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6篇)

daniel 0 2024-12-26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篇1

关于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农业农村局:

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从垄断农村资源、侵占村集体资产、制售假劣农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掩盖的涉黑行为、农业生产等七个方面扎实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我局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组织局属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立足我县实际,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详实可行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积极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充分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我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举办黑板报、开通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大力营造“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局开展扫黑除专项斗争的宣传,我局于今年5月中旬,印制《致全县人民一份信——扫黑除恶你我同行》宣传单1万2仟份,放发全县群众手里。《致全县人民一份信——扫黑除恶你我同行》重点宣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扫黑除恶重要内容等,并且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而且还制作条幅在农牧大厦和城区主要街道悬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于6月3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宣读了《2019年度舟曲县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会后,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全局165名职工参加了知识测试。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有效推进我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局属各单位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四)深入排查,强化管理。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每月排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摸底排查,坚持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局开展脱贫攻坚和农牧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在“两节”“两会”等敏感节点,全面开展了农业农村领域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开展群防群治,强化综合治理。在全系统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工作宗旨,局党委与属各单位领导干部每人签订《舟曲县农牧局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促进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成效

自去年我局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通过大力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积极营造出了扶正祛恶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从全县摸底排查出的37起案件线索来看,截止目前为止暂没有发现农业农村领域的案件线索。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广但干部职工的参与度还不高,对局属各单位安排部署了工作,但进展程度不一致,有的单位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相对比较缓慢。

二是摸排工作不够深入。全局每月均开展常态化排查,但接受的举报线索很有限,全局排查的线索均为零线索。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扫黑除恶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与形成专防专治、联动联防的大工作格局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在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在抓基层打基础、强班子带队伍、正风气聚民心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扫黑除恶、营造正气充盈的社会风气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篇2

一、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问题,成立了县农产品安全领导协调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张国东副县长任组长,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打击防范。县政府还和各农业行政职能部门、各镇政府签订了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及镇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并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实行问责。九所镇塘丰村书记陈利清同志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存在过失,该镇镇委已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到目前,从组织重视方面来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是各部职能部门和乡镇的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严防死守

__县农业局认真听取上级各部门的相关意见及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召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精心组织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打击高毒农药工作方案》、《瓜菜田间调查及检测方案》等各种相关工作方案及紧急预案,以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发生,更好地完成农资市场与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加大打击违法销售高毒农药行为的力度,力求做到农资市场无高毒禁用农药,农产品市场安全无害,要求各部门严防死守各自岗位,不辱使命。

三、加强宣传教育,综合治理,让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一是我局在要求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农资市场加强常规执法检查同时,还派遣相关干部工作人员配合我县各农业行政职能部门举办开放型会议活动,与农民群众进行沟通。仅在20__年冬季农产品种植期间我们就举办了三次较大型的综合开放性会议,分别是:“农药经营者学习班”、“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活动”。其中在各镇市墟组织的开放性现场会议接受了近百名农户的询问,耐心与现场农户进行交流,讲解禁止销售使用禁用农药的法规和使用禁用农药的危害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还现场受理举报投诉假劣农产品,帮助农户维权解决问题,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支持。会议现场我局发放相关法律及农产品安全宣传单千余份,现场帮助农户解决维权问题10余件。

二是对于农药经营销售点,我局与其负责人签订了《农药销售责任保证书》,督促农药销售商守法诚信销售农药。并发放相关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单至各家农药店,除了对其进行宣传教育之外,还要求店主配合工作,将宣传单分发至买药的农户手中。

三是发动各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将安全农资、安全农产品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传达到各村委会,让农户切身感受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在这期间我局发送各种宣传教育资料3000多份,张挂横幅20余幅,各镇各村张贴发放的宣传标语亦达到2万余份。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把好田头关,确保农户田间用药安全

我局把深入各镇各村田间调查作为执法检查中的重点来执行。与各村委会干部配合,深入田间调查农户的农资产品使用情况。与田间耕作农户交谈,了解农户田间用药情况和做相关法律宣传,鼓励农户举报假的农资产品和销售使用高毒农药的农药店和个人。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发动组织各到镇农村田间调查共30余次,调查了百余户农户农作物种植田地,出动人次达到上百人。

