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6篇)
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狠抓重点项目的实施,强化组织体系的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大力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重度残疾人的低保标准提高20%。
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5000名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依托项目对5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帮助5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400名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
加大特殊教育工作力度,资助500名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强化社会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网络,扩大康复服务面。康复服务中心要尽快建立。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实施助听、助明、助行康复民生项目,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残疾人组织全面规范达标,全县残疾人工作力量得到切实加强;
三、落实措施
(一)大力实施康复项目,全面补偿残疾人残障功能。
1.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卫生工作规划,纳入县、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专门康复机构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网络;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加强县医院和中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配备康复设施,建立康复队伍,开展康复活动,提高康复工作水平。加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建立规范标准的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从拓展康复项目、配备康复设施、增加人员编制、强化人员培训入手,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服务水平,使其成为全县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同时要加强康复人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良好的康复工作队伍。
2.加大康复项目实施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公益金康复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以及国内外康复援助项目,为5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50名聋儿配发助听器、为1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医疗救助,为15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免费肢体矫治手术和术后康复训练,依托康复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
3.加强辅助器具供应工作。加强县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实施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抢救性康复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500件,为100名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为50名低视力患者配发助视器,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要加大资金投入,使有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够使用上适合自己的辅助器具。
4.全面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广泛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大量减少传染病致残。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全国助残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育龄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
(二)大力推进扶贫解困,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1.纳入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优先纳入扶贫对象,纳入整村推进和连片整流域扶贫规划及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等建设项目给予援助。重点要围绕残疾人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所需,着力解决残疾人家庭住房、人畜饮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2.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县扶助残疾人规定》(政办发[2012]153号),特别要做好对残疾人的各项特惠政策与低保、扶贫开发等扶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兑现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3.积极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将残疾人救助与保障纳入公共救助与保障范围,统筹安排并优先扶持。实施“扶贫带动”战略,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带动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依靠科技、项目、产业、信息带动5000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对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切实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4.加大农村残疾人培训力度。强化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纳入培训规划,统一部署和组织,要以市场需求为向导,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帮助1000名残疾人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靠技能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5.深入开展帮扶残疾人工作。把帮扶残疾人与全县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有序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把帮扶残疾人常态化,强化帮扶工作组织管理,改善帮扶工作机制,提高帮扶工作实效,每年帮扶贫困残疾人200名以上。
(三)大力构筑保障体系,全面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
1.扩大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对纳入城市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本人在原来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低保金;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2.加大特困残疾人救助力度。统筹解决城乡低收入特困残疾人家庭困难,针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流浪残疾人等特困残疾人群体,制定临时救助或定期定量救助办法。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并制定监护措施。制定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救助办法。
3.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积极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规定给予补贴。各类企业按规定对残疾职工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对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以及对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对孤残儿童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等相配套的综合利政策。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四)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全面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
1.建立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2.促进残疾人多形式就业。敦促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0名;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工程,落实政府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保护政策,不断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实现残疾人集中就业10名;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以社区便民服务、公益岗位和家庭服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个体就业水平,帮助100名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对盲人就业在政策、场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扶持10名盲人从事按摩服务业。开展职业康复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就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突破200万元;
3.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培训残疾人1000人。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提高就业信息工作水平,健全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五)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全面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
1、教育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十二五”教育规划,统一实施。
2、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在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采取多种形式,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3、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就学保障机制,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享受国家有关费用减免和优先得到助学金、教育贷款和各类扶残助学项目资金。
4、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加强盲文、手语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
5、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组织实施国家公益金助学等各类扶残助学项目;建立扶残助学长效机制,多渠道筹集助学基金,扩大对大、中、小贫困残疾学生辅助面,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500名,提高残疾学生的入学率。
(六)大力推进维权工作,全面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
1.全面落实助残法规政策。在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政策体系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项扶残助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组织人大执法检查、政府专项督查、政协工作视察、残工委定期检查等,全面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法规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
2.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形成以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为主导、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和服务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为所有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救助和服务。
3.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加快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现有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居住小区、公共场所等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文字提示、信息屏幕报等系统。
4.完善残疾人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残疾人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机制,畅通残疾人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将残疾人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使残疾人办结率达到100%。加快制定实施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的特惠扶助政策,着力解决残疾人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加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协调督办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七)大力开展宣传文体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精神需求。
1.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助残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2.加强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每年开设专题专栏1期,每年刊播残疾人事业宣传稿件40篇以上,坚持经常性报道残疾人工作动态,反映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问题。
3.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要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特殊服务,增加适合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活动内容与设施,促进残健交流。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县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不断增加盲文图书和有声读物种类、数量,为盲人提供送书上门等服务。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指导和扶持,发掘、创编残疾人艺术作品,培养优秀艺术人才,推荐到省、市参加残疾人艺术汇演。
5.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把残疾人体育纳入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新建、改建公共体育场馆要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和比赛提供便利。公共体育设施要逐步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库,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
