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6篇)

daniel 0 2024-08-14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篇1

一、提出和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较为流行的是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出发,认为马克思主义提供的是一种“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倪教授认为,把“唯物辩证的”理解方式当成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有两个根本缺陷:第一,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误解为旧唯物论的物本主义的唯物,而不是新唯物论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唯物。因为,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在怎样地唯物的问题上,是一种既否定自然(物本)主义(朴素唯物论、机械唯物论)的、又否定人本主义(费尔巴哈的唯物论)的新唯物论,即“新的”、“现代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唯物。第二,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误解为旧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辩证,而不是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辩证。因为,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怎样地辩证的问题上,是一种既否定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又否定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辩证法,即从实践理解世界发展、特别是人类世界发展问题的“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按照倪志安教授的理解,马克思主义“从实践理解问题”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第一,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切入点。第二,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第三,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规律作为理解相关哲学问题的规则、途径和方法。人的实践具有十分丰富、复杂的矛盾本性和规律。它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本然和应然的统一,理想和现实的统一、真善美的统一等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方式,自觉地从实践去思考、把握、理解、评价和解决这些所有的“实践的对立面的统一问题”。

按照倪志安教授的理解,如果说实践思维方式规定着马克思主义怎样思考相关问题,实践逻辑则规定着马克思主义怎样地思考相关问题。他认为,以往人们把马克思主义的思维逻辑认为是“辩证逻辑”,实际上是对恩格斯有关辩证法的本体论思想的误解。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哲学思维把握属人世界的思维逻辑,应是合于它的实践存在那样的存在的逻辑(即实践的逻辑),而不是像形式逻辑、思辨逻辑那样,用思想(概念)来限制、规定和推论存在。由于属人世界中一切存在均是属人存在,对属人存在的思考,由于“实践”这个规定项、基础项和中介项,即属人存在的生成、发展项的注入,属人存在已贯注了实践的烙印,创生出自然存在所不曾具有的新的生成、发展方式,亦即规定它自身超自然存在的属人存在的逻辑——实践存在的逻辑(规律logos)。由之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思维逻辑,应是以实践为基点,以实践为视角、切入点、立足点(包括出发点和归宿点),按实践的内在本性和规律进行思维的实践逻辑。倪教授在著作中,进一步论证了马克思主义“从实践理解问题”的思维逻辑的五大基本规律:即实践的思维和存在同一律、实践的对立统一律、实践的质量互变律、实践的否定之否定律、实践的历史和逻辑统一律。

应看到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思考:第一,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问题,我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忽略了的一个问题,这就为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第二,有关思维方式问题的研究,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才逐渐开展起来,而实践逻辑则是刚提出一个新课题,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又势必涉及到诸如“实践思维”的逻辑结构与“唯物辩证思维”的逻辑结构在本质上的有何区别、在致思趋向上有何不同、在运思途径上分歧何在等。

二、提出和论证了马克思主义一系列新的观点、原理、方法和规律

遵循马克思主义“从实践理解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倪志安教授提出和论证了马克思主义一系列新的观点、原理、方法和规律:诸如马克思主义“从实践理解”人类世界的统一性、真理的本质和属性、社会历史时空、劳动价值论、生产力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等观点和原理;马克思主义“从实践理解”实事求是、矛盾分析、历史主义、群众路线、统筹兼顾等一系列的方法;科学发展视阈的马克思主义本体论与辩证法、科学发展观与实践历史观的一致性、马克思主义教育观念要实现的“三大转变”等应用性原理;以及作为历史唯物论的“人-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规律。

这里仅以他从实践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和“人-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规律为例,说明他的良苦用心和理论创新所在:

倪教授认为,传统教科书一般都把“生产力”界定为“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实际能力”。这样理解、阐释的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的缺陷是:第一,对“生产力”的界定,未能准确概括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的丰富内涵;第二,从“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等构成要素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是附加在马克思名义下的斯大林的观点;第三,从“构成要素”理解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范畴,遵循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方式,而是旧哲学的思维方式。那么,从实践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会得出什么样的不同结论呢?第一,可以把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范畴界定为人们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矛盾的实践能力。第二,对其基本内涵可以理解为“人类进行社会生产的生产力”和“组织社会生产的生产力”两大构成部分。倪教授在著作中并进一步对人类生产力这两大构成部分,分别给予了合于马克思主义思考的系统而全面的阐述,从而既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又拓展出一种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的当代解读。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篇2

毛泽东立足于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革命前辈的思想成果,对形式逻辑和唯物辩证法提出了独特的见解,进行了创造性的阐述。

一、毛泽东的形式逻辑思想

1、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

毛泽东认为形式逻辑只管形式,不管内容,因而没有阶级性。1961年,毛泽东指出:形式逻辑只管形式,不管内容,从错误的前提推出错误的结论,在形式上也可以是正确的。”形式”是对思维结构的要求和规范,它确保人们在思维中从结构上不犯错误。思维内容的真假却靠具体科学去解决。毛泽东还认为形式逻辑不应包括充足理由律。1965年12月,他说:什么充足理由律?我看没有什么充足理由律。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理由。哪一个阶级有充足理由?”无论什么人,不管他是哪个阶级、哪个民族在进行思维活动时,都要运用概念、判断、推理,都要遵循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否则,就不能正确地进行思维、表达和交流。1957年,毛泽东接见周谷城,周谷城说:形式逻辑这个东西是敌我共同的武器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我方可用,敌也可用,它没有阶级性。”毛泽东问:何以见得?”周谷城举例说:资产阶级说,凡生产资料应该私有,所有大工厂是生产资料,所以,大工厂应该私有;无产阶级说,凡生产资料应该公有,所有大工厂是生产资料,所以,大工厂应该公有。”毛泽东笑着说:言之成理,也有力。”

2、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形而上学方法的关系。

毛泽东认为形式逻辑不同于形而上学方法、唯物辩证法。1938年3月25日,毛泽东写道:潘梓年同志寄来了他所作一册《逻辑与逻辑学》,本日看至93页,颇为新鲜。”对于潘梓年在方法论”和技术论”下把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辩证法区分开来,并把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结合起来,各司其职,共同作用于思维实际,毛泽东认为是可取的。党中央编辑整理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毛泽东于1951年3月8日给田家英等人写信,指出《矛盾论》中论形式逻辑的后面几段,词意不达,还须修改”。在《矛盾论》正式发表时,按照毛泽东的建议,把形式论理的同一律与辩证的矛盾律”一节删去。周谷城发表《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文,反对把形式逻辑混同于形而上学加以批判,认为形式逻辑既可为寻求真理的人们服务,又可为形而上学和进行诡辩的人服务。有一次,周谷城当面对毛泽东说:我意见很少人赞成,我很孤立,成了众矢之的。”毛泽东答曰,你的意见有人赞成,并不孤立”,不要害怕,要积极地写”。他又说:formallogic本来就是formal的,要把它同辩证法混同,甚至改成辩证法,是不可能的。它是一门独立学问,大家都要学一点。……就自然科学本身来说,是没有阶级性,但是谁人去研究和利用自然科学,是有阶级性的。”

毛泽东还认为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不同于低级数学与高级数学的关系。1965年12月,毛泽东说:说形式逻辑好比低级数学,辩证逻辑好比高等数学,我看不对。形式逻辑是讲思维形式的,讲前后不相矛盾的。它是一门专门科学,同辩证法不是什么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数学有算术、代数、几何、微分积分,它包括许多部分。形式逻辑却是一门专门科学。任何著作都要用形式逻辑,《资本论》也要用。”

3、形式逻辑的应用。

毛泽东很注重逻辑理论的应用,他主张写文章和文件都应具有逻辑性。1955年10月,毛泽东指出:写文章要讲逻辑。就是要注意整篇文章、整篇说话的结构,开头、中间、尾巴要有一种关系,要有一种内部的联系,不要互相冲突”。1958年2月,毛泽东指出: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鲜明性和生动性,除了逻辑问题以外,还有词章问题。现在许多文件的缺点是:第一,概念不明确;第二,判断不恰当;第三,使用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又缺乏逻辑性;第四,不讲究词章。”毛泽东还指出:概念、判断的形成过程,推理的过程,就是调查和研究的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就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把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传达给别人的过程,就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力推形式逻辑文集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1957年,他邀见周谷城、金岳霖和王方名,谈论了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著译等有关问题。1958年,他收到周谷城的信,得知其新的逻辑著作出版,很高兴,回信说:大著出版,可资快读。”在毛泽东授意下中央政治研究室编辑出版《逻辑丛书》时,打算收入章士钊旧作《逻辑指要》。毛泽东征求作者意见时,章士钊曾因此书印于重庆,与叛党有关”而有所顾虑。毛泽东笑曰:此学问之事,庸何伤!”后来毛泽东看完《逻辑指要》,又对章士钊说:吾意此足为今日参考资料,宜于印行。”在《逻辑指要》校改完毕后,毛泽东于1959年6月7日给章士钊的回信中说:既有颇多删补,宜为几句说明。即借先生之著,为之筹策。”随之把其代拟的序言写出。毛泽东作出宜于印行”的决策,有助于解决当时逻辑资料奇缺的问题。

二、毛泽东的唯物辩证法思想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首先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阐述,恩格斯最早从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列宁把唯物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学说,并写下了《谈谈辩证法问题》,对辩证法进行了说明。毛泽东在1936年读《辩证唯物论教程》时说辩证法的本质即对立的统一法则”。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讲述唯物辩证法时,结合北伐战争和土地革命战争的历史经验。特别是1927年和1934年两次严重失败的教训,阐述和发挥了列宁的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实质和核心的思想。此后,毛泽东多次指出辩证法就是对立统一性或互相渗透。他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什么是矛盾呢?毛泽东解释说:没有什么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毛泽东认为,人们的思想要正确地反映现实矛盾,就要全面地反映客观对象中矛盾双方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的关系。