五、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篇3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为了吸取牟定“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3月16日省政府在丘北召开的“全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的精神,学习借鉴丘北县、保山市和临沧市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群众出行难和出行安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09〕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为本,抓好“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农村道路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加快路、站、运、管、安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使农村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农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到2010年全县农村客运实现村村通的总目标。二、工作重点及方法步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及方法步骤,按照成立机构,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机构(2009年8月20日-8月30日)。各乡镇应尽快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尽快开展工作。第二阶段:摸底调查(2009年9月1日-9月31日)。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辖区人、车、路、站、运、管、安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摸清县乡村公路现状,以及各个乡镇农村客运车辆、客流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三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10月1日-10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构建“交通安全文明村(校);为载体,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和学校教学内容,并充分发挥各类宣传载体的作用,努力扩大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面,不断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于9月召开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及动员大会。第四阶段:全面实施(2009年10月16日-2009年12月31日)。针对双柏县农村道路等级低下、路况差,交通标志不完善,低速货运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较为突出,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大,以及农村客运发展滞后,农村群众出行难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下大力抓好以下工作:(一)研究出台《双柏县农村道路客运管理办法》和“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规划,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二)组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强化对货运车辆的源头管理。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安监、农机、工商等部门配合。(三)强化对历年清理出来尚未治理的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配合。(四)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200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楚政发〔2009〕16号)文件,强化整治措施,坚决制止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和拖拉机、货运车违法载人。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五)抓紧制定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投放规划,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运政、征稽、税务等部门和客运企业配合。(六)整顿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客运车辆的车身颜色和标识。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工商、运政等部门配合。(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机动车驾驶入安全学习教育制度。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宣传、广电、教育、客运企业等部门配合。(八)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九)研究制定农村客运税费减免优惠办法,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下大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财政、发改委、安监、交通、公安、征稽、

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十)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宣传、安监、农机等部门配合。第五阶段:总结验收(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努力把双柏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划分为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双柏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矣学*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王文*县安监局局长魏琼*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董*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苏贵*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县交通局副局长徐*县地税局副局长尹文*县农业局副局长王*县财政局副局长杨建*县发改委副主任罗*县教育局副局长李保*县广电局副局长杨*县工商局副局长杨*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晓*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普文*县卫生局副局长李德*县监察局副局长周丽*县财保公司经理杨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海*县交警大队秩序办负责人沈绍*县运政管理所所长李常*县农机监理站站长苏*双柏县地方公路段段长杨建*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双柏分公司经理孙*双柏县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由苏贵宏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秩序办负责人郭海斌、县运政管理所所长沈绍智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上述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职责(一)根据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领导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二)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积极研究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三)检查、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加强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努力争取财力、物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方案,抓好各个阶段和各项具体措施的监督落实。(二)研究起草农村道路、客运站点交通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三)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四)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收集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应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车单位、群众组织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职责。公安交警部门:应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努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收集、整理、制作、提供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以及村民小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进行宣传教育;严把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关,筑牢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指挥疏导交通,加大辖区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和秩序整治力度,严格查处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带“病”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及时、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处理好每一起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和措施,加大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力度,并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公路养护部门:应按照职责做好辖区道路的养护、维护、确保安全畅通。交通部门:在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危险路段、桥梁及事故多发路段全面清理排查,对施工现场及料场、路基、边坡、桥梁、涵洞等工程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危险路段设立交通警示标牌;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严格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篇4

一、“农民培训”实施情况

(一)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2004—2009年间,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的《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认定了三家培训机构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我县共完成阳光工程培训18550人,转移输出16836人,转移输出率达90.7%;主要培训二、三产业的技术工,包括电脑、缝纫、建筑、烹饪、机械、烤瓷等专业的培训,特别是培训了一大批初、高中毕业生,为富裕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提高了素质技能。

从2010年后,阳光工程培训由农业部及财政部联合举办,并调整了工作思路及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77号)精神,我县重新审核认定了培训机构,围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特色非农产业培训需要,认定“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为我县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截至2012年12月共完成阳光工程培训4250人。培训专业主要有沼气生产工、农机手、蔬菜园艺工、农村经纪人、农产品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员、休闲农业、畜牧和渔业等。阳光工程培训开展以来,争取国家培训资金共622.35万元。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者的职业技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了我县劳务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共同发展。

