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6篇)

daniel 0 2024-08-06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篇1

1.1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机制。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水利局。

2.1.1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政府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电信分公司、*供电公司、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市监察局、*海事局、*市物资总公司等部门和*武警支队、*火车站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2.1.2市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主要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县(市、区)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1.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发动、监督市直机关党员参加抗洪抢险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制定防汛抗旱规划工作。负责防洪保安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市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省和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

市建委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城市供水相关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公路设施建设等,保障防洪需要,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急需毛竹及木材的供应工作。

*电信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和联通通信网络的通信畅通。根据汛情需要,协助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

市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报;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指导;为市政府、市防指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当好参谋;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水利工程水毁修复。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汛抗旱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执行防汛抗旱纪律的情况。

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

市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的调度和供应。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涉及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处置。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

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保险理赔工作。

*火车站负责紧急调运有关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人员工作。

*海事局负责防汛救灾抢险物资运输和人员撤离的船舶保障及航道建设和畅通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粮食保障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急需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市物资总公司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紧急调遣工作。

*军分区根据汛情、旱情需要,负责组织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

*武警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2.1.4市防指办职责

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雨情、汛情、旱情、工情;根据市防指决策,具体统一调度全市防洪抗旱骨干工程;组织拟定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调度运用办法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市、区)防指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受涝地区开展排涝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制定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行蓄洪区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农业抗灾用电指标计划安排,市直管工程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2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当干流及主要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水利专家负责拟订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军分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息。

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各类报汛站应将监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报上级水文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动测报水情信息应在20分钟、人工报汛水情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文水资源局根据雨水和墒情实况及时作出汛情、旱情预报,并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精确度。

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相关水文测站应按每日4时段加密测报;当预测河道接近保证水位、水库达设计水位时,重要水位站点应按每2小时时段测报,必要时应随时加密测报。

当发生特大暴雨、山洪暴发等特殊汛情和冰雹天气时,各报汛站应及时向市水文水资源局拍发暴雨等特殊汛情电报,并增加报汛段次。当溃坝决口、行蓄洪区行蓄洪、分洪河道分洪时,应立即拍报特殊水情、大型水库泄洪以及河道洪水达到历史前3位或断流时,在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市防指。

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非汛期实行月报。旱情严重时,增加上报频次。

3.1.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当地防指,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指办。当淮河和滁河干流达到警戒水位后,所在县(市)防指办应按每日2时段(即8时、14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汛情、工情信息,并根据汛情发展趋势增加报告次数。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省防指。

3.1.3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实时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等。

大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工程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2小时内报至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的4小时内报市政府及省防指。

3.1.4洪涝及旱灾信息

洪涝、旱灾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土壤墒情、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洪涝、旱灾情动态信息,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大防汛抗旱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灾后立即上报。市防指在重大灾情、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资,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保证通信畅通。

3.2.2气象水文预警

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由气象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的下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应对准备。

3.2.3洪水灾害预警

(1)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区域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汛情信息。当河道、湖泊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水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河道堤防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现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3)当水库大流量泄洪、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水库下游预警。

3.2.4行蓄洪区预警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启动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做好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准备。由省防指视汛情发展趋势,发出准备转移通知、限时转移通知。所在县(市、区)防指接到限时转移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同时做好行(蓄)洪闸的开启或口门爆破等准备工作。

3.2.5山洪灾害预警

(1)山洪灾害易发区政府的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制定、完善本区域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方案,及时预警预报。

(2)山洪灾害易发区由国土部门负责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和预报措施。当预报或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观测。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6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做好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与水文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台风影响临近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2)预报将受台风暴雨影响的有关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组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2.7干旱灾害预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区域内向社会旱情信息。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建设市、县(市、区)及重点防洪抗旱工程骨干通信网,建立省与市、市与县(市、区)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建立全市重点防洪闸站、重要水情监视点图像监视系统,建立全市水文及气象测报站网、行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等防汛抗旱信息采集传输专网,保障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3.3.2制定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防洪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应急抗旱供水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主要水工程枢纽及闸站控制运用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雨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配合当地防指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地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的调度,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报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省、市防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淮河或滁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干流发生两个以上主要控制站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

