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作文800字(精选8篇)

daniel 0 2024-02-22

我与他作文篇1

中国人认为,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自己“做”出来的。

一个人,无论他先天素质如何,也无论他高矮胖瘦,贵贱贤愚,如果不会做人,也就不能算做是人。

所以,历史上常有虐待俘虏和囚犯的事例,而且其所受待遇,往往“牛马不如”“猪狗不如”,就因为这里隐含着一个逻辑上的前提:既然你不会做人,就休怪莪不把你当人。

然而,做人又是何其难也!

比方说吧,一个人在单位里,是应该表现好一些,还是差一些呢?这很难选择。表现不好要被批评,太好又遭极度,不好不坏,甘居中游,则可能被视为平庸。

又比如,你对某人某事某问题有看法,开会或别人来征求你意见时,是说还是不说?说,是“锋芒太露”;不说,是“城府太深”;私下里说,则是“两面三刀”。

再比如说,有人托了人情来求你,要办一件极难的事,是答应好呢,还是不答应好?答应了办不成是“骗子”,不答应又好像“不给面子”,实情相告是“推脱”,含糊其辞又会被视为“滑头”。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生活中可谓不胜枚举。因此,当中国人感到“左右为难”“里外不是人”时,便会感慨:“做人真难啊!”

做人之所以如此之难,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人”原本不是自己要做,也不是为自己而做,而是为别人而做。做人要做自己。

我与他作文篇2

我与他,天堂与地狱的差别,可是我,却不能逃避这样的命运。

落日的余晖,我背着沉重的书包,一步一步的向家挪去。落叶在空中打着旋儿,冷风吹在我的脸上,心中不觉的有些冷意。远远地,我望见了那熟悉的背影。他又在等我了啊,心中渐渐温暖了起来。

从我出生那一刻,他已经一岁了。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我背着书包去上学,他就站在我家门口,目送着我渐渐远去,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洒满大地,他又站在我家门口等我回来。

高兴的时候,拉着他的手飞快的转圈;悲伤的时候,坐在他身旁默默的叹息;我饿的时候,他给我准备好了好吃的食物;考好的时候,我与他共同分享快乐。

他的一切,我都铭记在心中。

我知道,我是离不开他的。

后记:我家门前的那一颗无花果树,我心中的他。

我与他作文篇3

“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他空怀满腔爱国热枕,却无法达成所愿,使得心中凭添了几分怨恨。他是多么热爱这一片广袤山河,多么希望人民能安居乐业!他曾经说过:“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番浓烈的爱国情怀炼就了他炉火纯青的诗艺。他的诗歌在唐代,甚至在整个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都是一流的。他笔下的文字总让人感同身受,时而悲痛万分,时而欣喜若狂,时而抑郁在胸,时而浩气长舒!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诗圣”——杜甫。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多么美丽而冷清的月色,换来了他的思乡之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一番美景倒映在深深潭水中,他的心里满载的却是友人的情深意重;“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时光流转,这一次,他成了送别的人,只能站在湖岸上,目送好友离去,他所能做到的是希望好友能够平安到达彼岸。喜怒哀乐在他的笔墨挥毫之下流转,脱颖而出的是他富有想象力的诗歌,让后人惊叹不已。瞧!他又在月下吟诗了!他就是家喻户晓的“诗仙”——李白。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他多才多艺,不仅在诗书画上有非凡造诣,还精通音乐、佛理。然而,再多的才华也掩饰不住他浓烈的思乡情。“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浓浓的思乡情让他望断愁肠。此乃“诗佛”——王维。

能与他们相逢,是我今生的荣幸。他们虽不能起死回生,但那一首首诗里蕴含的爱国热忱和对家乡、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将永存在我的心间,今生今世难以忘怀。

我与他作文篇4

著名教育家魏书生说过:“人心与人心之间,像高山与高山之间一样,你对着对方心灵的高山呼唤——我尊重你,那么周围山谷的回音也会是‘我尊重你——’。”

学生需要老师的尊重,儿女需要父母的尊重,而作为学生、儿女的我们,又该如何去学会尊重呢?

