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调研方案(收集5篇)

666作文网 0 2026-02-13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篇1

【关键词】困境儿童施保分类救助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

江苏省困境儿童救助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江苏省困境儿童救助发展现状。截至2013年3月底,江苏省有重度残疾儿童13389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213名、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15036名、留守儿童272261名,总计困境儿童数量超过30万人次。

江苏省一直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救助困境儿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比如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江苏省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了孤儿合法权益。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广覆盖、多层次、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率先建立了低保标准与居民收入直接挂钩、自然增长的机制,率先建立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江苏省特别注重资金投入,构建了坚固的基本救助的财政支撑体系。2013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就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困难家庭收入,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等。

江苏省困境儿童救助存在的问题。一是救助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社会救助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社会组织是困境儿童救助的重要参与者之一,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服务程度是救助水平的保障。但是,当前江苏省专业救助困境儿童社会组织欠缺,尤其是社会组织本身发展不成熟,导致相应的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难以满足需求。同时,参与社会救助的志愿者来自于各行各业,有大学生、退休职工、文体明星等,大多志愿者缺乏专业的救助训练,同时也不是长期、稳定地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临时性比较强,志愿者没有形成稳定的群体。因此,加强社会志愿者的专业训练,培养一支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扩大社会群体参与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有利于形成综合性、全方位、专业化的社会救助局面。应发挥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医疗救助、心理疏导、职业发展等全方位的救助。

二是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够。实行社会救助的行为主体是政府和社会,在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中,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实际情况中,政府的力量和资源是有限的,社会力量的救助工作压力巨大,两者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建立在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在资源和资金方面的资助是远远不够的,对于资助对象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所以不能产生我们理想中的效果,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我们应该发挥社会在整个资助过程中的作用,弥补政府在资助中的缺陷,从而调动社会的力量,实现全面、和谐的救助环境。江苏省高度重视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机制,并以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为体系构建基本健全的救助机制。但是,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主要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救助力量有限,没有形成“气候”。目前来看,虽然社会组织在遇到洪涝等自然灾害时,已经加入到救灾、济贫、助学、助医、助残的队伍中去,但是就社会的参与力度而言还不够大。作为社会这个大家庭,应该加大对社会困境儿童的关注,不仅提供资金和资源的资助,还应该加大关爱的力度,为弱势群体贡献力量。

三是救助跟踪长效机制工作欠缺。就江苏省的救助情况来看,目前各市都有独立的救助措施,却没有形成长效的救助机制。当前,江苏社会救助中临时救助还是占主导地位,以济贫济困为主。如“心之爱”公益项目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勇于做一名有爱心的妈妈、爸爸、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等,帮助处于困境的儿童,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让他们体会到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关爱,让孤儿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怀,但是这种救助行动仅可以一时为孤儿建立起生活的信心,而不如建立长期的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制度,将孤残儿童未成年之前长期寄养在爱心家庭,政府对爱心家庭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而使得孤残儿童长期生活在温馨的家庭之中,使其快乐并健康地成长。当然,江苏省各地市也意识到建立救助跟踪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其中,盐城市率先在全省建立“慈善爱心超市”,并逐渐由城市向农村扩展,基本覆盖了所有街道和乡镇。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盐城市的做法一定程度地缓减了困难家庭的生活压力,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贫困。为此,有必要建立困难家庭帮扶就业体系,不仅仅是脱贫,还要建立长期的应对策略,不留任何隐患。

四是救助整合机制联动性能不足。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应该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全面联合救助体系。但是,当前江苏省社会各界救助力量分散、职能交叉,各级部门职责不清晰,救助的主导力量与联合部门不能形成有效的救助主流,协作性不强,未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如民政与卫生部门就有一些交叉职能,往往在共有相同职能的情况下,会造成共同的不作为,互相推诿、扯皮。同时,救助的发起部门分门别类,不能有效带动其他部门配合行动,如某企业发起一项留守儿童救助活动,因没有现成的工作方式方法可以套用,需要联系、协调政府各个部门及社会志愿者等配合行动,才能圆满地完成此项任务。但是,中间过程因没有固定的工作模式可以套用,从而耗费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间接地影响社会群体爱心救助的积极性。因此,从全局出发,迫切需要建立困境儿童社会救助的整合机制,全方位调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力量参与到救助困境儿童的行动上来,更好地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实现,促进困境儿童群体健康发展。

