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作文(5篇)
她作文篇1
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双很灵敏的耳朵,高高的鼻梁,樱桃大小的嘴巴,留着齐耳短发,中等个子,论长相,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样子,可是她有着与众不同的爱好。
她热爱唐诗宋词,喜爱唐朝文化,喜欢和朋友模仿古代文人对诗,晦涩难懂的生僻字在她形象地讲出典故后,也变得那么吸引人。并且她还像个假小子一样,天天混在男生堆里,不信的话,你去她班上问问谁不说她豪放呢?她还爱好打篮球,记得上次体育课她为了给她的“好哥们”队加分,差点摔个四脚朝天。她也爱搞恶作剧,上次她听见爸爸吧打呼噜,居然把胶水浇在爸爸爸的嘴唇上,等她爸爸醒来,结果可想而知了。她,还喜欢什么事都要去试一试,就连十全十美的人这种梦,她都想试试。
别看她这么女汉子,她也有窈窕淑女的一面呢!不信,你看……
琴
在生活中,古筝是她必不可少的朋友,没事儿的时候,她会带上指套,摆上铺子弹上一段儿,每当有客人来的时候,她都会穿上一声旗袍,坐在琴前感情充沛地弹上一曲,就像她经常说的一样,不为练习也为情调,这可是她妈妈长期以来逼她练习的结果,纵使一开始百般不愿,可经过她妈妈的劝说,她一想:学费都交了,不能浪费,得好好学啊,就这样她渐渐喜欢上了古筝。琴就讲到这里,接下来给大家讲讲……
棋
虽然她只会下五子棋和飞行棋,但在她眼中,棋的地位可是高呀。“妈妈,给我买围棋吧。”你看她又央求了。妈妈被她缠的没办法,只好给她买,学会了下象棋之后,又开始打国际象棋的主意。棋,就先讲到这儿,接下来该讲什么了?嗯,是……
书
书就是一条小船,慢慢地载着她前往知识的殿堂,各种各样的故事,作文、知识和趣闻,让她开张眼界之外,心里也越来越充实,一坐在书桌前,她就要“陷”进书里去,别人给她说话她都听不见了……书说完了,接下来我们看看……
画
画,也是她得最爱,每当她感到疲倦之后,她就会放下书本,拿起画笔,开始天马行空般的艺术创作,不一定拘于一种风格,也不一定一味地模仿画本上的图案,她尤其喜欢用色彩鲜艳的燃料在画布上涂抹。
虽然她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可她就是愿意热情饱满的去对待每一件她喜欢的事。
她是谁呢?她像是我,没错就是我。
她的作文
她是一名语文教员,她在我开学报名我见到的一名标致密斯,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我也没想到她会是我的语文教员。她性情暖和措辞诙谐。我喜好她。
她第一次离开咱们课堂时,我心想:哇,大美男啊!搁浅一下,画面回忆起她带咱们去小学部的宿舍。我瞥见她就好像瞥见了亲人,她也瞥见了我,咱们两个人双眼表示了一下,我笑了,她也笑了。我被她第一次点名到讲台做互动,我是不肯意下去的,但没法子只好下去,同我一块儿的有两个男生,有一名男生酷爱语文,终极成为她的课代表了,但是我仍是一样的尊重着她,她是最受保罗学子喜爱的教员,那我自然加倍喜好她了。
一次,上课很是喧华,我叫了一句“恬静”!她鼓动勉励地说:“好样的”那时莫名的高兴,我的语文成就是不不乱的,时高〈WWW.PAOMIAN.NET〉时低。我感觉学欠好这门科目且对不起她。固然我对语文不是那末喜好,但她让我喜好上了语文。我喜好她。
咱们在旁观朗诵者的时候,那时是斯琴高娃在给咱们朗诵《气候》这篇小说里的一篇文章,我被斯琴高娃朗诵所冲动,我也瞥见她用纸在眼角上擦去泪水,她也有理性的一面啊!我恭敬她。
她永久都是诙谐的,但也有发火的时候。她仍是跟咱们走得亲近啊,她有一股说不进去的正气,她的课上一点都不死板,咱们可以随着她的思绪听好每节课,但也偶然候很无聊打起了打盹,我也尽可能不打。
教员都是值得咱们尊重的,特别是她,她要备课,又要教两个班的语文,是很累的。在这里我要给她说:别太累了!