(八)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1.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条标准,紧扣专职委员选配、误工补助落实、办公条件改善、工作制度建立、服务任务明确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残联班子建设,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全县所有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且采取多种补贴形式,逐年提高专职委员津贴,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全面规范达标。
2.加强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制定实施全县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以提高专职委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分级分类培训。同时,要全面推行专职委员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服务能力。
3.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全面落实人员、经费和场地,树立示范专门协会4个,选拔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负责专门协会工作,举办协会主席培训班,实现规范化运行,确保协会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活跃残疾人生活。
4.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坚持评定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减免办证费用,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残联要结合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残疾人状况基础数据库,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5.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助残志愿者队伍,有序组织助残志愿者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促进志愿者助残活动常态化。
6.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弘扬四自精神,培育自强典型,表彰奖励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鼓励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九)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
1.发挥残疾人综合设施服务作用。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开拓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综合服务需要,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2.扩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积极争取县级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结合医疗机构改革和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五保家园建设等,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切实扩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
3.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残联公众信息网,丰富信息内容,加强社会宣传,促进政务公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建立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平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队伍建设,加大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十)大力构筑科技支撑,全面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1.树立科学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思想,把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到具体的残疾人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提升残疾人工作效率,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2.推行残疾人事业网络化管理。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业务台帐建设,全面推行计算机管理,网络报送,提高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推进相关统计指标纳入全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工作。
3.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加强全县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资金,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4.完善县残联门户网站。完善县残联门户网站,科学设置网站版面,残疾人法规政策,交流残疾人工作经验,推介残疾人服务信息,反映残疾人热点问题,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社会了解残疾人搭建互动平台,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化、网络化发展目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贯彻落实《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从政策上倾斜、资金上保障、项目上支持、精神上鼓励,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残疾人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性调研残疾人工作,倾听残疾人诉求,主持决策残疾人事业重大事项;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抓好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2.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残工委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将各自工作任务纳入本系统、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靠实责任,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在残疾人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总体规划,统筹兼顾,确保残疾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3.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增长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采取县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县财政在保障残疾人工作正常经费的同时,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康复经费,解决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专职委员津贴、法律援助资金,配套残疾人危房改造、扶残助学等项目资金。要定期开展扶残助残专项募捐,补充残疾人救助资金。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力度,支持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多元化的格局,全力保障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4.强化宣传教育。宣传部门及各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为全面实施《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评估体系
1.成立评估领导小组。为确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由县残工委牵头,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邀请有关部门和优秀残疾人代表参与,组成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督促检查和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十二五”规划既定目标圆满完成。
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篇2
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
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二)总体要求。全区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
,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结合的原则,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社会保障和公共
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救助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享有生活保障
(一)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提高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一、二、三四级残疾人专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100元、6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150元、100元。城市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残疾人参照我区城市低保家庭补助标准执行,今后贫困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同比例调整。自2012年起,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一户
多残、无自理能力的重度肢体残疾人、重度精神一级残疾人、孤寡老年残疾人,在享受现有残疾人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5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
(二)加大对重度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在其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之后,对其个人所负担的医疗救助规定范围内住院和大病
门诊费用,再给予30%的救助,年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元。
(三)提高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标准,扩大受益面。从2012年起,将低保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并覆盖低保边缘精神残疾人。
(四)加强贫困残疾人住房保障。逐步落实贫困残疾人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今后规划筹建的廉租住房要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中村改造对残疾人应予以照顾,要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
难。
(五)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待遇。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
贯彻落实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相关规定,加大落实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力度。
(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福利水平。贯彻落实好残疾人在享受税收减免、生活用电、水、煤气费用、就医就诊费用、盲人读物邮件寄递费用、聋人手机短信费用、聋人和视力残疾人家庭数字电视初装
费和收视费以及视力一、二级和下肢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等交通工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七)做好困难残疾人家庭的走访慰问和救助工作。逐步加大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困难残疾家庭的经费投入,自2012年起,将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经费增加到30万元,基本实现重大节日困难残疾人家庭的走
访慰问全覆盖。
三、建立完善的康复服务机制,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一)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区级医院及80%以上的街道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设立康复科(室),充分发挥好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和街道康复中心对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功能训练、心理辅导、康复知识普及和残疾预防宣传等工作。依托各级医院和社会服务组织,确定一批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承担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地方
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平的康复站,完善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2012年实现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全覆盖。
(二)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各级康复机构服务人员纳入政府教育和技术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技术服务纳入全区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规范化建设。推动康复服务工作项目化,进一步完善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精神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水平,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开展
。
(四)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孕期、产后保健服务;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监察,加强对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和对7周岁以下残疾
儿童的监测,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对0-7岁残疾儿童实行抢救性康复,逐步提高康复救助标准。在定点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
四、建立完善的托养服务机制,确保残疾人享有身心关爱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托养照料。建立以机构托养为主、社区日间托管和居家照料服务为补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助等方式,实施多元化的托养服务支持,适时提高托
养补贴标准。逐步拓宽托养覆盖面,将托养服务政策由低保家庭残疾人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延伸。
(二)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开展托养服务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和“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活动,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机构给予表彰奖励。残疾人托养机构中的医疗卫生室取得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