抛弃一切的形式与虚伪,以最真的自己,最真诚的心去与别人相处。

《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君子敬而不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你给予别人尊重,将会使你获得更多的尊重,正是“要得到,先付出。”翻一下史册,不难发现,那些流芳百世的人正是因为他们对每个人都保持着那种尊重的态度。周对劳动人民的尊重,赢得了亿万人民的无限景仰;李素丽对乘客的尊重,获得“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尊重赢得了不平凡的地位,赢得了世人对他们永久的尊重与爱戴。

尊重看似小事,有时会直接影响大事的成败。曹操在官渡之战前处于劣势,听说袁绍的谋士许攸来访,竟顾不得穿衣服,打着赤脚慌忙出来迎接,对许攸非常尊重。许攸被曹操的诚心感动,于是为曹操出谋划策,帮了他的大忙。然而曹操也吃过不尊重别人的亏。当他意志满、一帆风顺的时候,西川的张松前来献图,他却态度傲慢,给张松留下了“轻贤慢士”的坏印象。张松临时改变主意,把本来要献给曹操的西川的地图,转而献给了刘备。这对曹操来说是事业上的一大损失。

在生活中,尊重的作用也是无与伦比的。不经意的一个微笑,等于给人吹去一阵温润的春风;一声“对不起”也能化解剑拔弩张的冲突……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曾回荡每个人的心里,那么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学会尊重,这个世界岂不更加美好?

我与他作文篇5

从古至今,没有哪个人不想受到尊重,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尊重的真正意义。其实,只有懂得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真正的做到自己尊重自己。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当上经理的成功女性回忆起若干年前,她只是某家企业的临时工,工资收入很低,可是她的儿子却要求为其买一个足球与朋友玩耍。这位母亲为向儿子解释自己金钱短缺的困难费尽苦心。不久她的上司得知此事,亲手送给母亲一个崭新的足球,并对她说:“虽然我们不能付给你更高的报酬,但你能明白你在我们心目中的位置很重要。”这位女性为这番充满了尊重的话而感动,从此把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奉献给了这家企业,并最终当上了经理。是的,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从松下幸之助到张瑞敏,永远都是把尊重员工,尊重属下当成立业之本的人,他们十分清楚,只给与员工利益的诱-惑,就如同给一头饥饿的狼食物一样,有一天食物没了那么狼还会顺从吗?所以老板不只只是给员工利益还要给予属下尊重。同样的道理,不仅仅适用于办企业,也适用于每一个人与人交往的每一件事。你对别人表示了尊重,别人就会觉得你的心中有他的位置,他对于你很重要。而这样的话,除了极少数卑鄙小人,又有谁不为此感激,不把他当作可以信赖的朋友呢?

但是也有一些人,不懂得尊重别人,把他人为其所做的一切都当成理所应当的事情。对于这些人,也许只有失去了别人对其的尊重,他才懂得尊重别人的可贵。

他们在城市还没醒来就开始工作,默默无闻、他们在大街小巷川流不息,无私奉献,可他们却得不到人们的尊重,更有甚者还侮辱他们。就这样,去年南方某市政府部门做出决定:全体环卫工人放假两天。结果该市平日清洁的市容不见了,到处是成堆、成片的垃圾。两天后,市民中随手乱扔垃圾的数量明显减少,他们都说:“平时没有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现在终于知道尊重的可贵。”不懂得对别人的尊重,自己也就无法获得别人的尊重,最后只能寸步难行。

父母尊重孩子的选择,孩子也就能理解父母的苦心;学生尊重老师的劳动,老师也就真心实意地授以学生全部知识;商家尊重消费者的挑剔,消费者也就对商家抱有真正的信赖。尊重别人一分,获得十分回报。

当我们付出租车费的时候,多说一声谢谢;当我们听完演出的时候,多给一点掌声;当宾馆门卫为我们开门的时候,多报以一个微笑……学会尊重吧!当我们每个人都懂得尊重别人的时候,我们的生活必将更加和-谐。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我与他作文篇6

从前,有个人人皆知的百万富翁,他家里万贯家财,电视是29寸的,冰箱是飞利浦无氟的。这些还不够代表他的富有,最让他引以为自豪的是那栋600平方米的双层高级别墅,和一只聪明伶俐、且会说话、会写字的猴子。

这个人虽然有钱,却极傲气,除了对他阿谀逢迎得人外,对谁也不屑一顾,却对那只猴子关爱备至,还经常给猴子买衣服穿,买东西吃。

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猴子跟着主人一起去参加。猴子发现自己的主人今天穿了一件光彩夺目的金衣!这件衣服的纽扣、拉链、甚至金丝线都是用24K的金子制成的,再宴会大厅里,众多的燕尾服、晚礼服、西装中分外显眼,可猴子却穿着普普通通的衬衫,就非常嫉妒主人,让他在下一次宴会上出丑!