(二)认真开展新型农民培训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知识化、职业化水平。根据我县主导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村一品发展方向,我们以培训现有在家农户为主体,从2007年至今在全县实施新型农民培训,仅2009年,全县就设置50个新型农民培训班,其中优质稻45个、蔬菜(含食用菌)3个、麻鸡2个。完成新型农民培训5万人次,参训人员以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或专业户为主。送科技下乡40余次,咨询农民3000人次,在县集中办班7次,培训以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村委会负责人种粮大户、沼气工、果树种植专业户400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指导,使受训户基本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达到绿色证书岗位规范的要求,从实际上推进示范村“一村一品”发展,提高农村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三)培养科技示范户

根据我县的产业发展情况,我们积极探索农民培训指导的新模式,通过遴选科技示范户,加大对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指导,围绕五大产业在全县筛选出1000名有素质、爱科学的农户为科技示范户,按照10:1的比例配备了100名农业科技指导员,对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我们通过整合阳光培训项目和高产创建项目的开展,以集中培训、田间课堂、基地实训、组织现场观摩、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2011年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00余期,开展包括水稻、果树、蔬菜种植专业及动物防疫、畜禽繁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方面的培训,受训人员达16000多人次,编写和购买了《县2010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植物保护与防治手册》、《麻鸡蔬菜生产技术》、《惠农政策法规汇编》、《水稻高产创建实用技术手册》等共18000余册,编印其它农业技术资料10000多份。专家组成员深入到乡镇村组户面对面地进行“一增四推”技术讲解和指导,农民的种、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四)开办“农民田间课堂”

根据我县农村劳动力现状和劳动力结构情况,我局积极引进新的培训模式--开设“农民田间课堂”先后在白彼乡、石庄乡饶家村、白露乡、河上、马鞍等乡镇开设“田间课堂”,选择科技示范户为学员,通过课堂与田间交叉,学员与教师互动的方式,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提高了培训效果。两年来,田间课堂共有学员200余名,辐射带动周边农户2000余户,提高了生产技能。

(五)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

我局近年来开展了农民知识化、职业化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大宣传、大培训、大示范、大服务”四大行动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通过采取县农业局专家与乡镇农技干部集中到村镇培训、到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农户、赠送科技书籍和光碟等形式,共培训4万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9万余份,发放各类《水稻良种轻简高产栽培经济师手册》、《油料旱地绿肥作物高产栽培技术手册》等30000册,培训新型骨干农民1124人。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农民的专业化程度,解决了农民生产中诸多难题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二、主要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付县长任组长,农业局、县委组织部、人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畜牧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政策、调配经费等工作。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各司其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农业局科教站,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培训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农业局组建了农业技术指导专家组和以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经作站、种子站、兽医站、水产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家团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站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是宣传到位。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村入户宣传农户培训的目的、意义、要求,提高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认真宣传农业政策法规知识,宣传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动员本局共产党员带着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各种实际问题。

三是任务落实到位。年初下达农民培训任务,分解到各站股和各乡镇、培训机构,实行站长、校长负责制,并且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四是培训基地的设施配套到位。建立了各类培训基地,配齐了必要的教学设备。使培训步入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五是师资力量配备到位。为确保培训质量,我局在师资力量上狠下功夫,采取了走出去、引进来的方针。一是选派技术骨干到外地学习、进修、更新知识。二是聘请高级农艺师、畜牧兽医师来我县授课,向广大农民传授现代农业科技知识。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篇5

本文作者:侯本树郭强周查字典原创投稿

永年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工作方案

(20xx年3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种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依据中共永年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xx]1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机构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指出:清理农村“三资”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孙洺生兼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使办公室工作实现组织有力、运转协调、工作规范、责任明确、办事高效的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下设宣传、指导、督查和办案四个小组,分工负责、相互合作。

(一)宣传组:组长由县纪委宣教室主任靳永朝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举办学习培训、传达会议精神,收集、汇总材料、编发《三资清理专报》,及时有关重要信息,总结各阶段工作,筹备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会议材料,参与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指导组:组长由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党组副书记郭战士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技术和人员的培训;

(三)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党风室主任侯本树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总体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对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四)办案组:组长由县纪委案管科科长苏增林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协助督查组和宣传组提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材料。