医疗定点资格的,在该托养机构中入托的参保残疾人纳入社区医疗保险管理,享受社区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五、建立完善的教育就业制度,确保残疾人享有公平发展机会
(一)进一步发展残疾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使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
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到义务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保证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入学率水平。保
障各类特教学校和康复教育机构的教师待遇不低于普通学校教师,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晋级评优以及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贯彻落实残疾人培训的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免费
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高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标准据实给予奖励。
(二)积极实施“扶残助学工程”。贯彻落实市级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的教育救助政策,提高教育救助标准。在外地中等专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区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每
人每年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补助的学生,高于补助标准的不再补
助,低于补助标准的补足补助标准)。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按照大专生每人3000元、本科生每人4000元、研究生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残疾学生,按照大专2000元、本科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等学历只奖励一次。
(三)加大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及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新签订1年或3年以上劳动合同,
每人每年按照上年度我市最低工资额20%或30%的标准分别给予岗位补助。鼓励用人单位为残疾大学生提供毕业实习和就业岗位,在实习期内,每安排一名残疾人实习生,按照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额50
%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对安排残疾大学生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每名残疾人大学生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鼓励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现有优惠政策基
础上,每超比例安排一名残疾人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助。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四)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所需经费给予保障,保证人员、场所和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公共就业服务场所
要设立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专门窗口和服务项目,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实施资源共享。
六、建立完善的文化体育服务机制,确保残疾人享有健康快乐生活
(一)鼓励支持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文化强区建设内容;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艺术人才、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与健全人同等的表彰和奖励。建立残疾人文化
人才和优秀运动员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妥善解决其就学就业问题。
(二)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文娱活动室、阅览室、书画室等功能作用,加大向残疾人免费提供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力度。区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
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
(三)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城市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径,残疾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比例达到35%以上。
(四)为经常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提供经费保障。设立经常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专项经费,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开展适合残疾人的趣味运动会、健身活动、各类文化艺术比赛等经常性残疾人文化
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七、建立完善的维权服务机制,确保残疾人享有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加强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提高残疾人的法制观念和维权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
益的意识,确保残疾人平等享有合法权益。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和工作。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站作用,对符合条件并有救助需求的残疾人实施法律救助。健全残疾人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对侵害
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加快城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建筑物、交通设施、旅游景点、居民社区等应当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执行。严格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审批
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政务信息要实现无障碍公开,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无障碍服务。组织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八、强化“三项配套”措施,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保障配套
1、加强组织领导。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成立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小组,研究决策残疾人“两个
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
2、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区残联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标准,保证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街道残联由在编人员主持日常工作,街道残疾人专职干事和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其工作补贴
、误工补贴、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区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干部比例不少于1.5%。区残联理事长可按程序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残疾人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
,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得到落实。
3、建立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队伍。在残疾人工作领域引入社会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在残疾入托养、康复、法律救助、心理疏导、就业服务等领域开发设置100个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工作岗位,建
立一支专业化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队伍。
(二)资金投入配套
1、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建立财政资金投入残疾人事业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残疾人事业投入随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各级政府要加大购买服务的
资金投入,拓展购买社会化服务领域,增加残疾人特需服务项目。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指导、文体娱乐等活动。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和完善能够满足残疾人需求“残疾人之家”,为残疾人提
供服务。
3、收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执行好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收制度,做到应收尽收;机关事业等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主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应缴未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催交。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力度,实行统筹管理,充分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环境配套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不断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慈善事业。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将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纳入社会事业
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3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发〔〕8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我区现有1.35万残疾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8%。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积极落实一系列扶残助残惠残政策措施,使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日益改善优化。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残疾人事业还存在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拉大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转变。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幸福建设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当前,我区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推进幸福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努力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指导原则。扎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富而强、精而美”幸福这一目标,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全区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予以优先发展;二是坚持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一般性制度与专项制度相结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政策扶持,以农村为重点,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四是坚持资源共享、统筹兼顾,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
(三)任务目标。到,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基本框架,全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托养照料、精神文化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到,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全面落实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
(一)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建立按残疾等级实施救助的生活补贴制度。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积极开展大病救助和医疗救助,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大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50%。
扩大实施“共享阳光系列康复救助工程”,普遍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护用品配置、脑瘫、智力儿童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康复等重点康复救助,逐步建立长效救助工作机制。重点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坚持“救早、救小”原则,优先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
继续实施残疾人“共享阳光安居工程”,将其纳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同步实施,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对符合城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征收残疾人房屋时,房屋征收单位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的原则,在安置的地段、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征收单位在发放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残疾人给予适当优惠。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积极帮助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区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提前三年享受养老金待遇。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按规定享受参保(合)待遇。