毛泽东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联系起来。他说: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两种宇宙观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毛泽东从唯物辩证法的总体着眼,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同唯物主义与

唯心主义的对立联系起来,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发展。

毛泽东系统论述了内外因相互作用规律。他认为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及其诸方面关系,内部矛盾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外因是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推动事物发展变化,进而把发展观理解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毛泽东指出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任何事物的内部都有其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形成为一系列曲折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为支配的东西;旧的方面则由大变小,变成逐步归于灭亡的东西”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实质性概括。

毛泽东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联系上发掘出矛盾精髓”思想,对矛盾特殊性作了独到深入的研究。列宁认为: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列宁并未把个别和一般的范畴同矛盾范畴联系起来,毛泽东全面地分析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同整个矛盾体系的紧密联系,进而提出矛盾精髓”思想,并强调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他指出: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它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

毛泽东提出复杂过程中的部分质变思想以及发展具有阶段性问题,使量变质变规律变得更加完善。他认为,所谓部分质变,就是指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还没有消灭,即是说在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未变之前,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所发生的部分的、局部的性质上的某些变化。1959年毛泽东在读苏联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明确提出:量变和质变是对立的统一。量变中有部分的质变,不能说量变的时候没有质变,质变是通过量变完成的,不能说质变中没有量变。质变是飞跃,在这个时候,旧的量变中断了,让位于新的量变。在新的量变中,又有新的部分质变。”部分质变思想是毛泽东对量变质变规律认识深化的结晶,揭示了事物发展阶段性的内在根据,并联系中国革命的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篇3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正是利用辩证法才揭示了隐藏在商品中的矛盾,从而发现了剩余价值及其规律,并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客观辩证法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已。很简单的例子莫过于一块磁铁,截然对立的两极就存在于同一个物体之中,无论你怎么将它分解,原来的两极仍然不变。然而,事实上正是中国人在全人类首先认识到了磁铁的这种特性才发明了指南针,中国人对大自然中“到处盛行的”客观的阴阳关系具有最敏锐的经验观察能力,客观辩证法最早反映到中国人的头脑中来的,从而形成了中国哲学中的逻辑——这就是中国人超越形式逻辑的根深蒂固的辩证思维逻辑。

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一些中外学者不厌其烦地指出,中国是一个缺少逻辑思维的民族,他们在这里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的是形式逻辑。然而,正像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不可能只存在形式逻辑而没有辩证逻辑的思维,也不可能只存在着辩证逻辑而没有形式逻辑的思维。那种认为中国没有形式逻辑的主要理由在于中国缺少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的演绎法则。三段论的演绎法是一种最朴素、最基本的推理形式,无论在《易经》还是在墨家的著作中我们都不难找到这种方法的应用。如《易经》根据观物取象原则认为凡是阳刚的事物都可用一长横“一”符号表示。凡是阴柔事物都用两短横“--”符号表示,太阳是阳刚的事物,所以用符号“一”表示,月亮是阴柔的事物,所以用两短横符号“--”表示,此处便用归纳结论作演绎推理的前提。整部《易经》的判卦方式虽然充满着矛盾法则,但都不离演绎和归纳的思维法则。

章太炎认为《墨经》充满着“三段论”,大故就是大前提,小故就是小前提,胡适举《墨子》一书中“狗也,犬也,杀狗非杀犬也”、“盗,人也,爱盗,非爱人,……杀盗非杀人也”等判断句为例否定了章太炎的说法①但是,胡适不懂得《墨经》中包含着矛盾的逻辑已超越了形式主义的不包含矛盾的逻辑,是一种比形式逻辑更高级的逻辑。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就此否定《墨子》无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不包含矛盾的逻辑。不少学者指出,先秦墨家在形式逻辑的应用上,比亚里士多德毫不逊色,如张静虚就以墨子《耕柱》篇中的一组判断为例指出《墨子》一书中确凿无误地运用了三段论的演绎推理逻辑。②

近代以来,人们总是把形式逻辑看得十分深奥,当然,形式逻辑的系统化是始自希腊哲学中经阿拉伯学者传下来的一项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比较之下,中国哲学中的形式逻辑理论体系不完备。但是,每个人的思维都自觉地不自觉地使用着形式逻辑,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的思维甚至在动物那里都有:普通逻辑(形式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研究手段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相反地,辩证法思维——正因为它是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③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思维的低级阶段,辩证法是思维的高级阶段,创造了这种高级思维形式的巨大成就有希腊人的一份,但恩格斯却首先把它归功于“佛教徒”的发明,——这是发人寻味的。

众所周知,印度佛学传到中国来的逻辑学的代表性成果是“因明学”,而“因明学”所阐明的实为一种形式逻辑。应该说,佛教逻辑中已经包含着一些辩证思维的因素,但佛学辩证法主要生长和发育在中国,宋明新儒学的辩证法内在地包容了儒释道三家辩证学说的精髓,其中有华严宗的“共相和殊相”的辩证法、道家关于矛盾及其转化的辩证法以及儒家的“正反合”的思想等等。在西方人的眼里,“佛教徒”并非特指印度人,当英国对印度实行殖民统治时,佛教在印度早已绝灭几个世纪了。恩格斯的时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国家,当时欧洲人所接触的佛教资料有许多来自中国,如德国诗人海涅在法国大革命的感召下写道:“当革命的波涛在巴黎,在这个人类的大洋中汹涌沸腾的时候,那时莱因河那边底德国人的心脏也吼动着了。……他们站在中国制造的佛像之下,这佛像对着全无感觉的瓷器、茶器、咖啡壶和任何的东西,都像无所不知似地点着头。”④这里的佛像和瓷器、茶器、咖啡壶都是从中国传来的,恩格斯所说的那些发明了辩证逻辑的“佛教徒”是对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东方人的泛称,实际上就是指的中国人。这无疑在说:中国是辩证逻辑(辩证法)的发源地。

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自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但是,它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着本质差异,即把黑格尔“头足倒置”的体系又颠倒了过来,从而把辩证法与唯物论相结合,所以列宁指出,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逻辑学。⑤有趣的是:黑格尔正是否定了中国哲学中具有唯物主义趋向的“实在”论,而悄悄吸取了东方哲学的辩证法。这种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哲学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被再颠倒,那就是在唯物的实在论基础上辩证的思维和辩证的认识论。这至少在表面上完全是对儒学辩证法的“复归”。

儒家哲学的辩证法有如下特点:

第一,儒家辩证法来源于客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正是潜藏在客观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规律。如儒家经典《周易》中所讲的发展变化即指的日月、暑寒、男女、天地和万物等自然现象的运作,所谓阴阳变化之“道”就是通过“观于天文,察于地理”的抽象,这种观念影响了整个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如王夫之在论证自己的辩证法和物质不灭及转化的思想时,总是以自然现象为立论的先决前提,此与恩格斯论证辩证法的方法完全一致。这一点,恰是黑格尔所拼命否定儒学的地方,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精神”太少,中国哲学总不能摆脱物质实在性,“道”不是西方哲学的“逻格斯”,而是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的“物”。作为“理神论”代表者的黑格尔,他所说的中国哲学缺乏“精神”,实际上就是说中国哲学是一种无神论和唯物论的哲学,一种非宗教的哲学,而“唯物论”在当时的西方恰是一个贬义词。应该说,黑格尔对中国儒家哲学超越性的一面并无深究,但就他指责中国哲学倾向于唯物主义这一点来说,并非没有道理。因为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其“观物取像”的法则始终是把客观世界看成第一性的。

第二,中国哲学强调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一致,如《周易》认为变化之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就是说,辩证法在主体行为中达到了高度自觉的一致;张载认为“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正蒙·太和》),又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之知。”(《正蒙·心》)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了客观辩证法的第一性,另一方面表述了主观辩证法依赖、同一于客观辩证法。王夫之认为“所固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也正是道出了这层意思。此外,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等人的“知行”观中,尽管表述不一,侧重点不同,但都揭示了思维过程中主客观统一的应然性。这一点,后来被拿来跟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结合,形成了的哲学思想,其中,本人所特别偏好的“主观能动性”的命题,应该说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继承和发展。另外,中国哲学在对运动、变化、联系、矛盾、转化、内因,对立统一、个别一般等关于辩证法的基本观念上与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表述都大体一致。

第三,中国哲学强调辩证法的应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列宁说:“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最新的科学进化论,它正是不容许对事物作孤立的即片面的、歪曲的考察。”⑥因而,马克思的辩证法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普遍适用的思想方法论。儒学辩证法是中国人智慧的最高科学,儒学强调对任何事物都要作整体性的动态思维考察,所谓“物生有两,相反相成”、“天地之化,日新其德”、“合二为一、一分为二”,再如“中庸之道,勿失其偏”等等高度浓缩的警句就是中国人观察、把握事物的普遍方法,所以王夫之说“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即点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一种实用的理性法则,所谓“《易》以道阴阳,圣人则之”亦是此意。这样一种实用理性精神,不恰在儒家那里十分明显,在老子哲学、兵家、法家哲学中都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兵家重实战,自成一套系统的兵家辩证法;法家重耕战和威权,“法、术、势、利”充满着辩证思维。至于老子哲学,剥开其遁世趋向的外衣,他的所有辩证命题,都是为“南面而王”服务的,如“无为而无不为”、“无治而无不治”、“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治大国若烹小鲜”等,辩证思维在这里都成了一种彻底的实用法则。当黑格尔说阴阳辩证法是中国人“最高的科学”时,多半是指的这样一层价值。当我们常以无往而不胜的“中国人的智慧”而自豪时,也即指的中国人的这种思维。