江苏省困境儿童施保分类体系

困境儿童施保分类的机理。所谓机理是指为实现某一特定功能,一定的系统结构中各要素的内在工作方式以及诸要素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运行规则和原理。江苏省困境儿童情况多样,救助涉及面广,影响巨大。困境儿童的救助要联合公安、卫生、工会、残联、共青团、妇联、NGO组织等单位,针对困境儿童群体的类别特征,采取针对性的政策,逐步形成社工人才积极干预,相关企业尽心参与,老幼互补为特色,区域整体协同的局面,探寻逐步构建家庭教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的江苏省困境儿童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

困境儿童施保分类体系及依据。由于困境儿童的内涵一直没有统一的认定,所以对于“困境儿童”的分类,目前也存在着分歧。笔者将困境儿童的基础类别分为孤儿、自身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四个基本层次。

将困境儿童的类别分为四个层次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3年)》等相关法律法规,《民政部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并结合江苏省地方实际。

江苏省困境儿童分类救助路径

江苏省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工作,可按以下四个方面实施。

满足困境儿童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在物质生活方面,应该给予这些儿童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划片给固定社工,从财政以及福彩等资金中拨付适当费用,动态监护困境儿童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跟踪解决,确保困境儿童的正常生活。对于困境家庭的儿童,一是当地相关部门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定期慰问,通过发放生活补助津贴、精神关爱等,让困难家庭得到生活的保障。二是由工会主导,成立困难职工子女帮扶互助组织,在热心员工的参与下让困境家庭相互交流,共同寻求脱困路径。

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的医疗工作。在医疗方面,构建江苏省财政保障型孤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民政部门可以通过孤儿电子档案系统以及基层社区社工反馈,定期进行监督。联合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抢救“绿色通道”,根据病情适配不同层级的定点医院,建立困境儿童医疗救助基金制度,保障孤儿及时救治。重新整理大病保险目录,将医疗费用的多少、治疗周期的长短作为收录标准。

对于患有重病的儿童,首先要完善新生儿和学生儿童的医保体系,适当提高可报销标准。另外,要加强民政政策宣传,合理规划、简化申领手续,使政策的落实切实全面覆盖贫困家庭重病儿童。其次是对一些精神疾病儿童建立积极的疾病疏导救助机制。最后,民政部门要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针对学校的重病儿童展开定期救助活动,逐步覆盖儿童多发的重大疾病的救助。

加强困境儿童的教育救助工作。在教育方面,对于孤儿,福利院可根据院内儿童的身体状况,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对于身体、智力适合上学的孩子,根据孩子意愿,在教育部门协调下,为适龄儿童及早办理入学手续,随班就读。对于留守儿童,一是实行教育费用补贴和减免,对于父母有能力将其带到工作所在城市的,放宽入学条件,全面取消借读费。鉴于农村地区普遍缺少文化活动的情况,居委会、村委会在规划农村建设时,应配备硬件设施以满足此类学生的学习娱乐需求。

重视对于困境儿童的日常管理。对于因父母入刑、外出工作等原因无法受到照料的孤儿及流浪儿童等,要加强他们的日常管理工作。扩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对象,将“事实孤儿”纳入其中。居委会、村委会确定专人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切实解决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如果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有能力对该类儿童实施监护,则要依法转移其监护权,但要享有与社会散居孤儿的同等待遇。如确实无人监管,则联系福利院,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对于流浪儿童,解决其迫切需求后,首要是要防止“二次流浪”。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调查户籍查找父母或监护人。其次,建立完善的流浪人员救助制度,对儿童及时做好健康体检,提供必要的食宿安排。再次,根据流浪儿童的具体情况,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社区社工、家庭等做好相应对接,共同预防“二次流浪”②。

江苏省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措施

构建困境儿童联席管理机制。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是一项涉及到民政、妇联、残联、教育等多部门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多部门的合作无疑增加了管理过程中的成本,以及在多头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具体工作参差不齐甚至失职的现象。因此,建立一个高效、统一的困境儿童联席管理机制十分必要。应在财政给予一定支持以及社会慈善力量救助的基础上,构建以民政管理为主,妇联、残联等机构联合管理的机制,将困境儿童的工作流程化。将具体的工作和责任对应到部门,整个过程权责分明,使各部门在工作中避免出现扯皮现象,从而提高各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困境儿童联席管理机制的运行,能够使各部门在对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中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资源的共享避免行政资源的浪费,集中力量解决困境儿童最迫在眉睫的难题,使他们走出困境,健康成长。