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各项特惠待遇。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规定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以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实施“共享阳光安养工程”,对为精神、智力和其它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的机构,由政府给与经费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且随经济发展、财力变化和物价指数变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制度。扩大“共享阳光辅助器具适配工程”施惠范围,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补贴,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逐步实现免费适配。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肢体残疾人购买自驾残疾人专用车辆,减半收取登记手续费;在公共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
三、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开发整合各类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大幅度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以专业康复中心为骨干、社区康复站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临床研究等康复服务。
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按照床位不少于5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要求,5年内建成骨干型、标准化的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强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积极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
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巩固示范区创建成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免费提供医疗康复、康复训练、日间照料、工疗(娱疗、农疗)、职业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咨询、转介等康复服务。积极推广专业康复机构标准、各类康复技术标准,提高康复服务机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将符合标准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到年,各镇、街道至少建立1处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室)。
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将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技术服务纳入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每年为康复站(室)及特殊教育学校至少培训1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选聘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大学生,强化训练后充实到社区和专业康复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定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
加快构建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建立残疾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早期干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报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逐步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阳性病例干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工伤预防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致残的发生;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加大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力度。
(二)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省义务教育条例》,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适当提高生活费补助标准,实行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实施残疾学生免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共享阳光助学工程”,对生活困难的在校残疾大、中专学生给予学费补助。
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按规定落实特殊教育工作者岗位津贴标准,落实手语翻译教师和翻译干部特教津贴政策。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社区教育、家长培训、选派巡回教师等工作中的作用。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
(三)建立规范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以及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加强以残疾人就业为重点的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国家各项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劳动权益。政府招录公务员时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政府开发的公益岗位应按比例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扶持。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与管理、审计等政策规定,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落实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优惠规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扶持各类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实施“共享阳光万人培训工程”,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不断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免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五统一”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场所和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针对性就业援助,减免未就业残疾人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保管费。实施“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师培养工程”,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盲人按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规范发展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服务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就业。
(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列入扶贫开发计划,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照顾。农业、财政部门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扶贫开发项目时,应当重点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倾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按照“把残疾人扶贫基地建在合作社上”的工作路子,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扶贫模式,帮扶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并为其提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继续实施“两基”一体化建设和“双百计划”,巩固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成果,发挥残疾人创业小老板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逐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区级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工疗农疗、心理疏导等服务,组织从事简单生产劳动以及相应的文化教育和休闲娱乐活动。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发展。按照床位不少于5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标准,建立1处区级示范托养中心,依托区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区精神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各镇(街道)、村(社区)依托养老机构进行残疾人托养。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托养服务机构。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标准、机构管理办法,建立服务质量机构。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制定补贴标准、对残疾人托养机构及受托残疾人给予补贴。加强托养专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重点做好残疾人“五保”对象的托养工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残疾人,属于城镇居民并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属于农村居民并符合农村“五保”规定的,优先安排进入镇敬老院等福利机构。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改善残疾人日常生活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建筑物、交通设施、旅游景点、车站、居民社区等场所设施实施无障碍建设改造,严把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审批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于不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施工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无障碍建设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推广使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公共服务机构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区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加配字幕。有条件的公共服务窗口增加手语服务。
落实对残疾人各类优惠规定,火车站、汽车站的候车室应当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车上应当标明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席。残疾人乘坐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盲人、下肢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车等市内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实行优惠的单位(场所),应当在单位(场所)的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适当位置,设置残疾人优先、凭证优惠及免费的明显标志。对家庭成员中有2人以上是残疾人且1人是盲人或者聋人的残疾人家庭,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收视费。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将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公共图书馆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鼓励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扶持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定期举办残疾人艺术汇演。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探索建立文艺演出团体,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为残疾人体育赛事提供免费服务。积极做好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选拔、培养、奖励激励机制,加快残疾人体育训练机构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创建残疾人体育特色优势项目——特奥足球训练基地。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省、市残疾人运动会等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落实执行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切实解决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特别是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奖牌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八)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援助机构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对贫困残疾人免收或者减半收取有关法律服务费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减免公证费用。设立法律救助基金,开设维权热线,建立律师值班制度,确保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有效、无障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全区设立若干法律救助工作站和法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与残联系统部门有效联动,形成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领导,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工作人员补贴;健全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助残志愿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相衔接的助残志愿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人,帮扶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区政府残工委要强化职责,及时研究决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将无障碍建设、扶残助残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残联、统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二)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区全民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制定并完善残疾预防、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医疗康复、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化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和倾斜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残疾人服务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针对残疾人的各项特惠扶持政策,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共享阳光”扶残助残品牌建设,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志愿助残列为志愿服务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发挥优势,依法维护相关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助活动。