第四,“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在中国哲学中,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抑或先秦的兵家、名家,后世的佛家,等等,都强调对立双方的统一。《易经》说“一阴一阳谓之道”,《道德经》强调“负阴抱阳,冲气为和”——相传朱熹弟子蔡元定在四川寻来的道家陈抟留下来的“太极图”,合阴阳鱼为一环,阴阳和合相抱,阴中有阳,阴中有阳,阴盛阳衰,阳盛阴衰——即用图例形象地揭示了阴阳对立统一的深刻原理。这个图流传到世界各地,到了近代,有的科学组织把它作为会徽,有的国家把它作为国旗。对立统一,和合一体,和而不同,即“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统一中包容着黑白分明、截然为二的两种对立势力——这正是“太极图”和阴阳辩证法要向人们开显的科学道理。列宁说,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中国哲学的阴阳辩证法早就具备了这一核心,而在西方哲学中,直到黑格尔和马克思才发现和总结了这一点,尽管它比中国的阴阳辩证法更加高级化、体系化、科学化、近代化了,但在核心原理上,阐明的仍然是“对立统一”。

儒学辩证法与“科学辩证法”也有一些类似和相同的命题。如朱熹对辩证法有着许多精辟的分析,他的关于“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的命题即恩格斯所提出的“一与多”的命题,作为一种形而上的普适性,“理”是“一”,但就宇宙的无穷性而讲,“理”又是万,是“多”。对此,窦宗仪先生指出:“令人惊讶的是,当恩格斯明确指出‘一在多中,多在一中’时,他并不孤立。”⑦意在指出早在恩格斯的见解之前,朱熹已经阐明这一点了。“一与多”的关系实际上没出共、殊关系范畴——此为整个新儒学讨论的核心问题。在这一点上,儒学与唯物辩证法采取了完全相同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同的命题,但在出发点上,儒家中的实学辩证法与“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更为一致,实学的辩证法认识论(如王夫之的哲学)主张对事物作具体分析,主张“即物穷理”、“尽器求道”即主张“实事求是”,这正是所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精髓——“具体地分析具体的事物”。

当然,儒学辩证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分化为两个路向,一派是思辨的路向,一派是经验主义的路向。思辨的路向趋向于概念辩证法,这在本质上更接近于黑格尔主义,如朱熹的“一与多”的关系,陆九渊的“吾心即宇宙”的观点,以及后世王阳明“心即理”的命题等,其出发点与黑格尔理解的“一与多”颇具辙合之处。黑格尔还在《老子》一书中发现了“一与多”的关系,于是他联想到了他的“绝对理念”及其与具体事物的关系,从而充分显示了其理性的“泛神论”的思想与朱熹理性的“泛理论”思想如出一辙,它跟儒学中的玄学方向相一致。朱熹哲学带有明显的二元的特征,后世中国的玄学跟他有关系,但后世的实学鼻祖也是他。实学的方向就是经验主义的方向,以明清时期的“经世致用”之学为代表,形成了接引西方科学主义的重要的民族思想源头。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改造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在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都有现成案例。像朱熹、方以智、王夫之所提出的“一分为二”和“合而为一”命题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不同侧面的表述,《内经》中“阳盛为阴,阴盛为阳”的命题阐明了典型“否定之否定”规律,王夫之“积成久大”和“化渐为著”揭示了量变与质变或渐变与突变的关系……此外,在时空观、运动观、发展观和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上,儒家都提出了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通的见解。应该说,在“科学的辩证法”或现代辩证逻辑问世之前的二千多年来的各个历史阶段上,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思维无疑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上谱写了光彩夺目的一页——这就无怪乎黑格尔要把它称为是“中国人的最高科学”了。

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的辩证法于清代王夫之的著作中达到了高峰。王夫之强调“变化日新”、“物极必反”的发展、运动、转化和普遍联系的观点,提出了物质不灭和能量转化的见解,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其理论价值和思想成就直接辐射到中国近现代。但是王夫之的辩证法在宗旨上仍没超出儒家思想的局限。如他指出“一分为二”是“合二而一”的基础,“故合二以一者,即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⑧这是说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统一是以对立为基础的——仅此而论,无疑是正确的,它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没有丝毫的不同。不过王夫之的意旨所归并不在“一分为二”上,而在“合二而一”上,如说“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这就肯定了统一性是根本和绝对的方面:首先有了统一体,对立面双方的氮蕴相荡才能促进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所以王夫之十分赞赏张载“仇必和而解”的观点,指出“太和,和之至也”,⑨从而在根本上削弱和消融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那种斗争和革命的精神。

孔子的弟子有若曾说“礼之用,和为贵”,“和”、“和合”、“和谐”——这既是儒家辩证法的出发点,也是儒家辩证

法的归宿点。在极左路线占统治地位的年代,儒家“和”的方法论、价值观和世界观,从学理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受到了猛烈地批判,认为它是跟辩证法截然相反的一种“反辩证法”思维方法,唯一的理由就是它过分强调“和”。孰不知,“和合”、“和谐”正是辩证逻辑推理的必然结论。如从价值层面上来看,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免不了有对立和争斗,免不了革命和战争,但只要有对立和争斗、有革命和战争,就永远抛弃不了“和”的价值和结果。可见,儒家辩证法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逻辑和方法上是一致的,但在价值和结论上是互补的。

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就可发现,儒学辩证法与近代的唯物辩证法最大的同中之异就是儒学辩证法减弱了斗争在事物运动中的重要意义,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正是立足于揭扬事物的运动、发展、斗争和转化,具有实质上的革命性——马克思有句名言,即“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⑩恩格斯也指出,辩证法就是主观反映客观世界中那些到处盛行着的对立,“这些对立,以其不断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决定现实生活,⑩列宁则一再明确指出:“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同等作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⑩只有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事物才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向更高阶段进步的过程中。这种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的哲学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客观和科学的描述,决不是在主观上追求“仇必仇到底”的唯意志论的情感谊泄。斗争性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灵魂。但是,把斗争性强调过了头,也就失去这个灵魂。因此,儒家“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和谐观点,正可大补“绝对斗争性”之所缺。

的辩证法思想立足于中国哲学的辩证法去契合和会通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从而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以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把对立统一规律用儒学哲学成语凝练为“一分为二”,有时也用“相反相成”的命题表述相似的思想。除吸收了儒、老、法等学派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以外,还充分借取了中国传统的军事辩证法思想,此为中国古代真正科学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应用价值,这些都构成了辩证法思想的主体来源。如果说,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一种概念思辨方式,是绝对理念的自我否定,在马克思那里把它改造成为一种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到了手里则不仅是世界观和认识论,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整个革命策略的思想基础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逻辑。如曾经指出:“对于的磨擦,同志还说了三条原则,第一条出自《老子》,‘不为天下先’,就是要后发制人,不先发制人。第二条出自《左传》,‘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你打边区我们就退几十里再说。第三条出自《礼记》,‘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有理,有利,有节,结果坚持了八年抗战。”⑩在这里列举的这三条辩证原则都不是出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典,而是源于中国的儒家和道家,即中国传统的思想。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方法既来自于中国传统的哲学智慧,应该说是打通近代最先进的辩证思维与中国传统儒家的辩证思维之路的典范。

参考文献:

(1)胡适:《先秦名学史》,《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下册,第849页,中华书局,1991

(2)张静盛:《实事求是地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哲学思想研究》1986年第2期

(3)《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545页

(4)转引自朱谦之:《中国哲学对于欧洲的影响》,第341页.福建人民出版杜,1969年

(5)(12)《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0.408页

(6)《列宁选集》第2卷,第642页

(7)(美)宾宗仪:《擂学与马克思主义》第二版序,第69页

(8)王夫之:《周易传卷》卷五

(9)王夫之:《张子正蔽注·太和篇》。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篇4

一、一个人使人类困惑的思维之谜:矛盾是否真实。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从不同的入口抓住了对立统一。

古希腊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表述了事物的矛盾,即对立面统一的思想。他说:"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2](23页)

赫拉克利特的思想象一道划破长空的闪电强劲地震动着人类的思维,启开人类的智慧之窗。但格言警句似的哲理却未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力论证,因此在往后的发展中出现了相对论和诡辩论的逆流。赫拉克利特的弟子克拉底鲁以及埃利亚学派的巴门尼德、芝诺等人相继举起了砍杀赫拉克拉利特的长刀,战争围绕着"矛盾是否真实"的问题紧张进行。芝诺以他的"两分法"、"飞矢不动"、"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的著名诡辩一时稳握胜券,似乎矛盾是不真实的,对立统一是一种主观幻想。

亚里士多德站在这样的历史入口,以他特有的智慧和博学审视这场思维的苦斗,他的思维也经历了一场阵痛和难产。他一方面跨入了反对赫拉克利特的行列;另一方面又从不同的入口抓住了对立统一。这是一种矛盾,然而却是十分真实的。他指责赫拉克利特,说:"传闻赫拉克利特曾说’同样的事物可以是亦可为非是’,这是任何人所不能置信的。"[3](60页)批评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说"辩证家与诡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哲学在切求真知时,辩证法专务批评;至于诡辩术尽管貌似哲学,终非哲学。"[3](60页)

