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6篇)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篇1
总结一下,特点有:(一)始终坚持“促进经济好快发展”这一工作主线,实现了以监督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为主,向更多地关注财政经济发展情况转变。在加强收支监督的同时,加大对宏观调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如,我们按有关要求,有重点的选择涉及土地问题的项目进行检查,对土地收储交易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耕地占用税等政策的调整进行监督检查等,在落实中央政策、保护土地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将房地产作为重点检查行业,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为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努力。另外,我们还围绕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大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科技创新等财政资金的检查落实。通过检查,不仅强化了资金的管理,而且保证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二)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了以监督经济方面问题为主,向更多地关注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转变。关注市情民意,是我市今年财政工作的一大亮点。我们财政监督部门,适时转变,抓住重点,选择“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财政重大支.出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新农合补助资金审核工作,保障了这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另外,我们对中小学校舍改造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三通”工程补助资金进行了检查。通过这些工作,既密切了干群关系,又增进了群众感情,较好的维护了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三)提高监督层次和水平,实现了从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主,向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转变。我们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把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使监督更好的融入管理之中。比如,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我们对发现的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一系列加强管理和深化改革的意见。我们要求每个检查组在提交检查报告的同时,应报送调研报告。为此,我们得到了很多有观点、有价值、有分析、层次较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四)集中财政监督力量,齐抓共管,实现从“小监督”到“大监督”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督力量,改变了过去专职监督人员各自为战、独木难支的状况,形成上下一盘棋,同唱一首歌的局面。从纵向看,我们加强与市局、各兄弟单位的配合;从横向看,在内部加强同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和协调,增强财政监督的互动性。这些措施效果明显,为监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促进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二.财政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财政监督基础更加牢固。
年初,局党组确定**年要将财政监督工作做实做细,使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动态全程监控。为此,我们加大投入,健全机制,进一步夯实了财政监督的基础,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作用。(一)把财政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我们统一思想,把握形式,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努力开创财政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二)监督观念和方式上更成熟。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我们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拓展财政领域,形成“收支并举、监管并重”的工作格局。将财政监督工作和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监督融于管理和服务中,使监督与管理、改革、服务、调研相结合,突出时代特点。同时,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发挥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方式,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最大限度的提高财政监督效率。(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基础。事业兴衰,关键在人。今年,我们在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的同时,开展“四种意识”和“四种能力”的学教活动。“四种意识”即全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四种能力”即调研能力、学习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同时,我们注意加强交流,一方面向业务科室学习相关业务规定,掌握新的政策;另一方面,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其他先进地方经验,提高我市财政监督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内部监督检查是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手段,是我们自身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每次内审后局领导都要专门听取汇报,研究改进意见,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做到监督精细化。在监督手段上,我们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开展工作,如我们采取了专职监督机构牵头,召集业务机构兼职内审员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等。在内部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上,建立问责制和监督信息反馈制度,让内部监督的成果真正体现到管理水平的提高上来。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如财政监督缺乏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财政监督的面窄,体系不够健全,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振兴财政的要求有差距,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等。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篇2
一、完善村干部培养选举办法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组)干部队伍。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落实加强村(组)干部培养选拔的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的村民自治能力。
(一)加大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力度
扩大选人视野,创新选人方法。把市场经济意识强、群众基础好、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农村青年,选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确保每村都有2-3个后备干部。对企业中的优秀人才,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注意引导扶持,列入村后备干部培养。一方面要引导企业经理、致富能手树立为社会服务、为村民群众服务的意识,让他们愿意承担带领村民致富、维护一方平安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向村民介绍、宣传企业经理、致富能手的品德和能力,让村民了解熟悉他们,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能把他们选上来。在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严格群众推荐、理论考试、组织面试等招聘程序,挑选品行好、想做事、会做事的大中专毕业生为村后备干部。从本村党员、退伍军人、优秀的村务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中,采取派任务、压担子、考能力的办法,选拔村后备干部。
严格村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按照“群众民主推荐,村民小组提名,村党组织考察,镇党委(工业区党工委)审核”的工作程序选拔村后备干部。首先,召开村队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村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其次,由镇(工业区)党委和村党组织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中注重听取村里老党员、有威望老年人的意见,让群众真正参与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做到群众不拥护的不选拔。最后,由镇党委根据考察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核确定。
加强对村后备干部的培养。采取集中学习、举办研讨班、开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系统理论培训。采用岗位实习、职务助理、挂职锻炼等方式,促使后备干部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落实帮带培养,由镇(工业区)领导和村主要干部与后备干部结成帮带培养关系,通过言传身教,悉心引导,尽快提高后备干部综合素质和农村工作能力。
(二)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