推动困境儿童立法进程。从国外经验看,英国、美国等多数发达国家都有详尽的儿童救助法规,因此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根据时代的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法律体系,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是第一步,比如《儿童福利法》、《残疾人福利法》等,在此基础上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儿童福利法律体系。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还未有一部法律,能够明确困境儿童福利的相关主体和各自责任、困境儿童福利的内容、经费来源渠道、财政投入比例与执行标准、管理和监督体制等相关事宜。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就导致了对于困境儿童救助的日常工作不能起到规范及指导作用。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在制定了系统的法律法规以后,还应出台对于细分后的困境儿童救助工作能够起到指导作用的各种具体法规。

建立长效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近年来,江苏省对于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投入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相较于发达国家的某些地区以及实际需要,江苏省对于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投入力度还远远不够。政府应努力实现在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呈递增趋势。针对江苏省各地区并不均衡的发展状况,财政上也应有差别性的措施。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地区,应成立重点专项基金给予资助。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消费水平都有所不同,对经费的发放,也应该有科学化的标准,使经费的发放透明、公开。

充分激发非政府组织的活力。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不仅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更应是全社会的责任。江苏省困境儿童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涉及儿童人口多,尤其是不同层次的困境儿童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大力帮助与管理。在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础上,应当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活力,逐渐改变困境儿童福利工作模式由完全的政府责任模式转变为社会福利模式,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充分调动民间力量,鼓励慈善机构以及相关福利组织、爱心企业参与到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之中。政府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间接的管理者,进行监督和评估,而具体工作由非政府组织和机构承担。

加强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首先我们要确保参与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过硬。困境儿童工作是直接面向儿童的工作,儿童救助的组织队伍应当涵盖多个方面的人才,比如医疗康复、残疾康复、心理康复、儿童社会工作和特教。组织人才的引进应当有针对性,有能力的组织机构也可以开展相关资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其次,对于专业化的优秀人才,应当有适当的鼓励政策,在资金允许的基础上,应适当提高儿童救助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如提高工资、提供优惠的落户条件等,从物质上对专业化的人才进行激励和吸引,从而提升专业服务队伍的人才素质。最后,对于现有的工作人员,要逐步地进行专业化的训练,使他们多年的实践经验与科学的理论知识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做好困境儿童救助工作。

(作者分别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李敬:“以‘困境儿童’理念来确立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中国残疾人》,2013年第9期。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篇2

【关键词】先行先试;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工作;加强部署

据相关了解,推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开展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摸索路子”、推广实施以及取得经验。此制度需要遵循“分类型、适度普惠、分标准、分层次以及分区域”的理念,按照“分类立标、分标施保、分层推进以及分地立制”的原则和规定,安身于当地社会福利制度不断的发展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状况当中,紧密围绕儿童未来需要的生存发展空间,妥善安排儿童福利制度,同时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制度的设计。

一、适度普惠型

当前国内处于困境状态的儿童超过百万,其中重度残疾儿童居多,还包括由于父母获刑时间较长或父母被强制戒毒情况下的儿童。国家建设四个试点省市,为受到此类困境的儿童的基本生活建立起保障制度。试点地区主要在农村的村委会、城镇的居委会安排一名专职儿童福利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或街道建立儿童福利站,统计处于困境儿童的基本个人信息,负责分发津贴并上报儿童福利站。适度普惠不只是发放津贴和提供相关服务,更重要的它应该是覆盖到城乡全体儿童的,受益对象不是仅限于少数符合条件的特殊儿童。

二、儿童福利制度

目前,国内财政部门以及各地方相关部门所建立的制度,是遵循《民政部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要求进行的。从2010年开始,国内各省市孤儿发放的生活费,中央财政每年都会统一进行补助。针对不同区域分别按照人均每月360元人民币、270元人民币、180元人民币给予补助。地方财政同时也会根据当地经济状况补充配套资金,保证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每月每人不少于1000元,同时社会中散居儿童按照每人不少于600元每月分发配套资金。