>可否据此认为亚里士多德就反对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法则呢?当然不能,因为事情是复杂的。应当说事物对立统一规律的确立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赫拉克利特的格言警句虽然处处显示天才的光辉,但形式逻辑和辩证思维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并没有明确的分野。亚里士多德是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他十分清楚地看到古希腊哲学之所以受到诡辩派和相对主义袭击而无法自拔,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在思维的过程中不遵守形式逻辑的规则。所以在形式逻辑的范围内亚里士多德举起了反对赫拉克利特的旗帜,十分强调事物质的稳定性和概念的确定性,认为不能说一个东西是"这样又不是这样"。没有充分的事实说明亚里士多德反对赫拉克利特的"对立统一"学说。恰恰相反,亚里士多德对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对立统一的学说作了认真的探索。在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到亚里士多德与黑格尔选取了不同的入口,也就是辩证思维的不同突破口。

唯心辩证法大师黑格尔在论证他的"对立统一"学说时,是从直接攻击形式逻辑,特别是它的同一律"A=A"时开始的。黑格尔指出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A"确立的是一种"抽象的同一性",它是不包含内在差别的,因而具有空洞、孤立、静止的特性。辩证法则要求把握"具体的同一性",即在自身中包含内在差别、内在矛盾的同一性。这种"具体的同一性"的充分完全的开展就是黑格尔的对立统一体系。所以黑格尔对赫拉克利特的思维推崇备至,说:"[像在茫茫大海里航行],这里我们看见了陆地;没有一个赫拉克利特的命题,我没有纳入我的逻辑学中。"[4](295页)

亚里士多德则另辟蹊径,他绕过赫拉克利特提出的在当时无法从科学上充分证明的命题,而直接从形式逻辑的判断入手。但是,在对判断的深入研究中亚里士多德却从形式逻辑的疆域中挺拔而出,进入辩证思维领域,亚里士多德关于判断的理论--主词和宾词的关系,实际上是被当作对立统一的关系而把握。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指出了逻辑系词的辩证性质,指出主词与宾词既有区别又相互同一。"苏格拉底是人"就意味着"个别"就是"一般"。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指出这就是Aristoteles.Metaphysik(即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一书中的辩证法。[5](409页)并指出:"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5](409页)

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学说,从攻击形式逻辑抽象的"同一性"开始,确立了"同一本身就是绝对的非同一"[6](32页),引出差异、对立、矛盾的系列。从而达到"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这一命题,并把它规定为把握真理的途径,指出:"真理只有在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中,才是完全的,所以真理唯在于这种统一。"[6](33页)

亚里士多德从研究判断的主宾关系入手,不仅把握了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和从一般到个别的辩证运动,而且也揭示了"同一"和"差别"的对立统一,并从同一和差异进到对立。亚里士多德指出:事物并非绝对相同,"各有所同而不是悉数相同"[31](96页);相似而不是绝对相同;说事物相"异"必需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具有某些方面的差异,所以"异用于…那些事物虽各有别,而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同的。"[3](96页)而最大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称为"相对"[3](97页),或称之为"对反",也就是说对立就是最大的差异。

比较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关于"同一"和"差异"的理论,我们看到这两位大师在辩证法最基本范畴的研究中,对构成辩证法基础的两块主要基石的内涵作了大致相同的规定:其一是他们寻求的不是"抽象的同一"而是包含差异和联系的内在同一;其二,差异本身是"对立"(亚里士多德)和矛盾(黑格尔)的一个环节。明确这两点对于理解辩证法的本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是坚持"抽象的同一",还是"具体的同一"是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分水岭,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

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5](111页)而是否坚持"差异就是矛盾"也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标准之一。在《矛盾论》中指出:"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这一科学论断既是对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也是对辩证法发展史的理论概况。

那么为什么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探索对立统一规律选取了不同的突破口呢?这与他们各自所处的理论思维的环境和条件有关。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古希腊哲学,探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一"与"多",也就是"个别"与"一般"关系的问题。柏拉图的"理念论"就是对"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唯心主义方式的思考,亚里士多德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论"也是从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入手的。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不仅具有本体论意义,也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所以从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入手去探索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也就是亚里士多德哲学题中应有之义。列宁认为从这里"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索的萌芽"不仅是"人类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而且是"自然科学"向我们揭示的,是完全合符科学思维路径的。[5](410页)

至于黑格尔采取攻击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开始,对"对立统一"学说进行阐述,则是由于黑格尔辩证法诞生的前晚,欧洲哲学被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统治。这种思维方式的重大特征就是采用片面、孤立的方法去思考一切。认为在两个矛盾的判断中只有一方为真,别一方为假,是就是"是",非就是"非","非此即彼";把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上升为世界的绝对的规律。康德的"二律背反"虽然给了这种思维方式以沉重的打击,但是康德认为"二律背反"只是主观幻相,不承认矛盾的真实性。因此,黑格尔继康德之后在探索"对立统一"时,不能不从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开刀把它从世界观的宝座上拉下来,恢复它知性逻辑的应有地位。而理性的即辩证的思维正在于意识到"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7](133页)

条条大道通罗马。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这两位辩证法大师从不同的入口,同样达到"对立面的统一",达到对矛盾的认识和把握。这说明矛盾是真实的,无论古代的芝诺否认矛盾的诡辩、近代的康德认为"二律背反"只是主观的幻相都是违背理性的,是人类思维的错觉和迷误。

二、亚里士多德强调在"事物对立面的对立"中把握对立面;黑格尔强调在"事物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而"对立"和"统一"又是构成这一规律的两个基本范畴。"对立"和"统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渗透。发展既是对立面的斗争,又是对立面的统一。

应当说,无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还是在黑格尔那里,他们都既看到了对立面之间的"对立",也看到了对立面之间的"统一",看到了"对立"和"统一"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但是由于这两位大师所处的时代不同、理论思维的环境不同,他们在对"对立统一"的探索中又各自有所偏重。从总体上说亚里士多德着重研究了事物之间的"对立",着重强调从"事物对立面的对立"中把握对立面,把"对立"范畴规定为辩证法的最基本范畴。在《范畴篇》第十章中,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四种意义的"对立":"(1)相关者的相互对立;(2)相反者的相互对立;(3)缺乏者和实有者的对立;(4)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的对立。"[3](38页)后来在《形而上学》一书第五卷第十章中,亚里士多德在上面四种意义的"对立"上又加上了两种,即"生成和消解所从发生和所向演进的两端"及"一切事物的质性,其两极可涵融于同一事物中而不能同时出现的。"[3](96-97页)

亚里士多德关于"对立"六种含义的区分可以说明客观世界中最广泛的"对立"现象。"对立"的多样性是亚里士多德在其全部哲学著作中探索的主要课题之一。例如物理学上的运动和静止、重和轻、光明和黑暗;生物学中的健康和疾病、生与死、雌与雄;数学上的正与负、奇与偶、直线与曲线;伦理上的好与坏、勇敢与懦弱、正义和非正义;哲学上的存在与非存在、形式与质料、潜能与现实,等等。

亚里士多德在确认对立的多样时不仅只停留于现象的思考,而且深入事物的本质,把它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确认对立的普遍性。他说:实体(Substance,或译本体)最突出的一个标志是"当它保持着自己同一性的时候,却同时能容受相反的性质。"[9](315页)

从亚里士多德对"对立"范畴的界说和阐明中,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他是把"对立"范畴作为辩证法的最普遍的范畴而把握。"对立"范畴在亚里士多德辩证法体系中具有总体性性质,它既是亚里士多德辩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这一体系的逻辑基项。矛盾(即肯定和否定)的对立,只是对立的一种形式,对立双方不同时出现,就是矛盾。

应当客观地说,亚里士多德把"对立"范畴规定为辩证法的最普遍范畴时,这"对立"的形式也在自身中包含着对立面之间的联系和转化。没有大就没有小,没有生就没有死,没有冷就没有热;冷转化热、热又转化为冷;大转化为小,小转化为大。"谐和的事物必然由不谐和的事物产生,不谐和的也由谐和产生。谐和的消失变成不谐和的,也不是变成随便什么的不谐和,而是和谐和相反的状态。"[10](29页)但是也应当说,亚里士多德对"对面统一"的研究尚处于一种萌芽和探索的状态,特别是对"对立面"的转化并没有达到普遍地把握。

在这一点上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无疑比"古代世界的黑格尔"高出一头。黑格尔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集对立统一学说之大成的唯一巨匠。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主要是《逻辑学》)从不同的方面对"对立统一"学说作了更为详尽和深入的发挥,创造了矛盾产生、发展和在合题中解决的有关矛盾发展的学说,在西方哲学史上建构了一个辩证唯心论的庞大体系。"对立统一"是这种庞大体系的主干的脊骨。

黑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史上"对立统一"最好的见证人,因此,他紧紧抓住亚里士多德的"对立"范畴,并把它引申发展提炼出一个更普遍更概括的哲学范畴--"矛盾",把它作为辩证法的总体性范畴。黑格尔宣称他的《逻辑学》就是要认识和把握矛盾,对"矛盾"作思辩的陈述:"思辩的思维在于思维把握住矛盾并在矛盾中把握自身。"[6](67页)

把"矛盾"规定为辩证法的最根本最普遍的范畴有深刻的理论原因和历史原因。在理论上,黑格尔认为"矛盾"必然是"带有对立面的统一的那种矛盾",与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种对立面不同时出现的"矛盾"根本相反。黑格尔的"矛盾"范畴具有深刻的内在性,"矛盾"表示着事物内部对立的双方在自己的他物中相互映现。因此,黑格尔认为"一切事物都自在地是矛盾的""这个命题比其它命题更加能表述事物的真理和本质。"[6](65页)真理就是