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村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意识;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注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严格按照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领导班子。村党组织要不断完善“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制度;村委会要健全、完善直接选举制度,提倡采用不设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方式。允许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实行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可以兼任。
二、健全民主决策制度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民主决策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民主决策实践之中。维护村民的民利;积极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利;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种民主活动,使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把党和政府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村民群众的意志和自觉行动。
(一)明确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
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村级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集体资产处置、村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报告;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置方案;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村干部报酬和误工补贴标准;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立项和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面积的调整方案;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事项,应当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健全村级民主决策的会议制度
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决定须经应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按需要临时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才能举行,所作决议、决定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在年中和年底各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或者村务监督小组书面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三)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
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每年应按制度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要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受理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讨论决定: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组织实施: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5、及时公告: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村委会至少要提前5天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督促村委会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参与权。
(一)不断完善自治章程
村党组织、村委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自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健全完善村规民约
村党组织、村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村民在村风民俗、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义务。并将其列入村规民约,使之成为村民通俗易懂的行为准则。
(三)落实民主理财制度
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要帮助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规范财务审批程序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较大额度的财务支出应当有2个以上证明人签字(盖章),经村委会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事项每月应集体审核一次,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长签字(盖章);审核后认为属不合理财务开支,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审批流程完成以后,应当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四、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村党组织要注意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以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度、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为抓手,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作用
选好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明确村务监督小组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村务监督小组的产生: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7人组成;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议事能力、熟悉财会业务知识;村委会成员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监督小组的职责:村务监督小组召集人列席村委会会议;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情况和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收集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村委会及时作出答复;对重大事项,提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培训:各镇(工业区)每年至少对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村务监督小组的职责、权利,有关政策、业务知识,本地区农村发展规划和建设情况等;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小组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监督能力。
(二)落实民主评议村(组)干部制度
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座谈会等形式,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镇(工业区)党委、政府具体组织,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挂钩;对两次评议不合格的村干部,属村党组织成员的,应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属村委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愿自动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属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由村委会提出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对集体资产的审计监察
区、镇(工业区)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察工作。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使)用、集体企业改制、村、线合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资金或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应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缴违法违纪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健全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度
凡有经济审批权的村干部,任职届满或中途离任,都必须进行离任审计,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并将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五)建立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
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管理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属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属村委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五、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村党组织要积极督促村委会,从丰富村务公开内涵,严格村务公开程序,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入手,加大村务公开的力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一)丰富村务公开内涵