各工作组组员分别由县纪委党风室、宣传教育室、案件管理科、县委农工委和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到县纪委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工作沟通的联络员。

二、明确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

4、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5、收集整理信息;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

2、掌握本组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分类指导;

3、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6、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沟通;

2、及时报告本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3、按照办公室要求提供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

4、参与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查工作;

5、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严明制度

(一)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紧急情况需增加会议的临时通知。

(二)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分工,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清理活动中的有关重要活动,如督查督办、处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小组共同参与。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篇6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证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村道、专用道,包括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养护优先、依法治路、科技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规范”,促进农村公路畅、安、舒、美。

第五条县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在对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分值中占2分,绩效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另行发文明确。

第二章养护与管理体制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养护与管理,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道的养护与管理。各乡镇成立交通管理站,挂靠“村镇建设环卫中心”,并落实2-3名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

第七条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负责编制、审核和监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资金预算;

(三)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养护工程竣工验收;

(四)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应急预案,建立机械化养护中心;

(六)检查考评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发改、公安、财政、国土资源、林业、审计、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县公路养护段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实施县道、专用道和县城环城路(即旭阳镇连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二)负责县道、乡道及桥梁的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三)负责县道、乡道养护计划的方案编制;

(四)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培训及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的更新等工作。

第十条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并及时更新本乡镇乡道和村道基础数据库,做好行业统计工作以及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

(二)组织编制并执行乡道、村道养护计划及资金预算,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养护与管理;

(三)负责所辖乡、村道及桥梁的巡查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

(四)检查考评本辖区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行政村村道公路的日常管理与养护,负责组织筹集村道公路养护资金,负责所辖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

第十二条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县路政大队是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监督乡镇做好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乡镇政府及交通管理站应组织村民委员会及村道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做好辖区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对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县路政大队报告。

第三章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其来源为:

(一)国家和省补助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

(二)县政府、乡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三)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四)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维护实行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县道、县政府认定的专用道路以及县城环城路(旭阳镇连村公路)的小修维护费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的日常养护和小修维护费每年每公里4500元;纳入列养的村道的日常养护和小修维护费每年每公里2000元。其中,补助资金总额的80%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维护;20%作为应急抢险保通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统筹管理使用。

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

县道和县政府认定的专用道路的大中修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公路的使用年限及运行极限按年度上报计划,县财政分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大中修专项资金。乡道的大中修由乡镇政府根据公路的使用年限及运行极限上报计划,经县交通运输局审查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村道养护所需经费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治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安排适当的补助资金。

第十五条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和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四章养护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实施,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标志标线等沿线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保证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八条县道、专用道路的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乡道、村道的经常性养护率分别不低于60%、50%,2013年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率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逐步实现全面覆盖。未实行经常性养护的乡道和村道,要实行季节性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公示养护责任单位名称、养护路段以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养护作业义务。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难易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四类。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行专业化养护与个人承包养护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尽可能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对养护作业单位或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绩效考核、计量支付。

农村公路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等养护工程应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达到国家规定招投标标准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选定作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因严重然灾害等公路突发事件,致使县道、乡道受损中断交通时,应组织养护作业单位及时组织修复、恢复通行,并有关公路运行信息。县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修复公路、恢复通行的需要,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村道的修复由乡镇政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应修建临时便道或在路口标明绕行路线。

第二十条养护作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农村公路进行巡查,记录养护作业、巡查、检测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巡查发现的病害和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加强桥梁养护,定期对县道、乡道上的桥梁进行检测和评定。对评定为三、四类桥梁的,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护措施。对评定为五类桥梁的,应当关闭使用,严禁通行,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

村道上桥梁的定期检测评定及安全隐患整治,由乡镇交通管理站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穿着安全标志服,养护作业区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养护作业车辆应设置明显作业标志。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期间,应保障车辆通行的基本条件和安全,不得因养护作业而随意封道,中断交通。县道、乡道因养护作业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修建临时道路。村道因养护作业确需中断交通的,由乡镇政府负责向沿线单位和村民通告。

第二十四条县公路养护段和乡镇政府应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农村公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实施公路绿化。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行道树的,应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由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县交通运输局要坚持创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开展养护技术创新、培训、交流和技能竞赛活动,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实现养护作业机械化、规范化、快速化、信息化。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县路政大队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管理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严禁修建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县道需先经县路政大队批准,乡道和村道由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路政大队备案。