矛盾。"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能或不必在它里面指出矛盾或相反的规定。"[7](200页)"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6](66页)黑格尔从矛盾的普遍性和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的角度把"矛盾"范畴规定为辩证法的最根本最普遍的范畴。所以,黑格尔又常常把辩证法称为"矛盾进展的原则",这在理论上就能更准确地把握和表征辩证的实质。

在历史上,黑格尔把"矛盾"规定为辩证法的最根本最主要的范畴也是对辩证法史的一个重大突破。在辩证法史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甚至康德都着重强调事物中的对立因素,这就难以最后同形而上学划清界限。柏拉图只强调事物的"对立",因此他的辩证法缺乏"发展和提高"。康德"二律背反"学说可以说是近代辩证思维的发端,但康德也是处处强调事物和现象间的对立,"他没有考虑到建立统一性,并从统一性发展出差别来。"[11](270页)康德的"二律背反"仍然停留在矛盾的对立阶段,没有达到矛盾的统一、过渡和转化,康德仍然没有跳出形而上学的窠臼。黑格尔在康德哲学也是整个西方哲学处于困境的时刻提出对立统一的原理,强调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把"矛盾"范畴提升为辩证法的最普遍的范畴,使西方哲学辩证法从困境中立刻重获得蓬勃发展的生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说"黑格尔的矛盾"是"一切辩证法的源泉。"[12](748页)因此,"矛盾"范畴必然成为黑格尔关于对立统一学说的总体性范畴,它既是这一学说的逻辑基项,也是它的逻辑起点。

至于亚里士多德着重强调在"事物对立面的对立"中把握对立面也是整个古希腊辩证思维的一个显著特点,它历史地积淀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之中。古希腊早期的自然哲学家阿拉克西曼德最先提出对立物的思想,南意大利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较多的谈到了事物之间的对立,他们开列了十组对立面。但毕达哥拉斯学派却没有在这十组对立面之间建立联系,十组对立面之间也缺乏转化,是一些形而上学的固定范畴。甚至被列宁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的赫拉克利特也过分强调对立面间的对立和斗争,忽视了对立面的统一。因此亚里士多德在总结他以前先哲的哲学思想时,也没能超越这一特定时代的思维,过多地强调从对立面的对立中把握对立面。把对立看作辩证法的最主要最根本的范畴,而把"矛盾"只当作"对立"的一种形式。

在亚里士多德以后,人类思维发生了一次巨大的反复,古希腊自发辩证法逐渐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取代。中世纪以后,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除了在个别的杰出的思想家那里曾经闪现出若干天才的火光之外,在哲学发展的主动脉上差不多已经销声匿迹。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重大特点就是思考于毫不相容的对立之中。从思维继承关系看,这不能不带有古希腊自毕达哥拉斯到柏拉图,再到亚里士多德思考方式的遗风。而黑格尔哲学"它的最大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思维形式。"[1](59页)而抓住矛盾范畴,主张从"对立面的统一"中去把握对立面,这就是黑格尔哲学恢复辩证法首要的和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

但是,在黑格尔辩证法取得世界意义胜利进军的同时,也埋藏着这一思维形式终结的种子由于黑格尔过分强调对立面的"统一",他的"对立统一"学说的基本思想是描述一种以"合"为结局的矛盾运动,因此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学说最终完成的是封闭的理论体系,辩证法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必然走到发展的尽头。它只有倒过来,形成道尾相接,但在最终意义上是一种自我循环的大圆圈。辩证法大师黑格尔仍然钻进了形而上学的牢笼。

三、亚里士多德的发展观是通过"由潜能到现实"的转化实现的;黑格尔的发展观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形式实现的。

辩证法是关于发展的学说,而"对立统一"则是揭示发展的内在机制和源泉,是建立辩证法发展观的最重要的基石。但是发展的动力与泉源和发展的外部表现又不是直接同一的。不同的思想家对发展动因把握可以通过不同形式进行。亚里士多德对发展的把握和对发展动因的揭示是通过"潜能"和"现实"这对重要范畴间关系的阐明而实现的。

关于事物发展的动因问题,泉源问题,早已是古希腊哲学中的一个重大难题。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先哲曾经用各种不同的理论来回答这一重大难题:例如恩培多克勤用"爱"和"憎"、阿拉克萨戈拉用"努斯"、柏拉图用"神"。他们的共同点是用事物的"外因"来说明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亚里士多德则一反古希腊先哲的外因论,企图从事物内部寻求事物发展运动的原因。他用"现实"和"潜能"这对范畴从总体上描述事物的运动变化。他认为在事物自身内部就包含运动变化的可能性,这是"潜能";当事物的运动变化一经展开,就由"潜能"变为"现实"。他说"潜能<能>,<潜在>的命意(一)动变之源","一般说来,’能’是使它物动变之源(或是将自己当作它物而使之动变)。"[3](100页)这里的"将自己当作它物"实际上是一种内在矛盾,与黑格尔所谓"本身在自身的映现"[6](27页)有相同的涵义。在《物理学》中他还指出:"一切自然事物都明显地在自身内在有一个运动和静止(有的是空间方面的,有的是量的增减方面的,有的是性质方面的)的根源。"[10](43页)

亚里士多德用"潜能"和"现实"来解释事物的运动变化,不仅从这里深入地把握着事物的内在矛盾,把握着由潜能向现实的不断转化,这种转化使动变表现为一个前进运动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涉及一系列对反概念:原因和结果、质料和形式、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等等。这些范畴都是成对出现,是作为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双方而被把握的。从这里显示出亚里士多德思维的真正辩证性。

黑格尔与亚里士多德不同,在确立"对立统一"是事物前进运动的根源时,他却用"否定之否定"的形式来实现发展。因此在黑格尔"对立统一"的学说中,"否定之否定"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逻辑学》里,"对立面的统一"与"否定之否定"相互纠结,在大部分的篇章里"对立面的统一"是以"否定之否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逻辑学》所描述的思维的辩证运动,是从"纯有"开始的,"纯有"就是纯粹的无规定和无内容的概念,因此它在自身中就潜藏着自身的"否定",必然向它的对立面"无"转化。"无"虽然是没有内容的概念,但也是一种"存在",这种"存在"使"无"与"有"相互过渡、相互转化--这就是"否定的否定"。这后一次"否定"产生一个新概念即"变易"。黑格尔整个《逻辑学》就是按照这种"否定之否定"的框架构造的。因此,黑格尔特别重视"否定性"范畴,认为"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这个"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

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13](38页)

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用"潜能"和"现实"的观点来说明事物发展,还是黑格尔用"否定之否定"来说明事物发展,他们的发展观都是不彻底的、半途而废的。因为亚里士多德关于"潜能"和"现实"的理论还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杂质,这就是亚里士多德企图用"纯粹现实"的"终极因"来说明一切事物发展,因而也就把"潜能"和"现实"的关系形而上学的割裂开来,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亚里士多德从潜能开始,最后走向"第一推动者",这就使得他的动变说罩上了浓重的神学光环。

亚里士多德最终皈依了神学,这决不是偶然的,因为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法是不彻底的,在他的辩证法中有僵死的东西。这种僵死的东西来源于他还没有科学地掌握对立统一法则。虽然亚里士多德选取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论证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并以此为突破口,天才地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严重地破坏了唯心主义的基础。但亚里士多德也没有真正弄清"一般"和"个别"的对立统一关系。他虽然承认"一般在个别之中",反对一般在个别之外,但他又认为在个别之中的一般是先于个别的,决定个别的。这就为唯心主义打开了大门。列宁在读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时就已经概括出一个重要的理论结论:"人类认识的二重化和唯心主义(=宗教)的性已经存在于最初的、最简单的抽象中:一般’房屋’和个别的房屋。"[5](421页)既然一般可以先于个别,决定个别,那么继续往上推溯,这就必定有一个最后决定一切个别的最普遍的一般,这就是"神"。"神学"的藩篱最后扼杀了亚里士多德的唯物论,也扼杀了他的辩证法。

>至于黑格尔则完全把他的辩证法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他虽然比亚里士多德更系统更完整地探索和论证了"对立统一",但同样把这一学说更加神秘化了。黑格尔在对立统一学说上散布了重重浓厚的迷雾,以致使人往往看不清辩证法的实质之所在。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学说只是"纯概念"的自身发展、自身认识的思辩体系。"纯概念"是一种脱离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无身的理性"。马克思指出这种理性"在自身之外既没有可以安置自己的地盘,又没有可以和自己对置的客体,也没有自己可与之结合的主体,所以它只得把自己颠来倒去;安置自己,把自己跟自己对置起来,自己跟自己结合--安置、对置、结合。"用希腊语来说,这就是:"正题、反题、合题。"[14](140页)这里面有多少主观随意性是可想而知的。特别是黑格尔在构造他的辩证法体系时,在形式方面用了更大的功夫,把"对立统一"学说强制地纳入一个个僵化的结构。由于构造体系的需要,黑格尔往往把"否定之否定"看得比事物自身的矛盾性更为重要,把它看成辩证法的"实质和灵魂"。在《逻辑学》最后一章《绝对理念》中黑格尔作了结论:"矛盾思维"虽是"概念的本质要素",但是只有"否定性",才"构成概念运动的转折点。这个否定性是自身的否定关系的单纯之点,是一切活动--生命和精神的自身运动--最内在的源泉,是辩证法的灵魂。"[6](543页)

对于辩证法实质的二重理解是贯穿在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思维之谜。这说明了两个重要的理论问题:第一,《逻辑学》所展示的"自在"理论体系的"实际内部结构"并没有被哲学家"自为"的把握;第二,在黑格尔那里"对立统一"规律,还没有最终与否定之否定规律分化开来,黑格尔所重视的是"矛盾"的范畴,对矛盾规律的理解还未能达到理想的高度。