(2)淮河干流主要堤防或滁河堤防发生决口;

(3)大型或重要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12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在省防指的指导下,市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I级部署。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可每天在*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市防指按程序申请调兵,并协调、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应急送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市防指办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市财政局及时筹集下达防汛抗旱及救灾资金。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协调及时兑现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市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提供运输保障。市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市卫生局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市环保局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县(市、区)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市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淮河发生大洪水,或滁河干流大部分河段发生超设防水位的洪水

(2)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及滁河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一般中型或重点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8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严重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重度干旱

4.3.2Ⅱ级应急响应

(1)在省防指指导下,市防指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通过《*水利信息》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必要时,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可定期在*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可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市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下拨省分配的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有关县(市、区)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市、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4Ⅲ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淮河或滁河发生较大洪水,或干流发生两个以上主要控制站超设防水位的洪水;

(2)淮河或滁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或一般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出现严重险情或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5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范围内发生中度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中度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总指挥或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通过《*水利信息》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可在*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市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县(市、区)防指可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防汛(抗旱)期,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抗旱民工,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必要时,上一级防指派出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淮河或滁河流域发生一般洪水,或一条主要支流全线发生超设防水位的洪水;

(2)淮河或滁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发生面积大于3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范围内发生轻度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轻度干旱。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办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领导和省防办。市防指办视情派出检查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3)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民工上堤防汛查险,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淮河、滁河洪水

(1)当淮河、滁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段督查防汛工作,县(市、区)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进岗到位,开展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巡堤查险和防守。当淮河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防指按调度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在未接到行蓄洪通知前,加强防守,确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城市的防洪安全。

(2)当淮河、滁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预报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责任段,靠前指挥,县(市、区)现场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县(市、区)防指可申请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

(3)当遇特大洪水时,市防指按照淮河、滁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及淮河、滁河洪水调度方案,提出调度运用意见,报请省防指批准后组织实施。

(4)发生涝灾的地区要按先自排后机排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涝。当地政府须组织劳力,拆除堵坝,保持沟渠畅通;全力开启固定泵站,调集并架设临时排水机械,抢排涝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排涝经费,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排涝用电。

4.6.2行蓄洪区启用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防指应做好开闸行洪、口门爆破行洪的各项准备。需爆破行洪的,当地防指应积极为部队实施爆破提供保障。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当研究决定启用行蓄洪区时,市或县(市、区)防指及时通知部队赶到爆破现场,做好一切爆破准备。行蓄洪区启用命令下达后,由部队实施爆破,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当地防指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省、市防指。

4.6.3山洪灾害

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由当地防指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当地政府应组织民政、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山洪造成更大的损失。

发生山洪灾害后,若有人员伤亡,或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

4.6.4台风暴雨灾害

(1)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台风暴雨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暴雨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台风暴雨动员令,组织防台风暴雨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

(2)防汛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暴雨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测,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的调度运行,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规定的蓄水位;湖泊水位高的应适当预排。

(3)台风中心可能经过或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动员和组织居住在低洼地、危险区、危旧房特别是人员集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的及时转移,在大湖(河)面作业的船只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市容管理部门做好市区广告宣传标牌固定、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国土资源部门对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地区加强监测频次,采取应急措施。

(4)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预报警报、防台风暴雨措施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4.6.5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直至省防指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当地政府预警。

(2)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地区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并根据预案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

(3)当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当地防指应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6干旱灾害

市及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抗旱工作成为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领导到受旱县(市、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市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市防指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全市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定期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县(市、区)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同级政府和市防指报告。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受旱地方政府视情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限制直至暂停造纸、酿造、印染等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相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

(2)严重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市政府将抗旱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受旱地区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加并落实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出现水源紧缺的城市,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经本级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高耗水低效益企业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措施。