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篇4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全市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2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扎实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普惠特惠、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
(三)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农村一、二级及低保家庭的持证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解决;脑瘫、自闭症、智障、聋哑儿童康复和肢残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假肢装配、精神病人用药等项目分别纳入报销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有计划地在市级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资源,逐步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培养、配备基层康复专业指导人员,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康复组织网络和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到2012年,市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要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残疾人康复救助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贫困残疾人发放康复和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救助券,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拯救性康复治疗,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
(五)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抓好婚育咨询指导和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注重精神残疾预防。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市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建立0-6岁残疾儿童报告制度。
三、全面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六)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落实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制度,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照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并享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民政部门要妥善安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
(七)切实改善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将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的目标。继续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30%的残疾人家庭,城镇的,要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农村的,要实施住房救助。
(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积极鼓励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持证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险由市财政解决。
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九)完善和落实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完善和落实对残疾学生的救助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予以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住宿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失学或辍学。对考取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中子女为残疾学生的,分别按每学年中专1000元,大专2000元,本科及以上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子女为健全学生的,分别按每学年大专500元,本科及以上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考取中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残疾学生,分别按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及以上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自学成材的残疾人,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市财政给予补助。加快培智学校搬迁升级,以满足我市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提高残疾人随班就读质量,建立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立特殊教育教研员和随班就读指导老师。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
(十一)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各乡镇(街道)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反映*特色的创业文化体系。加快发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在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服务。城乡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积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并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加大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投入,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和比赛,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举办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积极参加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上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体育赛事。文化、体育、教育部门要为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提供场地、教练员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运动员的培养,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文体赛事。建立引进、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衢州市级以上比赛前三名的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健全人运动会奖励标准。
(十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建立残联、国税、地税、民政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解决执行政策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政府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来料加工和多种经营。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被列入省、市、县级以上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异地就业。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举办残疾人职业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和鼓励残疾人钻研技术,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
(十三)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和管理。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安置比例的由地税部门按月足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严格按照规定,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
五、改善对残疾人的社会化服务
(十四)加强残疾人服务网络建设。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邻里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要将残疾人服务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惠、周到的服务。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证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通过民营和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兴办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残疾人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托养机构。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服务业,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
(十五)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要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建设单位要吸收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加强宣传引导,加大适宜残疾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残疾人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盲人、二级以上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城市公共汽车。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六、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十六)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修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拓宽残疾人组织在各级人大、政协的民主参与渠道,支持残疾人和残联代表残疾人参政议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代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尊重残疾人对相关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要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人民法院要落实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措施,法律援助中心和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劳动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七)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等优先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给予重点扶持。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公益性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从2009年起,每年从福利、体育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要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广泛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通过山海协作、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积极争取经济发达地区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
(十八)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大投入,逐步将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网络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延伸,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反馈速度。从2009年开始,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以残疾人基本情况、康复救助与服务、教育培训、就业扶贫、生活保障、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和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做好残疾人工作当好参谋。
七、加强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干部队伍建设
(十九)健全残疾人工作机构。各级残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要支持残联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健全残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按照干部任免程序,与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乡镇(街道)残联要做到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残疾人工作经费按照残疾人人均不低于1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城乡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专职委员补贴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聘用条件、程序、经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支持各专门协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独立自主活动,充分发挥协会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财政部门要为协会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十)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在残联干部队伍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联领导干部时,要充分听取上级残联意见。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八、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一)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中做到残疾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市委领导和一位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创强”的重要内容。
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篇5