村务公开内容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要严格公开时限,坚持“日常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和“重在事前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按要求落实每届、每年、每半年、每季度和随时的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必须设在村民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
(二)严格村务公开程序
为了保证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公开程序:
1、村委会提出村务公开的方案(草案);
2、经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由村委会向村务监督小组提出本村公开的具体方案;
3、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如有补充和完善则发回村委会修改;
4、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批准本村公开的最后方案;
5、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6、村民对公布的村务内容有疑义的,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委会询问或者提出意见,也可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求村委会作出解答。村委会能够当场解答的,应当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解答;
7、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
8、村务公开工作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将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以及答复村民询问等资料存档备查,并报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备案。村务公开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为6年。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同意,村民可以在有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查阅有关帐目。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篇3
一、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和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面
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工作,锡山区人大财经工委积极研究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审查监督六个方面的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并对收入预算审查监督的总体要求,以及对于事关本级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梳理了区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现状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草拟了《关于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监督试行办法》,准备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上主任会议研讨。
关于深化基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从新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发,借鉴先进实践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大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动性。
(一)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一是前移初审关口。为保证人大财经委员会初审、财政反馈有充足的时间,进一步做好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前的预算初审工作,通过预算评审、预算听证等方式,提前介入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编制,确保审查意见质量。二是突出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审查。探索对部门预算、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的单独审查、批准,研究人大代表集体审查意见吸收进预算草案的实现方式。三是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充分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年中重大支出变化的审查,彰显预算的法定约束;积极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增强政府和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四是深化审查内容。除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外,重点关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今年着重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细化量化标准的调研,适时出台相关制度,推动审查向纵深发展。五是推进在线监督。努力实现人大与财政部门相关系统的联网,一方面能加强对预算的日常性监督,另一方面也能全面了解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破解人大与财政部门之间的预算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上升到制度层面,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能力。一是发挥各工委作用加强预算审查力量。通过各工委对对口联系的单位开展预算情况了解,既能避免财经委人员知识局限的短板,又有利于各工委本职监督工作的开展。二是借助外部力量。通过聘请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和长期从事公共财政和预算审查研究工作专家学者为人大提供智囊服务,弥补人大力量不足、不够专业的缺陷。三是组建财经专业小组,吸纳具备专业知识的代表共同参与平时预算审查工作,扩大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参与,提高代表审查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审查主体作用。四是发挥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专业优势,由常委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询问工作,延伸审计问题销号工作,提升监督效果。
(三)督促预算管理规范完善。一是督促编实、编细预算。通过完善项目库建设、实施滚动预算等改革,在确保预算看得清、看得懂、看得透的同时,能将预算与本地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有效地、动态地结合起来,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与变动。二是督促强化绩效管理。努力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让花钱效果可定性、可量化、可考核。三是督促细化预决算公开。一方面,要提高预算草案的完整性、细化度,除了要求提交大会审查的预算要严格按新预算法的规定按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细化到位外,还要将部门预算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并提供各项目的安排依据、支出内容、测算标准、预期绩效等,让资金盘子一目了然,提高预算的可审性;另一方面,要将完整的政府收支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逐步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情况,推进预算公开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口径更详细,以公开促规范。
二、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方面
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前期,省市人大都部署了相关工作,区人大财经工委也做了相应的思考与准备,但工作还未全面铺开,主要想谈几点思路:
一是加快进度,深入调研,系统化建立报告制度体系。根据上级精神,计划明年开展相关调研,适时探索草拟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规则,明确报告方式、重点、实施、时间、审议等具体要求。
二是大胆探索,形成惯例,推进常态化的人大监督模式。将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纳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并统筹安排各年度的报告重点。明年计划将国有资产情况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听取政府综合报告,并形成常态化。
三是逐步完善,协同配合,形成持续化的监督工作成效。以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实施为契机,切实摸清国资家底,推动将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纳入人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步促进报告质量提升,抓好审议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国企国资深化改革,提升国资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国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面
实施预算联网监督既是加强人大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财政部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有效措施。现将我区预算联网监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搭建班子,明确要求。一是成立预算联网监督推进工作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任组长,财经工委主任、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局预算科、支付中心、办公室为成员单位,抽取业务骨干,专人负责综合协调、对接业务需求、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二是要求以预算法、监督法、保密法等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加强对政府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推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篇4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存在问题;措施