(3)中度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市政府、省防指报告旱情;对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抗灾用电支持。受旱地区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早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各级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6.7供水危机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信息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行蓄洪区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4.7.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信息处理。一般信息由防指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防指负责人审签。本级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报送本级防指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

4.7.4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

4.8市慰问及派工作组

4.8.1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1)受灾范围为全市的1/2以上县(市、区),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或一个县(市、区)受到特大水旱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市、区)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4.8.2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

(1)受灾范围为一个以上县(市、区),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或一个县(市、区)受到重大水旱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

(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市、区)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

4.8.3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指或其他有关部门视情向灾区派工作组协助指导工作,并表示慰问。

4.9应急结束

河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返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机动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

5.2队伍保障

5.2.1群众防汛抢险队伍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参照《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一线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以行政区划统一编队,明确负责人,由当地防指调度。根据汛情发展,县级以上防指或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增调防汛民工。

5.2.2部队抢险队伍

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县(市、区)防指可逐级向市、省防指申请调动部队支援。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2.3防汛机动抢险队

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市级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指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县(市、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调遣。

5.2.4抗旱服务队

抗旱期间,抗旱服务组织应服从本级防指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推广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市级抗旱服务队重点支援严重受旱地区应急提水、抗旱技术服务等工作。

5.3物资资金保障

5.3.1物资储备

(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旱灾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

(2)市防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市直管的河道、堤防、闸坝及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抢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的应急需要。必要时,市防指向省防指请求支持。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5.3.2物资调拨

(1)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

(2)市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调拨须县(市、区)防指申请,经市防指批准,由市防指办向各储备单位签发调拨令。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或明传电报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3)市储备单位、仓库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并及时向市防指办反馈调拨情况。

(4)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抗旱供电。

5.3.3资金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财政预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因汛情、旱情需要,可运用市长、县(市、区)长预备费和其他资金。中央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受洪水威胁的县(市、区)为加强本行政区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5.4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

县级政府负责组织转移行蓄洪区和低洼地群众,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5.5通信保障

5.5.1专网通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旱专用骨干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专用通信网进行全面检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设施;各雨水情、旱情采集点必须配备有线或无线通信设施,对于自动采集点,必须制定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监测信息应急采集、报汛预案,确保信息畅通。

5.5.2公网通信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

5.5.3编制通讯录

各级防指办应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

5.6技术保障

5.6.1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

(1)建设和整合全市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当网络发生故障时,应迅速组织抢修,以最短时间恢复数据通信。

5.6.2防汛抗旱决策支持

依托洪水预报系统、旱情监测预报系统、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异地会商系统,以现行的防洪调度和水源供水调度工作流程、调度规则、组织分工为基础,建立防汛抗旱调度决策支持系统。

(1)完善水文信息采集及预报系统。

(2)建立防汛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重要防洪抗旱工程数据库,实现工程基础信息的快速查询。为全市防汛抗旱形势分析和防汛抗旱决策提供支持。在防汛抗旱数据库及综合信息数据库的支持下,建立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时提供实时洪涝、干旱情况及灾情分析结果逐步实现各级防汛、抗旱、灾情信息的共享。

(3)建立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完善防汛抗旱调度决策异地会商系统,提高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5.6.3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专家库由设计、科研、管理、防汛抗旱等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安排专家,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7宣传及培训演习

5.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信息的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指办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指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

5.7.2培训

市防指负责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级、大型企业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所属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5.7.3演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一般2—3年举行一次,县(市、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演练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新闻报道

6.1新闻报道原则

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2新闻审查

由*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等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报道,由市防指负责审核。其它记者采访洪涝、旱灾地区,在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7.2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防指办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7.3行蓄洪区补偿

当年行蓄洪区运用后,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核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标准和办法,报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4灾后重建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汛(旱)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江河沟渠及其堤防原貌。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指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1.1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8.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8.1.3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8.1.4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8.1.5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8.1.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8.1.7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8.1.8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8.1.9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8.1.10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8.1.11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8.1.12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8.1.13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9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8.1.14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90%—8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8.1.15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80%—7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8.1.16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7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话、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8.2预案链接资料

