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阅!年甘肃临夏州东乡县普通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3篇)
附:临夏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临夏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1.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2.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或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3.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4.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5.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8.严禁中小学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9.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以及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0.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点击查看领导小组成员)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中学、学区、县直学校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表,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风险研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速稳妥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三)大力推进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简章、公众号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出台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宣传引导。
(四)深化违规招生治理
1.严禁各学校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大班额,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责任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严禁任何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2.严禁各学校为争夺优质生源、挖生源有偿招生、违规招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应急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群体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4.严肃执纪问责。县教育发展促进中心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中学、学区、县直学校要严格落实临夏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教育局将适时对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管、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举报电话:0930-6923006(县招生办)。
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建立以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的招生管理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学校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就近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片区对口入学。严禁公办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办学校以面试、面谈、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维护生源地招生秩序。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缩小校际间的差距,将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招生范围。积极推进划片区招生,学区化办学。各学区和县直学校要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将初中和小学整合成片统筹安排招生;倡导资源整合,提倡学区共享教育资源,使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和协调发展。
划分小学招生范围时,原则上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以内。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因辖区内改造、撤并或新增公办学校等特殊情况需要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审慎论证,并提前公告。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学区和县直学校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学位、办学条件及班额等情况科学制定并下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于招生工作启动前1周向社会公布。
各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报县教育局审核;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要符合省规定标准要求招生(小学45人,初中50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在保证大班额零增量的基础上,全面消除小学50人以上、初中55人以上大班额。
(四)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学区和县直学校为主”要求,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学区和县直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对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技能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群体子女就学优待工作。三是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四是要完全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五是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我局招生办批准。
(五)做细做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落实“八包八到位”和“123”控辍保学制度,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人口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一是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每学年定期以学区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核查。二是要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动态监测。三是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人口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就学情况的监控,建立健全联控联保责任、学生动态监测、学生辍学报告、行政督促复学、办学条件保障等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和监护人法定责任,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各学区要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下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统计,及时了解去向。四是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123”制度。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工作,及时将学生失学辍学信息(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报告镇政府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开展劝返,确保不漏一生。按照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州委发〔201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8〕23号)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六)加强新生入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特长班、快慢班、特色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在编班时,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情况出现。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为片区招生、就近入学、随机派位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七)推动“多孩”同校就读。各学区和县直学校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多孩适龄儿童同校就读机制。若一孩就读学校生源满,无法安排就读的,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可依据家长意愿,安排一孩转入二孩或三孩就读学校,以解决家长接送实际困难,更好履行监护职责。同时,积极研究推动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多孩同校就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