当前,事业单位监督形成了以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新型监督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为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提供了健康发展的保障。但是围绕着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仍旧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保证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提高财政拨款的使用效益和事业单位工作效率,要不断地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
一、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必要性
(1)加强监督是提高效率的保证。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可以对单位日常产生的各项成本及收入加以计算、记录、考核和查阅,并有规划有目的的将数据加以研究分析。当前国内大量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出现不少越权行事、现象,这些现象极大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会计监督不仅让数据信息更为真实准确,使管理者更加明确各项费用的来源流向和明确单位财务状况,为做出权威正确的决策提供了依据,更能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减少或避免单位在人、财、物上的浪费,也能有效防止歪风邪气的滋长和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出现,为各项工作的平稳持续开展提供了保障。(2)加强监督是应当履行的义务。《会计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全面合理的会计监督制度是每个事业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由此可见会计监督在事业单位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事业单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关键的一环,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职能。面对当前不断变化且越来越复杂的会计工作形势,有序开展会计监督工作,建立合理的单位会计监督制度,一方面不仅是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现象的产生,另一方面则有利于各事业单位高效处理好各项会计工作,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会计监督的重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处于上级部门和国家相关财政部门的监管中,其中,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工作具有相当程度的依赖性,不能独立存在而缺乏应有的客观性。通过对以往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事业单位的特征进行研究,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财政拨款,且单位的运转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些直接导致了事业单位的会计部门只具备形式而缺少具体内容。同时政府和社会都缺乏对此监管的意识,相关事业单位管理者也缺少监管的力度,迟迟未能认识到所处形势的严峻性和会计监督所具备的重要性,不仅导致单位内部管理松散不堪,同时也姑息了一些工作人员的不法观念,直接导致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2)缺乏监督体系。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缺乏相关监督体系下的事业单位无法对会计工作进行正常的监管,一方面不能使会计人员的任免体现制度化和程序化,极可能出现单位负责人暗箱操作,按照个人意图自行决定。另一方面使会计基础工作无法正常发挥较好的牵制作用,出现会计工作人员的松散性和会计工作的随意性。有关数据显示,白条入账、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法操作大量存在且屡禁不止,在会计核算中进行特殊处理,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也对事业单位职能的发挥造成严重的影响,由此可见,监督体系的建立是十分有必要的。
三、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建议
(1)强化单位会计监督意识。重核算、轻监督思想在事业单位一直处于主流地位。改善这种情况的途径之一则是事业单位领导阶层加强对会计监督的重视并关注会计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解决。对于会计人员而言,一方面要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学习,在工作中学法、知法、守法;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素质和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的培养。事业单位可以运用多种手段不断加深内部成员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例如:组织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学习、加强对会计监督的宣传力度、典型案例分析等等。国家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部署,给予会计监督足够的关注与重视,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更为完善。因此,要想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力度,不仅要得到社会和单位领导阶层的关注和重视,为会计监督中的各项工作指明发展方向、做出正确的决策以及实行有效的措施,还要提高监管人员和会计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识和行动能力,同时推动道德文化建设,在具备良好品行道德的前提下积极投入工作发挥个人价值,使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展开,并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提供保障。(2)加强单位会计监督制度建设。监督是会计工作合理、规范、有效进行的保障,因此会计监督制度必须是一个严谨规范,完备全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单位会计监督制度,不仅要健全内部监督,也要推动外部监督。一方面,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单位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会计监督规章体系,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出具体要求,例如:记账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此更好地履行监督的职责和避免经费的非法使用和挪用。在另一方面可以完善公众监督体制,将经费的来源,计划及使用向公众做出公示,推动经费的公正化和透明化,同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听取相关意见,并定期利用网络等多种渠道对含有公众监督、政府监督的内容进行搜集,广泛的了解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及时对其做出反应。内、外部监督相结合才能建立出全面完善的会计监督制度。只有建立了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制度,才能提升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加强事业单位的各项职能的履行,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活力。
参考文献:
1.及智.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思考.国际商务财会,2011,7(7).
2.赵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财务会计,2009,12(1).
3.喻海燕.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研究.当代经济,2011,3(12).
4.赵霞.对事业单位会计监督职能的探讨.商业会计,2013,(4).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篇5
第二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是指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聘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规定从事监督检查、见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包括对集中采购项目的监督和对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督。
第四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的聘请范围和方式:
(一)特邀监督员从本市各派、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和离退休干部中聘请。
(二)由市财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选聘工作。考察合格并经本人同意后,向其颁发《**市市级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聘书》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组织。
(三)特邀监督员名单定期在**市财政局网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公布。
第五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的聘任条件:
(一)坚持原则,政治素质较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三)热心监督工作,熟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适应政府采购监督工作需要。
第六条特邀监督员接受市财政局的委托参与采购项目监督。集中采购机构的重大项目应主动邀请监督员参与全过程,并定期向市财政局通报结果。