>虽然在黑格尔关于"矛盾"的学说中,不时地"爆发出革命的火光",但这一学说由于过分强调"否定之否定"的公式、强调"矛盾的解决",思维的过程以一切矛盾在"绝对观念"中的调合、消解与告终。黑格尔通过"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达到了最后否定一切矛盾的"合题",他的发展观也就半途而止了。

四、简要的结论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我们将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作了一个大致的比较。在这种比较中,首先,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分别从不同的入口抓住了"对立统一"。这说明"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支配客观世界的主要规律,也是支配人类思维的主要规律,它具有客观性和强制性。历史上不同的思想家可以找到辩证思维的不同突破口,但辩证法的核心却只有一个--即"对立统一"。列宁认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5](240页)是对辩证法史的科学总结。

其次,我们看到作为辩证法实质的"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5](407页),在历史上也是不断发展、不断丰富、不断深化的。亚里士多德把"对立"范畴规定为辩证法的主要范畴这表现为古希腊辩证思维的重要特点。这时的个别哲学家虽然也看到了对立面的统一、联系和转化,但认为这是一种难题,很难解决,仍处于探索过程中。对于"对立面的统一",列宁指出"希腊哲学家们接近这种思想,但他们没有掌握这种思想,没有掌握辩证法。"[5](416页)只有近代德国的黑格尔才比较深刻地把握了"对立统一"的思想,黑格尔的"矛盾"范畴突出了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但黑格尔的矛盾学说又过分强调了"统一",强调肯定和否定的"合题",而导致黑格尔辩证法的自我封闭。

第三、"对立统一"作为事物运动变化的源泉、动力,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潜能"和"现实";在黑格尔那里是"否定之否定"。但由于两位大师都受唯心主义思想的束缚,这两种形式都未能完全展示"对立统一"的动力作用和对发展的深刻的内在机制。只有把"对立统一"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才能找到完全科学的表现形式。

最后,虽然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学说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但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也只有他们两人才系统地探索过"对立统一"学说,并确定一系列辩证思维的主要形式。因此,我们在建构和拓展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时也必须进一步开掘这两位大师的理论遗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

[3]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5]列宁《哲学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6]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7]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8]亚里士多德《范畴篇·解释篇》,商务印书馆,1986.

[9][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57.

[10]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1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篇5

关键词:马克思;思辨逻辑;人学;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2)02-0053-04

长期以来学界公认的事实是,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通过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颠倒”实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这一论断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仔细分析,其中存在着一个问题: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在什么意义上的唯物主义?是单纯为了解决“物质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还是为了解决人类解放的唯物主义?前者自上个世纪开始的教科书哲学反思已经被排除了,那么,只剩下后者,即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解放的唯物主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我们再一次反省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思辨逻辑的改造的时候,应该立足于马克思的人学立场。本文将对马克思对思辨逻辑的人学改造加以探讨,进一步理解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实质。

一、黑格尔思辨逻辑解决的基本问题

1.建立关于绝对真理的思辨知识体系

自近代以来,哲学的主题就是探讨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即关于心灵、宇宙全体和上帝这三个对象,我们能否形成知识。一直到德国古典哲学,这一问题的解决是诉诸于“逻辑学”来完成的。经过康德和费希特以及谢林的奠基,黑格尔完成了他的关于绝对真理的逻辑学体系,回答了或者说终结了形而上学的知识问题。那么,黑格尔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呢?

对绝对真理的认识,在黑格尔那里就是以思辨逻辑的形式进行的。思辨逻辑是逻辑学中的一种,与思辨逻辑相对应并关联的逻辑学是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形式逻辑”。因为形式逻辑是对经验知识有效的思维形式法则,而经验知识的认识是通过知性完成的,所以,形式逻辑又可以称为“知性逻辑”。康德在其《纯粹理性批判》当中,在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问题上,主要完成了这样一项工作:他批判地考察了理性的认识能力和界限,其结论是,人类的理性只能认识经验对象,而不能认识超越于经验之上的形而上的对象。也就是说,只有“形式逻辑”才是真理的逻辑,而如果我们用形式逻辑去认识超感性对象,即前文所说的形而上学的三个对象,那么就会形成“幻象”,即思维陷入了矛盾。因此,辨证逻辑在康德看来,并不是真理的逻辑,它仅仅是“幻象的逻辑”。这也就意味着,关于绝对真理来说,到康德那里尚未建立起来知识体系。而这一任务就成了遗留给黑格尔哲学的主题了。

在康德哲学的启发下,黑格尔认为,从前哲学所以不能建立起关于绝对真理的知识体系,其症结就在于,形式逻辑只是对经验对象有效的,而对于形而上学的对象来说,我们必须要发现一种新的逻辑,如果不能发现这一新的逻辑,那么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就永远也不能得到解决。为此,黑格尔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对知性的形式逻辑加以改造,使其同时成为绝对真理的逻辑,而非是幻象的逻辑。

思辨逻辑并不是与知性逻辑毫无关联的另外一种逻辑,而是在知性的形式逻辑的基础上,以另外一种思维对其加以改造而形成的逻辑学。所以,在思辨逻辑学当中,所涉及到的基本范畴仍然是知性形式逻辑当中的范畴。但两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知性形式逻辑总是力图排除感性的质料,而寻找单纯思维自身的思维规律,因而是纯粹形式的。这里就出现了认识的经验对象作为质料,与思维的纯粹形式之间的分离的可能。所以,在知性逻辑当中总是有一种“工具论”的色彩。康德也把逻辑看作是真理所以可能的“消极条件”,其原因就在于,逻辑不能提供真理的“积极条件”,即作为认识对象的感性直观,因此只能是真理性认识的消极条件。而思辨逻辑则相反,它同时即是绝对真理的自我显现过程。这样,黑格尔通过思辨逻辑最终建立的是绝对真理的思辨知识体系,从而回到了形而上学何以可能这一基本问题。

2.黑格尔思辨逻辑的神学出发点

黑格尔在《小逻辑》导言中明确指出,“哲学的对象与宗教的对象诚然大体上是相同的。两者皆以真理为对象。”[1]这实际上已经表明了黑格尔哲学的宗教神学的出发点。马克思对此也清楚的指出:“黑格尔从异化出发(在逻辑上就是从无限的东西、抽象的普遍的东西出发),从实体出发,从绝对的和不变的抽象出发,就是说,说得更通俗些,他从宗教和神学出发。”[2]

绝对真理在黑格尔那里来说也就是“上帝”。在基督教当中,上帝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是宗教神学的绝对的开端。黑格尔继承了基督教的这一观念,因此绝对真理是“逻辑先在”的绝对开端,而有理性的人充其量是显现绝对真理的环节,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意义在于对真理的显现。所以,全部思辨逻辑学就构成了绝对真理自身的显现过程。这与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毫无关系,有人把黑格尔的逻辑学称为“无人身的理性”是有道理的。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用绝对精神取代了人本身,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不关心人的现实的生存问题,因此辩证法是“头足倒置”的。“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3]那么,从马克思的观点来看,黑格尔的思辨逻辑究竟有那些弊端?

二、黑格尔思辨逻辑的弊端

1.思辨逻辑的纯形式性

根据逻辑学家的历来观念,逻辑学一般说来都是纯粹形式的东西,它力求排除一切质料的东西。在知性的形式逻辑当中,质料是感性直观对象,而范畴是纯粹的思维形式。而在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当中,则绝对真理是质料,而思辨的思维规律构成了该种逻辑学的纯形式。这样,学术界一般认为,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摆脱了抽象的纯粹形式的本性,而是以绝对真理这一质料作为内容的逻辑学,因此,逻辑学也同时就是本体论。这一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我们跳出思辨逻辑学的体系,如果立足于人,并把人的感性物质生活看作是质料的话,而不是把绝对真理看作质料,那么,思辨逻辑学就仍然是纯粹形式的东西。因此,归根结底,无论是知性的形式逻辑,还是思辨逻辑,它们全部都符合了逻辑学的本性,即纯粹思维的形式。就这一点来说,我们认为黑格尔的思辨逻辑仍然是纯形式性的,而非有质料内容的。

上述思辨逻辑的纯形式性,决定了它仅仅适用于超验的本体界,而不适用于人的经验界。或者说,它根本上不关心人的现实问题,而这种态度即便成就了人的自由,却也是抽象的精神自由,而不是从事着生产活动的现实的人的自由。尽管黑格尔一再强调真理是具体的,但也只是思维上的具体,他没有把这种具体的自由落实在从事着生产实践活动的人身上。这就是说,黑格尔仅仅为人类的自由提供了一个抽象的一般原理,而没有提供自由的具体原理。后者恰好构成了马克思哲学的根本任务。所以,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当中,集中批判了黑格尔哲学的这一纯粹的形式本性,而把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引入到了历史领域当中来了。

2.思辨逻辑的非历史性

思辨逻辑学的对象是绝对真理,而绝对真理作为上帝是超时间的,因而也是超历史的。应该说这是思辨逻辑的一个本性。因为绝对真理是不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这一点上,哲学是与自然科学一致的,也就是说,自然科学的进步并不是自然规律本身的历史发展过程,而只是人类发现自然规律的科学史的过程。就如同数学一样,无论是古代还是近代,数学中的公理都是不能改变的,因而是永恒的真理。对于自然科学来说,除非我们改变自然物的条件,否则自然物所服从的自然规律将是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界是没有历史的。

思辨逻辑在黑格尔那里一直是被作为严格的“科学”来看待的。哲学家们在形而上学的问题上直到近代仍然陷入争论不休的迷惘状态。其原因就在于,哲学家们没有把形而上学变成一门严格的科学。所以,自康德以来,一直到后来的胡塞尔都致力于把哲学变成一门严格的科学。这样,绝对真理就不再是充满不确定性的主观的“意见”了。哲学是最高贵的学问,如果它不能够以科学的方式确立其合法性,它就不能成为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科学桂冠。按照这一思路,黑格尔把他的逻辑学看作是一门严格的科学,这就等于把绝对真理排除在历史性之外了。而历史的特点就在于,它是在时间中完成的人类实践活动的经验总和。与自然物相区别,人是历史性存在。动物没有历史,人则在他所创造的历史当中存在。所以,马克思尖锐地批判,从前的一切哲学家都是非历史的,亦即他们并不关心真正的历史,充其量只是对历史做出了逻辑学下的反思,如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并没有真实地进入历史。他只是以最抽象的观念反映了历史,但历史并没有构成黑格尔直接关注的对象。“因为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一个当作前提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形成的历史。”[4]

3.思辨逻辑的非批判性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黑格尔思辨逻辑学的第三个弊端就是它的非批判性。通常说来,黑格尔的思辨逻辑是最具有批判本性的。那么,马克思又为什么说黑格尔哲学是最保守的而非批判的呢?