国务院、国家防总、省政府、省防指、市防指批准的有关防汛抗旱方案、预案、规定等可作为本预案的重要链接资料,主要有国务院、国家防总、省防指批准的淮河、滁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淮河洪水调度方案》、《滁河洪水调度方案(试行)》,《安徽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安徽省抗旱预案》,《*市一般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市防汛预案》、《*市抗旱预案》以及有关河道、水库、湖泊、闸站调度方案和控制运用办法等规章制度。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负责管理。根据市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县(市、区)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4奖励与责任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5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

8.5.1市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

8.5.2总值班室电话:

8.6有关格式化文本

8.6.1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单位或人及时间。

8.6.2新闻内容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国家及省、市领导同志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

8.6.3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和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结束应急,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单位或人及时间。

8.7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一、建设内容

平阳坑镇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总体目标是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具体建设内容是“十个一”,即“一个机构、一支队伍、一套系统(设备)、一套预警设施、一批重点、一套制度、一套预案、一批物质、一批场所、一定经费”。

(一)一个机构。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由镇长缪德泵任指挥,并挂牌设立镇防汛办,由分管副镇长陈士勇兼任防汛办主任,农办主任林兴伟兼任防汛办专职副主任,兼职人员3名,农科员陈舜兵、畜牧员谢丙海、人武干事李锋翰,分别担任信息化管理岗、综合管理岗、防汛业务岗等,具体负责日常防汛事务处理。

42个行政村均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村主任任组长,落实1名防汛兼职人员(村报账员兼防汛信息员),镇驻村干部负责监督村级防汛防台工作。

(二)一支队伍。建立镇防汛防台队伍,分别为水库山塘巡查管理队伍、监测预警队伍、人员转移责任人队伍、避灾安置管理队伍、抢险救灾队伍,防汛防台队伍的职责与工作制度均上墙明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每年组织一次防汛防台队伍培训活动和演练活动。

1座水库、6座山塘各落实1名巡查员,各村落实1名预警员,并落实人员转移责任人、避灾安置管理队伍,镇抢险队伍人员29名,各村抢险队伍人数8-15名。

(三)一套系统(设备)。防汛远程会商系统落实专人管理,设立AB岗,远程会商会议室设在五楼防汛办隔壁,并落实办公室2间、防汛值班室1间(与镇值班室合用),总面积达100平方米。配备办公电话2部、值班电话1部、电脑2台、传真机1部(专用)、打印机1台(专用),2KVAUPS一台,9KW备用发电机1台。村居防汛机构也要配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备用电源等防汛防台工作设备。镇、村居至少要设立一处防汛防台宣传窗(栏)。

(四)一套预警设施。镇政府要因地制宜在人居密集且易受洪涝影响的地段补充设置水雨情的简易监测设施,如简易雨量筒、水位尺,村(居)要配备铜锣、手摇警报器、高音喇叭、无线广播等预警设备,有条件的村(居)还可以设立短信预警系统,不断完善预警手段,提高预警能力。重要水利工程、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险工险段、安置点、安置路线等需设置防汛警示标志牌,有人员转移任务的村(居)要对需转移人员登记造册,并向转移人员发放明白卡,明确责任人、联系电话、转移路线等,制作并安装人员转移安置路线、避灾安置点标志牌。

(五)一批重点。镇政府、各村(居)要根据防汛安全检查情况,确定一批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对象和重点设施。

重要对象包括处于小流域山洪和江河岸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病险水库山塘下游、高山风口和低洼易涝区及其他危险区应转移的人员及村庄、学校、企业、船只(造船企业)等。

重点设施包括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河道、危房、避灾场所、避风港、交通、通信、电力、供水设施等。

镇防办每年要按规定组织村(居)对山塘、小型水库、堤防、河道、水闸、危房、避灾场所、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和安全管理制度。

