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签订安全的责任书(精选3篇)

daniel 0 2024-06-13

学校签订安全的责任书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财产安全,由佛冈县第四小学(下称甲方)与班班主任(下称乙方)签订20xx学年度佛冈县第四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乙方要经常学习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安全意识。

二、乙方要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利用班会、思想品德课和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乙方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教育学生例行病事假请假制度,学生因有事、有病不能到校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四、乙方要及时了解学生缺课情况,如发现学生有不明原因而未到校上课的应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把有关情况向校长汇报。

五、乙方要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乙方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教学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或解决。

七、乙方在教育学生过程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旦出现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八、乙方要重视抓好学生集队集会、课间操等集体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要落实排队放学的各项具体要求。乙方要关心学生的课间活动,学生一旦在课间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要及时奔赴现场,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对事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严重的必须及时送往医院,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向家长汇报事发经过,争取家长配合,稳妥处理事故。

九、乙方要全面了解本班学生情况,如有学生体质特殊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乙方必须书面告知本班体育老师,由体育老师安排好特殊学生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十、乙方要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课堂,如发现有不良外来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对学生不认识的外来人员不得让其将学生带出校园。

十一、乙方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假日安全教育,教给学生一些防水、防火、防电、防盗、防骗等的基本知识。

十二、本责任书所规定内容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xx年8月31日上。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2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佛冈县第四小学(章)班级

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20xx年9月1日

学校签订安全的责任书篇2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教职员工履行教育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如:刀、锯、棍等),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4.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

班级: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签订安全的责任书篇3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家长要教育学生做到如下要求: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加强铁路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十不”:一是不翻越铁路栅栏,二是不上铁道,三是不在铁路沿线滞留、行走、玩耍,四是不在铁路站场逗留,五是不破坏铁路沿线绿化植物,六是不在铁轨上摆设障碍物,七是不用石头等物击打列车,八是不拆卸、损毁铁路设施设备,九是不偷盗铁路器材和运输物资,十是不扒乘列车。

2、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车,主动让座。不坐无证车辆,注意乘车安全。

3、不得到水库、河边、池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滑冰。

4、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5、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6、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7、不随身携带火种,不玩火,不随便燃放鞭炮,注意消防安全,不玩容易造成他人伤害的玩具与弹弓、弓箭、管制刀具等。

8、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钱财及物品,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9、禁止到游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10、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到校,不得提前在学校周围游荡;按时回家,不得随便在外逗留。

家长朋友,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与幸福,请将孩子的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父亲(母亲)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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