第二十七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农村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事先征得县路政大队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县交警大队同意。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者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农村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二)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二十九条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

(二)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倾倒垃圾;

(三)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

(四)挖沟引水、采石取土、排放污水或污物;

(五)焚烧物品、维修车辆、洗车;

(六)损坏、擅移动、涂改、遮挡农村公路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

(七)利用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八)车辆擅超限行驶;

(九)擅砍伐行道树及损毁绿化植被;

(十)其他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坏的行为。

第三十条加强农村公路超限治理。经检测超限运输且未经批准的,县路政大队应责令承运人行卸载超限物品;拒不卸载的,县路政大队可组织卸载,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确需行驶的,应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路政大队办理许可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乡镇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职责的;

(二)截留、挪用、侵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

(三)违法实施农村公路行政许可的;

(四)其他、、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由县路政大队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县路政大队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路政大队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或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六)、(七)项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八)项规定,在农村公路上擅超限运输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九)项规定,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补种,没收砍伐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砍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

  • 下一篇:化学品的认识(6篇)
    上一篇:县农业农村工作总结(6篇)
    相关文章
    1. 年安检员工作总结范文(整理6篇)

      安检员工作总结范文每年的这个时候,当年岁的歌声悠悠,我都会让自己暂时驻足,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和生活。这,我将以“安检员”的身份,回顾我在过去的一年里工作的点滴,思考我所遇..

      daniel 0 2024-12-24 12:10:00

    2. 小学三年级童话作文范文(整理6篇)

      小学三年级童话作文范文在一个宁静的夜晚,天空中住着一颗名叫闪闪的小星星。闪闪总是羡慕地球上的孩子们,因为他们可以自由地玩耍和探索。一天,闪闪决定偷偷地来到地球,体验一..

      daniel 0 2024-12-22 19:01:00

    3. 初中生字作文范文(整理6篇)

      初中生500字作文范文早就听说了栖霞艾山温泉的名气了,在一个冬天的早晨,我们全家一起来到了期待已久的艾山温泉。艾山温泉度假区里,群山环绕,树木茂盛,空气清新,中间一片带有几丝..

      daniel 0 2024-12-20 05:19:00

    4. 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格式范文(整

      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格式范文这个暑假,我参与了社区的环保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垃圾分类、环保宣传等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环保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

      daniel 0 2024-12-17 04:19:00

    5.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整理6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假期,我阅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经典动物小说。作品主要讲述了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

      daniel 0 2024-12-16 15:44:00

    6. 《桃花心木》读后感范文(整理6篇)

      《桃花心木》读后感范文《桃花心木》这篇课文所讲了:一个种树人种桃花心木他不定时不定量地给树苗浇水,作者就不明白,便去问种树人,种树人说他浇水只是模仿老天下雨,如果他每天..

      daniel 0 2024-12-16 08:53:00

    7. 四年级日记范文(整理16篇)

      四年级日记范文暑假的一天,我到福安找姑姑度假,到了那里,我看见姑姑家有两个鱼缸,一个养大鱼雨的,一个养小鱼的。我早就听说大鱼会吃小鱼,那天下午,姑姑正好不在家,我出于好奇,拿起..

      daniel 0 2024-12-16 06:36:00

    8. 小学三年级下册作文范文(整理16篇)

      18.小学三年级下册优秀作文范文八我家住在塘头村。一到春天,那儿绿树成阴,鸟语花香。塘头村交通便利,景色优美,有密如蛛网、纵横交错的小路;有多如繁星,叫不出名的野花;还有望去像..

      daniel 0 2024-12-15 11:10:00

    9. 幼儿园大班幼儿毕业评语(整理10

      12.2023幼儿园大班幼儿毕业评语二 你是个聪明大方又可爱的小女孩。这学期你的表现很能干,能主动和老师说一些自己发生的事。你上课

      栏目名称:办公范文 0 2024-12-26

    10. 部队班级年终工作总结(收集6篇)

      部队班级年终工作总结篇1今年来,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们班始终以“”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政治合格、军事过

      栏目名称:办公范文 0 2024-12-26