精心编印并及时了、等统计产品,并撰写了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文章。同时为搭建百姓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的区委会半年总结汇报参考资料,欢迎你的阅读及借鉴。
区委会半年总结汇报一
x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口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通力合作下,通过突出一个中心”、强化两块重点”、落实三项举措”、完善四项保障”、协调五个方面联系”,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分管口部门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作一简单汇报,并对下半年尤其是第三季度工作作个部署,最后以罗区长讲话为准。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突出了一个中心”
即以完成双过半任务为中心。通过优化环境、完善机制、协调调度、强化队伍建设等措施,x年上半年全区九项主要经济指标有六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2.87亿元,同比增长13.1%,完成市确保目标的48.4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8.57亿元,同比增长8.29%,完成市奋斗目标的47.07%。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0.27亿元,同比增长64.05%,完成市奋斗目标的55.58%。社会消费品总额完成15.08亿元,同比增长41.3%,完成市奋斗目标的50%。实际利用外资2889万美元,完成市确保目标的56.65%。实际利用内资6.12亿元,完成市确保目标的59.49%。出口创汇1—5月实现5751万美元,完成市确保目标的36.87%。
强化了两块重点”
1、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一是3010”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协助江铃继续做好了v348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洪都教练机科研基础能力统筹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正式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批复;南昌印钞厂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已经过了挂牌,现正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二是已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__年_度省工业崛起贡献奖。___年度___工业30条”奖励兑现,目前已有5家企业申报材料。三是继续开通好阳光驿道”。截至x年6月底共收集到反映的问题和困难74起,已解决66起,正在协调处理的8起。四是全力打造全民创业平台建设。在华东装潢建材城新建立了创业公共平台。加强了全民创业111”培训工作,上半年,我区全民创业111”培训5家单位,培训人员达1583人次。
2、强化商贸三产稳定发展:一是十大商贸物流项目均推进良好,其中:深农已完成整体搬迁,白马大厦主体已基本完成主体建设,泰丰大厦也完成建设。二是成功开展南昌八大名菜”征集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踊跃参与,共收到市民选票5000余张,大力宣传了我区八大山人景区和餐饮品牌。三是做好三店西路和全区商贸规划工作,目前三店西路初步规划设计已完成,正在修改中,全区商贸规划正待审定。四是积极开展创建和培育商业示范社区工作。目前,我区京__社_、梨园南社区、解西东社区和洪城路社区四个社区全部被列入省级商业示范社区,京___区还被商务部评定为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五是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认真做好了价格监控和酒类流通管理,并做好了肉类稽查工作。上半年,共取缔楞上前李、茅下非法私宰窝点3处,缴获私宰肉1___斤,查处病死猪肉1500余斤,上缴财政罚没款6万余元,辖区市场合格肉品上市交易率达95%以上,立案10起,结案10起,所办案件无一行政复议或诉讼。此外,积极做好了区现代服务业资金申报工作,目前我区申报项目共有23个,经初审后有10个项目通过初审。
落实了三项举措”
一是落实了招商引资举措。上半年,我区组团参加了省、市组织的__重_产业招商会、______商引资活动周等一系列招商活动,并就原江南建材大市场及周边地块合作开发项目、昌南物流中心、南莲路两侧综合改造、十字街综合改造、玉带河周边综合改造、建材大市场改造项目、八大山人梅湖景区等重点招商项目分别与英国彩虹公司、_长峰集团、___创集团、_世_集团、深圳中航集团等知名企业进行了洽谈。至目前,我区共接待菲律宾sm集团、澳大利亚联邦贸易机构代表团等20余批次,50余名客商来区考察,并就十字街综合改造等重点招商项目进行推介和洽谈。英国彩虹公司与区政府签订协议,投资兴建超五星级园林宾馆。同时,为加快我区楼宇经济的发展,出台了。目前,正在跟踪中银保险、广发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保险业___部落户项目,其中,中银保险已在我区国贸广场落户,其他项目也正在紧密跟踪当中。
二是抓好了统计分析工作。在做好年报报送、统计执法、综合目标考核等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开展了投入产出、劳动力抽样调查、经济普查等专业性调查。精心编印并及时了、等统计产品,并撰写了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文章。同时为搭建百姓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三是抓好了城市投资工作。完成了梅湖青云农民公寓二期2万m2安置房建设,缓解景区安置矛盾;协助区八大山人梅湖景区指挥部抓紧梅湖景区建设,加强现场管理,打造好景区,同时为景区于5月1日对外开园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完善了四项保障”
一是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上半年紧盯冰冻灾害、全国两会”和奥运火炬接力这三个重要时段,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冰冻灾害期间,对全区各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开展了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了冰冻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全国两会”期间,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车辆60余次,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排查,落实了高危行业停产检修指令,及时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同时开展了百日督查,保障奥运火炬接力安全。截止6月底,共检查各类企业、单位1421家,排查隐患376个,已整改292个。为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扎实开展了以安全文化进万家”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共3页,当前第1页123
二是完善了政务服务保障。抓好了文件收发,截至目前,共接收上级文件962件,区级文件674件;制发政府各类文件230余件。抓好了工作落实,创新督查方式方法,采取了转办单、督办单等形式促进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抓好了对外宣传,共向市政府上报各类信息93条,新编辑印发3期。同时建立健全了全区信息工作网络。抓好了队伍建设,在对办公室干部实行梯级配备的同时,选派了部分干部赴_、深圳等地学习。并要求办公室干部对部门工作进行分析调研,每年至少完成两篇以上的调研文章。
三是完善了后勤服务保障。加强了水电管理服务工作,房租、水电费收取做到了应收尽收”;加强了机关大院水电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抓好了机关大院安全管理。积极做好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防患;定期对政府机关大院、办公楼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做好了政府采购服务工作。上半年,实际采购金额391万余元,节约资金30余万元,节约率为8%;制订了区综合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方案等。
四是完善了办证服务保障。加强了办证中心绩效管理,以行政服务大楼搬迁为契机,着力打造十星级办证中心。中心各窗口__年_半年共办理事项3430件,收费51865元,获得了全市___年度文明窗口”称号,并有2名工作人员获得全市___年度优秀窗口工作人员”称号。
协调了五个方面的联系”
一是与区工商联的联系。区总商会组建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发展新会员45名,并完成46名会员登记统计工作;调解了__新_塑业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二是与区工商局的联系。上半年,工商部门共开展各项整治行动8次,查处私宰肉273公斤,注水牛肉152公斤,取缔无照经营六小企业58户;新增企业59户,个体289户;开展15宣传活动3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11起,处理303起;查办各类违法经营案件24起,罚没入库人民币97.04万元;应收尽收管理费人民币438.75万元。
三是与区质监分局的联系。在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中,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6人,立案16起,端掉2个窝点。在整治食品安全行动中共出动巡查车辆120车次,执法人员240人次,对全区34家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开展回抽查抽检;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共监察使用单位41家,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4份,需整改项目7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与区药监局的联系。协助区药监局于x年三月份挂牌成立;开展了反兴奋剂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8家,监管覆盖率达100%;开展了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专项清查,共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共120家,其余均为电话形式通知,保证监管覆盖率达100%。
五是与金融机构的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各大银行在我区分设支行,为区内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x年上半年,招商银行在我区洪都和江铃分别设立了支行,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分管口各部门要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抓服务、创新思路促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工业经济方面。一是继续协调推进3010”工程,协助洪都集团做好教练机科研基础能力统筹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协助印钞厂做好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善及立项申报工作;跟踪协调深农二期用地的申报及一期工程正式营业等有关工作。二是抓好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确保年底顺利完成指标任务。
2、商贸三产方面。做好全区商业规划和三店西路商业街的设计改造工作;筹备和举办好__中_·南昌辣文化美食节活动;做好筹办成立区餐饮商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象湖农民公寓集贸市场建设;做好全区肉类稽查工作,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
3、招商引资方面。重点抓好机制体制建设和重点项目推进。按旬梳理、按月调度、按季通报、按年考评。项目资源库、客商资源库、电子数据库,资源共享,到位认帐。围绕税源抓招商、围绕功能抓招商。一是组织开展好__区_宇招商推介会”以及第七届金秋经贸月”相关活动;二是抓好以下项目跟踪工作。①与菲律宾sm集团洽谈的大型shoppingmall项目;②与香港汎港公司洽谈的南昌国际免税商品城项目;③与喜来登酒店管理公司洽谈的喜来登五星级酒店项目;④与澳大利亚联邦自由贸易机构在谈的南莲路综合改造项目;⑤重点推进十星”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务必年底完成;⑥与澳门新中源公司洽谈的玉带河商业中心项目;⑦英国彩虹公司超五星级酒店项目;⑧老政府办公楼的招商工作。
4、统计分析方面。一是根据社情民意调查的工作进程安排,开展全面入户调查,建立一个系统性强、反应迅速的社会舆情汇集系统——社情民意调查网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政策,将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府关切的重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民意调查。二是经济普查工作。三是日常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共3页,当前第2页123
5、后勤管理方面。重点针对新综合服务中心前期后勤管理,制定,组织对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机关食堂对外招标,落实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新机关食堂运作的基础工作。
6、城市投资建设方面。完善梅湖农民公寓三期近4万m2的报批,立项并分步启动建设;继续对八大山人梅湖景区的打造培育,初步完成景区建设资本运作,为景区建设筹集资金;完成城市溪地项目三期25亩商品房建设,并争取年底大部分销售完毕。
7、安全生产监督方面。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体系,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围绕保奥运安全”这个目标,管辖范围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安排好高温酷暑时期安全值班和调度工作;下半年举办1—2期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班;并进一步深化安全文化进万家”宣传教育工作。
8、片区工作方面。
9、工商、质监、药监的营造良好经济运行环境方面出新招。
区委会半年总结汇报二
__年_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区委办:
根据贵委第11号督办通知要求,现将区残联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城北区现有总人口29.9万人,残疾人总数为9102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3.04%,其中,肢体残疾2519人,听力残疾2428人,视力残疾1486人,言语残疾152人,智力残疾485人,精神残疾394人,多重残疾1638人。城镇残疾人4824人,农村残疾人4278人,残疾人家庭涉及7282户,占全区总户数的11.7%。
二、__年_半年工作回顾
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残联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实行精细化服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提升广大残疾人的幸福指数,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一)康复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的服务工作,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准确的反映残疾人基本需求,近半年来,区残联对残疾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此次调查涉及两镇三办23个社区、38个村,包括视力、听力、智力、精神、肢体等各类残疾人员。先后建立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假肢安装、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阳光家园计划、燃油补贴、重度残疾人员等各项业务数据库,建立健全统计档案、统计电子台账卡。
(二)教育就业与扶贫范围逐步扩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及相关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区残联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扶贫工作。为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助残扶贫项目,经统计调查符合申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共计17人,申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就业的共计21人。配合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开展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可以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共计248人,其中幼儿园学生43人、小学生103人、初中生47人、高中生31人、卫校生17人、特校生7人。
(三)有序开展法制建设与维稳工作。