马克思明确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成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5]因此,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自然包含了马克思所说的批判本性。但思辨逻辑所给出的却仅仅是批判的纯粹形式的原理。这一原理就是否定之否定原理,它是关于绝对真理如何自我以否定自我的方式实现其自身的过程。在思辨逻辑学的体系当中,每一个环节都注定要扬弃自身进入下一个环节。比如,从“存在”到“本质”,再从“本质”到“概念”这一过程就是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

然而,马克思所说的批判并不仅仅是形而上学内部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而是人类社会历史进步当中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这一点最明确地体现在马克思的“三形态说”当中。他认为,人类社会历史从最初的“人的依附关系”,经过第一次否定进入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而最后在共产主义中回到摆脱对物的以来的人的自由状态,这是否定之否定的最高环节。而这一否定之否定的环节,是通过“物质的批判”来完成的。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来摧毁”。[6]马克思所强调的批判显然不是纯粹哲学的批判,而是物质力量的批判,这就是革命。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显然是非批判的。

上述三个方面是黑格尔思辨逻辑学存在的弊端。实际上,从费尔巴哈就开始对思辨逻辑学的批判,这就是他的人本学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是对思辨逻辑进行人学改造的第一人。对此马克思称赞道:“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实在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也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7]在这一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完成了对思辨逻辑的改造,而改造的平台就是人学。

三、马克思对思辨逻辑的人学改造

1.马克思人学辩证法的主题

黑格尔的哲学主题是绝对真理的知识何以可能,而与黑格尔的哲学主题相区别,马克思的哲学主题是人类的解放何以可能。这是两种哲学各自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与黑格尔哲学的神学出发点不同,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人而不是神。这就决定了,马克思对思辨逻辑的改造已经跳出了近代形而上学的领域,而是在人学的领域当中对其加以改造,这一改造的结果就是,把思辨逻辑学变成了人学辩证法。

马克思毕生关心的不是与人无关的绝对真理问题,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马克思的哲学还存在着“本体论”的话,他既不认为人的本体是理性,也不认为是费尔巴哈所说的情感,更不是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真理,而是从事生产实践的现实的人的解放,具体说,是在资本私有制下生产的人类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哲学是人学路向的本体论,而不是神学路向的绝对精神本体论。所以,马克思立足于人学的立场,着手对黑格尔的思辨逻辑进行了人学的改造。

2.人学辩证法是有质料的思辨逻辑

思辨逻辑在黑格尔那里仍然是纯形式的,因为它根本上把人及其历史排除在外了,建构了一个与人无关的绝对真理的思辨知识体系。绝对真理仅仅是思维的形式,而没有任何经验的质料。而马克思则与此相反,他把历史纳入到了辩证法当中,去分析人类社会历史进步的客观规律,这样,一方面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另一方面,又把这一思辨逻辑纳入到了人类社会历史当中,使逻辑学获得了它的经验的质料内容。所以,人学辩证法也就是具有质料作为其内容的思辨逻辑。我们也可以把马克思的人学辩证法称之为“人学思辨逻辑”。它是对黑格尔的思辨逻辑的积极的扬弃。所以,马克思甚至明确宣布,“即把他当作一条‘死狗’了。因此,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伟大思想家的学生。”[8]那么,具体说,马克思是如何改造思辨逻辑的?

3.人学思辨逻辑的内涵

一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辨逻辑。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指出,自然并不是与人无关的。“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9]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一方面人是自然发展的一个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这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10]马克思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彼此互相生成的辩证关系,这构成了马克思人学思辨逻辑的第一个内涵。

二是人与其类本质的思辨逻辑。马克思从来不单纯地考察人的类本质。所谓类本质就是人的有意识的自我决定的精神本质,它是人之为人的普遍性所在。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人的类本质上。在对异化劳动的分析当中,马克思指出了人的异化实质上是人与其类本质的分离。当劳动仅仅成为谋生的手段的时候,就使人在劳动当中丧失了他的类本质。这一类本质在劳动当中表现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因此,马克思认为,类本质必须要扬弃自身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社会关系当中重新建立一度丧失的类本质,这就是通过社会历史发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人向人的社会本性复归”的过程。这是马克思人学思辨逻辑的第二个内涵。

三是人与资本关系的思辨逻辑。马克思在其人学思辨逻辑当中,还集中探讨了资本私有制条件下的人与物(资本)的思辨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并不是人以外的单纯的物,毋宁说资本是工人创造的“死劳动”,而同样,工人并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对于资本家说来的“活资本”。尤其在对商品拜物教的批判当中,马克思揭示了商品背后所包含着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正是通过对人与资本之间的辩证关系的揭示,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走向自我毁灭的必然性。这就是辩证法的运动的批判本性在人与资本关系当中得到了实现。

综上所述,马克思立足于人学的立场对黑格尔的思辨逻辑进行了改造,转变了从前思辨逻辑的神学路向,完成了对思辨逻辑的“颠倒”,探索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规律,以及在这一规律的支配下人类获得解放的辩证运动过程。这是马克思辩证法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所在。

参考文献

[1]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7.

[2][4][7][9][1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96,97,116,90.

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篇6

古希腊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表述了事物的矛盾,即对立面统一的思想。他说:"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2](23页)

赫拉克利特的思想象一道划破长空的闪电强劲地震动着人类的思维,启开人类的智慧之窗。但格言警句似的哲理却未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力论证,因此在往后的发展中出现了相对论和诡辩论的逆流。赫拉克利特的弟子克拉底鲁以及埃利亚学派的巴门尼德、芝诺等人相继举起了砍杀赫拉克拉利特的长刀,战争围绕着"矛盾是否真实"的问题紧张进行。芝诺以他的"两分法"、"飞矢不动"、"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的著名诡辩一时稳握胜券,似乎矛盾是不真实的,对立统一是一种主观幻想。

亚里士多德站在这样的历史入口,以他特有的智慧和博学审视这场思维的苦斗,他的思维也经历了一场阵痛和难产。他一方面跨入了反对赫拉克利特的行列;另一方面又从不同的入口抓住了对立统一。这是一种矛盾,然而却是十分真实的。他指责赫拉克利特,说:"传闻赫拉克利特曾说'同样的事物可以是亦可为非是',这是任何人所不能置信的。"[3](60页)批评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说"辩证家与诡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哲学在切求真知时,辩证法专务批评;至于诡辩术尽管貌似哲学,终非哲学。"[3](60页)

>可否据此认为亚里士多德就反对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法则呢?当然不能,因为事情是复杂的。应当说事物对立统一规律的确立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赫拉克利特的格言警句虽然处处显示天才的光辉,但形式逻辑和辩证思维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并没有明确的分野。亚里士多德是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他十分清楚地看到古希腊哲学之所以受到诡辩派和相对主义袭击而无法自拔,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在思维的过程中不遵守形式逻辑的规则。所以在形式逻辑的范围内亚里士多德举起了反对赫拉克利特的旗帜,十分强调事物质的稳定性和概念的确定性,认为不能说一个东西是"这样又不是这样"。没有充分的事实说明亚里士多德反对赫拉克利特的"对立统一"学说。恰恰相反,亚里士多德对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对立统一的学说作了认真的探索。在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到亚里士多德与黑格尔选取了不同的入口,也就是辩证思维的不同突破口。

唯心辩证法大师黑格尔在论证他的"对立统一"学说时,是从直接攻击形式逻辑,特别是它的同一律"A=A"时开始的。黑格尔指出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A"确立的是一种"抽象的同一性",它是不包含内在差别的,因而具有空洞、孤立、静止的特性。辩证法则要求把握"具体的同一性",即在自身中包含内在差别、内在矛盾的同一性。这种"具体的同一性"的充分完全的开展就是黑格尔的对立统一体系。所以黑格尔对赫拉克利特的思维推崇备至,说:"[像在茫茫大海里航行],这里我们看见了陆地;没有一个赫拉克利特的命题,我没有纳入我的逻辑学中。"[4](295页)

亚里士多德则另辟蹊径,他绕过赫拉克利特提出的在当时无法从科学上充分证明的命题,而直接从形式逻辑的判断入手。但是,在对判断的深入研究中亚里士多德却从形式逻辑的疆域中挺拔而出,进入辩证思维领域,亚里士多德关于判断的理论--主词和宾词的关系,实际上是被当作对立统一的关系而把握。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指出了逻辑系词的辩证性质,指出主词与宾词既有区别又相互同一。"苏格拉底是人"就意味着"个别"就是"一般"。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指出这就是Aristoteles.Metaphysik(即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一书中的辩证法。[5](409页)并指出:"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5](409页)