主人说:“下一次宴会要穿什么?”猴子阴险毒辣地说:“下一次我来帮你设计。”“好的”主人微微地笑了。猴子想:既然主人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推了,可是别怪我心狠手辣了!说着,猴子就假装做了一件新型的衣裳,可是,后面却破了几个洞。主人却没发现。

直到了宴会上,主人就穿了这一套衣服去赴宴,可惜,主人却是出着丑去宴会的!到了那儿,旁观者哈哈大笑,因为主人被人以为他的衣服是被老鼠咬的,这证明他家的卫生不好!

从此,主人不再相信猴子,因为,主人责怪它忘恩负义!

我与他作文篇7

十一的长假已经放完了,我坐在电脑桌旁静静的想着放假期间我所经历过的一些事情。也许生活当这些事情很多,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太单纯了,还是社会人与人之间相处太难了。我总是把事情想得很简单,想到了就做,不会把他反复的想这事应该做还是不应该做。

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事情都处理不好,总是让别人误会。他们认为我所做的事情,可能都不简单,总把我想做的事情给想复杂化了。当今社会人为什么不能和平相处,不能把事情简单化了,总是要把事情复复杂杂,搞得人人自危。好无了啊!我想过简单的生活,不想过这么复杂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让我想起小说或电视剧里宫廷戏码。每个人都活在算计别人的生活里,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拉活。表面上是跟你好的象一个人是地,实则在被地捅你一刀,让你死的时候都不知道是谁做的。可我做人不是这样的,我要是喜欢和你做朋友就真得把你当朋友,要不就是讨厌你,就不会理你或者不和你说上一句话,因为我根本就不喜欢这种人。

正是我的这种性格,使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别人都喜欢阿谀奉承的人,不喜欢我这种把真实的事情给摆在桌面上,他明明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但还是不高兴。也许我这种人的性格太直,不适合这么复杂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不在是以前的单纯相处,而是活在尔虞我诈之中。

不论是亲戚也好;朋友也好;同事之间也好总是在向钱看,谁的钱多谁的身边就有很多朋友或亲戚。太有意思了这样的生活,如果他有一天没有了一切谁会在他身边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交的朋友从来不看身份也从来不看地位,只是认为他是我值得交往的或是值得信任才能交。生活当中真的除了钱,没有我们值得留恋的吗?因为我曾经也经历过一些有钱人的事情,他们有钱有地位可是当他们生病了或者死了,一切都成为过去,没有人在想起他,有想起他的也是在骂他拿了他多少钱没有为他办完事情。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这样活了一辈子,没有给人留下任何好的印象,死了别人还要骂他,不知道他在阴间是否后悔他以前做过的事情。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是不是也要这样的活法,还是会选另外一种活法。我不知……

我与他作文篇8

故乡的夜与他乡的夜600字

我是喜欢夜晚的,它可以给我无限的遐想,可以给我无限的思维空间,可以给我!

家乡的夜晚是那么的宁静,宁静地安逸,宁静地舒爽,宁静地让人浮想联翩。喜欢故乡的夜晚,因为在那个小小的村庄,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躺在楼顶,享受夏的温存,欣赏月的洁白,看流星的陨逝;可以一个人走在乡村小道上,聆听虫鸣鸟叫,没有汽车的轰鸣,没有人际吵杂,就那样享受大自然给予的和谐。一边轻轻地呼吸新鲜的,从大自然发出的,没有污染的空气,一边享受如春暖花开般的安逸。那样的生活是美好的,是让我享用不尽的。

当火车驶出故乡的海岸线,驶出我生活了19年,驶出我不曾离开的那个海岛,就决定了我在异乡生活的开始,决定了我新的人生的起航。

当我来到这个我不曾到达的城市,这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它让我产生一种去了解它的欲望。是的,这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有美丽的山,有洁净的街道,有热情的人民。但是,当我一直从中国的最南端到达这里,经历了家乡春夏秋冬的温度,我对它产生的些许好感,因为它的温度让我的身体感到舒适,让我的精神得到充沛。但是它远不如我的故乡,那个和谐健康的海岛。来到这里,我的身体有了以往未曾有过的舒适,但我的呼吸道,我的大脑,开始曾受不一样的压力,这里的空气是污浊的,是干燥的;而家乡的空气是是新鲜的,是湿润的。突然改变的生活环境让我有些不适应。

但是这里的夜晚也是那么的宁静,那么的安逸,舒爽的温度可以让我更好的遐想未来,回味过去。看着窗外阑珊的灯火,那宁静的夜空,还有夜空中那闪烁的星星,我的心思飞舞,这样的夜晚让我没有一丁点瞌睡的欲望。这样的夜晚让我不禁感觉我还在那个安逸舒适宁静的乡村,那个我怀念着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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