(六)一套制度。镇人民政府要制定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制度、防汛防台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管理制度、防汛防台抗旱紧急信息报送办法和防汛防台远程会商系统管理办法等一套防汛防台抗旱制度,以及制作“防汛防台重点设施分布及人员转移路线图”、“防汛防台组织结构图”、“防汛防台工作流程图”、“防汛防台主要工作职责”等。

村(居)民委员会要制定防汛防台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管理制度、防汛防台抗旱紧急信息报送办法等一套防汛防台抗旱制度。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要“防汛防台重点设施分布及人员转移路线图”、“防汛防台主要工作职责”

(七)一套预案。镇人民政府要编制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小型水库的还要编制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村(居)要编制村(居)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还要编制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案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实用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明确各级组织指挥和防汛抢险工作人员的上岗标准,明确危险区的应转移人员,明确避险预警方式、转移路线、转移方式、转移负责人和安置地点。

(八)一批物资。镇政府、村(居)应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以有关定额标准为指导,结合实际,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或者委托有关部门集中储备,重点储备抢险救援物资。镇设立一个防汛仓库。

镇防汛物资储备参考数量:小型发电机1台、手提照明灯58只、救生衣10件、救生圈14个,雨具若干,编织袋1000-3000只、柴刀4把,铁锹10把、绳索、铅丝若干等。同时,要对区域内可调用的抢险机械、输工具、救生器材等抢险救灾设备和施工队伍,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篇3

集装箱码头公司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为加强公司防台、防汛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防止自然灾害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68条之规定,特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以能够在接到防台、防汛险情警报后做出最快速、有效的反应,控制险情的发生,最大限制减少损失。

2.组织指挥2.1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2.2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通讯电话:2.3医护救助通讯电话:3.抢险适用范围3.1码头岸桥因防风加固措施不当造成的险情,容易引起装卸桥移位或者倾斜及两台桥吊相撞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也容易造成人员的直接伤亡。3.2因台风影响和防风加固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场桥移位或者两台场桥相撞以及机组人员的伤亡。3.3因台风、暴雨、风高潮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场地集装箱垛倒塌,箱内进水造成货损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受伤等等。3.4仓库因台风、暴雨、风高潮造成的库顶漏雨、库门进水导致库内货物出现货损。4.应急预案实施4.1指挥部坚持昼夜值班,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及防台、防汛警报,如果得到防台、防汛警报及现场出现险情时,除立即命令现场调度员、理货员、技术工程人员等立即投入抢险工作外,要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到坚守岗位,确保政令畅通,同时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见附件)4.2职责4.2.1总指挥a.立即到达指挥部,启动防台、防汛应急方案。b.立即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汇报现场抢险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援助。c.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d.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全面落实预案措施。4.2.2副总指挥(生产组织)a.立即到达现场根据总指挥命令落实防台、防汛抢险措施组织工作。b.协助总指挥制定临时抢险方案,确保抢险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c.如果总指挥不在,可依次行使总指挥的指挥权力。d.负责平时相关预案的演习工作,不断完善修定防