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学说,从攻击形式逻辑抽象的"同一性"开始,确立了"同一本身就是绝对的非同一"[6](32页),引出差异、对立、矛盾的系列。从而达到"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这一命题,并把它规定为把握真理的途径,指出:"真理只有在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中,才是完全的,所以真理唯在于这种统一。"[6](33页)

亚里士多德从研究判断的主宾关系入手,不仅把握了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和从一般到个别的辩证运动,而且也揭示了"同一"和"差别"的对立统一,并从同一和差异进到对立。亚里士多德指出:事物并非绝对相同,"各有所同而不是悉数相同"[31](96页);相似而不是绝对相同;说事物相"异"必需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具有某些方面的差异,所以"异用于…那些事物虽各有别,而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同的。"[3](96页)而最大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称为"相对"[3](97页),或称之为"对反",也就是说对立就是最大的差异。

比较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关于"同一"和"差异"的理论,我们看到这两位大师在辩证法最基本范畴的研究中,对构成辩证法基础的两块主要基石的内涵作了大致相同的规定:其一是他们寻求的不是"抽象的同一"而是包含差异和联系的内在同一;其二,差异本身是"对立"(亚里士多德)和矛盾(黑格尔)的一个环节。明确这两点对于理解辩证法的本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是坚持"抽象的同一",还是"具体的同一"是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分水岭,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5](111页)而是否坚持"差异就是矛盾"也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标准之一。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这一科学论断既是毛泽东对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也是对辩证法发展史的理论概况。

那么为什么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探索对立统一规律选取了不同的突破口呢?这与他们各自所处的理论思维的环境和条件有关。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古希腊哲学,探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一"与"多",也就是"个别"与"一般"关系的问题。柏拉图的"理念论"就是对"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唯心主义方式的思考,亚里士多德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论"也是从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入手的。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不仅具有本体论意义,也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所以从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入手去探索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也就是亚里士多德哲学题中应有之义。列宁认为从这里"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索的萌芽"不仅是"人类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而且是"自然科学"向我们揭示的,是完全合符科学思维路径的。[5](410页)

至于黑格尔采取攻击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开始,对"对立统一"学说进行阐述,则是由于黑格尔辩证法诞生的前晚,欧洲哲学被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统治。这种思维方式的重大特征就是采用片面、孤立的方法去思考一切。认为在两个矛盾的判断中只有一方为真,别一方为假,是就是"是",非就是"非","非此即彼";把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上升为世界的绝对的规律。康德的"二律背反"虽然给了这种思维方式以沉重的打击,但是康德认为"二律背反"只是主观幻相,不承认矛盾的真实性。因此,黑格尔继康德之后在探索"对立统一"时,不能不从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开刀把它从世界观的宝座上拉下来,恢复它知性逻辑的应有地位。而理性的即辩证的思维正在于意识到"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7](133页)

条条大道通罗马。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这两位辩证法大师从不同的入口,同样达到"对立面的统一",达到对矛盾的认识和把握。这说明矛盾是真实的,无论古代的芝诺否认矛盾的诡辩、近代的康德认为"二律背反"只是主观的幻相都是违背理性的,是人类思维的错觉和迷误。

二、亚里士多德强调在"事物对立面的对立"中把握对立面;黑格尔强调在"事物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而"对立"和"统一"又是构成这一规律的两个基本范畴。"对立"和"统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渗透。发展既是对立面的斗争,又是对立面的统一。

亚里士多德关于"对立"六种含义的区分可以说明客观世界中最广泛的"对立"现象。"对立"的多样性是亚里士多德在其全部哲学著作中探索的主要课题之一。例如物理学上的运动和静止、重和轻、光明和黑暗;生物学中的健康和疾病、生与死、雌与雄;数学上的正与负、奇与偶、直线与曲线;伦理上的好与坏、勇敢与懦弱、正义和非正义;哲学上的存在与非存在、形式与质料、潜能与现实,等等。

亚里士多德在确认对立的多样时不仅只停留于现象的思考,而且深入事物的本质,把它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确认对立的普遍性。他说:实体(Substance,或译本体)最突出的一个标志是"当它保持着自己同一性的时候,却同时能容受相反的性质。"[9](315页)

从亚里士多德对"对立"范畴的界说和阐明中,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他是把"对立"范畴作为辩证法的最普遍的范畴而把握。"对立"范畴在亚里士多德辩证法体系中具有总体性性质,它既是亚里士多德辩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这一体系的逻辑基项。矛盾(即肯定和否定)的对立,只是对立的一种形式,对立双方不同时出现,就是矛盾。

在这一点上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无疑比"古代世界的黑格尔"高出一头。黑格尔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集对立统一学说之大成的唯一巨匠。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主要是《逻辑学》)从不同的方面对"对立统一"学说作了更为详尽和深入的发挥,创造了矛盾产生、发展和在合题中解决的有关矛盾发展的学说,在西方哲学史上建构了一个辩证唯心论的庞大体系。"对立统一"是这种庞大体系的主干的脊骨。

黑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史上"对立统一"最好的见证人,因此,他紧紧抓住亚里士多德的"对立"范畴,并把它引申发展提炼出一个更普遍更概括的哲学范畴--"矛盾",把它作为辩证法的总体性范畴。黑格尔宣称他的《逻辑学》就是要认识和把握矛盾,对"矛盾"作思辩的陈述:"思辩的思维在于思维把握住矛盾并在矛盾中把握自身。"[6](67页)

把"矛盾"规定为辩证法的最根本最普遍的范畴有深刻的理论原因和历史原因。在理论上,黑格尔认为"矛盾"必然是"带有对立面的统一的那种矛盾",与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种对立面不同时出现的"矛盾"根本相反。黑格尔的"矛盾"范畴具有深刻的内在性,"矛盾"表示着事物内部对立的双方在自己的他物中相互映现。因此,黑格尔认为"一切事物都自在地是矛盾的""这个命题比其它命题更加能表述事物的真理和本质。"[6](65页)真理就是矛盾。"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能或不必在它里面指出矛盾或相反的规定。"[7](200页)"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6](66页)黑格尔从矛盾的普遍性和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的角度把"矛盾"范畴规定为辩证法的最根本最普遍的范畴。所以,黑格尔又常常把辩证法称为"矛盾进展的原则",这在理论上就能更准确地把握和表征辩证的实质。

因此,"矛盾"范畴必然成为黑格尔关于对立统一学说的总体性范畴,它既是这一学说的逻辑基项,也是它的逻辑起点。

至于亚里士多德着重强调在"事物对立面的对立"中把握对立面也是整个古希腊辩证思维的一个显著特点,它历史地积淀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之中。古希腊早期的自然哲学家阿拉克西曼德最先提出对立物的思想,南意大利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较多的谈到了事物之间的对立,他们开列了十组对立面。但毕达哥拉斯学派却没有在这十组对立面之间建立联系,十组对立面之间也缺乏转化,是一些形而上学的固定范畴。甚至被列宁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的赫拉克利特也过分强调对立面间的对立和斗争,忽视了对立面的统一。因此亚里士多德在总结他以前先哲的哲学思想时,也没能超越这一特定时代的思维,过多地强调从对立面的对立中把握对立面。把对立看作辩证法的最主要最根本的范畴,而把"矛盾"只当作"对立"的一种形式。

在亚里士多德以后,人类思维发生了一次巨大的反复,古希腊自发辩证法逐渐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取代。中世纪以后,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除了在个别的杰出的思想家那里曾经闪现出若干天才的火光之外,在哲学发展的主动脉上差不多已经销声匿迹。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重大特点就是思考于毫不相容的对立之中。从思维继承关系看,这不能不带有古希腊自毕达哥拉斯到柏拉图,再到亚里士多德思考方式的遗风。而黑格尔哲学"它的最大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思维形式。"[1](59页)而抓住矛盾范畴,主张从"对立面的统一"中去把握对立面,这就是黑格尔哲学恢复辩证法首要的和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

但是,在黑格尔辩证法取得世界意义胜利进军的同时,也埋藏着这一思维形式终结的种子由于黑格尔过分强调对立面的"统一",他的"对立统一"学说的基本思想是描述一种以"合"为结局的矛盾运动,因此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学说最终完成的是封闭的理论体系,辩证法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必然走到发展的尽头。它只有倒过来,形成道尾相接,但在最终意义上是一种自我循环的大圆圈。辩证法大师黑格尔仍然钻进了形而上学的牢笼。

三、亚里士多德的发展观是通过"由潜能到现实"的转化实现的;黑格尔的发展观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形式实现的。

辩证法是关于发展的学说,而"对立统一"则是揭示发展的内在机制和源泉,是建立辩证法发展观的最重要的基石。但是发展的动力与泉源和发展的外部表现又不是直接同一的。不同的思想家对发展动因把握可以通过不同形式进行。亚里士多德对发展的把握和对发展动因的揭示是通过"潜能"和"现实"这对重要范畴间关系的阐明而实现的。

亚里士多德用"潜能"和"现实"来解释事物的运动变化,不仅从这里深入地把握着事物的内在矛盾,把握着由潜能向现实的不断转化,这种转化使动变表现为一个前进运动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涉及一系列对反概念:原因和结果、质料和形式、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等等。这些范畴都是成对出现,是作为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双方而被把握的。从这里显示出亚里士多德思维的真正辩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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