据调查,国内已有部分地区根据该地方财政状况,建立并完善儿童福利制度。2013年开始,浙江省印发了一套实施方案《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在试点地区为中毒残疾儿童、残疾儿童和大病儿童建立医疗医疗补贴制度和康复补贴制度,按照社会福利机构对受困儿童发生生活补贴的标准,另外每人每月多加30元的营养费。与此同时,针对困境儿童家庭,按照每个家庭每月发放100-200元的补贴。

三、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会议要求

会议明确指出,保障儿童基本生活是福利制度的首要任务。会议还要求各省市充分利用资源,自上而下建立儿童福利机构。第一点:要依托地方福利机构和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主要建立涵盖所有忍痛受困情况信息以及个人情况信息的数据库;机构负责困境儿童补贴申请、补贴审批;第二点:指导儿童福利工作站初步开展工作;设立儿童福利站的热线并帮助解决社会中各类困境儿童问题;提供给有就业需求的困境儿童、孤儿以及困境家庭中的儿童良好的培训。

会议还要求各地方政府抓好多个方面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一方面需要充分了解试点工作的意义,调整并完善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是要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制定试点工作有效的方案。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试点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让社会中的待岗人员参与到试点工作当中,帮助困境儿童,并解决孤儿内心缺乏关心的问题。

四、以爱为本

国内存在较多处于困境的儿童,这类儿童通常生活在不稳定的家庭中,或者根本就没有家庭,从小就没有受到该有的关心和疼爱。推进适度惠普型儿童福利制度不但可以改变现状,为各种困境的儿童带来福音,每人每月可以领到基本生活的津贴,而且福利站的工作人员和社会人士还会关心每一位儿童,无论是从本质上还是从其他方面,都能带给困境儿童希望。同时,人们还可以通过儿童福利站捐献有用的物品、食物、衣物和书刊。由于困境儿童长期处于无人关心的状态,极度渴望被人关心,人们所捐物品可以有效的帮助困境儿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能够使困境儿童吃饱、穿暖,还能有书可看。政府也可以号召社会的力量,为儿童福利站举办募捐活动,让社会上所有的人参与进来,使每个困境儿童都可以得到及时的帮助。

五、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于2013年06月26日上午9:34分《民政部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针对在国内的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广东省深圳市提出试点工作要求和方针。为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基于此,要充分利用宣传方式,推动各地区了解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具体措施以及重要意义,促进社会各部门、各人员都参与到福利工作当中。

参考文献

[1]陆士桢,徐选国.适度普惠视阈下我国儿童社会福利体系构建及其实施路径[J].社会工作,2012,6(12)11:4-10.

[2]陈小德,张华.先行先试儿童福利制度扶持保障道度普惠体系――解读《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探索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先行先试”试点实施方案》[J].社会福利,2013,6(12)07:20-21.

[3]李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青少年与社会问题研究室.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还需跨越四道坎[N].中国社会报,2013,6(12).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篇3

为了给这些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从****年起,我校就在全镇范围内启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现将这一年多来的有关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定了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了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全面推广“关爱工程”,为留守儿童营造了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还加强了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了广大未成年人的结合素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制,发挥学校阵地的作用。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学校成立了以陶建志校长为组长的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计划,实施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学校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我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了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制度。

在学校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全镇确立了七十一对帮扶对子。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了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日记,培养了更多的优秀的教师成为“家长”,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中心学校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座谈会。

5、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

学校建立了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积极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开设了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了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让他们削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7、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中心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学校和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二)构建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

2、加强了委托监护人的培训教育。

3、加强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营造深厚良好育人氛围。

(三)明确职责,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

1、加强了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

2、加强了对贫困留守的资助工作。

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纳入到“两免一补”、“济难救助”中来,确保他们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4、建立健全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包制度和机制。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篇4

一、关于孤儿与困境儿童的概述

在我国,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作为一个大众比较模糊的概念,在浙江省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政策新闻会上,得到了省民政厅万亚伟副厅长的详细解读。其中,流浪的未成年人,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包括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的儿童等,这些在人们观念中“比较可怜”的孩子,都属于“困境儿童”的范畴。