台、防汛应急预案。4.2.3副总指挥(行政保障)a.立即到达指挥部和抢险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落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工作。b.负责组织后勤保障工作,保证行政车辆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或运送物资工作。c.必要时负责联系医院进行对受伤人员的抢救与护理。4.2.4副总指挥(设备保障)a.立即到达指挥部和抢险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落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工作。b.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设备安全监督,采取相应的断电措施,对大型设备进行有效的防风加固工作。c.负责组织集中各种机械设备待命,随时投入抢险。d.负责组织提供抢险物资储备供给。4.2.5安全部门a.组织力量立即到达现场落实各项防台、防汛应急措施。b.负责监护现场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避免人员伤亡损失扩大。c.协助副总指挥落实各项抢险方案。d.负责协助上级领导进行平时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演习,不断完善修定预案的各项措施。4.2.6技术管理部门a.组织力量立即达到现场,坚守岗位,落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b.负责协助上级领导,组织协调各类机械设备,随时投入抢险工作。c.负责组织公司各种抢险物资的集中、供给工作。4.2.7后勤、计财、货运、市场部门a.确保机关人员坚守岗位,并组织抢险分队待命。b.协助领导必要时与医院取得联系,实施对伤员的抢救与护理。c.确保行政车辆司机上岗定位,随时投入抢险及运送防台、防汛物资。d.财务部门要准备好充足的资金,随时为抢险工作使用。4.2.8码头操作部门a.组织应急抢险分队,服从指挥部命令,落实应急预案措施。b.及时做好对装卸桥、场桥等大型设备的防风加固工作。c.各种设备要确保技术状况良好,随时准备投入防台、防汛抢险。4.2.9工程技术部门a.组织好抢险分队,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b.确保车间防台、防汛、防漏措施落实以及各种电气设备安全。c.落实材料库防台、防汛、防漏措施,确保物资安全,保管人员坚守岗位保证抢险物资供给。d.协助兄弟部门做好大型设备的防风加固工作。附:____x防台、防汛应急救援指挥联络图____x防台防汛应急方案____x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及电话号码海洋气象(风、浪、涌等级表)____x防台防汛应急方案责任人__x1.立即到达指挥部,下达抢险命令(具置:调度室)2.启动应急方案,根据情况,拟定临时应急方案,全面掌握抢险力量,指挥重点部位抢险__x__x__x生产组织后勤保障设备保障1.立即到达指挥部,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全面落实应急方案2.协助总指挥制定临时应急方案3.总指挥不在,依次行使总指挥权力指挥部1.指挥枢纽及通讯中心2.收听气象预报,汛情预报并及时传达3.收集信息,传达命令4.根据总指挥命令,调配抢险力量1.确保调度员坚守岗位,及时提供台风、汛情信息2.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汇报生产动态、重点部位情况3.根据风力、汛情下达停产命令,及时通报生产单位,实施各种机械及装卸桥、场桥等设备和仓库等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4.确保通讯畅通,明确各单位指挥人员位置,做好记录5.全面检查箱子堆码情况,落实放高措施,实施重点箱垛监控办公室计财货运市场部门1.统一指挥机关抢险力量2.协助总指挥工作3.确保档案、财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1.确保机关人员坚守岗位确保政令畅通2.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应急保卫措施,加强重点部位巡逻3.确保计算机室、机要文件、档案的安全及财务部门的保卫4.保证行政司机在位,车辆状况良好,等待命令安全设备部门1.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2.掌握重点部位动态、预控信息反馈1.立即赶赴现场及重点部位,检查现场应急指挥措施的落实情况2.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应急方案的实施情况3.确保抢险过程人员的安全防护4.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重点部位的应急措施码头操作部门1.组织指挥抢险小组落实应急措施2.协同各单位做好抢险工作3.掌握重点部位动态,预控信息反馈1.明确现场值班人员及职责,落实应急方案2.停止作业后立即对装卸桥、场桥按规定进行有效的防风加固,确保无误后派员监控,并落实好抢险措施3.落实本单位各项应急措施4.停止作业后,立即回单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抢险5.各种机械保证技术状况良好,随时准备支援场站1.组织抢险小组落实应急措施2.确保重点部位安全3.确保集卡车安全4.协同各单位做好抢险工作1.重点落实仓库抢险值班人员,明确应急措施,做到定人、定岗、定责2.立即检查仓库各部位,落实防台、防汛、防漏措施;提前落实箱垛放高措施,实施重点箱垛监控3.组织其他人员待命,随时准备支援应急抢险4.立即将大型车辆移到安全位置,关好车门,派专人进行监护,确保车辆安全5.各种车辆必须实施有效制动工程技术部门1.组织抢险小组,落实应急措施2.根据指挥部命令参加抢险工作3.协同各单位做好抢险工作1.材料库人员坚守岗位,确保物资供给2.落实本单位各项应急措施3.落实材料库防台、防汛、防漏措施,保证材料及电气设备安全4.确保车间电器安全5.落实车间防台、防汛、防漏措施6.组织抢险人员待命,与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支援应急抢险7.根据指挥部要求,协助兄弟单位做好装卸桥、场桥的防风加固工作共同守则1.各单位指挥人员必须保证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并报告自己的位置2.各单位必须有专人坚守电话,确保政令迅速、畅通3.各单位实施应急措施抢险时必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重点部位必须服从公司统一指挥4.各单位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完好状态,以便现场抢险时使用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篇4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根据金汛指[2012]1号文件精神,召开全局会议部署今年防汛工作。成立了由张友民局长任组长的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防汛组织领导。局领导要求全局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防汛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各科室、大队、中队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周密部署,健全完善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对照文件要求,职能科室对《苏州市金阊区市容市政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落实了防汛责任制,形成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以党员、团员为核心组建了130人的应急突击队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防汛应对措施。

