
保护更新项目不同于新建项目,应突破过去只管结果的思维定势,构建时序控制的规划引导,使规划转到既管结果又管过程的动态规划方向来[3]。作为一种动态的规划手段,把城市更新空间开发的诸多要素如政策、市场推动和时间序列结合,在正视城市的现实状况、科学预测未来城市发展规模和定位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时间阶段对应的城市空间开发的区位、规模和类别,是一种按照时间序列所作出的城市空间全面开发的规划[4],将以往规划中终点的合理变成过程的合理。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有序改造”的原则,合理安排了开发和改造时序。
4.4选择合理的建设模式
(1)渐次的小规模开发、重建、改建和调整
城市保护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避免传统的大拆大建模式,提倡渐次的小规模开发、重建、改建和调整。不间断的小规模改建是有生命力的,这种改造的实质是通过街区有机的自发性与指导性相结合的小规模更新,实现新的具有传承的生活秩序。
(2)提倡原著民参与,扩大参与者范围
在政府的鼓励下,积极引进官方与民间资本,引导原著居民主动更新维护,既延续他们在那里的生活,又适度进行商业开发运作,实现街区的自我保护更新。
(3)采用“捆绑式”开发模式,吸引企业参与
历史文化核心地段的保护更新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地区的城市建设,其建筑高度、开发强度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其经济效益有限,甚至亏损。在这类地区可采取历史文化街区更新、城市局部地块开发相捆绑的模式,通过新地块高强度的开发弥补开发企业更新保护的经济利益,以激发开发企业保护更新参与力度。
5.结语
本文以烟台市历史文化核心地段城市设计项目为例,结合规划设计需重点关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对城市设计策略进行了初步探索,以期在“新常态”背景下,探索出一条更加优化的保护更新道路,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和空间品质,实现城市有机、和谐和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宣艳.项目策划方法在城市更新规划中的运用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13:23-24.
[2]杨建辉.无锡市住区空间模式特征及规划策略研究[A].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2―居住区规划)[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2014:19.
[3]段莹.武汉市旧城更新过程特征及时序控制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8:69.
[4]夏南凯主编,张林兵、王耀武、鲁赛参编.城市经济与城市开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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