二、我市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现状

孤儿和困境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我市历来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将儿童福利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历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对儿童福利工作开展调研,部署研究相关工作。在新修订的《海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将儿童福利工作摆在与儿童教育、卫生等同等重要位置,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有了新的目标、方向和举措,形成了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儿童福利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在全省较早成立了市(县)级儿童福利院,现址占地面积3830平方米,建筑面积2269平方米,拥有床位70张,机构内养育的孤残儿童30多名。儿童福利院现有工作人员18人,院内各类婴幼儿生活、学习和活动设施比较齐全,通过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了集“养、治、教、康、安置”等于一体的养育体系。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创新建立了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立了城乡孤儿的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我市平均生活水平。儿童福利院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2013年我市儿童福利院最低养育标准为1236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市儿童福利院孤儿养育标准的60%,2013年为742元/人/月。机构内孤残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缴费一律由财政承担。残疾儿童进行手术矫治、语训、康复训练已列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儿童均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全市有孤儿50多名,困境儿童1200多名。

三、当前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存在问题

(一)社会化服务网络急需完善。

海宁市目前的困境儿童中包括:残疾儿童、重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及低收入家庭儿童等。但是,现有的服务设施较少,网络不够健全,难以为广大的困境儿童及家长提供及时的、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困境儿童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与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需较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服务。

(二)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缺乏

在儿童福利工作督导过程中,缺乏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镇(街道)、村(社区)的督导员往往是身兼数职,在兼顾其他工作的同时需要定期的对辖区内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做好日常的督导评估,随之带来一些难以避免的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督导评估的力度与深度。

(三)福利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

在儿童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的养护、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需要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为机构内孤残儿童乃至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由于各种原因,福利机构难以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导致专业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特别是护理岗位更无法吸引年轻人参与。因此,现有福利机构内的护理员普遍年龄较大,专业文化素质偏低,使得护理员队伍结构日趋老化,接受新型专业知识的能力偏低。

四、我市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建议

在倡导“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进一步推动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研究制定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措施,完善孤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权益,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营造关爱孤儿及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有鉴于此,根据目前我市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现状,探索研究我市的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

(一)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1.制定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政策,建立完善新型儿童福利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要结合本市实际,及时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意见》,积极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研究调研,探索困境儿童的具体救助范围、救助方法和救助标准。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以家庭养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保障制度化的适度普惠型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体系。

2.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水平。建立城乡困境儿童的生活费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在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再给予不少于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助;持证困难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按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50%确定;其中持证困境家庭重残儿童生活费按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75%确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和劳动教养的儿童、父母双方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因上述等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的50%确定;一般家庭重残儿童生活费按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50%确定。

3.继续落实孤儿及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全面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特殊教育工作,提升孤残儿童教育水平。健康适龄孤儿接受普通教育,中重度残疾适龄孤儿集中接受特殊教育,轻度残疾适龄孤儿随班就读。孤儿学前教育阶段免收保育费,困境儿童学前教育阶段每年享受1000元教育券;持证困难家庭儿童小学、初中阶段给予每人每年750元午餐补助,高中阶段免收学费,并给予1500元助学补助;低保和其他持证困难家庭子女通过省招考网录取高校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和4000元的教育救助;残疾学生考取中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资助奖励。对孤儿考入大学继续求学深造的,由市财政继续提供生活保障,直至毕业。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孤儿及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及康复政策。对于弃婴(儿)及孤残儿童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应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孩子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救治。同时,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医疗补助力度,将孤儿和低保家庭儿童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其个人参保缴费由财政承担。对困难家庭医疗补助按照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限额进行补助,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民政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社会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经民政救助80%后仍有困难的可再申请社会救助。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自愿减免孤儿医疗及康复费用。继续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并逐步向困境儿童延伸。充分发挥残联、医疗卫生机构、培智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的资源优势,在市儿童福利院建立脑瘫康复训练基地,在社区设立脑瘫康复训练站,为更多脑瘫儿童和家长提供就近便捷的康复训练。

5.引入社会工作,关注孤儿及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在儿童福利院内设机构春苗社会工作室,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加强对孤儿及困境儿童心理发展方面的引导。并着重为孤儿及困境儿童设计集娱乐性、教育性、康复性为一体的社工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专用方法,通过对孤儿及困境儿童及时开展个案、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及其他主题活动,解决他们存在的个别化及共性化问题,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愉悦的休闲环境,帮助他们改善心理趋势,保障心理健康发展。