1、根据汛情危害程度和紧迫性等因素,对照本部门职能,由低到高设立一般(ⅱ级)、重大(ⅰ级)两个预警级别,出现紧急情况时,对应不同的预警级别,出动相应人数的突击队伍,按照应急预案部署,全面负责广告排查、道路疏通、抢险救灾、物资供应等工作。要求全局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时间上及早部署,密切跟踪汛情动态,切实做好各类准备工作。

2、坚持防汛值班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要求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出现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状况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值班,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紧急情况。防汛期间要求全体人员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等信息,按照防汛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把防汛工作做细做实。

3、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全面检查城区街巷综合整治工程、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等施工现场,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巡检,对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确保汛期安全。

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辖区防汛安全隐患

针对今年防汛形势,在完善《苏州市金阊区市容市政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的同时,全局上下积极行动,对辖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普查。各执法中队对中队辖区范围内的大型户外广告、屋顶广告、店招店牌的危险破损情况进行提前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要求商家及时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施工工地物料堆放、排水及围栏设置的监管,加强老街巷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杜绝各类人为因素造成的积水现象。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防台文件精神及安教[20__]80号、81号、82号、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各校汛期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校园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中心学校、教育局、镇政府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蓬莱中心学校防汛工作值班电话:23355215.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暴雨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各校园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校园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紧急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校园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各小学挂片行政要监督各校园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各校园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中心学校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三、中心学校防汛防台领导组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校园防汛工作。

防台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篇6

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落细整改措施,确保我区安全度汛,区防指决定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按照属地管理、分单位负责的原则,视隐患为事故,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源头防治,全面开展汛前检查,逐一研究对策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补足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检查内容

今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分单位自查、重点行业检查和防指综合检查三个层次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务求提高检查实效,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单位自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部署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健全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预案修编、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准备、应急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要把人员转移避险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于4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汛前整改到位。各单位要留存好自查和整改的有关资料。

(二)重点行业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防指成员单位和其他行业主管单位要在部署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行业防汛防台风检查,要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和安全度汛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全覆盖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软环境局要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准备情况,水利工程防洪方案预案修编情况,水毁工程修复情况,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情况,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等;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工程监管中心、城管中心要重点检查城市防洪除涝设施运行情况,城市道路和燃气、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在建工地、城镇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风景名胜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度汛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落实汛期危旧房屋安全治理措施情况等;教育分局要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师生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国土分局重点检查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情况;交通办重点检查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保障措施等;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旅行社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经发局重点检查油气管道等领域、规上企业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等;应急中心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领域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等;消防救援大队重点检查消防综合救援力量防汛准备情况,防汛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情况,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等。卫健办、电力办等其他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和行业工作实际,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扎实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

(三)防指综合检查

区防指将组织综合检查组对全区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包工程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各项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责任人培训情况等。

2.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调整情况,单位职责分工、应急联动机制、联合值班值守、会商制度情况,单位间防汛信息互通共享情况等。

