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计方案(整理2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计方案范文篇1
2009年妇社处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一法两纲”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妇幼卫生工作
(一)认真落实“一法两纲”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
1.加强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一是针对我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较低,管理质量不高的情况,各盟市注重加强县、乡、村三级网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保健人员作用。XX市XX旗在撤乡并镇改革中,在镇卫生院组建防保站,设专职妇幼人员,明确村级卫生人员承担妇幼工作,做到了全旗妇幼保健层层有组织机构、有专职人员、职责明确、任务到人。二是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各地《分娩登记本》、《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等表、卡、册基础登记资料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托幼园所管理,积极预防传染病。各地通过对托幼机构进行评审换发《卫生保健合格证》工作,对托幼机构开展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指导。XX市、XX市对托幼机构的管理率达100%。XX市还制定了全市幼儿园防控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的检查督导方案,对全市幼儿园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全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协调妇联、民政等部门,开展宣传和培训,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目前,全区共有4个盟市(XX市、XX市、XX市、XX市)实施了全市免费婚检政策,全区有51个旗县开展了免费婚检工作,占全区旗县50.5%。婚前医学检查率达17.93%,比去年提高7.4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各地充分利用新婚登记、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婚前医学检查等工作时机,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3.着力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水平。召开了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会议。总结了全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传达了全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任务。强调了项目主要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网络直报数据审核反馈工作,把盟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对年报审核签字纳入对各盟市卫生局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4.落实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一是开展了孕产妇死亡评审方法培训。今年举办了高级产科生命支持培训班上继续增加了理论培训与评审实例分析相结合的孕产妇死亡评审方法培训。二是认真组织自治区孕产妇死亡评审,加强分析反馈工作。自治区对2008年全区所有死亡孕产妇进行了评审,完成了所有病例的省级评审,并将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有针对性地反馈到各盟市。目前,盟市都开展了孕产妇死亡评审,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的旗县也达到了80%。
(二)依法加强对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1.开展全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专项检查。卫生厅抽调专家组成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检查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涉及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区12个盟市的47所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占全区妇幼保健机构的41%。各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进行积极的整改。各盟市卫生局按照卫生厅的要求,对辖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也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2.结合“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爱婴医院管理。在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紧急状况下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巧。活动期间,全区妇幼保健机构张贴“紧急情况下的母乳喂养”主题宣传海报1000余幅、主题彩色画布200余幅、发放主题宣传折页20000余份;展出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版面5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260多条;发放科普宣传材料近4万份;设立咨询台40多个,抽调专业人员100余名讲解、宣传母乳喂养相关知识,接待咨询服务4000余人次;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母乳喂养专题讲座和孕妇学校讲座达18次,为800余人讲解了母乳喂养的好处;同时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科普短片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母婴保健技术准入考核工作。一是严格助产技术准入资质。各盟市、旗县卫生局根据当地县乡两级产科和保健人员服务能力和现状,严把产科人员准入关,加强产科人员技术准入与考核工作。XX市卫生局对全市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情况,进行了抽查;XX市卫生局对全市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重新核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XX市卫生局开展了“助产评估”工作,对各旗县市自评合格的12个二级、40个一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进行了现场评审,对达标单位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作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准入工作。对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和XX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诊断技术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对从事产前诊断技术人员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现场评估,对两家医疗保健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评估结论。两家医疗保健机构经过整改,已提交复审申请,复审工作正在准备中。并对18名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的医务人员颁发了自治区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证。
4.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5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XX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经过讨论修改,目前正与自治区公安厅会签,即将印发。
(三)统筹实施妇幼卫生项目
1.制定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年度任务。完成了上一年度各项目(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妇幼卫生监测与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母子系统保健项目、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高级产科生命支持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各盟市确定了落实自治区实施项目主要策略和措施的具体办法,分别制定下发了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
2.提高项目地区县乡两级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一是提高了孕产妇急救输送能力。依据自治区“降消”项目管理标准和规范,“降消”项目旗县建立了县乡两级产科考核评估制度,孕产妇急救“一卡通”,急救中心、急救小组成员岗位责任制,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县乡村三级转诊联系、急救输送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并实施了急救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孕产妇急救网络的有效运转。二是提高产科急重症综合抢救能力。整合项目地区实施的妇幼卫生各项任务,把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和高级产科生命支持项目作为“降消”项目和母子保健系统项目的支持项目来管理;借助生殖道感染防治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开展了适宜的生殖道感染防治技术,规范了基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2009年全区妇幼年报显示,婴儿死亡率12.9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5.40‰,孕产妇死亡率32.88/10万,比去年均有所下降;住院分娩率98.20%,比去年有所增加。三是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专项培训。针对新生儿死亡占婴儿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较大比例的情况,在呼伦贝尔、赤峰、呼和浩特、XX市四个区域举办了四期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班,全区230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并对盟市级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师资资格认证。四是开展高级产科生命支持技术培训。针对基层产科技术服务规范性不足的问题,举办了4期高级产科生命支持技术培训班,产科技术骨干185人参加了培训,174人通过理论考试和操作技术考核,占培训总数的94%。其中盟市级参加培训的有69人,同时增加授课能力考试,有59人合格,获得自治区盟市级师资资格,占师资培训的85%。五是开展基层产科人员临床进修和产科专家驻县指导。各“降消”项目旗县每年派出乡级产儿科人员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县级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选派产科省级专家和地市级专家驻县指导工作。
3.实施项目综合督导。各盟市在督导工作中坚持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面上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把项目督导、妇幼卫生工作考评、年报质量控制等相结合,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了妇幼保健各项工作的均衡发展。为了加强督导能力,全区分东、中、XX区域举办了3期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培训班,全区270人参加了培训
4.接受国家项目组的考核督导。中国西部四省儿童微量营养素补充项目工作考察组对我区XX市莫力达瓦旗儿童微量营养素补充项目进展情况的考察。通过考察,卫生部妇社司领导及美国亨氏公司的负责人对莫力达瓦旗儿童微量营养素补充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给予充分肯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妇幼保健中心国际合作项目部对我区XX市察右后旗母子系统保健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对整合妇幼卫生项目内容,统筹实施的做法给予肯定,并对项目具体工作提出建议。
5.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基础设施。完成38个旗县妇幼保健机构和40个新增“降消”项目旗县妇幼保健机构的1550万元设备的招标采购及下发工作。积极参加卫生部妇社司与中华慈善总会实施的“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全区11所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购置彩超、全自动分析仪、手术床等16台大型设备时得到资助。改善了这些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备条件。