她的作文篇3
她,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脸上起着凹凸不平的皱纹,浑浊的眼中布满血色,满头的银发随风飞着,好像正在诉说这些年来饱经风霜。
她,是一位摆摊的老人,她不像别人一样大肆宣传,而是默默的呆在那个不起眼的小地方。
她,便是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那个在冬天卖红薯的老太太。
寒风呼啸的一天,我偶然路过,那个卖红薯的老太太依旧呆在那个不起眼的地方摆摊。
烤红薯的香味在天空中弥漫,我忍住口水,一步步往那个不起眼的角落走去。
她,苍白的脸色依旧没有一丝血色,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单薄的衣服对于那么冷的天来说,真是杯水车薪,显得微不足道。
“来一个红薯!”她伸出骨瘦如柴的手揭开了盖子,一股股热气争先恐后的从笼中“跑”出。她,用竹条般颤颤抖抖的手,小心翼翼的从笼中拿出一个红薯,把红薯包装了起来,称了称。
她那沙哑的声音念出“三元”,我看了看电子秤,上面显示了2元8角,我就与她争执起来,但抵不住红薯的诱惑,便付了钱走了。
某一天,我去捐款,发现那个老太太也在。
她的脸色没有一丝好转,我很疑惑她来干什么,只见她往捐款箱里投入一大把钱。我的心里思潮起伏,有钱为什么不去买一件大衣穿呢?我对她产生了好感,原来,她不是自己用那些钱,而是去捐款。我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她那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脸上依旧有凹凸不平的皱纹,满头的银发上,满眼的血丝,使她看起来更加苍白,而她依旧待在那看不起眼的地方卖红薯。
她作文篇4
不知从何时起,爱上了读她。读她“爬满虱子到生命”,读她“低到尘埃的美好”,亦读她“于千万人中所要遇见的人”。
我喜欢张爱玲,喜欢一个人,无需缘由,亦不问因果。喜欢她年少的孤芳自赏,喜欢她对爱情的痴心不悔,亦喜欢她人生迟暮的离群索居。
在她韶华初好的时候,写过这么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虱子。”该是怎样明澈的女子,能够悟得如此醒透,她不是天才少女,却仿佛可以煮字论命,卜算前世今生之卦。
时光苍绿,因为我们都在老去。如今再看披着锦衣华服的上海滩,高贵而妖娆,绝世亦独立。这座城,在三十年代,也曾经历乱世硝烟,掀起江湖风浪。只是沧海桑田,所有的一切都被锁在那座叫过往的城里,早已寂静安然。
那场民国的风,曾吹拂至上海滩的每个角落,而那个年代的人,总是在慌乱中寻找人生归宿。后来在张爱玲的文章中,总是能看到“乱世”两个字。
民国男子多如星火,却偏偏有那么无情的一颗点亮了张爱玲。人生的相遇,是一件多么美丽的事,而我们却总要为美丽,扮演一个深情或无情的角色。她为胡兰成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朵花,开错了时间,在他背离的那一刻,她甘愿独自萎谢。
再后来,她邂逅了一段异国爱情,和一个叫赖雅的老者,执子之手,相濡以沫。可这个年事已高的男子,只陪伴了她一段短暂的时光。那段日子像结了霜,她带着垂死的他四处奔波,为了生计。
终于明白,光阴会将一切消耗殆尽,最怕流光催人老,老到不能动弹之时,回忆都是悲哀的。赖雅的死让张爱玲的心再次变成孤岛,她得以放下尘世的所有包袱,重回寂寞的心,做回真实的自己。
这个孤苦无依的老人,为了躲避世上的纷繁,选择了遗忘所有人,也期待被人遗忘。如果人间答应许她最后一个愿望,那就是,被遗忘地活着。她愿意用她剩余的残年,同这个慈悲的世界,妥协。
在一出戏锣鼓喧天地开幕时,就要知道散场后灯火尽消的冷清。每个人的人生都有遗憾,曹雪芹遗憾《红楼梦》没写完,张爱玲遗憾那篇未了的《小团圆》。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有幸,认识她。
一切众生皆有情,一切众生皆过往。
愿此时平淡,若彼时灿烂。
她的作文篇5
我有一个要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刘莹。我们从小是邻居,从幼儿园开始我们就是同学,应该说是最亲密的朋友了。
有一次,她急匆匆地来到我家,只见她皱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还没等我开口问,她就大声说:“唉!怎么才能让我妈带着我去广场放风筝呢?”我笑着说:“求求她呗!”“呀!有了!”说完拉着我跑到她家。用可怜的语气对她的妈妈说:“妈,就带我去广场放风筝吧!赵晨和她的妈妈也去!”“赵晨,刘莹说的是真的吗?”阿姨把目光转向我问道。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突然,刘莹在背后掐了我一下,我忙对阿姨点点头说:“去、去!”
她乐滋滋地下了楼。我可犯愁了,大声对她说:“万一我妈不去怎么办?”“别着急,我这聪明不绝顶的人还能想不到好办法?”说完,她还学喜羊羊,先跳跳,再转一圈,接着说:“啊哈!有办法了!”说完跑向我家,用《老婆我爱你》这首歌的调子对着我妈妈唱起来:“阿姨阿姨求求你,带赵晨一起去放风筝,别担心没人和你玩,我妈也去的!”这可把我妈给逗乐了,马上跟我们一起出发了。
还有一次,我的铅笔盒丢了,怎么也也找不到。我很难过,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给我讲了个笑话:“一个人想挖宝,他挖啊挖,结果你猜怎么着?他挖到粪池了!”可这还没逗笑我,突然,她低下头挖地,我好奇地问:“你干什么?”“我挖粪池啊!”我一下子忘了伤心的事,哈哈大笑起来。
我这个知心朋友呀,你说她怎么有那么多幽默细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