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精选18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
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
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
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写出了“我”的家人对待于勒叔叔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既有趣又感人。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个不务正业的人,后来改邪归正了。他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他写信告诉“我们”说,他在外面发了财,这成了“我们”全家人的希望。一天,“我们”全家人出去旅游时,在一条船上看到了于勒叔叔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后来,父母怕他会拖累“我们”,就远远地躲开了他。从此,“我们”与于勒叔叔失去了联系。
读完之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究竟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呢?本文主人公的父母在得知于勒叔叔发财后十分想念他,而得知于勒叔叔身无分文、穷困潦倒时居然不认他。他们为了金钱不顾亲情,实在是可憎可恨!
我认为,金钱固然重要,但浓浓的亲情更为重要。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充满关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貌,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我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我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可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明白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此刻也没赔给我,真期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7
如果菲利普和他的妻子在船上找到像于乐这样的百万富翁,他们会欣喜若狂。
他们看了看余乐,仔细观察了他的样子,从上面往下看了看,然后急忙去了解这位百万富翁与船长的底细。
他们礼貌地与船长交谈,称赞他并询问他的职业和家庭背景。队长脸上带着微笑说,“他是一个老法国流氓。他被带到美国,很长时间后成为百万富翁。他真的是赚钱的专家。”
据说这一次他回来看望他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余乐。船长还没说完,他们就冲过去拥抱了百万富翁。
余乐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大声说:是谁?我是你哥哥!余乐转过头,看着哥哥的脸。他紧紧地拥抱着对方,开始痛苦地哭泣。
其他人都很惊讶,一个接一个地把目光转向他们,思考着这个话题:一个富人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穷兄弟?但这是事实!
在兄弟百万富翁的帮助下,菲利普夫妇从泽西岛回来后,在哈佛买了一栋别墅,卖掉了他们的老房子。这家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8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短片小说,记得在上高中时看过,但记不清了。最近又有机会读到它,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年轻时于勒大肆挥霍,被看成祸水。后到美洲发了大财,成为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其归来.二姐也因此找到未婚夫,一家人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旅行,在船上,他们见到一个卖牡蛎的人,于是虚荣心作怪,也想像富人一样吃牡蛎,但却发现他酷似于勒,后在船长那里得到证实。我得知后很可怜叔叔,变多给了他小费。这下可好,母亲开始大发脾气,不但发财和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破灭,眼下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不动声色地改乘海轮回来。而我依旧对叔叔念念不忘,毕竟他是我叔叔……
人们往往亲近一个人是因为他的财富,而不看他的本人,甚至在金钱面前亲情都可以一文不值。这是在急功近利的今天较普遍的现象,反映出人的自私。值得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9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0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
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
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
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1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2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3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4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
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
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题目:“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
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
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题目:“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
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题目:“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5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菲利普夫妇应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向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
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6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搞笑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
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母亲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爱赌博的坏人,但之后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刻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因此咱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期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之后,咱们出去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父亲母亲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父亲母亲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咱们,咱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咱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
故事告诉咱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
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个性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咱们不就应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7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
在今天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我的感触颇深。
此文主要说了作者的一家人和他的叔叔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由于于勒的一封信致使作者一家人认为只要于勒一回来,他们家的好日子就来了,而他们的女儿却也是因为相信于勒会回来才会嫁到一个稍微富裕的家里,可是当他们看见于勒在像一个乞丐似的在卖牡蛎时,却另想远离他。
这篇课文充分的体现了人们的势力,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时我会常常想:“钱真的是万能的吗?”
这件事使我想到了一件往事,却同时,也是一件再平凡不过的事了。
一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一会,就看见一位老爷爷佝偻着身体,手里杵着一根木棒。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碗。这位老爷爷正在向过往的路人要钱,可是,又有几个会给呢?这时,有一位漂亮阿姨走了过来。老爷爷呢,就向那位漂亮阿姨走了过去,结果呢,不怎么出人意料,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漂亮阿姨不但没有给钱,走了之后,还从包里拿了一张纸轻轻地擦拭着刚才老爷爷不经意间碰到的衣角。过往的行人看见这个举动,多半是摇了摇头。
世界上的好人怎么会这么少呢?可能都还有大熊猫多吧。这是为什么呢?我常常会独自思考这个问题。
我现在只要好好长大,然后成为一位好人,有能力帮助别人,不止是自己认识的人,还有不认识的人。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8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