6.科学解决孤儿成年后的住房和就业问题。监护人应当帮助有房产的孤儿做好产权维护工作。农村孤儿成年后,没有住房且符合特困建房条件的,由镇、街道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的城市无房散居成年孤儿和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成年孤儿,在同等条件下由住建部门优先安排实物配租;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解决。孤儿成年后,要按照“面向社会自主择业”的原则,积极鼓励自食其力。市各有关部门要把适龄的成年孤儿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将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按照零就业家庭成员对待,并将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提供针对和就业援助,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孤儿成年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要将其列入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扶持范围,并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二)落实儿童福利工作机制

1.建立困境儿童福利工作三级网络,完善社会化服务。由于困境儿童的构成情况复杂,他们对福利需求的差异性很大,对他们实行的福利需要进行细致的分类,提供分类给付、分类服务,如物质层面的直接给付,精神层面的间接给付,服务层面的长期帮助,健康层面的康复服务等。因此,建立和完善三级服务网络是非常重要的任务。一级服务网络是指在儿童福利机构内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市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开展系统性的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医疗、康复、心理辅导等服务,并指导在镇(街道)建立“儿童福利工作站”,承担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社工培训的任务,帮助孤儿和困境儿童维权等;二级服务网络是指建立镇(街道)“儿童福利工作站”,按照困境儿童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收集督导员工作信息、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做好维权工作等;三级服务网络是指建立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工作网络,在村(社区)确定1名专职督导员,负责对辖区内孤儿和困境儿童进行日常化的督导和帮助。

2.建立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多部门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构。市政府协调成立孤儿和困境儿童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慈善总会组成。同时,出台《海宁市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为: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联席会议领导和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的各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收集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定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问题,促进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孤儿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承办联席会议的有关会议;完成联席会议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3.加强儿童福利人员队伍建设。儿童福利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提升为孤儿和困境儿童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因素。目前我们儿童福利机构的护理人员普遍存在社会经验丰富、事业心强但年龄老化、知识陈旧、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工作人员也缺乏系统的培训。一是加强对机构内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围绕儿童福利工作的特点进行法律、职业道德、理论和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抚育工作指导纲要(试行)》相关内容等业务技能等培训,认真执行资格鉴定并持证上岗;二是引进人才,优化专业人员配置,让具有特教、康复、社工等专业职称的人才进入儿童福利工作的管理服务队伍;三是积极组织儿童福利工作督导员培训,明确儿童福利督导工作职责、制度。同时要求督导员持证上岗,凡是担任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要经过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培训,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篇5

关键字:农村;留守儿童;驻校社工;社会工作

一、研究背景

去年7月,笔者作为红粉笔团队负责人之一,前往重庆彭水县朝阳村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支教,和队友们利用课余时间走进留守儿童家庭,了解大山深处精准扶贫状况,对当地留守儿童展开了教育互助的关爱活动。基于此次的调研经验,加上《学校社会工作》课程的学习,故开展此次研究。

1.1官方数据: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多数缺乏监护

我国每年外出务工人口约1.7亿人,民政部近期公布了2016年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36万无人监护。由于留守儿童与父母的长期分离,造成家庭教育的弱化、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导致孩子不能健康成长,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

1.2共同关注:两会代表热议留守儿童

今年两会,国务院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关爱保护”的被提及,也使留守儿童成为了本次两会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加强保护流动儿童上学权利;全国人大代表蒋婉求:对留守儿童实施积极心理学干预;人大代表朱良玉: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关注、重视、解决留守儿童群体的学习、生活和权益保护等问题。

1.3概念界定

由于研究关注的重点不同,很多学者对留守儿童的范畴界定都有所差异。本文认为,留守儿童是指家长双方或其中一方长时间外出务工,而留在户籍地依靠其他亲属照顾的未成年人。

二、聚焦现实――留守儿童的“四缺”状态

与同龄人相比,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令人堪忧。生活缺乏照顾、心理缺少关怀、安全缺乏保障、学习缺乏引导等成为这一群体成长的众多隐患。

2.1生活缺乏照顾

在生长发育阶段,儿童的养育显得更为重要。隔代抚养的生活环境,留守儿童由于缺乏悉心照顾,很容易在营养状况、身体健康方向出现问题。特别是在经济条件有限的农村,有的连及时的温饱都保证不了,饮食营养也根本得不到保障,生活起居往往没有规律,在有些家庭,儿童还需要帮家里做一些繁重的农活,现代“放牛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2心理缺少关怀