第七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向纪律监察机关、财政、审计等单位反映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反映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协助纪律检查机关、财政、审计等单位进行违反政府采购政策事件或相关政府采购投诉事件的查处;
(四)接受市财政局邀请,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前期调研、专家抽取、招标(谈判、询价)、验收、考察、供应商履约等进行现场监督,独立、负责地提出监督意见。监督员应将采购情况的监督反馈表及时报市财政局;
(五)对采购机构、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指正,问题严重的可向纪律监察机关、市财政、审计等单位反映;
(六)及时、准确地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采购人、供应商、采购机构、评审专家等方面对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知情权;
(二)参加或列席市财政局召开的有关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了解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参加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
(三)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时,享有规定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四)发现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权要求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终止采购活动,并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五)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本市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接受市财政部门委派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采购机构等组织单位的费用;
(四)实事求是,依法办事;
(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六)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和规定;
(七)保守采购工作和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机密。
第十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聘任期限:
特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及市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可以续聘;续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宜履行职责的,可提前解除聘任。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工作。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监督工作,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也可要求该监督员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情况。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篇6
一、提高对预算审查监督意义的认识,强化预算监督的重要性。
结合党的报告和全国“两会”精神的领会贯彻,常委会坚持深入学习《监督法》,切实深化了对人大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性认识。
(一)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步骤。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的监督。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和作用,也正是推进民主政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我国的预算审查监督不同于西方议会的监督体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督模式。在西方国家,议会制约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在财政预算上设卡。而在我国,人大对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是宪法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力,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更是支持和促进,必须从这个意义上来提升依法监督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
《监督法》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审查监督单列一章,并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监督作了专门的规定,十分明确地列出了人大常委会必须审查的重点内容,充分凸现了预算审查监督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学习贯彻《监督法》,就是要抓住这一人大对政府工作监督的“牛鼻子”,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坚持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预算监督管理工作,理直气壮地督促政府有效解决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的行政行为始终朝着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的方向前进,维护人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是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课题。
党的提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等任务。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有利于推进政府采取措施,确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科学决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也有利于促进财政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作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促进教科文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事业和工作的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城区的加快构建。
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程序,强化预算监督的规范性。
《监督法》不仅明确列出预算审查的重点内容,同时对有关审查监督的程序也作出了明晰的规定。按照这些要求,我区人大常委会在完善和规范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制度、程序和途径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坚持和完善原有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监督法》出台之前,区人大常委会对预算审查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预算法》,但《预算法》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已远远跟不上实际需要,因此我区人大常委会较早就先后制定通过了《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关于强化部门预算和重点项目资金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对财政预算的监督管理。实践证明,上述两个办法和意见的制定和实施,从制度上拓展了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覆盖面。《监督法》颁布实施后,经过学习对照,也感到这些制度是与法的精神实质相符合的。一年多来,我们继续在监督工作中加以实施,并根据法定要求和形势的发展,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使之更具操作性。
(二)规范和细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程序。
《监督法》从时间安排和编制执行等方面都对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了严格的程序规定,为人大常委会的具体预算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审查监督,努力实现预算的全过程监督。
一是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每年在预算草案编制前,常委会相关工委及时深入财税部门,了解预算草案编制的进度、影响本级财政收入的增减因素、财政支出安排的合理要求等有关情况;积极参与由财政部门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绩效评估工作;并站在较全面客观和冷静超脱的角度,提前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经常性监督。如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两个文件规定,每年对区财政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方案进行审议批准,并要求超收收入更多地向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建设倾斜。又如从去年起,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区政府领导关于本区经济运行情况的通报,通过了解前一季度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能级提升等相关情况,及时把握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的关系,从而更具针对性地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并积极建言献策。
三是认真做好跟踪监督。对常委会通过审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会后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积极做好跟踪调研和督办。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重点问题,敦促政府及财政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方案,限时改进工作。对一些特定问题,适时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帮助政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规范政府及财政部门预算行为,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工作水平。同时,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要求政府按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整改结果。