(四)认真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启动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制定了《XX区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确定了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住院分娩平产、剖宫产的限价标准,报销程序等。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XX区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意见》,下达2008年、2009年中央财政住院分娩补助专项资金4973万元和5956万元。目前全区有9万余名农村牧区孕产妇获得人均4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占全区农村牧区孕产妇61.2%,补助工作仍在进行中。XX市率先实现了全市县乡两级平产免费住院分娩目标。
2.继续实施农村牧区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去年78个旗县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全部纳入项目执行范围。自治区制定下发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叶酸的招标采购工作。各盟市统筹安排部署项目工作,各旗县建立育龄妇女叶酸投服工作流程,组织叶酸发放与随访工作。今年全区有12余万名农村牧区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占目标人群的71.7%,育龄妇女增补叶酸工作仍在进行中。
3.开展“两癌”检查项目。在全区以边境牧区旗县为主的14个旗县开展宫颈癌检查,6个边境牧区旗县开展乳腺癌检查。与财政厅、妇联联合下发了《XX区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继国家9月底结束的“两癌”相关技术培训之后,于10月中旬,举办了全区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培训班。下达宫颈癌检查专项补助资金262万元,今年宫颈癌检查完成3.27万人,占检查任务的48.8%;下达乳腺癌检查专项补助资金58万元,今年乳腺癌检查完成5577人,占检查任务的46.5%,“两癌”检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社区卫生工作
(一)召开全区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今年三月召开全区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全区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09年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促进各项政策落实,推动社区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加强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工作。XX市作为国家社区卫生改革重点联系城市,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6个,占规划总数的95.45%,覆盖城镇人口188.45万人,占全市城镇人口总数的98.05%。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利润销售药品增加到50种,在6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试点销售,全年为群众让利近84万元。成立了XX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增强了XX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能力。成功承办了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第二组片区交流会。XX市昆区友谊1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为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的全国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三)开展全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督察。
组织自治区有关专家开展全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共查12个盟市的9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检查中存在的健康档案内容填写简单,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购买设备、租用房屋,慢病的规范管理等突出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2008年未落实匹配经费的34个旗县区,按照50%预拨补助资金,督促各地政府及时拨付配套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四)出台《XX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与人事厅联合制定下发《XX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城市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范围、目标、任务,提供专家出诊、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的具体内容及保障措施。今年全区有996名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社区卫生机构参与支援工作,有力地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
(五)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9年,社区卫生服务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五个方面: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51个。其中,中心251个、站800个,分别完成了规划设置的67%和100%。全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镇人口997万人,占应覆盖人口的97%。二是社区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不断扩大。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康档案691万份,建档率达到6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为619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6%。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63个,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4%。管理高血压、糖尿病分别为29.7万人、8.9万人,占应管理总人数的15%和7.5%。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26.3万人次、0-6岁儿童保健服务46.8万人次,0-6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服务108.2万人次数,开展健康教育197万人次数,社区卫生服务逐步
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向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转变。三是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共12132名,其中社区卫生技术人员10361名,占85%。全区共培训77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骨干人员、岗位培训726名全科医师、802名社区护士。培训经费234万元。四是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不断增加。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共投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4158万元。全区各地累计投入1834万元设备经费、1905万元房屋建设经费,用于加强和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利用国债项目建设完成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
(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各地积极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在原来健康档案的基础上逐步统一规范到国家要求上来,规范建档率达22%。到2010年3月底,将完成为30%的城镇居民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任务。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全区确定6个盟市96个公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工作,占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4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计方案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全面发动,全部开展,全员培训,全力以赴,确保区实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各项工作标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街两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形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区财政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2、坚持全面、规范的原则。全面设计,统筹规划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设;
3、坚持社区康复的原则。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区康复上,重视社区康复,形成“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管理完善、指导和服务统一协调的基层康复工作体系;
4、坚持全面康复的原则。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
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区、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投入,全面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和受益面。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街道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明晶担任,副主任由杜东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的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2、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副区长、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谷孝红负责审评工作。成立由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审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残联副理事长杜东担任,副组长由区残联综合科科长陈亚文、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刘玫、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封贺才担任。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落实《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参与审评工作,做好日常督导检查。
区审评办公室在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制定审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评,并承担审评工作培训及审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与保存。
3、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
由区卫生局和残联负责成立由康复医学、社区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学、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区相关工作。
各街道亦应依据上述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工作目标