完整的家庭结构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儿童的心理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父母长期不在家,许多留守儿童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导致一些留守儿童长期陷于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的状态,一些消极的心理特征逐渐显现,积淀成为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这一群体的身心健康。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留守儿童最大的心愿都是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而当父母回家后,留守儿童往往表现出与家长不同程度的隔阂与陌生感,具体表现为内向、孤僻、缺乏自信、不善与人交流;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自律能力差。

2.3安全缺乏保障

照看留守儿童的老人精力不够或忙于农活无暇照顾,意外事故时有发生。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调查显示,留守儿童非正常死亡事件逐年增加,其受到烧伤、烫伤、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几率远远比非留守儿童高,在被拐卖的儿童中,流动儿童占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由于监护人的疏忽,留守儿童自身也缺乏有效的安全监控和安全教育指导,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很容易受到各种意外的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比起发生在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的隐痛更难以言说,亲情缺失最为严重。

2.4学习缺少引导

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令人堪忧,其受教育状况更是不容乐观。多数留守儿童由于纪律观念差,自由散漫,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学校老师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些教师甚至把留守儿童视为难以管教的问题少年,对其教育缺乏必要的耐心和方法,大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引导,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的心态,导致其在学习与行为方面的我行我素,学习态度不端正,出现不同程度的厌学心理,有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在小学阶段的入学率相对高一些,而随着年级的升高,辍学率明显呈上升趋势,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仅为88%。

三、学校社工介入的迫切性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是这一群体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家庭和谐、国家未来发展与建设的必需。然而目前社会各界的力量还十分有限。

3.1政府层面:基层政府无暇介入

在城乡差异显著的情况下,农村各级政府将更多的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当中。各级政府(乡、镇)和村委会都无暇顾及留守儿童问题,特别是在边远的农村地区,朝阳村的妇联组织,他们没有专业的方法、时间精力去面对这一问题。同时,农村环境相对闭塞,没有其他民间组织、专业社工机构的介入,缺乏各项资源的流入。

3.2学校层面:资源紧缺

农村学校普遍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校教育的发展。硬件设施的缺乏,师资力量欠缺,有些学校对留守儿童的问题有所认识,但由于经费紧张,心理老师缺位,无法提供专业的服务。很多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但常年大门紧闭,对留守儿童的情况也只是做个简单的登记人数,并没有进一步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导致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流于形式。

3.3家庭层面:隔代抚养的弊端

“隔代抚养”既是当下社会转型期的产物,又是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的折射。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心理成长变化快,容易出现叛逆,需要家长的及时引导和沟通,以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而年迈的祖辈往往跟不上孩子的变化,不能给予应有的关怀和抚慰。老年人抚养孩子,孩子长期处于老年人的生活空间和氛围中,耳濡目染老年人的语言和行为,这对于模仿力极强的孩子来说,极有可能加速孩子的成人化。另一方面,祖辈常常是过分的关心和溺爱,包办孩子的一切事情,使孩子没有机会做自己的事情,长此以往会使孩子缺乏独立性,养成依赖心理。

3.4社工层面:自身存在优势

学校社会工作以全体学生为直接服务对象,尤其是“社会―情绪―文化”有困难的学生,同时兼顾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区环境等。学校社会工作致力于改善学习环境和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学生提高适应学习和生活的能力。通过与学生及其家长以及学校和社区的互动,预防和解决学生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家庭-学校-社区"三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构筑学生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引它具有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及技巧等各方面的优势。当学校社工成为学校的一员时,不承担具体的教学任务,专注于学生、家长、学校,打破原有的学校只局限于课堂的教学模式,学校社工能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个性化需求,针对不同困境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整合资源发挥效用,为学生提供全面服务。

四、学校社工具体介入策略

留守儿童的成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在各种力量的共同努力中,学校社会工作显得极具特色。驻校社工是学校社会工作的一种,它与学校紧密合作,关注校园内在学业、社交及情绪发展上有需要或潜能的学生,通过个案辅导、小组工作或大型团体活动等方法,提升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并保持与学生家长、老师的沟通,以共同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针对前文总结出的留守儿童面临的“四缺”状态,笔者认为可以分别通过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的方法进行介入。