(三)开拓和创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举措。
在继承和坚持原有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常委会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预算监督工作的新途径,积极创造预算监督新举措。
首先是明确清晰的预算监督范围和重点。为使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常委会根据区情实际,注重将预算监督的视角转到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选择资金需求量大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侧重在预算绩效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以点带面,督促区财政和建设部门严格预算管理,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为改变多年以来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人大审查批准范围之外的状况,保持预算监督的完整性,这两年,依据《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逐步加强对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经营、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力度,改善了预算内外资金“两本账”、“两张皮”的状况。针对近年来街道财力快速增长,现代化社区建设等支出比重日益加大的特点,常委会及时督促区政府于去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街道财政支出的范围和标准。
其次是创新联手互动的监督模式。预算审查监督若只是停留于账面数字,难免流于形式。为改变这一状况,常委会积极探索联手互动的监督模式,通过常委会不同工作委员会之间的联手互动,将预算审查监督从账面延伸到对具体项目的实地踏勘,变抽象为具体、变无形为有形、聚分散为合力,使预算监督做到感性认识与理性思考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深度。
再次是探索和谐顺畅的沟通和监督机制。常委会更多地注重寓监督与支持之中的工作原则和方法,努力探索与政府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和互动合力,并取得初步成效。《监督法》出台后,区财政局对其中涉及财政的内容逐条进行认真学习和对照,并主动就财政决算、调整预算、执行报告和预算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调整完善的贯彻意见。又如每年年初,区人大财经工委及时将常委会年度预算监督的重点工作与取审计局沟通,借助审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来深化预算监督工作。从去年开始,常委会年终都要听取审计部门对由人大任命的国家行政机关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汇总情况报告,促进这些部门领导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和依法当家理财、严格部门预算管理的自觉性。
三、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强化预算监督的公开性。
公开性原则是《监督法》的显著特点之一。在《监督法》中多次提及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必须向全社会公开,尤其是第二十条中关于“常务委员会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把政府编制预算和人大监督预算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不仅增加了政府编制、执行预算的责任感、压力感,也增强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预算的责任感,解决了以往预算编制执行只是少数人知晓的尴尬现象。根据这一规定,我区人大常委在强化预算监督的公开性方面,从以下环节入手,努力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
(一)监督项目的公开与征询。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在年初常委会工作要点通过之后,常委会办公室将全年度包括财政预算监督审查所有监督工作项目均在区级报刊和人大网站上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今年常委会公开的监督项目包括科技创新资金安排到位及使用效益情况、落实国有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情况、部门预算申报后的评估审议和财政重大项目评估、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工作中,常委会还结合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监督项目,如今年新增了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等项目,使预算监督更具针对性。
(二)资金总量与来源的及时通报。为保障预算信息的知情权,常委会通过每季度的经济运行分析通报,在人大和政府之间搭建起公开、透明而且正常运转的定期信息交换平台。在“迎世博”重大工程建设、旧住房综合改造等事关全局和民生工作的通报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也会及时将所需公共资金的预算编制、运行和管理的详情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让政府的“钱柜子”更透明,使人大能及时掌握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此外,常委会还要求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并建立起对口联系单位档案库,定期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这些资料到相关代表邮箱中,有效地强化了人大对预算的动态监督,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三)人代会审议的会前沟通。多年来,人代会预算报告看不清、看不懂一直是干扰人大代表履职的一个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的透明度,使代表们能更全面地了解预算收支情况,更好地监督公共财力的使用,常委会要求政府逐年增强提交人代会审查的报告或附表的透明度。最初向人代会详细报告部门预算的单位只占所有一级预算部门的4%,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去年这个数字已经扩大至50%。今年的人代会上,100%的一级预算单位都提交了部门预算,并在预算报告附表备注栏中详细列出用途说明,便于代表审议。今年人代会前,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财政局领导专门向财经工委委员、各代表大组组长介绍了预算草案报告起草和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和重点内容,便于他们在本组代表会议审议期间提出异议时及时作出解释说明,有效改观了以往人代会预算报告因看不懂而难以审查的状况。
(四)审议意见与监督效果的社会公布。本着依法、及时的原则,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预算报告之后,都注意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作用,借助会刊、简报、报纸、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审议意见和监督结果,并适时向全社会公布,进一步增强了预算审查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五)部门预算执行信息的及时公开。在自身履行预算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常委会还积极敦促相关部门在网上公开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信息。如在区人大常委会连续十年对区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查的基础上,区教育局进一步推进了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公开性,将系统内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在徐汇政务网站上公开,并将其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预算信息在徐汇教育网站上,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也为政府部门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树立了典范。
四、发挥人大代表在预算监督中的作用,强化预算监督的参与性。
党的提出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环节上也同样不能忽视公众的话语权。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提供公共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出发点必须来自于群众,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必须问计于代表。在学习贯彻《监督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注意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发挥那些工作在财政金融系统、具有专业知识、敢于发表意见的代表的优势,为本区的预算执行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真知灼见。
(一)视察调研活动的双向选择。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后,立即将全年工作项目细化列表,征询每位代表的参与意向。特别是针对与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有关的视察调研活动,相关工委在细化年度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排出工作重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表,发放给工委委员和部分来自财经系统的代表,听取意见,让委员和代表对常委会全年工作心中有数,便于早作准备。通过双向选择,将常委会邀请代表参加与代表主动参与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起代表参与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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