利用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获得法律援助。实施信访制度,杜绝越级上访。积极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并就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全面推进公共建筑无障碍建设工作,在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区和公共厕所等的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切实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建设规划之中,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都按要求在人行道上铺设盲道、坡道,新建和扩建道路的街道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均设臵坡道,公共建筑物、旅游景点均己修建斜坡道;商业街道和重要公共设施附近的人行道设有盲道,公园、商场、宾馆、车站、医院、居民小区等地方设臵了供残疾人使用的坡道、入口。全区主要街道铺设盲道长达30余公里,进一步解决残疾人行路难”的问题。这些人性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的出行,为残疾人共享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做出了努力。
(四)逐步完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培训、信访、台帐资料收集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将相关制度、职责及扶助残疾人的有关规定上墙公布。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建立工作承诺制,确保上班时间残疾人上访、群众咨询随时有人接待,态度热情,工作仔细。建立务实服务制,理顺机关职能,规范运行机制,将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
三是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和办证工作。积极与市残疾人等级评定小组成员进行沟通,对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等级鉴定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协商,达成了共识,提高办证质量。对20余位残疾人提供了上门鉴定和办证服务,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受到了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广泛好评。
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新要求,以牢固树立五种意识”,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切实做到五个加强”,当好残疾人事业的五员”为内容,深入开展的四个五”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辅导材料,开展主题活动,有力的促进全区残疾人工作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作风的改变,服务能力的提高。五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门协会活动,区残联组织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等五个协会成员和残疾人亲友及残联代表,通过座谈的方式,让各协会主席了解和掌握残疾人的家庭生活境遇,心理需求和对社会的意见、建议,为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性的困难。六是为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争取办公资金,发放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经费,保障了基层残联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宣传文体工作进一步丰富。
3月3日区残联组织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在朝阳广场开展以减少噪声,保护听力”为主题的爱耳日”宣传活动。在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开展之际,广泛动员群众,精心组织以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为主题的活动。区残联组织各镇、办残联在中心广场开展普法咨询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同时,为广大群众提供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康复、教育、扶贫等咨询服务。活动中还为候德全等30名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发放了轮椅。以第十七个全国爱眼日”为契机,在中心广场开展以情系白内障患者,共享和谐新视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区残联与区教育局、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眼科专业医务人员深入部分社区、学校开展眼健康知识专题讲座。组织辖区20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西宁市首届残疾人运动会,我区运动员获得5金、6银、5铜的喜人成绩。重视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运动,组建城北区残疾人感恩自行车队,积极组建城北区残疾人艺术团。各基层残联通过开展爱残助残、携手共游,喜看西宁新变化”、残疾人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普遍开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助残活动。以助残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走进残疾人家庭开展打扫卫生、修理用具、慰问等服务活动。
(六)做好项目落实工作。
为了切实解决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现状,满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残疾人服务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城北区积极筹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中心位于城北区朝阳西路33号,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中心设有:工艺制作室、就业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康复训练室、微机培训室、绘画室、舞蹈室、绘画室、婚介室、印刷室、心灵小屋、中心照料室、餐厅等服务用房。中心以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一切为了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宗旨,将竭诚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为城北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开展活动及展示自我的平台,也为残疾人建造了一个温馨的家。该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预计7月初投入使用。
启动了毛胜寺社区、祁连路西社区等两个社区残疾人之家”项目。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之成为社区残疾人资源活动中心。目前,该项目选址已经完成,省、市残联以及区级配套资金落实后可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
1、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和障碍;
2、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弱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普惠和特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亟待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还需增强和提高;
3、基层残联工作力量薄弱。__年_月,区残联虽正式单列,但缺少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员,现有人员年龄结构较大,工作基础力量薄弱,全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残疾人仍然是最特殊、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残疾人工作仍然是最需要普惠政策维护、特惠措施扶持、社会资源加大倾斜的重要民生事业。全面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需要社会各方面参与,共同做出更多努力。
四、__年_半年工作安排
__年_执行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理论和三个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全面完成十二五”年度各项业务指标,高质量地提供残疾人民生保障服务。根据省残工委第十九次会议确定x年为全省残疾人工作抓落实年,下半年,区残联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
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努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积极开展残疾人就近便利的康复服务,抓紧建设城北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2个社区残疾人之家”,在2个社区1个行政村配备残疾人康复器材。建立健全以区、镇(街道)和社区服务为主题、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体系,为各类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康复示范点创建工作,将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途径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60名,康复技术人员10人,康复管理人员2名。做好白内障筛选工作。肢体康复训练27名。智残康复训练12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10名。成人配备助听器14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彩金医疗救助28人。1:1供应配发辅助器具468件。安装假肢、矫形器11例。实施肢体儿童矫治手术1人。
(二)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体系建设。
依法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残疾人就业。全年对160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盲人按摩3名。培训残疾人就业指导员3名。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招聘会、推介会,提供合适的岗位给残疾人选择。落实残疾人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坚持集中就业、自谋就业、个体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使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就业,全区新增就业、再就业残疾人60人。加快残疾人就业、培训、扶贫基地的建设,年内各新建1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全额收缴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体系建设。
加强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调查研究,抓住我区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契机,认真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其中,给予优惠照顾,重点解决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和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扎实推进康复助残、就业助残、扶贫助残、助学扶残、安居助残和维权助残各项工作。通过政府扶贫、康复扶贫及社会帮扶等途径扶持贫困残疾人180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改造农牧区残疾人危房20户。成立城北区残疾人救助基金协会,积极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为残疾人事业募资金、募项目、募服务,提供多种形式的助残志愿者服务,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维权体系建设。
扎实开展法规政策检查和视察活动,积极协调人大、政协开展1次落实政策法规的专项执法检查、视察。实施全国无障碍建设区创建活动,对残疾人数较多的居民小区、公共服务机构、旅游景区或公共活动场(馆)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实现无缝隙连接。完成15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切实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数据录入工作,及时、规范、准确发放燃油补贴。完成区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站建设。在2镇、3办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并进行指导,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其中要有2个以上镇(街道)工作站工作规范,效能显著,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五)进一步抓好残疾人宣教文体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对残疾适龄儿童全部实行15年免费教育优惠政策,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顺利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城北区残疾人艺术团,积极引导和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加大对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的投入,做好盲人阅读服务。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艺术活动和创作。认真组织开展肢残活动日”等残疾人节日活动。以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文艺汇演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艺术、娱乐活动,使全社会更加了解残疾人、关爱残疾人”。
(六)进一步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发乡级残疾人组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精神,健全和完善区、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建设,切实做好通过公益岗位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中选聘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专职委员工作。采取规范岗位设臵、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待遇报酬、评价考核激励等措施,彰显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加大残联干部培训力度。重点抓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全面完成镇、街道及23个社区居委会、38个行政村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镇、街道残联及社区、村残协工作示意图上墙。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建立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为重点,掌握残疾人状况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实行残疾人数据网络化管理。积极探索各专门协会工作新路子,开展专题调研,反映各类残疾人诉求,广泛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活动。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信访业务指导和培训,重点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残疾人群体的稳定。