3.各类预案修订完善落实情况。防汛防台风预案方案制定情况,开展培训演练情况等。在建工程、跨汛施工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编制情况。预案内容是否全面具体,特别是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4.防汛检查开展情况。各单位开展防汛防台风自查、行业检查情况;防汛防台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5.基础工程设施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防洪排涝工程防汛备汛情况,防洪工程阻水障碍物清障工作情况,值班值守制度建设情况,工程巡查值守制度建设情况;城市防洪除涝设施准备情况;城市危旧房屋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旅游景区、化工园区等防汛防台风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6.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队伍准备情况。应急抢险队伍情况,应急抢险物资设备等应急抢险救灾综合保障情况;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调用机制建设情况;队伍培训演练情况等。

街道、发展区防指要组织好辖区内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建设、防汛预案修订情况、防汛检查开展情况、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抢险物资队伍情况、培训演练情况等,重点关注学校、城市低洼易涝区以及易受暴雨洪水威胁的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要把人员转移安置措施作为检查重点内容。

区防指综合检查组会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要求

(一)按照防指牵头抓总、各单位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等工作,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措施,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汛前检查,切实抓紧汛前有限时间,督促落实安全度汛各项措施,确保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分片分区差异化组织自查、排查,推动汛前检查工作务实高效开展。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时限,从早从严从细从实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一是重实效。检查工作要立足实际,务求全面、细致、扎实,通过单位自查、重点行业检查,防指综合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抓整改。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现场反馈给有关单位,督促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做到发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防汛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有关单位要在汛前完成整改,一时难以完成的必须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三是回头看。要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务必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安全度汛。

(三)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往年防汛抗早防台风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做好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确保不留盲区。

四、其他

(一)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请将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情况(附件3)、《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附件1)、《防汛防台风检查问题整改台账》(附件2)于5月7日前提交区防指办公室。

(二)区防指综合检查组于5月份开始对全区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891068,邮箱:wfgxyj@126.com

附件:1.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

2.防汛防台风检查问题整改台账

3.综合检查情况内容提纲

潍坊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

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

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

检查单位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检查人次(人)

检查基层体系(个)

检查处数(处)

发现隐患(个)

整改情况(个)

生产经营单位

社区

未整改

正在整改

已落实措施

完成时限

已完成

督办单(件)

落实整改责任人(人)

填表说明:1.查出隐患数量=未整改+正在整改+已落实措施+已完成数量;

2.整改情况一栏,在未全部整改完成之前,各单位每月15日前汇总报区防指办公室。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2

防汛防台风检查问题整改台账

单位

发现问题或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是否完成整改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

附件3

综合检查情况内容提纲

检查情况要概述检查组人员组成、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过程、检查内容等基本情况(包括检查处数、发现隐患问题数、整改落实情况数量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单位领导为核心的包工程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各项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责任人培训情况等。

2.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单位职责分工、应急联动机制、会商制度情况,单位间防汛信息互通共享情况等。

3.各类预案修订完善落实情况。防汛防台风预案方案制定情况,开展培训演练情况等。在建工程、跨汛施工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编制情况。预案内容是否全面具体,特别是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4.防汛检查开展情况。各单位开展防汛防台风自查、行业检查和综合检查情况;各包工程责任人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情况;各单位防汛防台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5.基础工程设施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防洪排涝工程防汛备汛情况,防洪工程阻水障碍物清障工作情况,值班值守制度建设情况,工程巡查值守制度建设情况;城市防洪除涝设施准备情况;城市危旧房屋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旅游景区、工贸企业等防汛防台风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6.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队伍准备情况。应急抢险队伍情况;应急抢险物资设备、防汛抢险专家等应急抢险救灾综合保障情况;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调用机制建设情况;队伍培训演练情况等。

7.防汛防台风其他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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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队班级年终工作总结篇1今年来,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们班始终以“”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政治合格、军事过

      栏目名称:办公范文 0 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