4.1个案工作――特殊学生的心理关怀

长期远离父母,容易造成留守儿童情感冷漠、性格孤僻偏执、缺乏安全感,如果心理变化无法得到正确引导,将不利于他们的成长。留守儿童需要社会关注与支持,但也不能过度夸大其问题的严重性,给留守儿童贴上错误的标签。

驻校社工要以优势视角去引导每一个有困难的留守儿童,每位留守儿童都有发展潜力,都应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机会。留守儿童的心理特征具有独特性、复杂性、稳定性、发展性等特点,积极特征与消极特征并存。作为驻校社会工作者,针对一些问题特殊的学生,应该及时进行个体心理咨询。透过面谈、家访等,协助学生克服在情绪、社交、行为、家庭及学业方面所遇到的困难或需要。

首先,需要建立留守儿童的心理档案,即对学校每个留守儿童心理发展变化特点、心理测验结果、心理辅导记录等集中保存。这是一项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工作,驻校社工只有遵守客观性、保密性、系统性、动态性等原则,充分了解相关专业方法才能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档案。

其次,驻校社工要与教师、学生家长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交换意见,及时掌握特殊学生的心理变化。

最后,设计有效的心理教育活动课程。如理性情绪治疗法,旨在通过纯理性的分析,改变来访者的非理性信念,以帮助他解决情绪和行为上的问题。如有的学生因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而导致焦虑,逐渐出现厌学的倾向,影响其正常生活。驻校社工就要分析其错误的信念,如“这次没考好我就彻底完了”,帮助他建构正确的观念,最终帮助留守儿童逐渐摆脱心理困扰,促进其人格的健康发展。

4.2小组工作――类似问题学生的学习引导

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中主要还是知识的获取和学习,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留守儿童经常会遇到厌学、学习效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难以通过家庭或教师得到有效的解决,而以班级为模式的教学方式也不能满足部分学生的需要。因此,学校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具有相同或相似困扰的学生组成小组,突破班级的传统界限。

厌学小组――针对有厌学倾向的留守儿童,驻校社工要进行非智力因素的学习辅导。如学习动机、学习习惯、学习情绪以及考试焦虑症的处理。

后进小组――对于学习成绩不理想,但是又十分努力的留守儿童,驻校社工应进行智力因素的发展性辅导。如记忆方法、逻辑思维能力训练、空间想象能力训练等课程。特别是可以通过同辈群体的互助学习活动,促进留守儿童顺利的学习。

4.3社区工作――留守儿童社区服务阵地建设

在安全和生活问题上,驻校社工应充当资源获取者的角色,协调及引进各种资源,通过引进校外资源,如社区青少年中心、公益机构服务站点等,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共同协助学生安全成长。

推进留守儿童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急需建立留守儿童校外活动中心,根据留守儿童特点和需求,配备亲情电话、网络视频以及体育器材、图书、娱乐设备等,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留守儿童提供安全可靠、管理有序的校外活动场所,让他们远离游戏机、网吧,为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成长氛围。

其次,定期进行全社区的安全教育课堂,重视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培训,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也呼吁监护人加大监护力度,切实保证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免受不法侵害。开通“亲情QQ”、“亲情信箱”,提供条件让留守儿童与在外务工的父母上网视频聊天,加强孩子与父母的沟通,同时还要促进社会舆论导向,关爱留守儿童是每个公民都应重视的一件大事,利用宣传媒体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形成全社区、全社会关心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与展望

学校社会工作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但由于种种现实原因,驻校社工在介入学校时还存在一些阻碍因素。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驻校社工"极为罕见,对一般人而言是比较陌生的字眼,社会工作的专业认知度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驻校社工的发展。

在留守儿童的在成长历程中,亟需专业人员的引导与帮助,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三方的相互合作与配合。首先需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仗逑抵中,加大资金投入,给关爱行动提供资金保障,人力物力支持,将留守儿童关爱当做民生大事来抓,并着力扶持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打造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其次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我们有义务去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介入能力,为早日实现“一校一社工”的制度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赵映,陶宇.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社会工作介入[J].青少年研究与实践.2016,(03):76―78.

[2]崔效辉,郭安.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及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的可行性[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2):74-75.

[3]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社会工作实务(中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5:29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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