到年第四季度,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首批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提前实现我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9274名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服务。
五、标准与条件
(一)标准
1、工作标准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实施;
2、审评标准
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年)》确定的14大项21分项指标,逐项评价计分,不得漏项,总分为100分,最小分值差为0.5分。审评总分≥80分为“实现目标”;60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实现目标”;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实现目标”。21个分项指标中,有5项为“0”分的,也视为未实现目标。
(二)条件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强化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2、机构健全。建立并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健全,街道配备社区康复指导员,社区普遍建立非盈利性质的残疾人康复站
3、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区所辖社区100%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站(室、点)设置和康复协调员服务水平能满足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
4、康复人员全员培训。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开展各级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及家庭康复知识普及率达100%。
5、服务内容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社区康复人员能够有计划地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转介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国家民政部、卫生部、中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县(市)区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讨论制定区创建工作方案,完成时间为年9月21日。
(二)动员部署
由分管副区长、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对参与创建活动的相关部门和街道作动员部署。
(三)组织实施
年9月15日至年11月30日,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组织实施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各街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开展创建工作的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年9月底,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民政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指导街道、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卫生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按照中国残联卫生部[]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的要求和创建工作标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并进行质量监控;区残联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残疾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对街道、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区内挂牌的各康复机构,要依据本次创建工作的要求,利用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康复机构对社区康复的带动、示范、指导和培训作用。
4、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5、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社区一把手为本次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组织落实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检查督导
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各社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检查指导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自查总结
年10月30日前,参与创建工作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目标、责任分解表》、《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指标、任务检查表》,完成自查总结工作,接受区领导小组的检查,区领导小组将于11月中旬完成检查和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
(六)申报验收
年11月20日前,向省、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达标区市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做好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评工作办公室、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严格履行职能,形成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三个工作网络。一是组织管理网络。(1)各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按各自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2)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将此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区残疾人康复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建立康复站、点,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训练,为康复训练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并进行康复工作的统计检查。(4)街道理事长负责创建培育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5)社区设社区康复协调员1名(须持有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证),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的信息采集,建立康复档案,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社区有关机构、相关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二是技术指导网络。(1)建立区级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相应医疗机构为各类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整合和有效利用我区在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建立的10个康复机构的资源优势,培训技术骨干,深入社区指导,参与检查评估验收。各级康复机构要面向基层开展康复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门类齐全、运作规范、衔接顺畅和效果明显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网络。(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明确经培训考核取得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康复指导员(可以兼职精神病防治医生)1名。配置30平米以上康复训练场地并挂牌,同时匹配一套康复器材。其主要职责是在自身开展康复服务的同时,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指导。三是训练服务网络。(1)建立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为基地,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一个分工合作、比较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整体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2)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制定考核办法,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2、搞好培训。采取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机构多级培训的形式,提高康复从业人员和残疾人对康复工作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一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区康复办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重点是:康复工作的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基础康复训练常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服务记录的填写和评估方法;康复器具使用及咨询转介服务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从事参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培训记录。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康复指导员培训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分别确定。培训的内容是: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的方法,康复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功能评定、训练计划的制定、评估,训练技术、训练档案和评估标准以及训练器材的应用等。康复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记录。三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科学的康复训练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的使用以及康复表格的填写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需持证上岗。四是残疾人亲友、助残志愿者(义工)的业务培训。残疾人亲友是不可忽视的支持力量,康复助残志愿者是康复员队伍有效的补充力量,但必须经过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康复成效。主要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训练器具的应用等。
同时要保持基层残职干部队伍、从事康复工作管理、技术人员和社区专干的稳定性,确保康复工作保证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社区是开展本次创建工作的关键和重点,为此,必须做到:(1)街道、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根据创建要求,配备和调整好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社区内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器械和活动的场所;(3)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康复评估筛查;(4)开展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5)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整改工作。
4、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体作用。(1)对所辖社区残疾人进行健康档案的建档、管理和应用,通过残疾人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及时了解社区内残疾人群体的健康状况、生命质量和康复需求;(2)做好各类残疾预、检测和跟踪服务;(3)为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提供“送康复服务上门”、心理疏导、基本保健知道介绍、康复方法传授和转介等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康复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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