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域”为导向,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营造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活动,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掌握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状﹑发展差距和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机遇﹑发展潜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原则,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政府目标管理机制﹑残工委工作协调机制﹑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机制﹑部门配合与残联主体作用发挥机制以及残疾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三﹚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优先﹑优惠﹑优质政策,统筹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施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促进城乡和区域均衡发展,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四﹚全面覆盖,便捷高效。壮大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构,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服务。
三、总体目标
﹙一﹚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覆盖全市﹑城市一体﹑硬件一流﹑功能多样﹑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残疾人“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学有所教”。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残疾人社会救助“无盲点”,逐步缩小残健之间﹑城乡残疾人之间﹑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之间的差距。﹙二﹚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政策制度框架,形成完善规范长效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使全市残疾人服务工作,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达到“三圈层领先﹑创一流”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康复1.主要任务﹙1﹚力争用五年时间到2015年末,完成全市4.5万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并制订落实“个性化”服务方案录入信息化服务平台。﹙2﹚新建社区康复站14个。选拔培养具有初、中级技术职称的康复工作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50%以上的乡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科(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50%以上的村(社区)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建档率均达到60%;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达到80%。﹙3﹚残疾人办证率达到80%。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实施助听、助明、助行康复项目。26个镇乡全面开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阶段评审工作。对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4﹚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服务功能。在临邛镇建立“阳光家园-康复工场”1个,全市范围培育打造康复示范村(社区)26个。对有康复训练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5﹚充分发挥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委员会中残联的作用,加大三级预防干预宣传力度,完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经过训练的脑瘫儿童和聋儿言语能力和智力发展较之训前有明显提高,进入普幼小率达到70%以上,每年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定期培训四期。﹙6﹚配合市卫生、民政、医疗保险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住院服药﹑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必需项目的医疗保障机制和康复救助无障碍体系。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贫困残疾人进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7﹚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95%以上达到手术复明,超额完成市残联下达的配用助视器及家长培训任务,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8﹚认真开展“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的创建工作,达到精神病患者检出率6‰、监护率95%以上、显好率80%以上,社会参与率6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0.02%以下。全市精神病患者都能得到医疗救助。有康复训练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使肢体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
2.主要措施﹙1﹚完善“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创建实施方案。协助临邛镇做好残疾人“阳光家园—康复工场”场地选址,人员培训、经费筹措、设施建设等前期筹备工作,落实好14个新建社区康复站申报、审查,搭建形成能覆盖全市的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框架。﹙2﹚扎实做好定期业务培训,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示范,镇乡社区康复站为基础,针对各乡镇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邀请省市残联从事康复的专家教授,对乡镇残联专干、康复员,定期开展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从起,社区康复站人员培训每年四期,专干业务培训(以会代训)4期/年,随着康复服务的不断延伸,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3﹚扎实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和康复训练服务。结合“五个宣传日”活动,通过《今日》、《电视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以争创“全国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全国辅助器具无障碍市”为奋斗目标,将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向新高。﹙4﹚定期督查,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科室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市、市目标责任到人,目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档案可查。建立乡镇残联康复工作目标逐月台账评分制,力争将两个创建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逐步缩小大小镇之间、残疾人服务多少之间及服务质量优劣的差距。﹙5﹚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康复经费的投入,将康复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残保金预算,逐年投入康复经费180万元。
﹙四﹚扶贫救助1、主要任务﹙1﹚完善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2﹚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特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低保”补助标准。﹙3﹚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4﹚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每年资助2700名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少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5﹚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2.主要措施﹙1﹚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救助与保障纳入公共救助与保障范围,统筹安排并优先扶持。﹙2﹚民政部门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中专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孤残、老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在实施政府“安身工程”时,要优先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对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好自强助学金、彩金助学、阳光圆梦等助学项目。﹙4﹚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5﹚残联要积极开展“广厦行动—助残安居”工程,加大对非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房的改造力度。﹙6﹚房管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7﹚劳动保障部门要确保残疾职工和农村失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8﹚残联切实开展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专项补助,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开展贫困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参加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9﹚农业、扶贫部门在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资金安排上优先安排残疾人,并认真落实康复扶贫贷款项目。
﹙五﹚托养1.主要任务﹙1﹚建立以集中托养机构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2﹚发挥各级公共资源,满足各类残疾人的托养需求。﹙3﹚引导社会资源开展托养机构建设和托养服务。﹙4﹚建立全市残疾人托养管理﹑指导和示范机构。2、主要措施(1)以公办、公助民办、民办等形式,为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护理、职业康复等服务。(2)整合现有福利﹑教育﹑卫生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托养内容,完善敬老院﹑福利院残疾人集中托养功能,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托养等托养服务。(3)鼓励个人、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出资修建综合性、专业化的托养服务机构,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日制托养、日间照料或家居护理服务。(4)建立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六﹚维权1.主要任务﹙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3﹚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4﹚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2.主要措施(1)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规定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细则。(2)加大对全市残疾人优待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检查力度,做到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3)建立市、乡镇残疾人法律援助站,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4)乡镇、村及社区扶助残疾人措施,要切实落实到村、到户、到人。(5)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6)认真贯彻《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七)文化体育1.主要任务﹙1﹚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进全社会的助残意识,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3﹚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机构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求,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有效的服务,开展特殊文化活动。﹙4﹚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5﹚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开展经常性的培训。2.主要措施(1)高度重视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把开展扶弱助残活动列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2)充分发挥电视宣传的龙头作用,巩固广播、报刊阵地,丰富宣传内容。(3)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要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相关服务,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促进残疾人的交流。(4)市、乡镇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规划、指导,重视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残疾人各类艺术创作,全面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5)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要关心、重视和扶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制定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残疾人体育工作,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6)积极为省、市输送优秀运动员及优秀艺术人才。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应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八﹚基础设施建设1.主要任务﹙1﹚加强和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2﹚全面推进“七位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
﹙九﹚无障碍设施1.主要任务﹙1﹚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2﹚加强无障碍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3﹚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居住环境无障碍﹑家庭生活无障碍建设。2.主要措施(1)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台《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科学界定职责,实现规范管理。(2)新建或改建社区住宅、公共设施时,主管部门、业主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要提高无障碍意识,认真听取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机构的意见。(3)有关部门要依据法规、规定,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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